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1月0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61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01月08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开展回复工作,由于部分问题尚需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关注函》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01月15日前回复《关注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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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