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拟于2021年度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予以认可。
独立董事(签字):石柱、王传顺
2020 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