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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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鑫达”)的通知,获悉天津鑫达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提前购回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330万股股票,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交易股数(万股) | 初始交易日 | 购回交易日 | 约定购回式交易证券公司 | 本次交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天津鑫达 | 是 | 330 | 2020年1月15日 | 2021年1月6日 | 国泰君安 | 7.01% |
合计 | / | 330 | / | / | / | 7.01% |
2020年1月5日,天津鑫达将持有的公司330万股股票与国泰君安进行了约定
购回式证券交易,约定初始交易日为2020年1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21年1月14日。双方约定,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国泰君安按照天津鑫达的意见行使;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权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天津鑫达;天津鑫达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二、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股数(万股) | 本次交易前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交易后持有公司股数(万股) | 本次交易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天津鑫达 | 4667.9 | 28.27% | 4997.9 | 30.27% |
购回完成后天津鑫达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9,9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7%,不存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购回是按照双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协议履行购回义务,购回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