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8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在2020年12月18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关注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由于公司尚未取得评估机构专业意见的签字页,因此无法按期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公司原定于2021年01月0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签署<DEED OF AMENDMENT>的议案》。公司将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取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