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8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邓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
3、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0,356.00万元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万元以及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
356.00万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