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5日发出,本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参会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股东和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4人,代表股份383590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6%。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王芝辉为监事的议案
同意38359014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选举罗志国为监事的议案
同意38359014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德衡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