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1-00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债务核实文书暨通知》之邮件的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发来的《债务核实文书暨通知》告知函;经与龚少晖先生进一步了解确认,公司获悉相关情况如本公告所述:
一、龚少晖先生收到的邮件内容
龚少晖先生收到自称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的公证员发来的《债务核实文书暨通知》邮件,邮件主要内容是: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融证券”)向公证处提出签发执行证书的申请,公证员代表公证处按照预定程序进行债务核实;2、公证员向办理公证时的预留邮箱发出华融证券的《执行证书申请书》及附件,同时向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告知;3、邮件告知,龚少晖先生可于期限内提出异议和提交证据材料;对于龚少晖先生提出的异议和提交证据材料,公证处将依据公证的原始合同协议(即公证债权文书)的约定进行判断,并决定是否签发执行证书;4、如逾期回应或仅提出异议但未提交证据材料,公证处将视为龚少晖先生对华融证券的全部主张无异议,继而依据华融证券的单方主张内容及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且华融证券将持执行证书径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龚少晖先生表明:当前正在准备提交异议和证据材料。
二、相关股份涉及的质押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时,龚少晖先生质押于华融证券的股份信息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股份 质押 数量 (股) |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质押 开始 日期 | 质押 结束 日期 | 质权人 | 备注 |
龚少晖 | 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 7,299,300 | 5.56% | 2.00% | 2017年 4月18日 | 无 明 确 期 限 | 华融证券 | 详见说明 |
1,378,200 | 1.05% | 0.38% | 2017年 7月28日 | |||||
3,790,200 | 2.89% | 1.04% | ||||||
4,393,400 | 3.38% | 1.20% | ||||||
4,134,600 | 3.15% | 1.13% | ||||||
1,400,000 | 1.07% | 0.38% | 2018年 6月21日 | |||||
合计 | 22,395,700 | 17.07% | 6.12% | - | - |
说明:
1、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2021年1月7日,星期四),龚少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229,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8%;本公告中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比例、股份冻结/质押/拍卖/强制执行比例均以2021年1月7日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数量为基数计算;如合计数与单个数据累加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公证处发来《债务核实文书暨通知》邮件,系龚少晖先生与华融证券股份质押事项及纠纷所致。
三、公司说明与风险提示
㈠本次事项涉及的股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恰如邮件所述,如龚少晖先生逾期回应或仅提出异议但未提交证据材料,公证处将视为龚少晖先生对华融证券的全部主张无异议,继而依据华融证券的单方主张内容及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且华融证券将持执行证书径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如此,前述涉及的股份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龚少晖先生承诺将继续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还款、协商、和解、调解等措施应对股份将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㈡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强制执行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强制执行情况如下:
股东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强制执行的 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备注 |
龚少晖 | 131,229,301 | 35.88% | 21,251,566 | 15.76% | 5.81% | 已司法冻结、 司法拍卖流拍 |
9,500,000 | 7.04% | 2.60% | 已司法冻结 | |||
22,395,700 | 17.07% | 6.12% | 公证处 债务核实阶段 | |||
合计 | 131,229,301 | 35.88% | 53,147,266 | 39.87% | 14.53% | - |
注:相关股份冻结、拍卖等事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9)。
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强制执行数(含可能被强制执行数)未达到、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亦未达到、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存在已被强制执行完毕及已完成股份过户的情形;前述被强制执行事项及债务核实事项暂不会导致龚少晖先生失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㈢本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将被强制执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龚少晖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将被强制执行系其与华融证券质押及相关纠纷所致,与公司本身无直接相关;如届时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且过户完成,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但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的重大影响,当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2、本次事项尚在初始阶段,后续可能涉及平仓、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及股份过户等环节和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如前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变化进展及风险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