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事宜,修订内容主要为:根据配股发行结果,修订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的相应条款;根据《证券法》的修订,修订有关公告披露渠道的相应条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0-096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1.同意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84,297,916.00元;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0-09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