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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1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20-13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行使股东权利;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33)、《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以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为便于股东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证券部(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21年1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凭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须在2021年1月1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志军、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333-8863、0755-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10”,投票简称为“飞马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表表决意见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可投票提案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明确表决意见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1.如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该提案表决,不可进行投票;关联股东如对该提案选择了表决意见,其表决意见为无效表决。

2.股东请根据自身意愿就每个可投票提案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中选择其一打“√”;未作任何选择的,视为股东对该提案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3.如因股东多选、错选或字迹无法辨认导致表决意见不明或冲突的,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意见视为“弃权”。

4.本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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