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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5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或“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74号),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标的公司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20年11月20日完成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变更、章程修订等的工商登记和备案程序,取得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581019892Y)。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披露的《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在标的资产交割前,标的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自交割后归上市公司所有。各方同意自交割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方将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审计。标的公司在过渡期

内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由转让方补足,且如有亏损,应在前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的2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中各方按照本协议签署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字[2020]第ZA16094号)。根据审计结果,过渡期间,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9,038,910.15元。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约定,过渡期内未发生经营亏损,因而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的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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