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2月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陶高周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及阳光新能源管理团队的业务积极性,有效提高企业运营质量和效率,助力公司及阳光新能源稳定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价格经各方友好协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