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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部分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部分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获悉亚厦控股于2021年01月05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部分购回,于2021年01月05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购回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部分购回的基本情况

2020年03月17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7,326,057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厦控股于2021年01月05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购回操作,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期解除日期质权人
亚厦控股37,326,0578.50%2.79%2020-03-172021-01-05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 计37,326,0578.50%2.79%

二、控股股东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09月10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18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量为3,962,000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为860,000股。

2020年09月23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3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量为330,000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为450,000股。

2020年09月23日,亚厦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5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量为255,000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本次补充质押数量为300,000股。

本次股份质押为公司控股股东对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业务。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 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亚厦控股860,0000.20%0.06%2021/01/052021/5/14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补充质押
450,0000.10%0.03%2021/01/052021/9/23
300,0000.07%0.02%2021/01/052021/8/25
合计1,610,0000.37%0.12%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 数量 (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 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亚厦控股439,090,03232.77%274,567,929238,851,87254.40%17.82%0.000.000.000.00
张杏娟169,016,59612.61%8,499,9998,499,9995.03%0.63%0.000.000.000.00
丁欣欣90,250,1076.7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丁泽成12,000,0500.90%0.000.000.00%0.00%0.000.009,000,03775.00%
合计710,356,78553.01%283,067,928247,351,87134.82%18.46%0.000.009,000,0371.94%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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