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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隆基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 录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议案一: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投资建设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2021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 ...... 17

议案五:关于2021年新增履约类担保预计的议案 ...... 21

议案六: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4议案七:关于公司向摩根大通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6

议案八:关于公司向恒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8

议案九:关于为子公司隆基乐叶在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议案十:关于为子公司泰州乐叶在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2议案十一:关于为子公司香港隆基在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34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1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2021年1月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1年1月11日 9:15-15:00

会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路836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会议主持人:钟宝申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二、由报告人宣读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审议。

议案号议案名称报告人
1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钟宝申
2关于投资建设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钟宝申
3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钟宝申
4关于2021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刘学文
5关于2021年新增履约类担保预计的议案刘学文
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钟宝申
7关于公司向摩根大通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刘学文
8关于公司向恒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担保的议案刘学文
9关于为子公司隆基乐叶在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刘学文
10关于为子公司泰州乐叶在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刘学文
11关于为子公司香港隆基在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刘学文

三、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代表两名、律师和监事各一名)。

四、中小股东发言。

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六、与会股东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大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圆满闭幕。

议案一:

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2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837,504,000股新股。本公司向截至2019年4月8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隆基股份全体股东(总股份2,790,803,535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4.65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833,419,46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75,400,498.3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828,017,156.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2360004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截至2020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余额(万元)理财余额(万元)
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56,783.56100,000.00
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42,021.15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配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304,955.00254,000.00
2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26,186.00106,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注)30,000.0030,000.00
合计561,141.00390,000.00

注:公司配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387,540.0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2,801.72万元,与拟募集资金总额39亿元的差额部分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上述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公司上述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已于2020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已于2020年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情况符合原定计划,现对上述两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121,698.82万元,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17,685.90万元,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累计投入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累计利息净额(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1)+(2)-(3)募集资金结余金额(6)=(5)-(4)
截至2020年11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3)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4)小计
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254,000.008,211.08105,427.5135,084.74140,512.26156,783.56121,698.82
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106,000.002,932.5166,911.3624,335.2591,246.6142,021.1517,685.90

注:上表中(4)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产生结余的原因

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高效单晶电池和组件产能,项目建设达到了预期效果。截至2020年11月30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121,698.82万元,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17,685.90万元。其中:

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为:(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对部分制造环节的工艺路线进行了优化,形成了较大的设备投入节省;(2)因行业技术进步,制绒、退火等工艺及自动化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大幅降低,大幅减少了设备投入金额;(3)因设备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减少了部分设备采购数量。

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募集资金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系行业技术进步,串焊机、自动化汇流条焊接机、层压机等设备采购价格较立项时大幅降低,大幅减少了设备投入金额。

(四)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并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0,000万元,用于建设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剩余的1,698.82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将及时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

募集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上述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2、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7,685.90万元(含累计利息净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合计59,419.99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五)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议案二。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0,000万元用于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投资建设,剩余的1,698.8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7,685.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将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投资建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我们同意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和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0,000万元用于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投资建设,剩余的1,698.8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滁州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组件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7,685.9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为: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将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投资建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隆基股份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承诺尽快办理完毕新项目相关的环评等必要审批手续。本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关于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议案二:

关于投资建设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的全资子公司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乐叶”)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于2019年4月16日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就宁夏乐叶在银川投资建设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7日相关公告)。按照公司新型电池工艺要求和设备选型,目前项目已具备投资建设条件和产业化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宁夏乐叶作为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1日

3、注册地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图南街115号

4、注册资本:10亿元

5、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6、业务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7、出资比例:宁夏乐叶为隆基乐叶的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以南、宏图南街以东

3、项目内容:拟租赁标准厂房和动力设施,实施二次装配及安装工程,投入电池生产设备,形成年产3GW高效单晶电池生产线。

4、投资进度:预计2021年12月全面投产。

5、资金来源:投资资金来源于自筹和外部融资,其中建设投资拟使用宁夏乐叶年产5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2亿元,超出部分拟申请银行贷

款;项目所需流动资金拟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项目投资计划及收益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39,7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7,041万元,流动资金投入12,6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序号建设内容投资总额 (万元)是否资本性支出结余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生产设备和生产管理系统123,638.00120,000.00
2工程安装费3,403.00
3流动资金12,665.00-
投资总额139,706.00/120,000.00

本项目建成后,具体收益情况如下:

序号收益指标数值备注
1营业收入(万元)203,081.00运营期平均值
2净利润(万元)23,785.00运营期平均值
3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31.72%
4项目投资静态回收期(年)3.34

注:按投产首年达产率75%,第二年开始全面达产测算。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推进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光伏度电成本的持续下降,公司依托于长期积累形成的战略和执行力优势、技术创新优势、成本优势、全产业链优势、品牌优势和财务优势,全面引领了单晶对多晶技术路线的替代,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单晶光伏产品制造企业,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解决方案。公司单晶硅片已处于行业龙头地位,非硅制造成本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单晶组件业务市占率持续提升,而目前公司单晶电池产能与单晶硅片、组件产能不匹配的矛盾凸显,一定程度制约了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新型电池工艺已具备投资建设和产业化条件,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产业链的竞争优势,实现上下游联动发展,另一方面也将使公司在单晶电池环节的大量领先研发成果大规模产业化,在有效扩大现有单晶电池市场供给能力的同时,可实现技术和产品的大幅升级,从而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好的高效单晶解决方案,进而保障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顺利达成。

(四)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该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预计经济效益是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技术水平、市场价格等现有状况基础上进行合理预测的,由于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周期,若在实施过程中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推迟或项目建成后公司面临无法实现预期产能目标、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无法实现成本下降和效率目标提升以及市场价格大幅低于预期等风险,从而存在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可能。应对措施:公司将发挥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高效电池技术的导入和量产,不断提升高效单晶组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降低运营风险,有效引导客户需求,不断为客户创造长期、可靠的价值。

(五)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需根据相关要求,获得主管机构备案并办理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已完成相关备案手续,环境评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公司承诺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扩大高效单晶电池产能,不断满足市场对高效单晶产品的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项目投资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议案三: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随着公司产能规模扩大以及新建项目的逐步实施,2021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在采购等方面会产生一定数量的业务往来。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宝申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对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以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预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含税)截至2020年11月30日实际签订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含税)
购买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设备276,814135,957.94
商品备品备件1,824334.26
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3,200145.04
备品备件200182.27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设备28,342145.10
备品备件4055.09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备品备件1000.00
接受劳务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技术改造及维修保养服务2000.25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技术改造及维修保养服务4508.34
销售商品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备品备件016.90
提供劳务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光伏电站EPC0494.83
合计311,535137,290.02

注:鉴于公司原董事邹宗海先生自2020年4月10日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股份”)离职后,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该关联方实际签订关联采购合同的统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10日。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金额较预计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根据公司设备采购招标结果,该关联方在公司部分设备招标中未中标。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含税)
购买商品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设备278,583
备品备件185
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4,333
备品备件100
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备品备件100
接受劳务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技术改造及维修保养服务511
合计283,81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数控”)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①企业名称: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②注册资本:人民币11,533万元

③法定代表人:李春安

④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工业园区营日路40号-1、40号-2、40号-3

⑤经营范围:数控机器制造;机械、电力电子设备及其零配件研发、销售、维修、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工业自动化产品、五金交电产品、办公设备、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批发、零售;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维护。

⑥关联关系:作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连城数控董事,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在连城数控担任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10.1.6(二)的相关规定,连城数控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连连城资产总额213,461.2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2,065.5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7,242.11万元,净利润16,647.81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二)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隆基”)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①企业名称: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②注册资本:人民币9,348万元

③法定代表人:张承臣

④注册地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文华路6号

⑤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安装超导磁、电磁、永磁、磁选、磁力除杂、磁力起重、电磁搅拌设备,磁应用设备,金属探测设备,矿山设备,冶金设备,能源设备,环保设备;技术咨询,工程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软件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⑥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以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作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均在沈阳隆基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的相关规定,沈阳隆基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法人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沈阳隆基资产总额70,623.8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0,831.6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79.75万元,净利润7,116.68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法人情况简介

①企业名称: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光仪表”)

②注册资本:人民币10,557.5万元

③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④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路25号

⑤经营范围:电能表、水表、热量表、燃气表等自动化仪器仪表、工业及民用仪器仪表、电力监测、智能数据信息采集系统及产品、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太阳能等能源发电设备、太阳能光热设备、机电产品、高低压电器、建筑电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阀门、LED照明产品、灯具及配套产品、电子通讯产品、通讯模块、物联网通信终端的设计、制造、销售、服务及安装、施工及相关技术咨询。

⑥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钟宝申先生以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李春安先生作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分别在宁光仪表担任董事长、董事,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的相关规定,宁光仪表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光仪表资产总额55,490.0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284.6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552.17万元,净利润2,834.66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产能扩大的客观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议案四:

关于2021年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本次新增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序号被担保人
1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隆基”)
2无锡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隆基”)
3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隆基”)
4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山隆基”)
5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隆基”)
6银川隆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光伏”)
7华坪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坪隆基”)
8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隆基”)及其全资子公司
9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及其全资子公司
10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洁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
11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新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

二、授权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审议融资担保事宜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1、授权董事会决定每一笔融资类担保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融资类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使用。

3、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超过本次授权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授权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注册地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宁夏隆基25,000宁夏中宁县2006.12.12李振国单晶硅棒
2无锡隆基20,000江苏省无锡市2010.9.27李振国单晶硅片
3银川隆基100,000宁夏银川市2009.11.19李振国单晶硅棒、硅片
4保山隆基100,000云南省保山市2016.11.1李振国单晶硅棒
5楚雄隆基50,000云南省楚雄州2017.1.12李振国单晶硅片
6银川光伏150,000宁夏银川市2019.5.21李振国单晶硅棒、硅片
7华坪隆基30,000云南省华坪县2018.5.10李振国单晶硅棒
8香港隆基77,900 (港币)香港2010.11.12李振国进出口业务
9隆基乐叶200,000陕西省西安市2015.2.27钟宝申单晶电池、组件
10清洁能源50,000陕西省西安市2014.5.8张长江光伏电站
11隆基新能源140,000陕西省西安市2002.9.19李振国光伏电站

续表: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2019年度财务指标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指标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宁夏隆基213,906.13169,153.70190,554.1141,187.46418,570.09199,366.73131,961.8030,182.23
2无锡隆基120,867.5298,084.3150,662.225,789.70115,725.07100,274.7233,954.392,181.51
3银川隆基853,962.25600,504.42716,314.13156,177.18821,726.46668,658.38546,663.51118,120.45
4保山隆基469,288.85256,567.07339,960.4374,175.90412,369.97291,662.91396,176.9985,092.23
5楚雄隆基416,554.2394,327.73559,719.8843,895.85432,997.64166,910.44743,784.6372,578.15
6银川光伏13,381.02-2,868.480-2,881.93619,693.70337,470.9267,558.57-5,222.30
7华坪隆基126,493.0829,335.3618,551.60-667.98187,930.8769,220.26194,793.3239,882.81
8香港隆基352,058.2688,186.80393,135.0344,517.87450,174.23228,312.68546,071.0539,921.06
9隆基乐叶1,998,178.28860,375.691,490,013.4421,404.413,355,160.571,072,772.401,858,393.9868,168.84
10清洁能源543,861.49149,456.69304,714.5033,618.65453,288.09193,356.3679,070.5428,986.94
11隆基新能源372,705.86164,526.7168,017.0413,841.67382,403.27177,536.8768,691.7313,241.91

注:隆基乐叶、清洁能源、隆基新能源和香港隆基财务数据以各自的合并报表数据列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71.46亿元和美元3.7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6.32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

为2.5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议案五:

关于2021年新增履约类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提供新增履约类担保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提供新增履约类担保预计不超过0.8亿美元,以上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保函或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新增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LONGi SOLAR TECHNOLOGY (U.S.) INC.(以下简称“美国隆基”)、LONGI SolarTechnologie GmbH,(以下简称“德国隆基”)。

二、授权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预计履约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项:

1、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决定每一笔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

2、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履约担保时,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使用。

3、超过本次授权履约类担保额度之后提供的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授权期限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上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LONGi SOLAR TECHNOLOGY (U.S.) INC.

1、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7日

2、注册地点: 2603 Camino Ramon Suite 423, San Ramon,CA 94583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250万美元

5、主营业务:单晶组件销售

6、美国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233,994.34211,553.05
净资产3,697.694,068.13
负债230,296.64207,484.92
银行贷款0.000.00
流动负债229,975.22207,249.31
2019年度 (经审计)2020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15,890.64406,947.71
净利润1,686.72398.13

(二)LONGI Solar Technologie GmbH

1、成立时间:2017年6月29日

2、注册地点: Sebastian-Kneipp-Strabe 41 60439 Frankfurt am Main

3、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100万欧元

5、主营业务:单晶硅片、电池及组件及以上涉及的技术进出口贸易,以及太阳能系统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施工、系统运行维护。

6、德国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总资产49,347.1478,971.71
净资产2,211.963,194.18
负债47,135.1875,777.53
银行贷款0.000.00
流动负债47,118.1375,716.91
2019年度 (经审计)2020年1-9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90,862.98146,477.74
净利润1,926.94928.19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或保函,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协议或保函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新增履约类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71.46亿元和美元3.7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6.32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2.5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议案六: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年度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回购注销了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锁的189,406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4日、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回购注销了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且尚未解锁的58,45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6日、2020年11月1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回购注销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3,772,016,757元变更为3,771,768,901元。

鉴于以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72,016,757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71,768,901元。
第十八条公司系2008年7月28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普通股2亿股,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李振国认购5,208.038万股、李喜燕认购1,975.474万股、李春安认购5,398.14万股、邵东亚认购2,088.522万股、王德行认购335.96万股、张珍霞认购680.662万股、胡中祥认购618.492万股、钟宝申认购215.566万股、高斌认购114.024万股、司云峰认购67.046万股、赵可武认购67.046万公司系2008年7月28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普通股2亿股,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李振国认购5,208.038万股、李喜燕认购1,975.474万股、李春安认购5,398.14万股、邵东亚认购2,088.522万股、王德行认购335.96万股、张珍霞认购680.662万股、胡中祥认购618.492万股、钟宝申认购215.566万股、高斌认购114.024万股、司云峰认购67.046万股、赵可武认购67.046万
股、杨雪君认购67.046万股、岳鹏飞认购67.046万股、胡旭苍认购1140.24万股、张以涛认购15万股、刘学文认购15万股、李定武认购15万股、李杰认购15万股、戚承军认购15万股、王晓哲认购15万股、黄立新认购15万股、刘保安认购7万股、张群社认购7万股、曹宇认购7万股、潘海光认购7万股、刘晓明认购7万股、吴文淑认购7万股、刘海焱认购7万股、石磊认购7万股、罗向玉认购7万股、刘珺认购7万股、梁丽英认购3万股、殷创认购3万股、马池辉认购3万股、张亚宁认购3万股、牛存利认购3万股、张健认购3万股、史慧军认购3万股、宋志东认购3万股、周建华认购3万股、任春认购1万股、李晓英认购1万股、高慧君认购1万股、赵海龙认购30万股、任志凯认购25万股、李素彩认购25万股、浙江五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675.698万股、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认购996万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3,772,016,757股,均为普通股。股、杨雪君认购67.046万股、岳鹏飞认购67.046万股、胡旭苍认购1140.24万股、张以涛认购15万股、刘学文认购15万股、李定武认购15万股、李杰认购15万股、戚承军认购15万股、王晓哲认购15万股、黄立新认购15万股、刘保安认购7万股、张群社认购7万股、曹宇认购7万股、潘海光认购7万股、刘晓明认购7万股、吴文淑认购7万股、刘海焱认购7万股、石磊认购7万股、罗向玉认购7万股、刘珺认购7万股、梁丽英认购3万股、殷创认购3万股、马池辉认购3万股、张亚宁认购3万股、牛存利认购3万股、张健认购3万股、史慧军认购3万股、宋志东认购3万股、周建华认购3万股、任春认购1万股、李晓英认购1万股、高慧君认购1万股、赵海龙认购30万股、任志凯认购25万股、李素彩认购25万股、浙江五都投资有限公司认购675.698万股、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认购996万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3,771,768,901股,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议案七:

关于公司向摩根大通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大通”)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摩根大通及其下辖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共享该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隆基乐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公司与摩根大通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2月27日

3、注册地点: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20亿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隆基乐叶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0亿元,本次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7、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2,774,098.101,726,349.21
净资产902,700.96752,219.29
负债1,871,397.15974,129.92
流动负债1,815,151.33919,110.63
2020年1-9月2019年度
(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2,081,208.591,775,251.27
净利润454.8714,632.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71.46亿元和美元3.7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6.32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2.5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向恒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并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在恒生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美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共享该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隆基乐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恒生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同时为公司及子公司隆基乐叶提供外汇交易、衍生产品业务,并由公司为隆基乐叶提供最高不超过5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2月27日

3、注册地点: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20亿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隆基乐叶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0亿元,本次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7、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2,774,098.101,726,349.21
净资产902,700.96752,219.29
负债1,871,397.15974,129.92
流动负债1,815,151.33919,110.63
2020年1-9月 (未经审计)2019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2,081,208.591,775,251.27
净利润454.8714,632.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71.46亿元和美元3.7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6.32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2.5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议案九:

关于为子公司隆基乐叶在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占用公司在工商银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10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2月27日

3、注册地点: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苑路8369号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20亿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隆基乐叶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0亿元,本次增资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设计、工程的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7、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2,774,098.101,726,349.21
净资产902,700.96752,219.29
负债1,871,397.15974,129.92
流动负债1,815,151.33919,110.63
2020年1-9月 (未经审计)2019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2,081,208.591,775,251.27
净利润454.8714,632.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71.46亿元和美元3.7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6.32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2.5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议案十:

关于为子公司泰州乐叶在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占用公司在工商银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8月25日

3、注册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兴泰南路268号

4、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5、注册资本:6亿元

6、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技术研究开发、服务;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合同能源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泰州隆基乐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628,059.04556,119.22
净资产314,309.35328,060.83
负债313,749.69228,058.39
流动负债267,716.65211,883.93
2020年1-9月2019年度
(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471,924.13738,392.10
净利润-13,783.4212,329.8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71.46亿元和美元3.7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6.32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2.5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议案十一:

关于为子公司香港隆基在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隆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隆基占用公司在工商银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1,500万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2日

3、注册地点:11/F Capital Centre 151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K

4、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5、注册资本:77,900(港币)

6、经营范围:单晶硅、多晶硅原料及制品进出口业务。

7、香港隆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0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399,002.92299,046.57
净资产210,257.7386,542.23
负债188,745.18212,504.34
流动负债182,723.90112,563.80
2020年1-9月 (未经审计)2019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446,828.63240,585.92
净利润21,081.0028,893.6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余额为71.46亿元和美元3.7亿元,履约类担保余额为美元6.32亿元,供应链金融担保余额为2.5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为3.46亿元。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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