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实际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门店投入的装修费,按照项目的预计受益期平均摊销。
为了能够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并且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促进稳健经营,拟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进行重新估计。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
1、变更前采用的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
本公司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改良受益期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5年)内平均摊销。
2、变更后采用的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8年与剩余租赁期中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三)变更日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测算,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影响2021年度减少摊销额1628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1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未超过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未超过2019年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