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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信息: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个别交易对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变更个别交易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个别交易对象变更的情况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科唯实、中科仪、上海仝励及陈陵等共计32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拓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年9月8日,公司与瑞拓科技截至2020年9月8日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20年11月8日,公司与瑞拓科技截至2020年11月8日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已于2020年11月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瑞拓科技股东李海春家属的通知,得知李海春先生已因个人原因去世。李海春持有瑞拓科技20,000股股份,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李海春父母李广库、田敏与李海春配偶马晓霞签订的《股份继承协议》,李海春持有的瑞拓科技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李海春配偶马晓霞对上述股份50%的份额(对应股份数为10,000股)享有所有权,该部分股份不作为遗产继承;上述股份剩

余50%(对应股份数为10,000股,以下简称“股份遗产”)的部分为李海春遗产,李海春配偶马晓霞及女儿李芷萱分别继承50%股份遗产(即每人继承5,000股)。鉴于李海春女儿李芷萱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的股份由监护人马晓霞代为管理,登记在马晓霞名下,并由马晓霞代表李芷萱按照李海春同意的交易条件继续执行本次交易的相关交易安排,按照本次交易的要求提供、出具和签署一切必要的证件、说明、承诺、确认、协议等文件。根据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公证处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公证书》[(2020)辽沈浑证民字第4805号],李海春于2020年11月29日死亡,股份遗产由其配偶马晓霞、女儿李芷萱共同继承。因其女儿李芷萱未成年,其继承股份由其母亲马晓霞代为管理。根据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公证处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公证书》[(2020)辽沈浑证民字第4806号],三方在订立《股份继承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股份继承协议》的内容具体、明确,《股份继承协议》合同项下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李海春配偶马晓霞已出具如下承诺:

“一、标的股权登记于本人名下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本人将无条件继续执行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交易安排和李海春于2020年10月26日签署的瑞拓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保证无条件按照本次交易的要求提供、出具和签署一切必要的

证件、说明、承诺、确认、协议等文件。

三、本人无条件认可和继续履行李海春在去世前就本次交易所签署、提供或出具的所有协议、承诺、声明及确认等相关法律文件。”

综上,由于本次交易的原交易对象李海春已死亡,其配偶及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监护人马晓霞对该等股份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并确认将无条件认可和继续履行李海春在死亡前就本次交易所提供、出具和签署的一切必要的证件、说明、承诺、确认、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因此,本次交易的交易对象李海春将变更为马晓霞,该事项不构成对本次交易的重大调整。

二、备查文件

1.关于李海春遗产继承权的《公证书》((2020)辽沈浑证民字第4805号)

2.关于《股份继承协议》的《公证书》((2020)辽沈浑证民字第4806号)

3.李海春配偶马晓霞出具的承诺书。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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