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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专项核查意见
(豁免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0年12月3日下发的《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991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作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所要求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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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客户 ................................................................................................................................ 4
【发行人说明】 ...... 4
【发行人说明】 ...... 14
【发行人说明】 ...... 18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27
3.关于子公司与自制设备 ...................................................................................................... 32
【发行人说明】 ...... 32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39
4.关于供应商及原材料 .......................................................................................................... 40
【4.1发行人说明】 ........................................................................................................... 41
【4.1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45
【4.2发行人说明】 ........................................................................................................... 45
【4.2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47
【4.3发行人说明】 ........................................................................................................... 48
【4.3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49
5.关于研发领料 ...................................................................................................................... 49
【发行人说明】 ...... 50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57
6.关于外协 .............................................................................................................................. 58
【发行人披露】 ...... 59
【发行人说明】 ...... 59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67
8.关于2019年3月增资 ........................................................................................................ 68
【发行人说明】 ...... 69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79
9.关于审计截止日后的相关事项 .......................................................................................... 80
【发行人披露】 ...... 81
【发行人说明】 ...... 83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84
10.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 84
8-2-3【发行人说明】 ...... 85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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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客户
2.1根据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1)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成立;(2)2017年、2018年分别向发行人采购毛坯5,685.94万元、5,575.10万元;(3)2019年浩宇博远业务转型为向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提供外协加工业务,当年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采购了20.63万元的外协劳务;(4)发行人2018年度向浩宇博远采购了合计1,446.18万元的电钴原材料,主要原因系2018年浩宇博远库存有一批电钴原材料,经发行人与浩宇博远商谈,发行人向浩宇博远购买该等电钴原材料用于生产钐钴毛坯产品;(5)公司钐钴成品在能源领域的主要客户有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等;(6)浩宇博远的股东之一刘伊璠与成都博峰磁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博为父女关系。
请发行人说明:(1)浩宇博远成立不久即向发行人进行大额采购的原因,能在成立不久即获得大额订单的原因,经营规模与向发行人交易量的匹配情况,成品销售是否需要供应商认证过程;(2)发行人向其销售产品的终端销售去向、具体型号、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是否与同期向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价格存在重大差异;(3)电钴原材料是否为发行人生产必需的原材料,采购单价是否与发行人向其他供应商的采购存在差异、是否与市场公开价格存在差异,浩宇博远作为刚成立的企业存有电钴原材料的原因;(4)浩宇博远的业务范围,其在成立三年内既可以从事成品销售,又切换为外协加工商,同时还可以销售原材料的商业合理性和真实性;问询回复中对于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产品内容前后不一致的原因;(5)浩宇博远的实际控制人、股东、主要管理者的背景,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其他关系或利益安排,浩宇博远是否与发行人发生其他交易;(6)提供所有相关交易的合同;(7)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成都博峰磁材的交易情况和往来情况。
请保荐机构详细说明对于发行人与包头市浩宇博远之间交易及关系的核查程序、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重要人员是否与浩宇博远、成都博峰及相关个人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并对交易的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 浩宇博远成立不久即向发行人进行大额采购的原因,能在成立不久即获得大额订单的原因,经营规模与向发行人交易量的匹配情况,成品销售是否需要供应商认证过程
1、 浩宇博远的历史沿革
成都博峰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博峰”)的实际控制人刘博响应包头市招商引资政策,并为充分利用包头市稀土磁材相关产业的优惠、补贴政策,通过女儿刘伊璠出资与刘博在包头的商业合作伙伴宋丽于2016年10月在包头共同出资设立了浩宇博远,设立时刘伊璠及宋丽各自持股50%。浩宇博远2018年之前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钕铁硼与钐钴成品业务,2019年之后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的外协加工业务。
2020年4月,宋丽将其持有的浩宇博远50%的股权转让给匡志荣;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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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伊璠将其持有的浩宇博远50%的股权转让给匡志荣。2020年4月前,浩宇博远由刘博及宋丽共同经营管理;2020年4月至8月间,浩宇博远由刘博及匡志荣共同经营管理;2020年8月后,刘伊璠退出浩宇博远,刘博亦不再参与浩宇博远的经营及管理。
2、 浩宇博远历史沿革中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刘伊璠系成都博峰及绵阳博峰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博峰”)的实际控制人刘博之女;宋丽系刘博在包头市的商业合作伙伴,宋丽系匡志荣之儿媳。
3、 浩宇博远成立不久即向发行人进行大额采购的原因,能在成立不久即获得大额订单的原因
成都博峰与宁波鑫霖为充分利用包头市稀土磁材相关产业的优惠、补贴政策,将直接向发行人采购毛坯的业务,部分调整为通过浩宇博远采购。浩宇博远向发行人采购的主要产品为钐钴毛坯和钕铁硼毛坯。
2017年和2018年,浩宇博远分别向发行人采购钐钴毛坯2,065.84万元和4,074.34万元,加工为钐钴成品后,主要销售给成都博峰;2017年和2018年浩宇博远分别向发行人采购钕铁硼毛坯3,327.20万元和1,422.32万元,浩宇博远将此类钕铁硼毛坯绝大部分直接销售给宁波鑫霖。
2019年浩宇博远因包头市稀土磁材相关产业重要优惠政策的到期并基于对磁材成品业务发展趋势的判断,同时为减少资金占用、降低成本等原因,业务调整为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提供外协加工业务。此后浩宇博远未再向发行人进行钐钴及钕铁硼毛坯的大额采购。
浩宇博远成立不久即向发行人进行大额采购,获得大额订单的主要原因系:
1)为充分利用包头市稀土磁材相关产业的优惠、补贴政策。
成都博峰、宁波鑫霖将向发行人直接采购毛坯的业务部分调整为通过浩宇博远向发行人进行采购。
2)浩宇博远的主要管理者控制的公司在成立前即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合作关系
刘博控制的成都博峰及绵阳博峰与发行人合作历史较长。2014年绵阳博峰开始与发行人合作,向发行人采购稀土永磁产品;2015年成都博峰开始向发行人采购稀土永磁产品。
4、 经营规模与向发行人交易量的匹配情况,成品销售是否需要供应商认证过程
根据浩宇博远提供的最近三年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浩宇博远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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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639.91 | 282.35 | 9,701.96 | 5,906.79 |
营业成本 | 420.15 | 284.87 | 9,610.06 | 5,79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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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0月发行人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的价格区间及市场公开价格的情况如下:
经比对,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采购电钴的价格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及市场公开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2、 浩宇博远作为刚成立的企业存有电钴原材料的原因
刘博从事磁性材料工作多年,其控制的成都博峰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磁性材料的生产、销售相关业务,刘博在磁性材料行业具备非常丰富的经验。2017年及2018年电钴原材料市场波动较大,刘博基于对电钴原材料市场的预判并为浩宇博远谋利,其管理的浩宇博远购入了一批电钴原材料以备择机出售。
四、 浩宇博远的业务范围,其在成立三年内既可以从事成品销售,又切换为外协加工商,同时还可以销售原材料的商业合理性和真实性;问询回复中对于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产品内容前后不一致的原因
1、 浩宇博远的业务范围,其在成立三年内既可以从事成品销售,又切换为外协加工商,同时还可以销售原材料的商业合理性和真实性
包头被誉为“稀土之都”,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是全国唯一以稀土命名的高新区,形成了从稀土原料到磁材生产、加工和表面处理的完整产业链。针对稀土磁材相关产业包头市亦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补贴政策,众多企业包括许多上市公司例如宁波韵升、大地熊、金力永磁等先后在包头市设有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刘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2016年刘博通过其女儿刘伊璠与宋丽于包头出资设立了浩宇博远。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浩宇博远的营业范围为:稀土及其应用产品(稀土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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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及国家限制的除外)、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磁性材料、磁性元器件、电子元器件的加工及销售;矿业、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安装、维修及销售;矿山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进出口贸易。为充分利用包头市稀土磁材相关产业的优惠、补贴政策,2017年和2018年浩宇博远主要从事磁材产品的加工与销售。2019年浩宇博远因包头市稀土磁材相关产业重要优惠政策的到期并基于对磁材成品业务发展趋势的判断,同时为减少资金占用、降低成本,将业务调整为稀土永磁材料生产企业提供外协加工业务。刘博作为实际持股50%的浩宇博远股东,与其商业合作伙伴共同经营管理浩宇博远,其个人具备丰富的磁材行业经验,基于对未来电钴原材料市场的预判,浩宇博远购入一批电钴原材料择机出售以获利。综上,刘博基于包头市关于稀土磁材相关产业的优惠、补贴政策,与其商业合作伙伴在包头成立浩宇博远从事加工销售业务,2019年浩宇博远因包头市对于稀土磁材加工相关产业重要优惠政策的到期,并为减少资金占用、降低成本,浩宇博远进行了业务调整。在经营管理浩宇博远期间,鉴于2017年及2018年电钴原材料市场波动较大,刘博基于对电钴原材料市场的预判并为浩宇博远谋利,其管理的浩宇博远购入了一批电钴原材料以期择机出售。
2、 问询回复中对于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产品内容前后不一致的原因
(1)首次问询回复“三、关于发行人业务/7.关于主要产品和收入的分类/7.2下游应用领域分类/一、发行人披露事项/(一)报告期各期按下游细分应用领域分类的收入构成、主要客户”中表述:“公司钐钴成品在能源领域的主要客户有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等”。
(2)首次问询回复“三、关于发行人业务/9.关于主要客户/二、发行人说明事项/
(三)境内外主要客户采购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是否为发行人产品的最终用户,如否请说明最终用户情况”中对于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产品的内容表述为:“钕铁硼、钐钴毛坯”。
(3)首次问询回复“三、关于发行人业务/9.关于主要客户/二、发行人说明事项/
(四)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形,如是请说明原因”中表述:“2017年度、2018年度浩宇博远分别向发行人采购毛坯5,685.94万元、5,575.10万元。”
(4)前后不一致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销售收入 | 0.15 | 68.59 | 5,575.10 | 5,685.94 |
其中:钕铁硼毛坯 | 0.15 | 68.38 | 1,422.32 | 3,32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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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钕铁硼成品 | - | 0.19 | - | 8.59 |
钐钴毛坯 | - | - | 4,074.34 | 2,065.84 |
钐钴成品 | - | 0.001 | 78.38 | 28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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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浩宇博远与袁擘、刘博与袁擘及陈雅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人员 | 收到资金(元) | 交易对方 | 交易原因 |
2017.3.15 | 陈雅 | 50,000.00 | 刘博 | 刘博曾委托袁擘为其父亲代购药品,刘博偿还该等药品花费;受袁擘指令,转账至陈雅账户。 |
2017.9.22 | 袁擘 | 50,000.00 | 刘博 | |
2017.9.22 | 袁擘 | -1,000,000.00 | 浩宇博远 | 资金周转 |
2017.9.22 | 袁擘 | -500,000.00 | 浩宇博远 | |
2017.9.26 | 袁擘 | 300,000.00 | 浩宇博远 | |
2017.9.26 | 袁擘 | 300,000.00 | 浩宇博远 | |
2017.9.26 | 袁擘 | 300,000.00 | 浩宇博远 | |
2017.9.26 | 袁擘 | 300,000.00 | 浩宇博远 | |
2017.9.28 | 袁擘 | 300,000.00 | 浩宇博远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合同金额(含税) | - | 59.95 | 6,247.57 | 7,152.39 |
序号 | 签订日期 | 标的 | 数量(公斤) | 单价(元) | 合同金额 (元,含税) |
1 | 2018.1.3 | 电钴 | 2,000.00 | 555.00 | 1,110,000.00 |
2 | 2018.1.10 | 电钴 | 4,000.00 | 555.00 | 2,220,000.00 |
3 | 2018.1.15 | 电钴 | 1,000.00 | 555.00 | 555,000.00 |
4 | 2018.1.25 | 电钴 | 1,000.00 | 555.00 | 555,000.00 |
5 | 2018.3.6 | 电钴 | 5,000.00 | 600.00 | 3,000,000.00 |
6 | 2018.3.9 | 电钴 | 10,000.00 | 600.00 | 6,000,000.00 |
7 | 2018.4.1 | 电钴 | 2,000.00 | 700.00 | 1,400,000.00 |
8 | 2018.5.8 | 电钴 | 500.00 | 600.00 | 300,000.00 |
9 | 2018.6.8 | 电钴 | 500.00 | 600.00 | 300,000.00 |
10 | 2018.7.30 | 电钴 | 500.00 | 510.00 | 255,000.00 |
11 | 2018.7.30 | 电钴 | 500.00 | 510.00 | 255,000.00 |
12 | 2018.8.13 | 电钴 | 500.00 | 480.00 | 240,000.00 |
13 | 2018.8.14 | 电钴 | 500.00 | 465.00 | 23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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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签订日期 | 标的 | 数量(公斤) | 单价(元) | 合同金额 (元,含税) |
14 | 2018.9.4 | 电钴 | 500.00 | 480.00 | 240,000.00 |
15 | 2018.10.16 | 电钴 | 500.00 | 480.00 | 240,000.00 |
合计 | 29,000.00 | - | 16,902,500.00 |
序号 | 签订日期 | 服务期间 | 服务类型 | 金额(元,含税) |
1 | 2019.8.1 | 2019.8.1-2019.9.30 | 钕铁硼加工 | 61,566.55 |
2 | 2019.10.1 | 2019.10.1-2020.3.31 | 钕铁硼加工 | 1,012,866.77 |
3 | 2020.4.1 | 2020.4.1-2021.3.31 | 钕铁硼加工 | 1,403,702.13 |
合计 | 2,478,135.45 |
项目 | 2020年1-9月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
销售收入(不含税) | 1,614.68 | 2,519.66 | 862.78 | 107.52 |
当期回款 | 1,849.37 | 2,287.26 | 643.45 | 501.78 |
应收账款余额(含税) | 1,116.22 | 1,140.99 | 490.38 | 4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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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绵阳博峰的交易情况和往来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绵阳博峰销售产品情况和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
销售收入(不含税) | - | - | - | 316.03 |
当期回款 | -- | 120.35 | 30.00 | 333.88 |
应收账款余额(含税) | -- | -- | 192.69 | 31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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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质量要求:浩宇博远收到货物十五天内对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并向发行人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合格。
4、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毛坯产品的收入确认过程
(1)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钕铁硼毛坯及浩宇博远向宁波鑫霖销售钕铁硼毛坯的货物流转情况
发行人将出售给浩宇博远的钕铁硼毛坯绝大部分经浩宇博远指定的物流公司直接运至宁波鑫霖,不存在长期存放在浩宇博远的情形。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的钕铁硼毛坯、受浩宇博远指令将钕铁硼毛坯直接运至宁波鑫霖的金额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收入 | - | 68.38 | 1,422.32 | 3,327.19 |
其中:直接运至宁波鑫霖的金额 | - | 68.38 | 1,422.32 | 3,16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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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说明】
一、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与上述三家客户的全部交易情况和往来款情况
1、 宁波鑫霖交易情况和往来款情况
(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宁波鑫霖销售产品情况和往来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
销售收入(不含税) | 3,459.09 | 2,452.64 | 27.01 | 2,414.56 |
当期回款 | 2,786.62 | 1,043.22 | 25.68 | 4,538.15 |
应收账款余额(含税) | 2,851.81 | 1,729.66 | - | -300.40 |
其他应付款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017年度 | - | 2,100.00 | 2,100.00 | - |
序 号 | 日期 | 资金划出方 | 金额 (万元) | 资金收入方 | 公司欠 袁文杰 (万元) | 公司欠袁擘(万元) | 公司欠宁波鑫霖(万元) |
1 | 2017.08.30 | 发行人 | 500.00 | 袁擘 | 1,829.85 | - | - |
2 | 2017.08.30 | 袁擘 | 500.00 | 宁波鑫霖 | 1,829.85 | - | - |
3 | 2017.08.30 | 宁波鑫霖 | 500.00 | 发行人 | 1,829.85 | - | 500.00 |
4 | 2017.08.30 | 发行人 | 600.00 | 袁文杰 | 1,229.85 | - | 500.00 |
5 | 2017.08.30 | 袁文杰 | 600.00 | 袁擘 | 1,229.85 | - | 500.00 |
6 | 2017.08.31 | 袁擘 | 600.00 | 宁波鑫霖 | 1,229.85 | - | 500.00 |
7 | 2017.08.31 | 宁波鑫霖 | 600.00 | 发行人 | 1,229.85 | - | 1,100.00 |
8 | 2017.08.31 | 发行人 | 500.00 | 袁文杰 | 729.85 | - | 1,100.00 |
9 | 2017.08.31 | 袁文杰 | 500.00 | 宁波鑫霖 | 729.85 | - |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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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日期 | 资金划出方 | 金额 (万元) | 资金收入方 | 公司欠 袁文杰 (万元) | 公司欠袁擘(万元) | 公司欠宁波鑫霖(万元) |
10 | 2017.08.31 | 宁波鑫霖 | 500.00 | 发行人 | 729.85 | - | 1,600.00 |
11 | 2017.08.31 | 发行人 | 200.00 | 袁文杰 | 529.85 | - | 1,600.00 |
12 | 2017.08.31 | 发行人 | 200.00 | 袁文杰 | 329.85 | - | 1,600.00 |
13 | 2017.08.31 | 袁文杰 | 500.00 | 宁波鑫霖 | 329.85 | - | 1,600.00 |
14 | 2017.08.31 | 宁波鑫霖 | 500.00 | 发行人 | 329.85 | - | 2,100.00 |
15 | 2017.08.31 | 发行人 | 329.85 | 袁文杰 | - | - | 2,100.00 |
16 | 2017.12.21 | 发行人 | 2,100.00 | 宁波鑫霖 | - | - | - |
17 | 2017.12.25 | 宁波鑫霖 | 1,100.00 | 袁擘 | - | - | - |
18 | 2017.12.25 | 宁波鑫霖 | 1,000.00 | 袁文杰 | - | - | - |
项目 | 2020年1-9月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
销售收入(不含税) | 2,448.45 | 2,612.76 | 2,287.66 | 1,710.94 |
当期回款 | 2,206.92 | 2,512.41 | 1,655.06 | 2,783.81 |
应收账款余额(含税) | 1,647.86 | 1,088.02 | 642.21 | -36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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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宁波美固力之间应收账款的往来变动主要系产品销售及回款所致。
3、 宁波信泰交易情况和往来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宁波信泰销售产品情况和往来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
销售收入(不含税) | 5,276.00 | 6,310.62 | 691.98 | - |
当期回款 | 6,155.27 | 3,911.26 | 202.13 | - |
应收账款余额(含税) | 3,638.12 | 3,831.51 | 600.56 | - |
8-2-17
2、 均位于宁波的原因
宁波自19世纪80年代末以来,发展稀土永磁产业已有30多年历史,由于民营经济发达,加工配套齐全,一直是稀土永磁的生产和加工中心,拥有完整的稀土永磁产业集群。宁波拥有以中科三环的子公司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宁达”)和上市公司宁波韵升为首的永磁生产制造企业和众多加工配套服务企业。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材分会的统计,2019年浙江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为7.3万吨,排名全国第一。基于宁波多年来形成的完善的稀土永磁制造、加工的全产业集群,众多稀土永磁产业相关企业在宁波设立公司或分支机构。基于上述考虑,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和宁波信泰均设立在在宁波。
3、 相应的货物流转情况,成为信阳圆创供应商是否需要资质认证,具备成品加工能力
(1) 相应的货物流转情况
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三家公司均从事将钕铁硼毛坯加工为成品后对外销售的业务,其向发行人采购毛坯并加工后销售给信阳圆创的货物流转情况均与客户所在地一致。
(2) 成为信阳圆创供应商是否需要资质认证,具备成品加工能力
经沟通,发行人取得了信阳圆创选择供应商的内部管控文件,信阳圆创对于供应商的选择、认证及持续评鉴过程如下:
1)依据产品实际需求开发新供应商。
2)对新供应商进行评鉴,依据供应商的质量、交期、价格、服务与环境等方面进行评鉴,包括商誉评鉴、调查评鉴、实地评鉴。
3)新供应商评鉴合格后,依据实际需求要求新供应商提供样品,连同样品相关之工程数据提交内部工程部评估。
4)新供应商评鉴合格,样品评估达标后,与新供应商签署《采购合约书》、《相关方环境协议》等合约。
5)上述程序完成后,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信阳圆创每年年底会依据供应商当年的交货质量状况和质量趋势等级,制定下年度供应商质量环境稽核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打分评级,对供应商进行优胜劣汰。
综上,成为信阳圆创的供应商需要进行认证。信阳圆创采购的永磁产品为钕铁硼成品,要求供应商具备成品加工能力。
四、 三家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陈雅及其关联方
8-2-18
存在关联关系或除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除宁波鑫霖为发行人清理对实际控制人之一袁文杰的欠款提供资金流转帮助之外,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陈雅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除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
2.3根据问询回复,发行人列示了成品销售下游应用领域的收入构成。对于毛坯销售,客户在购买毛坯后,通常还要对毛坯进行机械加工与表面处理,形成成品后销售给其下游应用客户,因此公司自身无法准确掌握购买公司毛坯产品的企业其下游客户应用领域。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前十大毛坯客户、前五大成品客户;前十大毛坯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与发行人的合作年限、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除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主要销售去向;(2)如报告期内毛坯客户存在较大变动的,请分析原因;(3)发行人毛坯销售模式中,下游客户通常的业务模式、竞争壁垒、技术壁垒、获客壁垒。如该类客户业务壁垒较低,发行人要采用毛坯销售而不是委外加工后进行成品销售的原因;发行人与毛坯产品客户的合作稳定性,是否存在稳定性较差的风险;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销售的产品毛坯占比较高的原因,发行人境内成品市场开拓是否存在较大障碍。
【发行人说明】
一、 报告期各期前十大毛坯客户、前五大成品客户;前十大毛坯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与发行人的合作年限、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除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主要销售去向
1、 报告期各期前十大毛坯客户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毛坯当期收入比例(%) |
2020年1-9月 | 1 | 宁波市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 5,276.00 | 15.84 |
2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 | 3,459.09 | 10.39 | |
3 | 宁波美固力磁电有限公司 | 2,448.45 | 7.35 | |
4 | 包头市大地熊磁电有限公司 | 2,194.69 | 6.59 | |
5 | 杭州美磁科技有限公司 | 2,028.56 | 6.09 | |
6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2,008.49 | 6.03 | |
7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1,648.16 | 4.95 | |
8 | 成都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1,609.11 | 4.83 | |
9 | 宁波博睿磁业有限公司 | 1,335.30 | 4.01 |
8-2-19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毛坯当期收入比例(%) |
10 | 宁波鑫其精密磁钢有限公司 | 1,085.74 | 3.26 | |
合计 | 23,093.59 | 69.34 | ||
2019年度 | 1 | 宁波市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 6,310.63 | 13.33 |
2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4,289.16 | 9.06 | |
3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2,830.38 | 5.98 | |
4 | 宁波美固力磁电有限公司 | 2,612.76 | 5.52 | |
5 | 成都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2,477.24 | 5.23 | |
6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 | 2,452.64 | 5.18 | |
7 | 宁波博睿磁业有限公司 | 2,221.01 | 4.69 | |
8 | 杭州美磁科技有限公司 | 1,853.94 | 3.92 | |
9 |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91.17 | 3.36 | |
10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371.38 | 2.90 | |
合计 | 28,010.31 | 59.17 | ||
2018年度 | 1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5,496.66 | 11.12 |
2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3,656.22 | 7.40 | |
3 | 宁波美固力磁电有限公司 | 2,287.66 | 4.63 | |
4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2,272.84 | 4.60 | |
5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737.88 | 3.52 | |
6 |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728.00 | 3.50 | |
7 | 天津博雅全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56.03 | 3.15 | |
8 | 包头恒宇磁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31.50 | 3.10 | |
9 | 创胜磁业(杭州)有限公司 | 1,473.47 | 2.98 | |
10 | 潍坊九天强磁有限公司 | 1,283.46 | 2.60 | |
合计 | 23,023.72 | 46.60 | ||
2017年度 | 1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5,393.04 | 10.89 |
2 |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710.00 | 5.47 | |
3 | 潍坊九天强磁有限公司 | 2,591.39 | 5.23 | |
4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 | 2,479.18 | 5.01 | |
5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2,082.19 | 4.21 | |
6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741.65 | 3.52 | |
7 | 宁波美固力磁电有限公司 | 1,710.83 | 3.46 | |
8 | 宁波鑫其精密磁钢有限公司 | 1,646.99 | 3.33 | |
9 | 包头鸿浩信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432.25 | 2.89 | |
10 | 烟台金钢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1,300.21 | 2.63 | |
合计 | 23,087.73 | 46.64 |
8-2-20
2、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成品客户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占成品当期收入比例(%) |
2020年1-9月 | 1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10,870.46 | 25.19 |
2 | Brose | 6,919.76 | 16.04 | |
3 | Bosch | 4,091.99 | 9.48 | |
4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中型电机分公司 | 3,227.64 | 7.48 | |
5 | Siemens | 2,989.09 | 6.93 | |
合计 | 28,098.94 | 65.12 | ||
2019年度 | 1 | Brose | 11,377.77 | 27.25 |
2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10,044.87 | 24.06 | |
3 | Siemens | 5,761.39 | 13.80 | |
4 | Bosch | 1,905.57 | 4.56 | |
5 | Premium Sound Solutions | 1,599.61 | 3.83 | |
合计 | 30,689.21 | 73.50 | ||
2018年度 | 1 | Brose | 8,594.51 | 25.96 |
2 | Siemens | 4,447.32 | 13.43 | |
3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4,230.85 | 12.78 | |
4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3,982.93 | 12.03 | |
5 | Bosch | 2,802.19 | 8.46 | |
合计 | 24,057.80 | 72.66 | ||
2017年度 | 1 | Siemens | 8,952.13 | 32.35 |
2 | Brose | 3,437.12 | 12.42 | |
3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2,262.56 | 8.18 | |
4 | Bosch | 1,656.42 | 5.99 | |
5 | 苏州朗高电机有限公司 | 1,568.78 | 5.67 | |
合计 | 17,877.01 | 64.61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简称 |
1 | 包头市大地熊磁电有限公司 | 大地熊 |
2 | 杭州美磁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美磁 |
3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东升磁业 |
4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金鼎兴成 |
5 | 宁波博睿磁业有限公司 | 博睿磁业 |
6 | 宁波鑫其精密磁钢有限公司 | 鑫其精密 |
8-2-21
序号 | 客户名称 | 客户简称 |
7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英思特 |
8 | 天津博雅全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博雅全鑫 |
9 | 包头恒宇磁源科技有限公司 | 恒宇磁源 |
10 | 创胜磁业(杭州)有限公司 | 创胜磁业 |
11 | 潍坊九天强磁有限公司 | 九天强磁 |
12 | 包头鸿浩信达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鸿浩信达 |
13 | 烟台金钢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金钢磁材 |
8-2-22
(2) 基本情况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际控制人 | 主营业务 | 2019年营业收入(万元) | 与发行人的合作年限 | 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除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 |
宁波信泰 | 2018.01.18 | 2,000 | 叶存斌 | 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8年至今 | 否 |
宁波鑫霖 | 2012.08.27 | 600万美元 | 胡爱国、陈艳夫妇 | 磁材生产销售 | - | 2012年至今 | 是 |
宁波美固力 | 2011.06.09 | 100 | 郑孟军 | 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2年至今 | 否 |
大地熊 | 2017.10.30 | 3,000 | 熊永飞 | 磁材后加工 | 63,095.10 | 2015年至今 | 否 |
杭州美磁 | 2014.5.22 | 6,000 | 孙航 | 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4年至今 | 否 |
东升磁业 | 2005.04.26 | 1,000 | 郑希东 | 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3年至今 | 否 |
金鼎兴成 | 2010.09.28 | 135 | 方小英 | 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1年至今 | 否 |
成都博峰 | 2005.06.06 | 500 | 刘博 | 钐钴加工 | - | 2015年至今 | 否 |
博睿磁业 | 2010.09.15 | 150 | 周海国 | 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1年至今 | 否 |
鑫其精密 | 2004.03.08 | 150 | 何行其 | 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2年至今 | 否 |
中科三环 | 1999.07.23 | 106,520 | 中国科学院 | 磁性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 403,451.16 | 2014年至今 | 否 |
英思特 | 2011.06.28 | 6,600 | 周保平 | 磁材加工组装 | - | 2012年至今 | 否 |
浩宇博远 | 2016.10.09 | 500 | 匡志荣 | 钐钴、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6年至今 | 是 |
博雅全鑫 | 2013.03.05 | 5,000 | 宋桂杰 | 磁铁生产加工 | - | 2015年至今 | 否 |
恒宇磁源 | 2016.07.18 | 2,000 | 郭延春 | 磁材深加工 | - | 2015年至今 | 否 |
创胜磁业 | 2014.01.07 | 52.5 | 杨照森、姚芳夫妇 | 钕铁硼产品生产销售 | - | 2016年至今 | 否 |
8-2-23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际控制人 | 主营业务 | 2019年营业收入(万元) | 与发行人的合作年限 | 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除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 |
九天强磁 | 2013.04.08 | 688 | 王鑫 | 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6年至今 | 否 |
鸿浩信达 | 2016.06.07 | 450 | 赵立忠 | 钕铁硼加工销售 | - | 2016年至今 | 否 |
金钢磁材 | 2006.10.14 | 1,000 | 程春东 | 马达类磁性材料 | - | 2013年至今 | 否 |
8-2-24
二、 如报告期内毛坯客户存在较大变动的,请分析原因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毛坯客户存在较大变动的主要是浩宇博远、宁波鑫霖、九天强磁、鸿浩信达、金钢磁材、恒宇磁源、创胜磁业、博雅全鑫。
1、 浩宇博远及宁波鑫霖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浩宇博远及宁波鑫霖存在较大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浩宇博远经营情况和业务模式发生变动,具体参见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之2、关于客户/2.1浩宇博远/一、发行人说明事项”问题的相关内容。
2、 九天强磁、鸿浩信达、金钢磁材、恒宇磁源、创胜磁业、博雅全鑫的变动原因
发行人报告期向九天强磁、鸿浩信达、金钢磁材、恒宇磁源、创胜磁业、博雅全鑫销售钕铁硼毛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九天强磁 | - | 29.49 | 1,283.46 | 2,591.39 |
鸿浩信达 | 256.09 | 368.64 | 1,213.12 | 1,432.25 |
金钢磁材 | 239.83 | 525.82 | 764.87 | 1,300.21 |
恒宇磁源 | 93.59 | 588.23 | 1,531.50 | 915.86 |
创胜磁业 | 139.77 | 578.15 | 1,473.47 | 806.06 |
博雅全鑫 | 340.92 | 1,293.35 | 1,556.03 | 203.47 |
8-2-25
发行人毛坯销售模式中的下游客户即从事钕铁硼毛坯加工的企业,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应用领域,他们一般拥有相对专注的消费类电子行业客户,此类应用领域产品形状多样化,尺寸较小,存在一定的加工难度,需要较为专业的技术、设备以及密集型的操作员工队伍,相对于其他应用领域有一定的壁垒,其在获客难度、技术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体现。
(1) 获客壁垒
公司毛坯客户主要集中于消费电子领域,下游客户通常为某一领域的全球知名消费电子企业或为其进行配套的企业。由于消费电子产品对工业设计和产品品质及性能的要求严格,客户与企业均采取定制生产的合作模式,定制生产模式的长期稳定性决定了合作双方的专一性和排他性,使得竞争者难以通过简单模仿进行模式复制,除非企业产生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交付周期问题,否则客户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定制生产的合作模式使企业与客户相互依赖,增强了客户黏性与稳定性。因此,先进入企业一旦和客户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新进入企业将较难争夺其市场份额。上述情况均对消费电子领域业务的新进入者形成了一定的获客壁垒。
(2) 技术壁垒
由于钕铁硼成品应用领域的广泛性以及应用场景的多样性,决定了一家企业要满足不同领域客户提出的多样化的技术要求,需要相应的配套的技术人员及相关专业设备。发行人需要对下游应用领域的行业特点和客户需求具备深刻的理解后,经过一定时间的积累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加工工艺和技术特点,公司主要毛坯客户所在的消费电子领域,产品具有形状多样化,尺寸较小,存在一定的加工难度的特点,从而对新进入者或针对其他应用领域的钕铁硼加工企业形成一定的技术壁垒。
3、 发行人与毛坯产品客户的合作稳定性,是否存在稳定性较差的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毛坯前十大客户的情况详见本回复“2.关于客户/2.3/一、发行人说明事项/(一)。毛坯主要客户与发行人的合作基本稳定,不存在稳定性较差的风险。
四、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销售的产品毛坯占比较高的原因,发行人境内成品市场开拓是否存在较大障碍
1、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销售的产品毛坯占比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按照毛坯与成品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
毛坯 | 33,304.22 | 43.56 | 47,335.55 | 53.13 | 49,440.94 | 59.65 | 49,513.71 | 64.15 |
成品 | 43,152.58 | 56.44 | 41,750.36 | 46.87 | 33,437.42 | 40.35 | 27,670.13 | 35.85 |
8-2-26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
合计 | 76,456.80 | 100.00 | 89,085.91 | 100.00 | 82,878.36 | 100.00 | 77,183.84 | 100.00 |
8-2-27
2.4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2)说明对于毛坯产品客户及收入真实性的详细核查程序及明确结论;(3)说明首轮问询回复中保荐机构对于外销客户的访谈情况,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在疫情影响下如何对2019年境外收入进行核查,是否进行实地走访,是否利用了其他会计师工作,请说明具体核查工作的充分性;发行人是否存在境外仓库,如是,请说明保荐机构对于境外仓库的核查情况。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 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程序
(一)2.1事项核查程序
1、 获取报告期内浩宇博远、成都博峰、绵阳博峰的销售合同,对合同主要内容条款进行梳理,其中包括销售产品的具体型号、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验收条件、付款方式、运费承担等信息,并与同期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2、 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浩宇博远、成都博峰、绵阳博峰的资金往来明细以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销售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经理、出纳的银行流水清单;
3、 根据销售合同核查了浩宇博远、成都博峰、绵阳博峰相应的生产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对账单及收付款凭证等单据;
4、 对浩宇博远、成都博峰、绵阳博峰执行了函证程序;
5、 对浩宇博远、成都博峰进行访谈,了解其购买毛坯的终端销售去向及应用领域,检查报告期内与发行人间的业务往来情况,并取得上述受访客户签署的访谈纪要,确认不存在关联关系;
6、 查阅浩宇博远、成都博峰、绵阳博峰的工商信息情况,核查其分、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取得浩宇博远、成都博峰、绵阳博峰股东情况的介绍;
7、 获取浩宇博远、成都博峰、绵阳博峰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获取成都博峰与绵阳博峰的《货款转付委托书》及《代付协议》;
8、 获取浩宇博远的纳税申报文件、浩宇博远经营情况说明;
9、 获取浩宇博远、成都博峰主要客户的情况说明及合同、发票样本;
10、 获取公司采购电钴原材料的合同及入库明细,查询同期电钴原材料的公开市场价格情况;
11、 获取公司与浩宇博远的外协合同,查阅外协交易内容,并核实了物料发出、收回的相关凭证;
12、 受浩宇博远指令发行人将钕铁硼毛坯直接运输至宁波鑫霖的物流单据、对账
8-2-28
信息表及相关物流公司的证明;
13、 取得宁波鑫霖出具的关于下游客户、应用领域说明文件,信阳圆创向其采购的订单样本。
(二)2.2事项核查程序
1、 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的销售合同,对合同主要内容条款进行梳理,其中包括销售产品的具体型号、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验收条件、付款方式、运费承担等信息,并将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与企业收入确认账务处理时点进行比对,核查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2、 获取了报告期内与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的销售明细账,对收入确认凭证进行了检查;
3、 检查了发行人与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销售订单、发货单、对账单等单据,核实与财务账面记录金额的一致性;
4、 对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执行函证程序;
5、 通过查询公开的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及宁波信泰的相关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情况;
6、 对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业务往来情况,并取得上述受访客户签署的访谈纪要,确认不存在关联关系;
7、 获取并检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全部银行账户的流水记录,以及核查了其分、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流水记录。
8、 查询了信阳圆创相关说明、华殷磁电及知名消费类电子厂商公开网站信息,查阅了相关信息;
9、 取得了《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磁材分会二届三次会员大会报告》,并查阅了相关内容;
10、 取得信阳圆创供应商过程管理程序;
11、 查阅了宁波鑫霖与浩宇博远签署的《货款转付委托书》。
(三)2.3事项核查程序
1、 获取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毛坯客户、前五大成品客户的销售合同,对合同主要内容条款进行梳理,其中包括销售型号、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验收条件、付款方式、运费承担等信息,并将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与企业收入确认账务处理时点进行比对,核查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2、 根据销售合同核查其生产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对账单及收付款凭证
8-2-29
等单据;
3、 对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毛坯客户、前五大成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
4、 对前十大毛坯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及获取了客户对其下游情况的说明,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业务往来情况,并取得了上述受访客户签署的访谈纪要,确认不存在关联关系;
5、 通过访谈报告期内前十大毛坯客户,获取了发行人毛坯客户的下游销售渠道及终端应用领域。获取了毛坯客户下游的销售合同、发票、物流单、报关单等相关单据;
6、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了发行人毛坯客户下游客户的相关信息,验证了发行人毛坯的最终应用领域及销售渠道;
7、 对报告期内主要毛坯客户的毛利率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8、 获取并检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全部银行账户的流水记录,以及核查了其分、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流水记录。
二、 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意见
(一)2.1事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内,浩宇博远经营规模与发行人交易量基本匹配,亦不涉及供应商的认证过程;
2、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销售产品的价格与同期向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3、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浩宇博远采购电钴的价格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及市场公开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
4、 报告期内,浩宇博远业务调整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与浩宇博远的交易真实;
5、 除已披露的交易及往来外,浩宇博远的实际控制人、股东、主要管理者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交易。
(二)2.2事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交易除已披露的交易及往来款外未发生其他交易及往来款;
2、 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三家公司均为信阳圆创的供应商,三家公司之间属于竞争关系;成为信阳圆创的供应商需要进行认证;
8-2-30
3、 报告期内,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陈雅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 除宁波鑫霖为发行人清理对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的欠款提供资金流转帮助之外,宁波鑫霖、宁波美固力、宁波信泰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陈雅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除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
(三)2.3事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各期,前十大毛坯客户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7年,宁波鑫霖曾为发行人清理对实际控制人袁文杰的欠款提供资金流转帮助;2017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袁擘曾向浩宇博远借出资金;2017年,成都博峰实际控制人刘博请求袁擘为其父代购药物,归还该等代购药品资金时刘博曾与袁擘及发行人总经理陈雅产生资金往来。除前述情况外,报告期各期,前十大毛坯客户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除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
2、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毛坯客户基本稳定,不存在稳定性较差的风险;
3、 发行人毛坯销售模式中,消费电子领域下游客户存在一定的业务壁垒,因此发行人采用毛坯销售而不采用委托加工后进行成品销售具有商业合理性;
4、 发行人在新能源汽车、节能家电、风力发电等领域境内成品市场开拓不存在较大障碍。
三、 说明对于毛坯产品客户及收入真实性的详细核查程序及明确结论
(一)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
1、查阅重点毛坯客户的工商信息,核查其分、子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并取得了重点毛坯客户的股东情况的介绍;
2、获取报告期内毛坯客户明细账,检查了主要毛坯客户的销售合同,对合同主要内容条款进行梳理,其中包括销售的产品型号、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验收条件、付款方式、运费承担等信息,并将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与企业收入确认账务处理时点进行比对,核查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3、针对毛坯客户销售合同进行内控制度的穿行测试,获取销售合同对应的生产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对账单及收付款凭证等单据,检查了销售内控流程执行的有效性,验证毛坯销售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4、获取了报告期内各期重点毛坯型号的单价情况,结合整体销售情况及行业特点对价格波动进行了分析;
8-2-31
5、核查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与重点毛坯客户的资金往来情况,对收付款的合理性及公允性进行核查;
6、对重点毛坯客户进行访谈,实地走访了毛坯客户厂区,了解了其生产运营模式,以及与发行人的业务往来情况;
7、通过抽样方法选取毛坯客户执行了函证程序,并对函证过程保持控制。
报告期内毛坯收入及客户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销售收入 | 发函金额 | 发函占比 | 回函可确认金额 | 回函占比 |
A | B | C=B/A | D | E=D/B | |
2020年1-9月 | 33,304.22 | 26,969.47 | 80.98% | 26,969.47 | 100.00% |
2019年度 | 47,335.55 | 44,585.33 | 94.19% | 44,553.09 | 99.93% |
2018年度 | 49,440.94 | 46,309.48 | 93.67% | 45,478.14 | 98.20% |
2017年度 | 49,513.71 | 46,592.78 | 94.10% | 42,688.33 | 91.62% |
8-2-32
5、通过抽样方法选取样本对境外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6、查阅德国丰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国分公司法律意见书》。通过实施上述走访程序,并结合函证、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运输单、签收单或验收单等审计程序,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收入真实,准确,完整,申报会计师对境外收入的核查工作充分。
3.关于子公司与自制设备
3.2根据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1)天之和专门为发行人提供稀土永磁材料毛坯的生产设备,报告期内未对外销售。2017年销售气流磨1台,2018年销售烧结炉19台、气流磨1台,2019年销售烧结炉7台、成型压机4台;(2)报告期末,发行人机器设备原值为23,750.05万元,净值为14,244.74万元;(3)报告期末,公司自制生产设备数量占母材关键生产设备总量达90%以上。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原值及净值中属于自制设备的金额及比例,报告期各期金额增减变动及数量变化是否与天之和的生产销售数据相匹配;(2)如相关设备均从外部购买的模拟金额、对报告期各期的财务影响;(3)天之和生产机器一般所需的时间周期,是否为发行人提出需求时才开始生产,天之和自身生产过程是否需要生产设备,2020年未生产销售设备的原因,相关生产设备及员工是否存在长时间未运转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均不存在未完工设备的商业合理性;(4)天之和生产相关设备的供应商,是否仍为进口厂商;(5)天之和自身的财务核算规范性及内控有效性,是否真实完整核算相关设备生产的成本,是否存在由体外代垫生产设备成本、低估固定资产价值的情形,天之和自身业务中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的往来;(6)报告期内发行人自制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与其他设备折旧年限是否存在差异。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 报告期各期末,机器设备原值及净值中属于自制设备的金额及比例,报告期各期金额增减变动及数量变化是否与天之和的生产销售数据相匹配
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及净值中属于自制设备的金额及比例
(1) 2020年1-9月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机器设备 | 自制设备 | 自制设备占比(%) |
一、账面原值 | |||
1.2020年1月1日余额 | 22,994.50 | 8,657.46 | 37.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57.82 | 221.32 | 8.65 |
(1)购置 | 308.9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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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机器设备 | 自制设备 | 自制设备占比(%)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48.84 | 221.32 | 9.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9.22 | - | - |
(1)处置或报废 | 139.22 | - | - |
4.2020年9月30日余额 | 25,413.10 | 8,878.77 | 34.94 |
二、累计折旧 | |||
1.2020年1月1日余额 | 8,952.45 | 3,340.67 | 37.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84.39 | 620.35 | 36.83 |
(1)计提 | 1,684.39 | 620.35 | 36.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08 | - | - |
(1)处置或报废 | 70.08 | - | - |
4.2020年9月30日余额 | 10,566.77 | 3,961.02 | 37.49 |
三、账面价值 | |||
1.2020年9月30日账面价值 | 14,846.34 | 4,917.76 | 33.12 |
2.2020年1月1日账面价值 | 14,042.04 | 5,316.79 | 37.86 |
项目 | 机器设备 | 自制设备 | 自制设备占比(%) |
一、账面原值 | |||
1.2019年1月1日余额 | 18,638.01 | 8,111.14 | 43.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20.70 | 546.32 | 11.10 |
(1)购置 | 425.54 | -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495.16 | 546.32 | 12.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4.22 | - | - |
(1)处置或报废 | 564.22 | - | - |
4.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22,994.50 | 8,657.46 | 37.65 |
二、累计折旧 | |||
1.2019年1月1日余额 | 7,251.56 | 2,544.16 | 35.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93.38 | 796.51 | 39.96 |
(1)计提 | 1,993.38 | 796.51 | 39.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2.49 | - | - |
(1)处置或报废 | 292.49 | - | - |
4.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8,952.45 | 3,340.67 | 37.32 |
三、账面价值 | |||
1.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4,042.04 | 5,316.79 | 37.86 |
2.2019年1月1日账面价值 | 11,386.45 | 5,566.98 | 48.89 |
8-2-34
(3) 2018年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机器设备 | 自制设备 | 自制设备占比(%) |
一、账面原值 | |||
1.2018年1月1日余额 | 18,060.64 | 7,476.87 | 41.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8.68 | 634.27 | 59.91 |
(1)购置 | 424.41 | -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634.27 | 634.27 | 10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1.31 | - | - |
(1)处置或报废 | 481.31 | - | - |
4.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18,638.01 | 8,111.14 | 43.52 |
二、累计折旧 | |||
1.2018年1月1日余额 | 5,649.71 | 1,793.69 | 31.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4.90 | 750.47 | 42.05 |
(1)计提 | 1,784.90 | 750.47 | 42.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3.05 | - | - |
(1)处置或报废 | 183.05 | - | - |
4.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7,251.56 | 2,544.16 | 35.08 |
三、账面价值 | |||
1.2018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1,386.45 | 5,566.98 | 48.89 |
2.2018年1月1日账面价值 | 12,410.93 | 5,683.18 | 45.79 |
项目 | 机器设备 | 自制设备 | 自制设备占比(%) |
一、账面原值 | |||
1.2017年1月1日余额 | 14,472.44 | 7,426.52 | 51.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98.14 | 50.35 | 1.36 |
(1)购置 | 1,218.88 | -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79.27 | 50.35 | 2.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95 | - | - |
(1)处置或报废 | 109.95 | - | - |
4.2017年12月31日余额 | 18,060.64 | 7,476.87 | 41.40 |
二、累计折旧 | |||
1.2017年1月1日余额 | 3,998.70 | 1,085.78 | 27.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99.61 | 707.91 | 41.65 |
(1)计提 | 1,699.61 | 707.91 | 41.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60 | - | - |
(1)处置或报废 | 48.60 | - | - |
8-2-35
项目 | 机器设备 | 自制设备 | 自制设备占比(%) |
4.2017年12月31日余额 | 5,649.71 | 1,793.69 | 31.75 |
三、账面价值 | |||
1.2017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2,410.93 | 5,683.18 | 45.79 |
2.2017年1月1日账面价值 | 10,473.74 | 6,340.74 | 60.54 |
设备类型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烧结炉 | 数量(台) | 5 | 7 | 19 | - |
金额(万元) | 235.58 | 363.67 | 818.97 | - | |
成型压机 | 数量(台) | 4 | 4 | - | 1 |
金额(万元) | 371.68 | 413.79 | - | 64.10 | |
气流磨 | 数量(台) | - | - | 3 | - |
金额(万元) | - | - | 176.81 | - |
报表时点 | 原值 | 当期折旧 | 对当期折旧的影响 | ||||
账面原值(万元) | 模拟原值(万元) | 差异率(%) | 账面当期折旧(万元) | 模拟当期折旧(万元) | 差异率(%) | ||
2020.9.30 | 8,878.77 | 11,754.45 | -24.46 | 620.35 | 791.61 | 21.63 | 171.26 |
2019.12.31 | 8,657.46 | 10,500.32 | -17.55 | 796.51 | 962.66 | 17.26 | 166.15 |
2018.12.31 | 8,111.14 | 9,729.42 | -16.63 | 750.47 | 913.26 | 17.82 | 162.79 |
2017.12.31 | 7,476.87 | 8,746.83 | -14.52 | 707.91 | 867.64 | 18.41 | 159.73 |
8-2-36
项目 | 真空速凝炉 | 气流磨 | 成型压机 | 烧结炉 |
生产设备所需的时间(月) | 6-7 | 2-3 | 3-4 | 3-4 |
种类 | 供应商名称 |
数控模块 | 北京众恒恒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西门子数控模块) |
电机 | 太原汇川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泽润沣电机有限公司 | |
机床 | 包头市冠业机床销售有限公司 |
河北台正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 |
五金配件 | SMC(中国)有限公司 |
爱发科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 |
上海杰徕臣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内蒙古锡压机械有限公司 | |
包头市华业兴物资有限公司 | |
包头市宏旺电力线缆有限公司 | |
太原市永吉展物资有限公司 | |
包头市圣山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天津皓正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电器配件 | 沈阳真龙真空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沈阳国源电工有限公司 | |
钢材 | 包头市永上不锈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宝鸡金瑞稀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8-2-37
产的成本,是否存在由体外代垫生产设备成本、低估固定资产价值的情形,天之和自身业务中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的往来
1、 天之和自身的内控制度和内控有效性
天之和成立于2013年3月,天之和业务定位为主要负责毛坯(母材)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维修与改造。
为了保证天之和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各项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天之和根据组织结构、资产结构、经营方式、外部环境以及天之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较为完整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天之和业务的发展使之不断完善。相关情况如下:
天之和在经营管理控制、采购控制、销售控制、研发活动控制、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管理、财务控制、生产控制、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等主要工作上均实施了有效的控制。
(1)经营管理控制
天之和按发生金额的大小及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授权。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其他正常业务采用授权审批制度。
(2)采购控制
天之和采购部根据当月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进行供方的选择和评价。采购品回厂后提交质量部检验和试验,合格的入库,不合格的退货并通知供应商整改。
在采购付款环节上天之和制定了严格的采购付款审批制度,必须在相关手续办理齐备后才能办理付款,并指派专人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
(3)销售控制
天之和在销售活动内部控制流程中,明确了与销售活动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4)研发活动控制
天之和研发管理流程中,对研发项目立项的申请和审批、研发费用的审批与支付、研发项目验收等职责建立了明确的分工政策和程序。
天之和产品研发主要采取以天和磁材生产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模式,针对产品需求与天和磁材进行充分沟通,从而动态掌握天和磁材需求、提升产品研发效率。
(5)资产管理
货币资金:天之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责与权限,设立了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不相容职务,财务印章实行隔离保管。出纳每日下班前盘点库存现金,确保帐实相符。出纳人员每月取得银行对账单并以此核对银行账户,使银行账面余额与实际
8-2-38
库存相符。
固定资产:天之和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规范,规定了购置、验收、使用维护、转移、报废等相关流程。存货:天之和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盘点、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进行明确规范,保证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6)财务核算管理
天之和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等管理制度,对自身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规范,并通过财务系统权限设置分配财务人员的操作职能,确保财务人员在系统中的操作分离,交叉审核。天之和目前运用用友U9系统,通过系统功能的完善优化,不断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为财务业务一体化提供了基础平台。
(7)财务控制
天之和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在履行职责时所产生的错误和舞弊行为,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如将现金出纳和会计核算分离;将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人员分离等。
天之和在外部凭证的取得及审核方面,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相互审核制度,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凭证流入企业内部。在内部凭证的编制及审核方面,凭证都经过签名或盖章,一般的凭证都预先编号。
天之和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天之和建立了资产保管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并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专职人员,从而使资产和记录的安全和完整得到了有效保证。
(8)生产控制
天之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会计政策和具体执行方法,制定了适应自身业务特点的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方式保证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生产人员采用工时制考核方法,从而使生产环节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9)人力资源控制
天之和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招聘、入职、培训、考核、奖惩、晋升、离职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在实施执行中。
天之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及执行保证了天之和内控的有效性及财务核算的规范性。
2、 是否真实完整核算相关设备生产的成本,是否存在由体外代垫生产设备成本、低估固定资产价值的情形
天之和按照生产订单领用材料,计入各项在制设备,人工成本归集直接从事设备生
8-2-39
产的生产工人薪酬,计入“生产成本-XXX设备-直接人工”,车间管理人员薪酬计入“制造费用-间接人工”。制造过程中归集的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等,月末根据当月各项在制设备的工时,将制造费用分配至各项在制设备。
天之和内控制度有效执行,结合上述核算方法天之和真实、完整核算了生产设备的成本,不存在由体外代垫生产设备成本、低估固定资产价值的情形。
3、 天之和自身业务中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的往来
天之和主要向发行人销售磁材生产设备,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生产机器设备所需的数控模块、电机、机床、五金配件、电器配件以及钢材等。因此除通用零星办公材料之外,天之和自身业务不存在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往来。
六、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制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与其他设备折旧年限是否存在差异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自制机器设备 | 3-10 | 5 | 9.50-31.67 |
公司同类机器设备 | 3-10 | 5 | 9.50-31.67 |
8-2-40
8、 查阅天之和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执行情况,对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情况进行评价与测试,并执行相关内控控制的穿行测试;
9、 取得天之和资金往来明细及其关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银行流水清单,查验交易往来的真实性。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各期自制设备金额增减变动及数量变化与天之和的生产销售数据相匹配;
2、 如相关设备均从外部购买,经测算报告期各期折旧差异为,2017年度159.73万元,2018年度162.79万元,2019年度166.15万元,2020年1-9月171.26万元;
3、 天之和生产机器是在公司提出需求时才开始生产,天之和自制设备完整、准确地归集了材料领用、材料耗用、人工成本及制造费用的分摊,相关生产设备及员工不存在长时间未运转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存在未完工设备,合并财务报表列示在在建工程科目;
4、 报告期内,除少量零部件为进口外,天之和生产相关设备的主要供应商并非进口厂商;
5、 天之和自身财务核算规范,内控执行有效,能够真实完整核算相关设备的生产成本,不存在由体外代垫生产设备成本、低估固定资产价值的情形;天之和自身业务中不存在与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的往来的情况;
6、 发行人报告期内自制机器设备的折旧与其他设备旧年限不存在差异。
4.关于供应商及原材料
4.1根据问询回复,宁波复能与宁波展杰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邹宁。
请发行人说明:(1)按照同一控制的口径披露客户与供应商信息,请梳理招股书相关披露是否存在类似情形,请一并更正;(2)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客户及供应商受同一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4.2根据问询回复,招股书首次申报稿中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量与最终毛坯产品量或成品重量差异的原因为未包括用量较大、单价相对较低的纯铁、硼铁等材料采购数量。
请发行人说明:(1)其他金属的具体内容;(2)毛坯产量中用于进一步加工的产量以及成品产量;(3)报告期各期用量较大、单价相对较低的纯铁、硼铁等材料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平均采购单价。
4.3根据问询回复,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废料及损耗较多,数量分别为933.90吨、
971.24吨、1,018.27吨及339.46吨,回收料再利用数量分别为302吨、276.40吨、310.12
8-2-41
吨及33.60吨。对应金额为4,192.77万元、4,482.57万元、6,031.05万元、714.02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废料的处理方法,是否进行对外销售,不同处理方式对应的会计处理;(2)如对外销售,报告期各期废料销售对象。
4.4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4.1发行人说明】
一、 按照同一控制的口径披露客户与供应商信息,请梳理招股书相关披露是否存在类似情形,请一并更正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际控制人 | 主营业务 | 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
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3.12.11 | 10,780 | 邹宁 | 稀土金属销售 | 否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16.08.29 | 10,000 | 邹宁 | 稀土金属销售 | 否 |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2020年1-9月 | 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9-12月 | 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1-8月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度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度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8-2-42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期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金额 (万元) | 占采购金额比例(%) | 采购的主要内容 |
2020年1-9月 | 1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1 | 20,323.72 | 30.62 | 镨钕 |
2 | 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2 | 15,567.04 | 23.45 | 镨钕 | |
3 |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3,602.70 | 20.49 | 钕、镨钕、镝铁、铽 | |
4 |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470.96 | 3.72 | 镨钕、镝铁、铽 | |
5 | 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72.80 | 3.12 | 钕、镨钕、铽 | |
合计 | 54,037.21 | 81.41 | |||
2019年度 | 1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033.56 | 32.06 | 镨钕 |
2 |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6,203.04 | 23.57 | 钕、镨钕、镝铁、铽 | |
3 | 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806.12 | 12.81 | 镨钕 | |
4 |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6,418.66 | 9.34 | 钕、镨钕、镝铁、铽 | |
5 | 北京东方昌物资有限公司 | 2,469.83 | 3.59 | 铜、钴 | |
合计 | 55,931.21 | 81.37 | |||
2018年度 | 1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424.06 | 24.67 | 镨钕 |
2 |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3,987.19 | 22.37 | 钕、镨钕、镝铁、铽 | |
3 | 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3,638.43 | 21.81 | 镨钕 | |
4 | 北京东方昌物资有限公司 | 3,632.27 | 5.81 | 铜、钴 | |
5 |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843.41 | 2.95 | 钕、镨钕、镝铁、铽 | |
合计 | 48,525.35 | 77.61 | |||
2017年度 | 1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7,518.09 | 57.48 | 镨钕 |
2 | 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8,775.21 | 13.44 | 镨钕 | |
3 |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680.05 | 7.17 | 钕、镨钕、镝铁、铽 | |
4 | 北京东方昌物资有限公司 | 3,580.79 | 5.49 | 铜、钴 | |
5 | 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78.89 | 1.50 | 钕、镨钕、铽 | |
合计 | 55,533.04 | 85.08 |
8-2-43
注2:包括宁波复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0年1-9月 | 1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注1 | 10,870.46 | 14.22 |
2 | Brose注2 | 7,173.74 | 9.38 | |
3 | 宁波市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 5,276.00 | 6.90 | |
4 | Bosch注3 | 4,218.01 | 5.52 | |
5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注4 | 3,459.09 | 4.52 | |
合计 | 30,997.30 | 40.54 | ||
2019年度 | 1 | Brose | 11,780.61 | 13.22 |
2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10,044.87 | 11.27 | |
3 | 宁波市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 6,310.63 | 7.08 | |
4 | Siemens注5 | 5,761.39 | 6.47 | |
5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4,289.16 | 4.81 | |
合计 | 38,186.66 | 42.85 | ||
2018年度 | 1 | Brose | 9,318.18 | 11.24 |
2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5,575.10 | 6.72 | |
3 | Siemens | 4,447.32 | 5.36 | |
4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4,230.85 | 5.10 | |
5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4,026.58 | 4.86 | |
合计 | 27,598.03 | 33.28 | ||
2017年度 | 1 | Siemens | 8,953.97 | 11.54 |
2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5,685.94 | 7.33 | |
3 | Brose | 3,689.08 | 4.75 | |
4 | 潍坊九天强磁有限公司 | 2,591.39 | 3.34 | |
5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 | 2,479.18 | 3.21 | |
合计 | 23,399.56 | 30.17 |
8-2-44
注5:包括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Siemens Wind Power GmbH&Co.KG、SiemensGamesa Renewable Energy A/S。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0年1-9月 | 1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注1 | 10,870.46 | 14.22 |
2 | 宁波市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 5,276.00 | 6.90 | |
3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注2 | 3,459.09 | 4.52 | |
4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中型电机分公司 | 3,227.64 | 4.22 | |
5 | 宁波美固力磁电有限公司 | 2,448.45 | 3.20 | |
合计 | 25,281.64 | 33.06 | ||
2019年度 | 1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10,044.87 | 11.27 |
2 | 宁波市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 6,310.63 | 7.08 | |
3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4,289.16 | 4.81 | |
4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2,830.38 | 3.18 | |
5 | 宁波美固力磁电有限公司 | 2,612.76 | 2.93 | |
合计 | 26,087.80 | 29.28 | ||
2018年度 | 1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5,575.10 | 6.72 |
2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4,230.85 | 5.10 | |
3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4,026.58 | 4.86 | |
4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3,745.74 | 4.52 | |
5 | 宁波美固力磁电有限公司 | 2,287.66 | 2.76 | |
合计 | 19,865.93 | 23.96 | ||
2017年度 | 1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5,685.94 | 7.33 |
2 | 潍坊九天强磁有限公司 | 2,591.39 | 3.34 | |
3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 | 2,479.18 | 3.21 | |
4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2,262.56 | 2.92 | |
5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2,082.19 | 2.68 | |
合计 | 15,101.26 | 19.48 |
8-2-45
关联关系的情形,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受同一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4.1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
1、 获取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的应付账款、预付款项明细账并核查供应商是否存在同一控制的情形;
2、 查阅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的主要购销合同,获取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的应收账款、预收款项明细账并核查客户是否存在同一控制的情形;
3、 查阅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核实主要供应商、客户的工商信息及关联关系;
4、 获取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的采购及销售台账,结合工商信息查验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的关联关系。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将宁波展杰与宁波复能进行合并披露,不存在同一控制口径下应合并披露而未合并披露的情形;
2、 报告期内,存在客户成都博峰与客户绵阳博峰受同一控制的情况,供应商浩宇博远与客户成都博峰、客户绵阳博峰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受同一控制或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
【4.2发行人说明】
一、 其他金属的具体内容
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镨钕、钕、镝铁、铽等稀土金属,还包括纯铁、硼铁等普通金属,生产钐钴永磁材料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金属钐、钴和铜。除上述金属外,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和钐钴永磁材料还会用到镧铈、铝、钛、钆铁、锆、钬铁、镓等金属。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已列示镨钕、钕、镝铁、铽、纯铁、钴、铸片及其他金属采购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稀土金属采购量(A) | 镨钕金属 | 1,063.20 | 1,147.00 | 979.46 | 1,002.00 |
金属钕 | 181.00 | 141.00 | 132.00 | 13.50 | |
镝铁 | 53.00 | 45.00 | 41.15 | 51.25 | |
铽 | 5.80 | 7.18 | 5.61 | 5.15 | |
合计 | 1,303.00 | 1,340.18 | 1,158.22 | 1,071.90 |
8-2-46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招股说明书未披露的其他金属采购量(B) | 纯铁 | 2,581.90 | 3,108.08 | 2,516.66 | 2,375.69 |
钴 | 113.00 | 134.00 | 117.75 | 104.00 | |
铸片 | - | - | 122.44 | 894.00 | |
其他 | 418.27 | 565.28 | 474.10 | 436.66 | |
合计 | 3,113.17 | 3,807.36 | 3,230.95 | 3,810.35 | |
原材料采购量(C=A+B) | 4,416.17 | 5,147.54 | 4,389.17 | 4,882.25 | |
毛坯产量(D) | 4,207.08 | 5,058.07 | 4,228.94 | 4,753.81 | |
差异(E=C-D) | 209.09 | 89.47 | 160.23 | 128.44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硼铁 | 205.18 | 231.00 | 190.00 | 195.00 |
钐 | 23.20 | 47.40 | 40.39 | 37.97 |
钬铁 | 6.90 | - | 2.47 | 3.80 |
其他 | 72.26 | 113.03 | 107.82 | 92.7 |
回收金属 | 110.73 | 173.85 | 133.42 | 107.19 |
合计 | 418.27 | 565.28 | 474.10 | 436.66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用于进一步加工的毛坯产量(吨) | 2,385.69 | 2,134.66 | 1,599.48 | 1,714.78 |
成品产量(吨) | 1,760.53 | 1,508.20 | 1,088.21 | 1,141.76 |
毛坯与成品折算比率(%) | 73.80 | 70.65 | 68.04 | 66.58 |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原材料 | 年采购总额 (万元,含税) |
2020年 | 太原市共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 纯铁 | 735.96 |
8-2-47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原材料 | 年采购总额 (万元,含税) |
1-9月 | 山西金满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纯铁 | 267.16 |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硼铁 | 482.22 | |
2019年 | 太原市共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 纯铁 | 1,225.23 |
山西金满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纯铁 | 221.66 | |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硼铁 | 539.40 | |
2018年 | 太原市共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 纯铁 | 575.26 |
山西金满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纯铁 | 551.33 | |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硼铁 | 425.44 | |
2017年 | 太原市共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 纯铁 | 392.06 |
山西金满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纯铁 | 395.75 | |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硼铁 | 436.50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际控制人 | 主营业务 | 与发行人的合作年限 | 是否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除购销以外的利益关系 | 订单获取方式 |
太原市共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98.05.20 | 1,000 | 杨晋峰 | 纯铁 | 2014年至今 | 否 | 供方主动洽谈 |
山西金满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12.12.13 | 1,000 | 王冰凌 | 纯铁 | 2016年至今 | 否 | 供方主动洽谈 |
博迈特硼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 2004.09.28 | 16,350 | 李力 | 硼铁 | 2017年至今 | 否 | 供方主动洽谈 |
8-2-48
用于继续加工的毛坯产量与对应的成品折算比率符合稀土磁材标准范围,报告期各期用量较大、单价相对较低的纯铁、硼铁等材料平均采购单价波动不大。
【4.3发行人说明】
一、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废料的处理方法,是否进行对外销售,不同处理方式对应的会计处理公司从原材料投料到产成品产出的各个环节均会产生一定的废料,根据废料是否可以直接继续投入生产将其分为可回用料及不可回用料。可回用料可以直接做为原材料再次投入使用,不可回用料需要经过一定的加工才能继续使用。可回用料,公司一般氢碎后加以利用;不可回用料,公司一般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委托原材料加工厂商加工成稀土金属重新投入生产过程。报告期内,公司产出的可回用料和不可回用料均无对外销售的情况。
1、可回用料再利用方式
(1)车间领用材料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2)产出入库时:
借:产成品
半成品-回用料
贷:生产成本
(3)回用料领料再利用时:
借:生产成本
贷:半成品-回用料
2、不可回用料委外加工方式
(1)车间领用材料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2)产出入库时:
借:产成品
半成品-不可回用料
8-2-49
贷:生产成本
(3)不可回用料发出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半成品-不可回用料
(4)收到稀土金属时:
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应付账款-委外加工费
二、 如对外销售,报告期各期废料销售对象
报告期内,公司废料无对外销售情况。【4.3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
1、 了解企业关于可回用料和不可回用料的具体核算方法;
2、 获取报告期各期重点委托加工厂商的委托加工合同;
3、 获取报告期各期存货收发存明细表,抽查回用料出入库单据、不可回用料出库单、回收金属入库单等单据;
4、 对重点委托加工厂商执行函证程序;
5、 对重点委托加工厂商进行现场走访,访谈受访单位的相关负责人。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废料处理方式合理,会计处理恰当;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将废料对外销售的情况。
5.关于研发领料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中材料费分别为1,570.55万元、3,653.22万元、2,857.89万元、970.50万元。2018年、2019年发行人材料费用占研发费用的比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研发领料的具体内容,是毛坯产品或是成品还是原材料金属,领料相应的会计处理;(2)发行人研发后形成的具体成果、是否进行销售,研发材料在研发过程中是耗用掉、形成新产品还是可以回收再利用于生产过程;(3)发行人对于研发领料使用及去向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8-2-50
请保荐人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发行人说明】
一、 发行人研发领料的具体内容,是毛坯产品或是成品还是原材料金属,领料相应的会计处理
1、 研发领料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升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性能,改进生产的稳定性、可靠性以及降低生产的不合格率等,进行了较多的研发项目;另外随着公司产品战略布局调整,公司逐步加大对成品市场的开拓,随着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程度提升,公司成品订单量逐步加大,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智能制造、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快速发展,高性能的稀土永磁成品需求量增加,对产品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因素要求较高,因此公司加大了研发力度,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共开展研发项目40余项,内容涵盖新产品开发、工艺开发、设备研发等多方面,需要在不同生产环节进行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研发项目涉及到研发领料涵盖了公司生产工序的各环节,领料具体内容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毛坯和辅料。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领料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原材料 | 1,170.01 | 728.69 | 1,821.63 | 1,555.28 |
其中:镨钕 | 136.78 | 81.32 | 636.20 | 957.82 |
钕 | 40.02 | 30.15 | 403.07 | 35.52 |
铽 | 954.13 | 512.36 | 359.36 | 46.34 |
半成品 | 2,587.18 | 3,320.73 | 4,900.81 | 397.50 |
其中:合金铸片 | 262.10 | 82.41 | 16.96 | 10.33 |
粗粉 | 1,107.79 | 1,535.77 | 2,559.37 | 41.52 |
细粉 | 1,208.40 | 1,702.55 | 2,321.00 | 317.88 |
库存商品-毛坯 | 2,609.07 | 2,825.78 | 1,003.18 | 552.02 |
辅料 | 193.36 | 337.82 | 182.81 | 88.59 |
合计 | 6,559.62 | 7,213.02 | 7,908.43 | 2,593.39 |
8-2-51
门根据研发领料单据进行会计核算,借记研发支出科目,根据领取材料的不同,分别贷记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毛坯)或辅助材料。研发支出发生额具体归集原则如下:
(1)人工成本:研发部门直接人工成本;
(2)材料成本:研发部门领用的直接材料成本;
(3)制造费用:直接制造费用设备折旧以及间接制造费用、水费和能源消耗摊销分配。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研发材料领用时:
借:研发支出-***项目
***项目
贷: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毛坯)
(2)研发费用归集时:
借:研发费用
贷:研发支出-***项目
***项目
二、 发行人研发后形成的具体成果、是否进行销售,研发材料在研发过程中是耗用掉、形成新产品还是可以回收再利用于生产过程
1、 公司研发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 |
1 | 旋转取向辐射环磁体的开发研究 | 在气流磨阶段,通过测试不同比例的氧含量,反复改善粉体的粒度大小;通过前述试验找到最佳的粉体粒度,该粉体粒度在成型压制阶段容易获得辐射取向的一致性,避免了传统压制过程中,辐射取向产品容易产生裂纹的弊端,实现了辐射磁环的成功压制。 通过粉体改性,成型方法和成型模具的研究,以及烧结工艺的改善,获得辐射取向一致的产品,避免了容易产生裂纹的弊端,实现了辐射环的成功生产。 |
2 | 离子液体电镀铝工艺的开发 | 镀铝一般都以真空电沉积或蒸镀的方式进行,制造成本高,采用以离子液体为电沉积液,不仅从镀膜质量有所改观,而且解决了前者在成本方面也有很大改善。 |
3 | 42SH无重稀土磁钢的开发 | 通过不断的原料配比优化,试验改进熔炼、气流磨、烧结、时效工艺,从而成功制取无重稀土42SH。 |
4 | 离子液体电镀重 | 离子液体电镀重稀土可有效节约了重稀土的使用,降低DDP的生产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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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 |
稀土DDP产品的开发 | 本。 本项目形成发明专利四项: (1)永磁材料的制造方法(专利号:ZL201710068324.2) (2)永久磁石材料の製造方法(专利号:JP6458126) (3)Method For Preparing A Permanent Magnet Material(专利号:US15-842039) (4)永磁材料的生产方法(专利号:ZL201710057941.2) | |
5 | LaCe稀土资源的综合利用开发 | 成功利用低成本LaCe稀土替代PrNd轻稀土,有效地实现稀土资源的平衡利用。 |
6 | 稀土永磁表面锌镍合金表面处理工艺的开发 | 通过电镀工艺的不断改进与调整,开发出镀层更加稳定的锌镍合金。 本项目形成正在申请中发明专利一项: (1)永磁材料的生产方法(申请号:2019114087304) |
7 | 新能源大巴用磁钢的开发 | 通过反复进行配方试验、成型压制及烧结升温等工艺的改进,获得符合新能源大巴用磁钢的量产。 |
8 | 52H风力发电用磁钢的研究 | 通过反复进行配方试验、成型压制及烧结升温等工艺的改进,实现高性能52H风力发电用磁钢。 |
9 | 浮动压一次成型工艺的研究 | 通过对成型压机的模具、成型程序、脱模等核心工艺进行不断探索研究,避免裂纹的产生,取消了二次等静压的环节,实现一次成型,节约了劳动力和耗材,提高了产品的一致性,解决了行业普遍存在的难题。 |
10 | 连续熔炼工艺的研究 | 通过对连续熔炼炉的浇钢程序、冷却方式的不断试验,使连续熔炼炉能够稳定量产晶粒结晶均匀的合金薄片。 |
11 | 连续烧结工艺的研究 | 结合不同材料配方,试验合适的脱蜡,脱气程序等,通过对连续烧结工艺的综合研究,使连续烧结工艺能够适应不同配方的批量生产,降低了生产电耗,提高了产品的一致性。 |
12 | 镍镀层结合力增强的研究 |
13 | 钕铁硼合金金相细化工艺研究 | 通过对真空速凝炉及熔炼工艺的研究,不断试验和完善合金薄片的各项工艺参数,改善合金薄片的金相结构,从而得到组织致密、晶粒细小均匀、等轴的显微组织结构,从而获得更加优异的磁体性能。 |
14 | 钕铁硼机械性能与加工性间相关性的研究 | 通过添加各种微量金属元素,改善钕铁硼的机械加工性,以及加强钕铁硼机体的抗弯强度。提高了产品的合格率,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
15 | 45SH无重稀土的开发 | 通过改进熔炼工艺,制取结晶均匀的合金薄片;通过改进气流磨工艺,制取粒度2~4μm的磁粉;通过压制工艺的改进,制取取向度良好的磁体;通过烧结、时效工艺的反复改进,从而成功制取零重稀土的45SH。 |
16 | 连续镀膜重稀土扩散工业研发 | 通过对连续镀膜磁场分布和阴极设计的不断优化,提高镀膜利用率和结合力,对重稀土扩散工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实现了连续镀膜重稀土扩散的量产,可批量性匹配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和变频空调压缩机电机用户。 本项目形成发明专利两项: (1)烧结磁体的处理方法(专利号:ZL201710764094.3) |
8-2-53
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 |
(2)磁体镀膜装置及方法(专利号:ZL201710985242.4) | ||
17 | Br大于1.14T(XGS32H)钐钴的开发 | 通过不断地优化配方设计和调整工艺,实现了Br>1.1.4T的钐钴永磁。 本项目形成发明专利两项: (1)钐钴硼磁体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810503698.7) (2)钐钴磁体及其制造方法(专利号:ZL2019100790417) |
18 | 瓦形磁钢的加工工艺研发 | 通过不断的实验,改善设计,改进工装夹具,实现磨床设备柔性连接,一次性加工出瓦型磁铁产品所需的弧度,从而取代单人单机的操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加工效率,保证了加工产品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的一致性,实现批量性匹配伺服电机和EPS电机用户。 |
19 | 磁钢粘结工艺的研发 | 通过研究自动粘胶工艺,改善粘胶设备工装夹具,制定合适的工艺路线,实现粘胶的批量自动化生产,从而大大节约了成本,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降低了新能源电机的涡流损耗。 本项目形成正在申请中发明专利一项: (1)钕铁硼磁体组件的粘接方法(申请号:2019102834636) |
20 | 倒角工艺的研发 | 研究倒角磨料工艺与永磁产品掉角的关系,通过大量的对比研究,制定出合适的倒角工艺,提升了产品的合格率,解决了公司难题。 |
21 | 电子工作记录系统开发 | 采用C/S 架构进行软件编写,并利用 MSSQL数据库实现生产过程中的数据存储;通过工业触摸平板、移动平板电脑等移动端,导入软件系统或与开发的软件进行连接,进行录入和采集数据,完成电子工作记录系统的开发。 |
22 | 表面处理自动前处理工艺研发 | 目前行业普遍存在磷化工艺不能自动前处理的问题,公司通过反复对磷化镀层自动生产线处理的实验验证,开发出表面处理自动前处理工艺,替代了手工前作业,提高了生产效率,解决了磷化全自动难题。 |
23 | 低磁偏角磁钢研发 | 通过投入产品进行试验,研究压机磁场,模具,压制工艺,加工方法对磁偏角的影响,找到实现低磁偏角的工艺组合,最终实现低磁偏角产品的量产,提高了电机的性能。 |
24 | 膨胀环氧工艺的研发 |
25 | 斜取向产品的开发 | 通过反复的材料投入,进行多次的实验,研究模具设计和成型压制参数对毛坯收缩和裂纹以及磁性能的影响,进而开发出斜取向产品整套工艺流程,解决了行业斜取向一致性差的难题。 |
26 | 径向取向圆柱的开发 | 本项目通过多批次多尺寸产品的实验,对成型和烧结工艺以及模具进行研究,解决了径向取向圆柱易出现裂纹、掉角等质量难题,实现了批量生产。 |
27 | 小R角磷化工艺的开发 | 为了匹配新能源汽车电机的要求,通过实验验证不同的倒角工艺与产品合格率的关系,确定小R角磷化工艺,解决了小R角产品合格率低的难题。 |
28 | Br大于1.16T 33H钐钴的开发 | 通过优化配方和实验工艺参数,不断地调整烧结工艺,成功制作出Br大于1.16的33H钐钴。 本项目形成正在申请中发明专利三项: (1)サマリウムコバルト磁石およびその製造方法(申请号:JP2020-005036) (2)Samarium-Cobalt Magnets And Method For Preparing The Same (申 |
8-2-54
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 |
请号:EP201522083) (3)Samarium-Cobalt Magnets And Method For Preparing The Same (申请号:US16743,494) | ||
29 | 稀土元素铈的综合利用开发 | 通过低成本Ce稀土对PrNd轻稀土的替代,有效地实现稀土资源的平衡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
30 | 52H风力发电减铽磁钢的开发 | 由于重稀土Tb资源较为稀缺,通过整体配方设计的研究以及整个工艺的匹配研究开发减少Tb的52H风电磁钢,提高下游风力发电机的性价比。 |
31 | 粘结SmFeN磁体的研究开发 | 通过对相关设备的调研,以及粘结SmFeN永磁的基础研究,为下一代稀土永磁的开发基础。 |
32 | 提高扩散重稀土利用率研究与开发 | 通过对扩散靶材设计的不断优化,改善磁场的强度和布局,提高靶材的利用率,在保证磁性能一致性的前提下,从而减少重稀土的使用量,大大节约了稀土稀缺资源。提高下游新能源汽车电机和空调压缩机电机的性价比。 本项目形成正在申请中发明专利四项: (1)烧结体、烧结永磁体及其制备方法(申请号:201910759260X) (2)焼結体、焼結永久磁石およびそれらの製造方法(申请号:JP2020-008315) (3)SINTERED BODY, SINTERED PERMANENT MAGNET AND PREPARATION METHODS (申请号:US16/821,180) (4)SINTERED BODY, SINTERED PERMANENT MAGNET AND PREPARATION METHODS (申请号:EP201629094) |
33 | 多线切割切大块的工艺研发 | 本项目主要对尺寸大于5mm以上的磁钢产品采用多线切割加工方式进行切割工艺最优化研究,通过反复试验建立工装,参数,耗材标准,降低切割成本,实现大尺寸产品的多线切割量产。 |
34 | 晶粒均匀化工艺的研究 | 通过对熔炼设备及工艺的改进,有效地改善了速凝薄片的柱状晶体结构,使得晶粒细化均匀。对于提高产品一致性具有重要作用。 |
35 | 一种新型烧结钕铁硼磁体的研究开发 | 通过对稀土永磁基础成分的进一步研究,加入替代稀土元素,进一步研究制作新型烧结钕铁硼磁体。 |
36 | 52SH产品的开发 | 为适应高性能电子产品的新一代需求,通过对配方及整体工艺的开发研究,进一步制备出Br14.2 KGs、Hcj:20kOe的52SH高性能钕铁硼产品。 |
37 | 六轴装料箱的深入研发 | 通过六轴装料箱的试验品投入使用,相比之前的装料箱,使浮动压机的装料装置生产效率提高近15%。 |
38 | 三点抗压测试仪的深入研究 | 通过对三点抗压测试仪的深入研究,实现了无压力和有压力的快速和精准测试,一方面大量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另一方面有效地保护产品表面完整性和光洁度。 |
39 | 全智能数控磁场浮动压机的多轴配合研究 | 通过创新研发成型压机结构,实现全智能数控和多轴配合的磁场浮动压制,一方面废弃了等压工序,避免了拆袋,更加绿色环保;另一方面,将高性能磁场浮动压机的装料装置生产效率提升15%左右,大大节约了成本。 |
40 | 镀膜机靶台的深 | 通过改变镀膜机原有的运输结构,使其机器经济实用、安全可靠性强、 |
8-2-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研发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 |
入研究 | 低成本、方便快捷。 | |
41 | 油浸式线圈应用研究 | 从基础上解决了传统线圈冷却困难、高温过载、线圈烧毁、短路、漏水、漏电等一系列磁场线圈的常见问题,从而大大提升了效率。 |
42 | 伺服站机节能增效的深入研究 | 通过改进成型液压站的结构,用伺服电机液压代替了原有传统液压油缸,使得控制精度更高,压制效果更好,不易产生缺陷,降低废品率。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成品 | 1,269.63 | 1,368.17 | 478.29 | 882.41 |
毛坯 | 1,947.55 | 2,550.01 | 3,076.28 | 79.11 |
8-2-56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在产品(不含废料、可回用料) | 256.40 | 44.52 | 76.50 | 0.23 |
废料、可回用料 | 222.44 | 287.92 | 542.15 | 56.31 |
余料收回 | 578.91 | 104.51 | 81.99 | 4.78 |
合计 | 4,274.95 | 4,355.13 | 4,255.21 | 1,022.84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成品 | 1,233.01 | 2,828.04 | 1,069.50 | 769.95 |
毛坯 | 1,074.53 | 2,087.18 | 3,703.13 | 50.98 |
合计 | 2,307.54 | 4,915.22 | 4,772.63 | 820.93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占比(%) | 毛利率 (%) | 占比(%) | 毛利率 (%) | 占比(%) | 毛利率 (%) | 占比(%) | 毛利率 (%) | |
成品 | 53.43 | 46.67 | 57.54 | 56.36 | 22.41 | 61.43 | 93.79 | 4.57 |
毛坯 | 46.57 | 27.02 | 42.46 | 35.14 | 77.59 | 34.47 | 6.21 | 21.65 |
合计 | 100.00 | 37.52 | 100.00 | 47.35 | 100.00 | 40.51 | 100.00 | 5.63 |
8-2-57
公司研发领料的具体过程如下:
1、公司制定研发计划,形成若干研发项目,研发人员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制作研发领料单据,填写物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研发项目编号等信息,并作为仓库人员发料和研发人员领料的依据。
2、领料单据确认后,由研发项目实施部门发起领料流程,并由仓库管理员核对后发料。
3、研发领料人员根据研发领料单据进行领料,并核对发料实物与研发领料单据发料信息的一致性,无误后将物料领出。
4、财务部门各月末根据当月研发领料单据核算各个研发项目材料耗用情况。
研发领料的关键控制点为:1、研发部门主管针对领料需求进行审核;2、仓库人员收到领料申请后进行数量复核并将材料发出。公司研发领料单据单独编号,与生产领料明确区分。公司通过ERP系统核算研发领料过程,研发领料过程的实物流转与系统数据一致。
研发人员领用材料后,材料实物从仓库出库,用于研发各个阶段的实验和试产。研发过程中材料实物流转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情况:1、研发过程耗用,产生废料(包含可回用料)、半成品、毛坯和成品,产出后办理入库;2、如有研发余料,则退回至仓库。研发材料发出后均附带明确的研发标识,材料流转记录在ERP系统全程跟踪,并通过ERP系统核算研发回收过程,研发回收过程的实物流转与系统数据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除领料单外,还包括了研发试验记录、研发阶段报告等资料。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环节的主要相关单据及记录的主要信息如下:
环节 | 相关单据 | 记录主要信息 |
研发领料 | 领料单 | 领料时间、研发项目名称、领料种类、领料数量、领料人、审批人 |
研发过程 | 阶段报告 | 本季度研发概述、实验现象记录、本季度研发总结、预算支出进度、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意见、项目总负责人复核意见 |
研发结束 | 结题报告、总结报告 | 项目成果、关键技术问题、经济效益分析 |
8-2-58
2、 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报告、项目阶段报告,项目结题书等研发相关资料,核查研发项目持续管理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3、 获取公司研发任务单汇总表和研发费用核算明细表,分析材料、人工和设备折旧等费用归集的合理性、完整性,并与财务记录进行了核对;
4、 取得并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明细账,对大额材料费用投入及回收履行实质性测试,核查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准确;
5、 复核发行人研发项目领料单、研发产出入库单,ERP系统记录;
6、 复核了发行人研发产出入库成本结转记录;
7、 取得了发行人研发形成产品的销售记录,对销售价格和成本进行了分析。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研发领料的相应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行人研发产出包括产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发行人进行了合理归集,研发形成的产成品存在对外进行销售的情况并对成本进行了结转;发行人对于研发领料使用及去向的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6.关于外协
根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外协的情形,主要是毛坯加工为成品过程中的切割、打磨、表面处理等后加工环节及组件装配等;(2)发行人将生产环节产生的少量废料进行委托加工;(3)包头市众鑫昌盛磁业有限公司、包头市科瑞源磁业有限公司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委外加工供应商的情形。
请发行人披露:在招股说明书“生产模式”中补充发行人采用外协生产的相关内容。
请发行人说明:(1)委外加工的原因,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工序,委外加工的质量控制机制及其执行情况;(2)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委外加工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协的加工费金额、委托加工的存货金额;(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委托加工的产品数量与成品销售的波动是否一致;(5)发行人报告期内成品加工制造的能力主要来自于委外还是自身产能的扩建,是否与固定资产波动一致;发行人自身进行表面处理的加工产能情况、与委外厂商以及毛坯客户具有的加工能力的主要区别;(6)报告期内主要外协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7)外协供应商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大额异常资金往来。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59
【发行人披露】
一、 在招股说明书“生产模式”中补充发行人采用外协生产的相关内容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具备高性能永磁材料的配方设计、毛坯生产、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全环节生产能力,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公司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对产品的性能参数、几何尺寸、外观形状、表面镀层等要求进行设计、配料、样品试制和量产实施。
公司存在外协的生产模式。公司拥有全环节生产能力,由于机械加工产能不足且部分订单交期较短,为确保交期,部分机械加工环节需要委托外协单位完成。公司外协主要为将公司生产的毛坯通过外协厂商加工成成品,除此之外,风电领域部分自制成品还需要通过外协厂商装配成组件,上述装配厂商系公司风电领域客户指定。报告期内,产品的配方设计、关键的生产加工环节由公司自行完成,外协加工不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
【发行人说明】
一、 委外加工的原因,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工序,委外加工的质量控制机制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具备高性能永磁材料的配方设计、毛坯生产、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全环节生产能力,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公司拥有全环节生产能力,由于机械加工产能不足且部分订单交期较短,为确保交期,部分机械加工环节需要委托外协单位完成。公司外协主要为将公司生产的毛坯通过外协厂商加工成成品,除此之外,风电领域部分自制成品还需要通过外协厂商装配成组件,上述装配厂商系公司风电领域客户指定。报告期内,产品的配方设计、关键的生产加工环节由公司自行完成,外协加工不涉及公司的核心技术。
公司为了规范对委外供应商的管理,加强对委外供应商质量和交期的监控,确保公司订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制定了《委外供应商管理规定》。《委外供应商管理规定》明确了委外供应商的日常质量管理及委外物料的验收质量问题的处理。公司的质量管控部门收到物料后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质量管控部门及时与委外供应商沟通处理方案,采取直接报废处理或进行返工处理;根据委外供应商出现的相关质量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派人定期去现场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委外供应商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外协厂商的加工生产进行跟踪。
二、 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委外加工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扩大成品业务的规模占比,由于公司机械加工产能相对不足且部分订单交期较短,部分机械加工环节需要委托外协单位完成。考虑到订单交期及物流成本因素,公司倾向于选择包头当地外协加工商,但报告期初包头当地产业配套相对薄弱,当地外协加工商较少。
8-2-60
1、 包头市众鑫昌盛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众鑫昌盛”)
包头众鑫昌盛成立于2017年9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魏清坡,自2017年10月起,包头众鑫昌盛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原因如下:
魏清坡自1996年起开始从事磁材加工业务,2016年至2017年,作为北京众鑫昌盛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27日)(以下简称“北京众鑫昌盛”)主要经营管理者,魏清坡通过北京众鑫昌盛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为保证公司外协产品的及时交付,魏清坡于2017年9月独资在包头注册了包头众鑫昌盛,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为公司提供业务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2、 包头市科瑞源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科瑞源”)
包头科瑞源成立于2018年6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薛文生,自2019年1月起,包头科瑞源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原因如下:
淄博创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创美”)成立于2016年5月4日,公司自2017年起与淄博创美合作。为了扩大生产能力,淄博创美原法定代表人张洪于2018年与薛文生合资设立包头科瑞源,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综上,上述外协加工供应商虽然成立时间较短,但其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外协加工供应商原因合理。
三、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协的加工费金额、委托加工的存货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的情形,主要是毛坯加工为成品过程中的切割、打磨等机械加工环节及根据风力发电领域客户的要求将钕铁硼磁钢封装成组件。公司外协加工费中,客户指定的装配由风力发电客户指定装配厂商并确定装配费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制订了外协加工相关规定,对外协内容定价,编制了外协加工价格表。外协加工价格表包含切片、磨床、倒角等加工各个环节的定价机制,综合考虑加工面积、单重、合格率、回片率等因素,进行价格核算。如切片加工费依据单片的单重和面积进行确定,磨床费根据加工面积计价,倒角费根据单片重量和加工长度计价。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不同外协厂商的相同加工工序加工费单价相同。
考虑到订单交期及物流成本因素,公司倾向于选择包头当地外协加工商,但报告期初包头当地产业配套相对薄弱,当地外协加工商选择较少,随着包头稀土永磁材料产业的发展,相关配套逐渐完善,当地外协加工商逐渐增多,公司选择面更为广泛,增强了公司的议价能力,总体而言,公司外协加工费单价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
8-2-61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外协的加工费金额、外协加工的存货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外协的加工费 | 1,567.41 | 1,882.74 | 1,240.55 | 1,211.40 |
其中:机械加工环节 | 1,056.33 | 973.18 | 633.03 | 607.55 |
客户指定的装配 | 511.08 | 909.56 | 607.52 | 603.85 |
外协加工的存货 | 21,129.89 | 18,504.40 | 12,964.27 | 11,913.57 |
其中:机械加工环节 | 16,994.66 | 13,345.81 | 9,346.21 | 7,322.71 |
客户指定的装配 | 4,135.23 | 5,158.59 | 3,618.06 | 4,590.86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外协加工的产品数量 | 1,418.74 | 1,174.79 | 849.08 | 782.56 |
其中:机械加工环节 | 1,197.73 | 912.44 | 674.47 | 527.78 |
客户指定的装配 | 221.01 | 262.35 | 174.61 | 254.78 |
成品销售数量 | 1,768.96 | 1,479.75 | 1,081.27 | 1,159.60 |
其中:除风力发电外 | 1,325.59 | 1,141.60 | 869.11 | 684.76 |
风力发电 | 443.37 | 338.15 | 212.16 | 474.84 |
8-2-62
五、 发行人报告期内成品加工制造的能力主要来自于委外还是自身产能的扩建,是否与固定资产波动一致;发行人自身进行表面处理的加工产能情况、与委外厂商以及毛坯客户具有的加工能力的主要区别
1、 发行人报告期内成品加工制造的能力主要来自于委外还是自身产能的扩建,是否与固定资产波动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机器设备原值 | 6,186.33 | 5,645.52 | 5,324.59 | 3,640.34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公司机械加工领用毛坯量 | 1,478.12 | 1,824.94 | 1,419.95 | 1,611.44 |
外协机械加工领用毛坯量 | 1,197.73 | 912.44 | 674.47 | 527.78 |
设备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表面处理产能 | 3,100 | 4,000 | 2,400 | 1,100 |
8-2-63
的成品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零部件、风电与节能家电领域;公司暂不具备大批量加工消费电子领域成品的能力,消费电子领域的订单亦需要委托外协单位完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机械加工能力及表面处理能力与外协厂商以及毛坯客户的主要区别如下:
项目 | 机械加工能力 | 表面处理能力 |
发行人 | 具备机械加工能力,加工后的成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零部件、风电与节能家电领域。 | 具备表面处理能力,加工后的成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零部件、风电与节能家电领域。 |
外协厂商 | 具备简单机械加工能力 | 一般不具备表面处理能力 |
发行人毛坯客户 | 具备机械加工能力,加工后的成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 | 具备表面处理能力,加工后的成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 |
公司名称 | 包头市众鑫昌盛磁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9月13日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魏清坡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银匠窑村牛棚63号 |
股东构成 | 魏清坡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磁性材料、金属制品、电子元器件的生产与加工;磁性材料、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汽车配件、通讯设备的销售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
公司名称 | 上犹东进稀土金属冶炼工贸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3年11月28日 |
注册资本 | 418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陈宗华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西省上犹工业园区 |
股东构成 | 陈宗华持股48.75%,陈俊持股37.11% |
经营范围 | 稀土产品、五金材料、稀土合金、稀土氟化物、稀土金属冶炼、加工、销售;钕、铁、硼产品深加工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废料加工服务 |
8-2-64
(3) 包头市科瑞源磁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包头市科瑞源磁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8年6月11日 |
注册资本 | 38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薛文生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北大科技园1号厂房一层、4号厂房一层 |
股东构成 | 薛文生持股80%,张洪持股20% |
经营范围 | 磁性材料的加工及销售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
公司名称 | 南京华顺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7年2月2日 |
注册资本 | 579.6296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甘顺文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南京市江宁区科苑路128号骆村兴民工业园 |
股东构成 | 甘顺文持股64.70%,罗秋华持股21.57%,南京恩正模具设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74% |
经营范围 | 模具设计、加工、制造、维修、销售、热处理加工;注塑制品加工、生产、销售;钢材、铜材、铝材销售;模架、模具配件、五金冲压制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医疗器械、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的组装、加工、维修、生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面料纺织加工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组件装配服务 |
公司名称 | 包头市宏源启磁性元件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6年7月19日 |
注册资本 | 516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李保谦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福镇银海新村工业园区63号 |
股东构成 | 李保谦持股90%,魏清坡持股10% |
经营范围 | 磁性材料的加工及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机械设备的销售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
公司名称 | 上海阳东钢结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8年1月12日 |
注册资本 | 906万元人民币 |
8-2-65
法定代表人 | 胡明安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宣黄公路2501号 |
股东构成 | 胡明安持股51.25%,季均贤持股32.50%,胡寓歆持股16.25% |
经营范围 | 金属结构件制造,安装;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组件装配服务 |
公司名称 | 南京哈维斯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1月4日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陈小娣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百里路9号 |
股东构成 | 陈小娣持股70%,古永锋持股30% |
经营范围 | 焊接;精密机械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组件装配服务 |
公司名称 | 淄博创美磁业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6年5月4日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孙保红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李家村工业园内10号 |
股东构成 | 孙保红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磁性材料加工销售;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加工销售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
公司名称 | 巴彦淖尔市同晨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7年5月17日 |
注册资本 | 1,2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杨丰盛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巴彦淖尔市农垦中滩工业园区 |
股东构成 | 孙喜平持股77.50%,王洪江持股10%,杨丰盛持股8.33%,王新证持股4.17% |
经营范围 | 化工产品的开发、研究、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稀土金属和稀土合金的开发、研究、生产加工及销售;有色金 |
8-2-66
属的销售;稀土产品的销售;污水处理;房屋租赁;电子产品非标设备制作;钢桶、包装桶生产销售;磁性材料的加工、表面处理及销售;建筑材料、钕铁硼边角废料、抛光粉、灯粉废料回收处理产品的销售 |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废料加工服务 |
公司名称 | 北京众鑫昌盛机械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4年7月27日 |
注册资本 | 74.2867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佳宁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莲花池村南(土产公司院内) |
股东构成 | 张佳宁持股40%,韩建军持股35%,延庆县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协会持股25% |
经营范围 | 加工磁钢;干洗服务;加工服装;销售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服装、百货、五金、交电、室内装修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修理家用电器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
公司名称 | 北京晟远洋磁性元件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2年6月5日 |
注册资本 | 5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徐兴芳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张喜庄村商业街中区41号 |
股东构成 | 徐兴芳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销售五金产品、日用品、汽车配件、钢材、木材、机械设备;技术开发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为公司提供外协加工服务 |
8-2-67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
1、 对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委外加工业务的内控流程,向财务人员了解委外加工物资的财务核算流程;
2、 获取报告期各期委外加工商的名单、往来明细表以及委外加工合同,查阅委外加工合同中交易内容;
3、 针对委外加工物资的物料流转,抽查委外相关的出库单、入库单,并与记账凭证进行核对;
4、 针对主要委外加工商执行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含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委外加工商的余额、存放在委外加工商的存货数量,回函相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应付委外加工费合计 | 2,074.82 | 1,444.49 | 1,653.66 | 2,069.86 |
应付委外加工费函证金额 | 1,917.68 | 1,365.51 | 1,442.03 | 1,921.66 |
发函比例 | 92.43% | 94.53% | 87.20% | 92.84% |
回函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在制品-委托加工物重量 | 358.98 | 187.63 | 86.80 | 132.21 |
在制品-委托加工物资函证重量 | 309.54 | 156.49 | 82.80 | 97.22 |
发函比例 | 86.23% | 83.40% | 95.39% | 73.53% |
回函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8-2-68
期较短,为确保交期,部分机械加工环节需要委托外协单位完成,不涉及发行人核心程序;发行人严格按照《委外供应商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外协厂商的加工生产进行跟踪;
2、 包头众鑫昌盛主要管理者魏清坡2016年至2017年即开始与发行人合作,为保证发行人外协产品的及时交付,魏清坡于2017年9月独资在包头注册了包头众鑫昌盛,取得发行人的委外订单,为发行人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因此包头众鑫昌盛虽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委外加工商具有合理性;
3、 淄博创美成立于2016年5月4日,发行人自2017年起与淄博创美合作。为了扩大生产能力,淄博创美原法定代表人张洪于2018年与薛文生合资设立包头科瑞源,取得发行人订单,为发行人提供外协加工服务。因此包头科瑞源虽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委外加工商具有合理性;
4、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委托加工的产品数量与成品销售的波动一致;
5、 发行人报告期内成品加工制造的能力主要来自于自身产能的扩建,与固定资产波动较为一致;
6、 报告期内主要外协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主要客户、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7、 外协供应商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除与发行人正常业务往来外,不存在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大额异常资金往来。
8.关于2019年3月增资
根据问询回复,2019年3月增资价格基于公司2018年财务数据按照PE倍数13.42倍,发行人与增资方袁擘、袁易、翟勇、沈强、范跃林、寰盈投资、科曼咨询、星火咨询协商确定,增资价格相对公允。星火咨询为外部股东。2019年12月30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中车泛海、同历宏阳以货币5,994.65万元按照5.35元/股出资认购。
请发行人说明:(1)星火咨询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出资结构、是否包括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相关人员;(2)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入股、曾经入股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3)发行人2019年3月、2019年12月分别的估值依据、相关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2019年3月估值公允的具体依据。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其是否符合首发问答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8-2-69
【发行人说明】
一、 星火咨询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出资结构、是否包括发行人客户、供应商相关人员
1、 星火咨询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星火咨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山西星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9年2月15日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冰如 |
注册资本 | 1,091.34万元 |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11号601室 |
主营业务 | 企业管理咨询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张冰如 | 普通合伙人 | 335.40 | 30.73 |
2 | 蒋晓丽 | 有限合伙人 | 309.60 | 28.37 |
3 | 窦惠莲 | 有限合伙人 | 232.20 | 21.28 |
4 | 李雪 | 有限合伙人 | 103.20 | 9.46 |
5 | 郭婧琴 | 有限合伙人 | 103.20 | 9.46 |
6 | 梁培成 | 有限合伙人 | 7.74 | 0.71 |
合计 | 1,091.34 | 100.00 |
8-2-70
休。
窦惠莲女士,1979年7月到2007年5月,于太原照相器材采供站任支部书记;2007年6月退休。
李雪女士,2008年6月至2020年10月,于太原北方医院机床东社区卫生服务站任站长;2020年11月退休。
郭婧琴女士,2008年8月至2010年9月,于北京东财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助理;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于北京华财会计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2016年11月至今,于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任业务经理助理。
梁培成先生,2015年1月至今,于太原恒山磁械有限公司任工程师。
星火咨询各合伙人未在发行人客户、供应商任职,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入股、曾经入股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入股、曾经入股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发行人股东包括9名自然人股东、8名机构股东,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天津天和 | 8,997.0000 | 45.39 |
2 | 袁文杰 | 2,724.0000 | 13.74 |
3 | 袁易 | 1,811.0000 | 9.14 |
4 | 朗润园 | 1,394.9821 | 7.04 |
5 | 元龙智能 | 1,229.3907 | 6.20 |
6 | 陈雅 | 669.5914 | 3.38 |
7 | 中车泛海 | 561.0000 | 2.83 |
8 | 同历宏阳 | 560.0000 | 2.82 |
9 | 寰盈投资 | 457.0000 | 2.31 |
10 | 星火咨询 | 423.0000 | 2.13 |
11 | 科曼咨询 | 289.0000 | 1.46 |
12 | 袁擘 | 273.0000 | 1.38 |
13 | 范跃林 | 122.0000 | 0.62 |
14 | 翟勇 | 122.0000 | 0.62 |
15 | 沈强 | 122.0000 | 0.62 |
16 | 周拴柱 | 56.0000 | 0.28 |
17 | 陈斌 | 10.0358 | 0.05 |
8-2-71
合计 | 19,821.0000 | 100.00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1 | 袁擘 | 1,800.00 | 36.00 |
2 | 袁易 | 900.00 | 18.00 |
3 | 陈雅 | 900.00 | 18.00 |
4 | 袁文杰 | 700.00 | 14.00 |
5 | 沈强 | 200.00 | 4.00 |
6 | 翟勇 | 200.00 | 4.00 |
7 | 范跃林 | 200.00 | 4.00 |
8 | 周拴柱 | 100.00 | 2.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陈娟 | 普通合伙人 | 50.50 | 1.80 |
2 | 李华强 | 有限合伙人 | 535.30 | 19.06 |
3 | 郭亚安 | 有限合伙人 | 202.00 | 7.19 |
4 | 卢汉明 | 有限合伙人 | 202.00 | 7.19 |
5 | 马维智 | 有限合伙人 | 202.00 | 7.19 |
6 | 陈义 | 有限合伙人 | 202.00 | 7.19 |
7 | 王耀国 | 有限合伙人 | 202.00 | 7.19 |
8 | 曹海和 | 有限合伙人 | 202.00 | 7.19 |
9 | 葛祖显 | 有限合伙人 | 151.50 | 5.40 |
10 | 晏浩 | 有限合伙人 | 151.50 | 5.40 |
11 | 盖伟勇 | 有限合伙人 | 151.50 | 5.40 |
12 | 侯郁波 | 有限合伙人 | 101.00 | 3.60 |
13 | 杨跃轩 | 有限合伙人 | 101.00 | 3.60 |
8-2-72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4 | 顾文彬 | 有限合伙人 | 101.00 | 3.60 |
15 | 米良 | 有限合伙人 | 50.50 | 1.80 |
16 | 郑梅 | 有限合伙人 | 50.50 | 1.80 |
17 | 季国芹 | 有限合伙人 | 50.50 | 1.80 |
18 | 李晓东 | 有限合伙人 | 50.50 | 1.80 |
19 | 高秀花 | 有限合伙人 | 50.50 | 1.80 |
合计 | 2,807.80 | 100.00 |
序号 | 曾经的合伙人姓名 | 入伙时间 | 退伙时间 |
1 | 周晴 | 2015年6月26日 | 2019年6月21日 |
2 | 谢可明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3 | 刘伟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4 | 丘东元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5 | 王亚君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6 | 吴雅清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7 | 王莉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8 | 陈斌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9 | 陈雅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10 | 吴晓俐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11 | 施炜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12 | 谢俊辉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13 | 丁建文 | 2019年3月29日 | 2019年6月21日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张凌 | 普通合伙人 | 100.00 | 4.08 |
2 | 陈义 | 有限合伙人 | 1,330.00 | 54.29 |
3 | 曹海和 | 有限合伙人 | 700.00 | 28.57 |
4 | 黄峰 | 有限合伙人 | 120.00 | 4.90 |
5 | 陈健豪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4.08 |
6 | 王猛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4.08 |
合计 | 2,450.00 | 100.00 |
8-2-73
自元龙智能入股发行人以来,除上述股东外,元龙智能不存在其他曾经股东,元龙智能各合伙人未在发行人客户、供应商任职,元龙智能及其股东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4、中车泛海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的关系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中车泛海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000.00 | 5.00 |
2 | 泛海云帆(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2,001.00 | 5.00 |
3 |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8,000.00 | 45.00 |
4 | 泛海云腾(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8,001.00 | 45.00 |
合计 | 40,002.00 | 100.00 |
公司名称 | 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4日 |
法定代表人 | 鄢德佳 |
注册资本 | 10,000.00万元 |
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芳城园一区15号楼5层508室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公司名称 | 泛海云帆(天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3月17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忠为 |
注册资本 | 2,010.00万元 |
住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312室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公寓管理;租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2-74
中车泛海为私募投资基金,其管理人为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车泛海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具体如下:
基金名称 | 基金备案编号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中车泛海智能制造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SCP054 | 泛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P1067153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8-2-75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上海周济同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 | 0.03 |
2 | 天津仁爱智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00 | 66.76 |
3 | 上海德朋实业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660.00 | 22.03 |
4 | 孙涛 | 有限合伙人 | 335.00 | 11.18 |
合计 | 2,996.00 | 100.00 |
公司名称 | 上海周济同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年10月23日 |
法定代表人 | 刘桥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基金名称 | 基金备案编号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天津同历宏阳三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SJR050 | 上海周济同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P1062924 |
8-2-76
自同历宏阳入股发行人以来,除上述股东外,同历宏阳不存在其他曾经股东,同历宏阳及其股东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6、寰盈投资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的关系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寰盈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任职情况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龚瑞娥 | 天之和财务部员工 | 普通合伙人 | 33.20 | 5.06 |
2 | 陈斌 | 经营部销售代表 | 有限合伙人 | 68.55 | 10.44 |
3 | 张晋平 | 经营部销售代表 | 有限合伙人 | 55.70 | 8.49 |
4 | 董义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有限合伙人 | 55.28 | 8.42 |
5 | 刁树林 | 生产部部长 | 有限合伙人 | 42.85 | 6.53 |
6 | 苗聚昌 | 天之和副总经理 | 有限合伙人 | 42.85 | 6.53 |
7 | 伊海波 | 高级研究员、经营部副部长 | 有限合伙人 | 42.85 | 6.53 |
8 | 袁擘 | 经营部部长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4.57 |
9 | 曾庆业 | 表面处理分厂副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27.85 | 4.24 |
10 | 张炳军 | 烧结四分厂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27.85 | 4.24 |
11 | 赵永刚 | 烧结三分厂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25.28 | 3.85 |
12 | 张秀琪 | 熔炼氢碎分厂副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22.71 | 3.46 |
13 | 马建新 | 电气设计师 | 有限合伙人 | 22.71 | 3.46 |
14 | 周小松 | 机械加工分厂副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20.35 | 3.10 |
15 | 党福柱 | 中试车间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15.21 | 2.32 |
16 | 卫志勇 | 机械加工分厂副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15.21 | 2.32 |
17 | 卢伟 | 中试车间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0.28 | 1.57 |
18 | 刘海龙 | 烧结四分厂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0.28 | 1.57 |
19 | 高书达 | 机械加工分厂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0.28 | 1.57 |
20 | 闫建 | 信息技术科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21 | 季龙 | 生产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22 | 王天栋 | 熔炼氢碎分厂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23 | 常颖 | 表面处理分厂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24 | 安治 | 烧结二分厂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25 | 张明鑫 | 表面处理分厂副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26 | 张亚茹 | 表面处理分厂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27 | 苑占祚 | 中试车间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28 | 秦阳 | 经营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29 | 逯伟 | 生产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17 |
合计 | 656.39 | 100.00 |
8-2-77
不存在其他曾经股东;寰盈投资及其股东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7、星火咨询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的关系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星火咨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张冰如 | 普通合伙人 | 335.40 | 30.73 |
2 | 蒋晓丽 | 有限合伙人 | 309.60 | 28.37 |
3 | 窦惠莲 | 有限合伙人 | 232.20 | 21.28 |
4 | 李雪 | 有限合伙人 | 103.20 | 9.46 |
5 | 郭婧琴 | 有限合伙人 | 103.20 | 9.46 |
6 | 梁培成 | 有限合伙人 | 7.74 | 0.71 |
合计 | 1,091.34 | 100.00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任职情况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刘子瑶 | 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 普通合伙人 | 46.26 | 6.23 |
2 | 杜晓霞 | 经营部销售代表 | 有限合伙人 | 115.65 | 15.57 |
3 | 张海潮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有限合伙人 | 110.51 | 14.88 |
4 | 冯丽丽 | 经营部销售代表 | 有限合伙人 | 38.55 | 5.19 |
5 | 吴树杰 | 研发主管 | 有限合伙人 | 30.84 | 4.15 |
6 | 邓伟杰 | 品管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30.84 | 4.15 |
7 | 林晓勤 | 扩散分厂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30.84 | 4.15 |
8 | 屈波 | 信息技术科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25.70 | 3.46 |
9 | 伍丹妹 | 经营部销售代表 | 有限合伙人 | 25.70 | 3.46 |
10 | 胡占江 | 技术支持科主管 | 有限合伙人 | 25.70 | 3.46 |
8-2-78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任职情况 | 合伙人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1 | 杨琦华 | 技术支持科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25.70 | 3.46 |
12 | 李志强 | 熔炼氢碎分厂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20.56 | 2.77 |
13 | 李占全 | 综合管理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5.42 | 2.08 |
14 | 丁伟 | 烧结三分厂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5.42 | 2.08 |
15 | 齐鹤均 | 生产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5.42 | 2.08 |
16 | 武志敏 | 信息技术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12.85 | 1.73 |
17 | 张倩 | 证券事务部部长 | 有限合伙人 | 12.85 | 1.73 |
18 | 郭丽珍 | 品管部部长 | 有限合伙人 | 12.85 | 1.73 |
19 | 刘延斌 | 表面处理分厂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12.85 | 1.73 |
20 | 刘国承 | 中试车间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2.85 | 1.73 |
21 | 贾瑞 | 天之和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2.85 | 1.73 |
22 | 苏建云 | 烧结四分厂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0.28 | 1.38 |
23 | 翟伟伟 | 经营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0.28 | 1.38 |
24 | 王志卿 | 生产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0.28 | 1.38 |
25 | 陈学兵 | 生产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0.28 | 1.38 |
26 | 马小兵 | 中试车间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0.28 | 1.38 |
27 | 张帅 | 研究所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10.28 | 1.38 |
28 | 宋欢欢 | 经营部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04 |
29 | 王宁 | 表面处理分厂员工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04 |
30 | 陈继宏 | 品管部副部长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04 |
31 | 郁龙 | 扩散分厂副厂长 | 有限合伙人 | 7.71 | 1.04 |
合计 | 742.73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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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2019年3月、2019年12月分别的估值依据、相关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2019年3月估值公允的具体依据
1、估值依据
(1)2019年3月,公司增资至18,700万元
2019年3月13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7,800万元增加至18,7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袁擘、袁易、翟勇、沈强、范跃林、寰盈投资以及新股东科曼咨询、星火咨询以货币2,313万元按照2.57元/股出资认购。
该次增资价格系基于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80.18万元,按照PE倍数13.42倍,发行人与增资方协商确定。
(2)2020年1月,公司增资至19,821万元
2019年12月30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8,700万元增加至19,82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股东中车泛海、同历宏阳以货币5,994.65万元按照5.35元/股出资认购。
该次增资价格系基于当时公司对2019年经营业绩的预测,确定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00万元,后续双方签署的对赌协议(现已终止)明确将实现8,000万净利润作为回购条款,按照PE倍数13.26倍,发行人与增资方协商确定。
2、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2019年3月增资系根据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确定,而2020年1月增资系基于预测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确定,两次融资估值基础不同。
3、2019年3月估值公允的具体依据
2020年1月增资的股东中车泛海、同历宏阳均为市场化PE机构,且已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该次增资估值公允,2019年3月增资PE倍数为13.42倍,与2020年1月增资PE倍数13.26倍相比基本持平。
【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其是否符合首发问答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
1、 查阅发行人机构股东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查阅发行人全部股东的调查表;
2、 访谈天津天和股东及发行人自然人股东;访谈朗润园、元龙智能、星火咨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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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额100万元以上的股东,查阅朗润园、元龙智能、星火咨询其余股东(含已退出股东)出具的确认函;访谈寰盈咨询、科曼咨询出资额20万元以上的股东,查阅寰盈咨询、科曼咨询其余股东(含已退出股东)出具的确认函;
3、 登陆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取得发行人机构股东网络查询结果;登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s://www.amac.org.cn/)查询中车泛海、同历宏阳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
4、 查阅2019年3月、2019年12月的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5、 登陆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取得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网络查询结果,并与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进行交叉比对。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星火咨询各合伙人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2、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入股、曾经入股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3、 发行人2019年3月增资价格系基于公司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80.18万元,按照PE倍数13.42倍,发行人与增资方协商确定;2020年1月增资价格系基于公司预测的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00万元,按照PE倍数13.26倍,发行人与增资方协商确定。两次增资市盈率接近,价格公允;
4、 发行人2019年3月增资价格公允,公司未承担授予权益工具或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本次增资不构成股份支付,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
9.关于审计截止日后的相关事项
9.2根据问询回复,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镨钕金属2018年起至今价格相对平稳,整体呈现小幅波动态势。报告期各期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32.88万元、36.07万元、34.03万元、31.69万元。发行人于“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如果未来稀土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本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无法及时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根据媒体报道及公开信息,2020年下半年,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稀土金属价格大幅上涨。
请发行人披露:原材料波动对于发行人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毛利率、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具体影响;2020年至今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对发行人2020年及以后年度经营状况及业绩的影响。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单位材料成本的波动与单位采购价格、市场公开价格的
8-2-81
波动是否具有匹配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发行人披露】
一、 原材料波动对于发行人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毛利率、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具体影响;2020年至今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对发行人2020年及以后年度经营状况及业绩的影响
1、 原材料波动对于发行人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毛利率、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原材料采购平均价格波动与公司单位成本、单位售价和毛利率的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波动 | 金额 | 波动 | 金额 | 波动 | 金额 | |
单位原材料采购价格 | 14.63 | 9.92% | 13.31 | -5.80% | 14.13 | 10.48% | 12.79 |
单位成本 | 17.12 | 0.59% | 17.02 | -3.41% | 17.62 | 18.26% | 14.90 |
单位售价 | 21.26 | -1.30% | 21.54 | -0.97% | 21.75 | 18.21% | 18.40 |
毛利率 | 19.45% | -1.50% | 20.95% | 1.96% | 18.99% | -0.04% | 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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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年至今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对发行人2020年及以后年度经营状况及业绩的影响2020年至今,公司主要原材料镨钕金属的价格波动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
如上图所示,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镨钕金属价格有小幅下滑,整体较为稳定,自2020年下半年始,价格逐步走高,尤其是2020年11月中旬以来价格涨幅扩大,但至2020年12月,价格已呈现下降的趋势。如果未来稀土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本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无法及时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由于原材料采购价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传导到产品的销售价格中,因此,除原材料价格长期保持较大幅度的波动外,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下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的影响较小。
2020年1-9月,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76,457.91万元,同比上涨12.32%,2020年至今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未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状况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017年初至今,原材料价格未出现过持续较长时间的大幅上涨或大幅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预计2020年至今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未来年度的经营状况和业绩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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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说明】
一、 报告期各期单位材料成本的波动与单位采购价格、市场公开价格的波动是否具有匹配性报告期各期,公司单位材料成本与单位采购价格的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波动 | 金额 | 波动 | 金额 | 波动 | 金额 | |
单位原材料采购价格 | 14.63 | 9.92% | 13.31 | -5.80% | 14.13 | 10.48% | 12.79 |
单位材料成本 | 15.09 | 1.68% | 14.84 | -3.95% | 15.45 | 18.85%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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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
1、 取得公司采购相关内控制度,了解关于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和执行情况,对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和测试;
2、 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采购明细表,对主要供应商的产品内容、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进行分析;
3、 取得公司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与公司采购明细表进行对比分析;
4、 查询亚洲金属网主要稀土金属的报价情况,并与公司采购订单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5、 对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大额采购进行抽查,核查相关原始单据,包括发票、入库单等;
6、 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明细表,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内容、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进行分析;
7、 取得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与公司销售明细表进行对比分析;
8、 对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大额销售进行抽查,核查相关原始单据,包括发票、回款单等;
9、 对公司报告期内各类产品、主要客户的毛利率进行计算,并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趋势进行对比分析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单位材料成本的波动与单位采购价格、市场公开价格的波动具有匹配性。
10.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根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应收账款转换为应收票据的情形,且票据回款占应收账款回款的比例逐年上升。截至2020年3月末,存在个别应收账款逾期客户正处于破产清算等状态。
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结算的主要客户;(2)票据回款占应收账款回款的比例逐年上升的原因;(3)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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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说明】
一、 报告期应收账款转为应收票据结算的主要客户
(1) 2020年1-9月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1-9月票据回款 | 占2020年1-9月票据回款合计的比例(%)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6,951.47 | 24.14 |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中型电机分公司 | 2,613.96 | 9.08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 | 2,553.00 | 8.86 |
宁波博睿磁业有限公司 | 2,071.17 | 7.19 |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1,982.07 | 6.88 |
成都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1,846.47 | 6.41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1,703.90 | 5.92 |
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1,386.52 | 4.81 |
宁波鑫其精密磁钢有限公司 | 975.21 | 3.39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723.88 | 2.51 |
合计 | 22,807.65 | 79.19 |
票据回款合计 | 28,800.27 | —— |
客户名称 | 2019年度票据回款 | 占2019年度票据回款合计的比例(%)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8,858.09 | 26.40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2,051.83 | 6.11 |
成都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1,951.41 | 5.82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1,787.62 | 5.33 |
南昌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1,675.01 | 4.99 |
宁波博睿磁业有限公司 | 1,611.56 | 4.80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1,493.00 | 4.45 |
宁波鑫其精密磁钢有限公司 | 1,043.26 | 3.11 |
苏州朗高电机有限公司 | 980.90 | 2.92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 | 979.99 | 2.92 |
合计 | 22,432.67 | 66.85 |
票据回款合计 | 33,555.73 | —— |
8-2-86
(3)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18年度票据回款 | 占2018年度票据回款合计的比例(%)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4,332.29 | 15.50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4,133.87 | 14.79 |
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 | 2,866.45 | 10.26 |
苏州朗高电机有限公司 | 1,359.84 | 4.87 |
潍坊九天强磁有限公司 | 1,249.12 | 4.47 |
宁波鑫其精密磁钢有限公司 | 1,151.59 | 4.12 |
深圳市霞星磁电有限公司 | 1,080.15 | 3.87 |
深圳市东升磁业有限公司 | 993.03 | 3.55 |
南通市永泰磁业有限公司 | 958.72 | 3.43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13.82 | 2.55 |
合计 | 18,838.88 | 67.41 |
票据回款合计 | 27,945.37 |
客户名称 | 2017年度票据回款 | 占2017年度票据回款合计的比例(%) |
潍坊九天强磁有限公司 | 2,634.11 | 10.52 |
沈阳中航机电三洋冷设备有限公司 | 2,422.18 | 9.68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1,680.00 | 6.71 |
宁波鑫其精密磁钢有限公司 | 1,602.92 | 6.40 |
深圳市霞星磁电有限公司 | 1,275.70 | 5.10 |
北京麦戈龙科技有限公司 | 1,116.90 | 4.46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 | 1,050.00 | 4.19 |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 | 979.47 | 3.91 |
烟台金钢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725.37 | 2.90 |
南通市永泰磁业有限公司 | 721.15 | 2.88 |
合计 | 14,207.80 | 56.75 |
票据回款合计 | 25,035.23 |
8-2-87
二、 票据回款占应收账款回款的比例逐年上升的原因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应收账款回款 | 其中:票据回款 | 票据回款占应收账款回款比例(%)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账龄 |
2020年1-9月 | 75,118.16 | 28,800.27 | 38.34 | 1年以内 |
2019年度 | 97,855.68 | 33,555.73 | 34.29 | 1年以内 |
2018年度 | 88,674.18 | 27,945.37 | 31.51 | 1年以内 |
2017年度 | 87,696.21 | 25,035.23 | 28.55 | 1年以内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银行承兑汇票 | 26,184.30 | 33,394.87 | 27,911.24 | 24,822.18 |
其中:大型股份制银行 | 16,245.97 | 20,104.09 | 16,754.80 | 16,092.72 |
地方农商行 | 9,938.33 | 13,290.78 | 11,076.88 | 8,481.74 |
企业财务公司 | 0.00 | 0.00 | 79.56 | 247.73 |
商业承兑汇票 | 2,615.96 | 160.86 | 34.13 | 213.05 |
合计 | 28,800.27 | 33,555.73 | 27,945.37 | 25,035.23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第三方回款 | 322.62 | 595.05 | 795.47 | 527.56 |
其中:需纳入第三方回款统计的金额 | 3.62 | 213.04 | 463.76 | 527.56 |
8-2-88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其中:由债务人关联公司代付 | 3.62 | 212.34 | 109.00 | 458.72 |
其他 | 0.00 | 0.70 | 354.76 | 68.84 |
不纳入第三方 回款统计的金额 | 319.00 | 382.01 | 331.71 | 0.00 |
其中: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代付 | 319.00 | 382.01 | 331.71 | 0.00 |
营业收入 | 76,457.91 | 89,101.52 | 82,905.64 | 77,611.17 |
需纳入第三方回款统计的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0 | 0.24 | 0.56 | 0.68 |
应收账款回款 | 75,118.16 | 97,855.68 | 88,674.18 | 87,696.21 |
需纳入第三方回款统计的金额占应收账款回款比例(%) | 0.00 | 0.22 | 0.52 | 0.60 |
合同签定方 | 回款方 | 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截止2020.09.30是否已结清 |
山东上达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冠县四通贸易有限公司 | 1.81 | 是 | 是 |
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 蜂巢电驱动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1.10 | 是 | 是 |
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71 | 是 | 已于2020年10月结清 |
合计 | 3.62 |
合同签定方 | 回款方 | 金额 | 截止2020.09.30是否已结清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方小英 | 319.00 | 是 |
8-2-89
(2) 2019年度
1) 需纳入第三方回款统计的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定方 | 回款方 | 金额 | 是否为关联方 | 截止2019.12.31是否已结清 |
绵阳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成都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72.34 | 是 | 是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昆山好品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50.99 | 是 | 是 |
宁波市鄞州微利磁性材料厂 | 宁波咸泽磁业有限公司 | 33.00 | 是 | 是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蜂巢电驱动系统(江苏)有限公司 | 21.60 | 是 | 是 |
宁波市锦圣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宁波广裕磁业有限公司 | 18.97 | 是 | 是 |
舒城县茂顺磁电材料厂 | 东莞市茂顺磁铁有限公司 | 14.36 | 是 | 是 |
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8 | 是 | 已于2020年9月结清 |
MagsoundKonit | KIMYIMO | 0.70 | 否 | 是 |
合计 | 213.04 |
合同签定方 | 回款方 | 金额 | 截止2019.12.31是否已结清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方小英 | 319.00 | 是 |
宁波市江北众合天工磁业有限公司 | 徐建萍 | 60.00 | 是 |
盐城市大丰区鑫杰永磁材料厂 | 吴杰 | 3.00 | 是 |
深圳市永恒磁业有限公司 | 何意 | 0.01 | 是 |
合计 | 382.01 |
8-2-90
(3) 2018年度
1) 需纳入第三方回款统计的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定方 | 回款方 | 金额 | 是否为关联方 | 截止2018.12.31是否已结清 |
包头市浩宇博远实业有限公司 | 宁波鑫霖磁业有限公司 | 294.69 | 否 | 是 |
绵阳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成都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90.00 | 是 | 是 |
青岛佰磁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郭展豪 | 38.06 | 否 | 是 |
深圳市磁研科技有限公司 | 徐筠 | 17.00 | 否 | 是 |
宁波市鄞州微利磁性材料厂 | 宁波咸泽磁业有限公司 | 10.00 | 是 | 是 |
北京东方磁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磁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 | 是 | 是 |
内蒙古千山重工有限公司 | 包头联方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5.01 | 否 | 是 |
深圳方圆磁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永佳强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是 | 是 |
合计 | 463.76 |
合同签定方 | 回款方 | 金额 | 截止2018.12.31是否已结清 |
北京金鼎兴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方小英 | 300.00 | 是 |
宁波市江北众合天工磁业有限公司 | 徐建萍 | 25.00 | 是 |
润森焜圣工贸(北京)有限公司 | 关鸿飞 | 3.07 | 是 |
惠州市鸿通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欧阳平 | 2.64 | 是 |
盐城市大丰区鑫杰永磁材料厂 | 吴杰 | 1.00 | 是 |
合计 | 331.71 |
8-2-91
入第三方回款统计。
注4、袁清珍为惠州市鸿通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持股70%股东、法定代表人,欧阳平为袁清珍之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未将其纳入第三方回款统计。
注5:孟静为盐城市大丰区鑫杰永磁材料厂持股100%股东、法定代表人,吴杰为孟静之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未将其纳入第三方回款统计。
(4) 2017年度
1) 需纳入第三方回款统计的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定方 | 回款方 | 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截止2017.12.31是否已结清 |
绵阳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成都博峰磁材有限公司 | 150.00 | 是 | 是 |
惠州市杉磁磁铁制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杉磁实业有限公司 | 83.12 | 是 | 是 |
阳原和惠磁材料有限公司 | 惠州市中磁和惠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43.53 | 是 | 是 |
江门市新会区新力科磁铁有限公司 | 江门市新力科磁电有限公司 | 41.48 | 是 | 是 |
宁波咸泽磁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微利磁性材料厂 | 35.56 | 是 | 是 |
太原北方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 | 25.20 | 是 | 已于2019年5月结清 |
深圳市振威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市旭展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23.33 | 是 | 是 |
博罗县金华鹏磁铁有限公司 | 惠州市恒鑫威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11.32 | 是 | 是 |
深圳市冠恒磁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深众恒泰磁业有限公司 | 9.56 | 是 | 是 |
冠县盛祥稀土永磁材料有限公司 | 东莞市鑫磊磁电有限公司 | 9.42 | 是 | 是 |
东莞市科豪磁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亿豪杰磁铁有限公司 | 8.47 | 是 | 是 |
廊坊京磁精密材料有限公司 | 京磁新材料有限公司 | 7.01 | 是 | 是 |
浙江东阳强力电子有限公司 | 浙江广泽机电有限公司 | 6.73 | 是 | 是 |
淄博市淄川泓丰强磁有限公司 | 山东冠晔磁业科技有限公司 | 3.16 | 是 | 是 |
宁波赛恩斯机电有限公司 | 宁波东达磁电有限公司 | 0.81 | 是 | 是 |
8-2-92
合同签定方 | 回款方 | 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截止2017.12.31是否已结清 |
上海里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上海强磁工贸有限公司 | 0.02 | 是 | 是 |
嘉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温州嘉恒磁业有限公司 | 26.67 | 否 | 是 |
宁波市鄞州微利磁性材料厂 | 上海哈吉磁业有限公司 | 23.30 | 否 | 是 |
TradinghouseAntarnLLC | PACKAGINGCOMPANYLLC | 10.93 | 否 | 是 |
宁波市鄞州微利磁性材料厂 | 宁波市鄞州捷泰磁电设备厂 | 5.70 | 否 | 是 |
深圳市磁研科技有限公司 | 徐筠 | 2.00 | 否 | 是 |
安徽格瑞特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潘安策 | 0.19 | 否 | 是 |
北京工业大学 | 苏帅 | 0.05 | 否 | 是 |
合计 | 527.56 | - | - |
8-2-93
8、 获取报告期各期往来款项明细账,查验涉及第三方代付情况的收付款凭证;
9、 查询每笔交易中两企业的关联关系,是否具有相同或是否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查询代付的个人是否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
10、 核查每笔交易的回款的资金流,核查回款的日期和金额是否与协议相符,确定第三方代付的商业实质的真实性。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票据回款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并完整的记录在账,票据余额变动合理;
2、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情况,占比较低,相关收入真实准确,第三方回款情况均具有合理理由,具有代付协议作为依据,回款情况符合商业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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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专项核查意见签章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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