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及明确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明确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实施日期:2021年1月7日
2、变更及明确原因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需获得临床批件的创新药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进行重新划分,明确项目的资本化时点,从而更加准确的核算公司的研发费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需获得临床批件的创新药研究开发项目,自研发开始至取得临床批件前作为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获得临床批件至取得生产批件期间作为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确认为开发支出,取得生产批件后转为无形资产。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需获得临床批件的创新药研究开发项目,自研发开始至取得临床批件完成临床试验I期前作为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获得临床批件进入临床II期试验至取得生产批件期间作为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确认为开发支出,取得生产批件后转为无形资产。
二、本次变更及明确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后,对于需获得临床批件的创新药研究开发项目的资本化时点将
会推迟,这些药物研发费用中资本化的比例将会下降。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及明确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