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二零二一年一月
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2020年12月10日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222号)所附《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根据贵会反馈意见的要求,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公司”、“发行人”或“申请人”)会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并对申报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落实情况及结果请见反馈意见回复,请予以审核。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报告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问题1、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184,494.53万元,用于“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请申请人针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补充说明:(1)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集资金对应部分的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2)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3)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测算依据,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效益情况,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4)募投项目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5)结合市场空间、竞争情况、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等说明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情况下,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决策是否谨慎、合理;(6)申请人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基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募集资金对应部分的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一)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即通过机房、机柜、冷水主机、精密空调等设备的集成,向客户提供机柜出租和机柜日常运维服务等基础业务,根据客户使用的大数据基础服务资源的数量进行
收费。该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以南、神墩三路以北、光谷三路与光谷四路之间,项目建成后可部署标准机柜3,990个。其中:5KW机柜2,484个,8KW机柜1,506个。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总投资85,414.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为52,574.22万元,总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资金投入(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1 | 数据机房工程费用 | 81,912.36 | 52,574.22 |
1.1 | 机房购置费用 | 29,338.14 | - |
1.2 | 机柜及设施建设费用 | 52,574.22 | 52,574.22 |
2 | 其他工程费用 | 1,698.47 | - |
3 | 预备费 | 1,356.82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446.71 | - |
5 | 建设投资合计 | 85,414.35 | 52,574.22 |
建设投资估算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合计 |
1 | 数据机房工程费用 | 53,874.59 | 12,616.99 | 15,420.77 | 81,912.36 |
1.1 | 机房购置费用 | 29,338.14 | 29,338.14 | ||
1.2 | 机柜及设施建设费用 | 24,536.45 | 12,616.99 | 15,420.77 | 52,574.22 |
1.2.1 | 装修及安装工程 | 5,200.80 | 2,587.14 | 3,162.06 | 10,950.00 |
1.2.2 | 变配电工程 | 2,448.90 | 1,190.70 | 1,455.30 | 5,094.90 |
1.2.3 | 柴油发电机工程 | 5,904.00 | 2,551.50 | 3,118.50 | 11,574.00 |
1.2.4 | 配套电源工程 | 6,469.55 | 4,252.57 | 5,197.59 | 15,919.72 |
1.2.5 | 机房空调工程 | 4,513.20 | 2,035.08 | 2,487.32 | 9,035.60 |
2 | 其他工程费用 | 753.18 | 440.27 | 505.02 | 1,698.47 |
2.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83.61 | 147.85 | 156.26 | 487.72 |
2.2 | 可行性研究费 | 45.00 | 45.00 | ||
2.3 | 勘察设计费 | 338.65 | 186.68 | 223.41 | 748.75 |
2.4 | 工程监理费 | 185.92 | 105.74 | 125.34 | 417.00 |
3 | 预备费 | 632.24 | 326.43 | 398.14 | 1,356.82 |
3.1 | 基本预备费 | 632.24 | 326.43 | 398.14 | 1,356.82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64.63 | 108.20 | 73.88 | 446.71 |
注:第2年、第3年的投资之和为项目二期的建设投资。装修及安装工程投资表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 (万元) |
一 | 装修及安装工程(一期) | 5,200.80 | |||
1 | 给排水与消防系统 | m2 | 14,000 | 150.00 | 210.00 |
2 | 气体灭火系统 | m3 | 9,600 | 750.00 | 720.00 |
3 | 电气照明.动力配电系统 | m2 | 14,000 | 360.00 | 504.00 |
4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m2 | 14,000 | 130.00 | 182.00 |
5 | 机房接地工程 | m2 | 14,000 | 100.00 | 140.00 |
6 | 通风工程 | m2 | 14,000 | 100.00 | 140.00 |
7 | 智能化系统 | m2 | 14,000 | 500.00 | 700.00 |
8 | 机房及配套用房二次装修 | m2 | 14,000 | 1,000.00 | 1,400.00 |
9 | 网络机柜 | 台 | 1,506 | 8,000.00 | 1,204.80 |
二 | 装修及安装工程(二期) | 5,749.20 | |||
1 | 给排水与消防系统 | m2 | 13,000 | 150.00 | 195.00 |
2 | 气体灭火系统 | m3 | 9,600 | 750.00 | 720.00 |
3 | 电气照明.动力配电系统 | m2 | 13,000 | 360.00 | 468.00 |
4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m2 | 13,000 | 130.00 | 169.00 |
5 | 机房接地工程 | m2 | 13,000 | 100.00 | 130.00 |
6 | 通风工程 | m2 | 13,000 | 100.00 | 130.00 |
7 | 智能化系统 | m2 | 13,000 | 500.00 | 650.00 |
8 | 机房及配套用房二次装修 | m2 | 13,000 | 1,000.00 | 1,300.00 |
9 | 网络机柜 | 台 | 2,484 | 8,000.00 | 1,987.20 |
变配电工程投资表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总价 (万元) |
一 | 变配电工程(一期) | 2,448.90 | |||
1 | 变配电设备 | 1,814.00 | |||
1.1 | 2500KVA变压器 | 台 | 50.00 | 10 | 500.00 |
1.2 | 低压柜 | 台 | 10.00 | 45 | 450.00 |
1.3 | 高压柜 | 台 | 12.00 | 70 | 840.00 |
1.4 | 直流操作电源 | 台 | 12.00 | 2 | 24.00 |
2 | 安装工程费 | 634.90 | |||
2.1 | 母线、电缆 | 项 | 272.10 | ||
2.2 | 设备安装费 | 项 | 362.80 | ||
二 | 变配电工程(二期) | 2,646.00 | |||
1 | 变配电设备 | 1,960.00 | |||
1.1 | 2500KVA变压器 | 台 | 50.00 | 14 | 700.00 |
1.2 | 低压柜 | 台 | 10.00 | 54 | 5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总价 (万元) |
1.3 | 高压柜 | 台 | 12.00 | 60 | 720.00 |
2 | 安装工程费 | 686.00 | |||
2.1 | 母线、电缆 | 项 | 294.00 | ||
2.2 | 设备安装费 | 项 | 392.00 |
柴油发电机工程投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总价 (万元) |
一 | 柴油发电机工程(一期) | 5,904.00 | |||
1 | 设备费 | 4,620.00 | |||
1.1 | 2000KW油机(20KV) | 台 | 450 | 9 | 4,050.00 |
1.2 | 油机配电柜 | 台 | 10 | 55 | 550.00 |
1.3 | 直流操作电源 | 台 | 10 | 2 | 20.00 |
2 | 安装工程费 | 1,284.00 | |||
2.1 | 油机降噪、监控 | 台 | 40 | 9 | 360.00 |
2.2 | 设备安装费 | 项 | 924.00 | ||
二 | 柴油发电机工程(二期) | 5,670.00 | |||
1 | 设备费 | 4,500.00 | |||
1.1 | 2000KW油机(20KV) | 台 | 450 | 9 | 4,050.00 |
1.2 | 油机配电柜 | 台 | 10 | 45 | 450.00 |
2 | 安装工程费 | 1,170.00 | |||
2.1 | 油机降噪、监控 | 台 | 30 | 9 | 270.00 |
2.2 | 设备安装费 | 项 | 900.00 |
配套电源工程投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总价 (万元) |
一 | 配套电源工程(一期) | 6,469.55 | |||
1 | 电源设备费 | 4,572.32 | |||
1.1 | UPS主机及电池(1200kVA) | 台 | 180 | 16 | 2,880.00 |
1.2 | UPS主机及电池(800kVA) | 台 | 110 | 1 | 110.00 |
1.3 | UPS主机及电池(500kVA) | 台 | 75 | 1 | 75.00 |
1.4 | UPS主机及电池(300kVA) | 台 | 40 | 1 | 40.00 |
1.5 | UPS输入配电柜 | 台 | 10 | 24 | 240.00 |
1.6 | UPS输出配电柜 | 台 | 10 | 39 | 390.00 |
1.7 | UPS二级电源列头柜 | 台 | 5.5 | 92 | 506.00 |
1.8 | PDU | 套 | 0.1 | 3,012 | 301.20 |
1.9 | 工业连接器 | 套 | 0.01 | 3,012 | 30.12 |
2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1,897.23 | |||
2.1 | 母线、电力电缆 | 米 | 0.8 | 1800 | 1,440.00 |
2.2 | 安装工程费 | 项 | 457.23 | ||
二 | 配套电源工程(二期) | 9,450.16 |
1 | 电源设备费 | 6,409.24 | |||
1.1 | UPS主机及电池(1200kVA) | 台 | 180 | 24 | 4,320.00 |
1.2 | UPS主机及电池(800kVA) | 台 | 110 | 1 | 110.00 |
1.3 | UPS主机及电池(500kVA) | 台 | 75 | 2 | 150.00 |
1.4 | UPS输入配电柜 | 台 | 10 | 36 | 360.00 |
1.5 | UPS输出配电柜 | 台 | 10 | 36 | 360.00 |
1.6 | UPS二级电源列头柜 | 台 | 5.5 | 152 | 836.00 |
1.7 | PDU | 套 | 0.1 | 2,484 | 248.40 |
1.8 | 工业连接器 | 套 | 0.01 | 2,484 | 24.84 |
2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3,040.92 | |||
2.1 | 母线、电力电缆 | 米 | 0.8 | 3,000 | 2,400.00 |
2.2 | 安装工程费 | 项 | 640.92 |
机房空调工程投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总价 (万元) |
一 | 机房空调工程(一期) | 4,513.20 | |||
1 | 设备费 | 3,253.20 | |||
1.1 | 离心式冷水机组 | 台 | 260 | 3 | 780.00 |
1.2 | 冷却塔(带电加热) | 台 | 70 | 6 | 420.00 |
1.3 | 冷冻水循环泵(变频泵) | 台 | 20 | 3 | 60.00 |
1.4 | 冷却水循环泵(变频泵) | 台 | 15 | 6 | 90.00 |
1.5 | 分、集水器(A/B管路) | 台 | 5 | 3 | 15.00 |
1.6 | 定压补水装置 | 台 | 15 | 1 | 15.00 |
1.7 | 全自动软水器,软化水箱等水处理 | 套 | 12 | 1 | 12.00 |
1.8 | 空调自控 | 套 | 80 | 1 | 80.00 |
1.9 | 冷冻水型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 台 | 7.8 | 10 | 78.00 |
1.10 | 冷冻水型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 台 | 6.8 | 44 | 299.20 |
1.11 | 冷冻水型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 台 | 5.5 | 12 | 66.00 |
1.12 | 冷冻水型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 台 | 4 | 16 | 64.00 |
1.13 | 冷冻水型列间机房空调 | 台 | 6.5 | 196 | 1,274.00 |
2 | 安装工程费 | 1,260.00 | |||
2.1 | 空调管线.阀门.主机安装费 | m2 | 0.09 | 14,000 | 1,260.00 |
二 | 机房空调工程(二期) | 4,522.40 | |||
1 | 设备费 | 3,352.40 | |||
1.1 | 离心式冷水机组 | 台 | 260 | 2 | 520.00 |
1.2 | 冷却塔(带电加热) | 台 | 70 | 4 | 280.00 |
1.3 | 冷冻水循环泵(变频泵) | 台 | 20 | 2 | 40.00 |
1.4 | 冷却水循环泵(变频泵) | 台 | 15 | 4 | 60.00 |
1.5 | 分、集水器(A/B管路) | 台 | 5 | 2 | 10.00 |
1.6 | 空调自控 | 套 | 80 | 1 | 80.00 |
1.7 | 冷冻水型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 台 | 7.8 | 20 | 156.00 |
1.8 | 冷冻水型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 台 | 6.8 | 88 | 598.40 |
1.9 | 冷冻水型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 台 | 4 | 12 | 48.00 |
1.10 | 冷冻水型列间机房空调 | 台 | 6.5 | 240 | 1,560.00 |
2 | 安装工程费 | 1,17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总价 (万元) |
2.1 | 空调管线.阀门.主机安装费 | m2 | 0.09 | 13,000 | 1,170.00 |
2、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将融合5G无线通信技术与工业园区网络技术在湖北省16个城市建设150个工业互联网边缘节点,搭建工业互联网安全链路以及提供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资源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工业客户租赁并获取收入。项目通过5G室外无线设备、5G室内无线设备、移动边缘计算(MEC)核心网设备、安全托管软硬件建设安装及工业互联网软件平台搭建,将客户广泛分布的机器、设备、厂房、管理、安防数据连接起来,实现优化生产过程、实现自动化生产、优化管理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总投资47,5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为38,950.00万元,总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或费用名称 | 资金投入(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1 | 工业互联网节点建设 | 34,500.00 | 34,500.00 |
2 | 工业互联网平台 | 4,450.00 | 4,450.00 |
3 | 运营维护费 | 3,800.00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4,750.00 | - |
5 | 建设投资合计 | 47,500.00 | 38,950.00 |
建设投资估算表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或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合计 |
一、工业互联网节点建设(150个) | 14,490.00 | 20,010.00 | 34,500.00 | |
1、5G室外无线设备 | 1,902.60 | 2,627.40 | 4,530.00 | |
1.1.1 | 基站设备BBU | 504.00 | 696.00 | 1,200.00 |
1.1.2 | 基站设备BBU | 315.00 | 435.00 | 750.00 |
1.1.3 | 基站设备 | 504.00 | 696.00 | 1,200.00 |
1.1.4 | 基站设备 | 252.00 | 348.00 | 600.00 |
1.1.5 | 700M 4TR天线 | 31.50 | 43.50 | 75.00 |
1.1.6 | 无线设备机柜 | 25.20 | 34.80 | 60.00 |
1.1.7 | CPE PRO终端 | 157.50 | 217.50 | 375.00 |
1.1.8 | 基站配套辅材 | 113.40 | 156.60 | 270.00 |
2、5G室内无线设备 | 6,155.10 | 8,499.90 | 14,655.00 | |
1.2.1 | 基站设备BBU | 504.00 | 696.00 | 1,200.00 |
1.2.2 | 基站设备 | 1,260.00 | 1,740.00 | 3,000.00 |
1.2.3 | 基站设备 | 3,780.00 | 5,220.00 | 9,000.00 |
1.2.4 | 无线设备机柜 | 25.20 | 34.80 | 60.00 |
1.2.5 | CPE PRO终端 | 472.50 | 652.50 | 1,125.00 |
1.2.6 | 基站配套辅材 | 113.40 | 156.60 | 270.00 |
3、MEC核心网设备清单 | 4,195.80 | 5,794.20 | 9,990.00 | |
1.3.1 | 中心服务器 | 2,835.00 | 3,915.00 | 6,750.00 |
1.3.2 | 交换机 | 330.75 | 456.75 | 787.50 |
1.3.3 | 辅材 | 22.05 | 30.45 | 52.50 |
1.3.4 | 机房环境改造 | 1,008.00 | 1,392.00 | 2,400.00 |
4、量子安全托管 | 2,236.50 | 3,088.50 | 5,325.00 | |
1.4.1 | 量子安全托管设备硬件 | 409.50 | 565.50 | 975.00 |
1.4.2 | 量子密钥管理软件 | 617.40 | 852.60 | 1,470.00 |
1.4.3 | 量子网络安全硬件设备 | 1,209.60 | 1,670.40 | 2,880.00 |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 | 1,670.00 | 2,780.00 | 4,450.00 | |
2.1 | 工业云平台-边缘层 | 400.00 | 600.00 | 1,000.00 |
2.2 | 工业云平台-平台层 | 490.00 | 1,010.00 | 1,500.00 |
2.3 | 工业云平台-应用层 | 400.00 | 600.00 | 1,000.00 |
2.4 | 安全防护 | 180.00 | 270.00 | 450.00 |
2.5 | 运维管理 | 200.00 | 300.00 | 500.00 |
三、 | 租赁维护 | 1,824.00 | 1,976.00 | 3,800.00 |
工业互联网单一节点投资表(共150个):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万元) | 数量 | 总价 (万元) |
1.1.1 | 基站设备BBU | 台 | 8.00 | 1 | 8.00 |
1.1.2 | 基站设备BBU | 台 | 5.00 | 1 | 5.00 |
1.1.3 | 基站设备 | 套 | 8.00 | 1 | 8.00 |
1.1.4 | 基站设备 | 套 | 4.00 | 1 | 4.00 |
1.1.5 | 700M 4TR天线 | 面 | 0.50 | 1 | 0.50 |
1.1.6 | 无线设备机柜 | 台 | 0.40 | 1 | 0.40 |
1.1.7 | CPE PRO终端 | 套 | 0.25 | 10 | 2.50 |
1.1.8 | 基站配套辅材 | 套 | 1.80 | 1 | 1.80 |
1.2.1 | 基站设备BBU | 台 | 8.00 | 1 | 8.00 |
1.2.2 | 基站设备 | 台 | 4.00 | 5 | 20.00 |
1.2.3 | 基站设备 | 台 | 2.00 | 30 | 60.00 |
1.2.4 | 无线设备机柜 | 台 | 0.40 | 1 | 0.40 |
1.2.5 | CPE PRO终端 | 套 | 0.25 | 30 | 7.50 |
1.2.6 | 基站配套辅材 | 套 | 1.80 | 1 | 1.80 |
1.3.1 | 中心服务器 | 套 | 45.00 | 1 | 45.00 |
1.3.2 | 交换机 | 台 | 5.25 | 1 | 5.25 |
1.3.3 | 辅材 | 套 | 0.35 | 1 | 0.35 |
1.3.4 | 机房环境改造 | 平米 | 0.80 | 20 | 16.00 |
1.4.1 | 量子安全托管设备硬件 | 套 | 6.50 | 1 | 6.50 |
1.4.2 | 量子密钥管理软件 | 个 | 9.80 | 1 | 9.80 |
1.4.3 | 量子网络安全硬件设备 | 个 | 19.20 | 1 | 19.20 |
工业互联网平台投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万元) | (万元) |
1 | 工业云平台边缘层 | 项 | 1.00 | 1,000 | 1,000.00 |
2 | 工业云平台平台层 | 项 | 1.00 | 1,500 | 1,500.00 |
3 | 工业云平台应用层 | 项 | 1.00 | 1,000 | 1,000.00 |
4 | 安全防护系统 | 项 | 1.00 | 450 | 450.00 |
5 | 运维管理系统 | 项 | 1.00 | 500 | 500.00 |
6 | 合计 | 4,450.00 |
3、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承载网络带宽容量及配置能力,满足公司数据业务、政企专线产品高质量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三年建设期内自主完成骨干网升级建设项目,在省中心和省内17个地市建设超100G OTN传输系统,沿铁路、高速公路敷设省干光缆线路,沿国道和省道敷设县域互联光缆,对17个地市站点配套机房空间、电源系统、空调系统进行扩容并新建90个干线中继站点。本项目由公司自主实施。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总投资53,431.2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为37,239.81万元,总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资金投入(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1 | 工程费 | 49,460.40 | 37,239.81 |
1.1 | OTN传输系统建设 | 15,515.00 | 15,515.00 |
1.2 | 工程配套费用 | 33,945.39 | 21,724.81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2,156.47 | - |
3 | 基本预备费 | 1,548.51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65.83 | - |
5 | 建设投资合计 | 53,431.21 | 37,239.81 |
建设投资估算表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总价 |
一 | 工程费 | 5,825.65 | 26,487.54 | 17,147.20 | 49,460.40 |
1.1 | OTN 传输系统建设 | - | 5,945.00 | 9,570.00 | 15,515.00 |
1.1.1 | OTN 传输设备费 | - | 4,756.00 | 7,656.00 | 12,412.00 |
1.1.2 | 集成费 | - | 1,189.00 | 1,914.00 | 3,103.00 |
1.2 | 工程配套费用 | 5,825.65 | 20,542.54 | 7,577.20 | 33,945.39 |
1.2.1 | 新建光缆费用(铁路) | 5,825.65 | 6,467.50 | 1,560.00 | 13,853.15 |
1.2.2 | 新建光缆费用(公路) | - | 5,832.70 | 3,693.80 | 9,526.50 |
1.2.3 | 新建光缆费用(市县) | - | 1,895.40 | 1,688.40 | 3,583.80 |
1.2.4 | 机房改造工程建设 | - | 6,346.94 | 635.00 | 6,981.95 |
二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254.00 | 1,154.86 | 747.62 | 2,156.47 |
2.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58.26 | 264.88 | 171.47 | 494.60 |
2.2 | 招投标费 | 11.65 | 52.98 | 34.29 | 98.92 |
2.3 | 造价咨询费 | 3.50 | 15.89 | 10.29 | 29.68 |
2.4 | 设计费 | 104.86 | 476.78 | 308.65 | 890.29 |
2.5 | 监理费 | 75.73 | 344.34 | 222.91 | 642.99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82.39 | 829.27 | 536.84 | 1,548.51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31.31 | 142.36 | 92.16 | 265.83 |
五 | 合计 | 6,293.35 | 28,614.03 | 18,523.82 | 53,431.21 |
OTN传输系统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万元) | 总价(万元) | 备注 |
一 | OTN传输系统建设工程(第二年) | 5,945.00 | ||||
1 | OTN传输设备 | 4,756.00 | ||||
1.1 | ROADM设备(端) | 台 | 5 | 50 | 250.00 | |
1.2 | 100G线路OUT | 个 | 83 | 25 | 2,075.00 | |
1.3 | 100G支路OUT | 个 | 32 | 25 | 800.00 | |
1.4 | 10Gb/s 支线OUT | 个 | 466 | 3.5 | 1,631.00 | |
2 | 集成费 | 1,189.00 | ||||
2.1 | 集成费 | 项 | 1,189.00 | 按设备费×25% | ||
二 | OTN传输系统建设工程(第三年) | 9,570.00 | ||||
1 | OTN传输设备 | 7,656.00 |
1.1 | ROADM设备(端) | 台 | 63 | 50 | 3,150.00 | |
1.2 | 100G线路OUT | 个 | 83 | 25 | 2,075.00 | |
1.3 | 100G支路OUT | 个 | 32 | 25 | 800.00 | |
1.4 | 10Gb/s 支线OUT | 个 | 466 | 3.5 | 1,631.00 | |
2 | 集成费 | 1,914.00 | ||||
2.1 | 集成费 | 项 | 1,914.00 | 按设备费×25% |
新建光缆 (铁路)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 线路段 | 距离 (公里) | 光缆 (芯数) | 单价 (万元) | 敷设费用 (万元) | 备注 |
一、铁路光缆建设工程(第一年) | ||||||
1 | 光缆材料费用 | 914.25 |
1.1 | 沪蓉铁路沿线 | 340 | 48B | 0.45 | 153.00 | 宜昌至恩施至利川 |
1.2 | 汉十铁路沿线 | 400 | 96B | 0.65 | 260.00 | 随州至襄阳至十堰 |
1.3 | 武汉市三大火车站互联线路 | 140 | 144B | 0.95 | 133.00 | 三大车站与楚天机房、江夏机房 |
1.4 | 汉十高铁沿线 | 150 | 96B | 0.65 | 97.50 | 武汉至随州段 |
1.5 | 沪蓉铁路沿线 | 140 | 96B | 0.65 | 91.00 | 武汉至麻城(省际安徽方向) |
1.6 | 网络改造 | 719 | 24B | 0.25 | 179.75 | |
2 | 施工费用 | 1889 | 2.6 | 4,911.40 | ||
合计 | 5,825.65 | |||||
二、铁路光缆建设工程(第二年) | ||||||
1 | 光缆材料费用 | 1,293.50 | ||||
1.1 | 汉宜铁路沿线 | 350 | 96B | 0.65 | 227.50 | 武汉至荆州至宜昌段 |
1.2 | 焦柳铁路沿线 | 270 | 96B | 0.65 | 175.50 | 宜昌至襄阳段 |
1.3 | 京九铁路沿线 | 320 | 96B | 0.65 | 208.00 | 武汉至咸宁至赤壁段(省际湖南方向) |
1.4 | 240 | 96B | 0.65 | 156.00 | 武汉至黄冈至黄梅段 | |
1.5 | 荆沙铁路沿线 | 230 | 96B | 0.65 | 149.50 | 荆门至荆州段 |
1.6 | 汉十高铁沿线 | 130 | 96B | 0.65 | 84.50 | 十堰至郧西段(省际陕西方向) |
1.7 | 郑万高铁沿线 | 450 | 96B | 0.65 | 292.50 | 襄阳至巴东(省际重庆方向) |
2 | 施工费用 | 1990 | 2.60 | 5,174.00 | ||
合计 | 6,467.50 | |||||
三、铁路光缆建设工程(第三年) | ||||||
1 | 光缆材料费用 | 312.00 | ||||
1.1 | 长荆铁路沿线 | 280 | 96B | 0.65 | 182.00 | 武汉至荆门段 |
1.2 | 武九铁路沿线 | 200 | 96B | 0.65 | 130.00 | 武汉至黄石至阳新(省际江西方向) |
2 | 施工费用 | 480 | 2.60 | 1,248.00 | ||
合计 | 1,560.00 |
新建光缆 (公路)工程投资估算表
一、公路光缆建设工程(第二年) | |||||
序号 | 线路段 | 距离 (公里) | 光缆 (芯数) | 单价 (万元) | 敷设费用 (万元) |
1 | 光缆材料费用 | 1,038.70 | |||
1.1 | 武汉外环 | 260 | 96B | 0.65 | 169.00 |
1.2 | 武汉-孝感-随州-襄阳-十堰线(汉十) | 676 | 96B | 0.65 | 439.40 |
1.3 | 武汉-天门-荆门线(沪蓉高速) | 387 | 96B | 0.65 | 251.55 |
1.4 | 孝感-武汉-咸宁(京港澳高速、城际 | 275 | 96B | 0.65 | 178.75 |
铁) | |||||
2 | 施工费用 | 1,598 | 3.00 | 4,794.00 | |
合计 | 5,832.70 | ||||
一、公路光缆建设工程(第三年) | |||||
1 | 光缆材料费用 | 657.80 | |||
1.1 | 随州-天门-潜江线(随岳高速) | 280 | 96B | 0.65 | 182.00 |
1.2 | 襄阳-荆门-荆州(宜昌)线(二广高速、蒙华铁路) | 287 | 96B | 0.65 | 186.55 |
1.3 | 武汉-荆门(武荆高速) | 291 | 96B | 0.65 | 189.15 |
1.4 | 武汉-江夏-咸宁-赤壁(武深高速) | 154 | 96B | 0.65 | 100.10 |
2 | 施工费用 | 1,012 | 3.00 | 3,036.00 | |
合计 | 3,693.80 |
新建光缆 (市县)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 线路段 | 距离 (公里) | 光缆 (芯数) | 单价 (万元) | 敷设费用 (万元) |
一、市县光缆建设工程(第二年) | |||||
1 | 光缆材料费用 | 546.40 | |||
1.1 | 安陆—孝昌 | 39 | 24B | 0.25 | 9.75 |
1.2 | 神农架—兴山 | 74 | 48B | 0.45 | 33.30 |
1.3 | 长阳—五峰 | 68 | 48B | 0.45 | 30.60 |
1.4 | 浠水丁司当—蕲春 | 28 | 24B | 0.25 | 7.00 |
1.5 | 黄梅—武穴 | 67 | 24B | 0.25 | 16.75 |
1.6 | 蕲春—武穴 | 74 | 48B | 0.45 | 33.30 |
1.7 | 黄冈—浠水 | 60 | 48B | 0.45 | 27.00 |
1.8 | 红安—麻城白果 | 85 | 24B | 0.25 | 21.25 |
1.9 | 安陆—孝感 | 64 | 48B | 0.45 | 28.80 |
1.10 | 黄冈—鄂州 | 18 | 48B | 0.45 | 8.10 |
1.11 | 黄石—浠水 | 60 | 48B | 0.45 | 27.00 |
1.12 | 黄石—大冶 | 20 | 48B | 0.45 | 9.00 |
1.13 | 巴东野三关—鹤峰 | 152 | 24B | 0.25 | 38.00 |
1.14 | 江夏—咸宁 | 86 | 48B | 0.45 | 38.70 |
1.15 | 阳新—黄石太子 | 61 | 24B | 0.25 | 15.25 |
1.16 | 黄石太子—黄石 | 31 | 24B | 0.25 | 7.75 |
1.17 | 长阳—秭归 | 170 | 48B | 0.45 | 76.50 |
1.18 | 远安—夷陵 | 180 | 48B | 0.45 | 81.00 |
1.19 | 当阳—夷陵 | 83 | 48B | 0.45 | 37.35 |
2 | 施工费用 | 1,420 | 1.0 | 1,349.00 | |
合计 | 1,895.40 |
二、市县光缆建设工程(第三年) | |||||
1 | 光缆材料费用 | 542.7 | |||
1.20 | 兴山—巴东 | 68 | 48B | 0.45 | 30.60 |
1.21 | 洪湖—赤壁 | 63 | 48B | 0.45 | 28.35 |
1.22 | 武穴—阳新 | 21 | 48B | 0.45 | 9.45 |
1.23 | 兴山—秭归 | 123 | 48B | 0.45 | 55.35 |
1.24 | 随州—京山 | 164 | 48B | 0.45 | 73.80 |
1.25 | 京山—安陆 | 110 | 48B | 0.45 | 49.50 |
1.26 | 保康—房县 | 104 | 48B | 0.45 | 46.80 |
1.27 | 保康—远安 | 185 | 48B | 0.45 | 83.25 |
1.28 | 沙洋—荆州 | 88 | 48B | 0.45 | 39.60 |
1.29 | 宜城—钟祥 | 102 | 48B | 0.45 | 45.90 |
1.30 | 仙桃—洪湖 | 80 | 48B | 0.45 | 36.00 |
1.31 | 当阳—沙洋 | 98 | 48B | 0.45 | 44.10 |
2 | 施工费用 | 1,206 | 1.0 | 1,145.70 | |
合计 | 1,688.40 |
机房改造工程投资估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一 |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年) | 6,346.95 | |||
1 | 电源空调改造 | 1,266.95 | |||
1.1 | 500A整流模块 | 个 | 2 | 9.475 | 18.95 |
1.2 | 200A整流模块 | 个 | 34 | 2 | 68.00 |
1.3 | 配电柜 | 个 | 19 | 10 | 190.00 |
1.4 | 电池组 | 个 | 36 | 12.5 | 450.00 |
1.5 | 空调20KW | 台 | 36 | 15 | 540.00 |
2 | 中继站点建设 | 5,080.00 | |||
2.1 | 交(直)流电源系统 | 套 | 80 | 43.5 | 3,480.00 |
2.2 | 空调系统 | 套 | 160 | 5 | 800.00 |
2.3 | 消防系统 | 套 | 80 | 5 | 400.00 |
2.4 | 动环监控系统 | 套 | 80 | 5 | 400.00 |
二 |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年) | 635.00 | |||
2 | 中继站点建设 | 635.00 | |||
2.1 | 交(直)流电源系统 | 个 | 10 | 43.5 | 435.00 |
2.2 | 空调系统 | 套 | 20 | 5 | 100.00 |
2.3 | 消防系统 | 套 | 10 | 5 | 50.00 |
2.4 | 动环监控系统 | 套 | 10 | 5 | 50.00 |
4、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
(1)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是基于公司的宽带网络覆盖能力及用户基础,通过建设具备统一内容管理、广告推送、版权管理等功能的宽带电视集成平台以及宽带电视终端铺设、覆盖区域网络改造,向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频道转播、节目点播及各种应用等视听服务。相较于传统的有线电视,宽带电视融合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服务的优势特点,提供灵活的点播及各种应用服务,同时宽带电视网络接入方式多样,收看方式选择灵活,用户可以在有线、无线网络多种网络环境通过机顶盒或智能电视多种设备上观看。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总投资11,850.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为10,730.50万元,总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资金投入(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1 | 固定资产费用 | 7,447.00 | 7,447.00 |
1.1 | 工程费 | 6,883.00 | 6,883.00 |
1.2 | 其他建设费用 | 564.00 | 564.00 |
2 | 终端费用 | 3,283.50 | 3,283.50 |
3 | 预备费 | 193.10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927.27 | - |
5 | 建设投资合计 | 11,850.88 | 10,730.50 |
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合计(万元) | 单价(万元) | 数量 |
1 | 固定资产费用 | 2,707.51 | 4,739.49 | 7,447.00 | ||
1.1 | 工程费 | 2,483.00 | 4,400.00 | 6,883.00 | ||
1.1.1 | 用户数据采集 | 231.00 | 231.00 | |||
1.1.1.1 | 综合工月 | 14.00 | - | 14.00 | 1.00 | 14 |
1.1.1.2 | 其它人工费 | 42.00 | - | 42.00 | 3.00 | 14 |
1.1.1.3 | 软件采购 | 175.00 | - | 175.00 | 25.00 | 7 |
1.1.2 | UI开发升级 | 45.00 | 45.00 | |||
1.1.2.1 | 综合工月 | 24.00 | - | 24.00 | 1.00 | 24 |
1.1.2.2 | 其它人工费 | 21.00 | - | 21.00 | 3.00 | 7 |
1.1.3 | 软终端开发 | 100.00 | 100.00 | |||
1.1.3.1 | 综合工月 | 28.00 | - | 28.00 | 1.00 | 28 |
1.1.3.2 | 其它人工费 | 60.00 | - | 60.00 | 3.00 | 20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合计(万元) | 单价(万元) | 数量 |
1.1.3.3 | 设备费 | 10.00 | - | 10.00 | 0.50 | 20 |
1.1.3.4 | 辅料 | 2.00 | - | 2.00 | 0.05 | 40 |
1.1.4 | 统一账号管理 | 62.00 | 62.00 | |||
1.1.4.1 | 综合工月 | 16.00 | - | 16.00 | 1.00 | 16 |
1.1.4.2 | 其它人工费 | 45.00 | - | 45.00 | 3.00 | 15 |
1.1.4.3 | 辅料 | 1.00 | - | 1.00 | 0.05 | 20 |
1.1.5 | IP直播电视系统建设 | 300.00 | 1,400.00 | 1,700.00 | ||
1.1.5.1 | 综合工月 | 32.00 | 6.00 | 38.00 | 1.00 | 38 |
1.1.5.2 | 设备费 | 292.38 | 1,364.42 | 1,656.80 | 10.90 | 152 |
1.1.5.3 | 辅料 | 0.92 | 4.28 | 5.20 | 0.05 | 104 |
1.1.6 | 合作方内容对接 | 45.00 | 45.00 | |||
1.1.6.1 | 综合工月 | 5.00 | - | 5.00 | 1.00 | 5 |
1.1.6.2 | 数据服务 | 40.00 | - | 40.00 | 10.00 | 4 |
1.1.7 | 智能电视集成 | 100.00 | 100.00 | |||
1.1.7.1 | 综合工月 | 20.00 | - | 20.00 | 1.00 | 20 |
1.1.7.2 | 系统集成费用 | 70.00 | - | 70.00 | 2.50 | 28 |
1.1.7.3 | 设备费 | 10.00 | - | 10.00 | 0.50 | 20 |
1.1.8 | 鳄鱼TV点播高清化项目 | 100.00 | 100.00 | |||
1.1.8.1 | 综合工月 | 25.00 | - | 25.00 | 1.00 | 25 |
1.1.8.2 | 其它人工费 | 15.00 | - | 15.00 | 3.00 | 5 |
1.1.8.3 | 设备费 | 60.00 | - | 60.00 | 12.00 | 5 |
1.1.9 | 精准推荐 | 300.00 | 300.00 | |||
1.1.9.1 | 综合工月 | 44.00 | - | 44.00 | 1.00 | 44 |
1.1.9.2 | 其它人工费 | 105.00 | - | 105.00 | 3.00 | 35 |
1.1.9.3 | 设备费 | 150.00 | - | 150.00 | 6.00 | 25 |
1.1.9.4 | 辅料 | 1.00 | - | 1.00 | 0.05 | 20 |
1.1.10 | 网络改造 | 1,200.00 | 3,000.00 | 4,200.00 | 0.06 | 70,000 |
1.2 | 其他建设费用 | 224.51 | 339.49 | 564.00 | - | - |
1.2.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42.25 | 71.04 | 113.29 | - | - |
1.2.2 | 可行性研究费 | 20.88 | - | 20.88 | - | - |
1.2.3 | 勘察设计费 | 95.70 | 160.46 | 256.15 | - | - |
1.2.4 | 工程监理费 | 65.69 | 107.99 | 173.68 | - | - |
2 | 终端(机顶盒) | 985.05 | 2,298.45 | 3,283.50 | 0.02 | 164,175 |
3 | 预备费 | 66.47 | 126.68 | 193.10 | - | -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377.21 | 550.06 | 927.27 | - | - |
5 | 建设投资合计 | 4,136.24 | 7,714.64 | 11,850.88 | - | - |
(二)募集资金对应部分的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对应部分的投资构成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85,414.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为52,574.22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IDC机房机柜购置、安装及配电、装修等设施建设费用,均为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资金投入(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1 | 数据机房工程费用 | 81,912.36 | 52,574.22 | 是 |
1.1 | 机房购置费用 | 29,338.14 | - | 是 |
1.2 | 机柜及设施建设费用 | 52,574.22 | 52,574.22 | 是 |
2 | 其他工程费用 | 1,698.47 | - | 是 |
3 | 预备费 | 1,356.82 | - | 否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446.71 | - | 否 |
5 | 建设投资合计 | 85,414.35 | 52,574.22 | - |
(2)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47,5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为38,950.0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工业互联网节点无线传输及节点系统建设、工业互联网总管理平台系统建设费用,均为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或费用名称 | 资金投入(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1 | 工业互联网节点建设 | 34,500.00 | 34,500.00 | 是 |
2 | 工业互联网平台 | 4,450.00 | 4,450.00 | 是 |
3 | 运营维护费 | 3,800.00 | - | 否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4,750.00 | - | 否 |
5 | 建设投资合计 | 47,500.00 | 38,950.00 | - |
(3)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53,431.2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为37,239.81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OTN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建设、线路敷设及配套机房改造费用建设费用,均为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资金投入(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1 | 工程费 | 49,460.40 | 37,239.81 | 是 |
1.1 | OTN传输系统建设 | 15,515.00 | 15,515.00 | 是 |
1.2 | 工程配套费用 | 33,945.39 | 21,724.81 | 是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2,156.47 | - | 是 |
3 | 基本预备费 | 1,548.51 | - | 否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265.83 | - | 否 |
5 | 建设投资合计 | 53,431.21 | 37,239.81 | - |
(4)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1,850.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为10,730.5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宽带电视配套网络改造、终端铺设和支撑系统建设费用,均为资本性支出,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资金投入(万元)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
1 | 固定资产费用 | 7,447.00 | 7,447.00 | 是 |
1.1 | 工程费 | 6,883.00 | 6,883.00 | 是 |
1.2 | 其他建设费用 | 564.00 | 564.00 | 是 |
2 | 终端费用 | 3,283.50 | 3,283.50 | 是 |
3 | 预备费 | 193.10 | - | 否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927.27 | - | 否 |
5 | 建设投资合计 | 11,850.88 | 10,730.50 | - |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1)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期为2.5年,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机柜及设施建设费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合计 |
1 | 使用募集资金 | 24,536.45 | 12,616.99 | 15,420.77 | 52,574.22 |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参照全国工期定额相关文件,本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关键节点 | 工期 |
序号 | 关键节点 | 工期 |
1 | 可研编制及审批 | 2020.07 |
2 | 设计招标 | 2020.08 |
3 | 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含能评及环评专项报告及审查批复) | 2020.09~2021.02 |
4 | 主要设备招标采购 | 2021.03~2021.04 |
5 | 施工招标 | 2021.05~2021.06 |
6 | 一期室内装修 | 2021.07~2021.10 |
7 | 一期机房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 | 2021.11~2022.05 |
8 | 一期竣工验收及投产 | 2022.06 |
9 | 二期室内装修 | 2023.01~2023.04 |
10 | 二期机房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 | 2023.05~2023.11 |
11 | 二期竣工验收及投产 | 2023.12 |
(2)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期为两年,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机柜及设施建设费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合计 |
1 | 使用募集资金 | 16,160.00 | 22,790.00 | 38,950.00 |
本项目总体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关键节点 | 工期(日历天) |
1 | 可研编制及审批 | T+1至T+30 |
2 | 设计招标 | T+31至T+60 |
3 | 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查(含能评及环评专项报告及审查批复) | T+61至T+150 |
4 | 通信链路及机房改造施工招标 | T+151至T+180 |
5 | 主要设备和系统招标采购 | T+181至T+210 |
6 | 设备安装及调试 | T+211至T+610 |
7 | 系统联调、优化及试运行 | T+611至T+700 |
8 | 竣工验收及投产 | T+701至T+730 |
单一节点建设进度安排如下(在项目总体进度范围内可并行):
序号 | 关键节点 | 工期(日历天) |
1 | 通信链路施工 | T+1至T+30(并行) |
2 | 机房及环境改造施工 | T+1至T+30(并行) |
3 | 主要设备到货 | T+1至T+30(并行) |
4 | 设备安装及调试 | T+31至T+40 |
5 | 系统联调、优化及试运行 | T+41至T+50 |
6 | 竣工验收及投产 | T+51至T+60 |
(3)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
项目建设期为3年,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募投项目资金主要用于OTN传输系统建设、工程配套费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合计 |
1 | OTN 传输系统建设 | - | 5,945.00 | 9,570.00 | 15,515.00 |
2 | 工程配套费用 | 5,825.65 | 7,949.58 | 7,949.58 | 21,724.81 |
3 | 使用募集资金 | 5,825.65 | 13,894.58 | 17,519.58 | 37,239.81 |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参照全国工期定额相关文件,本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 项目建设第一年项目建设计划:沿铁路新建光缆线路1,959公里。
? 项目建设第二年项目建设计划:沿铁路新建光缆线路1,990公里;沿高速公路新建光缆线路1,576公里;市到县新建光缆线路1,420公里;省中心核心站100G传输系统的升级改造;17个地市站配套电源改造升级;80个中继站点建设。
? 项目建设第三年项目建设计划:沿铁路新建光缆线路480公里;沿高速公路新建光缆线路998公里;市到县新建光缆线路1,206公里;17个地市100G传输系统;省中心站核心备份站100G传输系统改造;10个中继站点建设。
(4)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
项目建设期为2年,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募投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工程费、其他建设费用、终端费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第1年 | 第2年 | 合计 |
1 | 使用募集资金 | 3,692.60 | 7,037.90 | 10,730.50 |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参照全国工期定额相关文件,本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工作任务 | 工期 | 第一年 | 第二年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
前期准备阶段 | |||||||||||||||||||||||||
策划决策阶段 | 4个月 | ||||||||||||||||||||||||
勘察设计阶段 | 5个月 | ||||||||||||||||||||||||
建设准备阶段 | 2个月 | ||||||||||||||||||||||||
工程建设阶段 | |||||||||||||||||||||||||
一期建设 | 5个月 | ||||||||||||||||||||||||
二期建设 | 4个月 | ||||||||||||||||||||||||
验收阶段 |
(二)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
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向长江广电及广电文化购置光谷数据中心产权,按照机房购置协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6,000万元订金,机房购置不属于募集资金投入。
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不存在董事会前的资金投入。
综上,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的资金投入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测算依据,结合公司现有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效益情况,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及合理性。
(一)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测算依据
根据IDC业务盈利模式和湖北广电网络公司经营计划,本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数据中心机柜出租。
(1)收入及出租率预测
机柜租金水平方面,本项目5kW机柜和8kW机柜租金根据区域和技术参数情况,分别选取可比市场价格确定;出租率方面,本项目参考两家可比公司在上海和海口数据中心出租率确定。综上,根据项目实际推进进度及市场综合判断,本项目出租收入及出租率测算如下:
1)5kW机柜出租收入:按5600元/机柜/月测算(含税价格)。预计项目建成后,运营期第一年,机柜出租率能达到30%,第二年达到55%,第三年及以后达到90%。
2)8kW机柜出租收入:按9000元/机柜/月测算(含税价格)。预计项目建成后,运营期第一年,机柜出租率能达到40%,第二年达到60%,第三年及以后达到90%。
(2)成本预测
本项目按生产要素法估算总成本费用。年总成本包括: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1)外购原材料:本项目无外购原材料。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本项目的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包括水电费,主要为电费。本项目电费标准按0.5738元/度测算,参考运行时机柜的实际功率水平测算用电量,电费扣除增值税进项税后计入成本。
3)工资及福利费:财务分析中的工资及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本项目中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工资及绩效、职工福利费。本项目配备7×24值班、配电、空调、网络运维等技术人员27人,销售10人,行政、人力、财务各1人,共计40人。值班人员、运维人员工资
及福利费标准按16万元/人/年测算,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标准按24万元/人/年测算,行政、人力、财务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标准按12万元/人/年测算。运营期第1年人员配备达到上述标准的50%,第2年达到80%,第3年达到100%。运营期第4年开始,每年工资及福利费增长5%。
4)修理费:修理费是指为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使用效能,对其进行必要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本项目修理费按照工程费用的1.5%测算。运营期第1年,修理费达到上述标准的60%,第2年达到80%,第3年达到100%。
5)其他费用:本项目的其他费用包括:其他运营维护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其他营业费用。其他运营维护费用按收入的1%测算;其他管理费用按收入的2%测算;其他营业费用按收入的2.5%测算。
6)折旧费:本项目采用平均折旧法测算折旧费。购买设备、服务等进项税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房屋的折旧年限为30年,不考虑残值。
7)摊销费:无摊销费。
8)利息支出:本项目无利息支出。
本项目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建设期 | 运营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1 | 现金流入 | - | 11,514 | 18,940 | 29,662 | 29,662 | 29,662 | 29,662 | 29,662 | 29,662 | 29,662 | 51,385 | |
1.1 | 营业收入 | - | 10,862 | 17,868 | 27,983 | 27,983 | 27,983 | 27,983 | 27,983 | 27,983 | 27,983 | 27,983 | |
1.2 | 销项税额 | - | 652 | 1,072 | 1,679 | 1,679 | 1,679 | 1,679 | 1,679 | 1,679 | 1,679 | 1,679 | |
1.3 |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 21,615 | |||||||||||
1.4 | 回收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108 | |
2 | 现金流出 | 55,260 | 18,644 | 24,406 | 12,073 | 12,046 | 12,084 | 12,123 | 12,165 | 12,209 | 12,255 | 12,303 | |
2.1 | 建设投资 | 49,977 | 11,911 | 14,526 | - | ||||||||
2.2 | 流动资金 | - | 265 | 108 | 74 | 12 | 12 | 13 | 14 | 14 | 15 | 16 | |
2.3 | 经营成本 | - | 4,615 | 7,348 | 11,018 | 11,054 | 11,091 | 11,130 | 11,171 | 11,214 | 11,259 | 11,307 | |
2.4 | 进项税额 | 5,283 | 1,853 | 2,424 | 981 | 981 | 981 | 981 | 981 | 981 | 981 | 981 | |
3 |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1-2) | -55,260 | -7,131 | -5,466 | 17,589 | 17,616 | 17,578 | 17,538 | 17,497 | 17,453 | 17,407 | 39,082 | |
4 |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 -55,260 | -62,391 | -67,857 | -50,268 | -32,652 | -15,075 | 2,464 | 19,960 | 37,413 | 54,820 | 93,902 | |
5 | 调整所得税 | 1,544 | 2,792 | 2,783 | 2,774 | 2,764 | 2,754 | 2,743 | 2,732 | 2,720 | |||
6 |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3-5) | -55,260 | -7,131 | -7,010 | 14,797 | 14,833 | 14,804 | 14,774 | 14,743 | 14,710 | 14,675 | 36,363 | |
7 |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 -55,260 | -62,391 | -69,401 | -54,603 | -39,771 | -24,967 | -10,192 | 4,551 | 19,261 | 33,936 | 70,299 | |
8 | 财务净现值(FNPV) | ||||||||||||
8.1 |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现值 | -51,167 | -6,113 | -4,339 | 12,928 | 11,989 | 11,077 | 10,233 | 9,453 | 8,731 | 8,063 | 16,762 | |
8.2 |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值(NPV) | -51,167 | -57,280 | -61,619 | -48,691 | -36,702 | -25,625 | -15,392 | -5,939 | 2,792 | 10,855 | 27,616 | |
8.3 |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现值 | -51,167 | -6,113 | -5,565 | 10,876 | 10,095 | 9,329 | 8,621 | 7,965 | 7,359 | 6,798 | 15,595 | |
8.4 |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值(NPV) | -51,167 | -57,280 | -62,845 | -51,968 | -41,874 | -32,544 | -23,924 | -15,959 | -8,600 | -1,802 | 13,793 |
项目建设期为2.5年,项目投资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1.51%,项目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69年,预计年均新增营业收入22,963.09万元,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
2、公司现有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效益情况
最近三年A股上市公司以IDC为主要建设内容的主要募投项目如下:
上市公司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回收期(年) | 内部收益率 |
光环新网 | 北京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二期 | 122,090.28 | 90,000.00 | 8.40 | 14.07% |
上海嘉定绿色云计算基地二期 | 130,000.00 | 90,000.00 | 8.05 | 12.01% | |
长沙绿色云计算基地一期 | 346,380.00 | 40,000.00 | 7.92 | 13.80% | |
城地股份 | 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 | 105,442.45 | 84,045.99 | 8.10 | 13.28% |
金证股份 | 南京互联网金融数据中心项目 | 53,268.25 | 52,856.91 | 4.21 | - |
均值 | 7.34 | 13.29% |
根据可比项目情况,发行人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效益测算相对谨慎合理。
(二)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测算依据
(1)收入测算
本项目链路服务由5G室外室内无线设备提供,工程建设服务由MEC核心网设备和量子安全托管提供,平台服务由工业互联网平台整体提供。根据本项目收入特性以及公司相关项目规划、实施、交付经验,链路服务,工程建设服务和平台服务收入在项目收入占比划分为9%,81%,10%。根据建设投入资金规模,并参考公司及同行业可比投资回报率,预计第五年达产后产生1.63亿元的年收入,按比例分别对应0.15亿元链路服务收入、1.32亿元工程建设服务、
0.17亿元平台服务收入。
3)根据项目规划建设进度并考虑网络服务迭代,链路服务,工程建设服务和平台服务收入在预测期前五年逐渐释放收入。
(2)成本预测
本项目按生产要素法估算总成本费用。年经营成本包括:平台租赁费、工资及福利,市场推广费,运营维护费,管理费和营业费。
1)5G基站、边缘云机房等设备租赁费用每年不超过总投资的4%;
2)每个边缘云按项目经理1名,网络安全工程师2名,存储IT工程师1名,施工队4人,运维人员3人计算工资及福利,150个边缘云考虑人力可复用性的前提下,相关总投入每年不超过总投资的4%;
3)市场推广费每年不超过总投资的2%;
4)其他管理费每年不超过总投资的4%;
5)其他营业费每年不超过总投资的4%;
6)本项目采用平均折旧法测算折旧费。购买设备、服务等进项税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
7)无摊销费和利息支出。
本项目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建设期 | 运营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现金流入 | 1,043.37 | 2,386.38 | 5,442.47 | 10,884.93 | 16,327.40 | 16,327.40 | 16,327.40 | 11,429.18 | 11,429.18 | 11,429.18 | 8,000.43 | 8,000.43 |
营业收入 | 984.31 | 2,251.30 | 5,134.40 | 10,268.81 | 15,403.21 | 15,403.21 | 15,403.21 | 10,782.25 | 10,782.25 | 10,782.25 | 7,547.57 | 7,547.57 |
销项税额 | 59.06 | 135.08 | 308.06 | 616.13 | 924.19 | 924.19 | 924.19 | 646.93 | 646.93 | 646.93 | 452.85 | 452.85 |
现金流出 | 18,737.67 | 25,562.24 | 1,277.85 | 2,555.70 | 3,833.55 | 3,833.55 | 3,833.55 | 2,683.49 | 2,683.49 | 2,683.49 | 1,878.44 | 1,878.44 |
建设投资(含税) | 17,984.00 | 24,766.00 | ||||||||||
流动资金 | 399.63 | 320.59 | 519.60 | 1,039.20 | 1,558.80 | 1,558.80 | 1,558.80 | 1,091.16 | 1,091.16 | 1,091.16 | 763.81 | 763.81 |
经营成本 | 292.14 | 334.09 | 435.40 | 870.79 | 1,306.19 | 1,306.19 | 1,306.19 | 914.33 | 914.33 | 914.33 | 640.03 | 640.03 |
进项税额 | 35.44 | 81.05 | 184.84 | 369.68 | 554.52 | 554.52 | 554.52 | 388.16 | 388.16 | 388.16 | 271.71 | 271.71 |
应纳增值税 | 23.62 | 54.03 | 123.23 | 246.45 | 369.68 | 369.68 | 369.68 | 258.77 | 258.77 | 258.77 | 181.14 | 181.14 |
增值税附加 | 2.83 | 6.48 | 14.79 | 29.57 | 44.36 | 44.36 | 44.36 | 31.05 | 31.05 | 31.05 | 21.74 | 21.74 |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1-2) | -17,694.30 | -23,175.86 | 4,164.62 | 8,329.23 | 12,493.85 | 12,493.85 | 12,493.85 | 8,745.69 | 8,745.69 | 8,745.69 | 6,121.99 | 6,121.99 |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 -17,694.30 | -40,870.16 | -36,705.54 | -28,376.31 | -15,882.46 | -3,388.61 | 9,105.24 | 17,850.93 | 26,596.63 | 35,342.32 | 41,464.31 | 47,586.30 |
调整所得税 | - | 1,314.07 | 1,314.07 | 1,314.07 | 751.84 | 751.84 | 751.84 | 358.29 | 358.29 | |||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3-5) | -17,694.30 | -23,175.86 | 4,164.62 | 8,329.23 | 11,179.78 | 11,179.78 | 11,179.78 | 7,993.85 | 7,993.85 | 7,993.85 | 5,763.70 | 5,763.70 |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 -17,694.30 | -40,870.16 | -36,705.54 | -28,376.31 | -17,196.53 | -6,016.75 | 5,163.04 | 13,156.89 | 21,150.74 | 29,144.59 | 34,908.29 | 40,671.98 |
财务净现值(FNPV) | ||||||||||||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现值 | -16,383.61 | -19,869.57 | 3,306.01 | 6,122.24 | 8,503.10 | 7,873.24 | 7,290.04 | 4,725.03 | 4,375.02 | 4,050.95 | 2,625.62 | 2,431.13 |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值(NPV) | -16,383.61 | -36,253.18 | -32,947.17 | -26,824.93 | -18,321.83 | -10,448.58 | -3,158.54 | 1,566.48 | 5,941.51 | 9,992.46 | 12,618.07 | 15,049.20 |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现值 | -16,383.61 | -19,869.57 | 3,306.01 | 6,122.24 | 7,608.77 | 7,045.16 | 6,523.30 | 4,318.83 | 3,998.92 | 3,702.70 | 2,471.95 | 2,288.84 |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值(NPV) | -16,383.61 | -36,253.18 | -32,947.17 | -26,824.93 | -19,216.16 | -12,171.00 | -5,647.71 | -1,328.88 | 2,670.04 | 6,372.74 | 8,844.69 | 11,133.53 |
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投资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3.82%,项目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54年,预计年均新增营业收入9,357.53万元,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
2、公司现有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效益情况
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是面向企业和园区客户高性能无线网络链路需求来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目前同类可比项目较少,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贵广网络2018年可转债募投项目智慧广电工程(一期)主要针对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从客户类型和服务性质上有一定可比性,效益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万元) | 投资回收期(年) | 内部收益率 |
贵广网络 | 智慧广电工程(一期) | 100,007.76 | 60,000.00 | 7.85 | 11.29% |
均值 | 7.85 | 11.29% |
(三)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
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是在现有网络基础上通过升级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络性能,满足网络承载容量的需求,满足广电业务发展需要,不直接产生订单或收入,不单独测算其经济效益。
(四)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
1、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测算依据
本项目主要为通过有线电视网接入互联网的用户提供宽带电视服务,根据宽带电视业务盈利模式和湖北广电网络公司经营计划,本项目收入来源于宽带电视收视服务。根据市场调研,按照稳健原则,确定宽带电视收视费。
(1)用户及收入预测
根据IP终端及软终端产品在市场上的需求和各类应用场景,结合目前初步规划的试点区域市场现状,宽带电视收视群体主要为有线电视用户、宾馆酒店用户、智能电视用户以及新楼盘无cable接入用户等。
有线电视一机多端用户:基于现有DVB+OTT业务的发展情况,目前全省数字电视在用用户数超过600万户,其中副机目前在用用户81.94万户,按照15%转化接入宽带电视,预计产生用户12.29万户。资费标准为每年130元,按照60%的用户全年收看,40%的用户半年收看计算收入。
宾馆酒店用户:公司目前宾馆酒店在册用户13.99万户,宾馆有线电视在用用户7.19万户,按照30%转化接入宽带电视,预计宾馆酒店用户可达到2.16万户;资费标准为每年150元,按照60%的用户全年收看,40%的用户半年收看计算收入。
智能电视用户:目前湖北省各品牌智能电视终端投放每年共计超过500万台,按照全省智能电视终端的1%为软终端的目标用户,预计可达到5万户。智
能电视市场合作收入(直播)用户占比为80%,资费标准为每年120元,半年60元计算营业收入;智能电视市场合作收入(直播+点播+宽带)用户占比为20%,资费标准为每年480元,半年240元计算营业收入。新楼盘无cable接入用户:对无cable方式接入的新开发楼盘住宅小区,采用有线电视宽带接入为用户提供频道转播、视频点播及应用等宽带电视业务产品。2019年新开户数字电视主终端用户数为36.62万户,按照20%比例测算新楼盘无cable方式接入用户目标为7.32万户。新楼盘无cable接入(直播)用户占比为40%,资费标准为每年120元,半年60元计算营业收入;新楼盘无cable接入(直播+点播+宽带)用户占比为60%,资费标准为每年480元,半年240元计算营业收入。
(2)成本预测
本项目按生产要素法估算总成本费用,包括:付费节目购买费、节目传输费等平台费用、水电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其他费用、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1)外购原材料:本项目外购原材料主要是付费节目购买费、节目传输费等平台费用。外购原材料费按营业收入(不含税)的12%估算,外购原材料增值税税率为6%。
2)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本项目的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包括主要为电费。第一年按20(含税)万元估算,第二年按39(含税)万元估算,以后年份按1%增长率增加,电费增值税税率为13%。
3)工资及福利费:财务分析中的工资及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本项目中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工资及绩效、职工福利费。本项目第一年按60人估算,人均费用按12万元/年估算,第二年按120人估算,以后年份按照2%增长率增加。
4)修理费:修理费是指为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使用
效能,对其进行必要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本项目修理费按照工程费用的0.4%测算。
5)其他费用:本项目的其他费用包括:其他运营维护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其他营业费用。其他运营维护费用按收入的5%测算;其他管理费用按收入的5%测算;其他营业费用按收入的5%测算。
6)折旧费:本项目采用平均折旧法测算折旧费。购买设备、服务等进项税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
7)摊销费:终端机顶盒的摊销费用按5年计提。终端机顶盒增值税税率为13%。
8)利息支出:本项目无利息支出。
本项目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建设期 | 运营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 | 现金流入 | 114.62 | 5,223.65 | 5,723.65 | 5,723.65 | 5,723.65 | 5,723.65 | 5,723.65 | 5,723.65 | 5,723.65 | 5,723.65 | 5,723.65 | 9,850.92 | |
1.1 | 营业收入 | 108.13 | 4,927.97 | 5,399.67 | 5,399.67 | 5,399.67 | 5,399.67 | 5,399.67 | 5,399.67 | 5,399.67 | 5,399.67 | 5,399.67 | 5,399.67 | |
1.2 | 销项税额 | 6.49 | 295.68 | 323.98 | 323.98 | 323.98 | 323.98 | 323.98 | 323.98 | 323.98 | 323.98 | 323.98 | 323.98 | |
1.3 |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 | 3,200.00 | ||||||||||||
1.4 | 回收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27.27 | |
2 | 现金流出 | 4,919.02 | 10,565.28 | 3,038.64 | 3,051.83 | 3,130.62 | 3,430.25 | 3,462.09 | 3,494.56 | 4,533.02 | 4,570.79 | 4,609.24 | 4,648.37 | |
2.1 | 建设投资 | 3,418.47 | 6,438.92 | - | - | |||||||||
2.2 | 流动资金 | 377.21 | 550.06 | 31.45 | 14.86 | 15.16 | 15.46 | 15.77 | 16.08 | 17.74 | 18.06 | 18.39 | 18.73 | |
2.3 | 经营成本 | 779.78 | 2,812.63 | 2,965.93 | 2,995.66 | 3,025.98 | 3,056.90 | 3,088.44 | 3,120.60 | 3,157.41 | 3,194.86 | 3,232.99 | 3,271.79 | |
2.4 | 进项税额 | 343.55 | 763.67 | 41.26 | 41.30 | 41.35 | 41.40 | 41.44 | 41.49 | 41.54 | 41.59 | 41.64 | 41.69 | |
2.5 | 应纳增值税 | - | - | - | - | 42.98 | 282.58 | 282.54 | 282.49 | 282.44 | 282.39 | 282.34 | 282.29 | |
2.4 | 增值税附加 | - | - | - | - | 5.16 | 33.91 | 33.90 | 33.90 | 33.89 | 33.89 | 33.88 | 33.88 | |
2.5 | 维持运营投资 | - | - | -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1,000.00 | ||||||
3 |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1-2) | -4,804.40 | -5,341.63 | 2,685.01 | 2,671.82 | 2,593.02 | 2,293.39 | 2,261.55 | 2,229.08 | 1,190.63 | 1,152.85 | 1,114.41 | 5,202.54 | |
4 |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 -4,804.40 | -10,146.03 | -7,461.02 | -4,789.20 | -2,196.18 | 97.21 | 2,358.76 | 4,587.84 | 5,778.47 | 6,931.33 | 8,045.73 | 13,248.28 | |
5 | 调整所得税 | - | - | - | 273.05 | 279.93 | 344.69 | 387.50 | 365.80 | 331.44 | 328.74 | 380.94 | ||
6 |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3-5) | -4,804.40 | -5,341.63 | 2,685.01 | 2,671.82 | 2,319.97 | 2,013.46 | 1,916.86 | 1,841.58 | 824.83 | 821.42 | 785.66 | 4,821.60 | |
7 |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 -4,804.40 | -10,146.03 | -7,461.02 | -4,789.20 | -2,469.24 | -455.77 | 1,461.09 | 3,302.68 | 4,127.50 | 4,948.92 | 5,734.58 | 10,556.19 |
序号 | 项目 | 建设期 | 运营期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8 | 财务净现值(FNPV) | |||||||||||||
8.1 | 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现值 | -4,448.52 | -4,579.59 | 2,131.45 | 1,963.87 | 1,764.77 | 1,445.23 | 1,319.59 | 1,204.30 | 595.61 | 533.99 | 477.95 | 2,066.00 | |
8.2 | 累计所得税前净现值(NPV) | -4,448.52 | -9,028.10 | -6,896.66 | -4,932.79 | -3,168.03 | -1,722.80 | -403.21 | 801.10 | 1,396.71 | 1,930.70 | 2,408.65 | 4,474.66 | |
8.3 | 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现值 | -4,448.52 | -4,579.59 | 2,131.45 | 1,963.87 | 1,578.93 | 1,268.82 | 1,118.47 | 994.95 | 412.62 | 380.47 | 336.96 | 1,914.73 | |
8.4 | 累计所得税后净现值(NPV) | -4,448.52 | -9,028.10 | -6,896.66 | -4,932.79 | -3,353.86 | -2,085.04 | -966.57 | 28.38 | 441.00 | 821.48 | 1,158.44 | 3,073.16 |
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投资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4.80%,项目的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24年,预计年均新增营业收入4,919.40万元,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
2、公司现有业务、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效益情况
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是基于现有电视用户覆盖及传输条件进一步提供新形态电视产品,是广电网络利用互联网传输能力提供内容产品能力的体现,是公司电视收视业务的延伸和补充。上市公司中芒果超媒、东方明珠、新媒股份主营业务涉及通过电信运营商网络传输视听节目,与本项目经营模式具备一定可比性。2017年-2019年新媒股份、芒果超媒、东方明珠投入资本回报率平均为15.29%。本项目效益测算具备合理性。
综上,公司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预计合计年均新增营业收入较大,同时增加的年均折旧相对较低。上述募投项目能够有效的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具有经济合理性。
四、募投项目与申请人现有业务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1、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即通过机房、机柜、冷水主机、精密空调等设备的集成,向客户提供机柜出租和机柜日常运维服务等基础业务,根据客户使用的大数据基础服务资源的数量进行收费。公司在多年广电网络主业经营中积累较多优质政企客户,本项目实施将提升和完善公司服务政企客户云计算资源、数据中心资源的能力。该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机房建设标准、建设定位、应用技术主要服务广电传输网络运营、媒体和网络资源管理调度、用户资源管理等不同,本项目建设IDC数据中心主要对外服务相关具备数据中心资源需求的客户。
2、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将融合5G无线通信技术与工业园区网络技术在湖北省16个城市建设150个工业互联网边缘节点,搭建
工业互联网安全链路以及提供计算资源、网络资源、存储资源和安全资源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工业客户租赁并获取收入。目前公司主要建设省级广域广电传输网来服务个人及集团客户,本项目主要针对政企和园区在特定区域或特定园区内高性能数据通信网络需求,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网络及信息化解决方案丰富程度。该项目与公司现有集客业务和智慧广电业务主要以服务客户网络安防、有线通信、视频连通等信息化需求在实施内容、技术交付方式有所差异。
3、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公司为提升承载网络带宽容量及配置能力,满足公司数据业务、政企专线产品高质量发展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三年建设期内自主完成骨干网升级建设项目,在省中心和省内17个地市建设超100G OTN传输系统,沿铁路、高速公路敷设省干光缆线路,沿国道和省道敷设县域互联光缆,对17个地市站点配套机房空间、电源系统、空调系统进行扩容并新建90个干线中继站点。本次募投项目主要目的在于解决面向5G时代大带宽、低延迟、高速率的特点,公司骨干网系统逐渐不足的承载能力,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传输网络架构。
4、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是基于公司的宽带网络覆盖能力及用户基础,通过建设具备统一内容管理、广告推送、版权管理等功能的宽带电视集成平台以及宽带电视终端铺设、覆盖区域网络改造,向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频道转播、节目点播及各种应用等视听服务。本次募投项目已经中国广电考察评估后正式将宽带电视的经营资格给予公司先行先试,支持公司基于广电宽带电视打造广播电视业务新模式。宽带电视产品融合了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服务的优势特点,可以实现单一收视服务向多元化综合信息服务拓展,与现有电视产品在产品功能及运营方式有所不同。
综上,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是在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满足电视用户、集团客户对网络通信、电视产品、媒体产品等需求而实施的,是对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延申和完善,符合广电5G时代行业发展规律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复建设情况。
五、结合市场空间、竞争情况、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等说明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情况下,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决策是否谨慎、合理
1、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1)数据中心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市场需求不断增加
以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加速突破,带动数据流量呈现指数式增长,拉动对IDC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需求。在用户使用方面,得益于流量价格的下降以及固网接入速率的大幅提升,我国网络数据量迅速攀升,带来了大量的互联网流量需求。在5G方面,随着应用标准的逐步完善、应用场景的逐渐部署,预计5G的推广应用将带来海量的流量使用需求。在云计算领域,全球及我国云计算市场规模均快速提升,云计算行业的快速发展将带来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业务的快速扩张,从而带来其对大型数据中心的大量需求。
近年来,我国IDC产业呈现持续向上的发展态势,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背景下的应用场景推动对数据和运力资源的需求推动数据中心的业务需求。根据IDC圈数据,国内IDC行业也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蓬勃发展,2019年市场规模为1,563亿人民币,2014-2019年复合增长率为33%,预测到2022年国内IDC业务规模将达到3,200.5亿元,2019-2022年间我国IDC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26.9%,持续维持高增长。
湖北省集聚了一批云计算及大数据服务领域优质企业,大数据产业的区域发展基础具有一定优势。近年来,武汉市大力打造光电子产业中心,建设新材
料基地、生物医药基地等产业基地,同时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武汉数字媒体工程技术中心、武汉东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大力推动传统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实现武汉地区经济结构升级。武汉地区产业升级以及经济结构的转型,将进一步带动湖北地区对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需求。
(2)公司具备良好客户基础支持数据中心业务
IDC服务指通过自建或租用标准化电信级专业机房、互联网带宽、IP地址等电信资源,结合自身专业技术优势,为客户服务器搭建稳定、高速、安全的网络运行环境。IDC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包括: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云服务商、其他企业客户等。根据中国信通院及前瞻研究院统计数据,我国IDC市场格局中,电信、联通及移动三大运营商凭借其网络带宽和机房资源优势占据主导市场地位,运营商的数据中心虽然体量较大,业务范围遍布全国,但其在核心城市的IDC资源布局不多且客户较为分散;IDC市场格局中,世纪互联、万国数据等第三方数据中心厂商主要为满足核心城市的IDC需求,在如云计算、互联网、金融客户需求等方面弥补供需缺口。
公司通过在广电领域及网络运营领域多年的深耕细作,与三大运营商在业务上已经形成差异化竞争,赢得了客户的广泛支持与信赖,享有领先的市场份额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培养了一批优质的大型政企客户,广泛分布于云计算、互联网、传媒、教育等行业,其中包括对大数据中心服务需求较高的知名企业,有望成为公司未来大数据基础服务的重要客户。
另外,湖北广电可基于自己的广电行业优势,积极承接广电行业IDC业务,还可基于湖北广电文化传媒主阵地的定位,争取文化类和政务类的IDC业务机会。公司充足的数据中心客户资源储备是本次募集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待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后,公司能够借助充足的客户资源储备推动项目落地。
截止本回复出具日,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尚无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公司将积极导入客户资源推进项目建设落地。
2、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1)把握工业互联网应用市场契机的需要
移动通信经历第一代到第四代发展历程,已步入第五代移动通信(5G)商用元年。5G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将从移动互联网扩展到移动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领域,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全面构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工业互联网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全面连接工业经济全要素、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是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的有效路径,正在重塑工业技术体系、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并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
工业互联网可支撑经济向数字化转型,减低企业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构建起数据驱动、智能优化的新型工业模式。我国工业互联网在体系建设、融合应用、支撑产业等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对经济发展的带动效应日益明显。根据中国信通院《工业互联网产业经济发展报告》,2019年我国工业互联网产业经济总体规模分别为2.13万亿,同比实际增长分别为47.3%,工业互联网融合带动的经济影响迅速扩张,2019年规模分别为1.6万亿元。预计2020年,工业互联网产业经济总体规模约为3.1万亿元,同比实际增长约为47.9%,工业互联网融合带动的经济影响约为2.49万亿元。
(2)深厚的客户基础以及战略协同,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协同性较强,上游硬件设备、中游工业互联网平台、下游场景应用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发挥工业互联网的作用。上游行业智能设备制造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蓬勃发展;中游平台中,边缘层和IaaS层发展较为成熟,PaaS层缺乏资源整合能力和综合能力,制约工业互联网发展;下游应用场景适
用行业广泛,未来发展前景巨大。根据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统计,目前国内参与工业互联网产业企业从业务类型上可以分为产品和技术提供企业、规划设计和咨询服务企业、系统集成商、行业用户以及协会等其他部门。部分企业业务存在交叉,但从产业市场结构上看,我国工业互联网企业主要偏向于边缘层,提供产品和技术企业占比达到一半以上。
公司作为广电行业综合信息服务运营商,积累了较为深厚的用户基础。截止2019年底,公司网络覆盖用户超过1,169万户。另外,通过集客业务和政企业务,公司已经建立与湖北省内主要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合作关系。截止目前,公司已经成功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武汉奋进智能机器有限公司智慧园区等优质客户提供5G+工业互联网技术方案。2020年6月,中国广电批复《关于支持湖北广电“5G+工业互联网”应用建设项目的函》(国网函[2020]151号),明确支持公司工业互联网项目实施,通过与广电5G运营商中国广电建立业务协同,能够为公司进一步积累工业互联网方面的客户资源。截止本回复出具日,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尚无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合同,公司将积极导入客户资源推进项目建设落地。
3、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
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是在现有网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网络性能,满足公司广电主业对网络承载容量的需求,适应未来广电业务发展对于网络性能的需要,不直接产生订单或收入。
(1)满足公司广电主业对网络承载容量的需求
骨干网作为公司网络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公司广电业务、宽带业务、数据业务及专线业务的主要基础设施,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紧密,骨干网
的建设升级是提高公司网络服务质量的重中之重。从目前骨干网容量实际使用情况和需求来看,考虑到传输通道需与实际使用传输通道与环网保护通道、冗余通道总和相匹配,传输骨干网已经出现挤占部分冗余通道的情况,部分地市实际使用流量已占传输通道容量90%以上,对业务开展及业务传输的安全性存在潜在影响。骨干网络的建设升级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网络传输容量及业务调度灵活性,满足业务对骨干网络更高的要求。随着广电5G时代到来及公司综合业务的发展,对干网传输的带宽要求将大幅增加,也需要省干传输网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带宽需求。
(2)适应未来广电业务发展对于网络性能的需要
近年来以网络电视、云计算、物联网等为代表的云网融合、多屏协同等新型电信网络业务的兴起带动网络通信容量激增,电信网络业务已逐步形成宽带化、分组化及动态化等特点;同时随着电信业务的宽带化发展,基于网络调度、管理、保护恢复等方面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将更加严苛;面对业务竞争及技术进步趋势,公司进行主干网络建设升级具备紧迫性。本次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将运用可重构光分插入复用器技术(ROADM)优化湖北广电的骨干网带宽管理水平。ROADM设备支持网络通道上、下路状态的灵活配置,提升网络颗粒度管理能力,该设备能够提供更加高效网络服务。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针对网络管理和调度能力,以满足广电综合网络业务发展的需求。
4、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
(1)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满足用户多样化电视视频产品需求
电信运营商以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类新媒体业务广泛普及,对广大居民传统电视收视习惯及视频内容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产生较大影响。互联网电视和互联网电视庞大的受众数量和持续扩大的覆盖规模,给广电传统电视业务带来较大冲击。
宽带电视产品面向有线电视运营商互联网用户开展广电宽带电视集成业务,集成和播出的内容包括广播电视节目频道转播,新闻、影视剧、综艺、娱乐、体育、科技、财经、教育等专业节目点播及各种应用等。相较以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类新媒体,宽带电视互联网内容丰富、交互能力较强、具备直播点播内容,因此具备较强差异化竞争能力。中国广电委托湖北广电在湖北省建设和运营广电宽带电视业务试点,意味着湖北广电获得目前省网唯一的宽带电视资质将使公司业务领域得到拓宽,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宽带电视建设项目推动电视业务发展以新模式继续拓展,以广电行业独特产品特征和内容整合能力面对市场竞争。
(2)公司湖北地区宽带电视业务用户群体规模较大,市场前景良好
宽带电视网络接入方式更加多样,能够提供光纤接入、WIFI接入以及移动接入等网络接入服务。宽带电视受众用户主要为公司广电宽带网络覆盖区域用户,是基于现有有线电视用户基础上通过广电网络覆盖用户群产生新的用户群体。近年来,公司全面加速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已经形成一张连接全省17个市(州)和99个县(市、区),贯穿省、市、县、乡、村五级的高速宽带网络,截止2019年底公司网络覆盖用户超过一千万户,用户资源进一步优化和丰富。公司网络基础良好,宽带网络覆盖用户群体规模较大,同时相较于传统电视及新媒体业务,宽带电视具备独特的产品特点及差异化定位,宽带电视业务市场前景较好。
截止本回复出具日,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相关产品尚未正式投入运营,公司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落地。
综上,公司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在公司原有广电业务基础上把握IDC、工业互联网、宽带电视及高性能网络的市场需求而实施,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谨慎、合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收入结构及利润来源。
六、申请人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基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目前已积累一定的数据中心项目成功经验,例如由公司自主建设的沌口中心机房,该机房按信息化数据机房B级标准设计建设,配置116个47U标准机柜,10个ODF光配线架,10个100G传输机柜,目前该机房不仅为公司各核心业务部门以及专业子公司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还为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器托管、机柜租赁管理维护等服务。湖北广电子公司云广互联自2013年起兴建IDC数据中心,在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方面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在武汉市拥有多处高品质的自建数据中心,包括楚天机房、省图书馆机房、铁通机房、迈异银联机房等,现已形成IDC数据中心集群。丰富的项目经验帮助公司培养了一批IDC建设管理专家,使公司积累了IDC项目实施经验和综合管理能力。公司通过在广电领域及网络运营领域多年的深耕细作,培养了一批优质的大型政企客户,有望成为公司未来大数据基础服务的重要客户,另外可基于自己的广电行业优势、文化传媒主阵地的定位,争取文化类和政务类的IDC业务,公司本部及分支机构销售网络及相关人力资源将推动公司IDC客户资源整合及导入。
(2)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随着5G商用时代的到来,需求释放推动5G技术日臻成熟,同时网络通信技术承载能力进一步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技术领域的成熟技术方案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
在5G+工业互联网项目方案设计中,项目技术体系结构采用标准、成熟的解决方案,软硬件选择坚持标准化的原则,选用符合开放性的国际标准化的产品和技术,遵循技术规范,以保证项目能快速的复制和移植应用到企业以后的
其他生产组织中。5G+工业互联网项目设备和采购选项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采用成熟技术方案和产品平台,既保证系统的高可靠运行又可以适应客户未来需求弹性扩展。目前公司与华为、中兴、中国信科、大唐广电、国科量子等供应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凭借公司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丰富经验,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选择适当的技术方案和设备选型。实施落地智慧广电战略以来,公司集客业务发展较快,积累了一批具备示范效应典型项目,公司培养了一批在智慧广电、系统基础、信息化解决方案等方面的专家和管理队伍,能够为公司实施本项目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将采用网格化网络方式组网,以保障网络带宽高、配置灵活、高生存性等特点;通过构建光传送网干线网络,多方向、多路径提高网络的可靠性;采用ROADM组网,保证业务灵活波长级调度,同时最大程度减少电层中继,降低建网成本。上述技术和设备选型在国内外多家电信及广电运营商的网络建设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技术已经较为成熟,技术风险较小,能够确保公司有效、可靠完成此次网络升级建设,逐步实现“一张网络,多业务承载”的目标。
公司经过多年广电业务运营及广电网络建设运营管理,具备丰富的广播电视网网络建设管理经验,已经有专门骨干网建设运营部门和队伍,能够高效组织项目执行。
(4)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
宽带电视遵循国家广电总局制定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项目中涉及到的系统设备应用均相当成熟,国内在相关技术领域已经有非常多的应用,项目集成使用无技术上的障碍和新技术应用风险。发行人作为广电运营商,长期以来积极投入广电骨干网和接入网技术演进和升级,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网络建设和
运维经验。项目平台建设硬件设备来自于主流设备供应商的成熟产品,并利用公司现有机房来建设,将能够保障硬件系统稳定运行,软件技术来源于公司软件技术人员自主研发和外部供应商委托开发,软件开发所采用的方式及工具技术成熟。
公司经过多年广电业务运营及广电网络建设运营管理,电视及视频产品是公司主要业务,在这些领域具备丰富的人才储备,公司本部及各分支机构能够为宽带电视项目落地提供销售、建设、运营方面的充足人力资源保障。综上,公司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技术来源稳定,公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人员储备,公司在相关领域具备较好的客户资源储备,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政府审批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行业相关政策等文件,复核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计算过程;2、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年度报告,获取公司相关经营数据;3、查阅了相关行业政策资料、行业研究报告资料等;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资料,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合理性;5、针对募投项目明细情况,对相关投资成本计算进行复核。6、与募投项目实施对口部门及主管确认了解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客户资源方面的储备情况及项目实施具体计划。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的运营模式、盈利模式、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
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资本性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已如实披露;投资数额的测算具有合理性;2、募集资金投向均属于资本性支出;3、本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预计进度安排及资金的预计使用进度已如实披露,不存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的情形;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已如实披露,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5、在广电5G发展和智慧广电战略推动背景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是必要的且具有合理性;6、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人员、市场基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问题2、根据申报材料,申请人持有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武汉有限公司、荆州市视信网络有限公司100%股权,但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上述上述两家公司设立目的、经营范围、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机制等情况,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最近一年及一期上述两家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利润分配情况,是否存在减值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上述两家公司设立目的、经营范围、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机制等情况,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有限”)设立目的、经营范围、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机制
1、设立目的
公司于2012年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武汉有限(曾用名:武汉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系增强武汉市内的有线电视
网络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数字电视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
2、经营范围
根据武汉有限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有线电视网络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数字电视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开发;数据通信网及宽带网络的建设及运营;广播电视和各类信息的有线传输服务;网络相关设备、器材和软件的开发、生产及销售;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网络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承接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其中消防子系统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无线通讯组网工程设计及施工,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家装设计布线;有线电视终端设计、销售及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3、收益或亏损分配机制
公司于2012年收购武汉有限100%股权,2012年至2015年6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为降低公司管理和经营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运营能力和效率,公司于2015年6月吸收合并武汉有限,武汉有限所有资产及负债已由湖北广电武汉分公司承接,武汉有限不再经营业务,不存在收益或亏损的分配。
(二)荆州视信设立目的、经营范围、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机制
1、设立目的
公司于2014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荆州市视信网络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系扩展荆州市数字电视机房的建设和安全播出工作,荆州市中心城区(荆州区、沙市区)有线电视经营管理工作。
2、经营范围
根据荆州视信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有线电视网络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有线电视的基本业务、扩展业务、增值业务;有线电视通讯设备、器材销售和软件的开发;网络集成;综合布线;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修(凭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房屋租赁,代移动收费、售卡;信息服务业务(仅含短信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
3、收益或亏损分配机制
公司于2014年收购荆州视信100%股权,2014年至2015年9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为降低公司管理和经营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运营能力和效率,公司于2015年9月吸收合并荆州视信,荆州视信所有资产及负债已由湖北广电荆州分公司承接,荆州视信不再经营业务,不存在收益或亏损的分配。
(三)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15年3月12日,湖北广电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武汉有限公司、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荆州市视信网络有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法》以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由湖北广电作为存续方,吸收合并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湖北广电与武汉有限、荆州视信已完成吸收合并的资产、负债及业务交接工作,其对应的资产及负债已经纳入湖北广电合并报表。鉴于湖北广电已做出对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予以注销的决策(因部分房产、土地的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武汉有限和荆州视信尚未完成注销),武汉有限和荆州视信不再经营业务,其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分别由湖北广电武汉分公司及湖北广电荆州分公司承接,财务状况已在湖
北广电合并报表中体现。由于两家公司处于注销程序中,未将其列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合并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上述两家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利润分配情况,是否存在减值情形。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分别于2015年7月、2015年10月停止经营活动,被湖北广电吸收合并,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业务、用工等法律合同及关系已全部由湖北广电承接,因此最近一年及一期上述两家公司不存在利润分配和减值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湖北广电的公开信息;2、访谈了湖北广电相关管理人员,了解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的设立目的、经营范围、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机制等情况,并获取了公司对设立上述两家公司的背景说明;3、访谈了湖北广电相关管理人员,了解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目前的经营状况、人员安排和财务报表情况;4、查阅了湖北广电2015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武汉有限公司、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荆州市视信网络有限公司的议案》;5、查阅了湖北广电2015年吸收合并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的相关会计处理及当年审计报告公告情况,并对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及时性进行评价。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于2015年吸收合并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上述资产及负债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体现;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不再实际经营业务,发行人未将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合并报表不产生影响;2、武汉有限及荆州视信分别于2015年7月、2015年10月停止经营活动,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减值情形。问题3、申请人近三年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但扣非归母净利润逐年下滑,其中 2020 年前三季度大幅下滑并出现亏损。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结合业务结构、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2)目前影响业绩下滑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业务结构、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结合业务结构、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增长率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161,416.69 | -13.44% | 262,493.24 | -4.48% | 274,814.83 | 5.20% | 261,238.68 |
利润总额 | -6,233.52 | -139.37% | 12,968.01 | -40.18% | 21,676.60 | -34.59% | 33,137.26 |
净利润 | -6,479.83 | -142.01% | 12,138.69 | -41.62% | 20,793.56 | -37.25% | 33,139.35 |
净利润率 | -4.01% | -12.29% | 4.62% | -38.88% | 7.57% | -40.35% | 12.69% |
归母净利润 | -7,419.11 | -149.46% | 10,292.70 | -43.87% | 18,336.05 | -45.31% | 33,528.55 |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 -1,989.67 | -117.34% | 2,264.09 | -83.26% | 13,523.28 | -58.66% | 32,709.71 |
报告期内,公司以电视收视业务为主,随着互联网视频、泛娱乐媒体发展,公司业务发展出现一定挑战,传统电视业务收入、节目传输收入出现明显下滑。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0%,净利润同比下降37.25%,主要系当期公司宽带业务、信息化业务收入增加导致宽带流量成本、设备及工程费用等营业成本明显上升较大导致。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48%,净利润同比下降41.62%,主要系当期收入出现下滑并因和数案件计提预计负债4,415.89万元影响当期损益。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3.44%,净利润同比下降142.01%,主要系公司因和数案件了结,在第三季度确认诉讼赔偿损失6,620.44万元,同时当期市场竞争及疫情因素导致收入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导致出现亏损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以电视收视业务为主,三网融合及市场竞争因素导致电视业务收入在报告期内出现明显下降趋势。为应对市场竞争,公司积极开展宽带业务、信息化应用收入等业务。报告期内,电视收视业务在营业收入中占比持续降低,报告期内宽带业务和信息化应用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截止2020年第三季度宽带用户已达到168.20万户,2020年前三季度信息化应用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已达到20.83%,公司开展多元化业务布局效果已有所体现。
1、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以电视收视业务为主,同时积极开展宽带业务、节目传输等接入性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电视业务收入 | 75,707.05 | 46.90 | 119,079.01 | 45.36 | 146,665.10 | 53.37 | 159,554.73 | 61.08 |
宽带收入 | 28,763.56 | 17.82 | 57,813.36 | 22.02 | 54,877.73 | 19.97 | 41,823.60 | 16.01 |
节目传输 | 13,153.59 | 8.15 | 15,371.78 | 5.86 | 19,485.42 | 7.09 | 18,499.36 | 7.08 |
收入 | ||||||||
商品销售收入 | 5,579.88 | 3.46 | 11,421.49 | 4.35 | 10,105.98 | 3.68 | 6,862.59 | 2.63 |
广告收入 | 856.37 | 0.53 | 1,867.30 | 0.71 | 1,468.18 | 0.53 | 1,879.32 | 0.72 |
信息化应用收入 | 33,620.02 | 20.83 | 40,746.28 | 15.52 | 25,098.34 | 9.13 | 14,667.18 | 5.61 |
其他收入 | 3,736.21 | 2.31 | 16,194.03 | 6.17 | 17,114.07 | 6.23 | 17,951.89 | 6.87 |
合计 | 161,416.69 | 100.00 | 262,493.24 | 100.00 | 274,814.83 | 100.00 | 261,238.6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务结构趋于多元化,随着三网融合工程的推进,宽带收入及信息化应用收入提升较快。报告期内各期宽带业务收入分别为41,823.60万元、54,877.73万元、57,813.36万元和28,763.56万元,占同期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01%、19.97%、22.02%和17.82%,呈逐年提高的趋势。报告期内各期信息化应用收入分别为14,667.18万元、25,098.34万元、40,746.28万元和33,620.0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1%、9.13%、
15.52%和20.83%,已成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
2、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营业收入 | 161,416.69 | 262,493.24 | 274,814.83 | 261,238.68 | |
营业成本 | 115,492.86 | 168,377.22 | 166,674.34 | 140,325.27 | |
毛利 | 45,923.82 | 94,116.02 | 108,140.49 | 120,913.41 | |
毛利率 | 28.45% | 35.85% | 39.35% | 46.28% |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出现下降趋势,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电视相关业务收入出现下滑而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占成本比例较大;面对互联网视频、移动互联网娱乐方式的竞争较为激烈,出现电视业务用户分流、业务流失及价格空间挤压、定价能力下降等情况,另外公司宽带业务、信息化应用等业务收入在报告期有所增长,相较于电视收视业务,该类业务利润空间较低。
3、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费用构成 | 2020年1-9月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销售费用 | 19,617.52 | 36,907.68 | 42,679.91 | 41,743.27 |
管理费用 | 19,333.25 | 38,094.52 | 38,035.91 | 36,529.61 |
研发费用 | 4,358.71 | 7,953.29 | 7,597.24 | 8,454.37 |
财务费用 | 2,428.40 | 3,524.81 | 1,983.58 | 965.40 |
期间费用合计 | 45,737.88 | 86,480.30 | 90,296.64 | 87,690.03 |
销售费用/期间费用合计 | 42.89% | 42.68% | 47.27% | 47.60% |
管理费用/期间费用合计 | 42.27% | 44.05% | 42.12% | 41.66% |
研发费用/期间费用合计 | 9.53% | 9.20% | 8.41% | 9.64% |
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合计 | 5.31% | 4.08% | 2.20% | 1.10% |
营业收入 | 161,416.69 | 262,493.24 | 274,814.83 | 261,238.68 |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 12.15% | 14.06% | 15.53% | 15.98% |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 11.98% | 14.51% | 13.84% | 13.98% |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 2.70% | 3.03% | 2.76% | 3.24% |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 1.50% | 1.34% | 0.72% | 0.37% |
期间费用合计/营业收入 | 28.34% | 32.95% | 32.86% | 33.57%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87,690.03万元、90,296.64万元、86,480.30万元及45,737.8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57%、32.86%、32.95%、28.34%,较为稳定。期间费用结构较为稳定,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占比合计占期间费用比例在85%以上,2018年起财务费用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计息规模增加导致;占收入比例方面,2017-2019年期间费用总体稳定,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经营及研发支出减少,导致2020年1-9月期间费用占比有所降低。
4、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2.44%、
26.25%、78.00%及73.18%。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7,419.11 | 10,292.70 | 18,336.05 | 33,528.55 |
非经常性损益 | -5,429.44 | 8,028.61 | 4,812.77 | 818.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1,989.67 | 2,264.09 | 13,523.28 | 32,709.71 |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比重 | 73.18% | 78.00% | 26.25% | 2.44% |
2017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对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2018年,公司当期政府补助规模较大,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比重有所增大;2019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太子湖公司股权置换产生
的投资净收益为主;2020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和数案件确认赔偿损失6,620.44万元构成。
5、报告期内扣非归母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传统电视产品具有价格管制限制,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工服[2018]55号)规定:公司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第一终端每月不得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低于8元的不得提高)。另外,公司节目传输业务因为市场竞争等因素,地方卫视频道、省内非卫视频道、购物频道等传输收费出现总体下滑趋势。
公司宽带业务、信息化应用收入报告期内有所释放,但该类业务对应的网络、设备、流量等固定成本较高,下游市场较为成熟,公司在获取客户时面临较为激烈竞争,利润空间较窄。
报告期内,公司电视业务收入、节目传输收入持续下降,虽然宽带、信息化收入有所释放,但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总体出现下滑趋势,而成本方面来看,折旧和摊销、员工薪酬等占成本比例较高且具有固定成本性质,在一定范围内未与收入同比例下降,导致销售成本的下降幅度低于销售收入的下降幅度,促使毛利下降明显。
报告期内传统电视业务收入出现明显下滑,价格管制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难以提高,折旧摊销及人员成本等具备固定成本特性,上述因素共同导致报告期内扣非归母净利润持续下降。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项目 | 2020年一季度 | 2019年一季度 | 2020年二季度 | 2019年二季度 | 2020年三季度 | 2019年三季度 |
营业收入 | 45,794.78 | 59,551.05 | 61,580.82 | 66,187.77 | 54,041.09 | 60,744.96 |
营业利润 | -5,918.21 | 6,220.78 | 4,450.24 | 6,500.01 | 977.91 | 1,205.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52.04 | 6,617.27 | 4,212.35 | 6,495.72 | -5,679.41 | 1,887.74 |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湖北省及武汉市政府采购强有力的疫情防控措施,武汉地区采取封城措施限制人员流动,湖北其他地区也采取各种方式应对疫情,湖北省和武汉市经济活动、人员流动基本停滞,甚至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公司作为主要经营场所在武汉市大型广电文化传媒企业,公司营销、采购、运维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以电视收视业务为例,电视用户受到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在线下营业厅办理各类业务,公司营销及运营团队也无法及时提供上门安装、维修等必要服务,同时政府提供“停费不停机”等指导要求,电视收视业务开展受到一定影响;以集客业务为例,雪亮工程、智慧城市等集客业务依赖于项目现场施工及调试,工程人员和项目人员无法在疫情期间到达施工地点或无法及时调配交付软硬件资源,导致集客业务项目进度放缓。
公司作为总部在武汉的省属文化企业,公司积极参与抗疫行动。2020年1月,公司承接广电5G首个商用项目在武汉落地任务,公司参与完成武汉雷神山、湖北省委商用4.9G+700M中国广电5G站点建设、调试、启用工作,为湖北武汉的抗击疫情工作提供宝贵的通讯服务支持。为满足疫情期间在线教育需求,公司紧急筹备并上线了四种在线教育形式,通过电视端播出各学科优秀课程,提供优质在线教育服务,保障全省中小学生“停课不停学”。
经公司申请并经主管单位认可,公司顺利在3月底之前全面复工,同时公司业务主要通过广电传输网络实现,与一般制造业有所不同,虽然新冠疫情对公司一季度产生影响较大,但二季度公司以来已逐步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业绩方面,2020年一季度收入和业绩较同期下降明显;今年二季度以后,随着武汉地区及湖北地区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和放松,武汉地区封城措施解除,湖北地区人员流动逐渐正常化,公司销售、采购活动逐步恢复,收入规模及业绩有所改善;三季度受诉讼计提损失等因素影响归母利润出现大额损失,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水平基本稳定。
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社会经济活动、消费活动、文化需求以及交通物流的有序恢复,目前公司业务已全面恢复正常,本次疫情对公司的生产活动产生的短期影响可控。
二、目前影响业绩下滑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一)对公司业绩存在影响的相关不利事项目前是否已经消除及公司提升未来业绩的拟改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不利因素主要为营业收入下降而相应成本未同步下降、价格管制及市场竞争导致公司难以提高业务平均价格、和数案件计提损失影响,目前和数案件实质已经了结,对公司未来业绩不存在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的持续下滑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继续践行智慧广电战略,顺应广电5G趋势,进一步提高收入结构丰富性,同时积极提高管理水平、提供费用成本控制能力等措施改善目前不利的经营业绩。另外,国内新冠疫情较年初明显缓解,党中央国务院及湖北省制定了一系列包括鼓励湖北省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刺激湖北省经济新动能的重大政策,为公司业绩改善创造了有利经济和政策环境。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坚持“智慧广电”战略深耕主业,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支撑“智慧广电”的基础能力持续提升。深化网改成果,持续推进城域网建设和光纤到户工程,双向网改和光网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61%以上;业务平台、终端应用、信息化服务、运维监测能力不断提升;云管端基础建设加快,网络承载能力增强,为“智慧广电”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补齐“拳头产品”为重点,一批智慧项目相继建成,全国广电网络首个原创内容聚合产品“鳄鱼TV”上线,运营4个月会员总量突破131.1万户;广视通、亲友圈等一大批互联网应用上线运营,市场反响良好。深化“智慧广电”全产业
链,逐步实现成果转化。坚持开放办网,引入更多产业链上下游战略合作伙伴,围绕大数据、视频内容、5G等产业展开布局,公司积极推进项目落地落实,探索打造“智慧广电”全新生态圈。
2、拓展新区域和新市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务结构趋于多元化,随着三网融合工程的推进,宽带收入及信息化应用收入提升较快。报告期内各期宽带业务收入分别为41,823.60万元、54,877.73万元、57,813.36万元和28,763.56万元,占同期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01%、19.97%、22.02%和17.82%,呈逐年提高的趋势。报告期内各期信息化应用收入分别为14,667.18万元、25,098.34万元、40,746.28万元和33,620.0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1%、9.13%、
15.52%和20.83%,已成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
3、控制期间费用,优化财务结构
公司将加强费用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不必要的费用开支。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87,690.03万元、90,296.64万元、86,480.30万元及45,737.8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3.57%、32.86%、32.95%、28.34%,有所下降。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791.82万元、2,362.83万元、3,463.64万元、2,554.07万元,财务费用上升较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4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财务结构将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得以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4、抓住5G发展机遇,提升整体业务规模
2020年2月,中宣部等部委下发《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拟成立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携5G牌照等资源入股,各省网
公司原则上采用认缴方式携网入股,各地省网公司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伴随着广电5G大规模推进和发展的机遇,公司目前聚焦于广电5G应用落地,同时利用已有项目经验、资源能力、团队管理水平和客户资源,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广电5G+工业物联网、IDC市场,推进相关业务部署,积极抢占5G外延市场份额,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规模。
5、推进募投项目落地,提升盈利水平
公司将借助本次非公开发行全力推进光谷IDC数据中心建设项目、5G+工业互联网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骨干网建设升级项目、宽带电视建设运营项目的落地,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逐步扩大,相应的盈利水平有望得到提升。综上所述,虽然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净利润和毛利率持续下滑,但是公司已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的风险进行充分披露
保荐机构尽调报告及发行保荐书已经风险提示部分提示以下内容:
“6、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因市场竞争因素公司电视收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及累计诉讼赔偿损失规模较大、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影响业务开展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出现明显下滑趋势。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20%,净利润同比下降37.25%;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48%,净利润同比下降
41.62%;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3.44%,净利润同比下降
142.01%,2020年前三季度已出现亏损情况。如果有线电视业务等主要发行人
业务未来盈利能力无法企稳,或受到其他非经常性因素影响,发行人业绩可能会出现进一步下滑或出现亏损。”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复核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结构和客户明细表等相关资料;2、访谈公司高管,了解公司产品结构、客户类别、经营模式及产品竞争力情况;3、执行分析性程序,判断销售收入、成本、毛利波动的合理性,包括与上年同期收入比较分析;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类型产品的收入、毛利率与上年同期比较分析;4、对公司投入产出结构进行复核,同期对比分析成本波动原因;5、对期间费用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同期对比分析期间费用波动原因;对其他损益同期对比波动分析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因市场竞争因素公司电视收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及累计诉讼赔偿损失规模较大、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影响业务开展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出现明显下滑趋势;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构成持续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经采取措施应对影响业绩下滑的因素,业绩波动不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业绩下滑的风险已经在保荐机构尽调报告及发行保荐书中充分披露。
问题4、报告期各期末,申请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高,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2018年以来增幅显著。
请申请人:(1)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说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比较高、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说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比较高、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一)2018年、2019年应收账款大幅度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与营业收入匹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2020年1-9月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94,265.98 | 80,727.77 | 41,728.41 | 17,889.92 |
应收账款增幅 | 16.77% | 93.46% | 133.25% | |
营业收入 | 161,416.69 | 262,493.24 | 274,814.83 | 261,238.68 |
营业收入增幅 | -13.44% | -4.48% | 5.20% | |
信息化应用收入 | 33,620.02 | 40,746.28 | 25,098.34 | 14,667.18 |
应收账款余额/营业收入 | 43.80% | 30.75% | 15.18% | 6.85%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87,537.24 | 74,847.88 | 38,567.29 | 16,192.87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总资产 | 7.25% | 6.31% | 3.46% | 1.7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889.92万元、41,728.41万元、80,727.77万元和94,265.98万元。公司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7年年末增长133.25%,主要系公司开展面向集团和政企客户提供信息化需求解决方案(集客业务)较多,集客业务主要面向政企客户,单个项目金额大,实施周期长,决策及付款周期较长导致应收款项的增加;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长93.46%,2020年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16.77%,主要系因疫情及部分政企客户年底集中结算等因素影响,集团客户业务收款周
期拉长导致应收款项的增加。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9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85%、15.18%、30.75%、43.80%(年化),占比规模有所增加;虽然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呈增长趋势,但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1%、3.46%、6.31%和7.25%,占资产规模比例处于较低水平。
(二)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余额占收入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可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天威视讯 | 13.57% | 6.96% | 4.65% | 4.00% |
电广传媒 | 19.13% | 16.97% | 10.95% | 15.21% |
东方明珠 | 29.07% | 24.25% | 19.47% | 14.72% |
歌华有线 | 27.32% | 20.55% | 17.08% | 13.96% |
吉视传媒 | 27.22% | 22.72% | 18.47% | 18.94% |
广电网络 | 75.54% | 79.40% | 30.24% | 15.56% |
华数传媒 | 17.76% | 21.27% | 22.19% | 21.60% |
江苏有线 | 13.14% | 11.29% | 10.88% | 9.62% |
广西广电 | 37.63% | 26.35% | 19.83% | 18.89% |
贵广网络 | 73.62% | 71.11% | 52.15% | 39.27% |
平均值 | 33.40% | 30.09% | 20.59% | 17.18% |
中位数 | 27.27% | 22.00% | 18.97% | 15.38% |
发行人 | 39.34% | 30.75% | 15.18% | 6.85% |
数据来源:Wind资讯;可比公司三季度报告未披露应收余额金额,表格以2020年上半年年化数据来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收取的有线电视收视费一般采取预收模式,电视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数额较小。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收比例逐年递增,主要系公司近年来积极开展集团客户业务,报告期内集团客户业务主要涉及的信息化应用收入由2017年14,667.18万元增长到2019年40,746.28万元,占收入比例由2017年的5.67%增长到2019的15.52%,集团客户业务回款周期相对较长,集团客户业务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报告期内,2017年和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占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占比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2018以来公司积极开展集团客户业务,应收
账款规模有所上升。2020年受湖北地区疫情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回款较慢。同行业广电公司应收账款占比差异主要是各公司有线电视业务及集团客户业务收入占比等业务结构有直接关系。同行业广电公司中,贵广网络、广电网络等公司信息化业务及智慧广电等集客业务占比较高,其应收占收入比例亦较高,总体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及占比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结合账龄、期后回款及坏账核销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的应收账款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0年9月30日 | ||
应收账款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一年以内 | 80,381.44 | 5.00% | 4,019.07 |
一至二年 | 10,107.45 | 10.00% | 1,010.74 |
二至三年 | 1,565.51 | 20.00% | 313.10 |
三至四年 | 1,651.54 | 50.00% | 825.77 |
四年以上 | 560.05 | 100.00% | 560.05 |
合计 | 94,265.98 | 7.14% | 6,728.73 |
账龄 | 2019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一年以内 | 64,462.00 | 5.00% | 3,223.10 |
一至二年 | 13,506.60 | 10.00% | 1,350.66 |
二至三年 | 1,183.53 | 20.00% | 236.71 |
三至四年 | 1,012.43 | 50.00% | 506.22 |
四年以上 | 563.20 | 100.00% | 563.20 |
合计 | 80,727.77 | 7.28% | 5,879.88 |
账龄 | 2018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一年以内 | 36,312.82 | 5.00% | 1,815.64 |
一至二年 | 3,278.05 | 10.00% | 327.81 |
二至三年 | 1,293.36 | 20.00% | 258.67 |
三至四年 | 170.37 | 50.00% | 85.19 |
四年以上 | 673.81 | 100.00% | 673.81 |
合计 | 41,728.41 | 7.58% | 3,161.11 |
账龄 | 2017年12月31日 | ||
应收账款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一年以内 | 14,489.17 | 5.00% | 724.46 |
一至二年 | 2,522.98 | 10.00% | 252.30 |
二至三年 | 178.41 | 20.00% | 35.68 |
三至四年 | 29.48 | 50.00% | 14.74 |
四年以上 | 669.87 | 100.00% | 669.87 |
合计 | 17,889.92 | 9.49% | 1,697.05 |
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普遍较短,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小,报告期内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良好,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与公司业务规模与运营模式相匹配,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截止2020年11月末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万元) | 94,265.98 | 80,727.77 | 41,728.41 | 17,889.92 |
截至11月30日回款额(万元) | 14,095.74 | 57,732.70 | 31,299.99 | 15,961.26 |
回款比例 | 14.95% | 71.52% | 75.01% | 89.22% |
(三)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对比分析
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可比公司对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计提比例如下表所示,与同行业相比,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为谨慎。
上市公司 | 一年以内 | 一至二年 | 二至三年 | 三至四年 | 四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天威视讯 | 5% | 10% | 20% | 30% | 30% | 30% |
电广传媒 | 1%\5% | 10% | 20% | 50% | 80% | 100% |
东方明珠 | 2% | 10% | 30% | 50% | 80% | 100% |
歌华有线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吉视传媒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广电网络 | 3% | 5% | 15% | 30% | 50% | 100% |
华数传媒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江苏有线 | 3% | 10% | 20% | 50% | 80% | 100% |
广西广电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贵广网络 | 5% | 10% | 20% | 50% | 80% | 100% |
发行人 | 5% | 10% | 20% | 50% | 100% | 100% |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应收账款相关明细账,了解公司应收账款的各期变动情况;2、与发行人管理层及财务人员沟通,了解公司所属行业特征、生产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等;3、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变动情况及公司收入变动趋势,对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原因及趋势进行分析,分析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配比情况;4、分析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及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检查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过程是否按照准则要求执行,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是否准确;6、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7、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波动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分析公司应收账款波动原因是否合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应收账款2018年以来增幅显著以及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依据合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为谨慎。问题5、根据申请文件,最近一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52,236.98万元,主要为购买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时形成。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相关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被收购资产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评估报告预测业绩与实际业绩的差异、未来业绩承诺实现可行性等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相关减值测试过程、参数选取依据是否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结合商誉规模说明未来减值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相关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
2014年2月28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49号)核准,公司2014年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广电投资)100%的股权、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广电)1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武汉广电投资、十堰广电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十堰广电已经被发行人吸收合并成为十堰分公司),构成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商誉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收购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荆州市视信网络有限公司、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是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收购价格高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列示为商誉,武汉广电投资合并日2014年10月31日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619,214,564.06元,公司投资成本为1,140,193,300.00元,投资成本高于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520,978,735.94元确认为商誉;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日2014年10月31日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为124,723,973.45元,公司投资成本为126,115,000.00元,投资成本高于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1,391,026.55元确认为商誉。
(三)相关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在合并报表时,对收购价格高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列示为商誉。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果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商誉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在合并报表中进行反映,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不能转回。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商誉进行初始确认,并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综上所述,公司有关商誉的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报告期内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相关减值测试过程、参数选取依据是否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会计监
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结合商誉规模说明未来减值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被收购资产主营业务
发行人于2014年收购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其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后,发行人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湖北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的总体安排,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整合,收购资产的经营状况较好。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8日,2015年1月26日更名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武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投资公司)。武汉投资公司负责武汉市东西湖、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蔡甸、黄陂和新洲等城区有线电视节目的收转传送和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络服务,设有东西湖、江夏、蔡甸、黄陂和新洲等分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的总体安排,完善公司管理和经营模式,经发行人2015年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吸收合并十堰广电并完成后注销其法人资格,十堰广电全部业务和资产设立发行人十堰分公司,十堰分公司目前负责运营张湾、茅箭、郧阳、郧西、房县、竹山、竹溪、丹江口、武当山等十堰地区广电网络业务。
(二)报告期内被收购资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1、武汉投资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资产总额 | 198,120.20 | 186,142.80 | 171,686.05 | 161,907.78 |
负债总额 | 37,184.41 | 32,385.22 | 33,513.35 | 37,895.31 |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 160,935.79 | 153,757.59 | 138,172.71 | 124,012.47 |
营业收入 | 20,736.20 | 41,354.61 | 41,736.11 | 40,268.50 |
营业成本 | 13,648.85 | 18,976.34 | 20,308.80 | 14,335.55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7,178.21 | 15,584.88 | 14,160.24 | 13,092.32 |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 | 3,838.33 | 13,976.00 | 12,611.18 | 11,772.36 |
2、湖北省广播电视股份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资产总额 | 93,084.37 | 87,917.39 | 72,125.94 | 60,763.56 |
负债总额 | 22,102.82 | 22,166.27 | 21,496.54 | 20,706.57 |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 70,981.55 | 65,751.12 | 50,629.40 | 40,056.98 |
营业收入 | 14,570.24 | 24,595.39 | 20,375.19 | 18,487.13 |
营业成本 | 10,770.64 | 9,900.22 | 8,396.91 | 8,197.22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3,772.09 | 7,579.28 | 5,281.53 | 4,643.24 |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 | 686.11 | 9,268.10 | 3,374.28 | 10,945.24 |
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和湖北省广播电视股份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2017年-2019年的经营收入、净利润及经营现金流量情况良好,2020年全国因新冠疫情的爆发以及湖北地区、武汉地区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导致收购资产业绩下滑。
(三)收购时评估报告预测业绩及实现情况
1、武汉投资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测数 | 实际数 | 完成率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20年度(年化) | 2019年度 | |
收入 | 35,390.23 | 35,390.23 | 20,736.20 | 41,354.61 | 78.12% | 116.85% |
成本 | 12,831.54 | 13,124.23 | 13,648.85 | 18,976.34 | 141.83% | 144.59% |
净利润 | 10,811.25 | 10,591.74 | 7,178.21 | 14,524.87 | 88.53% | 137.13% |
(续)
项目 | 预测数 | 实际数 | 完成率 |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入 | 35,390.23 | 35,927.88 | 41,736.11 | 40,268.50 | 117.93% | 112.08% |
成本 | 13,513.79 | 14,215.47 | 20,308.80 | 14,335.55 | 150.28% | 100.84% |
净利润 | 13,732.75 | 13,565.76 | 13,968.24 | 13,100.83 | 101.71% | 96.57% |
2、湖北省广播电视股份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测数 | 实际数 | 完成率 |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20年度(年化) | 2019年度 | |
收入 | 14,498.32 | 14,498.32 | 14,570.24 | 24,595.39 | 138.53% | 169.64% |
成本 | 4,685.16 | 4,763.21 | 10,770.64 | 9,900.22 | 318.63% | 207.85% |
净利润 | 2,141.83 | 2,083.29 | 3,772.09 | 7,579.28 | 239.00% | 363.81% |
(续)
项目 | 预测数 | 实际数 | 完成率 |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收入 | 14,498.32 | 14,649.63 | 41,736.11 | 40,268.50 | 287.87% | 274.88% |
成本 | 4,942.88 | 5,206.34 | 20,308.80 | 14,335.55 | 410.87% | 275.35% |
净利润 | 1,948.54 | 1,727.12 | 13,968.24 | 13,100.83 | 716.86% | 758.54% |
2017年-2019年标的资产实际经营业绩情况高于预测情况,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2020年因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标的资产经营业绩较同期出现下滑,公司将在年度终了结合2020年实际经营情况、管理层对未来的经营预测,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发行人因收购武汉投资、十堰广电在合并报表层面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测期各年税前利润为目前预测的比例 | 2019年末商誉账面价值 | 对上市公司净利润影响金额 | 占发行人2019年度净利润的比例 |
1 | 95% | 52,236.98 | -2,611.85 | -25.38% |
2 | 90% | 52,236.98 | -5,223.70 | -50.75% |
3 | 85% | 52,236.98 | -7,835.55 | -76.13% |
4 | 80% | 52,236.98 | -10,447.40 | -101.50% |
从上述分析表明,如果商誉发生减值,对发行人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
(四)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参数选取情况
1、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管理层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报告期内各年末,管理层根据历史经营情况、行业整体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再根据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无需计提减值准备,最近三年预测情况如下:
(1)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 | 227,862.03 | 211,785.76 | 233,286.12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205,855.46 | 190,270.58 | 176,110.34 |
(2)湖北省广播电视股份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 | 111,244.71 | 95,569.78 | 107,754.08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65,890.22 | 50,768.50 | 40,196.08 |
2、商誉减值测试中关键参数选取情况
(1)可回收金额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为收益法,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税前现金流。具体计算方法为:对相关资产组未来若干年度内带来的税前现金流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将折现值加总计算得出资产组价值。
(2)2019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2019年末,经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具体如下:
①武汉投资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永续年 |
营业收入 | 21,720.56 | 23,739.67 | 26,120.43 | 28,932.35 | 32,258.82 | 32,258.82 |
营业成本 | 9,523.10 | 9,880.01 | 10,550.93 | 11,060.09 | 11,686.64 | 11,686.37 |
期间费用合计 | 7,346.45 | 7,476.57 | 7,658.17 | 7,807.14 | 7,969.03 | 7,969.03 |
营业利润 | 15,869.37 | 17,011.95 | 17,845.46 | 19,446.36 | 21,286.90 | 21,286.90 |
②湖北省广播电视股份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永续年 |
营业收入 | 25,633.49 | 27,277.00 | 29,165.69 | 31,339.65 | 33,846.24 | 33,846.24 |
营业成本 | 9,474.93 | 10,204.39 | 11,164.94 | 12,143.57 | 13,303.15 | 13,302.88 |
期间费用合计 | 8,787.45 | 9,000.47 | 9,225.85 | 9,452.37 | 9,687.15 | 9,687.14 |
营业利润 | 7,370.03 | 8,071.06 | 8,773.82 | 9,742.62 | 10,854.86 | 10,855.15 |
2)增长率、折现率等关键参数选取依据
①增长率是通过以前年度实际增长情况取的平均值;
②折现率根据息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2019年取的折现率为10.63%;Re=Rf+β×(Rm-Rf)+Rc=3.07%+0.6661*6.84%+3.00%无风险收益率Rf:根据WIND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10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3.07%;E(Rm)=市场的预期收益率(采用无风险利率与市场风险溢价加计计算)。根据美国学者定期发布的各国市场风险溢价数据,其中中国市场风险溢价取值为6.84%;Rc:特定风险系数调整系数,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影响因素主要有:(1)企业所处经营阶段;(2)历史经营状况;(3)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4)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
(5)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6)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7)企业经营规模;(8)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9)财务风险;(10)法律、环保等方面的风险。经综合考虑,我们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3.00%。
(3)2019年末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及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估算:
①武汉投资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永续年 |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量 | 58,020.14 | 16,143.96 | 17,398.22 | 18,945.18 | 20,818.66 | 21,872.66 |
折现率 | 10.63% | 10.63% | 10.63% | 10.63% | 10.63% | 10.63% |
年期 | 1 | 2 | 3 | 4 | 5 | |
折现系数 | 90.39% | 81.71% | 73.86% | 66.76% | 60.34% | 567.68% |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现值 | 52,445.21 | 13,190.59 | 12,849.50 | 12,647.57 | 12,562.85 | 124,166.31 |
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现值合计 | 227,862.03 |
②湖北省广播电视股份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永续年 |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量 | 7,214.66 | 9,771.26 | 10,847.17 | 12,094.95 | 13,541.35 | 12,768.13 |
折现率 | 10.63% | 10.63% | 10.63% | 10.63% | 10.63% | 10.63% |
年期 | 1 | 2 | 3 | 4 | 5 | |
折现系数 | 90.39% | 81.71% | 73.86% | 66.76% | 60.34% | 567.68% |
资产组自由现金流现值 | 6,521.33 | 7,984.10 | 8,011.72 | 8,074.59 | 8,170.85 | 72,482.12 |
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现值合计 | 111,244.71 |
经上述减值测试后,商誉不存在减值。
(五)相关减值测试过程、参数选取依据是否谨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折现率计算过程中,选取无风险利率、系统风险系数、市场平均风险溢价及特定风险调节系数,充分考虑行业发展水平、企业自身特点,重要参数取数严谨客观,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参数选择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
三、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包括:(1)获取发行人收购被投资公司股权时的投资协议、被投资公司的评估报告,关注商誉形成的背景;(2)获取被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关注报告期内商誉对应资产组收购时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减值迹象;(3)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被投资公司经营状况、发行人与被收购公司的整合情况;(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商誉减值测试底稿,并进行复核;(5)对以前期间现金流量预计数与现金流量实际数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以评价当期现金流量预计所依据的假设是否合理;(6)取得管理层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对商誉减值测试中做出的关键假设的适当性和引用参数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具有真实商业背景,相关账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商誉进行初始确认,并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其进行减值测试;2017年-2019年收购资产业绩完成情况较好,报告期内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严谨、参数选取依据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
问题6、截至2020年9月30日,申请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3,039.89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余额52,401.65万元(其中理财产品1,71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余额42,628.55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4,010.00万元。请申请人:
(1)对照《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结合上述投资行为的投资时点、投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以及形成过程等,详细说明上述投资行为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2)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星燎财富通过下属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广电金融”开展投融资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具体情况,以及该中介服务业务的收入、利润占比情况,是否属于类金融业务;星燎财富“广电金融”平台的运营计划或清理措施,是否计划新增对星燎财富的资金投入(包括增资、借款等)。
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照《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结合上述投资行为的投资时点、投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期限以及形成过程等,详细说明上述投资行为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投资行为涉及各科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39.89 |
2 | 其他流动资产 | 52,401.65 |
3 | 长期股权投资 | 42,628.55 |
4 | 其他权益工具 | 4,010.00 |
合计 | 102,080.09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投资时点 | 投资目的 | 投资期限 | 形成过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网宿科技 | 2,739.89 | 2016年3月 | 获取超额收益 | 中长期持有 | 参与投资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 是 |
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 | 2016年1月 | 获取超额收益 | 中长期持有 | 参与投资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 是 |
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主要为获取超额收益,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占归母净资产比例为0.45%。
2、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待抵扣进项税 | 50,691.65 |
理财产品 | 1,710.00 |
合计 | 52,401.65 |
其他流动资产/资产总额 | 4.30% |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名称 | 账面价值 | 投资时点 | 投资目的 | 投资期限 | 形成过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交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S款 | 1,350.00 | 2016年 | 闲置资金投资 | 可随存随取 | 闲置资金购买 | 2.95% | 否 |
交通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S款 | 360.00 | 2016年 | 闲置资金投资 | 可随存随取 | 闲置资金购买 | 2.95% | 否 |
以上理财产品均为期限短、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主要用于短期流动性管理,且无长期滚存情况,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被投企业名称 | 账面价值 | 投资时点 | 投资目的 | 投资期限 | 形成过程 | 持股比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929.06 | 2020年1-4月证券账户分次交易 | 该公司致力于各行业数字化转型实践,希望与公司运营商数字化转型方面产生协同作用 | 长期持有 | 股权转让 | 14.08% | 否 |
大唐互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曾用名:大唐广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2,465.79 | 2016年8月、10月、11月陆续出资 | 拓展工业互联网、智能物流、信息服务行业,与公司业务协同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27.77%(初始持股50.00%,因大唐广电增资股权比例稀释至27.77%) | 否 |
湖北三峡云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395.65 | 2007年9月 | 拓展大数据行业,与公司业务产生协同作用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39.20% | 否 |
玖云大数据(武汉)有限公司 | 589.74 | 2017年1月 | 拓展大数据行业,与公司业务产生协同作用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49.00% | 否 |
威睿科技(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207.56 | 2016年6月、8月-10月、12月以及2017年3月、2019年5月陆续出资 | 布局VR产业,拓展广电+VR业务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30.00% | 否 |
湖北广电高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32.28 | 2016年7月 | 投资广电相关产业链,形成战略协同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30.00% | 否 |
湖北星燎圆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47 | 2016年7月 | 投资广电相关产业链,形成战略协同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50.00%(已转让) | 否 |
湖北星燎高投网络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00.00 | 2017年1月、2018年5月、2019年12月以及2020年1月陆续出资 | 投资广电相关产业链,形成战略协同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20.50% | 否 |
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6,800.00 | 2019年12月 | 对文化产业进行投资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11.08%(注) | 否 |
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调整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向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湖北广电持有的湖北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以该股权评估价值26,800.00万元参与省文投公司增资扩股事项。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述事项已完成,湖北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工商变更,预计工商变更后公司持股11.08%。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42,628.55万元,主要为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发行人投资上述企业主要谋求业务上的协同作用,并非财务性投资。
4、其他权益工具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投资时点 | 投资目的 | 投资期限 | 形成过程 | 持股比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中广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 2,250.00 | 2017年7月 | 围绕广电行业内全国性宽带综合业务运营开展业务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5.74% | 否 |
嘉影电视院线控股有限公司 | 760.00 | 2015年11月 | 围绕有线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等开展业务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2.00% | 否 |
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3年12月 | 以有线电视为基础的各项智能及创新应用 | 长期持有 | 出资设立 | 4.65% | 否 |
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属于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的产业类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二、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1、类金融
星燎财富下属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广电金融”已于2020年1月停止新增业务,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星燎财富进行增资等投资行为或其他投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广播电视台,上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
今未出资设立财务公司,因此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为出于战略协调目的的股权投资;所持有的理财产品均系在监管部门备案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规模服从于公司的资金需求,整体金额较小。
三、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星燎财富通过下属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广电金融”开展投融资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具体情况,以及该中介服务业务的收入、利润占比情况,是否属于类金融业务;星燎财富“广电金融”平台的运营计划或清理措施,是否计划新增对星燎财富的资金投入(包括增资、借款等)。
(一)星燎财富通过下属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广电金融”开展投融资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具体情况,以及该中介服务业务的收入、利润占比情况,是否属
于类金融业务
星燎财富主要通过其下属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广电金融”开展投融资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主要为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提供投融资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并从中收取中介服务费,并不从事发放贷款业务;星燎财富已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评估,并在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截至2020年11月30日,广电金融平台现存产品大类8种,撮合贷款余额为11,889.95万元。
报告期各期,星燎财富及其中介服务业务收入、利润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星燎财富营业收入 | 0.98 | 743.71 | 480.95 | 393.92 |
中介服务营业收入 | 0.98 | 658.45 | 393.57 | 310.02 |
营业收入占比 | 100.00% | 88.54% | 81.83% | 78.70% |
星燎财富净利润 | -176.84 | 100.95 | -84.95 | -57.55 |
中介服务净利润 | -176.84 | 88.16 | -98.06 | -70.14 |
净利润占比 | 100.00% | 87.33% | 115.43% | 121.88% |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28“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星燎财富下属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广电金融”不直接从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仅从事网络借贷撮合业务。鉴于湖北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将“广电金融”界定为网贷机构,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其按照类金融业务进行核查。
(二)星燎财富“广电金融”平台的运营计划或清理措施,是否计划新增对星燎财富的资金投入(包括增资、借款等)
2020年初以来,根据监管部门针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监管要求,星燎
财富管理的网络借贷服务平台业务已停止新增业务,并在其平台上公告于2019年12月31日24时起停止新标发放,不再推介新项目。截至2020年11月30日,部分项目出现逾期情况,主要包括以车辆贷款、法务贷款、农担贷款、企业贷款为底层资产的产品,累计逾期金额为8,578.17万元。在上述情况出现后,星燎财富与逾期贷款的担保方进行磋商,督促担保方峥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武汉泓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出具《代为偿还部分借款人债务的方案》,该方案系相关担保方代借款人偿还其所担保的车辆贷款及企业贷款。据星燎财富统计,目前覆盖了星燎财富撮合贷款中逾期金额约5,900万元。剩余撮合贷款逾期部分星燎财富正在磋商过程中。星燎财富尚未在湖北省武汉市金融监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尚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经营)许可证。根据星燎财富出具的说明及上报湖北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省P2P联合工作办”)的材料,待上述撮合贷款逾期风险及存续业务处置完成后,星燎财富将按照主管单位要求良性退出。待目前存续项目全部处置完毕后,星燎财富将不再经营网络借贷服务平台业务;湖北广电已出具承诺,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四、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参与投资湖北星燎高投网络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北星燎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具体情况如下:
(一)湖北星燎高投网络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燎高投”)
1、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星燎高投20.50%的份额,该合伙企业重点投向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对象主要为高成长性未上市企业。
2、投资决策机制
星燎高投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经过基金管理人法定权利机构授权对基金相关投资决策进行最终决策。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成员由合伙人推荐,普通合伙人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决议须经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3、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
星燎高投可分配资金的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返还合伙人(包括基金管理人)之累计实际投资额: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各合伙人的全部累计实际投资额;
(2)如基金各有限合伙人之年化收益小于8%(单利计算),则全部剩余可分配资金根据届时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如基金各有限合伙人之年化收益大于8%(单利计算),则全部剩余可分配资金的20%作为普通合伙人之绩效报酬,80%根据届时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星燎高投清算时如出现亏损,首先由基金管理人以其对本基金的出资弥补亏损,剩余部分由其他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4、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星燎投资属于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该有限
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公司亦未对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事项。
5、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
根据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机制以及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本公司实质上无法控制该基金,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结合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关于收益的分配方式、公司的出资比例大小以及合伙人类别等情况,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星燎高投认缴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伙人名称 | 类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湖北广电高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400.00 | 2.00 |
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000.00 | 20.00 |
武汉洪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000.00 | 20.00 |
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100.00 | 20.50 |
湖北高投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500.00 | 12.50 |
武汉众视盛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000.00 | 10.00 |
湖南神裕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00 | 5.00 |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00 | 5.00 |
贾清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00 | 5.00 |
合计 | 20,000.00 | 100.00 |
(二)湖北星燎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燎文创”)
1、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
公司全资子公司星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星燎文创49.50%的份额,该合伙企业主要围绕战略新兴产业方向的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以
及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新三板公司的定向增发。
2、投资决策机制
星燎文创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建立一个由5名成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中1名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和主任由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任免,投资决策委员会向普通合伙人负责。
3、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
星燎文创投资本金的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向有限合伙人分配投资本金,直至分配的投资本金达到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为止,有限合伙人内部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向普通合伙人分配投资本金,直至分配的投资本金达到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为止。
星燎文创的经营亏损由合伙企业财产弥补,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子公司星燎投资属于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公司亦未对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事项。
5、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
根据基金公司的投资决策机制以及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本公司实质上无法控制该基金,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结合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关于收益的分配方式、公司的出资比例大小以及合伙人类别等情况,其他出资方不构成明股实债。星燎文创认缴出资情况如
下表所示:
合伙人名称 | 类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湖北星燎圆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100.00 | 1.00 |
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0.00 | 49.50 |
湖北圆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0.00 | 49.50 |
合计 | 10,100.00 | 100.00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了公司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2020年度三季度报告以及相关科目明细等;
2、获取并查阅了相关投资协议、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分析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
3、访谈了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了解对外投资的背景、持有目的、投资性质等;
4、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及台账;
5、查阅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及问答;
6、获取并查阅了星燎财富下属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广电金融”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系统上报数据、相关担保方出具的《代为偿还部分借款人债务的方案》及星燎财富出具的说明和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认为:
1、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他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星燎财富下属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广电金融”已于2020年1月停止新增业务,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星燎财富进行增资等投资行为或其他投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情形。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实施或拟实施其他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3、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星燎高投及星燎文创属于发行人投资的产业基金,发行人未实际控制,因此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不存在向星燎高投及星燎文创的其他合伙人承诺本金或收益率的情况,星燎高投及星燎文创其他合伙人的出资也不存在明股实债的情况。
问题7、请申请人结合未决诉讼、未决仲裁或其他或有事项,说明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谨慎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预计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9月30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2018年 12月31日 | 2017年 12月31日 |
预计负债 | - | 5,042.24 | 626.34 | - |
2017年因联营合同履约产生纠纷,浙江和数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将公司起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浙江和数公司诉讼请求。和数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支持和数方诉讼请求。截止2017年年末,该案件未进入实质诉讼阶段,未计提预计负债。
2018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2018)最高法民终289号”《民事判决书》,撤销湖北省高院“(2017)鄂民初7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仙桃分公司支付和数公司资金成本、经营分成收益,楚天数字潜江支付和数公司资金成本、经营分成收益;湖北广电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截止2018年底,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根据当期前述诉讼进展,考虑到和数公司主要诉求不尽合理,积极维护公司合理利益,公司2018年末预计负债增加626.34万元,计算口径为和数公司提供的设备资产原值扣减累计应计提折旧金额得出。
2019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再审申请并下达受理通知书,4月9日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了听证,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合议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年9月11日,公司通过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账户将148,864,723元款项(扣除执行费后)划入和数公司账户。公司考虑到最高法民事判决采信了未经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报告(初稿),且评估结论不符合客观公允,将用两种方法对同一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的结论简单相加作为判令依据,导致公司每一个项目重复承担了两份收购款项,根据前述诉讼进展,公司2019年末预计负债增加至5,042.24万元,计算方式以评估报告中两种评估方案结果的平均数扣减相应资金占用成本得出。
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与和数公司针对前述案件进行和解,和数公司退回部分执行款,双方不再就联营合同纠纷主张其他权利。根据前述诉讼进展,公司对预计负债进行冲减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6,620.44万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无预计负债余额。
二、发行人未决诉讼、未决仲裁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湖北广电共计三项重大未决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武汉信泰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北广电、东风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华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合同纠纷
1、案件基本情况
2001年7月17日,武塑集团与中英实业、中英集团土地房屋转让欠款纠纷案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鄂民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英实业向武塑集团支付位于新华路287号的土地房屋转让费352万元及利息,并返还建房预付款95,975元,中英集团承担连带责任。2001年10月23日,因中英实业、中英集团均未履行义务,武塑集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1年12月2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武立执字第543号”裁定,将中英集团位于汉口新华路287号第2号楼所占土地面积1195.85平方米及该土地上的附着物、14号、15号楼(房屋已拆除)的土地面积810平方米经评估折价484.48万元抵偿给武塑集团。
2004年2月18日,武塑集团与华垚拍卖签订了一份《委托拍卖合同》,对新华路287号2号楼所占土地面积及附着物(危房)、14号、15号楼(房屋已拆除)进行拍卖。2004年4月6日,信泰置业参加华垚拍卖举行的拍卖会参加竞买,与华垚拍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约定支付了拍卖款及佣金,拍卖过程及拍卖结果由湖北省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2004年6月29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武立执字第543-3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房地产予以查封,信泰置业因此未办理2号楼土地的变更登记。
2006年6月12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武立执字第54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案涉房产恢复至中英集团名下。2007年4月3日,中英集团取得新华路287号2号楼的房屋产权证。
2015年5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执行监督程序后作出“(2014)鄂武汉中执监字第00008号”《执行裁定书》,撤销了前述拍卖行为的权利来源543号裁定、以及该院此前作出的将案涉房产回转至中英集团名下的裁定。
2015年9月21日,中英集团起诉湖北广电(2012年武塑集团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湖北广电完成借壳上市)、信泰置业、华垚拍卖、东风鸿泰,要求确认拍卖行为无效。该案经一审“(2017)鄂01民初79号”、二审“(2017)鄂民终3111号”,再审“(2018)最高法民申3777号”,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案涉拍卖行为因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无效。
2019年4月25日,信泰置业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湖北广电、东风鸿泰、华垚拍卖“案号(2019)鄂01民初5017号”,认为其参与华垚拍卖组织的拍卖,竞拍案涉房地产,其竞拍行为合法,而三被告的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案涉拍卖行为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被法院确认无效,严重损害其利益,三被告应当返还并赔偿,其主要诉求如下:①判令湖北广电、东风鸿泰共同返还原告拍卖款4,864,800元,并以4,864,800元为基数、按年24%标准,支付自2004年4月7日至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4月6日,利息为17,513,280.00元);②判令湖北广电、东风鸿泰共同支付原告未实现买受人权益产生的律师费用2,259,000元、诉讼费用586,950元;③判令湖北广电、东风鸿泰、华垚拍卖支付原告履行《拍卖确认书》义务缴纳的税费共716,322.30元;
④判令湖北广电、东风鸿泰共同赔偿原告自支付拍卖款之日(2004年4月7日)
至2019年4月12日止,没有占有拍卖标的物的房屋及土地损失48,550,881.51元;⑤判令湖北广电、东风鸿泰共同赔偿原告拍卖标的房屋及土地重置价(计算时点2019年4月12日)70,774,908元;⑥判令华垚拍卖返还原告拍卖佣金670,000元;⑦判令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案件进展
2019年7月18日,经信泰置业申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2019)鄂01民初501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湖北广电银行存款3,080万元(保全冻结3,080万元存款后解除对湖北广电14,593.61万元存款的冻结)。
2020年7月6日,经信泰置业申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追加中英集团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此案一审判决尚未作出,发行人因此案冻结存款金额为3,080万元。
(二)武汉中英实业有限公司、武汉中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武塑集团土地转让合同纠纷的强制执行案件
1、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6年7月5日,中英实业、中英集团与武塑集团的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鄂民一终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①武塑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中英实业、中英集团违约金人民币3,501,060元;②武塑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14栋居住的职工宿舍搬迁完毕,如逾期搬迁,则按转让合同总价款23,000,000元的日万分之三计付违约金;③武塑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中英实业、中英集团拆迁安置款人民币648,324元;④武塑集
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尚欠原告中英实业、中英集团的水、电费共计人民币189,855.80元。
2006年8月30日,中英实业、中英集团依据已生效的“(2005)鄂民一终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书》,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6年12月1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武执字00221-1号”《执行裁定》,裁定中止“(2005)鄂民一终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2010年4月25日,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楚天数字等与武塑集团签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同日,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与楚天数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12年9月3日,武塑集团、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楚天数字签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交割事宜之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楚天数字购买武塑集团的全部股份对价为置出资产和1.75亿元现金,置出资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武塑集团直接移交并过户至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且,各方同意以2012年8月31日作为本次重组之资产交割基准日,武塑集团截止交割基准日的全部债权、债务自交割基准日起由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继受。2012年9月20日,武塑集团、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楚天数字签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交割事宜之资产交接确认书》,约定:在本确认书生效之日,各方即就置出资产中不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进行交接,该资产之权属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即转移至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12年11月6日,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武塑集团出具《承诺函》,称截至2012年8月21日,除对湖北省投资公司、湖北省中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未取得债权人同意转移外,其他债务均取得了债权人关于债务转移的同意函;对于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才能转移权属的资产,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承诺在2012年12月15日前协助办理
完毕,若在2012年12月15日前仍未过户的置出资产,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以及与此对应的责任自2012年12月15日起转移至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9日,武塑集团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变更为湖北广电。
2014年7月1日,东风鸿泰作为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与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吸收合并协议》并将其吸收合并,并承诺自合并之日起,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东风鸿泰承接。2014年9月19日,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被依法注销登记。
2019年,中英实业、中英集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本案被执行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2019)鄂01执异5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由武塑集团变更为东风鸿泰。东风鸿泰不服“(2019)鄂01执异587号”《民事裁定书》,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
2019年11月1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鄂执复2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①撤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鄂01执异587号执行裁定;②发回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理由在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武塑集团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申请执行人,仅能证明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承继了武塑集团的债权,但并未查明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否承继了武塑集团的债务,对武塑集团置出资产行为的性质、变更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未予审查,属于认定事实不清;双方当事人对是否应当变更被执行人存在较大争议,应当组织听证程序予以审
查,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程序中并未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听证,属程序违法。2020年5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鄂01执异113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中英实业、中英集团申请将被执行人由武塑集团变更为东风鸿泰的请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的理由在于:虽然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被东风鸿泰吸收合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而终止,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但武汉经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武塑集团对中英实业、中英集团所负债务的责任并不符合该法条规定的情形,故中英实业、中英集团提出变更东风鸿泰为被执行人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2020年6月3日,根据已生效的“(2005)鄂民一终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书》,中英实业、中英集团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标的为39,322,780元。
2、案件进展
2020年6月1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执行,案号为“(2020)鄂01执恢109号”。
2020年6月1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湖北广电(原武塑集团)送达“(2020)鄂01执恢109号”《恢复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湖北广电履行“(2005)鄂民一终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
2020年8月18日,湖北广电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鄂01执异603号”。
2020年11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湖北广电异议申请;湖北广电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三)冷汉汛与星燎财富、四川新网银行、峥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武汉泓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广电借款合同纠纷
1、诉讼事由
2020年9月23日,因借款合同纠纷,冷汉汛向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星燎财富、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峥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武汉泓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湖北广电,诉讼请求为:①判令星燎财富、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16339.32元;②判令峥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武汉泓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25589.95元;③判令湖北广电对上述两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④判令案涉六被告共同承担复印费200元。
冷汉汛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在于:因其在2018年3月参与湖北广电的消费者活动,下载并注册了广电金融APP,后从2018年9月开始陆续通过该平台充值43,541.13元成为出借人(实际出借金额为44,000元),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方式签订了4份《借款协议》,通过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完成了资金的出借。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保障方式之一为通过出具担保函的方式,峥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协议亦载明该还款保障方式仅供参考,借出人应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峥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向其提供了担保函(编号ZR2018-01),武汉泓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其提供担保函(编号GD2018-002)。
自借出资金至2020年1月,冷汉汛如期收到借款协议约定的到期本息。但自2020年2月开始至本案起诉之日,冷汉汛再未收到任何还款。冷汉汛认为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峥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武汉泓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应按约定对案涉债务25,589.95元承担担保责任;按担保函的条款,星燎财富应履行自保证人保证金账户扣除全部应付款职责,将保证金通过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返还给原告,因其不履行相应职责构成违约,星燎财富、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该违约行为应赔偿原告资金损失16,339.32元;湖北广电作为星燎财富的发起人及实控人,因参与星燎财富的推广活动,未尽应尽管理职责,应对星燎财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冷汉汛举证情况如下: “广电荟聚服务号”记载的2018年湖北广电网络武汉分公司的消费者活动及宣传资料。冷汉汛认为其是基于对湖北广电的信任才在活动现场下载并注册广电金融APP,并最终成为案涉款项的出借人。根据《借款协议》:冷汉汛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向借款申请号5293的贾攀出借5,000元,借款用途为资金周转,借款人提供汽车作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12月,借款利息为7%/年,总还款金额为5,350元,还款方式为每月还息到期还本;于2019年10月28日向借款申请号为6031的涂宏良出借21,000元,借款用途为资金周转,借款人提供汽车作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12月,借款利率为7%/年,总还款总额为22,616.99元,还款方式为每月还息到期还本;于2019年12月17日向借款申请号6280的武汉博智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借10,000元,借款用途为满足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9月,借款利率为6.5%/年,总还款金额为10,487.5元,还款方式为每月还息到期还本;于2019年12月25日向借款申请号6591的陈龙出借8,000元,借款用途为资金周
转,借款人提供汽车作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18月,借款利息为7%/年,总还款金额为8,546.63元,还款方式为等额还本息。
根据担保函(编号ZR2018-01):经在广电金融平台编号HJZR2018-001号至HJZR2018-2000《平台服务合作协议》借款人的申请,2018年8月27日,峥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意对自2018年8月30日至2020年8月30日在上述《平台服务合作协议》项下发生的最高金额为3,000万元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超出此金额则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到期应付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期限为所有出借人的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并且保证人同意星燎财富有权从本保证人保证金账户扣除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向出借人偿还。根据担保函(编号GD2018-002):经在广电金融平台编号HJZR2017-0001号至HJZR2017-10000《平台服务合作协议》借款人的申请,2018年12月17日,武汉泓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同意对自2017年5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上述《平台服务合作协议》项下发生的最高金额为15,000万元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超出此金额则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到期应付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期限为所有出借人的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并且保证人同意星燎财富有权从本保证人保证金账户扣除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向出借人偿还。
2、案件进展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案件一审判决尚未作出。
三、发行人或有事项形成预计负债情况
(一)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如下:“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是指企业没有其他现时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
结果的可能性 | 对应的概率区间 |
基本确定 | 大于95%但小于100% |
很可能 | 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
可能 | 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
极小可能 | 大于0 但小于或等于5% |
(二)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的充分性谨慎性
诉讼事项1:湖北广电聘请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代理诉讼律师,诉讼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根据前期举证质证情况,原告所举证证据不能有效支持其诉请的损失金额,即使评估机构确定了损失金额,其诉请的损失类型大部分并非法律规定的因合同无效而应赔偿的范畴,不应得到支持。另外,依据湖北广电借壳上市时签订的系列协议,原武汉塑料的人员、资产、债权及债务最终全部由东风鸿泰公司承继,相关的债务应由东风鸿泰公司最终承担,湖北广电亦可另行起诉东风鸿泰公司,要求其承担损失。该案件无法确定广电被诉的败诉可能性,即便出现败诉情况,届时湖北广电可另行起诉东风鸿泰公司,要求其承担损失。公司据此认为履行该诉讼相关的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很小,预计负债的处理是充分足够的。
诉讼事项2:湖北广电聘请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代理诉讼律师,诉讼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目前阶段无法确认复议结果的可能性,即便最终无法达成和解,执行异议复议也未能得到支持,届时湖北广电可另行起诉东风鸿泰公司,要求其承担损失,但公司赔偿概率偏低,公司据此认为履行该诉讼相关的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很小,预计负债的处理是充分足够的。
诉讼事项3:由于该诉讼中第三被告、第四被告及第五被告峥嵘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武汉力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武汉泓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尚未做出一审判决,案件状态并未导致发行人承担现时义务,且所涉金额相对较小,故未计提预计负债。
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9月30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充分计提了预计负债,对预计负债的处理是谨慎的。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
2、与发行人律师、法务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案情背景、诉讼进展等情况,并取得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向公司管理层获取有关或有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
4、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阅了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情况;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确定公司是否符合或达到预计负债的条件,核查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于未决诉讼及其他或有事项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相关会计处理具备充分性、谨慎性。
问题8、根据申请材料,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及武汉广播电视台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1)请补充披露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相关认购对象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
(2)请补充披露上述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如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的,请核查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3)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认购对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补充披露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相关认购对象出具承诺并公开披露
(一)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尚未最终确定。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包括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0年12月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2020年2月12日-2020年12月15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查询结果,自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首次披露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告日:2020年8月12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台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楚天网络的关联方楚天金纬、楚天襄阳以及武汉市台的关联方武汉有线也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
2020.12.15 | 2020.9.30 | 2020.3.31 | 2020.2.12 | |
楚天视讯 | 100,090,620 | 100,090,620 | 100,090,620 | 100,090,620 |
武汉市台 | 117,217,386 | 117,217,386 | 117,217,386 | 117,217,386 |
楚天金纬 | 58,856,372 | 58,856,372 | 58,856,372 | 58,856,372 |
楚天襄阳 | 35,676,007 | 35,676,007 | 35,676,007 | 35,676,007 |
楚天数字 | 109,880,373 | 109,880,373 | 109,880,373 | 109,880,373 |
武汉有线普通证券账户 | 30,015,086 | 30,225,086 | 39,541,086 | 39,541,086 |
武汉有线转融通出借股份数 | 9,526,000 | 9,316,000 | 0 | 0 |
注:武汉有线系发行对象武汉市台的全资子公司,其持有发行人39,541,086股,持股比例
3.06%。武汉有线存在董事会前六个月存在转融通出借发行人非限售流通股的情况。2019年11月27日,武汉有线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转融通证券出借委托代理协议》,武汉有线于2020年7月8日首次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截止2020年12月15日,武汉有线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出借予中国证券金
融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公司出借本所上市证券,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支付借券费用及相应权益补偿的业务,该部分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不属于转让关系,不属于武汉有线减持发行人股份情形。
(二)本次发行前及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计划
根据发行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于2020年8月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同时,2021年1月,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出具《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自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首次披露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告日:2020年8月12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单位不存在减持持有的湖北广电股份的情况;
二、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本公司/单位不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湖北广电股份的计划;
三、本公司/单位将严格遵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承诺函中股份锁定期的约定;
四、本公司/单位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五、本公司/单位将严格遵守承诺,若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或减持计划的情况,本公司/单位由此所得所有收益归湖北广电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除上述参与认购湖北广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出具承诺外,2021年1月,
参与本次非公开认购对象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控制的关联方楚天金纬、楚天襄阳、楚天数字和武汉有线出具《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自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首次披露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告日:2020年8月12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单位不存在减持持有的湖北广电股份的情况;
二、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本公司/单位不存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湖北广电股份的计划;
三、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四、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承诺,若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或减持计划的情况,本公司由此所得所有收益归湖北广电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关于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的说明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查询结果,自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首次披露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公告日:2020年8月12日)前六个月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台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楚天网络的关联方楚天金纬、楚天襄阳以及武汉市台的关联方武汉有线也不存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情况,以及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楚天金纬、楚天襄阳、楚天数字以及武汉有线分别出具的《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湖北广电
股票的情况或减持湖北广电股票的计划,因此,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承诺出具及披露情况
2021年1月7日,公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开披露前述承诺内容。
二、请补充披露上述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如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的,请核查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一)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的资金来源
1、根据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武汉市台。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的财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查询记录、不动产权证书、认购对象出具的承诺等资料,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认购主体的基本情况:
(1)楚天网络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楚天网络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7417582733 |
注册资本 | 95,743.31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粮道街紫金村特1号 |
法定代表人 | 曾柏林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广播电视网络增值业务及与网络相关的技术、产品的开发;广播电视设备的销售;广播电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远程信息传递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或持证经营的,应先经 |
审批或持证后方可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互联网医疗;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游戏开发应用;房屋租赁;互联网养老;烟、酒、副食、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农资、农副产品(除粮、棉、油)、食品、办公设备、文化用品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经营期限 | 2002年08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股东及股权结构 | 广电传媒持有楚天网络62.13%的股权; 湖北有线电视网络有线责任公司持有楚天网络30.75%的股权; 宜昌三峡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数字7.13%的股权。 |
(2)楚天视讯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楚天视讯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000673692136T |
注册资本 | 27,144.08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武昌区水果湖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B栋21、22层 |
法定代表人 | 董虎成 |
经营范围 |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公司所属分配网内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限分支机构经营)、信息业务应用;广告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许可经营的除外);广播电视网络增值业务及与网络相关的技术、产品的开发;广播电视设备的销售;广播电视信息咨询;远程信息传递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文化用品、电脑软硬件及办公设备销售,通讯、电子产品的销售;游戏开发应用;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汽车销售服务;酒,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农资、农副产品(除粮、棉、油)、土特产品,食品销售;烟的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经营期限 | 2008年05月15日至2028年05月15日 |
股东及股权结构 | 楚天网络持有楚天视讯39.79%的股权; 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楚天视讯16.40%的股权; 黄石市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5.29%的股权; 孝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楚天视讯3.81%的股权; 汉川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楚天视讯3.26%的股权; 武穴市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3.19%的股权; 咸宁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2.58%的股权; 黄冈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2.37%的股权; 蕲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楚天视讯2.24%的股权; 阳新县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2.02%的股权; 浠水县凤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楚天视讯2.02%的股权; |
(3)武汉市台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武汉市台的基本情况如下:
枣阳市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1.78%的股权;红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楚天视讯1.69%的股权;应城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楚天视讯1.62%的股权;通山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楚天视讯1.61%的股权;嘉鱼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1.58%的股权;团风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楚天视讯1.47%的股权;大冶市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1.43%的股权;大悟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楚天视讯1.04%的股权;孝昌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持有楚天视讯0.99%的股权;宜昌市夷陵区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0.97%的股权;宜都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旅游局持有楚天视讯0.89%的股权;老河口市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0.67%的股权;安陆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楚天视讯0.59%的股权;云梦县广播电影电视局持有楚天视讯0.55%的股权;湖北子归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楚天视讯0.48%的股权;南漳县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0.46%的股权;谷城县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0.45%的股权;兴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持有楚天视讯0.39%的股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持有楚天视讯0.39%的股权;枝江广播电视台持有楚天视讯0.20%的股权。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武汉广播电视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2010072827336X8 |
注册资本 | 67,871.3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677号 |
法定代表人 | 何伟 |
经营范围 | 承担广播电视新闻宣传工作。编排和审核新闻宣传采编播节目内容,管理频道频率资源,管控播出前端。管理广播电视经营业务,管理台属国有资产和企业,管理武汉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工作。 |
经营期限 | 2017-08-17 至 2022-08-17 |
股东及股权结构 | 中共武汉市委 |
2021年1月6日,楚天网络、楚天视讯以及武汉市台出具《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本单位参与认购的湖北广电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系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代第三方持有
本次认购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分级产品、杠杆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湖北广电、湖北广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二、本公司/本单位所作出的承诺均真实有效,若存在或发生上述承诺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本公司/本单位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除此以外,2021年1月6日,湖北广电、湖北广电的控股股东楚天数字以及湖北广电的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台出具《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财务资助的承诺函》,承诺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直接或间接对参与认购发行人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亦不会直接或间接使用本公司的资金对参与认购发行人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代第三方持有本次认购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分级产品、杠杆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等情形
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代第三方持有本次认购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分级产品、杠杆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湖北广电、湖北广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三、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认购对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一)认购对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仅确定了部分发行对象,除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外,其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
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情况。
2、根据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接受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且不参与竞价。若本次发行出现无人报价情形或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则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及武汉市台不参与本次认购。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该部分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但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应当明确在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及价格确定原则。”的规定。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第七条规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本次认购对象楚天网络、楚天视讯以及武汉市台出具的《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函》以及《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函》;
(2)取得并查阅了楚天网络、楚天视讯以及武汉市台财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查询记录、不动产权证书、认购对象出具的承诺等资料,核查了本次认购
对象的资金实力;
(3)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楚天数字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湖北广播电视台就不存在向本次参与认购的特定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所出具的承诺函;
(4)查阅了发行人与楚天网络、楚天视讯以及武汉市台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中关于认购数量及锁定期、协议生效时间等具体约定;
(5)查阅了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资料及决议文件,查阅了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核查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资金用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之规定的情况。
问题9、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存在相似的情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该情形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申请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措施及有效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发行人主要基于有线电视宽带网络向社会公众和集团客户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其中,面向公众客户提供数字电视、高清互动电视、宽带接入、符合TVOS标准的电视+互联网应用服务,面向政企等集团客户和商业客户提供专网服务、行业信息化应用建设服务,同时提供政府购买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电信普遍服务。湖北广播电视台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楚天数字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楚天视讯、楚天金纬、楚天襄阳为楚天数字的一致行动人,湖北广播电视台通过楚天数字、楚天视讯、楚天金纬、楚天襄阳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楚天网络、长江广电传媒为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
(一)楚天视讯、楚天数字、楚天金纬及楚天襄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我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同一行政区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因此,有线电视网络营运商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处于不同行政区域的有线电视网络业务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特定区域的有线电视用户难以选择其他区域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提供的电视节目传输服务。因此,处于不同区域的有线电视网络营运商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1、楚天视讯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湖北省委、省政府为了推进“全省一网”,促进省内广电企业做大做强,应对三网融合挑战,发布《关于印发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1]62号)。根据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台、楚天网络在发行人2012年重组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楚天视讯已整合湖北省内黄石市、阳新县、大冶市、南漳县、谷城县、老河口市、枣阳市、夷陵区、秭归县、兴山县、长阳县、宜都市、枝江市、孝感市、孝昌县、云梦县、大悟县、应城市、安陆市、
汉川市、黄冈市、团凤县、浠水县、蕲春县、红安县、武穴市、咸宁市、咸安区、通山县、嘉鱼县、恩施州、利川市、建始县、感丰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等38个区县或市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楚天视讯整合的上述38个区县或市有线电视网络资产与上市公司目前拥有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域,对特定有线电视用户而言,上市公司提供的有线电视传输服务与楚天视讯提供的服务不具有相互替代性,楚天视讯整合上述38个区县或市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的过程中与上市公司不存在现实的同业竞争。待该等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楚天视讯与发行人潜在竞争风险将得到彻底解决。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楚天视讯拟整合的38个区县或市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事项尚未注入发行人体内,发行人与楚天视讯控股股东楚天网络签订的《网络统一经营管理委托协议》中已约定楚天视讯旗下“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委托给发行人统一经营管理。
2、楚天数字、楚天金纬、楚天襄阳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楚天数字、楚天金纬、楚天襄阳目前均为持股型公司,未具体经营业务,上述公司与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楚天网络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除楚天网络控股的楚天视讯存在有线电视业务外,楚天网络在其他区域尚存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客户分布区域 |
1 | 湖北楚天视通网络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未开展业务,目前已注销 |
2 | 湖北鄂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鄂州 |
3 | 湖北黄梅楚天广播电视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 黄梅 |
4 | 湖北东风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十堰、武汉 |
5 | 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荆门分公司 | 荆门 |
6 | 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丹江口支公司 | 丹江口 |
7 | 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五峰支公司 | 五峰 |
8 | 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武当山支公司 | 武当山 |
9 | 湖北楚天中视网络有限公司 | 湖北省 |
10 | 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干线网中心 | 湖北省 |
11 | 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平台中心 | 湖北省 |
注:湖北楚天视通网络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业务,该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7日注销,湖北楚天中视网络有限公司从事无线电视传输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增值业务。
上述有线电视网络资产与上市公司网络资产处在不同的行政区域,无论是从商业机会、客户对象、技术研发等方面都不存在现实的同业竞争。楚天网络仍将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待相关条件具备后,将其拥有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彻底解决与上市公司潜在竞争风险。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尚不成熟,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出发,楚天网络尚未将该部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发行人与楚天视讯控股股东楚天网络签订的《网络统一经营管理委托协议》中约定楚天网络(包括楚天视讯)旗下“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委托给发行人统一经营管理。
(三)湖北省台其他下属企业单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以及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相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下属公司 及单位名称 | 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相似情况 |
1 | 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1) | 对广播、电视传播及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管理与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规章需行政许可经营的除外)。 | 广播电视传播与文化产业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及咨询服务。 | 否 |
2 | 湖北广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科技开发投资;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改造引进及开发投资;实业、资本、资产经营管理;广播电视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
3 | 武汉太阳岛休闲服务有限公司 | 旅游资源开发;建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通讯产品批零兼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旅游资源开发;建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通讯产品批零兼营 | 否 |
4 | 长广联(武汉)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与策划;体育产品的研发;旅游景点开发;保健食品的研发及技术推广;对文化、旅游行业的项目投资;文化创作、演出;体育场地设施安装;会议会展服务;城乡规划设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营养健康咨询(不含诊疗);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建设;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大型活动组织策划;组织各种体育赛事活动;休闲体育产品研发、旅游开发 | 否 |
5 | 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展示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礼仪庆典活动、文化活动、赛事活动、公关活动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健康管理咨询(不含诊疗);市场调查;会务服务;票务销售;物业管理;软件开发;游戏设计;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数码产品、体育用品、宠物用品、办公用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珠宝首饰、汽车、摩托车及配件、书刊、电子出版物、家用电器、卫生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糕点、酒水、饮料、食品添加剂、初级农产品、家具、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广播、电视及其他新媒体的广告制作、广告代理及发布 | 否 |
6 | 湖北长江广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 否 |
7 | 湖北省扬子江影音有限责任公司 | 出版文艺、科技、社会教育及当地风土人情方面的音像制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立足本省,出版文艺、科技、社会教育及当地风土人情方面的电子出版物(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出版与湖北扬子江影音有限责任公司已获许可出版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范围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网络游戏出版(有效期至2022年6月9日);影视专业摄像、非线性音视频编辑制作(需行政许可或审批经营的除外);政策允许的广播电视音像设备的批零兼营及其技术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服务;组织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休闲体育产品研发、旅游开发;各类展会展览展示策划;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增值电信服务;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动漫产品(有效期至2022年3月19日);演出剧(节)目、表演;展览、比赛活动;计算机软件硬件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配件、网络设备、电子元器、通信器材(不含无线发射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装、维护、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的代理、销售、租赁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开发、转让、服务;家具、家电、通信设备的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出版文艺、科技、社会教育及当地风土人情方面的音像制品 | 否 |
8 | 湖北经视传媒有限公司 | 动画片、专题片的策划、制作、发行(有效期至2019年5月1日);广告制作代理;教育信息咨询;婚庆、婚介、婚典礼仪活动;主持人、演员电视造型、化妆;文化演出、票务销售;日用百货、食品饮料、酒类、家具用品、办公用品、印刷品、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化妆品、建材、汽车、房产销售;旅游、地产经纪服务;房产租赁;软件开发、游戏设计制作、移动互联网平台技术研发、技术维护;大型活动策划、执行。(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动画片、专题片的策划、制作、发行 | 否 |
9 | 湖北经视尚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电子商务技术咨询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服务;会展会议服务;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家具用品、办公用品、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化妆品、家居建材、汽车批零兼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演出经纪服务;票务代理;广告设计、制作;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器材设备租赁;摄影摄像服务;图文设计及制作;移动互联网平台技术研发、技术维护;软件开发;游戏设计制作;动漫设计;计算机硬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 | 否 |
10 | 湖北广电桃花婚恋文化有限公司 | 婚介、婚庆、婚典礼仪活动;广告制作、代理;大型活动策划、执行;家具用品、化妆品、旅游产品的销售;票务销售;软件开发、游戏设计制作、移动互联网平台技术研发、技术维护;影视设备租赁及销售;主持人、演员造型化妆及相关培训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电信业务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婚介、婚庆、婚典礼仪活动;广告制作、代理;大型活动策划、执行 | 否 |
11 | 湖北长江之星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影视制作设备、演播室、录音棚场地租赁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日用百货、化妆品、家居用品、服装鞋帽、电子电器、办公用品、酒水、工艺礼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的批发兼零售;演艺经纪服务;广告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不含营业性演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汽车租赁;室内装饰装潢设计、施工;小家电、数码产品、宠物用品、食品、保健药品、生鲜产品、农副产品、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兼零售及网上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影视制作设备、演播室、录音棚场地租赁服务 | 否 |
12 | 湖北广电报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广播电视报》(半月刊)编辑出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楚商》杂志(月刊)编辑出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及相关网站设计制作;广告策划、设计、代理,利用本公司出版的报刊发布广告;户外广告制作、发布;文化用品、工艺品的策划、设计;承办会议、会展交流咨询活动;文化传媒产业的投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报刊、杂事编辑出版;广告策划、代理 | 否 |
13 | 湖北楚商纵横天下传媒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不含营业性演出);商务信息咨询;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婚庆礼仪服务;会务及展览展示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不含营业性演出);商务信息咨询;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婚庆礼仪服务;会务及展览展示服务。 | 否 |
14 | 湖北长江新广传媒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交流咨询、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会展及展览服务;企业营销咨询、策划;教育咨询(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维护、研发;电子商务咨询;对旅游、商业、地产行业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文化艺术交流咨询、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会展及展览服务;企业营销咨询、策划;教育咨询 | 否 |
15 | 湖北楚天交广传媒有限公司 | 演出经纪;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展览展示服务;餐饮文化策划;餐饮管理;餐饮技术咨询;对餐饮业的投资;票务代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摄像、摄影服务;会务会展服务;文化活动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应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商品房代理销售;建筑材料、文化用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汽车及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汽车电子设备、制冷设备、制冷剂、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化妆品、工艺礼品、户外用品、服装、初级农产品、花卉、化妆品、卫生用品的批发兼零售;汽车维修及美容、旧车交易服务(仅供分支机构持证经营使用) ;汽车事务代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理;食品销售;餐饮服务;旅游信息咨询;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文化服务;出版物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演出经纪;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策划;展览展示服务 | 否 |
16 | 湖北广电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国内旅游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票务代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国内旅游业务、出入境旅游业务;会展服务。 | 否 |
17 | 湖北长江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 制作、集成、运营音视频节目;文化产品内容版权开发及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不含营业性演出);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网络工程设计及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网络技术研究;互联网信息发布;互联网技术服务;网站设计、安装、调试服务;软件研发、设计服务;系统集成;公开发行的出版物销售;电子出版物销售;车联网、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库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关策划及咨询;舆情监测;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业务涵盖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和运营、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服务、互联网广告营销、家庭娱乐休闲服务、广电节目新媒体版权运营服务、运营IPTV集成播控业务 | 长江云新媒体主要面向电信运营商开展IPTV集成播控业务,与发行人经营模式、客户结构、服务范围不同 |
18 | 湖北广电手机电视有限公司 | 基于广播方式及其他方式的手持数字电视(含手机、便携数字电视、MP3、MP4、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多媒体便携终端)的投资、系统技术咨询服务;手持多媒体便携终端的技术开发、生产和购销;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 | 基于广播方式及其他方式的手持数字电视的投资、系统技术咨询服务 | 否 |
19 | 湖北华视数字移动电视有限公司 | 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的投资、管理及系统技术咨询服务;地面数字电视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和购销;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 | 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的投资、管理及系统技术咨询服务 | 否 |
20 | 湖北广电城市电视有限公司 | 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的投资经营;广告制作发布;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相关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和销售;电视纪录片、专题片、动画片的策划和制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地面无线数字电视的投资经营 | 否 |
21 | 湖北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维护;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网络传输软件及设备开发;网络传输材料和设备的销售;房屋租赁。 | 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维护;网络信息传输服务;网络传输软件及设备开发;网络传输材料和设备的销售;房屋租赁。 | 是,未实际经营任何业务 |
22 | 湖北广电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不含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房屋出租(租赁)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旅游项目开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与策划 | 否 |
23 | 北京长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影视策划;版权贸易;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31日);电影发行。(“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电视节目、影视剧及新媒体节目等视频内容研发、制作、投资和发行以及广告代理、收视咨询等 | 否 |
24 | 伊犁长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 否 |
25 | 北京完美养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 | 否 |
26 | 伊犁长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知识产权服务;向文化影视项目投资;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策划及交流;计算机信息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策划及交流;计算机信息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调查;机械设备租赁。 | 否 |
27 | 平潭荣艺和生传媒有限公司 | 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电影放映,录音制作,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动画、漫画设计、制作,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券、保险、期货等需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电影放映,录音制作,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动画、漫画设计、制作 | 否 |
28 | 湖北香蕉传媒有限公司 | 电影、电视剧发行;对影视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影视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电影进出口;文学创作(影视剧本创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电影、电视剧发行;对影视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影视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电影进出口;文学创作(影视剧本创作)。 | 否 |
29 | 伊犁长江荣艺和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著作权代理服务;动画、动漫设计、制作(电影除外);向文化影视项目投资;电影电视节目拍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著作权代理服务;动画、动漫设计、制作(电影除外);向文化影视项目投资;电影电视节目拍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 否 |
30 | 喀什长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发行;影视策划,电影制作及发行;影视衍生产品发行;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发行;影视策划,电影制作及发行;影视衍生产品发行;知识产权代理 | 否 |
31 | 武汉江湖映画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影视策划;电影制作、发行;知识产权代理(不含专业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影视策划;电影制作、发行;知识产权代理 | 否 |
32 | 湖北长江广电文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 否 |
33 | 湖北长江广电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 否 |
34 | 湖北长江招银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 否 |
35 | 湖北长江云电波兄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舞台搭建、舞美制作;舞台音响、灯光、大屏幕设备租赁;礼仪庆典活动策划、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劳务服务;票务代订;网上提供服装鞋帽、箱包、工艺礼品、饰品、日用百货、食品、卫生用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品)、洗涤用品的批发兼零售;医疗器械I、II类批发兼零售(含网上销售);演出经纪、话剧剧本策划。(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 否 |
36 | 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注2) |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广播电视网络增值业务及与网络相关的技术、产品的开发;广播电视设备的销售;广播电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远程信息传递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或持证经营的,应先经审批或持证后方可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互联网医疗;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游戏开发应用;房屋租赁;互联网养老;烟、酒、副食、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农资、农副产品(除粮、棉、油)、食品、办公设备、文化用品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 | 是(已托管给上市公司) |
37 | 湖北楚天视通网络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广播电视网络增值业务及技术产品的开发;广播电视设备的销售;远程信息传递服务;电子通讯设备及产品技术开发、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 | 报告期无实际经营,已注销 |
38 | 湖北省楚天中视网络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无线数字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及增值业务技术产品的开发;广播电视产品设备的销售;远程信息传递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 广播电视无线数字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及增值业务技术产品的开发 | 否(已托管给上市公司) |
39 | 湖北东风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设计、制作、发布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平面广告;网络工程建设;大型活动现场摄影制作活动;展览、展示及演出的策划、组织活动;形象设计;电子产品的销售、维修(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 设计、制作、发布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平面广告 | 否(已托管给上市公司) |
40 | 湖北黄梅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信息业务应用;广播电视网络增值业务及与网络相关的技术、产品的开发;广播电视设备的销售;广播电视信息咨询;远程信息传递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文化用品、电脑软硬件及办公设备销售、通讯、电子产品的销售;游戏开发应用;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汽车销售服务;酒,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农资、农副产品(除粮、棉、油)、土特产品,食品销售;烟的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 | 是(已托管给上市公司) |
41 | 湖北鄂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 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基于电信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电子政务、平安城市、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建设(筹)】;销售:瓶装酒、饮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 | 是(已托管给上市公司) |
42 | 襄阳视线电子有限公司 | 广播电视及通信器材、百货、电子元器件、有线电视及通信工程配套设备(以上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或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销售及维修;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维修;网络工程、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广播电视及通信器材、百货、电子元器件、有线电视及通信工程配套设备(以上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或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销售及维修 | 否 |
43 | 湖北长江联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设计、策划;摄影摄像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庆典礼仪服务;平面及景观设计;化妆品、护肤品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批零兼营;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 | 否 |
44 | 湖北广电乐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不含营业性演出);影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告设计、制作;赛事活动策划;礼仪庆典服务;企业形象设计;旅游信息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 | 否 |
45 | 湖北智慧新城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智慧新城规划设计,智慧城市管网、平安城市基础设施、智能节能及供配电机电业务、智慧能源、智慧社区、园区、智慧乡村、智慧建筑、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商务、智慧校园、智慧物业的综合解决方案的研究、设计、开发、采购、工程施工、销售及提供相应的运营管理、系统维护、技术咨询和软件外包服务;城乡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业务及相关业务咨询;城乡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及相关咨询业务;对外承接园林绿化工程;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智慧新城规划设计 | 否 |
46 | 湖北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 从事电视纪录片、专题片、动画片的策划、制作;数字付费频道节目资源营销及相关增值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不含中小学文化类教育培训);旅游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营养健康咨询;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户外运动组织策划;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从事电视纪录片、专题片、动画片的策划、制作;数字付费频道节目资源营销及相关增值业务 | 否 |
47 |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后勤服务中心 | 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后勤保障、生活服务、房屋维修与管理、开展经营活动等。 | 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 否 |
48 | 湖北长江星美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清洁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五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零兼营;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屋租赁信息中介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力设备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及养护;苗木、盆景、树木、花卉、草坪的种植、批零兼营、租赁;餐饮服务;卷烟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物业管理 | 否 |
49 | 湖北长江星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招聘、培训、测评、猎头、外包、信息发布及人力资源咨询服务。(许可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项目、期限一致) | 人力资源招聘、培训、测评、猎头、外包、信息发布及人力资源咨询服务。 | 否 |
50 | 湖北省广播电视发展中心 | 广播电视整机设备、器材、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无线电数字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影设施、音响、家用电器、舞台灯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零兼营;有线电视接收设备及工程、播控机房设计、装饰及安装调试;广播电视技术维修服务。电工器材、灯饰灯具、通讯器材的销售;礼仪摄像及制作;写字楼、场地的出租;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广播电视整机设备、器材、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无线电数字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影设施、音响、家用电器、舞台灯具、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零兼营 | 否 |
51 | 湖北电视塔经营开发中心 | 设计、制作、发布自制户外广告,代理国内报刊、广播、电视广告业务;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安装、调试;电视监控、灯光音响、共用天线系统的设计安装;电视塔塔桅开发,转讯台及无线差转台安装;自有房屋租赁。 | 设计、制作、发布自制户外广告,代理国内报刊、广播、电视广告业务 | 否 |
注1: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电传媒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注2:楚天网络是公司控股股东楚天数字的控股股东。上述表格第36项,湖北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江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控制楚天网络,截止本反馈意见回复的出具之日,湖北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未实际经营业务,虽其经营范围与发行人存在相似,但不构成同业竞争情形。上述表格第38-41项,湖北鄂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湖北黄梅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楚天中视网络有限公司、湖北东风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楚天网络旗下“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均已委托给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虽其经营范围与发行人存在相似,但发行人已采取相关措施解决部分业务重合情况,能够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并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是否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一)前期重组或再融资为避免同业竞争出具的相关承诺
1、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作出的承诺
2012年发行人重组上市时,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网络于2012年6月出具《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湖北广播电视台关于细化未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重组完毕后的二年内,湖北广播电视台及楚天网络将积极推动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发等措施整合省内其他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包括楚天网络控股的未纳入本次重组拟注入资产范围内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以及湖北省范围内剩余51个区、县、市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
(2)如果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二年内仍未能将相关资产全部注入到上市公司,自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第三年起将未注入资产托管给上市公司经营。
(3)如湖北广播电视台及楚天网络控制的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将不与未来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业务相竞争;若与未来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产生竞争,则湖北广播电视台及楚天网络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未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2、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作出的承诺
为履行前述承诺,湖北广播电视台及楚天网络于2014年将部分广电网络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同时,为进一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在前述承诺的基础上,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网络及楚天视讯分别于2014年1月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楚天网络尚余9家分/支公司、湖北省尚余38个区
县或市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因暂不具备条件尚未注入上市公司。
(2)对于上述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在完成事业体制向企业化改制、盈利能力符合上市要求的情况下,在2014年底之前通过定向增发、现金收购等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如上述资产在2014年底以前仍未能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人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将上述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托管给上市公司经营。
(3)除上述楚天网络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及楚天视讯正在整合的其他区县或市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外,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将不再新增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有线电视网络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上述业务外,不从事、参与与上市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业务。”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相关方作出的承诺
2017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北广播电视台、间接控股股东楚天网络以及控股股东楚天数字、楚天视讯、楚天金纬、楚天襄阳共同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除已存在的业务外,未来不再新增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湖北广电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湖北广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各自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除已存在的业务外,不从事、参与和湖北广电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2)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对已存在的可能与湖北广电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发行人未来计划通过定向增发、现金收购等方式注入上市公司等方式,以减少和避免与湖北广电之间的同业竞争。
(3)如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湖北广电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将在湖北广电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湖北广电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相关企业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湖北广电。
(4)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楚天网络与湖北广电于2017年1月23日签署的《网络统一经营管理委托协议》的约定,及时将楚天网络尚未注入湖北广电的所有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注入湖北广电。
如违反以上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湖北广电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二)是否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2020年8月,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解决集团内现有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北广播电视台、控股股东楚天数字及其关联方楚天视讯、楚天金纬、楚天襄阳以及楚天网络共同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未来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中,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4、本次非公开发行为避免同业竞争出具的承诺
2020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北广播电视台、控股股东楚天数字、楚天视讯、楚天金纬、楚天襄阳以及楚天网络共同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除已存在的业务外,未来不再新增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湖北广电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湖北广电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各自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除已存在的业务外,不从事、参与和湖
北广电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2)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对已存在的可能与湖北广电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未来计划采取通过定向增发、现金收购等方式,以减少和避免与湖北广电之间的同业竞争。
(3)如承诺人及其所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湖北广电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将在湖北广电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湖北广电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相关企业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湖北广电。
(4)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楚天网络与湖北广电于2017年1月23日签署的《网络统一经营管理委托协议》及2019年4月23日湖北广电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网络统一经营管理委托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及时将楚天网络尚未注入湖北广电的所有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注入湖北广电。
如违反以上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湖北广电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三、申请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措施及有效性
(一)为履行相关承诺采取的措施
相关承诺方为履行相关承诺采取了以下措施:
1、2014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2014年,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4)749号”批准,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向楚天视讯发行7,149万股股份购买其拥有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与负债;分别向武汉广播电视台等7家公司共计发行10,365.39万股股份购买其分别拥有的武汉广电投资的总计100%股权;分别向荆州广电中心和中信国安发
行505.90万股和486.06万股股份购买其分别拥有的荆州视信的100%股权;分别向十堰电视台等7家公司共计发行1,146.50万股股份购买其分别拥有的十堰广电的总计100%股权。通过本次交易,省内具备注入条件的大部分有线电视网络资产被注入上市公司,相关承诺方部分履行了2012年所做承诺。
2、2015年基于未纳入资产情况做出延期承诺
对于前述尚未整合至上市公司的广播电视网络资产,因部分资产尚未完成事业体制向企业化的改制、盈利能力不强,尚不具备于2014年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采取托管等措施亦不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鉴于此,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网络及楚天视讯对前述承诺进行延期。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及5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迟的议案》,将相关承诺履行期限由2015年1月1日延迟至2016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对于楚天网络目前和未来拥有的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承诺在上述资产已完成事业体制向企业化的改制、盈利能力符合上市要求的情况下,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定向增发、现金收购等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或将上述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托管给上市公司经营。
3、全省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实现整合及托管
上述承诺后,楚天数字、楚天金纬、楚天襄阳均未开展与上市公司有线电视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为推进湖北省内剩余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的整合,湖北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了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重组工作办公室,组成了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重组委员会,具体负责全省网络阶段性整合工作。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按照湖北省广播电视网络整
合的总体方案,在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支持下,以楚天网络为阶段性平台,通过控股、购买等方式,对全省其他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进行了整合。截至2016年6月30日,基本完成对全省上市公司体外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的整合。
2016年5月30日,省台党委会(2016)第十次会议纪要,同意将楚天网络和楚天视讯尚未注入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托管给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将楚天网络、楚天视讯党的关系和党的日常工作调整为由公司党委领导和管理。2016年7月5日,湖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湖北广电网络托管整合工作的批复》(鄂文资办函[2016]8号),批复主要内容为同意将楚天网络和楚天视讯尚未注入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托管给公司经营管理。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楚天网络签订了《网络统一经营管理委托协议》,为了切实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尚未实施资产注入的情况下,湖北广播电视台、楚天网络将其拥有的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委托给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包括楚天网络直属公司和楚天网络控股公司(含楚天视讯)。委托期限自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委托统一经营管理标的企业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全部以定向增发或现金收购等方式注入上市公司时止,委托统一经营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2019年4月23日,由于人员改制尚未彻底完成,托管资产暂达不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发行人与楚天网络签订《托管协议补充协议》,将托管期限调整至委托统一经营管理标的企业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资产及相关负债、业务、人员全部以定向增发或现金收购等方式注入发行人时止,原《网络统一经营管理委托
协议》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由于托管资产效益未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发行人与楚天网络签订的《托管协议补充协议》仍处于履行状态,相关资产仍处于被上市公司托管的状态。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有关措施的有效性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湖北广播电视台、控股股东楚天数字及其关联方楚天视讯、楚天金纬、楚天襄阳以及楚天网络承诺将在未来通过综合运用定向增发、现金收购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能够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并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监管要求,针对已存在的同业竞争制定的解决方案及时间安排合规、有效。
四、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的意见
2020年8月,发行人独立董事对湖北广电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真实、有效,该等承诺的实施将有效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面临的潜在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独立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所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图与基本情况表;
2、查阅了湖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湖北广电网络托管整合工作的批复》(鄂文资办函[2016]8号),发行人与楚天视讯、楚天网络签订的《网络统一经营管理委托协议》及相关公告;
3、查阅了湖北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1]62号);
4、通过网络工商信息核查同一控制下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5、取得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及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的有效性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部分下属公司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存在相似的情形不构成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中,楚天网络、楚天视讯有线电视资产尚不具备注入发行人的条件,从而与湖北广电签署相关托管协议将相关资产及负债、业务、人员委托给发行人统一经营管理;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已采取了足够措施,有效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风险,相关主体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问题10、请补充披露报告期1万元以上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是否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在报告期内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已在尽调报告中披露,具体如下:
一、2016年,发行人子公司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因加价销售副机事项受到行政处罚及相应整改
1、具体情况: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原子公司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注销)在推广数字电视过程中,强行将用户原有电视信号中断,迫使用户高价安装数字电视;提供数字电视转换服务时,向订购电视节目用户加价销售副机。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12月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郧工商处字[2016]9038号),由于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4.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整改情况
(1)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缴纳相应罚款;
(2)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增强了公司员工对有线电视收费的合法合规意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意识;
(3)公司在市场部设置专人对上述加价销售副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相关客户进行回访。
3、是否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以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
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郧县支公司所受上述罚款金额较小,属于法定处罚幅度范围的较低水平,尚不属于受到严重处罚,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二、2017年12月,发行人通城支公司因对部分低保特困户加收费用事宜受到行政处罚及相应整改
1、具体情况:根据通城县物价局《关于我县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的批复》(隽价房服[2011]13号)规定:低保特困户主终端应收标准16元/月,发行人通城支公司对部分低保特困户实收标准240元/年(20元/月),每月每户提高4元。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通城县物价局)于2017年12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隽价处字[2017]5号),由于湖北广电通城支公司未严格按低保特困户主终端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其处以3.00万元罚款。
2、整改情况
(1)2018年3月15日,通城支公司缴纳罚款3万元;
(2)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增强了对低保特困户收费标准的认识;
(3)公司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对当地低保特困户的认定与官方标准保持一致,针对不同人群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收费。
3、是否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第(三)项“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2020年9月9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认为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通城支公司所受上述罚款金额较小,属于法定处罚幅度范围的较低水平,对发行人影响很小,不会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通城支公司虽造成部分人员利益受损,但本次事件涉事金额不高,并已积极配合主管单位要求进行整改,缴纳了罚款,通城支公司将保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针对不同人群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收费,本次事件未造成更大的社会不良影响,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三、2018年7月,发行人罗田支公司因广告用语不当事宜受到行政处罚及相应整改
1、具体情况:因发行人罗田支公司在匾牌广告中发布了含有“最佳”用语广告,发行人罗田支公司收到罗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罗工商处字[2018]284号),被处以没收广告费用6,000.00元,罚款9,000.00元。
2、整改情况
(1)发行人罗田支公司及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
(2)发行人罗田支公司及时停用了上述涉及“最佳”的广告用语;
(3)发行人上述广告用语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强调了对外宣传的严谨性;
(4)发行人组织公司及子公司的市场部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提高广告用语设计时的严谨性及合规性;
(5)发行人对相关广告宣传材料、用语等进行事前审核,确保相关宣传材料的合法合规性。
3、是否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发布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2020年10月21日,罗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情况说明》,认为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罗田支公司所受上述罚款金额较小,属于法定处罚幅度范围的较低水平,对发行人影响很小,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三项行政处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楚天数字出具承诺,如因上述处罚被认定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在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均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且在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后均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申请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行政处罚的书面文件、处罚金缴款凭证、整改说明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深交所网站、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网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信用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湖北广播电视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湖北省公安厅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等安全生产及爆破作业行业主管机关、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税务主管机关的相关网站和百度搜索引擎等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检索;
3、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问题11、根据申请材料,申请人持有多处住宅及商服用地。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1)申请人及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业务及具体情况;
(2)是否存在相关住宅及商业服务类房产、用地,如有,以列表方式披露所持住宅用途、商服用途的土地及房产的情况,并说明住宅房产和商业房产取得方式,开发建设主体、使用主体,持有上述资产的目的,未来是否计划销售转让;
(3)说明持有住宅土地和商服土地的目的以及未来开发建设计划,未来是否拟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如否,未来拟采取哪些措施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请申请人律师和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申请人及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业务及具体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不涉及房地产业务,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发行人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 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 |
1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 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制作;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有线电视技术咨询服务;基于电信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电气安装;互联网安全服务;电子政务、平安城市、数字城市、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能家居系统的研发、设计、维护、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技术、物联网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服务以及软件开发与服务;移动通信设备、网络设备的研发、 | 否 |
生产、批零兼营;电子商务平台软件、电视商城的建设与运营;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与网上经营;物业管理;大型活动的组织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彩票销售;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国家专项规定项目除外);对金融、工农商、服务行业的项目投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2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武汉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电视网络设计、建设、管理、维护;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服务;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网络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承接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家装设置布线;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智能家居设施销售、安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3 | 湖北广电网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软件开发及批零兼营;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增值业务;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酒、农药化肥、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妆品、钟表、眼镜、箱包、婴儿用品、小饰品、文化用品、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玩具、乐器、五金、充值卡、汽车、家具、花卉、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保健品、出版物、智能家居系统、电子产品的批发兼零售及网上经营;文化、体育、演艺活动票务代理及活动策划组织;艺术品投资与拍卖;彩票销售;物业管理;计算机、家电维修;电视商城的建设与运营;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旅游信息咨询及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4 | 湖北广电网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00.00% | 通信及配套工程监理;通信工程、社会公共安防工程设计、咨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监理的技术咨询服务;智能网络系统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监理;网络信息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监理;企业信息咨询及商务信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否 |
5 | 星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否 | ||||
6 | 湖北星燎财富信息科技有限 | 100.00%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研发、销售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 | 否 |
责任公司 | 商务信息、企业管理信息、投资信息的咨询;市场调查;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与代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7 | 湖北广电云数传媒有限公司 | 100.00% | 影视经纪代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8 | 湖北广电网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 | 通信工程、电子与建筑智能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邮电配套工程的建筑、邮电通信勘察、设计与施工;安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施工及安装、维护;机电安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建筑劳务分包;劳务外包;招标代理;电信设备的开发、研制、制造;邮电通信设备及器材的批零兼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9 | 云广互联(湖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1.00% |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开发、建设、出租数据机房;提供机房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范围不包含房地产业务。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关的收入,不存在已开展、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房地产开发资质,亦不存在拟开展、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相关住宅及商业服务类房产、用地,如有,以列表方式披露所持住宅用途、商服用途的土地及房产的情况,并说明住宅房产和商业房产取得方式,开发建设主体、使用主体,持有上述资产的目的,未来是否计划销售转让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住宅房产和商业房产的情况,取得方式,开发建设主体、使用主体,持有目的,未来销售转让计划
序号 | 权利人 | 房产证号 | 坐落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取得方式 | 开发建设主体 | 使用主体 | 持有目的 | 未来销售转让计划 |
1 | 湖北广电 | 宜市房权证伍家区字第0411646号 | 中南路29号8栋2层3室 | 住宅 | 139.52 | 出让 | 宜昌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广电 | 自用 | 否 |
2 | 宜市房权证西陵区字第0375267号 | 桃花岭11-1-201号 | 住宅 | 60.9 | 出让 | 注2 | 自用 | 否 | ||
3 | 夷陵区房权证小溪塔字第5021141号 | 小溪塔街办发展大道99号清江润城 | 住宅 | 121.54 | 出让 | 宜昌清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自用 | 否 | ||
4 | 天门市房权证多宝字第00061573号 | 天门市多宝镇江汉大道,1幢 | 住宅 | 1,201.35 | 出让 | 多宝广电中心找当地施工队建设 | 自用 | 否 | ||
5 | 神农架公司 | 鄂(2018)神农架不动产权第0000663号 |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 | 商业服务 | 906.44 | 土地置换房屋 | 注1 | 神龙架公司 | 自用 | 否 |
6 | 随县支公司 | 随县房权证唐镇字第20141500049号 | 随县唐县镇青年路,1幢1单元1层101号,1幢1单元4层401号,1幢1单元1层102号 | 住宅 | 74.54 | 出让 | 随县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74.54 | 出让 | 自用 | 否 | |||||||
89.8 | 出让 | 自用 | 否 | |||||||
7 | 随县房权证安居字第20141600103号 | 随县安居镇长庆街,4幢1-4层号 | 住宅 | 708.01 | 出让 | 自用 | 否 | |||
8 | 随县房权证三里岗字第20142000075号 | 三里岗镇老街宏兴综合楼,2幢1单元2层201号,1单元2层202号,1层105,106号 | 住宅 | 126.07 | 出让 | 自用 | 否 | |||
住宅 | 126.07 | 出让 | 自用 | 否 | ||||||
营业 | 116.97 | 出让 | 自用 | 否 | ||||||
9 | 广水支公司 | 广水市房权证应山字第201403096号 | 广水市应山广安路1幢2室 | 商业 | 1,911.02 | 出让 | 广水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10 | 罗田支公司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0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层203号 | 住宅 | 139.19 | 出让 | 罗田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11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9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 | 住宅 | 267.95 | 出让 | 自用 | 否 |
府)1幢111号 | |||||||||
12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7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110号 | 住宅 | 147.99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3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6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负1层104号 | 住宅 | 374.89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4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8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302号 | 住宅 | 111.36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5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5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202 | 住宅 | 116.74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6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2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303号 | 住宅 | 133.79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7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2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202 | 住宅 | 128.68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8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6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301 | 住宅 | 110.52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9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5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403号 | 住宅 | 133.79 | 出让 | 自用 | 否 | ||
20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7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603号 | 住宅 | 133.79 | 出让 | 自用 | 否 | ||
21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1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402 | 住宅 | 111.36 | 出让 | 自用 | 否 | ||
22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3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602号 | 住宅 | 128.68 | 出让 | 自用 | 否 | ||
23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 | 住宅 | 110.52 | 出让 | 自用 | 否 |
0000877号 | (义水帅府)1幢3单元401 | |||||||||
24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5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402 | 住宅 | 128.68 | 出让 | 自用 | 否 | |||
25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6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402 | 住宅 | 133.79 | 出让 | 自用 | 否 | |||
26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1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502号 | 住宅 | 128.68 | 出让 | 自用 | 否 | |||
27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4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302 | 住宅 | 128.68 | 出让 | 自用 | 否 | |||
28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8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601号 | 住宅 | 110.52 | 出让 | 自用 | 否 | |||
29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9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201 | 住宅 | 115.9 | 出让 | 自用 | 否 | |||
30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3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502 | 住宅 | 111.36 | 出让 | 自用 | 否 | |||
31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4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602 | 住宅 | 111.36 | 出让 | 自用 | 否 | |||
32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0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501号 | 住宅 | 110.52 | 出让 | 自用 | 否 | |||
33 | 曾都支公司 | 鄂(2019)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114号 | 文峰大道与季梁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公园1978)12栋205号(商业) | 商业服务 | 48.69 | 出让 | 曾都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34 | 随州市房权证浙河字第20140200211号 | 浙河镇老街居委会,1幢1-3层号 | 住宅 | 656.25 | 出让 | 自用 | 否 | |||
35 | 随州分 | 随州市房权证城区 | 东城文峰塔 | 住宅 | 126.54 | 出让 | 随州 | 自用 | 否 |
公司 | 字第20140104843号 | 二组汉东路45号,1幢西单元2层201号 | 分公司 | |||||||
36 | 钟祥支公司 | 钟房权证东桥字第201405421号 | 钟祥市东桥镇前进路1幢1-2层 | 普通住房 | 595.7 | 出让 | 钟祥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37 | 钟房权证长寿字第201405503号 | 钟祥市长寿镇长寿街2幢1层 | 普通住宅 | 340.35 | 出让 | 自用 | 否 | |||
38 | 钟房权证洋梓字第201405500号 | 钟祥市洋梓镇阳坡街道2幢1层 | 普通住房 | 332.5 | 出让 | 自用 | 否 | |||
39 | 仙桃分公司 | 仙桃市房权证杨林尾字第ZCM201307257号 | 仙桃市杨林尾镇银河大道 | 住宅 | 337.5 | 出让 | 注2 | 仙桃分公司 | 自用 | 否 |
40 | 鄂(2018)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11674号 | 仙桃市剅河镇利民街19号华泰花园6号楼一单元202室 | 住宅 | 103.27 | 出让 | 仙桃市永泰置业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41 | 鄂(2018)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12167号 | 仙桃市剅河镇利民街19号华泰花园6号楼101室 | 住宅 | 47.71 | 出让 | 自用 | 否 | |||
42 | 鄂(2018)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12170号 | 仙桃市剅河镇利民街19号华泰花园6号楼103室 | 住宅 | 46.32 | 出让 | 自用 | 否 | |||
43 | 鄂(2018)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12637号 | 仙桃市剅河镇利民街19号华泰花园6号楼10室 | 住宅 | 46.32 | 出让 | 自用 | 否 | |||
44 | 鄂(2019)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06758号 | 仙桃工业园纺织路明珠新城5号楼S105室 | 住宅 | 24.36 | 出让 | 湖北超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45 | 英山支公司 | 英山县房权证金铺镇字第0100133677号 | 英山县金家铺镇政府院内,1幢 | 住宅 | 697.45 | 出让 | 注1 | 英山支公司 | 自用 | 否 |
46 | 松滋支公司 | 鄂(2018)松滋市不动产权第0004580号 | 松滋市南海镇建设街198号 | 商业用地 | 308.88 | 出让 | 松滋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47 | 京山支公司 | 京山县房权证永兴镇字第00077163号 | 永兴镇镇中路1幢 | 住宅 | 59.67 | 自建 | 京山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48 | 京山县房权证永兴镇字第00077164号 | 永兴镇镇中路1幢 | 住宅 | 222.06 | 自建 | 自用 | 否 | |||
49 | 赤壁支公司 | 赤房权证2014G字第0012号 | 赤壁市新襄阳店镇四化路 | 住宅 | 490.76 | 出让 | 赤壁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50 | 襄阳分公司 | 鄂(2018)襄州区不动产权第0004140号 | 襄州区汉津路(民发世界城嘉秀 | 商业用地 | 124.93 | 出让 | 襄阳分公司 | 自用 | 否 |
阁)1幢109室 | ||||||||||
51 | 襄阳市房权证襄城区字第70152697号 | 襄城区檀溪路名仕·家天下10幢1单元2层3室 | 住宅 | 84.07 | 出让 | 自用 | 否 | |||
52 | 荆州视信 | 荆州房权证荆字第201304338号 | 荆州区荆中路53号 | 商业 | 463.32 | 自建 | 荆州市博锭坤商贸公司 | 出租 | 否 | |
53 | 荆州房权证沙字第CQ201412389号 | 沙市区园林路32号(有线广播电视台)1层 | 服务业 | 131.28 | 自建 | 荆州视信 | 自用 | 否 | ||
54 | 荆州房权证沙字第201308700号 | 沙市区园林路32号2栋1门2楼3号 | 住宅 | 69.91 | 出让 | 自用 | 否 | |||
55 | 荆州房权证沙字第201308702号 | 沙市区园林路32号 | 服务业 | 273.2 | 自建 | 自用 | 否 | |||
56 | 荆州房权证沙字第201308698号 | 沙市区园林路32号 | 商业 | 208.82 | 自建 | 自用 | 否 | |||
57 | 荆州房权证沙字第201308697号 | 沙市区园林路32号 | 服务业 | 1,742.00 | 自建 | 自用 | 否 | |||
58 | 荆州房权证沙字第201308699号 | 沙市区园林路32号1栋2门2楼4号 | 住宅 | 67.68 | 出让 | 自用 | 否 | |||
59 | 荆州房权证南字第CQ201412149号 | 荆州城南开发区郢都路郢都景苑1栋1单元2层2号 | 住宅 | 118.79 | 出让 | 自用 | 否 | |||
60 | 武汉公司 |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3008454号 | 洪山区珞南街珞瑜路307号 | 住宅 | 246.68 | 出让 | 注2 | 武汉公司 | 自用 | 否 |
61 | 武房权证昌字第2013006698 | 武昌区丁字桥路90号1栋3单元1层1室 | 住宅 | 115.27 | 出让 | 湖北省房屋建设开发公司 | 自用 | 否 | ||
62 | 武房权证昌字第20130066695 | 武昌区和平大道临江府2号楼1单元1层2室 | 住宅 | 96.87 | 出让 | 武汉市武昌城市综合开发(集团)公司 | 自用 | 否 | ||
63 | 武房权证昌字第2013006696号 | 武昌区明伦街53号2单元2层2室 | 住宅 | 93.48 | 划拨 | 注2 | 自用 | 否 | ||
64 | 武房权证昌字第2013006697号 | 武昌区南苑小区3栋1单元1层2室 | 住宅 | 79.28 | 划拨 | 自用 | 否 | |||
65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12619号 | 江岸区洞庭街12号1单 | 住宅 | 54.86 | 划拨 | 自用 | 否 |
元6层1室 | ||||||||||
66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12618号 | 江岸区西马小区5栋2单元1层1室 | 住宅 | 74.25 | 划拨 | 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67 | 武房权证岸字第2013005331 | 江岸区二七路89号东立国际一期4栋2单元2层5室 | 成套住宅 | 124.42 | 出让 | 武汉东立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68 | 武房权证岸字第2013005330号 | 江岸区江大路149号B栋3单元3层2室 | 成套住宅 | 77.51 | 划拨 | 自用 | 否 | |||
69 | 武房权证岸字第2013005334号 | 江岸区二七路89号东立国际一期4栋2单元1层6室 | 成套住宅 | 93.76 | 出让 | 自用 | 否 | |||
70 | 武房权证岸字第2013005333号 | 江岸区二七路89号(东立国际一期)4栋1单元1层1室 | 成套住宅 | 93.76 | 出让 | 自用 | 否 | |||
71 | 武房权证岸字第2013005332号 | 江岸区二七路89号(东立国际一期)4栋1单元1层49室 | 商业服务 | 46.02 | 出让 | 自用 | 否 | |||
72 | 武房权证青字第2013004355号 | 青山区武东新二村18栋23门3号 | 成套住宅 | 69.03 | 划拨 | 注2 | 自用 | 否 | ||
73 | 武房权证阳字第2013002880号 | 汉阳区马沧湖路64-74号A栋4单元3层3室 | 住宅 | 82.74 | 出让 | 武汉房地产开发公司 | 自用 | 否 | ||
74 | 武房权证阳字第2013002879号 | 汉阳区马沧湖路C栋82号1-1-1室 | 住宅 | 75.97 | 出让 | 自用 | 否 | |||
75 | 武房权证阳字第2013002881号 | 汉阳区马沧湖路66号1层 | 商业服务 | 203.73 | 出让 | 自用 | 否 | |||
76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4016421号 | 武昌区紫阳街长虹桥39号(原37-2号)伟业佳苑2栋1-2层2室 | 商业服务 | 145.92 | 划拨 | 吴江市伟业佳苑房产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77 | 武房权证硚字第2013004225 | 硚口区解放大道100号4层2号 | 成套住宅 | 65.86 | 划拨 | 注2 | 自用 | 否 | ||
78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12616号 | 江汉区海虹景(海虹公寓二期)13 | 住宅 | 45.35 | 出让 | 武汉交通发展 | 自用 | 否 |
栋5层507室 | 有限公司 | |
79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12617号 | 江汉区海虹景(海虹公寓二期)13栋6层608室 | 住宅 | 45.35 | 出让 | 自用 | 否 | |||
80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3012620号 | 江汉区华苑小区(白荷苑2栋)16栋3单元4层1室 | 住宅 | 94.17 | 划拨 | 武汉市住宅开发公司 | 自用 | 否 | ||
81 |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3008451号 | 洪山区大华·南湖·公园世家3-3#栋2单元1层2-101室 | 住宅 | 99.76 | 出让 | 大华集团(武汉)房地产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82 | 武房权证硚字第2013004226号 | 硚口区古田四路41号第34栋商网1层4号 | 商业服务 | 70.72 | 出让 | 注2 | 自用 | 否 | ||
83 |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3001714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R地块泰合百花公园99栋3单元1层2室 | 住宅 | 134.49 | 出让 | 武汉泰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84 | 武房权证洪字第2014005594号 | 洪山区友谊大道720号柴林花园二期1栋1层11室内 | 商业服务 | 70.64 | 出让 | 湖北余家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85 | 武房权证岸字第2014010699号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安居苑A区103-106栋间1层81室 | 商业服务 | 36.96 | 划拨 | 武汉安居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86 | 鄂(2017)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5323号 |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19R2地块华茂商住楼一期1栋1-3层3室 | 商业服务 | 102.31 | 出让 | 武汉罗德斌汉经贸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87 | 鄂(2017)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5324号 |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19R2地块华茂商住楼一期1栋1-3层4室 | 商业服务 | 114.35 | 出让 | 自用 | 否 | |||
88 | 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1746号 | 江岸区幸福街圣诚·阳光丽景4号楼栋1单元1层9商室 | 商业服务 | 37.05 | 出让 | 武汉浩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自用 | 否 | ||
89 | 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 | 江岸区幸福街圣诚·阳光 | 商业服务 | 40.39 | 出让 | 自用 | 否 |
0041745号 | 丽景4号楼栋1单元1层8商室 | |||||||||
90 | 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1819号 | 江岸区幸福街19号圣诚·阳光丽景4号楼栋1单元1层7商室 | 商业服务 | 54.34 | 出让 | 自用 | 否 | |||
91 | 鄂(2018)武汉市汉阳区不动产权第0003721号 | 汉阳区黄金口五村特1号惠民苑三期经济适用房39栋1层3-65商室 | 商业服务 | 20.25 | 划拨 | 武汉市汉阳区住宅开发公司 | 自用 | 否 | ||
92 | 广电云数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70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1室 | 商业服务 | 260.6 | 出让 | 湖北哲商财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开发武汉长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电云数 | 自用 | 否 |
93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64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2室 | 商业服务 | 181.45 | 出让 | 自用 | 否 | |||
94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66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3室 | 商业服务 | 303.94 | 出让 | 自用 | 否 | |||
95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613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4室 | 商业服务 | 228.07 | 出让 | 自用 | 否 | |||
96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16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5室 | 商业服务 | 269.67 | 出让 | 自用 | 否 | |||
97 | 星燎投资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33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5层1室 | 商业服务 | 260.6 | 出让 | 武汉澳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出租 | 否 | |
98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39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5层2室 | 商业服务 | 181.45 | 出让 | 出租 | 否 | |||
99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48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 | 商业服务 | 263.12 | 出让 | 出租 | 否 |
山·金谷天城1栋15层3室 | ||||||||||
100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570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5层4室 | 商业服务 | 228.07 | 出让 | 出租 | 否 | |||
101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586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5层5室 | 商业服务 | 269.67 | 出让 | 出租 | 否 | |||
102 | 十堰分公司 | 鄂(2016)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250号 | 茅箭区武当街办武当路58号1幢1-6 | 商业服务 | 102.44 | 出让 | 注1 | 十堰分公司 | 自用 | 否 |
103 | 鄂(2016)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921号 | 茅箭区五堰街办北京中路1号89幢-1-57 | 商业服务 | 37.03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04 | 鄂(2018)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9292号 | 张湾区花果街办方山路71号7幢-1-3 | 商业服务 | 70.55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05 | 鄂(2018)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1613号 | 张湾区车城街办车城路166号3幢3-2-1 | 商业服务 | 90.89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06 | 鄂(2017)竹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275号 | 竹山县城关镇振武路22号1幢502号等2户 | 商业服务 | 1,136.63 | 出让 | 自用 | 否 | |||
107 | 竹溪支公司 | 鄂(2019)竹溪县不动产权第001838号 | 竹溪县城关镇烧田村四组长安南道49号1幢1-4号 | 住宅 | 54.56 | 出让 | 竹溪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108 | 勋西支公司 | 鄂(2019)勋西县不动产权第0002577号 | 勋西县城关镇武汉路12号1幢1-1-2 | 住宅 | 74.7 | 出让 | 郧西支公司 | 自用 | 否 | |
109 | 荆州分公司 | 鄂(2018)洪湖市不动产权第005390号 | 洪湖市汊河镇中华路蓝天花园A栋2单元202室 | 住宅 | 138.77 | 出让 | 荆州分公司 | 自用 | 否 |
注1:序号5-38、45-59、102-109房产为上市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收购的来自于楚天视讯、荆州视信和十堰广电的房产,其开发建设主体非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注2:序号2、39、60、63-65、72、77、82房产因购置年代久远,现已无法查证开发建设主体,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关于住宅及商业服务类房产开发建设主体的说明》,上述房产的开发建设主体非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及子公司所持上述住宅房产和商业房产的目的系作自身经营所需商铺、办公用房等使用,部分未使用房产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外出租。截至本反
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所持上述住宅房产和商业房产未来无销售转让计划。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住宅用途、商服用途的土地情况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土地证号 | 土地坐落 | 取得方式 | 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权面积(m2) | 持有目的 | 使用主体 | 未来销售转让计划 |
1 | 湖北广电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88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2栋裙楼5层2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67.51 | 自用 | 湖北广电 | 否 |
2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89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0层1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2.12 | 自用 | 否 | ||
3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90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0层2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8.44 | 自用 | 否 | ||
4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91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0层3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4.14 | 自用 | 否 | ||
5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92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0层4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0.61 | 自用 | 否 | ||
6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93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0层5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2.54 | 自用 | 否 | ||
7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94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1层1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2.12 | 自用 | 否 | ||
8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95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1层2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8.44 | 自用 | 否 | ||
9 | 武昌国用(商 | 武昌区水果湖街 | 出让 | 其他 | 12.24 | 自用 | 否 |
2016)第2396号 | 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1层3室 | 商服用地 | |||||||
10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97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1层4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0.61 | 自用 | 否 | ||
11 | 武昌国用(商2016)第2398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21层5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2.54 | 自用 | 否 | ||
12 | 宜市国用(2014)第34653号 | 中南路29号8栋2层3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6.55 | 自用 | 否 | ||
13 | 宜市国用(2013)第090301027-5-41号 | 桃花岭11-1-201号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4.17 | 自用 | 否 | ||
14 | 宜市夷陵国用(2015)第02000504460501(1) | 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发展大道99号清江润城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720.17 | 自用 | 否 | ||
15 | 崇国用(2014)第(14)0859号 | 崇阳大道136号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626.10 | 自用 | 否 | ||
16 | 天门分公司 | 天国用(2013)1142号 | 天门经济开发区汇侨大道以北(西湖路以东) | 出让 | 商务金融 | 8,973.78 | 自用 | 天门分公司 | 否 |
17 | 神农架公司 | 鄂(2018)神农架不动产权第0000663号 |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 | 出让 | 商服金融用地 | 1,244.12 | 自用 | 神农架公司 | 否 |
18 | 神土国用(2014)第210200049号 | 阳日镇阳日村 | 出让 | 商服 | 56 | 自用 | 否 | ||
19 | 神土国用(2014)第210600055号 | 木鱼镇木鱼坪 | 出让 | 商服 | 28.23 | 自用 | 否 | ||
20 | 神土国用(2014)第210300115号 | 松柏镇青杨街 | 出让 | 商服 | 163.75 | 自用 | 否 | ||
21 | 神土国用(2014)第37210700030号 | 下谷坪乡兴隆寺村 | 出让 | 商服 | 22 | 自用 | 否 | ||
22 | 神土国用(2014)第210300114号 | 松柏镇青杨街 | 出让 | 商服 | 10.12 | 自用 | 否 | ||
23 | 神土国用(2014)第 | 新华镇龙口村 | 出让 | 商服 | 42 | 自用 | 否 |
210100012号 | |||||||||
24 | 随县支公司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16号 | 随县唐县镇 | 出让 | 办公住宅 | 104.02 | 自用 | 随县支公司 | 否 |
25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9号 | 随县吴山镇肖家湾居委会 | 出让 | 住宅 | 788.69 | 自用 | 否 | ||
26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1号 | 随县安居镇长庆街 | 出让 | 住宅 | 230 | 自用 | 否 | ||
27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10号 | 随县新街镇 | 出让 | 办公住宅 | 1,086.50 | 自用 | 否 | ||
28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5号 | 随县厉山镇封江 | 出让 | 住宅 | 203.1 | 自用 | 否 | ||
29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4号 | 随县草店镇草店居委会古正街 | 出让 | 办公住宅 | 267.06 | 自用 | 否 | ||
30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0号 | 随县殷店镇天河口居委会三组 | 出让 | 住宅 | 534.6 | 自用 | 否 | ||
31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11号 | 随县殷店镇九角尖居委会 | 出让 | 住宅 | 795.92 | 自用 | 否 | ||
32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898号 | 随县洪山镇 | 出让 | 住宅 | 483.87 | 自用 | 否 | ||
33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8号 | 随县洪山镇 | 出让 | 办公住宅 | 1,181.89 | 自用 | 否 | ||
34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897号 | 随县环潭镇 | 出让 | 住宅 | 28.67 | 自用 | 否 | ||
35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13号 | 随县环潭镇玉石街 | 出让 | 住宅 | 447.85 | 自用 | 否 | ||
36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6号 | 随县均川镇水晶街 | 出让 | 住宅 | 255.4 | 自用 | 否 | ||
37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12号 | 随县淮河镇淮河店村 | 出让 | 住宅 | 530 | 自用 | 否 | ||
38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899号 | 随县三里岗镇老街 | 出让 | 住宅 | 48.92 | 自用 | 否 | ||
39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7号 | 随县尚市街道 | 出让 | 办公住宅 | 1,097.30 | 自用 | 否 | ||
40 | 随县国用 | 随县万和镇万和 | 出让 | 办公 | 604.29 | 自用 | 否 |
(2014B)第000917号 | 居委会三组 | 住宅 | |||||||
41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2号 | 随县柳林镇 | 出让 | 住宅 | 471.23 | 自用 | 否 | ||
42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03号 | 随县小林镇 | 出让 | 办公住宅 | 1,720.70 | 自用 | 否 | ||
43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14号 | 随县万福店镇 | 出让 | 住宅 | 736.5 | 自用 | 否 | ||
44 | 随县国用(2014B)第000915号 | 随县万和镇新城村 | 出让 | 住宅 | 106.2 | 自用 | 否 | ||
45 | 崇阳支公司肖岭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52号 | 肖岭乡肖岭街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12.9 | 自用 | 崇阳支公司 | 否 |
46 | 崇阳支公司铜钟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45号 | 铜钟乡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05.3 | 自用 | 否 | |
47 | 崇阳支公司石城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44号 | 石城镇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42.4 | 自用 | 否 | |
48 | 崇阳支公司沙坪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46号 | 沙坪镇武长街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54 | 自用 | 否 | |
49 | 崇阳支公司青山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51号 | 青山镇 | 出让 | 商服用地 | 63.6 | 自用 | 否 | |
50 | 崇阳支公司路口雨山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50号 | 原雨山乡政府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52.1 | 自用 | 否 | |
院内 | |||||||||
51 | 崇阳支公司路口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48号 | 路口镇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62.9 | 自用 | 否 |
52 | 崇阳支公司金塘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42号 | 金塘镇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48.1 | 自用 | 否 | |
53 | 崇阳支公司金塘大源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43号 | 原大源乡政府院内 | 出让 | 商服用地 | 33.4 | 自用 | 否 | |
54 | 崇阳支公司港口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47号 | 港口乡 | 出让 | 商服用地 | 87 | 自用 | 否 | |
55 | 崇阳支公司肖岭经营部 | 崇国用(2014)第(14)0749号 | 白霓镇武长街 | 出让 | 商服用地 | 53.5 | 自用 | 否 | |
56 | 罗田支公司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0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层203号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罗田支公司 | 否 |
57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9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111号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58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7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110号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59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6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负1层104号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60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8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302号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61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5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202 | |||||||||
62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2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303号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63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2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202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64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56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301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65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5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403号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66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7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603号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67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1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402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68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3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602号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69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7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401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70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5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402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71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6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402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72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1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502号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73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4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2单元302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74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0000868号 | 府)1幢3单元601号 | ||||||||
75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9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201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76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3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502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77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64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602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78 | 鄂(2017)罗田县不动产权第0000870号 | 凤山镇义水南路东侧(义水帅府)1幢3单元501号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740.80 | 自用 | 否 | ||
79 | 罗田国用(2014)第12001号 | 大崎乡李婆墩街(大崎广播站) | 出让 | 商服用地 | 72.4 | 自用 | 否 | ||
80 | 罗田国用(2014)第04007号 | 匡河镇祠堂河街(匡河镇广播站)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10.41 | 自用 | 否 | ||
81 | 罗田国用(2014)第07006号 | 九资河镇九资河街(九资河广播站)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20.5 | 自用 | 否 | ||
82 | 罗田国用(2014)第09004号 | 河铺镇河铺街(河铺广播站)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79.46 | 自用 | 否 | ||
83 | 罗田国用(2014)第11044号 | 三里畈镇三里畈街(三里畈广播站)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81.5 | 自用 | 否 | ||
84 | 罗田国用(2014)第05003号 | 大河岸镇滚石坳村(大河岸广播站) | 出让 | 商服用地 | 340.7 | 自用 | 否 | ||
85 | 罗田国用(2014)第04005号 | 匡河镇古庙河街(古河广播站)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80 | 自用 | 否 | ||
86 | 罗田国用(2014)第01651号 | 凤山镇义水北路(东门广播电视服务公司)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17.8 | 自用 | 否 | ||
87 | 曾都支公司 | 鄂(2019)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114号 | 文峰大道与季梁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公园1978)12栋205号(商业)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8.8 | 自用 | 曾都支公司 | 否 |
88 | 随高新国用(2015B)第244号 | 淅河镇老街居委会 | 出让 | 商业、住宅用地 | 440 | 自用 | 否 | ||
89 | 随州分公司 | 随国用(2014B)第6069号 | 东城汉东路45号 | 出让 | 住宅用地 | 16.2 | 自用 | 随州分公司 | 否 |
90 | 随洪土国用(2014B)第95号 | 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大洪山路 | 出让 | 商业 | 490 | 自用 | 否 | ||
91 | 沙洋支公司 | 沙土国用(2014)第03010702371号 | 沙洋县平湖路23号 | 出让 | 商服用地 | 2,095.47 | 自用 | 沙洋支公司 | 否 |
92 | 仙桃分公司 | 鄂(2018)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11674号 | 仙桃市剅河镇利民街19号华泰花园6号楼一单元202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7,839.77 | 自用 | 仙桃分公司 | 否 |
93 | 鄂(2018)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12167号 | 仙桃市剅河镇利民街19号华泰花园6号楼101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7,839.77 | 自用 | 否 | ||
94 | 鄂(2018)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12170号 | 仙桃市剅河镇利民街19号华泰花园6号楼103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7,839.77 | 自用 | 否 | ||
95 | 鄂(2018)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12637号 | 仙桃市剅河镇利民街19号华泰花园6号楼10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7,839.77 | 自用 | 否 | ||
96 | 鄂(2019)仙桃市不动产权第0006758号 | 仙桃工业园纺织路明珠新城5号楼S105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1,333.33 | 自用 | 否 | ||
97 | 仙国用(2014)第5277号 | 仙桃市三伏镇发展大道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88.1 | 自用 | 否 | ||
98 | 仙国用(2015)第0069号 | 仙桃市彭场镇振兴路北侧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353.76 | 自用 | 否 | ||
99 | 仙国用(2014)第0009号 | 仙桃市沙湖镇胜利街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16.27 | 自用 | 否 | ||
100 | 仙国用(2015)第0367号 | 仙桃市通海口镇民政大道南侧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437.34 | 自用 | 否 | ||
101 | 仙国用(2015)第0133号 | 仙桃市西流河镇大街北侧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277.22 | 自用 | 否 | ||
102 | 仙国用(2013)第5214号 | 仙桃市杨林尾镇银河大道 | 出让 | 城镇住宅 | 120 | 自用 | 否 |
用地 | |||||||||
103 | 屈家岭支公司 | 鄂(2018)荆门市不动产权第0013271号 | 屈家岭管理区屈岭路北农大路东 | 出让 | 商服用地 | 31,713.64 | 自用 | 屈家岭支公司 | 否 |
104 | 鄂(2018)荆门市不动产权第0013270号 | 易家岭农大路东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7,271.97 | 自用 | 否 | ||
105 | 松滋支公司 | 鄂(2018)松滋市不动产权第0004580号 | 松滋市南海镇建设街198号 | 出让 | 商务金融用地 | 197.7 | 自用 | 松滋支公司 | 否 |
106 | 当阳支公司 | 当阳国用(2014)第005003080085号 | 当阳市育溪镇小河桥街59号 | 出让 | 商服用地 | 560.2 | 自用 | 当阳支公司 | 否 |
107 | 远安支公司 | 远土国用(2014)第1385号 |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3号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49.1 | 自用 | 远安支公司 | 否 |
108 | 远土国用(2014)第1386号 |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3号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204 | 自用 | 否 | ||
109 | 京山支公司 | 京国用(2014)第0460号 | 永兴镇镇中路 | 出让 | 其它商服用地 | 1,569.26 | 自用 | 京山支公司 | 否 |
110 | 洪湖支公司 | 洪湖国用(2014)第2579号 | 洪湖市小港管理区港南镇十一区 | 出让 | 商业用地 | 806.59 | 自用 | 洪湖支公司 | 否 |
111 | 襄阳分公司 | 襄阳国用(2016)第20160200356 | 襄城区檀溪路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36.53 | 自用 | 襄阳分公司 | 否 |
112 | 赤壁支公司 | 赤壁市国用(2014)第3091号 | 新店镇四化路 | 出让 | 商业用地 | 175.26 | 自用 | 赤壁支公司 | 否 |
113 | 赤壁市国用(2014)第3090号 | 赤马港办事处黄龙陆逊路 | 出让 | 商业用地 | 492.3 | 自用 | 否 | ||
114 | 潜江分公司 | 潜国用(2013)第0470122号 | 园林办事处潜阳路 | 出让 | 住宅用地 | 89.14 | 自用 | 潜江分公司 | 否 |
115 | 荆州视信 | 荆州国用(2015)第1010201702号 | 荆州区学苑路 | 出让 | 城镇住宅 | 39.97 | 自用 | 荆州视信 | 否 |
116 | 荆州国用(2014)第1010100212号 | 荆州区通会桥路 | 出让 | 商务金融 | 4,376.50 | 自用 | 否 | ||
117 | 荆州国用(2014)第1020100369号 | 沙市区园林路32号1栋 | 出让 | 城镇住宅 | 20.3 | 自用 | 否 | ||
118 | 荆州国用(2014)第1020100368号 | 沙市区园林路32号2楼 | 出让 | 城镇住宅 | 18 | 自用 | 否 | ||
119 | 荆州国用 | 沙市区园林东路 | 出让 | 商务 | 265.76 | 自用 | 否 |
(2014)第1020100366号 | 金融 | ||||||||
120 | 荆州国用(2014)第1020100367号 | 沙市区园林东路 | 出让 | 商务金融 | 2,733.33 | 自用 | 否 | ||
121 | 武汉公司 | 洪国用(2014商)第5100号 | 洪山区友谊大道720号柴林花园二期1栋1层11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5.28 | 自用 | 武汉公司 | 否 |
122 | 洪国用(2014私)第4870号 | 洪山区珞南街珞瑜路307号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91.32 | 自用 | 否 | ||
123 | 武新国用(商2013)第04223号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519号长城坐标城2栋1层电信7号 | 出让 | 商业服务业 | 22.56 | 自用 | 否 | ||
124 | 岸国用(2014)第1082号 | 江岸区洞庭街12号1单元6层1室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6.86 | 自用 | 否 | ||
125 | 岸国用(2014)第1083号 | 江岸区西马小区5栋2单元1层1室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9.28 | 自用 | 否 | ||
126 | 岸国用(商2013)第6648号 | 江岸区二七路89号(东立国际一期)4栋2单元2层5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0.98 | 自用 | 否 | ||
127 | 岸国用(交2013)第6409号 | 江岸区江大路149号B栋3单元3层2室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9.8 | 自用 | 否 | ||
128 | 岸国用(商2013)第6807号 | 江岸区二七路89号(东立国际一期)4栋1单元1层1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8.28 | 自用 | 否 | ||
129 | 岸国用(2014)第1059号 | 江岸区百步亭花园安居苑A区103-106栋间1层81室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36.96 | 自用 | 否 | ||
130 | 岸国用(商2013)第6808号 | 江岸区二七路89号(东立国际一期)4栋2单元1层6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8.28 | 自用 | 否 | ||
131 | 青国用(2013)第347号 | 青山区武东新二村18栋23门3号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13.13 | 自用 | 否 | ||
132 | 阳国用(2013)第32号 | 汉阳区马沧湖路64-74号A栋4单元3层3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0.34 | 自用 | 否 | ||
133 | 阳国用(2013)第13号 | 汉阳区马沧湖路C栋82号1-1-1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0.85 | 自用 | 否 |
134 | 阳国用(2013)第15号 | 汉阳区马沧湖路66号1层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5.47 | 自用 | 否 | ||
135 | 武昌国用(商2014)第13042号 | 武昌区紫阳街长虹桥39号(原37-2号)伟业佳苑2栋1-2层2室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11.77 | 自用 | 否 | ||
136 | 硚国用(2013)第481号 | 硚口区解放大道100号4层2号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11.69 | 自用 | 否 | ||
137 | 江国用(商2014)第08333号 | 江汉区海虹景(海虹公寓二期)13栋5层507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9.37 | 自用 | 否 | ||
138 | 江国用(商2014)第08334号 | 江汉区海虹景(海虹公寓二期)13栋6层608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9.37 | 自用 | 否 | ||
139 | 江国用(商2014)第08335号 | 江汉区华苑小区(白荷苑2栋)16栋3单元4层1室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13.18 | 自用 | 否 | ||
140 | 洪国用(2013私)第4871号 | 洪山区大华·南湖·公园世家3-3号楼2单元101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7.51 | 自用 | 否 | ||
141 | 硚国用(2013)第482号 | 硚口区古田四路41号第34栋商网1层4号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8.38 | 自用 | 否 | ||
142 | 武开国用(交2013)第1668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5R地块泰合百花公园99栋3单元1层2室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3.96 | 自用 | 否 | ||
143 | 鄂(2017)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5323号 |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19R2地块华茂商住楼一期1栋1-3层3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2,028.14 | 自用 | 否 | ||
144 | 鄂(2017)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5324号 |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19R2地块华茂商住楼一期1栋1-3层4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2,028.14 | 自用 | 否 | ||
145 | 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1746号 | 江岸区幸福街圣诚·阳光丽景4号楼栋1单元1层9商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0,197.80 | 自用 | 否 | ||
146 | 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1745号 | 江岸区幸福街圣诚·阳光丽景4号楼栋1单元1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0,197.80 | 自用 | 否 |
层8商室 | |||||||||
147 | 鄂(2018)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1819号 | 江岸区幸福街19号圣诚·阳光丽景4号楼栋1单元1层7商室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0,197.80 | 自用 | 否 | ||
148 | 鄂(2018)武汉市汉阳区不动产权第0003721号 | 汉阳区黄金口五村特1号惠民苑三期经济适用房39栋1层3-65商室 | 划拨 | 城镇住宅用地 | 961.5 | 自用 | 否 | ||
149 | 广电云数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70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1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自用 | 湖北广电 | 否 |
150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64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2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自用 | 否 | ||
151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616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3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自用 | 否 | ||
152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613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4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自用 | 否 | ||
153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16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9层5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自用 | 否 | ||
154 | 星燎投资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33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5层1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出租 | 武汉澳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155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39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5层2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出租 | 否 | ||
156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448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5层3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出租 | 否 |
157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570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5层4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出租 | 否 | ||
158 | 鄂(2017)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61586号 |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95-101号海山·金谷天城1栋15层5室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16,288.42 | 出租 | 否 | ||
159 | 十堰分公司 | 鄂(2016)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0250号 | 茅箭区武当街办武当路58号1幢1-6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8,347.48 | 自用 | 十堰分公司 | 否 |
160 | 鄂(2016)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11921号 | 茅箭区五堰街办北京中路1号89幢-1-57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3,164.80 | 自用 | 否 | ||
161 | 鄂(2018)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9292号 | 张湾区花果街办方山路71号7幢-1-3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78.9 | 自用 | 否 | ||
162 | 鄂(2018)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1613号 | 张湾区车城街办车城路166号3幢3-2-1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1,200 | 自用 | 否 | ||
163 | 鄂(2017)竹山县不动产权第0000275号 | 竹山县城关镇振武路22号1幢502号等2户 | 出让 | 商服用地 | 1,093.58 | 自用 | 否 | ||
164 | 竹溪支公司 | 鄂(2019)竹溪县不动产权第001838号 | 竹溪县城关镇烧田村四组长安南道49号1幢1-4号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53.44 | 自用 | 竹溪支公司 | 否 |
165 | 勋西支公司 | 鄂(2019)勋西县不动产权第0002577号 | 勋西县城关镇武汉路12号1幢1-1-2 | 出让 | 住宅用地 | 236.07 | 自用 | 勋西支公司 | 否 |
166 | 荆州分公司 | 鄂(2018)洪湖市不动产权第0005390号 | 洪湖市汊河镇中华路蓝天花园A栋2单元202室 | 出让 | 住宅用地 | 5,594 | 自用 | 荆州分公司 | 否 |
发行人及子公司所持上述住宅、商业土地为前述住宅和商业房产分摊土地使用权,目的系作自身经营所需商铺、办公用房等使用,部分房产根据实际情况对外出租,上述土地均已完成开发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所持上述住宅商业房产及土地无销售转让计划。
三、说明持有住宅土地和商服土地的目的以及未来开发建设计划,未来是否拟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如否,未来拟采取哪些措施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一)持有住宅土地和商服土地的目的以及未来开发建设计划
发行人及子公司持有的住宅土地和商服土地均系作自身经营所需商铺、办公用房等使用,具体持有目的详见本节“二、(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住宅用途、商服用途的土地情况”所述。上述土地均已完成开发建设,不存在未来开发建设计划。
(二)发行人及子公司未来无拟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计划及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措施
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未实际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亦不具备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条件。
同时,2021年1月6日,发行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持住宅房产和商业房产主要通过自建或购买取得,主要作为自身经营所需商铺、办公用房等使用,部分房产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外出租。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的住宅和商服房产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均已完成开发建设;本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不存在销售转让住宅及商服用途的房产和土地的计划,未来亦不会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三、本公司所作出的承诺均真实有效,若存在或发生上述承诺与事实不符的情况,本公司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住宅房产和商业房产主要通过自建或购买取得,主要作为自身经营所需商铺、办公用房等使用,部分房产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外
出租;持有的住宅土地和商服土地均已完成开发建设,不存在未来开发建设计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来不会开展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务。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住宅和商业房产、住宅和商服用途土地的权属证书、从主管部门调取的不动产登记簿等资料;
2、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部分住宅和商业房产购房合同及凭证等资料;
3、查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文件等相关资料,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已开展或拟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情形;
4、获取发行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承诺函》、《关于住宅及商业服务类房产开发建设主体的说明》;
5、取得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住宅和商业房产、住宅和商服用途的土地情况、取得方式、持有目的、计划销售转让情况,是否已开展或拟开展或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进行确认。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情形;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住宅房产和商业房产主要通过自建或购买取得,主要作为自身经营所需商铺、办公用房等使用,部分房产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外出租,截止目前不存在销售转让计划;持有的住宅土地和商服土地均系发行
人及子公司所持房产分摊对应土地使用权,已完成开发建设,不存在未来开发建设计划;发行人已经出具承诺未来不会开展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务。
(此页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盖章页)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凯 马 睿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____________________李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