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股东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持有公司股份33,070,8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5%,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9,277,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51,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6,425,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5日,公司收到红土创新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2021年1月4日,红土创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红土创新自减持计划披露后至2021年1月4日,通过“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卢森洋-红土创新红人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红土创新基金-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土创新红人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三个股东账户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账户
股东账户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0/12/16至2021/01/04 | 12.67 | 2,397,436 | 0.37%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红土创新基金-卢森洋-红土创新红人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集中竞价 | 2020/12/16至2021/01/04 | 12.91 | 1,184,364 | 0.18%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红土创新基金-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土创新红人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集中竞价 | - | - | - | - |
大宗交易 | - | - | - | - | |
合计 | 12.75 | 3,581,800 | 0.56% |
注: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红土 创新 | 合计持有股份 | 33,070,866 | 5.15% | 29,489,066 | 4.5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070,866 | 5.15% | 29,489,066 | 4.5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红土创新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红土创新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红土创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红土创新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