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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1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13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连续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价,公司提请股东大会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四川华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立信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合伙人数量:43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四川华信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265人,比上年258人增加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6人。

从业人员总数:560人。

(三)业务信息

四川华信2019年度收入总额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4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1.09亿元)。2019年度审计客户共2484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1家。四川华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项目成员信息

四川华信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小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付依林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六)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受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4次,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燕于2019年度有警示函1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燕符合独立性要求;拟签字的其他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四川华信的资质、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认为四川华信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丰富经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四川华信的相关资质以及过往审计经历状况等,我们认为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推荐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四川华信具有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的需要;公司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

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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