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
目录 | 页次 | ||
一、 | 审计报告 | 1-2 | |
二、 | 资产交割过渡期利润表 | 1-1 | |
资产交割过渡期利润表附注 | 1-27 | ||
审计报告 第1页
专项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94号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银新材)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止的利润表和相关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晶银新材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月 30 日止的经营成果。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晶银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晶银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四、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报告 第2页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五、 其他事项
根据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与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双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汪山、周欣山、唐再南、周丽、苑红、朱功香、方惠、陈华卫、辛兴惠、包娜及段俊松(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与晶银新材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包含当日)止的期间(即过渡期),晶银新材产生的收益由苏州固锝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前述协议签署日各自持有晶银新材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苏州固锝补足。本报告仅供履行前述协议约定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报表 第1页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利润表2020年度1至11月(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 | 附注五 | 本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一) | 655,625,830.34 |
减:营业成本 | (一) | 540,036,025.26 |
税金及附加 | (二) | 883,438.99 |
销售费用 | (三) | 14,476,968.50 |
管理费用 | (四) | 7,386,556.82 |
研发费用 | (五) | 35,713,335.39 |
财务费用 | (六) | 2,923,387.92 |
其中:利息费用 | 2,452,924.51 | |
利息收入 | 210,539.16 | |
加:其他收益 | (七) | 1,408,039.6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八) | 330,532.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九) | -229,714.1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十) | -25,936,437.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一) | -196,695.1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581,842.57 | |
加:营业外收入 | (十二) | 270,000.89 |
减:营业外支出 | (十三) | 1,284.0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850,559.41 | |
减:所得税费用 | (十四) | 811,649.2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038,910.1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038,910.1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9,038,910.1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财务报表附注 第1页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11月
财务报表附注(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银新材”或“公司”)系由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汪山、周欣山和苏州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晶讯)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0日取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050000007587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原注册资本4,5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500.00万元。2012 年 4 月 25日,苏州固锝和汪山、周欣山、苏州晶讯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由苏州固锝、汪山、周欣山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增资,其中苏州固锝增资 248万元,汪山增资 100.00 万元,周欣山增资47.00 万元。本次增资后,苏州晶银注册资本由 4,500.00 万元增至 4,895.00 万元,其中,苏州固锝出资 3,07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895.00 万元的 62.80%。根据公司2015年8月31日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05.00万元,每股面值1元,计划增加1,005.00万股。2016年1月7日,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了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0500252)公司变更[2015]第12210008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并于同日取得了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根据公司2017年12月27日增资协议的规定,公司共计新发行1,511,716.00股,每股价格13.23人民币,昆山双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上述新发股份。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于同日取得了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根据苏州固锝2020年06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苏州固锝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阿特斯”)、昆山双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双禺”)、 汪山、周欣山、唐再南、周丽、苑红、朱功香、方惠、陈华卫、辛兴惠、包娜及段俊松合计持有的晶银新材45.20% 股权。2020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4号),核准上述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 第2页
2020年11月9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晶银新材企业名称、企业类型变更,原企业名称: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企业名称: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或内资合资)。2020年11月20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晶银新材股东、企业类型变更,苏州阿特斯、昆山双禺、汪山、周欣山、唐再南、周丽、苑红、朱功香、方惠、陈华卫、辛兴惠、包娜及段俊松持有的晶银新材 45.20% 的股权已经变更至苏州固锝名下,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法人独资或控股的)。截至2020年11月30日,晶银新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511,716.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0,511,716.0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念博,公司注册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88号。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用浆料及其他电子材料;研发、销售、安装:电池片、电池组件;电子浆料、电池片、电池组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以及相关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背景
1、 本次交易
2020年06月19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苏州固锝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阿特斯”)、昆山双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双禺”)、 汪山、周欣山、唐再南、周丽、苑红、朱功香、方惠、陈华卫、辛兴惠、包娜及段俊松合计持有的晶银新材45.2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固锝持有公司100%股权,公司成为苏州固锝全资子公司。2020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4号),核准向苏州阿特斯发行9,537,601股、向昆山双禺发行1,629,168股、向汪山发行18,069,354股、向周欣山发行10,471,604股、向唐再南发行829,825股、向周丽发行193,985股、向苑红发行43,107股、向朱功香发行43,107股、向方惠发行26,942股、向陈华卫发行21,553股、向辛兴惠10,776股、向包娜发行10,776股、段俊松发行5,38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第3页
2、 交易标的定价及估值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晶银新材45.20%的股权。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评估”)对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根据天健评估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0)第0592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晶银新材100%股权在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104,123.71万元,其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35,458.02万元,评估增值68,665.69万元,增值率为
193.65%。参考上述评估价值,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估值为104,123.71万元,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45.2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47,064.64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苏州固锝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每股价格为9.62元,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相应调整。2020年5月20日,苏州固锝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9年末的总股本727,971,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40元现金(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4日实施完毕,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9.58元/股。本次交易对价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其中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为39,175.68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83.2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9.58元/股,据此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为4,089.32万股;同时支付现金7,888.96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16.76%。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金额和方式情况如下:
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 | 交易对价 (万元) | 股份对价 | 现金对价 (万元) | |
金额 (万元) | 股份数量 (万股) | |||||
1 | 苏州阿特斯 | 14.6253 | 15,228.37 | 9,137.02 | 953.76 | 6,091.35 |
2 | 昆山双禺 | 2.4982 | 2,601.24 | 1,560.74 | 162.92 | 1,040.50 |
3 | 汪山 | 16.6249 | 17,310.44 | 17,310.44 | 1,806.94 | 0.00 |
4 | 周欣山 | 9.6345 | 10,031.80 | 10,031.80 | 1,047.16 | 0.00 |
5 | 唐再南 | 1.2725 | 1,324.95 | 794.97 | 82.98 | 529.98 |
财务报表附注 第4页
序号 | 交易对方名称 | 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比例(%) | 交易对价 (万元) | 股份对价 | 现金对价 (万元) | |
金额 (万元) | 股份数量 (万股) | |||||
6 | 周丽 | 0.2975 | 309.73 | 185.84 | 19.40 | 123.89 |
7 | 苑红 | 0.0661 | 68.83 | 41.30 | 4.31 | 27.53 |
8 | 朱功香 | 0.0661 | 68.83 | 41.30 | 4.31 | 27.53 |
9 | 方惠 | 0.0413 | 43.02 | 25.81 | 2.69 | 17.21 |
10 | 陈华卫 | 0.0331 | 34.41 | 20.65 | 2.16 | 13.77 |
11 | 辛兴惠 | 0.0165 | 17.21 | 10.32 | 1.08 | 6.88 |
12 | 包娜 | 0.0165 | 17.21 | 10.32 | 1.08 | 6.88 |
13 | 段俊松 | 0.0083 | 8.60 | 5.16 | 0.54 | 3.44 |
合计 | 45.2007 | 47,064.64 | 39,175.68 | 4,089.32 | 7,888.96 |
注: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来自于本次配套融资项下的募集资金。若本次配套融资未成功实施,苏州固锝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二) 编制基础
根据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与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双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汪山、周欣山、唐再南、周丽、苑红、朱功香、方惠、陈华卫、辛兴惠、包娜及段俊松(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与晶银新材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包含当日)止的期间(即过渡期),晶银新材产生的收益由苏州固锝享有、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前述协议签署日各自持有晶银新材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苏州固锝补足。本公司编制过渡期利润表是为计算确定本公司在过渡期内的损益情况。本次资产重组于2020年11月20日完成相关资产交割手续,过渡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本次财务报表仅包括过渡期利润表及利润表相关附注。
(三)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 第5页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经营成果。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七)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第6页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财务报表附注 第7页
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 第8页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财务报表附注 第9页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①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组合1:外部客户款项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组合2:押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应收款项
财务报表附注 第10页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八)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财务报表附注 第11页
(九) 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七)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 持有待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十一)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财务报表附注 第12页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10 | 4.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10 | 9-18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十二)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三)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财务报表附注 第13页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四)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财务报表附注 第14页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权利证书证载年限 | 直线法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专利权 | 5年 | 直线法 |
3、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财务报表附注 第15页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于发生时先在“研发支出”项目中归集,期末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研发费用”,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转入“无形资产”项目中。
(十五)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十六)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财务报表附注 第16页
(十七) 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十八)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收入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财务报表附注 第17页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由于本公司相关产品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故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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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对于内销产品收入确认依据:本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交货,取得客户签收回单,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对于外销产品收入确认依据:本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的外贸交货方式进行出口报关交货,取得相应的海关报关单、物流提单(进舱单),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不存在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具体原则
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分内销产品收入和外销产品收入。其中: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按照合约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客户收到商品后签回收货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确定,已经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凭据,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按合约将产品出口报关,并拿到物流公司出具的进舱单,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
(二十) 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财务报表附注 第19页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一)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依据对应政府文件或申报项目书。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财务报表附注 第20页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二十二)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三) 租赁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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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二十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0年1月1日 |
与构成履约义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法定 | 预收账款 | -690,635.58 |
合同负债 | 611,181.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79,453.65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至11月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0年11月30日 |
预收账款 | -1,533,134.79 |
合同负债 | 1,356,756.45 |
其他流动负债 | 176,378.34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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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3、 本报告期内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情况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调整数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合计 | |||
预收账款 | 690,635.58 | -690,635.58 | -690,635.58 | -690,635.58 | |
合同负债 | 611,181.93 | 611,181.93 | 611,181.93 | ||
其他流动负债 | 79,453.65 | 79,453.65 | 79,453.6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详见本附注(二十四)重要会计政策变更1.(1)。
财务报表附注 第23页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2020年1至11月 | 2019年度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1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 | 15% |
(二) 税收优惠
2017年12月7日,晶银新材取得审批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
GR201732003478,有效期三年。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于2020年12月2日公告《关于公示江苏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及其附件《江苏省202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晶银新材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暂未下发。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53,861,741.19 | 538,535,404.50 |
其他业务 | 1,764,089.15 | 1,500,620.76 |
合计 | 655,625,830.34 | 540,036,025.26 |
营业收入明细:
项目 | 本期金额 |
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655,625,830.34 |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前期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本期调整的收入
财务报表附注 第24页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2020年1至11月收入分解信息如下:
合同分类 | 本期金额 |
按地区分类: | |
境内 | 562,951,711.84 |
境外 | 92,674,118.50 |
合计 | 655,625,830.34 |
(二)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金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9,785.86 |
教育费附加 | 179,908.2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9,938.83 |
印花税 | 137,814.70 |
车船税 | 1,020.00 |
土地使用税 | 24,971.39 |
合计 | 883,438.99 |
(三)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业务推广费 | 8,627,201.27 |
工资薪金 | 3,657,612.25 |
营销性支出 | 1,500,014.00 |
差旅费 | 673,411.62 |
折旧及摊销 | 14,868.40 |
其他 | 3,860.96 |
合计 | 14,476,968.50 |
(四)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工资薪金 | 3,058,473.25 |
一般行政开支 | 4,080,989.86 |
折旧及摊销 | 234,107.17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5页
项目 | 本期金额 |
其他 | 12,986.54 |
合计 | 7,386,556.82 |
(五) 研发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工资薪金 | 11,304,074.79 |
直接投入 | 20,296,586.09 |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 | 1,097,031.87 |
无形资产摊销 | 2,423,226.63 |
其他费用 | 592,416.01 |
合计 | 35,713,335.39 |
(六)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利息费用 | 2,452,924.51 |
减:利息收入 | 210,539.16 |
汇兑损益 | 583,150.39 |
手续费及其他 | 97,852.18 |
合计 | 2,923,387.92 |
(七) 其他收益
项目 | 本期金额 |
政府补助 | 1,408,039.68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8年度投融政策(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奖励补贴 | 14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通安镇2018年研发机构获批奖励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37,239.51 | 与收益相关 |
环境友好型无铅太阳能电池正面电极银浆的研发与产业化 | 22,916.67 | 与资产相关 |
高效太阳能电池正面电极银浆的研发与产业化 | 4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6页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个税转收益 | 41,932.52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度通安镇综合贡献一等奖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8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新型PERC高效光伏电池正面用高性能电子银浆研发及产业化 | 553,192.65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5,5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全区商标资助 | 1,6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区级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奖励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省级工程中心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市级知识产权保费补贴 | 825.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408,039.68 |
(八) 投资收益
项目 | 本期金额 |
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取得的投资收益 | 330,532.37 |
(九)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1,753.4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远期购汇 | -217,960.67 |
合计 | -229,714.10 |
(十)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金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888,010.8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8,426.90 |
合计 | -25,936,437.72 |
(十一)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金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96,695.12 |
财务报表附注 第27页
(十二) 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270,000.89 | 270,000.89 |
(十三)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常损失 | 989.05 | 989.05 |
罚款、赔款、违约损失 | 295.00 | 295.00 |
合计 | 1,284.05 | 1,284.05 |
(十四)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金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052,058.5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240,409.28 |
合计 | 811,649.2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金额 |
利润总额 | 29,850,559.41 |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477,583.9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3,965.5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3,749,900.22 |
所得税费用 | 811,649.26 |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