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数量不变;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23人调整为220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19.09万份调整为2013.97万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董事邓启东、董事齐卫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确定2020年12月31日为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授予398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21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20名激励对象授予2013.9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3元/股。
公司董事邓启东、董事齐卫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