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年12月24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宜勤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在深圳市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事内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深圳市购置办公用房,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3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前期使用自有流动资金垫付,
公告编号:2021-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后期用募集资金置换。
根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拟购买房产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办公使用,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范围。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借款给意向房产所有人用于赎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在深圳市购置办公用房,因意向房产处于贷款抵押状态,经与意向房产所有人沟通,为顺利达成交易,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借款方式借与意向房产所有人资金用于解押该意向房产,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万元,待房产解押后,该借款冲抵购房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在深圳市购置办公用房,因意向房产处于贷款抵押状态,经与意向房产所有人沟通,为顺利达成交易,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借款方式借与意向房产所有人资金用于解押该意向房产,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0万元,待房产解押后,该借款冲抵购房款。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