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沪国资委规划〔2020〕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4月制定了《关于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免租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租户减免2020年2月-4月租金。根据免租方案的最终实施结果,本公司2020年减免中小企业租户的租金为1717.77万元。2020年12月底,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下发《关于拨付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第五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2020]427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本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转拨国资委疫情专项补贴资金至本公司,此项疫情专项补贴资用途为减免租金补贴,金额人民币859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要求,本公司收到的上述疫情专项补贴资金859万元为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99%。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具体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后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