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的回复
致:NIT Intelligence Limited
我们受NIT Intelligence Limited (以下简称“NIT”)委托,根据与NIT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对NIT协议控制的公司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2020年1-10月财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出具“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203130号审计报告”,完成上述《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工作内容。
为此,我们特别声明,我所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203130号审计报告”系根据NIT委托,对被审计单位实施的专项审计而出具的意见,并非用于勤上光电股权收购之目的。
2020年12月23日,勤上光电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8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通过微信发送我们,我们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上海澳展在土地出让合同违约、筹设批复即将到期的情况下,
其经营是否存在重大风险,会计师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其持续经营假设是否成立:
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
2013年3月1日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奉贤区规划
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上海澳展以117,697,900.00元的价格取得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2969号地块使用权,土地面积87,806.8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出让合同第十七条约定该合同项下的宗地建设项目在2013年10月12日之前开工,在2015年10月11日之前竣工。
2014年4月11日,上海澳展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开工时间延期至2014年10月12日之前,竣工时间延期至2016年10月11日。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7.03亿元。项目自2014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至2018年已经基本完成13幢单体建筑以及各建筑的外立面装修,项目整体上一直在有序推进,截至2020年10月31日,该项目实际完工进度75%。
我们与上海澳展管理层及上海澳展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上海澳展未曾收到过来自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提出的任何延期竣工土地违约金的索赔要求或处罚及向法律顾问进行过法律咨询,包括没有收到可能的律师函、行政处罚通知单或其他书面形式的索赔要求或行政处罚。该项目一直以来受到奉贤区政府的支持和关注,上海澳展曾与当地政府、教育局以及工业园区等探讨过项目的延期竣工问题,当地政府、教育局以及工业园区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并催促早日竣工验收。
上海澳展主体建设完工进度比例较高;按照上海澳展现有的计划和经营目标,及时按照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的可能性很大。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了解到的市场案例,该项目出现处罚风险很小。
2018年4月26日,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行政许可科作出奉教许[2018]03号《关于同意筹设“上海奉贤区爱迪双语学校”的批复》,同意上海澳展在奉贤区奉城镇洪运路589号筹设上海爱迪的批复,筹设期三年(筹建期自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6日),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就目前看,上海澳展筹设上海爱迪的前置条件未发生变化,重新申报筹设期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同时,根据上海澳展现有的计划和经营目标,在判断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的基础上,上海澳展之股东及管理层对上海澳展的持续经营提供了声明。
基于以上情况,在现有上海澳展现有的经营目标及计划下,我们认为上海澳展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编制会计报表是恰当的。
(2)在未来延期筹建学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上海澳展5.08亿元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重大减值迹象;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
上海澳展筹建学校在建项目计划总投资7.03亿元。项目自2014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至2018年已经基本完成13幢单体建筑以及各建筑的外立面装修,项目整体上一直在有序推进。截止2020年10
月31日,上海澳展在建工程余额5.08亿元,在建项目实际完工进度已达到75%。若及时按照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竣工验收,在建工程可随时投入使用。
2018年4月26日,上海澳展已经取得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行政许可科作出奉教许[2018]03号《关于同意筹设“上海奉贤区爱迪双语学校”的批复》,同意上海澳展在奉贤区奉城镇洪运路589号筹设上海爱迪的批复,筹设期三年,目前筹设期尚未到期,到期后,重新申报筹设期也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澳展现有的经营目标,筹建学校的计划未发生变化,在建项目的使用目的也未发生变化。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未发现上海澳展为筹建“上海奉贤区爱迪双语学校”而正在建设的在建工程项目存在重大减值迹象。
(3)上海澳展在土地出让合同违约的情况下,未对违约金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和合理性;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上海澳展未曾收到过来自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提出的任何延期竣工土地违约金的索赔要求或处罚,包括没有收到可能的律师函、行政处罚通知单和/或其他书面形式的索赔要求或行政处罚。上海澳展管理层一直就该项目与上海市奉贤区政府进行沟通,上海澳展曾与当地政府、教育局以及工业园区等口头探讨过本项目的延期竣工问题,当地政府、教育局以及工业园区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并催促早日竣工验收。
目前上海澳展主体建设完工进度比例较高,按照上海澳展现有的
计划和经营目标,及时按照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竣工验收可能性很大,出现处罚风险很小。
根据上海澳展与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判断,上海澳展由于未及时完成建设项目并竣工验收而出现违约,但是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参考了解到的市场相关案例,并考虑上海澳展现有的经营目标和计划,我们认为上海澳展未对违约金计提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我们提请相关方依据我们与NIT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合理使用本回复意见,本所及会计师不对因错误使用本回复函的后果承担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