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616 号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拟向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你公司对标的公司的4,995.55万元债权,交易对价合计为27,775.19万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
1、部分标的公司设立于2019年和2020年,并于2020年6月30日后进行增资。请你公司说明设立标的公司、近期增资及增资后即出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2、你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债权为4,995.55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债权的时间、形成过程、是否具备交易实质、已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并结合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流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付款能力。
3、请你公司说明出售标的公司股权及债权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数据的预计影响。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