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对隆利科技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培训的隆利科技人员包括:隆利科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培训地点:深圳,隆利科技会议室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二、培训内容
本次现场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规范、股票上市规则”,主要内容包括:
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度体系,梳理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介绍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对象,介绍违规行为、相关监管措施的主要影响及其后果,介绍了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上市公司违规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介绍了典型的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相关内容,详细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内容,持续督导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及相关案例;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主要内容。
在培训过程中培训小组相关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员提出的各项问题进行了讲解、交流,并就参训人员关心的部分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三、培训效果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沟通交流,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介绍相关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等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深刻理解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促进公司更好、更规范地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陈孝坤 | 吕佳 |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2021 年 1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