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月5日在杭州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现场出席监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于建强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