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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关于参与HNWInvestmentFundSeriesSPC–SericaSegregatedPortfolio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1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0-8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HNW Investment Fund Series SPC – Serica Segregated

Portfolio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亚”)投资一支独立投资组合开曼港元基金(“Serica”, segregated portfolio,以下简称“开曼基金”)。2020年12月30日,华亚签署了《SubscriptionAgreement》及其附件(以下简称“基金文件”)。

(二)基金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HNW Investment Fund Series SPC(“HNW InvestmentFund”,2012年7月9日于开曼设立)下拟设立的一支独立投资组合(“Serica”, segregated portfolio)。

(三)开曼基金的目标基金规模为8亿至10亿港元,其中华亚认缴出资额不超过4.17亿港元。

(四)开曼基金仅可投资目标公司港名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目标集团”)及11个城市(包括南京、

天津、成都、杭州、武汉、沈阳、苏州、西安、重庆、长沙及青岛)的其他商业房地产项目。

(五)公司本次投资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中任职。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2月28日

注册地:中国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59楼

投资规模:认缴基金出资额4.17亿港元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三、有关HNW Investment Fund与建银资管的情况

HNW Investment Fund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的获豁免公司,并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从事直接投资、资产管理、以及提供保荐及包销、财务咨询及证券经纪服务。

开曼基金的管理人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资管”)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持牌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

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其主要从事资产管理及投资业务,涉及医疗、消费及零售、能源与运输、信息技术、媒体及房地产等各个领域。建银资管于管理证监会授权基金及私募股权基金方面经验丰富,有能力投资所有主要资产类别,包括私募及公募以及固定收益产品。

四、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HNW Investment Fund Series SPC –Serica Segregated Portfolio(以下简称“开曼基金”)

(二)基金规模:不低于8.5亿港元。

(三)组织形式:Serica独立投资组合。

(四)出资方式:均为港元货币出资。

(五)存续期限:开曼基金自交割日起为期七年。经投资者同意,管理人可延长开曼基金的期限。

(六)基金管理人: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七)退出机制:开放期于交割日期后每两年开始一次(“开放期”),期内,经管理人同意,投资者(“委托人”)可选择转让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参与股份予管理人认可的投资者(“受托人”)或由开曼基金赎回。售价应为委托人或委托人指定的管理人与受托人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由双方共同确认评估价值。其他投资者及接受管理人推荐的机构有义务接受委托。经投资者一致同意后,开曼基金可于交割日期后两年清盘及终止。倘开曼基金的期限届满时未

延长,HNW Investment Fund或会赎回开曼基金的全部已发行股份并对开曼基金进行清盘及终止。目标集团将会被出售予其他各方而有关所得款项净额将分派予投资者。

(八)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港名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全部权益。

五、《基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管理和决策机制

HNW Investment Fund负责开曼基金的整体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曼基金的资产投资。其已委任建银资管为开曼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开曼基金的决策及日常营运,包括作出开曼基金的投资决定。投资者仅为开曼基金的投资者,不参与开曼基金的日常运作。

(二)收益分配

基于各投资者于开曼基金所持权益的比例,预期年度分派率约为投资额的7.2%,将每半年向各投资者分派一次。基于相关财政年度目标公司附属公司的租金收入金额,倘年度租金收入净额(不含税)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分派率将为每年7.2%。此后,年度租金收入每增加人民币0.15亿元,分派率则增加0.05%。该表现基准将自出具目标公司附属公司相关经审计报告后第二个月实施。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综合考虑目前境内外市场环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基金投资,有利于公司整合境内外优质资源,扩宽海外投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积累境内外基金投资经验,为未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本次投资基金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风险,在投资决策后的整合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经营风险等无法实现协同效应的风险。公司将通过科学管理、审慎决策和风险控制等措施,减少公司在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更好地保护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事项

(一)基金投资方向不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投资基金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三)公司将根据基金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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