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陈青、刘国常、郝英奇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