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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利达:柯利达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5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1-00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48,379,625股人民币普通股

? 发行价格:4.32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年7月27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或“柯利达”)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9月2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000,0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48,379,625股

3、发行价格:人民币4.32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 20,899.9980万元

5、发行费用:633.8094万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20,266.1886万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或“兴业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8,379,625股,发行价格为4.32元/股。截至2020年12月17日12时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9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指定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03号《非公开发行A股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12月17日12时整,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柯利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899.9980万元。

2020年12月18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899.99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3.8094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66.1886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837.9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5,428.2261万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柯利达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柯利达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全部认购对象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接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追加认购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认购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结果和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4.32元/股,发行股票数量48,379,625股,募集资金总额208,999,980.00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156,000,00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9名,不超过35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数量 (股)获配金额 (元)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数量 (股)获配金额 (元)
1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712,96228,999,995.84
2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6,944,44429,999,998.08
3杨俊敏18,518,51879,999,997.76
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吴基金浩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629,62919,999,997.28
5季天安2,314,8149,999,996.48
6林金涛1,157,4074,999,998.24
7杨忠义3,472,22214,999,999.04
8符雅玲3,472,22214,999,999.04
9周晓英1,157,4074,999,998.24
合计48,379,625208,999,980.00

(二)发行对象

1、苏州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法定代表人:宋才俊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并购重组顾问;投资策划、上市策划及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认购数量:6,712,962股限售期限:6个月

2、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法定代表人:吴明福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铝合金型材;门窗、幕墙、配件的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注册资本:50,260.36万元人民币认购数量:6,944,444股限售期限:6个月

3、杨俊敏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认购数量:18,518,518股

限售期限:6个月

4、东吴基金浩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SJX645

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购数量:4,629,629股

限售期限:6个月

其中,该产品的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7号9楼901、902室

法定代表人:邓晖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整

5、季天安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

认购数量:2,314,814股

限售期限:6个月

6、林金涛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认购数量:1,157,407股限售期限:6个月

7、杨忠义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认购数量:3,472,222股限售期限:6个月

8、符雅玲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认购数量:3,472,222股限售期限:6个月

9、周晓英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认购数量:1,157,407股限售期限:6个月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1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181,677,94232.32
2顾益明39,542,4727.04
3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1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9,326,7275.22
4朱彩珍25,441,9994.53
5顾龙棣25,352,1084.51
6苏州弘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138,2704.29
7陈正华18,220,0583.24
8王秋林11,772,5402.09
9鲁崇明10,975,3841.95
10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9,134,9311.63
合计375,582,43166.8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1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181,677,94229.76
2顾益明39,542,4726.48
3中泰证券资管-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中泰资管1号FOF集合资管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9,326,7274.80
4朱彩珍25,441,9994.17
5顾龙棣25,352,1084.15
6苏州弘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138,2703.95
7杨俊敏18,518,5183.03
8陈正华18,220,0582.98
9王秋林11,772,5401.93
10鲁崇明10,975,3841.80
合计384,966,01863.06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14,520,53330,092,59044,613,123
2、其他018,287,03518,287,035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4,520,53348,379,62562,900,15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47,560,0000547,56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547,560,0000547,560,000
股份总额562,080,53348,379,625610,460,158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48,379,625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 (股)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股)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14,520,5332.5848,379,62562,900,15810.30
无限售条件股份547,560,00097.420547,560,00089.70
合计562,080,533100.0048,379,625610,460,158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高管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新股东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保荐代表人:穆宝敏、万弢

项目协办人:张衡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F

联系电话:021-38565703

(二)发行人律师: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唐海燕

经办律师:卜浩、何非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555号桐径商务广场1幢7楼

联系电话:0512-68240861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瑞生、王勇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692

(四)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瑞生、李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69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发行的文件;

2、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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