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的通知,获悉华讯科技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到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到期股票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华讯科技 | 控股股东 | 79,996,000 | 35.4442 | 10.4406 | 2017-3-23 | 2020-12-28 | 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补充经营流动资金 |
华讯科技 | 控股股东 | 4,000 | 0.0018 | 0.0005 | 2018-3-26 | 2020-12-29 | 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补充经营流动资金 |
合计 | - | 80,000,000 | 35.4459 | 10.4411 | - | - | - | - |
说明:根据华讯科技通知,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已因与华讯科技合同纠纷对华讯科技、深圳市华讯方舟投资有限公司、吴光胜、冯军正、深圳市银鼎东科技有限公司、沈姝利、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截止华讯科技通知之日该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 持股数 | 持股比 | 累计质押数 | 占其所 | 占公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名称 | 量(股) | 例(%) | 量(股) | 持股份比例(%) | 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华讯科技 | 225,695,802 | 29.46 | 225,695,802 | 100.00 | 29.46 | 225,695,802 | 100.00 | 0 | - |
吴光胜 | 7,113,248 | 0.93 | 5,000,000 | 70.29 | 0.65 | 5,000,000 | 100.00 | 250,448 | 11.85 |
赵术开 | 2,000,100 | 0.26 | 0 | - | - | 0 | - | 2,000,000 | 100.00 |
合计 | 234,809,150 | 30.65 | 230,695,802 | 98.25 | 30.11 | 230,695,802 | 100.00 | 2,250,448 | 54.71 |
二、股东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就上述已到期质押股份的解决方案正在与质权人进行协商。若协商未达成一致,控股股东质押到期的上述股份(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411%)可能存在被平仓的风险。同时,目前华讯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已披露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20年4月15日、6月11日、8月7日、9月3日、10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年12月1日、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若后续上述质押到期股份被平仓或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将导致华讯科技拥有的公司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具体变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目前华讯科技正在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上述质押到期的股份存在被平仓的风险,华讯科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若后续上述质押到期股份被平仓或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等将导致华讯科技拥有的表决权比例有所变动(具体变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我们提醒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上述风险,保证公司股权的稳定性。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质押到期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