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以直接送达、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29日在公司26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作出聘任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