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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第一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三特索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2136号)核准,三特索道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38,634,6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165,794.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3,114,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51,294.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88号《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上市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三特索道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3,165,794.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银行借款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0,127.24万元。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为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总额 (万元)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拟置换金额 (万元)
偿还中信银行借款 偿还平安银行借款 偿还兴业银行借款 偿还兴业银行借款 偿还光大银行借款3,750.00 4,350.00 4,900.00 5,000.00 5,000.003,750.00 4,477.24 4,900.00 5,000.00 5,000.003,750.00 4,350.00 4,900.00 5,000.00 5,000.00
偿还农业银行借款7,000.007,000.007,000.00
合 计30,000.0030,127.2430,000.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311.4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已支付金额(含税)为657.45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含税)为

356.00万元,拟置换金额为356.00万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发行费用总额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万元)拟置换金额 (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法律专项服务费用 审计专项服务费用 其他服务费用877.45 140.00 106.00 188.00220.00 80.00 46.00 10.00220.00 80.00 46.00 10.00
合 计1,311.45356.00356.00

三、相关批准程序和审核意见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0,356.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0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及本次拟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出具了《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11580号),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第一保荐机构及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计划,未违反有关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和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第一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黄夙煌 陈仕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李林强 张文凯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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