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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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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Smartw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句容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01幢1-3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

资决定。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

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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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814.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258.6668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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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次发行的以下风险和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正文的全部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显示技术迭代的风险

公司产品应用的是液晶显示技术,目前,在显示领域中液晶显示技术处于主流地位。除液晶显示技术外,市场上正在研发或不断规模化应用的显示技术有OLED、AMOLED、mini LED、micro LED、QD-OLED等。显示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不同的显示技术解决方案的比较优势是动态变化的,一旦出现性能更优、成本更低、生产过程更为高效的解决方案,或某个解决方案突破了原来的性能指标,现有技术方案就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如果公司在显示技术持续研发过程中未能提前布局或随之转变,则公司可能面临显示技术迭代带来的产品、技术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二)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外销产品收入在公司整个收入构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境外市场依然是公司积极开拓的市场。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1.38%、48.67%、47.49%和43.76%。目前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分布于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与境外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如果未来公司境外销售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贸易政策、与我国合作关系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国际市场当地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公司经营业绩。

(三)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爆发蔓延,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外销比例较高,受疫情影响,海外业务的开拓难度增加,国内业务中部分客户项目的招投标或协商谈判进度有所延后。

目前,虽然国内新冠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但是如全球疫情不能及时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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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应发祥、薄玉娟夫妇。应发祥、薄玉娟夫妇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95.04%。本次发行后,应发祥和薄玉娟仍将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期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公司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保持稳定。未出现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会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等做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之“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成功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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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声明 ...... 2

本次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特别风险提示 ...... 4

二、期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5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5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5

目 录 ...... 6

第一节 释 义 ......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2

第二节 概 览 ...... 15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5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6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7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0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2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2

八、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2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 24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 25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重要日期 ...... 2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7

一、创新风险 ...... 27

1-1-7

二、技术风险 ...... 27

三、经营风险 ...... 28

四、内控风险 ...... 29

五、财务风险 ...... 30

六、发行失败风险 ...... 31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 3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2

一、公司基本情况 ...... 32

二、公司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2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重要资产重组情况 ...... 37

四、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 ...... 41

五、公司的股权结构 ...... 43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 44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 ...... 47

八、公司股本情况 ...... 51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63

十、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74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76

十二、对赌协议及其解除情况 ...... 79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81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 81

二、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 93

三、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17

四、公司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23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 130

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 138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145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47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行情况 ......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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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49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 149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50

五、独立经营情况 ...... 150

六、同业竞争 ...... 152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15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64

一、合并财务报表 ...... 164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69

三、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其对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 172

四、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 ...... 174

五、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174

六、主要税项情况 ...... 206

七、分部信息 ...... 208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08

九、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209

十、经营成果分析 ...... 211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246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66

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资产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分析 ...... 278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79

十五、公司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280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81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28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84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94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299

一、信息披露有关安排 ...... 299

二、股利分配政策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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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03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03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5

一、重大合同 ...... 305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12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及其他情况 ...... 313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情况 ...... 313

第十二节 声明 ...... 314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1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1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 31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 31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18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19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20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 321

第十三节 附件 ...... 322

一、备查文件 ...... 322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 322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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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骏成科技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骏成有限、有限公司句容骏成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香港骏成香港骏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香港骏升骏升显示器有限公司,香港骏成全资子公司
句容骏升句容骏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香港骏升控股子公司
进准光学进准光学(江苏)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上海分公司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发行人分公司之一
深圳分公司句容骏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句容骏升的分公司
句容骏科句容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句容先河句容先河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续的关联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夫妇
骏成合伙句容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之一
云晖六号深圳市云晖六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之一
香港科研Smartech R&D Limited,骏升科研有限公司
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IBM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夏普Sharp Corporation,シャープ株式会社,夏普公司
美国无线电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美国无线电公司
罗克韦尔Rockwell Automation, Incorporated,罗克韦尔自动化有限公司
通用电气General Electric Company,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精工Seiko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精工集团
松下Panasonic Corporation,パナソニック株式会社,松下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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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芝Toshiba Corporation,东芝集团
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 Co.,Ltd.,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LGDLG Display,LGD显示公司
友达光电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奇美电子Chi Mei Optoelectronics Corporation,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辉电子深圳市广辉电子有限公司
中华映管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京东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马微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华星光电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林洋能源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炬华科技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正泰仪器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日本三笠日本三笠包括MIKASA SHOJI CO.LTD、MIKASA SHOJI (IMPEX) PTE. LTD.
依摩泰
RRPRRP TECHNOLOGY LIMITED,雄建科技有限公司
雷世通深圳雷世通科技有限公司
象印Zojirushi Corporation,象印マホービン株式会社,象印公司
虎牌Tiger Corporation,タイガー魔法瓶株式会社,虎牌公司
三菱Mitsubishi Group,三菱集团
日本电装Denso Corporation,电装株式会社
威奇尔Vikeer,宁波威奇尔电子有限公司
伟世通Visteon Corporation,伟世通公司
矢崎Yazaki Corporation,日本矢崎总业株式会社
天有为黑龙江天有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新通达江苏新通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股东大会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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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生效的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814.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A股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金茂律师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天运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评估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汇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三年一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三年一期末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液晶专显产品/领域液晶专业显示产品/领域,液晶专显领域与消费领域相区分,液晶专显产品主要应用在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专业领域。
TNTwisted Nematic的缩写,即扭曲向列型,指使液晶显示器内液晶分子做90度扭转的一种显示模式
HTNHigh Twisted Nematic的缩写,即高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器显示类型的一种,其中液晶在上下基板间的扭曲角度一般为110度至-130度
STNSuper Twisted Nematic 的缩写,即超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器显示类型的一种,其中液晶在上下基板间的扭曲角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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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80度至-270度
VAVertical Alignment的缩写,即垂直取向广视角显示技术,目前高端液晶应用较多,优点在于可视角度较大,还拥有相对较高的对比度,其文字显示特别清晰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三表电表、水表、气表
IPSIn-Plane Switching的缩写,即平面转换,一种液晶面板技术,其实质是TFT屏幕,该技术把液晶分子的排列方式进行了优化,采取水平方式排列
TFTThin Film Transistor的缩写,指薄膜晶体管,是有源矩阵类型液晶显示器中的一种,目前彩色液晶显示器的主要类型
液晶一种兼有液体流动性和晶体光学各向异性的取向有序流体
偏光片将自然光变成偏振光的器件,也称偏光板,是液晶显示器的主要原材料之一
ITO玻璃Indium Tin Oxide Glass,ITO玻璃是在钠钙基片玻璃的基础上,利用溅射、蒸发等多种方法镀上一层氧化铟锡(俗称ITO)膜制成,主要用于液晶显示器
背光源液晶显示模组组件,主要为液晶显示器提供光源
COGChip On Glass的缩写,通过邦定将IC裸片固定于玻璃板上
COBChip On Board的缩写,通过邦定将IC裸片固定于印刷电路板上
COFChip On Flex的缩写,是指将柔性印刷电路板邦定在玻璃上
TABTape Automatic Bonding的缩写,是指将集成芯片IC邦定在软带上
FOGFlexible On Glass的缩写,是指将柔性电路板直接邦定在液晶玻璃边缘的电极上
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液晶显示屏
AOIAutomatic Optical Inspection的缩写,即自动光学检测,通过光学探测及图像分析算法对产品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常见缺陷进行自动检测的设备
LCMLCD Module,指液晶显示器模组,是将液晶显示器件、连接件、集成电路等结构件等装配在一起的组件
邦定芯片生产工艺中一种打线的方式,是将芯片内部电路通过金线与电路板封装管脚连接,再用具有特殊保护功能的有机材料精密覆盖,完成后期封装
FPC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指柔性印刷电路板,是用柔性的绝缘基材制成的印刷电路板
面板液晶显示器中没有驱动与控制电路的部分,单指液晶显示器上用于显示的部分
滤光片用来选取所需辐射波段的光学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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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Integrated Circuit,集成电路,是把一定数量的电子元件及这些元件之间的连线,通过半导体工艺集成在一起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电路,泛指芯片
管脚又叫引脚,从集成电路(芯片)内部电路引出与外围电路的接线,引脚构成了这块芯片的接口
PCBPrinted Circuit Board,即印制电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提供者
光刻胶一种有机化合物,它被紫外光曝光后,在显影溶液中的溶解度会发生变化
段码屏又称为段式液晶屏、图案型液晶屏、笔段式液晶屏等,用以区别于点阵型液晶屏
TOP液一种绝缘液体,基本成分是二氧化硅
PI液
UV胶无影胶,又称光敏胶、紫外光固化胶,是一种必须通过紫外线光照射才能固化的一类胶粘剂
ACFAnisotropic Conductive Film,即异方性导电胶膜,主要特性为横向绝缘纵向导电
OQCOutgoing Quality Control,即出货检验,是指产品在出货之前为保证出货产品满足客户品质要求所进行的检验
CRTCathode Ray Tube,即阴极射线显像管技术,这是平板显示技术普及之前的主流显示技术,但因体积过大等缺点已逐渐被取代
PDPPlasma Display Panel,即等离子显示面板,是平板显示器的一种类型
LEDLight-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
OLED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平板显示器的一种类型
PMOLEDPassive matrix OLED,被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
AMOLEDActive-matrix 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
新冠疫情因2019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导致的肺炎疫情

注:本招股说明书一般情况下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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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444.0001万元法定代表人应发祥
注册地址句容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01幢1-3层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句容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01幢1-3层
控股股东应发祥、薄玉娟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
行业分类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发行人于2016年5月4日至2018年3月26日在股转系统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不超过1,814.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814.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258.6668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若公司决定实施高管及员工战略配售,则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后、发行前,履行内部程序审议该事项的具体方案,并依法进行披露。
发行市盈率【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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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发行前每股收益【 】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
发行市净率【 】倍
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认购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TN、HTN产品生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及承销费用:【 】万元
律师费用:【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万元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年【 】月【 】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 】月【 】日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20.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49,796.1849,643.3935,923.5332,6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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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4,265.8332,120.0919,885.1114,210.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6.4141.0842.6446.23
营业收入(万元)20,899.9945,113.0737,733.4730,480.92
净利润(万元)3,315.887,989.053,820.895,091.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315.887,989.053,820.895,087.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233.397,956.316,283.825,032.63
基本每股收益(元)0.611.640.862.37
稀释每股收益(元)0.611.640.862.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032.3123.4442.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286.995,358.296,491.875,953.08
现金分红(万元)-1,200.001,000.001,802.8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694.364.773.55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液晶专业显示(简称“专显”)领域,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TN型(含HTN型)、STN型、VA型液晶显示屏和模组以及TFT型液晶显示模组。公司秉承“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员工提供最佳的发展场所”的经营理念,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专显领域。公司以高精度彩膜贴附、息屏一体黑、TFT光学贴合等技术为亮点的车载大尺寸VA型液晶显示屏以及流媒体智能后视镜已经在汽车电子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应用成果,未来将进一步加大车载显示及其他专业显示领域工业品集成方向的拓展。自设立以来,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技术和产品得到了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从2013年起一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国内授权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公司拥有高对比垂直取向液晶显示、高信赖液晶显示、COG点阵电表液晶显示、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车载息屏一体黑、异型液晶显示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为行业客户多样化需求量身定制了一系列液晶专显产品,着力发展智能能源仪表和智能家电等领域的优势产品,未来同时将加大车载领域相关产品的投入及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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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高稳定性为代表的产品品质赢得了细分市场中较高的行业客户评价以及较好的市场声誉,公司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及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卡西欧、松下、博世、日立、罗氏、拜耳、三菱等知名企业的产品中。公司凭借在产品研制以及市场声誉等方面的优势,在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单色液晶显示屏9,377.5145.0521,862.2948.5521,788.1957.8015,526.9351.83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10,199.1949.0020,779.2946.1515,910.3942.2014,433.1148.17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1,238.295.952,386.255.30----
合计20,814.99100.0045,027.83100.0037,698.57100.0029,960.04100.00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现有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符合行业特点。

采购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采与通用材料备料相结合的采购策略,对IC、背光源、FPC等材料,公司一般综合考虑排产订单与交货期进行按需采购;而对于液晶、偏光片、ITO玻璃、管脚等通用原材料,公司一般会结合安全库存量、生产需求等因素进行批量采购。

生产模式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体现出“小批量、多品种”的定制化特征。公司在获得客户订单后,将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进行液晶专显产品的开发设计,研发试制的样件经客户检测、验收通过后,最终进行批量生产。客户根据其生产计划分批次滚动下单,生产部将综合考虑货期、原材料库存有计划地组织生产。

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主要客户分为终端产品生产商和技术服务商两类,技术服务商绝大多数为海外客户,由于公司产品“小批量、多品种”和定制化的特性,海外终端客户在采购的时候为了节约沟通成本及管理成本,需要专业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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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介入。上述分类只是从客户的经营特点进行区分,公司对两类客户采取的销售模式无本质区别,均为买断式销售。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在液晶专显领域拥有较为完善的产品结构,在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现有产品主要分布在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以及医疗健康四大领域中。

1、工业控制领域

公司在工业控制领域的液晶专显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表、水表以及气表的三表市场。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下游客户资源,其中电表类液晶显示屏为公司主要的三表产品,在电表类液晶专显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电表类液晶显示屏主要销售给林洋能源、正泰仪器、炬华科技等多家在历次国家电网招标采购中都名列前茅的行业龙头企业。

2、汽车电子领域

公司是汽车电子领域中车载液晶显示屏产品的二级供应商。目前,公司产品通过威奇尔、伟世通、矢崎、天有为、新通达等一级供应商渠道交付应用于上汽集团、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北京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汽车等国内主要汽车主机厂商。

3、智能家电领域

公司在智能家电领域的主要细分产品为电饭煲、微波炉以及电磁灶等厨房家用电器的液晶显示屏。公司长期聚焦并深耕日本市场,通过技术服务商与日本电饭煲生产制造行业知名企业松下、象印、虎牌、三菱以及东芝均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五家企业占据了日本国内主要的电饭煲市场份额。

4、医疗健康领域

公司现有医疗产品主要包括血糖仪、血压计等医疗设备,公司产品应用于罗氏、拜耳、松下、鱼跃医疗等主要医疗设备制造商的设备中,公司未来将持续布局医疗健康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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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以定制化液晶专业显示产品的应用开发为核心,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产品。公司的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主要如下:

1、公司始终保持对液晶专业显示领域技术的不断创新和产品的持续开发

自设立以来,公司不断加强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推出创新型技术及产品,并得到了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以提升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安全性、可靠性、外观和体验感等多方面为创新方向和目标,顺应下游领域的发展趋势和行业客户需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机制,专注细分市场的科技创新能力,逐渐形成了高对比垂直取向液晶显示、高信赖液晶显示、COG点阵电表液晶显示、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车载息屏一体黑、异型液晶显示等一系列核心技术。

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公司在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不断创新,攻克新产品的技术和工艺难题,完成产品的持续开发,从而保证客户终端产品的顺利量产。

2、公司具有快速反应的产品创造机制

公司当前拥有多条产品线,覆盖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多个应用领域,在每个产品线下拥有大量的产品品类,均是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生产,具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市场趋势的能力,仅在工业控制领域,公司目前已有的定制化产品品种就多达4,000多个。

在已有的丰富产品种类基础上,公司拥有高效的产品再创新能力及高效的客户需求转化能力,具备快速反应的产品创造机制。公司针对自身“小批量、多品种”的产品特点,将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完善的流程控制制度与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相结合,使得生产部门能够精确追溯到单个产品在某一生产工序环节的实际情景,便于公司事中、事后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调整设备、操作人员的工作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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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从而在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的同时,保证产品的高良品率。针对客户需求,公司能够快速组织产品研发并攻克技术难点,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

(二)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在长期的行业积累和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断坚持以创新推动企业做优做强,积极推动存量产品的技术更新迭代和结构改进,同时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推出新产品、新技术。

1、公司在车载液晶显示屏细分领域开拓了新的技术方案

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液晶显示屏产品定制化制造经验,在汽车电子的车载液晶显示屏领域走出了一条创意之路。在市场上主流车载液晶显示屏是TFT彩屏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自主研发的高精度彩膜贴附技术、息屏一体黑以及TFT光学贴合技术,开创出了应用于汽车仪表控制的车载大尺寸VA型液晶显示屏,不仅在包括对比度、色饱和度、抗静电能力和防抖动等产品的各项参数上能做到比原有的TFT彩屏更好的指标效果,而且更具备美观性和科技感,更为重要的是大幅降低了车载显示屏的生产成本。公司创意研发的车载显示屏产品具备强大的成本优势和性能优势,当前已具备产业化生产的能力,未来预计将在车载液晶显示屏领域拥有一席之地。

2、公司核心技术持续在新的应用领域拓展

公司所处的显示器件制造行业更新迭代速度快,数字化和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对于人机交互的需求不断提升,相应的智能设备的需求量也随之不断增长。公司液晶专显产品作为传统的工业控制领域和智能制造及人机交互等新兴行业融合的重要媒介及纽带,发挥了重要的业态创新作用。

在5G通信领域,公司研发出的液晶专显屏已经在5G基站使用的导轨电表上开始应用,实现了传统液晶显示技术在5G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拓展。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自主研发了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屏、流媒体智能后视镜等产品,并具备实现量产能力。上述产品的开发均是公司在已有的液晶专显产品研发和设计的基础上,运用自身核心技术持续在新的应用领域拓展的有力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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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40,384.7635,000.00
2TN、HTN产品生产项目8,417.446,000.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149.434,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62,951.635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各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经投入的自筹资金。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金额高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金在运营和管理上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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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814.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若公司决定实施高管及员工战略配售,则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后、发行前,履行内部程序审议该事项的具体方案,并依法进行披露。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发行市盈率【】倍(以最终发行价格与发行后每股收益为计算基础及口径)
预测净利润及发行后每股收益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倍(以最终发行价格与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计算基础及口径)
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认购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万元
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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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一)发行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发祥
注册地址句容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01幢1-3层
联系人孙昌玲
联系电话0511-8728 9898
传真号码0511-8718 908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电话021-2321 9000
传真号码021-6341 1627
保荐代表人何立、吴俊
项目协办人奚勰
项目其他经办人员赵子馨、俞琦、戴奥

(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毛惠刚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0楼
联系电话021-6249 6040
传真号码021-6248 2266
经办律师任真、茅丽婧、朱明烨、张皛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祝卫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联系电话010-8839 5676
传真号码010-8839 52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蔡卫华、娄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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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幽燕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1202室
联系电话0571-8887 9074
传真号码0571-8887 9992
签字资产评估师陈健、陆学南

(六)验资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祝卫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联系电话010-8839 5676
传真号码010-8839 52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蔡卫华、娄新洁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593 8000
传真号码0755-2583 8122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 8888
传真号码0755-8208 3667

(九)收款银行:【】

收款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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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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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一)新产品创新失败导致无法获得市场认可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不同应用领域、不同应用环节以及不同应用场景对液晶显示的功能、效率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也使得液晶专显产品呈现出不同的形态特征。随着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发展,人机交互界面越来越多,这客观要求公司不断创新,及时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以适应行业的快速发展。

如果公司的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不能及时跟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公司对相关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研发方向判断失误,将导致公司创新失败,新产品可能无法获得市场的认可,这可能将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技术风险

(一)显示技术迭代的风险

公司产品应用的是液晶显示技术,目前,在显示领域中液晶显示技术处于主流地位。除液晶显示技术外,市场上正在研发或不断规模化应用的显示技术有OLED、AMOLED、mini LED、micro LED、QD-OLED等。显示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不同的显示技术解决方案的比较优势是动态变化的,一旦出现性能更优、成本更低、生产过程更为高效的解决方案,或某个解决方案突破了原来的性能指标,现有技术方案就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如果公司在显示技术持续研发过程中未能提前布局或随之转变,则公司可能面临显示技术迭代带来的产品、技术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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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风险

(一)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外销产品收入在公司整个收入构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境外市场依然是公司积极开拓的市场。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1.38%、48.67%、47.49%和43.76%。目前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分布于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与境外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如果未来公司境外销售所在国家、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贸易政策、与我国合作关系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国际市场当地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公司经营业绩。

(二)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爆发蔓延,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外销比例较高,受疫情影响,海外业务的开拓难度增加,国内业务中部分客户项目的招投标或协商谈判进度有所延后。

目前,虽然国内新冠疫情已经得到基本控制,但是如全球疫情不能及时缓解,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分布在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和医疗健康领域,客户多为全球领先的工控仪表制造商、汽车一级供应商、智能家电及医疗健康生产企业。前述客户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以及加工效率等要求较高。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市场口碑以致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拓展与下游应用领域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内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汽车产业链或促使现有的汽车上游零部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未来的市场竞争将会加剧。此外,随着国内人均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智能家电产品销量持续增长,智能家电产品逐渐从功能化向个性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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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迭代升级将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智能家电产业链或促使现有的智能家电上游零件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未来的市场竞争将会加剧。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高竞争力,将面临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的液晶显示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公司的成功发展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等各类优秀人才的共同努力息息相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对公司的生产组织、内部管理、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如果不能吸收引进足够的管理、技术和营销等方面的各类优秀人才,或发生核心人员的流失,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六)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的发展与下游应用领域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下游应用领域行业的发展亦与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密切相关。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临下行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及新冠疫情对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等行业消费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应发祥、薄玉娟夫妇。应发祥、薄玉娟夫妇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的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95.04%。本次发行后,应发祥和薄玉娟仍将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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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及销售收入规模均保持增长,业务持续扩张,销售覆盖范围以及客户数量均有所提高。随着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的规模扩张,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存在公司内控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可能性。因此,公司存在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401.12万元、10,926.97万元和13,878.85万元,占2017至2019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40%、28.96%和30.7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若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营运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可能存在不能回收的风险。

(二)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1.38%、48.67%、

47.49%和43.76%,境外客户遍及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和港币。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429.55万元、-372.53万元、-364.21万元和-170.2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99%、-7.75%、-3.94%和-4.34%。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虽逐年降低,但仍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若美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能产生大额汇兑损失,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314.02万元、4,943.37万元、6,765.56万元和6,848.90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26%、18.37%、

19.57%和20.05%。报告期内存货规模持续扩大,一方面增加了存货管理难度,增大了存货毁损灭失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流动资金积压规模和资金周转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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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若公司未来无法按照预期推进公司产品销售,将可能造成存货积压乃至毁损,增加营运资金压力及财务成本负担,都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于2019年11月22日重新申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子公司句容骏升于2015年10月1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于2018年11月28日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句容骏升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收优惠。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在未来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六、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同时,若公司上市审核时间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时限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发行的不利情形,也将导致公司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TN、HTN产品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进行了认真的市场调查及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尽可能减小公司未来经营成果因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受到的不利影响,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和不可预期因素,并可能会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实际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如若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短期内存在因折旧、摊销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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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Smartw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5,444.0001万元
法定代表人应发祥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09年7月16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5年10月29日
公司住所句容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01幢1-3层
邮政编码212400
电话号码0511-87289898
传真号码0511-87189080
互联网网址www.smartwinlcd.com
电子邮箱scl@smartwinlcd.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秘书办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孙昌玲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电话0511-87289898

二、公司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骏成有限系由薄玉娟等14名自然人于2009年7月16日共同出资设立。2009年7月12日,薄玉娟等14名股东召开骏成有限首次股东会,一致同意设立骏成有限。骏成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首期实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均由薄玉娟等14名股东以货币出资认缴。

2009年7月13日,江苏立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句容分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骏成有限首期实缴出资到位。

2009年7月16日,骏成有限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程序。

骏成有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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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比例(%)
1薄玉娟366.0073.20116.0023.20
2吴军25.005.0010.002.00
3许发军25.005.0010.002.00
4孙昌玲25.005.0010.002.00
5解建浩20.004.0015.003.00
6宋秀萍6.001.206.001.20
7魏洪宝6.001.206.001.20
8黄平5.001.005.001.00
9郭汉泉5.001.005.001.00
10周世杯4.000.804.000.80
11赵国旗4.000.804.000.80
12朱玉龙3.000.603.000.60
13常平3.000.603.000.60
14唐军3.000.603.000.60
合计500.00100.00200.004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骏成科技系根据骏成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具体情况如下:

骏成有限以2015年6月30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聘请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审计评估。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骏成有限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44,818,534.73元。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骏成有限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251.02万元。

2015年8月12日,骏成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由骏成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骏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骏成科技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44,818,534.73元,折合为人民币20,000,000股,其余24,818,534.73元作为资本公积。同日,全体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致同意将骏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1-34

2015年8月3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整体变更出资到位。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取得了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应发祥710.5035.53
2薄玉娟710.5035.53
3骏成合伙579.0028.95
合计2,0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报告期初的股本情况

2017年1月1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应发祥710.5035.53
2薄玉娟710.5035.53
3骏成合伙579.0028.95
合计2,000.00100.00

2、2017年4月,第一次增资

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增资议案,决定将公司总股本由2,000万股增加至2,230万股,新增230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格为4.40元/股。应发祥、薄玉娟分别以人民币506万元的价格认购115万股。

2017年2月24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

2017年4月21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1-35

1应发祥825.5037.02
2薄玉娟825.5037.02
3骏成合伙579.0025.96
合计2,230.00100.00

2、2017年11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7年11月1日,应发祥通过股转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合计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以4.4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骏成合伙。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骏成科技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应发祥725.5032.53
2薄玉娟825.5037.02
3骏成合伙679.0030.45
合计2,230.00100.00

3、2018年3月,第二次增资

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权益分派议案,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672647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06726股,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5,000,001股。

2018年3月6日,公司就本次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8月10日,中天运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应发祥1,464.013532.53
2薄玉娟1,665.807237.02

1-1-36

3骏成合伙1,370.179430.45
合计4,500.0001100.00

4、2018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18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议案,决定将公司总股本由4,500.0001万股增至5,174.0001万股,新增674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格为4.80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均由原股东骏成合伙以人民币3,235.20万元的价格认购。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8月14日,中天运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应发祥1,464.013528.30
2薄玉娟1,665.807232.20
3骏成合伙2,044.179439.51
合计5,174.0001100.00

5、2019年10月,第四次增资

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议案,决定将公司总股本由5,174.0001万股增至5,444.0001万股,新增270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格为8.60元/股。本次新增股份均由新股东云晖六号以人民币2,322万元的价格认购。

2019年10月11日,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9年10月24日,中天运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应发祥1,464.013526.89
2薄玉娟1,665.807230.60

1-1-37

3骏成合伙2,044.179437.55
4云晖六号270.00004.96
合计5,444.0001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未发生变更。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重要资产重组情况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17年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骏成收购香港骏升100%股权,以实现对香港骏升境内子公司句容骏升的间接收购,收购价格为2,000万元。彼时香港骏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677.89万元,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73%,达到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基本情况及履行的法定程序

香港骏升是一家成立于1997年4月的香港公司。1997年9月,香港骏升在江苏省句容市出资设立了子公司句容骏升,本次收购实施前持有句容骏升95.00%股权。句容骏升系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液晶显示器专业生产厂家,是LCD行业的老牌企业,拥有较多优质客户资源。香港骏升除控股句容骏升外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本次收购旨在通过收购香港骏升100%股权实现对句容骏升的间接收购。本次收购实施前,香港骏升的股东为Shiny Best Limited,持股比例为100%。

公司以2017年2月28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聘请专业机构对香港骏升进行了审计评估。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香港骏升截至审计基准日的合并报表净资产、资产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53.50万元、8,214.16万元。根据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香港骏升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人民币2,297.87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为2,000万元。

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的相关议案。

1-1-38

2017年8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骏成与Shiny Best Limited、柯瑞斌就上述收购事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17年10月10日,本次交易完成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12月20日,香港骏成按约付清了全部交易价款。

2、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层均未发生变化,上述收购对公司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影响。

3、本次收购的原因、合理性以及重组后的整合情况

香港骏升除控股句容骏升外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句容骏升是液晶显示器专业生产厂家,与公司从事同类业务,主要产品为TN型液晶显示屏。本次收购旨在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从而针对不同的顾客或市场进行定制化生产和提供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从而提升公司业绩;同时,句容骏升作为一家深耕LCD行业多年的老牌企业,拥有较多优质客户资源,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能获取其在工业控制及智能家电等领域的众多优质客户,从而增加在该等领域的市场份额。

本次收购完成后,句容骏升的业务及人员纳入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公司及句容骏升充分发挥协同作用,进一步整合资源,进行优势互补。整合完成后,句容骏升生产的TN型液晶显示屏,主要面向以“三表”为主的工业控制及智能家电领域的客户;公司生产的STN型液晶显示屏,主要面向其他工业控制及医疗健康领域客户,并利用在VA型液晶显示屏等方面积累的技术优势进军汽车电子市场。

4、本次收购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

香港骏升被控股前一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香港骏升骏成科技占比
总资产8,475.9120,290.1341.77%
净资产-2,063.738,393.71-24.59%
营业收入13,677.8922,523.6560.73%

1-1-39

利润总额1,139.213,590.4531.7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公司于2017年10月收购香港骏升,该事项属于收购非同一控制下相同、相似产品或者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的企业或资产,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未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公司相应项目的100%,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已运行超过12个月。

(二)报告期内其他资产重组情况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一次其他重要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19年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骏成收购进准光学(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进准光学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560.00万美元。

1、基本情况及履行的法定程序

进准光学是一家成立于2008年7月3日的外商独资企业。2019年本次收购实施前进准光学已无实际经营,所有厂房及土地均处于闲置状态,本次收购旨在获取其厂房及土地。本次收购实施前,进准光学的股东为进准光学(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公司以2019年7月31日作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根据吴江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进准光学截至审计基准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6,239.52万元。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进准光学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人民币10,976.31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认为1,560.00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6.8841元)换算,折合人民币10,739.20万元。

2019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的相关议案。

2019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骏成与进准光学(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收购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10月25日,香港骏成按约

1-1-40

付清了全部交易价款。

2019年10月29日,本次交易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香港骏成收购进准光学的交易已完成。

2、对管理层、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层均未发生变化,上述收购对公司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影响。

3、本次收购的原因、合理性以及重组后的整合情况

随着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现有厂房已不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骏成收购进准光学股权,主要系为了取得其生产经营场所,并用于本次募投项目车载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TN、HTN产品生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建设。

本次收购实施前,进准光学已无实际经营业务并已转移全部雇员,故本次收购不涉及业务收购及人员整合。

4、本次收购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仅以获取其生产经营场所为目的,不涉及业务收购,因此本次收购对公司业务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但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取得的进准光学之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将通过折旧及摊销增加公司的管理费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进准光学被收购前一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进准光学骏成科技占比
总资产6,559.8335,923.5318.26%
净资产6,545.9819,885.1132.92%
营业收入7,081.1637,733.4718.77%
利润总额-2,818.404,827.14-58.39%

注:上述进准光学之财务数据经镇江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骏成科技之财务数据经中天运审计。

被重组方进准光学被收购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前一个会计年度的

1-1-41

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未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公司相应项目的20%,净资产额超过重组前公司相应项目的20%未超过50%。

四、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

(一)挂牌及摘牌情况

2015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相关决议,同意公司申请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6年4月6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2832号),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6年5月4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7167,证券简称“骏成科技”,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相关决议,同意公司申请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2018年3月20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024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6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二)挂牌期间合法合规情况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挂牌期间,公司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本招股说明书与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差异情况

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与本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存在的差异

1-1-42

情况如下:

存在差异的信息披露内容股转系统挂牌期间 信息披露内容本招股说明书 信息披露内容
关联方披露差异《公开转让说明书》未披露句容先河为公司关联方句容先河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薄玉娟母亲的妹妹的配偶苏海曾控制的企业
《公开转让说明书》未披露句容市骏杰电子有限公司、句容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聚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句容市骏杰电子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薄玉娟母亲梁忠芝曾控制的企业,句容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应发祥曾担任董事的企业,江苏聚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应发祥担任董事的企业
《公开转让说明书》未认定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关联方5%以上持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关联方
关联交易未披露与句容先河的关联交易披露了与句容先河的关联交易
代持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2013年9月13日、2014年8月25日、2015年5月13日,薄玉娟分别与唐军、朱玉龙、蔡晓刚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唐军、朱玉龙、蔡晓刚分别将持有公司0.6%、0.6%、2%的股权转让给薄玉娟,转让价格为1元/股唐军、朱玉龙、蔡晓刚三名实际股东分别将人民币12万元、12万元、40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转让给薄玉娟,转让价格分别为6万,18万,56万
应发祥的简历199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句容骏升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句容骏升副总经理、总经理
薄玉娟的简历199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9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专业
吴军的简历1997年7月毕业于镇江化工学校化工工艺专业201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历
魏洪宝的简历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采购部副经理、经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10月,历任骏成有限计划采购部副经理、经理;201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计划采购部经理、计划部经理
王晓慧的简历2002年7月至2009年5月任苏州科佳职员;2009年至今任句容骏成电子有限公司计划采购助理主管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任苏州科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04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句容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职员;2009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计划采

1-1-43

购部主管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土地使用权-50年;电脑软件-5年;专利权-5年;非专利技术-5年土地使用权:依据其法定使用年限;软件及其他:依据其预期使用年限
收购香港骏升的资产重组事项句容骏升的资产总额未超过骏成科技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50%,且累计成交金额未超过骏成科技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5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香港骏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677.89万元,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73%,达到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行业代码:C)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的下属行业“电子器件制造”(行业代码:C396)的下属子行业“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行业代码:C3969)。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7电子器件制造业”。
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应收账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为期末余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为期末余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应收款项
固定折旧年限机器设备折旧年限:1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5-10年

五、公司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1-1-44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4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其中2家一级子公司:香港骏成、进准光学;1家二级子公司:香港骏升;1家三级子公司:句容骏升。公司无参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骏成科技有1家分公司,为上海分公司;句容骏升有1家分公司,为深圳分公司。

(一)控股子公司

1、香港骏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香港骏成的基本情况及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1-1-45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香港骏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martw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HK) Limtied
公司编号2479058
成立时间2017年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应发祥
已发行股份数100万股
股东构成骏成科技持股100%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香港新界火炭坳背湾街2-12号威力工业中心12楼B室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系将发行人产品向海外客户进行销售,业务定位系为发行人开拓海外市场

(2)简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26,249.0424,989.73
净资产19,706.9518,486.89
净利润1,105.362,341.37

注:上表系合并范围数据,经中天运审计。

2、香港骏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香港骏升的基本情况及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骏升显示器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martech Display Limited
公司编号0605905
成立时间1997年4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应发祥
已发行股份数201万股
股东构成香港骏成持股100%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香港新界火炭坳背湾街2-12号威力工业中心12楼B室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除持有句容骏升股权外无实际经营业务

1-1-46

(2)香港骏升简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的关系

项目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13,914.3412,910.16
净资产8,328.117,171.07
净利润1,157.032,516.18

注:上表系合并范围数据,经中天运审计。

3、句容骏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句容骏升的基本情况及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句容骏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608882443C
成立时间1997年9月8日
法定代表人应发祥
注册资本554万美元
股东构成香港骏成持股95%,骏成科技持股5%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句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路首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TN型液晶显示屏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一致,但与发行人细分产品定位存在差异

(2)句容骏升简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13,914.3412,910.16
净资产8,328.717,171.58
净利润1,157.142,516.28

注:上表数据经中天运审计。

4、进准光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进准光学的基本情况及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1-1-47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进准光学(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6770094370
成立时间2008年7月3日
法定代表人应发祥
注册资本9,022.615万元
股东构成骏成科技持股100%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东侧35号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实际经营业务,其土地、厂房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实施场所

(2)进准光学简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6,202.816,150.60
净资产6,031.776,135.94
净利润-104.18-410.04

注:上表数据经中天运审计。

(二)分公司

名 称地 址主要业务
上海分公司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3398号1幢1层S区131室开拓所在地区相关业务
句容骏升深圳分公司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新锋一路百旺泰728创意办公社区2栋厂房201开拓所在地区相关业务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应发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64.0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89%,薄玉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665.8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0%。此外,应发祥先生担任公司持股平台骏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骏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37.55%的股份。应发祥先生、薄玉娟女士系夫

1-1-48

妻关系,二人合计控制公司95.0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应发祥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40219711120****,1993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深圳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部门主管;1997年9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句容骏升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历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薄玉娟女士,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30119720201****,199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专业,本科学历。1993年8月至1997年8月,任深圳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1997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句容骏升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5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应发祥、薄玉娟外,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骏成合伙和汤小斌。

1、骏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骏成合伙持有公司37.55%的股份,为公司员工及外部投资人持股平台,骏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应发祥。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句容骏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3346213986Q

1-1-4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年6月1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发祥
认缴出资总额1,353万元
实缴出资总额1,353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句容市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02幢1-2层
经营范围

(2)骏成合伙合伙人构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骏成合伙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性质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1应发祥普通合伙人355.925526.31%
2汤小斌有限合伙人215.110715.90%
3许发军有限合伙人151.457811.19%
4吴军有限合伙人119.13838.81%
5柯栢匡有限合伙人66.18794.89%
6孙昌玲有限合伙人63.42794.69%
7唐政荣有限合伙人59.56914.40%
8解建浩有限合伙人59.56914.40%
9宋秀萍有限合伙人36.99912.73%
10魏洪宝有限合伙人35.74152.64%
11郭汉泉有限合伙人29.78462.20%
12罗潇有限合伙人24.70761.83%
13柯纪而有限合伙人19.85641.47%
14常平有限合伙人17.87071.32%
15周世杯有限合伙人13.40310.99%
16赵国旗有限合伙人11.91380.88%
17粘美芬有限合伙人6.61880.49%
18张蓉有限合伙人4.96410.37%
19黄红有限合伙人4.46770.33%
20王树松有限合伙人3.97130.29%

1-1-50

21陈海燕有限合伙人3.30940.24%
22闫伟有限合伙人2.97850.22%
23严义军有限合伙人2.64750.20%
24张磊有限合伙人2.64750.20%
25陈萍有限合伙人2.44890.18%
26杨莉敏有限合伙人2.31660.17%
27张俊民有限合伙人2.31660.17%
28陆坚有限合伙人2.31660.17%
29杨莹有限合伙人2.31660.17%
30郭芳杰有限合伙人2.31660.17%
31高胜有限合伙人1.98560.15%
32朱国江有限合伙人1.98560.15%
33陈明德有限合伙人1.65470.12%
34刘国俊有限合伙人1.65470.12%
35杨枭有限合伙人1.65470.12%
36陈龙有限合伙人1.65470.12%
37涂远萍有限合伙人1.65470.12%
38时吉有限合伙人1.65470.12%
39张伟丽有限合伙人1.65470.12%
40苏治国有限合伙人1.54880.11%
41朱建平有限合伙人1.32380.10%
42苏安春有限合伙人1.32380.10%
43徐庆华有限合伙人1.32380.10%
44马少锋有限合伙人0.99280.07%
45黄小龙有限合伙人0.99280.07%
46陆丽静有限合伙人0.99280.07%
47刘睿华有限合伙人0.99280.07%
48杨海锋有限合伙人0.99280.07%
49胡东方有限合伙人0.66190.05%
合计1,353.00100.00%

2、汤小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汤小斌持有骏成合伙15.90%的认缴出资份额,通过骏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97%的股份。

1-1-51

汤小斌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030119630819****,1984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84年8月至2000年3月,任深圳市总工会主任科员;2000年8月至2009年9月,任句容骏升销售总监;2009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销售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骏成合伙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先生和薄玉娟女士无其他控制的合法存续的企业。

八、公司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444.0001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1,814.666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258.6668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根据本次发行1,814.6667万股且股东未公开发售股份计算,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骏成合伙2,044.179437.55%2,044.179428.16%
2薄玉娟1,665.807230.60%1,665.807222.95%
3应发祥1,464.013526.89%1,464.013520.17%
4云晖六号270.00004.96%270.00003.72%
本次公开发行流通股--1,814.666725.00%
合计5,444.0001100.00%7,258.6668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4名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骏成合伙2,044.1794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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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薄玉娟1,665.807230.60%
3应发祥1,464.013526.89%
4云晖六号270.00004.96%
合计5,444.0001100.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2名自然人股东,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如下:

序号股东持股类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1应发祥直接1,464.013526.89%董事长、总经理
2薄玉娟直接1,665.807230.60%副总经理
合计3,129.820757.49%-

(四)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中无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一年内无新增股东。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直接股东应发祥与薄玉娟系夫妻关系。其中,应发祥直接持有公司26.89%股份,通过持有骏成合伙26.31%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9.88%股份,并担任骏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薄玉娟直接持有公司30.60%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间接股东柯栢匡与间接股东柯纪而系兄妹关系。其中,柯栢匡通过持有骏成合伙4.89%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84%股份,柯纪而通过持有骏成合伙1.47%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55%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

1-1-53

(八)私募基金股东情况及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

1、私募基金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云晖六号系私募基金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云晖六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Q337W
成立时间2018年6月24日
营业期限2018年6月24日至长期
实际控制人陈晖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云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2,4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A36层3613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创业投资业务。
合伙人构成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方式合伙份额(万元)合伙份额比例
深圳市前海云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货币10.000.41%
李明有限合伙人货币760.0031.28%
梁巧楣有限合伙人货币520.0021.40%
李庆保有限合伙人货币470.0019.34%
汤惠英有限合伙人货币150.006.17%
高云有限合伙人货币220.009.05%
吕海岩有限合伙人货币200.008.23%
范菊有限合伙人货币100.004.12%
合计2,430.00100.00%

2、私募基金股东的备案情况

云晖六号已于2019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GW867),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前海云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

深圳市前海云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投

1-1-54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2472,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3、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直接股东4名,其中自然人股东2名,非自然人股东2名。非自然人股东为骏成合伙、云晖六号,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直接股东穿透计算股东人数
骏成合伙49
云晖六号属于私募基金股东,无需穿透计算

综上,公司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

(九)发行人曾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

1、委托持股的形成情况

(1)2010年7月,骏成有限股权转让时形成的委托持股

2010年5月21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薄玉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梁忠芝;同意股东许发军、周世杯、孙昌玲、宋秀萍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陈和香;同意吴军、唐政荣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蒋慧;同意郭汉泉、常平、唐军、朱玉龙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魏洪宝;同意蔡晓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解建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名义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比例(%)
1梁忠芝380.0076.00380.0076.00
2陈和香40.008.0040.008.00
3解建浩30.006.0030.006.00
4蒋慧30.006.0030.006.00
5魏洪宝20.004.0020.004.00
合计500.00100.005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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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名义上吸收梁忠芝、陈和香、蒋慧为公司新股东,但实际系由薄玉娟等自然人分别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委托梁忠芝、陈和香、蒋慧代为持有公司股权。梁忠芝、陈和香、蒋慧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骏成有限名义股东。同时,朱玉龙等自然人分别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委托原股东魏洪宝、解建浩代为持有公司股权,魏洪宝、解建浩对受让股权均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不享受该等受托持有股权的实际权益。本次股权转让形成的委托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代持方 (名义股东)代持出资金额(万元)代持股权比例(%)委托代持方 (实际股东)出资金额 (万元)代持股权比例(%)
梁忠芝380.0076.00薄玉娟380.0076.00
陈和香40.008.00周世杯4.000.80
宋秀萍6.001.20
许发军20.004.00
孙昌玲10.002.00
蒋慧30.006.00吴军20.004.00
唐政荣10.002.00
魏洪宝14.002.80朱玉龙3.000.60
郭汉泉5.001.00
常平3.000.60
唐军3.000.60
解建浩10.002.00蔡晓刚10.002.00

上述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梁忠芝与薄玉娟系母女关系,陈和香与许发军系夫妻关系,蒋慧与吴军系夫妻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实际股东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梁忠芝薄玉娟380.0076.00
2陈和香许发军20.004.00
孙昌玲10.002.00
宋秀萍6.001.20
周世杯4.000.80
3蒋慧吴军20.004.00

1-1-56

唐政荣10.002.00
4解建浩解建浩20.004.00
蔡晓刚10.002.00
5魏洪宝魏洪宝6.001.20
郭汉泉5.001.00
朱玉龙3.000.60
常平3.000.60
唐军3.000.60
合计500.00100.00

(2)2011年1月,骏成有限增资时形成的委托持股

2011年1月6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至2,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由梁忠芝、陈和香、蒋慧、魏洪宝、解建浩、汤小斌分别认缴1,041万元、126万元、92万元、68万元、73万元、100万元,增资价格均为1元/注册资本,均为货币出资。

2011年1月7日,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确认上述出资到位。

2011年1月17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名义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比例(%)实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比例(%)
1梁忠芝1,421.0071.051,421.0071.05
2陈和香166.008.30166.008.30
3蒋慧122.006.10122.006.10
4解建浩103.005.15103.005.15
5汤小斌100.005.00100.005.00
6魏洪宝88.004.4088.004.40
合计2,000.00100.002,000.00100.00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为应发祥等实际股东。其中,薄玉娟、应发祥分别委托梁忠芝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薄玉娟、华红新、郭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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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唐军、朱玉龙分别委托魏洪宝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赵国旗、薄玉娟、黄红、许发军、周世杯、孙昌玲、宋秀萍分别委托陈和香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薄玉娟、蔡晓刚、许发军分别委托解建浩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薄玉娟、吴军、唐政荣分别委托蒋慧代为增资、持有骏成有限的股权。梁忠芝、陈和香和蒋慧均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上述代为出资、委托持股均未相应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骏成有限本次增资的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受托代持方 (名义股东)委托代持方 (实际股东)增资前的出资额 (万元)本次增资金额 (万元)增资后的出资额 (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
梁忠芝应发祥-786.50786.5039.33
薄玉娟380.00254.50634.5031.72
陈和香许发军20.0060.0080.004.00
周世杯4.005.009.000.45
孙昌玲10.0030.0040.002.00
宋秀萍6.0018.0024.001.20
赵国旗-8.008.000.40
薄玉娟-2.002.000.10
黄红-3.003.000.15
蒋慧吴军20.0060.0080.004.00
唐政荣10.0030.0040.002.00
薄玉娟-2.002.000.10
解建浩解建浩20.0020.0040.002.00
许发军-20.0020.001.00
蔡晓刚10.0030.0040.002.00
薄玉娟-3.003.000.15
魏洪宝魏洪宝6.0018.0024.001.20
郭汉泉5.0015.0020.001.00
常平3.009.0012.000.60
唐军3.009.0012.000.60
朱玉龙3.009.0012.000.60
薄玉娟-5.005.000.25
华红新-3.003.000.15

1-1-58

汤小斌汤小斌-100.00100.005.00
合计500.001,500.002,000.00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实际股东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梁忠芝应发祥786.5039.33
薄玉娟634.5031.72
2陈和香许发军80.004.00
孙昌玲40.002.00
宋秀萍24.001.20
周世杯9.000.45
赵国旗8.000.40
薄玉娟2.000.10
黄红3.000.15
3蒋慧吴军80.004.00
薄玉娟2.000.10
唐政荣40.002.00
4解建浩解建浩40.002.00
蔡晓刚40.002.00
许发军20.001.00
薄玉娟3.000.15
5魏洪宝魏洪宝24.001.20
郭汉泉20.001.00
朱玉龙12.000.60
常平12.000.60
唐军12.000.60
薄玉娟5.000.25
华红新3.000.15
6汤小斌100.005.00
合计2,000.00100.00

2、委托持股的变更情况

(1)薄玉娟、应发祥的主要受托持股人由梁忠芝变更为乐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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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3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梁忠芝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42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乐玉明。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

乐玉明系应发祥姐姐的配偶,本次股权转让实为应发祥、薄玉娟委托梁忠芝将其代为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乐玉明,转让完成后由乐玉明代应发祥、薄玉娟持有骏成有限股权。乐玉明对前述受让股权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不享受该等受托持有股权的实际权益,为名义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骏成有限实际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薄玉娟受让唐军、朱玉龙、蔡晓刚三人实际持有的骏成有限股权

2013年起,唐军、朱玉龙、蔡晓刚三名实际股东先后从骏成有限离职,并分别与薄玉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实际持有的骏成有限股权转让给薄玉娟。前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股权转让均未相应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名义股东实际股东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乐玉明应发祥786.5039.33
薄玉娟634.5031.72
2陈和香许发军80.004.00
孙昌玲40.002.00
宋秀萍24.001.20
周世杯9.000.45
赵国旗8.000.40
薄玉娟2.000.10
转让时间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 (万元)转让价格(万元)转让股权比例(%)
2013.9.13唐军薄玉娟12.006.000.60
2014.8.25朱玉龙12.0018.000.60
2015.5.13蔡晓刚40.0056.002.00

1-1-60

黄红3.000.15
3蒋慧吴军80.004.00
薄玉娟2.000.10
唐政荣40.002.00
4解建浩解建浩40.002.00
薄玉娟43.002.15
许发军20.001.00
5魏洪宝魏洪宝24.001.20
薄玉娟29.001.45
郭汉泉20.001.00
常平12.000.60
华红新3.000.15
6汤小斌100.005.00
合计2,000.00100.00

(3)薄玉娟、应发祥的主要受托持股人由乐玉明变更为应菊英

2015年5月13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乐玉明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42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应菊英。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

应菊英系应发祥的姐姐、乐玉明的配偶,本次股权转让实为应发祥、薄玉娟委托乐玉明将其代为的股权转让给应菊英,转让完成后由应菊英代应发祥、薄玉娟持有骏成有限股权。应菊英对前述受让股权未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不享受该等受托持有股权的实际权益,为名义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骏成有限实际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4)薄玉娟的主要受托持股人由应菊英变更为应发祥

2015年5月28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应菊英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42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应发祥。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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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义股东实际股东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应发祥应发祥786.5039.33
薄玉娟634.5031.72
2陈和香许发军80.004.00
孙昌玲40.002.00
宋秀萍24.001.20
周世杯9.000.45
赵国旗8.000.40
薄玉娟2.000.10
黄红3.000.15
3蒋慧吴军80.004.00
薄玉娟2.000.10
唐政荣40.002.00
4解建浩解建浩40.002.00
薄玉娟43.002.15
许发军20.001.00
5魏洪宝魏洪宝24.001.20
薄玉娟29.001.45
郭汉泉20.001.00
常平12.000.60
华红新3.000.15
6汤小斌100.005.00
合计2,000.00100.00

3、委托持股的解除

2015年6月13日,骏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应发祥将其持有的人民币634.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薄玉娟;同意股东蒋慧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2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吴军等3人,吴军、唐政荣、薄玉娟分别受让80万元、40万元、2万元出资额;同意股东魏洪宝将其持有的人民币64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郭汉泉等4人,郭汉泉、薄玉娟、常平、华红新分别受让20万元、29万元、12万元、3万元出资额;同意股东陈和香将其持有的人民币166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许发军等7人,许发军、孙昌玲、宋秀萍、周世杯、赵国旗、薄玉娟、黄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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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受让80万元、40万元、24万元、9万元、8万元、2万元、3万元出资额;同意股东解建浩将其持有的人民币6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薄玉娟、许发军,薄玉娟、许发军分别受让43万元、20万元出资额。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均签署了《放弃优先认购的声明》。

2015年6月19日,骏成有限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实缴比例(%)
1应发祥786.5039.33786.5039.33
2薄玉娟710.5035.53710.5035.53
3汤小斌100.005.00100.005.00
4许发军100.005.00100.005.00
5吴军80.004.0080.004.00
6孙昌玲40.002.0040.002.00
7唐政荣40.002.0040.002.00
8解建浩40.002.0040.002.00
9魏洪宝24.001.2024.001.20
10宋秀萍24.001.2024.001.20
11郭汉泉20.001.0020.001.00
12常平12.000.6012.000.60
13周世杯9.000.459.000.45
14赵国旗8.000.408.000.40
15黄红3.000.153.000.15
16华红新3.000.153.000.15
合计2,000.00100.002,000.00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骏成有限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全部解除。公司历次委托持股、解除相关事项均为各股东真实意思表示,无潜在权属纠纷。公司已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不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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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位任职期限
1应发祥董事长2018.11-2021.11
2许发军董事2018.11-2021.11
3孙昌玲董事2020.01-2021.11
4吴军董事2018.11-2021.11
5郭汉泉董事2018.11-2021.11
6魏洪宝董事2018.11-2021.11
7许苏明独立董事2020.01-2021.11
8王兴华独立董事2020.01-2021.11
9殷晓星独立董事2020.01-2021.11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1)应发祥,参见本节之“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2)许发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1996年毕业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机电专业,大专学历。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历任句容骏升工序程序员、工序主管、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孙昌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8月出生,1985年毕业于江苏省电视大学化工机械专业,大专学历。198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江苏太平洋化工集团行政主管;199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句容骏升总经理助理;2010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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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4)吴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201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自考),本科学历。1997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句容骏升销售经理;2009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销售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5)郭汉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1999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9年8月,历任句容骏升技术员、样品组主管、开发部经理助理、开发部副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10月,历任骏成有限开发部副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201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开发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6)魏洪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200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自考),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9年9月,历任句容骏升开发部技术员、工程师、销售部经理助理、销售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10月,历任骏成有限计划采购部副经理、经理;201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计划采购部经理、计划部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7)许苏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11月出生,2006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2年3月至1984年10月,任华侨大学助教;1984年10月至今,历任东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王兴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月出生,2012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上海金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11月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殷晓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2001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至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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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2001年11月至今,任东南大学教师;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位任职期限
1张成军监事会主席2018.11-2021.11
2王晓慧职工代表监事2018.11-2021.11
3张伟丽监事2020.01-2021.11

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1)张成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2月出生,1990年毕业于南京市白下区红花技术学校,中专学历。1991年1月至1995年6月,任句容市化工集团车队职工;1995年6月至1997年9月,任句容联合液晶技术有限公司职工;1997年9月至2020年2月,任句容骏升总经办主管;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办经理助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王晓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2002年毕业于江苏省广播电视大学环境监测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任苏州科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助理;2004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句容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职员;2009年7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计划采购部主管;2015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主管、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张伟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2月出生,2003年毕业于镇江职业中专化工工艺专业,中专学历。2003年10月至2020年2月,历任句容骏升计划部计划员、主管、副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计划部副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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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位任职期限
1应发祥总经理2018.11-2021.11
2许发军副总经理2018.11-2021.11
3孙昌玲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11-2021.11
财务总监2020.4-2021.11
4薄玉娟副总经理2018.11-2021.11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应发祥,参见本节之“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2)许发军,参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3)孙昌玲,参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4)薄玉娟,参见本节之“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为应发祥、许发军、郭汉泉、罗潇、严义军,其简历如下:

(1)应发祥,参见本节之“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2)许发军,参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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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3)郭汉泉,许发军,参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4)罗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0月出生,2007年毕业于吉林大学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20年取得复旦大学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3年8月,任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13年9月至2017年2月,任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17年3月至2019年8月,任东莞奕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副总经理、运营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车载事业部负责人、质量总监、运营总监。

(5)严义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2003年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晶英达光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任郴州晶讯光电有限公司开发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骏成有限开发部副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开发部副经理。

5、董事、监事的提名及选聘情况

序号姓名职位提名人选聘情况
1应发祥董事长、总经理应发祥2018年11月7日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许发军董事、副总经理应发祥2018年11月7日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孙昌玲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发祥2020年1月15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吴军董事、销售总监应发祥2018年11月7日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5郭汉泉董事、开发总监应发祥2018年11月7日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6魏洪宝董事、计划部经理应发祥2018年11月7日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7许苏明独立董事应发祥2020年1月15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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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兴华独立董事应发祥2020年1月15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9殷晓星独立董事应发祥2020年1月15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0张成军监事会主席应发祥2020年1月15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1王晓慧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18年10月22日 职工代表大会
12张伟丽监事应发祥2020年1月15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合法存续企业的兼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兼职单位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应发祥董事长、总经理骏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
江苏聚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2吴军董事、销售总监台州力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3许苏明独立董事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
江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王兴华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5殷晓星独立董事东南大学教师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企业的兼职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9、其他关联方”部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兼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应发祥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薄玉娟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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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公司与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与独立董事签订了《独立董事聘任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和义务,遵守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协议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1、董事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均为5名,分别为应发祥、许发军、吴军、郭汉泉、魏洪宝。

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于2020年1月聘请了独立董事,建立并实施了独立董事相关管理制度。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成员由5名增至9名;增选孙昌玲为公司董事,增选许苏明、王兴华、殷晓星为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为3名,分别为宋秀萍、王晓慧、陈萍。

自2018年11月起,宋秀萍、陈萍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2018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成军、许发琴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王晓慧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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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许发琴因个人原因辞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张伟丽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应发祥担任公司总经理,薄玉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发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孙昌玲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任命李光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薄玉娟不再兼任财务总监。

2020年4月,李光银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孙昌玲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郭汉泉、严义军、周世杯、张磊、纪永妹、陈龙、刘睿华、徐大雷。

2018年4月,公司自股转系统摘牌后重新认定了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2018年5月起调整为应发祥、许发军、郭汉泉、严义军。

2019年9月,基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车载显示市场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引入在车载显示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罗潇作为车载事业部负责人。公司自2019年9月起新增罗潇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此后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更。

5、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上述人员变动,均系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正常变动,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变动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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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位对外投资公司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1应发祥董事长、总经理骏成合伙355.925526.31%5%以上股东
苏州天枢钟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0.001.15%无关联关系
北京赛富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00.001.86%无关联关系
2许发军董事、副总经理骏成合伙151.457811.19%5%以上股东
3孙昌玲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骏成合伙63.42794.69%5%以上股东
4吴军董事、销售总监骏成合伙119.13838.81%5%以上股东
台州力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72.0015.00%无关联关系
5郭汉泉董事、开发总监骏成合伙29.78462.20%5%以上股东
6魏洪宝董事、计划部经理骏成合伙35.74152.64%5%以上股东
7薄玉娟副总经理桐乡云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4.52%无关联关系
上海稼沃韵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00.003.44%无关联关系
江苏聚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012.50%应发祥任董事
8王兴华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10.001.29%无关联关系
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7.830.30%无关联关系
上海天职兴盈财税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61.96%无关联关系
上海杏石财税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60.86%无关联关系
淮安天职财税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60.86%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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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位对外投资公司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共青城杏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62.66%无关联关系
9张伟丽监事、计划部副经理骏成合伙1.65470.12%5%以上股东
10罗潇核心技术人员、车载事业部负责人、质量总监、运营总监骏成合伙24.70761.83%5%以上股东
11严义军核心技术人员、开发部副经理骏成合伙2.64750.20%5%以上股东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职位及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直接持股比例是否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形
应发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薄玉娟的配偶1,464.013526.89%
薄玉娟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应发祥的配偶1,665.807230.6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及亲属关系持股企业 名称在持股企业出资比例间接持股比例是否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形
应发祥董事长、总经理骏成合伙26.31%9.88%
许发军董事、副总经理骏成合伙11.19%4.20%
孙昌玲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骏成合伙4.69%1.76%
吴军董事、销售总监骏成合伙8.81%3.31%
郭汉泉董事、开发总监骏成合伙2.20%0.83%
魏洪宝董事、计划部经理骏成合伙2.64%0.99%
张伟丽监事、计划部副经理骏成合伙0.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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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位及亲属关系持股企业 名称在持股企业出资比例间接持股比例是否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形
罗潇核心技术人员、车载事业部负责人、质量总监、运营总监骏成合伙1.83%0.69%
严义军核心技术人员、开发部副经理骏成合伙0.20%0.08%

除上表所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组成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起从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其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重要性以及同行业类似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方案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与当期利润总额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酬及占利润总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额95.03264.77226.48226.75
利润总额3,919.379,231.924,827.146,049.70
占比2.42%2.87%4.96%3.75%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19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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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在公司任职情况2019年领取的薪酬是否在关联方领薪
1应发祥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71.42
2许发军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38.15
3孙昌玲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
4吴军董事、销售总监29.31
5郭汉泉董事、开发总监、核心技术人员17.95
6魏洪宝董事、计划部经理14.29
7许苏明独立董事-
8王兴华独立董事-
9殷晓星独立董事-
10张成军监事会主席、总经办经理助理7.46
11王晓慧职工代表监事、采购部主管5.47
12张伟丽监事、计划部经理7.50
13薄玉娟副总经理9.90
14罗潇车载事业部负责人、质量总监、运营总监、核心技术人员18.32
15严义军开发部副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1.60

注:独立董事自2020年1月起在公司任职,2019年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十、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

1、骏成合伙的设立背景

骏成有限设立之初,初始股东均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权结构清晰稳定,应发祥等15名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于2015年6月设立骏成合伙,并将其持有的骏成有限股权平移至骏成合伙。自此骏成合伙成为公司核心团队的持股平台,除实际控制人外的自然人股东均通过骏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此后,为进一步增强公司骨干员工积极性,扩大员工持股范围,公司决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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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骨干员工等相关人员股份,并将骏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

2、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1)2018年12月,第一次股权激励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通过相关议案,决定授予26名公司骨干员工及相关人士股份,被授予股份的该等人士通过骏成合伙对公司增资,从而间接持有公司新增股份674万股,增资价格为4.80元/股。

2018年12月27日,本次股权激励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0年8月,第二次股权激励

2020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授予13名公司骨干员工股份,被授予股份的该等人士通过受让骏成合伙预留出资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9294万股,对应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为4.80元/股。

2020年8月14日,本次股权激励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次对公司骨干员工及相关人士的股权激励,旨在充分提高公司骨干员工及相关人士的积极性,保持团队凝聚力和稳定性,保障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同时,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便于公司引进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顺利开展。

第一次股权激励已于2018年12月执行完毕,接受股权激励的员工均已支付出资款项,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已于2018年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2,561.20万元,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第二次股权激励已于2020年10月执行完毕,接受股权激励的员工均已支付份额转让款项,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上述两次股权激励前后,骏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发生变化,均为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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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中涉及股权激励,即激励对象通过入股骏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激励对象主要为在发行人任职的骨干员工及相关人士;该等股权激励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已实施完毕,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该等股权激励进行了股份支付处理,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无重大影响。

(二)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册员工人数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在册员工总数(人)1,3671,2791,2791,286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员工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1、按员工专业构成分类

工作性质人数(人)比例
生产人员1,19987.71%
管理人员402.93%
研发与技术人员886.44%
销售人员402.93%
合计1,367100.00%

2、按员工受教育程度分类

受教育程度人数(人)比例
本科及以上5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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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中专或职高29721.73%
高中及以下1,01974.54%
合计1,367100.00%

3、按员工年龄分布分类

年龄区间人数(人)比例
29周岁及以下20915.29%
30-39周岁48435.41%
40-49周岁49636.28%
50周岁及以上17813.02%
合计1,367100.00%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

1、社会保障制度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及子公司员工均按照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公司已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为满足条件的在册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司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定期为公司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3、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纳情况

(1)境内主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缴纳 人数(人)缴纳 比例缴纳 人数(人)缴纳 比例缴纳 人数(人)缴纳 比例缴纳 人数(人)缴纳 比例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1,23890.56%1,08784.99%99677.87%91070.76%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96170.30%87768.57%40431.59%48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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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为新员工入职当月未办妥缴纳手续、退休返聘、员工不愿意缴纳等。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规范员工社保缴纳事项,公司员工未缴纳社保的比例逐年降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保。

2017年12月,公司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比例不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员工中有一定比例的外来务工人员,该部分员工对当期收入重视度高,且未在句容当地定居,故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意愿较低。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句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步完善了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少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外,公司已为大部分在册员工按相关规定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2)境外主体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境外子公司香港骏成在职员工4人。根据黄新民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骏成已为其在职人员购买法定的退休金,公司不存在违反有关劳动、雇佣的香港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劳动、雇佣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4、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针对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出具如下承诺:

“若发行人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或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或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应由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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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就此向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进行追偿。”

5、主管机关就公司缴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意见

根据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劳动、社会保障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合格,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及地方劳动、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被立案调查或遭受任何处罚的情况。

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句容分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黄新民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香港骏成已为其在职人员购买法定的退休金,公司不存在违反有关劳动、雇佣的香港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劳动、雇佣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四)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在上料、搬运、清洁、包装等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137人,占公司在册员工及劳务派遣员工总人数比例为9.11%。公司的劳务派遣方均已取得相关经营许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对赌协议及其解除情况

(一)对赌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申报时存在已解除的对赌协议。2019年4月,云晖六号与公司、公司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以人民币8.60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股份270万股,增资总额为人民币2,322万元。前述补充协议同时约定,若公司未能于2022年12月31日前成功在A股实现IPO,则云晖六号有权要求公司及/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回购本次投资的股份,回购价格为增资总额2,322万元附加年化6%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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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赌协议的解除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2019年12月31日,云晖六号与公司、公司原股东签订书面协议,约定自该日起解除上述补充协议,故上述补充协议约定的对赌条款自该日起失效,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股权等方面的影响。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对公司直接及间接股东进行访谈并由其出具书面确认文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已解除的对赌协议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已解除的对赌协议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股权等方面的影响,无需进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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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液晶专业显示(简称“专显”)领域,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TN型(含HTN型)、STN型、VA型液晶显示屏和模组以及TFT型液晶显示模组。公司秉承“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员工提供最佳的发展场所”的经营理念,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专显领域。公司以高精度彩膜贴附、息屏一体黑、TFT光学贴合等技术为亮点的车载大尺寸VA型液晶显示屏以及流媒体智能后视镜已经在汽车电子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应用成果,未来将进一步加大车载显示及其他专业显示领域工业品集成方向的拓展。

自设立以来,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技术和产品得到了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从2013年起一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国内授权专利53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公司拥有高对比垂直取向液晶显示、高信赖液晶显示、COG点阵电表液晶显示、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车载息屏一体黑、异型液晶显示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为行业客户多样化需求量身定制了一系列液晶专显产品,着力发展智能能源仪表和智能家电等领域的优势产品,未来同时将加大车载领域相关产品的投入及生产。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和员工专业能力的培养,经过多年的产品开发和业务经验积累,培养出了一批业内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了完善的产品开发体系和管理体系,公司在长期生产实践中所积淀的丰富经验能够快速地响应不同行业客户个性化的产品定制需求。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ISO9001、ISO14001、IATF16949等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以高稳定性为代表的产品品质赢得了细分市场中较高的行业客户评价以及较好的市场声誉,公司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及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卡西欧、松下、博世、日立、罗氏、拜耳、三菱等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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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中。公司凭借在产品研制以及市场声誉等方面的优势,在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2、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类型

公司主要产品为TN型(含HTN型)、STN型、VA型液晶显示屏和模组以及TFT型液晶显示模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大类技术类型产品技术特点应用场景产品示例图片
单色液晶显示屏TN型(含HTN型)①TN型为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屏,液晶分子扭曲角度为90度;HTN型为高扭曲向列型,液晶分子扭曲角度为100度至130度。 ②特点:成本低且功耗低,响应速度快,但视角较小且对比度弱。应用于各专业显示领域。
STN型①超扭曲向列型液晶显示屏:液晶分子扭曲角度为180度以上。 ②特点:视角、对比度及显示品质较TN型产品有一定提升,价格适中,性能适中。
VA型①垂直定向型液晶显示屏:液晶分子扭曲角度为0度。 ②垂直定向,对比度最高,但成本较高。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TN型(含HTN型)由TN型/HTN型显示屏与模组驱动IC、背光源等组装而成。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显示模块及部分显示内容要求较少的各类产品领域,如三表、电子计算器、电子手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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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N型由STN型显示屏与模组驱动IC、背光源等组装而成。主要应用于一些视角要求较高的场景,如医疗仪器仪表、高档电子手表等。
VA型由VA型显示屏与模组驱动IC、背光源等组装而成。主要运用于有高对比度需求的应用场景,如汽车电子显示屏等。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TFT型①由TFT型显示屏与模组驱动IC、背光源等组装而成。 ②特点:TFT为薄膜晶体管的缩写,每个液晶像素点都是由集成在像素点后面的薄膜晶体管驱动,色彩丰富、显示速度快、显示质量好。广泛运用于各类对显示要求较高的场景,如汽车电子显示屏等。

(2)公司主要产品构造

①单色液晶显示屏

单色液晶显示屏由带有偏光片的上下两层ITO玻璃以及填充其间的液晶构成,其基本结构如下:

根据填充在ITO玻璃之间液晶的排列方式的不同,单色液晶显示屏主要分为TN型(扭曲向列型)、HTN型(高扭曲向列型)、STN型(超扭曲向列型)、VA型(垂直定向型)等。

TN型液晶显示屏具备最基本的液晶显示结构,其中的液晶分子扭曲9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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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显示黑、白两色;HTN型、STN型液晶显示屏结构均与TN型液晶显示屏基本一致,主要区别在于HTN屏、STN屏中的液晶分子可以分别扭曲110度-130度和180度-270度,并且HTN屏只能显示黑白两色,视角较TN屏有所提升,而STN屏除了黑白两色以外还能利用光的衍射显示灰色字体以及蓝色、黄绿色背景。不同于TN屏、STN屏中液晶分子初始平行于偏光片平面排列,VA屏中液晶分子在初始状态下即垂直于偏光片平面排列,此时背光几乎不能透过,而TN型、STN型等液晶显示屏中靠近ITO玻璃的边缘液晶分子并不能完全实现理论上的垂直旋转进而完全阻挡可见光,因此VA屏能够较TN型、STN型等液晶显示屏实现更大的对比度以及更宽广的可视角度。

②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是由单色液晶显示屏与相关的集成电路、背光源、柔性电路板、连接件等组件组装而成,能够将输入端的信号转换为输出端所要实现的图形显示,模组组件会依据产品应用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在依赖自然光进行显示而能耗更低的反射型TN屏中,背光源会被替换为反射膜。根据不同的产品应用需求,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会采取不同的封装工艺,主要分为COG(Chip on Glass,集成芯片IC邦定在玻璃上),COB(Chip on Board,集成芯片IC邦定在PCB上)等。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的基本结构如下:

③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是由TFT屏与相关的集成电路、背光源、柔性电路板、连接件等组件组装而成,其中彩色液晶显示屏由带有偏光片、彩色滤光片、TFT基板的上下两层ITO玻璃以及填充其间的液晶构成。TFT可以实现屏幕上各个像素点单独的主动控制,这样可以大幅减少反应时间,从而做到高速度、高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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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对比度显示屏幕信息。TFT液晶显示模组亦可依据液晶排列方式分为TN型(扭曲向列型)、VA型(垂直定向型)以及IPS型(平面转换型)等,其中TN型TFT液晶显示模组由于其具有竞争力的价格优势及快速响应能力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液晶显示产品中。根据不同的产品应用需求,彩色液晶显示模组会采取不同的封装工艺,主要为COG。TFT液晶显示模组的基本结构如下: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显示模组,各年占比均超过9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单色液晶显示屏9,377.5145.0521,862.2948.55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10,199.1949.0020,779.2946.15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1,238.295.952,386.255.30
合计20,814.99100.0045,027.83100.00
产品类别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单色液晶显示屏21,788.1957.8015,526.9351.83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15,910.3942.2014,433.1148.17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合计37,698.57100.0029,960.04100.00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专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特定细分领域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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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通过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依托自身的产品开发及生产技术,为客户生产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通过销售上述产品取得收入。公司盈利主要来自于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2、采购模式

(1)采购内容、供应商的选择及质量管理措施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IC、背光源、偏光片、ITO玻璃、液晶、管脚、FPC等。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与供应商管理等制度性文件,并设有采购部,对供应商筛选与评审、原材料采购及产品质量管理等活动进行控制。

(2)采购流程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采与通用材料备料相结合的采购策略,对IC、背光源、FPC等材料,公司一般综合考虑排产订单与交货期进行按需采购;而对于液晶、偏光片、ITO玻璃、管脚等通用原材料,公司一般会结合安全库存量、生产需求等因素进行批量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体现出“小批量、多品种”的定制化特征。公司在获得客户订单后,将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进行液晶专显产品的开发设计,研发试制的样件经客户检测、验收通过后,最终进行批量生产。客户根据其生产计划分批次滚动下单,生产部将综合考虑货期、原材料库存有计划地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分为终端产品生产商和技术服务商两类,技术服务商绝大多数为海外客户,由于公司产品“小批量、多品种”和定制化的特性,海外终端客户在采购的时候为了节约沟通成本及管理成本,需要专业的技术服务商介入。上述分类只是从客户的经营特点进行区分,公司对两类客户采取的销售模式无本质区别,均为买断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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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客户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终端产品生产商10,947.0052.5923,093.0351.2920,949.6555.5716,260.6654.27
技术服务商9,867.9947.4121,934.8048.7116,748.9244.4313,699.3845.73
合计20,814.99100.0045,027.83100.0037,698.57100.0029,960.04100.00

终端产品生产商将公司产品应用于其自行生产制造的产品,公司直接与其对接,客户提出产品需求,公司提供设计方案,经多次技术沟通和样品测试后,最终下达订单,公司直接对其进行生产供货。技术服务商作为连接行业上下游的重要“纽带”,帮助上游企业(如发行人)拓展渠道、维护客户,协助下游企业(生产厂商)进行技术沟通、质量控制等,可以分别降低上下游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在公司所处行业中广泛存在,属于行业惯例。公司的技术服务商主要服务于海外市场,技术服务商以生产厂商(终端客户)的订单需求为前提,将其传递至生产厂商,公司再根据该需求开发产品,其为公司提供技术对接、维护客户、售后维护等服务,可以为公司节省大量的销售推广费用和售后维护成本。另外,技术服务商为生产厂商(终端客户)提供专业及时的技术支持的同时,可以帮助其选择合格原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供货质量和周期进行把关。

5、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动趋势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了较为完善又稳定高效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等经营模式,其不仅适合公司自身的发展需求,也适应于行业进步趋势,并能够满足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下游应用领域不断发展的市场要求。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影响、国内外液晶显示产业竞争格局、上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国际贸易形势的影响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的研究开发体系、生产制造体系、销售服务体系等内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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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采取的经营模式与同行业惯例一致。公司经营模式及其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经营模式也将与行业总体趋势保持一致,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专注于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18年起,开始逐步开发车载液晶显示产品,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

公司发展历程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液晶专业显示屏及模组具体可以分为单色液晶显示屏、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各类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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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色液晶显示屏

主要工艺流程简介如下:

主要工序工序内容主要使用设备主要使用材料
清洗涂胶将ITO原片玻璃清洗干净、烘干,在清洗干净的ITO玻璃表面根据设计图形涂一层光刻胶,并烘干清洗机、UV-IR炉、涂胶机、预烘炉ITO玻璃、清洗液、光刻胶
刻蚀脱模使用掩膜版对光刻胶层进行曝光处理,去除曝光分解后的光刻胶层,清洗干净、坚膜,去除无光刻胶保护的ITO层,在ITO玻璃基板上形成电极图形,去除所有光刻胶层,并将玻璃清洗干净曝光机、显影机、坚膜炉、酸刻机、脱膜机显影液、酸刻液、脱膜液
TOP印刷、固化为使上下玻璃板间绝缘,印刷TOP层,并进行高温固化TOP印刷机、UV硬化炉、主固化炉TOP液
PI印刷、固化印刷PI层,并进行高温固化PI印刷机、主固化炉PI液
摩擦定向使用绒布在印刷PI层的玻璃表面进行摩擦,形成有规则沟槽以使后续所灌入的液晶能够沿沟槽方向有序排列摩擦机摩擦绒布
边框丝印在玻璃表面印刷胶框丝印机、预烘炉框胶
喷粉在玻璃表面喷间隔粉喷粉机间隔粉
成盒将两片玻璃,按照掩膜版标记进行贴合,将贴合好的玻璃,用一定的压力和温度进行烘烤贴合机、热压炉-
切割将大对玻璃切割成条状异形切割机-
灌晶向条状璃盒内灌注满液晶灌晶机液晶
封口磨边将灌晶后的液晶盒压平整并点UV胶封口,将条状的玻璃打成、切成粒状自动调盒机、UV固化炉、打粒机、多刀切粒机、磨边UV封口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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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测将清洗后的产品通电检验显示效果,检出显示不良电测机-
贴片/装PIN将偏光片贴附在液晶盒上或将液晶盒上线路用管脚引出,并将管脚固定在液晶盒上贴片机或点碳机、装脚机、切脚机偏光片、管脚

2、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公司单色液晶显示模组系在单色液晶显示屏基础上进一步采用COG工艺和COB工艺加工制造而成。

(1)COG工艺

COG即Chip on Glass,是将IC直接邦定在玻璃上的一种工艺。

主要工艺流程简介如下:

主要工序工序内容主要使用设备主要使用材料
端子清洁将单色液晶显示屏放入等离子清洗机进行清洁,并进行液晶屏的擦拭清洁等离子清洗机、擦拭机单色液晶显示屏
ACF贴附(IC)利用导电粒子连接IC与玻璃基板两者之间的电极使之导通贴附机ACF
IC邦定将IC邦定在液晶显示屏上COG邦定机IC
ACF贴附(FPC)利用导电粒子连接FPC与IC两者之间的电极使之导通贴附机ACF
FPC邦定将FPC邦定在液晶显示屏上FOG邦定机FPC
涂胶固化硅胶密封,用以防止液晶显示屏组件受到侵蚀涂胶机硅胶

(2)COB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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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即Chip on Board,是将IC直接邦定在PCB上的一种工艺,公司生产模组所采用的COB工艺因直接使用邦定好IC的PCB为原料,故不涉及IC邦定的工艺流程。

主要工艺流程简介如下:

主要工序工序内容主要使用设备主要使用材料
背光组装将背光源组装到液晶显示器上组装模具背光源
PCB板组装将液晶显示器安装到PCB板上组装模具PCB
焊接背光源引线焊接烙铁锡线

3、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主要工序工序内容主要使用设备主要使用材料
清洗贴片将材料清洗,偏光片贴附载液晶盒上全自动偏光片贴附机TFT彩屏、偏光片
COG将IC邦定到液晶显示屏上全自动COG邦定机IC
FOG将FPC邦定到液晶显示屏上全自动FOG邦定F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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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胶硅胶密封,用以防止液晶显示屏组件受到侵蚀涂胶机硅胶
电测检验LCD及邦定的显示效果专用测试板-
组装将背光源与FOG半成品进行组合专用组装模具背光源
铁框套合将铁框套合在已组装的背光的半成品上/铁框
成品检验检验产品的功能效果;在高温工作,验证成品可靠性;检验成品老化后的性能专用测试板、专用老化板、专用测试板-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公司产品未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1、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会产生少量废水、固体废物和废气。

(1)废水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为清洗环节产生的清洗废水,经由公司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为员工日常办公及生活产生的污水,排入句容市污水处理厂。

(2)固体废物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电子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包括切割玻璃边角料、包装废料等;电子固废包括不合格产品、元器件等;危险固废包括灌注液晶与封口工序产生的含液晶废抹布、封口胶等。公司的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储存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

(3)废气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酸雾废气等。其中,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碳等处理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酸雾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净化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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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保体系和环保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2011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于内部建立了关于固定废弃物控制、车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污水综合排放污染控制等管理制度以及编制了环境管理手册,环保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有效。

3、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成立以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重视环保及安全风险防范,对环保设施的运行和建设进行持续投入,保证公司生产过程的清洁、稳定。公司的环保投入包括环保设施投入和日常环保费用,日常环保费用主要为污水处理费、环保设施运行费、固体废弃物清理费用等。

4、环保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在环境保护方面发生过重大事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是液晶专业显示产品生产厂商,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7电子器件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内的“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液晶显示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及工信部。其中,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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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部则主要负责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拟定具体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等。液晶显示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下设的液晶分会,主要负责搜集统计行业数据、跟踪研究前沿技术等,其主要职能是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决策重大项目而提供咨询和参考建议,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协助企业参与国际产业竞争,推动国内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目前,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本行业的管理主要为宏观层面的调控管理,企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各企业基于自身发展战略以及对行业发展的判断,自由组织生产经营并参与市场竞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液晶显示产业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和实力体现,为落实国家对该行业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国家多部委从不同方面对该行业发布了明确的行业政策、产业政策予以支持。

序号政策法规发文日期发文单位相关内容
1《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将“显示器件制造”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2《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2017年11月国务院“重点面向智能家电、可穿戴设备等领域,融合5G、深度学习、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满足高精度定位、智能人机交互、安全可信运维等典型需求”。
3《江苏省“十三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7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围绕集成电路、新型平板显示、下一代信息通信等重点领域所需智能专用设备,加强基础工艺研究,提升重点设备和仪器质量水平”。
4《信息产业发展指南》2016年12月工信部、发改委明确“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引导地方发挥比较优势,形成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平板显示、智能终端、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生产力差异化发展格局”。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2016年3月国务院“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培育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新型显示、移动智能终端、第五代移动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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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纲要》(5G)、先进传感器和可穿戴设备等成为新增长点”。
6《中国制造2025》2015年5月国务院提出“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针对电子元器件等重点行业,组织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
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年修订)2011年12月发改委、商务部“TFT-LC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列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8《“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2011年11月工信部2011至2015年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方向:TFT-LCD显示技术、新型平板显示关键设备技术等被列为重点开发技术
9《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2011年6月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新型显示器件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10《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10月国务院提出“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

3、报告期初以来新制定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液晶显示产品广泛运用于国民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在信息化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属于国家政策所长期支持鼓励的行业。报告期初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大力推动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出台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等属于“新兴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类别,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液晶显示迎来了技术升级、产业整合、应用拓展的快速发展时期。公司将遵循政策导向、紧跟市场需求,利用自身完善的研发体系以及深厚的技术积淀,持续提升产品结构、拓宽应用领域,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扶持优势。

(三)行业发展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

凭借着功耗低、重量轻、画质好、成本低等技术特点,液晶显示技术目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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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成为最为主流的显示方式,广泛运用于信息化时代的各类人机交互界面。并且,由于显示产业在信息化时代的基础性及战略性地位,我国出台了系列政策规划来指导显示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创新,因此近年来我国液晶显示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

1、液晶显示技术原理

液晶具有独特的光电属性,其在不同电场的作用下可以产生规律的旋转,进而可以透过或者阻挡可见光,液晶显示器即利用液晶的以上特性来实现图形显示功能。液晶显示屏是将液晶置于两片导电玻璃基板之间,在两片导电玻璃的电极作用下,液晶分子排列会发生扭曲,从而改变从中通过的光线的偏振状态,这就实现了对背光源光束的开关控制,最终实现单色图形显示。单色液晶基本显示原理如下:

于单色液晶显示屏的基础之上,在每个像素点中加装红、绿、蓝三色的彩色滤光片以形成三个子像素单元,并实现独立控制,再利用前述原理通过液晶分子旋转角度来控制三种颜色的亮度,使三种颜色混合成该像素点所需要的颜色,最终即可实现彩色显示的功能。彩色液晶显示基本原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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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液晶显示行业发展历程

自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无线电公司研制成功的LCD钟表等产品首次面世以来,液晶在显示领域的应用已经超过了半个世纪,经历了不断的技术升级以及工艺改进后,目前液晶显示技术已经发展至相对成熟的阶段。

(1)美国发源及日本发扬阶段

液晶显示行业发展初期,当时液晶技术尚不成熟,工作温度需达到80摄氏度,民用前景较为有限,美国本土对此的投资意愿较低。而处于二战后经济崛起黄金时代的日本,对新技术具有强烈的学习欲望且坚信于液晶技术的未来前景,紧随美国之后积极开展液晶显示技术的相关研究。日本凭借良好的工业基础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顺利在20世纪70年代实现液晶显示技术的产业化。日本夏普和精工所推出的配有单色TN屏的计算器和电子手表在全球范围内大获成功,此后液晶显示屏被推广至各类小仪器、仪表的应用之中。随着半导体晶体管技术的发展,TFT产品开始逐渐得到应用,1992年美国IBM也推出第一款彩色TFT屏笔记本电脑;与此同时,在液晶专显领域,中小尺寸单色液晶显示屏也持续在下游应用领域中得到推广,液晶显示技术也由此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

(2)韩国腾飞及台湾超车阶段

20世纪90年代末,受累于美国反倾销调查及泡沫经济危机的双重打击,日本液晶产业急转直下,与此同时韩国企业凭借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政府不惜代价的大力支持,最终通过“反周期投资”在20世纪末取得了全球液晶产业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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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地位。1999年,韩国仅三星及LG两家就在全球液晶显示屏市场占据了三分之一的份额。中国台湾同样受益于日企在液晶显示产业中的不断衰退,在支付了高昂的技术转让费后,数家台企在1998年得到了日本的技术转让,并借助于强劲的内需市场迅速取代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液晶显示屏生产基地。至此,全球液晶产业形成了韩国、中国台湾、日本三足鼎立的局面。

(3)中国大陆崛起阶段

反观中国内地,受制于境外技术封锁以及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企业的市场竞争排挤,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前,即使政府一直予以支持,大陆液晶产业也未有较大起色。上述局面在2008年左右发生反转,作为大陆液晶显示屏领军企业,京东方在经历了2005-2009年的财务压力及金融危机之后,依然坚定地进行“反周期投资”,并借力地方政府以及银团投资成功在2008年、2009年先后投资建成成都4.5代线、合肥6代线以及北京8.5代线,这些高世代液晶生产线的建成,宣告内地突破了境外的技术封锁。在此之后,为维持中国大陆市场份额,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纷纷启动在华建设高世代液晶生产线的项目,中国大陆液晶产业也由此进入了长达十年的快速扩张期。当下,液晶显示行业已经形成了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韩国三分天下的全球产业版图。全球液晶显示产业转移路径如下:

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下游市场的爆发性需求,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液晶显示屏制造国之一,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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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液晶专显产品领域,我国凭借着成本优势及性能优势已经达到了世界领先的地位,产业发展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3、液晶专业显示行业发展现状

液晶专显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物联网、医疗健康、汽车电子、通讯终端、金融器具、安防设备、智慧交通等众多下游领域。相较于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为主的消费显示领域,液晶专显领域的产品具有多样性、低功效性、成本低、供应链成熟、便于定制化等特点。目前主流的液晶专显屏依据液晶排列方式可分为TN型、STN型、VA型等,并且能够通过加装TFT屏或彩色滤光片等方式实现彩色显示。

例如,在汽车电子领域,随着行车安全、导航系统、车载娱乐系统的增加,车内显示屏逐渐向对大尺寸、一体化等方向升级;此外,新能源、自动驾驶汽车的快速兴起将带动车载显示需求提升。在工业控制领域,公共交通、充电桩等新兴市场快速发展亦带动对相关显示屏的需求。在医疗健康领域,医疗设备显示屏市场规模日益扩大,自动化水平稳步提升。

在可预见的中短期内,充分受益于高速增长的下游应用领域市场,液晶专显产品的需求将持续增长,液晶显示技术将仍为主流的显示技术之一。

4、液晶专业显示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液晶显示技术已经较为成熟,而随着应用要求的不断提高,液晶专显行业发展体现出应用场景、品类、客户需求多元化,产品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对比度,大尺寸异型等趋势。

(1)应用场景、品类、客户需求多元化,液晶专显屏生产向小批量定制化发展

物联网是移动互联网的新兴应用,伴随5G、Wifi6等通信技术的逐渐应用,物联网芯片等硬件价格的持续走低,低耗电量液晶显示屏的成熟,交互导向的万物互联的时代正在快速发展。

以智能家电领域为例,根据IDC发布的全球智能家电设备季度跟踪报告,2019年,全球智能家电设备市场的出货量预计将同比增长26.9%,达到8.32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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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在2019-2023年期间,全球智能家电设备销量的复合年均增长率预计为16.9%。出货量的增长一方面来源于传统单品智能化带来的销售量增长,例如洗衣机、电冰箱、电饭锅,另一方面来源于新智能品类的出现例如智能温度计、智能湿度计、电子门锁等。电子产品快速的迭代、新应用场景的出现、新品类的诞生以及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导致液晶专显屏等智能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向小批量定制化的方向发展。该模式对液晶专显屏生产制造企业的销售生产制造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液晶专显屏生产制造企业需要拥有快速洞察下游发展的客户需求导向能力、更加敏捷的开发能力和产品设计力、更加柔性的生产能力和高度协同的上游供应链。行业已经摆脱了比拼屏幕生产大小的阶段,运营效率成为盈利的决定性因素。

(2)高稳定性、高可靠性

随着液晶显示产品向工业物联网、车联网等领域渗透,这对屏幕自身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装车载仪表盘为例,液晶显示屏需要经历严格的车厂测试,包括温度、湿度、强光照射等极端环境测试和耐久度测试,其严苛程度远高于消费类液晶显示屏。在温度方面,消费类液晶显示屏的要求一般在-30°~70°,车载液晶显示屏的要求在扩大至-40°~90°;耐久性测试方面,消费类液晶显示屏要求96~240小时加速实验,实际要求寿命为1~2.5年寿命,车载液晶显示屏要求多达1,000小时的加速实验,实际使用寿命长达10年。

此外,不同类型产品屏幕对失效率标准相差极大,车载液晶显示屏的失效率要求远严于工控类和消费类液晶显示屏。消费品一般要求的失效率约为1,000ppm(ppm:每百万台缺陷数),普通工控品为500ppm,车载屏失效率要达到50ppm以下。标准提升对液晶专显屏生产商的可靠性设计、高质量材料选购、稳定性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高对比度

传统液晶专显屏使用场景主要为工业控制、三表、家庭传统硬件上,这些产品对屏幕的清晰度对比度要求较低,其主要原因是客户真正使用屏幕进行观测的时间短,例如洗衣机屏幕的真正使用时间只有开关机时间段,三表屏幕客户的真正使用时间仅为半个月至一个月一次。伴随液晶专显屏开始向智能产品和车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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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渗透,客户的观测使用频率将会大幅度提升,这对屏幕对比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TN、STN屏幕和普通TFT屏幕的对比度较差,VA屏通过使用新的技术手段大幅提升了屏幕对比度,符合产业的发展方向。具体来说,传统的STN屏幕对比度约为50:1(白:黑的亮度比例,比例越大对比度越高),VA屏可以将对比提升至1,000:1到2,000:1,甚至可以通过补偿技术将比例调制无穷大。新技术的发展帮助液晶专显屏向高频使用的下游领域渗透,可以满足不断提升的客户需求。

(4)尺寸两极化及异型

传统的液晶专显屏一般应用于小型消费品和工业控制品上,未来,伴随产品向消费端和车联网的发展,屏幕尺寸将会出现两极化及异型化发展。例如,车载仪表显示屏的大小由原来的指针显示表盘结合3-5英寸液晶显示屏变成目前10-13英寸全液晶显示屏,车载流媒体后视镜变为9英寸液晶显示屏,不同厂家的车载仪表显示屏和流媒体后视屏形状也不尽相同。屏幕尺寸的提升和差异化形状导致屏幕的线路设计、阻值平衡、均匀性控制、异物控制的难度都进一步增大,对制造过程和工艺要求明显提升。

5、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以定制化液晶专业显示产品的应用开发为核心,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产品。公司的创新、创造和创意特征主要如下:

(1)公司始终保持对液晶专业显示领域技术的不断创新和产品的持续开发

自设立以来,公司不断加强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推出创新型技术及产品,并得到了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以提升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安全性、可靠性、外观和体验感等多方面为创新方向和目标,顺应下游领域的发展趋势和行业客户需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机制,专注细分市场的科技创新能力,逐渐形成了高对比垂直取向液晶显示、高信赖液晶显示、COG点阵电表液晶显示、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车载息屏一体黑、异型液晶显示等一系列核心技术。

截至目前,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并取得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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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企业称号。公司在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不断创新,攻克新产品的技术和工艺难题,完成产品的持续开发,从而保证客户终端产品的顺利量产。

(2)公司具有快速反应的产品创造机制

公司当前拥有多条产品线,覆盖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多个应用领域,在每个产品线下拥有大量的产品品类,均是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生产,具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及市场趋势的能力,仅在工业控制领域,公司目前已有的定制化产品品种就多达4,000多个。在已有的丰富产品种类基础上,公司拥有高效的产品再创新能力及高效的客户需求转化能力,具备快速反应的产品创造机制。公司针对自身“小批量、多品种”的产品特点,将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完善的流程控制制度与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相结合,使得生产部门能够精确追溯到单个产品在某一生产工序环节的实际情景,便于公司事中、事后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调整设备、操作人员的工作状态,从而在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的同时,保证产品的高良品率。针对客户需求,公司能够快速组织产品研发并攻克技术难点,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

6、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在长期的行业积累和项目执行过程中不断坚持以创新推动企业做优做强,积极推动存量产品的技术更新迭代和结构改进,同时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推出新产品、新技术。

(1)公司在车载液晶显示屏细分领域开拓了新的技术方案

公司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液晶显示屏产品定制化制造经验,在汽车电子的车载液晶显示屏领域走出了一条创意之路。在市场上主流车载液晶显示屏是TFT彩屏的情况下,公司根据自主研发的高精度彩膜贴附技术、息屏一体黑以及TFT光学贴合技术,开创出了应用于汽车仪表控制的车载大尺寸VA型液晶显示屏,不仅在包括对比度、色饱和度、抗静电能力和防抖动等产品的各项参数上能做到比原有的TFT彩屏更好的指标效果,而且更具备美观性和科技感,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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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要的是大幅降低了车载显示屏的生产成本。公司创意研发的车载显示屏产品具备强大的成本优势和性能优势,当前已具备产业化生产的能力,未来预计将在车载液晶显示屏领域拥有一席之地。

(2)公司核心技术持续在新的应用领域拓展

公司所处的显示器件制造行业更新迭代速度快,数字化和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对于人机交互的需求不断提升,相应的智能设备的需求量也随之不断增长。公司液晶专显产品作为传统的工业控制领域和智能制造及人机交互等新兴行业融合的重要媒介及纽带,发挥了重要的业态创新作用。在5G通信领域,公司研发出的液晶专显屏已经在5G基站使用的导轨电表上开始应用,实现了传统液晶显示技术在5G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拓展。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自主研发了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屏、流媒体智能后视镜等产品,并具备实现量产能力。上述产品的开发均是公司在已有的液晶专显产品研发和设计的基础上,运用自身核心技术持续在新的应用领域拓展的有力体现。

(四)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及相关情况

1、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及核心技术。公司在液晶专显领域拥有较为完善的产品结构,在细分市场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现有产品主要分布在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以及医疗健康四大领域中。

(1)工业控制领域

公司在工业控制领域的液晶专显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表、水表以及气表的三表市场。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下游客户资源,其中电表类液晶显示屏为公司主要的三表产品,该产品主要销售给林洋能源、正泰仪器、炬华科技等多家在历次国家电网招标采购中都名列前茅的行业龙头企业。除此之外,公司电表产品还远销海外。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出货量及国家电网公开招标总数对比,公司在电表类液晶专显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长期深耕三表市场,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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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其中包括“一种国网三相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一种国网单相电表智能液晶显示器”、“一种电表用高耐久液晶显示器”、“一种电表用高耐久液晶显示器”、“点阵COG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等多项专利。

(2)汽车电子领域

公司是汽车电子领域中车载液晶显示屏产品的二级供应商。目前,公司产品通过威奇尔、伟世通、矢崎、天有为、新通达等一级供应商渠道交付应用于上汽集团、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北京汽车、奇瑞汽车、东风汽车等国内主要汽车主机厂商。从配套车型来看,公司液晶显示屏已在各大在售热门车型中的分布具体如下表所示,涉及多个国内主流车企的热门车型。

汽车厂商安装车型示例图片
上汽集团荣威I5
荣威RX5系列
荣威IMAX8
荣威I6 MAX
名爵6
名爵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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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爵EZS(电动款)
吉利汽车吉利豪越
长安汽车长安奔奔
长安奔奔(SUV)

此外,公司目前已与伟世通,日本电装等厂商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未来通过上述一级供应商的渠道,公司相应产品将可以进入现代汽车、通用汽车等国际汽车品牌的车载液晶显示屏市场。公司以高精度彩膜贴附、息屏一体黑、TFT光学贴合等技术为亮点的车载大尺寸VA型液晶显示屏以及流媒体智能后视镜已经在汽车电子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应用成果,公司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优势,主要包括“一种断码屏和TFT组合的高可靠性的车载液晶显示器”、“一种可消除静电的LCD”、“一种断码屏和TFT组合的画面边界柔和的车载液晶显示器”、“一种智能反射镜装置”等多项专利。

(3)智能家电领域

公司在智能家电领域的主要细分产品为电饭煲、微波炉以及电磁灶等厨房家用电器的液晶显示屏。公司长期聚焦并深耕日本市场,通过技术服务商与日本电饭煲生产制造行业知名企业松下、象印、虎牌、三菱以及东芝均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五家企业占据了日本国内主要的电饭煲市场份额。

(4)医疗健康领域

公司现有医疗产品主要包括血糖仪、血压计等医疗设备,公司产品应用于罗氏、拜耳、松下、鱼跃医疗等主要医疗设备制造商的设备中,公司未来将持续布局医疗健康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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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与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高对比垂直取向液晶显示技术、高信赖液晶显示技术、COG点阵电表液晶显示技术、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技术、车载息屏一体黑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公司产品核心技术及特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之(一)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的相关内容。

3、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显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结合公司业务情况以及行业竞争情况,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秋田微成立于2004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专业从事液晶显示器件及其配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单色液晶显示器、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及电容式触摸屏等。

(2)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亚世光电(002952.SZ)成立于2012年,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是从事定制化液晶显示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专业企业,主要产品为液晶显示模组及显示屏。

(3)天津经纬辉开广电股份有限公司

经纬辉开(300120.SZ)成立于1999年,位于天津市,作为国内领先的专业产品制造商,主要以电力电气和电子信息“双主业”运营,主要包括液晶显示器件、触控模组等电子信息设备及电磁线、电抗器等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超声电子(000823.SZ)成立于1997年,位于广东省汕头市,主要从事无损检测仪器、印制电路板、液晶显示和触控器件、覆铜板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研制和生产印刷电路板的龙头企业。

(5)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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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马A(000050.SZ)成立于1983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的创新型科技企业,主要经营液晶显示器(LCD)及液晶显示模块(LCM)。

4、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竞争优势

①丰富的产品系列及高效的客户需求转化能力

公司凭借在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领域多年的研发积累和丰富的客户对接经验,目前已具备单色屏、单色模组、彩色模组等多个产品大类,同时拥有TN屏、STN屏和VA屏等不同细分产品生产线,在已有的丰富的产品种类基础上,公司拥有高效的产品再创新能力及高效的客户需求转化能力,能够快速对客户的产品需求组织研发并攻克技术难点,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公司具备在定制化液晶领的细分市场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以汽车电子领域为例,公司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在已有单色液晶显示屏产品的基础上研发并推出了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屏,产品已经获得国内多家主流车企的认可。

②成熟的研发平台及产品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行业平均经验均在10年以上,在过去的几年中,公司的研发团队不断根据市场变化趋势进行技术创新,并同时申请了相应的专利,推出了新的应用产品。譬如,公司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掌握了高对比垂直取向液晶显示技术、高信赖液晶显示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近两年连续推出了VA型车载液晶显示屏等具备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新型仪表显示产品。

③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制度和领先的行业客户群体

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将质量控制理念贯穿于采购、加工、销售、配送全过程,公司施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并采取了高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产量质量表现优异。公司终端客户多为全球领先的工控仪表制造商、汽车一级供应商、医疗健康及智能家电生产企业,如卡西欧、松下、上汽集团、吉利汽车、博世、日立、罗氏、拜耳、三菱、东芝、索尼、象印、虎牌等。前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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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以及加工效率均具备较为严格的标准和质量要求。一般而言,行业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比较慎重,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测试和筛选,最后才能确定符合其要求的供应商。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与客户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较好的客户资源优势。

(2)竞争劣势

①资金实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增长较快的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了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且企业开展产品研发、设备升级等也需较多资金投入,尤其是车载产品前期投入较大且资金回收时间相对较长。为进一步提升生产水平,公司需要兴建新厂房和购买新生产设备,因此公司迫切需要资金的支持。目前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入主要依赖于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等负债融资,融资渠道有限,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快速成长的资金投入需求。为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公司将积极寻求通过资本市场运作来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②经营规模较小,产能瓶颈制约

近年来,随着液晶显示产品在国民经济及社会生活中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尤其是车载显示屏、物联网等新兴应用领域的蓬勃发展,下游应用对液晶显示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是由于公司资金实力不足,融资渠道单一,新增先进设备投入落后于下游产品不断提质扩容的需求,因此公司产线能力不能有效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而这制约了公司的长期发展。通过资本市场提升资金实力,是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实现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5、行业发展态势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态势

液晶显示产品凭借其轻薄、节能、质优等特点已经广泛用于手机、电视、电脑等各类消费电子产品上,并随着制造工艺的不断成熟以及生产成本的持续下降,其应用已逐步拓展至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液晶专显领域。

1-1-109

全球液晶行业处于持续增长的态势,并且,伴随着全球液晶显示产业重心逐步迁移至中国大陆,我国已经培育出了完整的液晶面板产业链并逐步形成了相应的完备工艺体系,而不断成熟的工艺以及持续降低的成本极大地拓宽了液晶显示产品的应用领域。伴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持续多样化,液晶专显行业持续发展。

①工业控制领域

工业控制自动化技术是一种运用控制理论、仪器仪表、计算机和其他信息技术,对工业生产过程实现检测、控制、优化调度、管理和决策,以达到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消耗、确保安全等目的的综合性技术,主要包括工业自动化软件、硬件和系统三大部分。其广泛运用于冶金、石油、化工、有色金属、航空航天等诸多现代化工业。并且由于工业自动化行业对其他行业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因此自动化技术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标志。

伴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计算机技术及传感器技术等相关技术的持续发展、“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4.0”等政策规划的陆续推行,工业生产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已成大势所趋。在工业控制系统与外界信息交互的过程中,仪器仪表显示模块必不可少。

按照国家计量法制的管理要求,电表、水表以及气表等测量工具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年限后,必须进行更换。因此,每年电表、水表以及气表市场的基础需求量较为稳定。除此之外,在测量工具数字化转型,相应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下,三表的需求量依然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以电工仪器仪表为例,在2009至2019年期间,我国电工仪器仪表产量增加近2.3倍,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1.55%,而这催生了对液晶显示产品的大量需求,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表液晶屏供应商,亦将持续受益。2009年-2020年上半年中国电工仪器仪表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1-1-110

2009-2020年上半年中国电工仪器仪表产量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当前,电表产品市场面临着数字化转型这一重大战略机遇。自2020年开始,国家电网将逐步开始使用新一代智能电能表以取代传统电能表。因此,未来几年内国内市场对于电表类液晶显示屏的需求也将水涨船高。而随着智能电能表进一步远销海外,国际市场对于该类型产品的需求量也将大幅增加。除此之外,在现如今人工成本逐渐攀升的背景下,配备有远程抄表系统的智能水表逐渐受到自来水供水公司的青睐,因此,智能水表的市场需求量也在不断扩大。同一时期,煤改气等鼓励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的政策的相继推出,大幅刺激了气表产品的市场需求量。据测算,仅在2014年至2018年的五年时间里,中国智能燃气表行业市场规模以20.6%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增长态势,由2014年的46.3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98.0亿元,市场潜力巨大。

②汽车电子领域

随着车联网技术的持续进步,时间更长、层次更深、频率更高的人机交互成为了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汽车电子作为人机交互的中枢,唯有不断升级才能满足未来汽车的驾乘体验。仪表盘、中控屏、流媒体后视镜等车载人机交互方式,都在朝着集成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而液晶面板的使用则是汽车电子智能化升级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产量(万台)增速

1-1-111

的重要途径。我国汽车产业在国家一系列的支撑扶持下获得了长足的进步,2009年至2019年期间,我国汽车产量增加近一倍,年均复合增长率约6.35%,保持全球领先的增长速度,并逐步成长为全球产量第一的汽车大国。2009年-2020年上半年中国汽车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2009-2020年上半年中国汽车产量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另外,随着工艺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生产成本的不断降低,一些过往高端车型才拥有的配置正逐步向中低端车型渗透,如液晶仪表盘、液晶中控屏、流媒体后视镜等,因此,我国车载液晶显示屏的需求增速有望超过汽车产量增速。

③智能家电领域

近年来日本家电市场稳步增长,小家电平均保有量较高。根据日本电机工业会(JEMA)统计数据,2017年,日本家电销售额为19,125亿日元,同比增长

1.4%;2018年,日本家电销售额为20,074亿日元,同比增长5.0%。由于日本家电行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处于成熟阶段,整个日本国内家电市场发展平稳。

其中,日本电饭锅市场的整体态势较为稳定。根据智研咨询整理的日本产经省发布的数据,2017年日本电饭锅销量为557万台;2018年日本电饭锅销量为

-15.00%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40.00%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产量(万辆)增速

1-1-112

553.12万台;2019年日本电饭锅销量为550.02万台。日本电饭煲每百户保有量超过100台,日本IH电饭煲每百户保有量达85台,日本电饭锅品牌、松下、象印、虎牌、东芝、三菱、日立等品牌,占据了日本国内大部分电饭锅的市场份额。未来IH电饭煲的更新需求将使其迎来新一轮稳定增长。这也意味着日本电饭煲制造业对于公司的液晶显示屏的需求将继续增加。

④医疗健康领域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数据,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近2.5亿,占总人口比重超17%,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剧,人们对更专业的医疗诊断和治疗的需求不断攀升,同时随着生活水平逐渐提升,人们对自身健康状况更为重视,定期医疗体检频率持续增加,我国医疗市场正经历着迅猛的成长。旺盛的医疗需求推动着医疗影像等一系列医疗器械产业的持续发展。2019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为6,259亿元,较2009年增长约6.7倍,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22.66%,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2009年-2019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情况如下图所示:

2009年-2019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情况

资料来源:WIND资讯

随着人们对健康、慢病管理意识的提升以及中国老龄化的加剧,医疗器械中的家用医疗器械类产品已如手机般逐渐渗入每个家庭,各项常规体征数据的检测

0 0.1 0.2 0.3 0.4 0.5 0.6 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
规模(亿元)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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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已从医院体检下沉到家庭管理,典型产品有血压仪、血糖仪等。目前,我国的家用医疗器械行业集中度较低,中高端产品主要依赖进口。但是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的家用医疗器械产业正在向国产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而在家用医疗器械产业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显示端口需求,进而带来对液晶显示产品需求的大幅提升。尤其在如今国际新冠疫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背景下,POCT等快速诊断技术将成为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关键之一。而人机交互界面是实现上述先进医疗技术的重要前提之一。也就意味着家用医疗器械市场对于液晶显示屏的需求将水涨船高。

(2)面临的机遇

①终端应用需求旺盛,应用领域不断拓展

液晶显示产品广泛地应用于智能手机、电视、平板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攀升,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出货量不断攀升。另外,随着工艺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生产成本的持续降低,液晶显示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液晶专显产品领域催生出了液晶屏需求的新增长点,如工业控制领域、汽车电子领域、医疗健康领域等正越来越多地使用液晶屏作为人机交互端口。因此,随着终端应用范围的不断深化及广化,液晶专显产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②产业政策大力扶持,持续推动行业发展

液晶显示行业作为支撑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产业链长,上下游带动能力强,对我国整个信息产业的升级转型、结构优化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大力推动其健康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等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均将平板显示行业视作重点发展行业,这为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③全球重心不断往中国迁移,国内产业链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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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前期投入产线的规模经济效应逐步显现,以及国内液晶显示下游市场的爆发式增长,全球液晶显示产业重心正处于向中国大陆迁移的过程之中,国内产业集群效应愈发凸显,产业链趋于完善。这为我国液晶显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产业链配套,增强了本土企业在关键技术方面的整体实力,为产业发展创造了优良条件。

④行业生命周期较长,中短期内不可替代

作为目前平板显示器中最为主流的产品,液晶显示屏因其突出的综合性能而广泛运用于国民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其他类型的平板显示器由于成本、使用寿命等方面的原因,在可预见的较长一段时期内都难以撼动液晶显示屏在市场中的主导地位。液晶显示行业的预计生命周期较长,中短期内除个别特定应用领域外,其应用无法被替代。

(3)面临的挑战

①下游应用领域日新月异,行业利润逐步下行

液晶显示行业下游厂商必须频繁推陈出新、更换品种以应对市场竞争,这对液晶显示企业的快速响应能力、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稳定高效生产能力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而液晶显示行业企业必须不断完善研发设计体系,提升市场嗅觉,加快新产品和新技术的产业化速度,提升生产管理能力,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才能不断满足日新月异的下游应用。

并且,从长期来看,技术进步与行业竞争会降低各类电子产品的价格,其上游液晶显示产品的价格因而也随之下降,行业利润率存在下行趋势。因而液晶显示企业必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升成本控制能力以及生产效率,不断优化企业管理,才能保证甚至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因此,面对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下游应用市场,液晶显示企业必须不断增强研发、优化管理、管控成本、提质增效,才能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并保证利润率。

②新生竞品性能优异,部分差距难以弥补

平板显示技术发展至今,除了液晶显示技术外,还存在其他性能优异的显示技术,如OLED技术就存在液晶显示技术难以突破的柔性可折叠、透明显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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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因此,液晶显示企业必须基于液晶显示屏的传统优势不断升级优化,并针对OLED的优势功能研发替代性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液晶显示产品性能,这样才能有效延长液晶显示的产业生命周期,创造更多液晶显示市场需求。

6、上述情况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和特点、竞争优势与劣势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公司产品研发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地位的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也在积极通过加强市场开拓、产能建设、完善融资渠道等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

(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可比公司及其选取标准

公司主要从事液晶专显屏及模组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领域。为了增强可比性,进一步说明相关会计政策及财务指标,公司选择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存在重合的液晶显示产品制造商作为可比公司,并进一步筛选在技术路线、主营业务结构等标准上具有较高相似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由于深天马的核心业务为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为代表的移动智能终端用显示产品,且未公开披露其与发行人相近的业务规模,因此未将其作为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序号可比公司证券代码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产品应用领域
1经纬辉开300120.SZ以“双主业”运营(电力+电子信息),主要包括液晶显示器件及触控模组等、电磁线、电抗器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车载、工控、医疗、智能家电、智慧交通、消费电子等
2超声电子000823.SZ主要从事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及触摸屏、超薄及特种覆铜板、超声电子仪器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器智能手机、车载显示、智能家电、平板电脑、工业控制、消费类电子产品等
3亚世002952.SZ主营业务为定制化液晶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工控仪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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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液晶显示模组及显示屏。模组及显示屏表、通讯终端、办公室自动化、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汽车显示、金融器具、安防等
4秋田微A19251.SZ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及触控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色液晶显示器、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及电容式触摸屏等。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等工业控制及自动化、物联网与智慧生活、医疗健康、汽车电子等
5骏成科技/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业显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的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等。单色液晶显示屏、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及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

资料来源:各公司年报及其他公告

2、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经营情况对比

公司与可比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经纬辉开366,885.27245,193.87233,230.7813,746.22
2超声电子570,930.56353,552.45484,169.1230,309.06
3亚世光电91,731.6379,312.4744,713.398,123.63
4秋田微52,196.0532,815.6880,125.498,654.68
5骏成科技49,643.3932,120.0945,113.077,989.05

资料来源:各公司年报

(2)市场地位对比

序号可比公司主营业务
1经纬辉开2019年液晶显示产品的营业收入为86,916.09万元,经纬辉开已成为沃尔玛、贝尔金、迈梭电子、伟创力等企业的供应商。
2超声电子2019年液晶显示器的营业收入为156,797.68万元,超声电子是中兴通讯、比亚迪、华阳集团等企业的供应商。

1-1-117

3亚世光电2019年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产品的收入为43,910.48万元,亚世光电是三星、欧姆龙及GIGASET等企业供应商。
4秋田微2019年液晶显示产品的收入为64,914.82万元。秋田微是海兴电力、慧为智能、德赛西威、欧姆龙等企业的供应商。
5骏成科技2019年度液晶显示产品的营业收入为45,027.83万元,公司主要(终端)客户有卡西欧、松下、上汽集团、吉利汽车、博世、日立、罗氏、拜耳、三菱、东芝、索尼、象印、虎牌、林洋能源、正泰仪器、炬华科技等。

资料来源:各公司年报等公开披露信息。

(3)研发费用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纬辉开2.86%3.41%3.25%3.19%
超声电子4.52%4.42%3.90%3.52%
亚世光电3.46%3.70%3.12%3.48%
秋田微4.97%4.83%4.92%4.19%
平均值3.95%4.09%3.80%3.60%
发行人4.69%4.36%4.77%3.55%

注:研发费用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4)关键财务数据、指标对比

具体指标比较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十一、资产质量分析”和“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有关内容。

三、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公司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单色液晶显示屏、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不同产品各年的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片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色产能5,289.1611,333.9211,080.298,258.09

1-1-118

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产量4,493.8910,511.099,442.836,795.80
产能利用率84.96%92.74%85.22%82.29%
单色液晶显示屏产量3,665.628,729.438,094.095,597.40
自用数量869.691,870.741,416.181,258.32
销量2,856.016,645.226,535.424,240.63
产销率注2102.15%96.89%97.87%97.73%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产量828.281,781.661,348.741,198.40
销量842.951,768.291,320.421,178.19
产销率101.77%99.25%97.90%98.31%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产能37.5037.50--
产量4.717.58--
销量5.4713.88--
贸易数量0.756.31--
产销率注4100.21%99.87%--

注1:公司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所用液晶显示屏绝大多数为自产,因此在计算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产能时以单色液晶显示屏前工序测算,具体按前工序大片生产时间、每日生产时间、排版切换时间以及全年工作时长等计算。注2:单色液晶显示屏产销率=销量/(产量-自用数量)注3:公司自2019年起开始涉入彩色液晶显示模组业务,因此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产量较低。公司销售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中包括部分外购的数量,在计算真实产销率时予以剔除。注4:彩色液晶显示模组产销率=(销量-贸易数量)/产量

(二)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960.04万元、37,698.57万元、45,027.83万元和20,814.99万元。

1、根据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别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单色液晶显示屏9,377.5145.0521,862.2948.55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10,199.1949.0020,779.2946.15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1,238.295.952,386.255.30
合计20,814.99100.0045,027.83100.00
产品类别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单色液晶显示屏21,788.1957.8015,526.9351.83

1-1-119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15,910.3942.2014,433.1148.17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合计37,698.57100.0029,960.04100.00

2、根据客户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按客户类别划分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终端产品生产商10,947.0052.5923,093.0351.2920,949.6555.5716,260.6654.27
技术服务商9,867.9947.4121,934.8048.7116,748.9244.4313,699.3845.73
合计20,814.99100.0045,027.83100.0037,698.57100.0029,960.04100.00

3、根据销售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按区域划分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内销11,706.7356.2423,645.9252.5119,350.8851.3314,565.3048.62
外销9,108.2743.7621,381.9147.4918,347.7048.6715,394.7451.38
合计20,814.99100.0045,027.83100.0037,698.57100.0029,960.04100.00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的具体分析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

(三)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总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片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色液晶显示屏3.283.293.333.66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12.1011.7512.0512.25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226.50171.89--

1-1-120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具体分析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

(四)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1、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按同一控制口径,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主要销售内容
2020年1-6月
1香港科研2,183.1710.45%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2日本三笠1,843.678.82%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3雷世通1,202.215.75%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4DMB Technics AG1,139.405.45%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5林洋能源1,033.934.95%单色液晶显示屏
合计7,402.3735.42%-
2019年度
1香港科研5,584.3612.38%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2日本三笠3,374.197.48%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3依摩泰2,796.666.20%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4天有为2,369.255.25%单色液晶显示屏
5RRP2,064.534.58%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合计16,188.9835.89%-
2018年度
1香港科研5,211.0113.81%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2依摩泰3,090.348.19%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3天有为2,688.347.12%单色液晶显示屏
4日本三笠2,199.415.83%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5RRP2,068.365.48%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合计15,257.4640.43%-
2017年度
1香港科研4,836.7315.87%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2日本三笠3,689.4412.10%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3林洋能源2,417.597.93%单色液晶显示屏
4RRP1,814.235.95%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
5炬华科技1,289.384.23%单色液晶显示屏

1-1-121

合计14,047.3846.09%-

注:上表中,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口径进行披露,日本三笠包括MIKASA SHOJI CO.LTD、MIKASA SHOJI(IMPEX)PTE.LTD;依摩泰系日本五大综合商社之一丰田通商旗下控股子公司,包括依摩泰(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依摩泰香港有限公司、依摩泰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况。公司与各年度前五名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2、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变动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香港科研
日本三笠
雷世通---
林洋能源--
DMB Technics AG---
依摩泰--
天有为--
RRP-
炬华科技---

注1:“√”代表为当年前五大客户;

注2:合作时间从客户与公司及子公司句容骏升的交易孰早开始计算。

2018年度,前五大客户中新增依摩泰、天有为,公司向依摩泰主要销售的产品为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应用于智能家电领域;向天有为主要销售的产品为单色液晶显示屏,应用于汽车电子领域。依摩泰系日本五大综合商社之一丰田通商旗下控股子公司,公司与依摩泰的合作开始于2006年,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天有为的合作开始于2010年,与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报告期内,公司与依摩泰、天有为一直保持业务往来,随着公司产品的量产爬坡,客户需求的不断释放,销售金额也逐渐增加,均于2018年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

1-1-122

2020年1-6月,前五大客户中新增雷世通,主要销售产品为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应用于汽车电子领域;新增DMB Technics AG,主要销售产品为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应用于工业控制领域。公司与雷世通的合作开始于2019年,系公司当年度涉入彩色液晶显示领域所开拓的客户,公司与其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DMB Technics AG的合作开始于2018年,与其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报告期内,自建立合作开始,公司与雷世通、DMB TechnicsAG一直保持业务往来,随着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不断拓展以及工业控制领域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大,雷世通和DMB Technics AG均于2020年上半年成为公司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依摩泰

客户名称依摩泰(エレマテック株式会社)
成立时间1947年4月
注册资本21亿4200万日元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部件和材料的销售
经营规模2019年销售额1,634亿日元
股权结构TOYOTA TSUSHO CORP(丰田通商)持股58.60%

注:依摩泰系日本五大综合商社之一丰田通商旗下控股子公司,包括依摩泰(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依摩泰香港有限公司、依摩泰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等。

(2)天有为

客户名称黑龙江天有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5月21日
注册资本1,623.7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仪表配件、汽车音响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规模2019年销售额约为5.8亿元
股权结构王文博持股59.12%;吕冬芳持股39.42%;黑龙江天有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6%

(3)雷世通

客户名称深圳雷世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车联网终端产品、汽车零部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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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收入规模约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雷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4)DMB Technics AG

客户名称DMB Technics AG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40万瑞士法郎
主营业务工业制造领域相关的服务业务
经营规模约2,600万美元
股权结构DCF holdings AG持股50%;Pema Thomas Büchli持股50%

保荐机构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及销售明细,检查主要客户的变动情况及相关交易的变动情况是否合理,检查新增客户及相关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客户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起始时间、交易情况、定价及结算模式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主要系存量客户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或公司新业务开拓所致,与上述客户产生交易具有合理性,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四、公司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作为液晶显示产品生产企业,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IC、背光源、偏光片、ITO玻璃、液晶等,其采购金额及其占年度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背光源1,782.0616.80%3,640.6315.53%
偏光片1,719.4116.21%3,779.8116.12%
ITO玻璃1,250.0011.79%2,860.7312.20%
IC1,391.9413.13%2,641.5911.27%
TFT屏516.464.87%1,973.408.42%
液晶518.444.89%1,232.345.26%
管脚510.974.82%1,144.434.88%
FPC444.614.19%865.443.69%

1-1-124

合计8,133.8876.70%18,138.3677.38%
产品类别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背光源2,993.6116.05%3,129.8918.66%
偏光片2,932.7315.73%3,236.4919.30%
ITO玻璃2,709.3214.53%2,309.1413.77%
IC2,277.0212.21%1,791.2410.68%
TFT屏0.000.00%0.000.00%
液晶1,100.785.90%694.634.14%
管脚803.264.31%510.703.05%
FPC657.823.53%717.384.28%
合计13,474.5472.25%12,389.4773.87%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如下:

主要原材料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背光源单价(元/个)4.594.284.354.80
数量(万个)386.38845.91685.35651.36
偏光片-大片单价(元/片)54.7356.4052.4358.52
数量(万片)16.5533.6231.6534.27
偏光片-余料单价(元/片)9.1410.3412.5416.89
数量(万片)34.9293.5842.4553.49
ITO玻璃单价(元/片)7.547.397.2810.09
数量(万片)165.74387.29372.34228.92
IC单价(元/个)2.242.322.172.06
数量(万个)621.631,140.091,048.64869.31
液晶单价(元/g)7.056.846.898.30
数量(kg)71.97176.06155.7682.08
管脚单价(元/千根)7.978.027.678.47
数量(千万根)64.12142.70104.6760.32
FPC单价(元/个)0.750.670.700.69
数量(万个)592.021,290.28944.971,040.39
TFT屏单价(元/片)73.7397.60--
数量(万片)5.8018.92--

注:上表不包含外协加工采购。

1-1-125

(三)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能及水资源,公司所在地区电能及水资源供应充足、稳定,能够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报告期内,公司电能、水资源采购情况如下:

时间电能水资源
用电量 (万度)金额 (万元)平均单价 (元/度)用水量 (万吨)金额 (万元)平均单价 (元/吨)
2020年1-6月813.68524.510.6419.1366.933.50
2019年度2,110.561,398.400.6642.08148.783.54
2018年度1,731.671,085.380.6339.88137.603.45
2017年度1,263.55814.780.6433.52116.523.48
合计5,919.453,823.080.65134.61480.383.57

(四)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1、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主要采购内容
2020年1-6月
1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55.008.06%ITO玻璃
2厦门协卓科技有限公司689.046.50%背光源
3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494.104.66%半透偏光片
4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91.214.63%偏光片
5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469.884.43%TFT屏、IC
合计2,999.2228.28%-
2019年度
1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305.409.83%ITO玻璃
2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2,046.088.73%TFT屏、IC
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79.388.44%背光源
4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900.753.84%半透偏光片
5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768.103.28%偏光片
合计7,999.7134.13%-
2018年度
1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26.5310.33%背光源
2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817.669.75%ITO玻璃

1-1-126

3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39.903.97%偏光片
4天盛(远东)有限公司643.463.45%IC
5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637.953.42%液晶
合计5,765.5030.92%-
2017年度
1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53.5515.23%背光源
2句容骏升1,560.129.30%外购屏
3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58.055.12%ITO玻璃
4深圳市汇龙天成科技有限公司840.435.01%偏光片
5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775.414.62%偏光片
合计6,587.5639.2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的情况。除子公司句容骏升外,公司与各年度前五名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2、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动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协卓科技有限公司---
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盛(远东)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句容骏升---
深圳市汇龙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注1:“√”代表为当年前五大供应商;

注2:合作时间从供应商与公司及子公司句容骏升的交易孰早开始计算。

2018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盛(远东)有限公司和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1-1-127

公司的合作开始于2008年,主要向其采购偏光片,报告期内,公司与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保持业务往来,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天盛(远东)有限公司的合作开始于2016年,主要向其采购IC,报告期内,公司与天盛(远东)有限公司一直保持业务往来,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公司与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开始于2009年,主要向其采购液晶及液晶提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保持业务往来,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相关原材料的采购需求增加较多,且伴随着合作的逐步加深,上述供应商均于2018年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2019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合作开始于2018年,向其采购偏光片半透膜加工服务,随着句容骏升并入发行人主体,公司对偏光片半透膜加工服务的需求规模不断上升。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供应速度,且实现生产工艺流程的完整,公司已于2020年5月收购了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已注销。公司与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开始于2019年,主要向其采购TFT屏、IC,系公司当年度涉入彩色液晶显示领域所开拓的TFT屏主要供应商,公司与其合作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随着合作的逐步加深,上述供应商均于2019年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2020年上半年,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厦门协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厦门协卓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开始于2019年,主要向其采购背光源。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原背光源主要供应商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逐步将生产重心从原有的厦门市转移至深圳市,在转移过程中导致其供货无法满足公司的产品需要,因此,公司逐步拓展了其他背光源供应商。厦门协卓科技有限公司系厦门当地企业,其中部分员工曾供职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背光源领域的长期从业经验,在完成2019年度小批量供应试验后,由于其供应的产品质量优异、响应速度快,公司进一步加深了与其的合作,厦门协卓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成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1-1-128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4月1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液晶显示屏及液晶显示模组的开发、设计及应用
经营规模2019年营业收入约1-2亿元
股权结构刘永瀚持股70.00%;柴国文持股30.00%

(2)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11,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偏光片和光学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经营规模2019年营业收入约2.5亿元
股权结构佛塑塑料持股51.15%;亚化光电持股20.59%;亚化国际持股21.26%;佛山市三水区昱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0%

(3)厦门协卓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厦门协卓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经营规模2019年营业收入约1,000万元
股权结构林智渊持股40.00%;董林持股30.00%;林莉持股30.00%

(4)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2月7日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学薄膜、偏振光片加工、销售
经营规模已注销
股权结构朱国江持股90.00%;朱云芳持股10.00%

(5)天盛(远东)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天盛(远东)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7年10月22日

1-1-129

注册资本1万港元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
经营规模2019年销售额约为100万美元
股权结构苏珊珊持股100%

(6)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4,333.333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液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营规模2019年销售额约为5-7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保荐机构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要供应商的工商资料及采购明细,检查主要供应商的变动情况及相关交易的变动情况是否合理,检查新增供应商及相关交易的原因及合理性;通过实地走访,对供应商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经营情况、与公司的交易起始时间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该部分供应商新增交易的原因具有合理性,除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注销外,与其他供应商的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五)委托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模式,为缩短交期、减小产能压力、控制原材料成本,公司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委托给加工商加工。由公司提供主要材料,加工商进行偏光片贴膜、TFT组装、液晶提纯、背光源组装等加工工序后,公司再予以购回。

发行人与加工厂商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合同价款表现为加工费。发行人将原材料提供给加工商之后,加工商仅进行简单的加工工序,物料的形态和功用方面并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费用及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委托加工费(万元)621.901,139.36864.331,203.19

1-1-130

营业成本(万元)14,696.5131,010.6426,201.5821,161.05
委托加工费占比4.23%3.67%3.30%5.69%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费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和运输设备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和成新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6,727.633,840.8257.09%
机器设备10,641.305,437.7851.10%
运输设备74.195.257.08%
电子设备及其他270.2676.2428.21%
合计17,713.389,360.1052.84%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用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数量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1STN、VA屏前工序生产线设备533,516.071,354.682,161.3961.47%
2STN、VA屏中后工序生产线设备1242,760.212,000.91759.3127.51%
3测试设备431,655.78720.27935.5156.50%
4TN(含HTN)生产线设备351,051.94333.64718.3168.28%
5模组生产线设备42743.38334.26409.1255.03%
6配套设备15304.50138.50166.0054.51%

2、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1-1-131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号房屋坐落取得方式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划 用途他项权利
1骏成科技苏(2017)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53967号句容市开发区洪武路18号受让25,155.73工业用地抵押注1
2句容骏升苏(2020)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48770号句容市开发区西庙村01幢-05幢、07幢、综合楼(西)、综合楼(东)自建01幢:33.39其它抵押注2
02幢:4,438.70工业
03幢:220.50工业
04幢:466.86其他
05幢:1,520.86住宅
07幢:356.23仓储
综合楼(西):2,563.92综合楼
综合楼(东):2,092.70综合楼
3进准光学苏(2019)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60329号开发区华阳北路东侧华杨路北侧1、2、3、4、5幢受让20,763.33工业用地/厂房

注1:苏(2017)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53967号不动产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抵押金额2,956.28万元,债务履行及结束时间为2017.11.08-2022.11.08。注2:苏(2020)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48770号不动产抵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抵押金额2,650.00万元,债务履行及结束时间为2020.09.15-2025.09.15。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除自有房产以外,还通过租赁房产作为经营办公用房,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权属证书编号房产坐落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金标准(含税)
1骏成科技陆润彪 Loke Yuen Piew沪(2019)静字不动产权第016432号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428号24D(凯旋门大厦)2019.08.01-2022.07.31119.92㎡7,500元/月
2香港骏成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香港坳背湾街2至12号威力工业大厦12楼B室2019.09.01-2021.08.311,925平方呎22,000港币/月
3句容骏升骏成科技苏(2017)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53967号句容经济开发区洪武路18号二楼部分生产车间2017.10.01-2022.09.302,500㎡300,000元/年
4句容骏升深圳分公司深圳市荣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阳光社区新锋路1号百旺泰728创意办公社区2栋2012017.10.26-2024.10.31150㎡10,000元/月

注:第4项未取得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书,该处房产用于发行人深圳分公司的经营办公。

1-1-132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商标权4项,具体如下:

序号注册人商标(图案)注册号商标类别核定使用商品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1骏成科技334507149装饰磁铁;电栅栏(截止)2019.10.7-2029.10.6
2骏成科技334452239工业用放射屏幕(截止)2019.9.28-2029.9.27
3句容骏升334681039荧光屏;视频显示屏;数量显示器;绘图机;量具;发光或机械信号板;摄影用屏;电解装置;工业用放射屏幕(截止)2019.7.21-2029.7.20
4句容骏升334845609绘图机;电解装置;工业用放射屏幕(截止)2019.9.7-2029.9.6

2、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53项专利权,其中18项为发明专利,35项为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专利权人证书号申请日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一种LCD管脚检测装置发明专利201510457002.8骏成科技28356512015.7.29二十年原始取得
2一种摩擦绒毛滚筒老化装置发明专利201510452672.0骏成科技28043272015.7.28二十年原始取得
3LCD产品表面清洗装置发明专利201510446582.0骏成科技28358532015.7.27二十年原始取得
4一种COG产品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310348846.X骏成科技18423752013.8.12二十年原始取得
5一种玻璃内表面的绝缘材料及其应用发明专利201310348891.5骏成科技20151672013.8.12二十年原始取得

1-1-13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专利权人证书号申请日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一种灌晶方法发明专利201310345793.6骏成科技19561732013.8.9二十年原始取得
7一种玻璃边框及其制备方法以及利用玻璃边框的热压方法发明专利201310345710.3骏成科技18349522013.8.9二十年原始取得
8一种表面丝印油墨及其应用发明专利201310343637.6骏成科技15164532013.8.8二十年原始取得
9一种全视角垂直取向液晶显示器发明专利201310343323.6骏成科技18349842013.8.8二十年原始取得
10一种玻璃摆放装置发明专利201310343325.5句容骏升16753222013.8.8二十年受让取得
11一种COB产品扭脚、检测气动一体化装置发明专利201310250590.9骏成科技15812062013.6.24二十年原始取得
12一种曝光机菲林固定装置发明专利201310250569.9骏成科技16286962013.6.24二十年原始取得
13一种高渗透刀轮发明专利201310250549.1骏成科技18354772013.6.24二十年原始取得
14一种热压方法发明专利201310250498.2骏成科技18354762013.6.24二十年原始取得
15一种电测检验装置发明专利201310251096.4骏成科技18410522013.6.24二十年原始取得
16一种插篮发明专利201310250587.7骏成科技19530322013.6.24二十年原始取得
17一种调盒方法发明专利201310250548.7骏成科技20135142013.6.24二十年原始取得
18一种快门式3D眼镜液晶光阀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210030969.4骏成科技16287902012.2.13二十年受让取得

注1:上表第10项专利原发明人为骏成科技,系句容骏升于2015年3月27日从骏成科技处受让取得。注2:上表第18项专利原发明人为郭汉泉,系骏成科技于2020年5月19日从郭汉泉处受让取得,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四)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专利受让”。

(2)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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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专利权人证书号申请日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一种断码屏和TFT组合的画面边界柔和的车载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920221598.5骏成科技93041072019.2.20十年原始取得
2一种断码屏和TFT组合的高可靠性的车载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920216187.7骏成科技93076382019.2.20十年原始取得
3一种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2251779.0骏成科技91962032018.12.29十年原始取得
4一种可消除静电的LCD实用新型201822230631.9骏成科技93688972018.12.28十年原始取得
5一种可调节反射率的镜面实用新型201822231027.8骏成科技94599992018.12.28十年原始取得
6一种智能反射镜装置实用新型201822231055.X骏成科技91928882018.12.28十年原始取得
7COB模组产品四周涂胶机器实用新型201822233403.7骏成科技94592402018.12.28十年原始取得
8一种VA背投防眩目装置实用新型201822230634.2骏成科技99426892018.12.28十年原始取得
9一种装脚多脚检测治具实用新型201822197779.7骏成科技91895852018.12.26十年原始取得
10一种模组通用AOI检测冶具实用新型201822156016.8骏成科技94692742018.12.21十年原始取得
11一种基于热风测试的电测冶具实用新型201822156022.3骏成科技91878402018.12.21十年原始取得
12一种预防液晶显示器多脚的装脚治具实用新型201822156531.6骏成科技91992822018.12.21十年原始取得
13一种水表用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830263.9句容骏升8160513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14一种电表用高耐久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830265.8句容骏升8146901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15一种血糖仪用高对比度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791900.6句容骏升8157801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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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专利权人证书号申请日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6一种计算器用超白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848127.2句容骏升8153922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17液晶显示屏的UV固化工装实用新型201820789442.2句容骏升8263850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18一种国网三相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848110.7句容骏升8313636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19一种超宽温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789330.7句容骏升8309520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20一种国网单相电表智能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789337.9句容骏升8313599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21一种家电用鲜亮彩底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789329.4句容骏升8318838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22一种偏光片及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848089.0句容骏升8418948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23点阵COG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820830844.2句容骏升85176942018.5.25十年原始取得
24宽视角液晶显示屏实用新型201521129723.8骏成科技52725072015.12.31十年原始取得
25宽视角LCD实用新型201420485174.7句容骏升40242622014.8.27十年受让取得
26橙色LCD实用新型201420485175.1句容骏升40214982014.8.27十年受让取得
27一种贴片机自动除尘装置实用新型201420189437.X骏成科技38213302014.4.18十年原始取得
28一种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420189015.2骏成科技38238012014.4.18十年原始取得
29一种3D眼镜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220566819.0骏成科技28589632012.10.31十年原始取得
30一种提高立体效果的3D眼镜实用新型201220569901.9骏成科技28591102012.10.31十年原始取得
31场序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220571896.5骏成科技28767092012.10.31十年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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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号专利权人证书号申请日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2一种无源驱动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220044952.X骏成科技24033032012.2.13十年原始取得
33一种高可靠高对比度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220044945.X骏成科技24275832012.2.13十年原始取得
34一种垂直取向π盒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220044951.5骏成科技24640102012.2.13十年原始取得
35一种彩色无源驱动液晶显示器实用新型201220044943.0骏成科技25885082012.2.13十年原始取得

注1:上表第25项专利原发明人为骏成科技,系句容骏升于2015年2月9日从骏成科技处受让取得。

注2:上表第26项专利原发明人为骏成科技,系句容骏升于2015年2月13日从骏成科技处受让取得。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3项,具体如下:

序号权属证书号使用权人土地座落用途权利 性质使用权 终止日期宗地面积/ 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他项权利
1苏(2017)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53967号骏成科技句容市开发区洪武路18号工业用地出让2052.12.2326,650.00抵押
2苏(2020)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48770号句容骏升句容市开发区西庙村01幢-05幢、07幢、综合楼(西)、综合楼(东)综合用地(科研、办公)出让2070.08.0410,260.00抵押
3苏(2019)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60329号进准光学开发区华阳北路东侧华杨路北侧1、2、3、4、5幢工业用地 /厂房出让2052.10.2266,000.00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公司业务的内在联系、以及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和主要机器设备,上述固定资产为公司进行液晶专业产品的生产研发提供了场所和工具,是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

公司所拥有的主要无形资产与公司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内在联系情况,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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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公司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之“1、核心技术及其来源”部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拥有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五)业务许可或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均已取得其业务经营所必需的资质、许可、批准或授权,并且该等资质、许可、批准或授权均在有效期内,具体如下:

1、进出口经营权

序号持证人资质/许可名称编号发证单位有效期
1骏成科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02754821句容市行政审批局-
2骏成科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211968384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关长期
3骏成科技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13602715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关长期
4句容骏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211938112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关长期
5句容骏升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18072308444600000138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关-

2、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证书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序号公司证书名称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颁发单位
1骏成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9320026922019.11.22三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经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句容骏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8320026292018.11.28三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经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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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质量管理体系等证书

序号持证人资质/许可名称编号有效期至
1骏成科技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114070052023.08.23
2骏成科技ISO14001:2015环境体系认证1214060082023.08.20
3骏成科技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1-00342023.08.23
4句容骏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113110242023.01.18

(3)排污登记

序号持有人登记编号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有效期限
1骏成科技91321100692139977F001W句容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01幢1-3层2020.04.09-2025.04.08
2骏成科技91321100692139977F001W江苏省句容市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东侧35号2020.11.18-2025.11.17
3句容骏升91321100608882443C001Z句容市经济开发区西环路首2020.04.09-2025.04.08

六、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自有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积极运用技术经验,不断研发能满足用户新需求的产品。在长期的自主研发以及生产实践过程中,公司掌握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等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应用产品/领域对应专利情况
1高对比垂直取向液晶显示技术自主研发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领域一种全视角垂直取向液晶显示器 (201310343323.6); 一种彩色无源驱动液晶显示器(201220044943.0); 一种垂直取向π盒液晶显示器(201220044951.5); 一种高可靠高对比度液晶显示器(20122004494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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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血糖仪用高对比度液晶显示器(201820791900.6)
2高信赖液晶显示技术自主研发工业控制(单相电表、三相电表等)、汽车电子、医疗健康一种高可靠高对比度液晶显示器(201220044945.X); 一种超宽温液晶显示器(201820789330.7); 一种国网单相电表智能液晶显示器(201820789337.9); 一种国网三相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201820848110.7); 一种电表用高耐久液晶显示器(201820830265.8); 一种液晶显示器(201420189015.2)
3COG点阵电表液晶显示技术自主研发新型智能电表等一种偏光片及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201820848089.0); 点阵COG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201820830844.2)
4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技术自主研发车载仪表显示、车载中控显示等一种断码屏和TFT组合的高可靠性的车载液晶显示器(201920216187.7); 一种可消除静电的LCD(201822230631.9)
5车载息屏一体黑技术自主研发车载仪表显示、车载中控显示等一种断码屏和TFT组合的画面边界柔和的车载液晶显示器(201920221598.5)
6异型液晶显示技术自主研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领域一种高渗透刀轮(201310250549.1); LCD产品表面清洗装置(201510446582.0)
7流媒体智能后视镜技术自主研发车载仪表显示一种智能反射镜装置(201822231055.X); 一种可调节反射率的镜面(201822231027.8)
8高精密盒厚控制技术自主研发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领域专用工艺技术
9暗态漏光精密控制技术自主研发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领域专用工艺技术

2、公司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特点行业水平与公司先进性表征
1高对比垂直取向液晶显示技术①高对比度,可达1,500:1; ②视角范围大,可实现全视角显示; ③可实现彩色化 ④响应速度50ms同行中对比度一般在1000:1,公司产品光学性能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共拥有5项专利
2高信赖液晶①工作温度范围宽,可达到-40公司产品可靠性时间优于行业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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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技术至+80℃; ②耐湿热可靠性试验达到85℃、85%RH、1,000小时水平,共拥有6项专利
3COG点阵电表液晶显示技术①点阵数量可达208*160; ②电源抗干扰能力强; ③工作温度可达-40到80℃同行中电表工作温度一般在-30到80℃,或者-40到70℃,共拥有2项专利
4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技术①高精度彩膜贴附; ②可实现64阶灰度显示; ③可实现13寸大屏整体集成显示所需内容; ④抗静电、抗振动性能优异同行中车载显示仪表一般是多个4-7寸液晶显示器搭配分区显示内容,共拥有2项专利,产品率先推向市场
5车载息屏一体黑技术①车载VA屏、TFT屏及盖板等整体外观一致性好,息屏时实现一体黑; ②车载屏底色显示纯黑,科技感、对比度较强
6异型液晶显示技术可实现异形显示,主要系可根据产品特点制作不规则外形,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同行中产品外沿一般是矩形屏或直线屏,公司该技术可提供外沿曲线屏,使得产品外形更加个性,共拥有2项专利
7流媒体智能后视镜技术①反射率和透射率可智能调节②常规镜面状态下反射率可达45%,透过率4% ③显示状态下透过率可达80%,反射率7%公司该技术在常规后视镜中增加了智能防眩和集成显示的功能,镜面成像清晰,共获得2项专利
8高精密盒厚控制技术①可实现2μm—4μm低盒厚; ②液晶盒厚度控制精准可使底色均匀性好公司该专用工艺技术常应用于STN和VA型液晶显示屏中,盒厚控制高度在行业内属于较高水平,产品良率高,生产工艺稳定性好
9暗态漏光精密控制技术息屏光透过率不高于0.01%,息屏状态下无可见色块浮现公司该专用工艺技术可实现产品底色的精准控制,息屏控制光透过率程度在行业内属于较高水平,产品良率高,生产工艺稳定性好

3、核心技术取得专利情况或其他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核心技术取得专利情况详见本节“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2、专利”。

公司除针对核心技术申请专利保护外,还建立了核心技术保密制度,并且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4、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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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20,814.9945,027.8337,698.5729,960.04
营业收入20,899.9945,113.0737,733.4730,480.92
占比99.59%99.81%99.91%98.29%

(二)公司主要奖项及荣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奖项及荣誉情况如下:

序号奖项名称发证机构发证时间
12019年度亩均税收示范奖中共句容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
2天有为最佳合作伙伴黑龙江天有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3质量贡献奖汇川技术供应商大会2019年
42017年度卡西欧优秀供应商卡西欧电子(深圳)有限公司2018年
52017年度亩均税收贡献奖中共句容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
62017年度精益敏捷供应商奖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2018年
7质量优胜供方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82015年度优秀供应商杭州松下厨房电器有限公司2016年
9敏捷响应供方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102016年度工业经济贡献奖中共句容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
112015年度质量优秀供应商奖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2015年
12精诚合作供方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132014年度纳税二十强企业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
14快速响应供方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152013年度优秀伙伴奖黑龙江天有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16优秀供应商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17卡西欧消费者部门供应商一等奖卡西欧电脑(香港)有限公司、卡西欧电子(深圳)有限公司2012年

(三)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为了保持以及进一步增强自身在液晶显示行业的竞争力,公司通过持续关注产业技术热点以及跟踪下游客户的需求风向,不断进行研发创新。同时,公司所进行的研发创新充分考虑了未来国家行业政策的演变趋势,具有一定的技术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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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应用领域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经费预算拟达到的目标
1彩色VA液晶显示器研制本项目主要研究高精度彩膜贴合技术,实现VA屏彩色化显示车载及工控液晶显示小批量试验阶段郭汉泉、严义军、许发军等550.00实现彩色化VA液晶显示屏的设计和生产
2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器研制本项目主要研究大尺寸车载液晶显示器的设计与制造,提升显示效果、抗静电和抗震动等性能,以满足车载显示的需求车载液晶显示小批量试验阶段郭汉泉、应发祥、罗潇等520.00实现13寸车载液晶显示屏设计和生产
3.VA液晶屏与TFT组合的车载液晶显示器研制本项目主要研究段码液晶屏和TFT的搭配设计和光学贴合技术,实现息屏一体黑和显示一致性好的效果车载液晶显示小批量试验阶段应发祥、郭汉泉、罗潇等550.001.满足一体黑△E<2.0; 2.显示时视窗对TFT画面的透过率达到40%,以便达到一体化的显示效果
4VA灰阶车载液晶显示器研制本项目主要研究VA灰阶车载液晶显示屏的设计与制造,实现鲜明的、均匀的、稳定的灰阶效果车载液晶显示小批量试验阶段郭汉泉、严义军等600.00实现灰阶段码车载液晶显示器的设计和生产
5可控视角液晶显示器件本项目主要研究智能改变液晶显示器可视角度和0.33mm薄玻璃的生产工艺,以实现视角可控制液晶显示器的制造工控产品小批量试验阶段郭汉泉、许发军、刘睿华等620.001.可将视角范围控制在25°; 2.实现0.33mm薄玻璃的工艺和制造;
6超高对比度负性液晶显示器件本项目主要研究双盒负显液晶显示器的光学设计和工艺技术,实现双盒产品对比度高、较宽温度下性能稳定的效果。工控和车载显示小批量试验阶段郭汉泉、刘睿华等640.001.双盒STN产品对比度高,可以达到80:1; 2.显示效果随温度变化小
7提升车载产品抗振性能研究本项目将研究车载液晶显示器盒内支撑的设计、支撑材料以及工艺技术,实现大尺寸车载显示所需的优异抗振性能。车载液晶显示产品试验阶段应发祥、许发军、郭汉泉、严义军等600.00在超宽扫频范围(25-500HZ)的振动条件下显示无抖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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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光学贴合技术本项目将深入研究OCA、OCR光学贴合工艺技术、优选光学贴合原料,实现光学贴合的生产车载液晶显示产品试验阶段许发军、郭汉泉、严义军、周世杯等550.00实现液晶显示器光学贴合的稳定生产
9高强度曲面3A盖板本项目将研究曲面盖板技术、强化技术和AG/AR/AF技术,实现高强度、蚀刻AG/AR/AF的曲面盖板的量产。车载应用调研立项阶段罗潇、郭汉泉、严义军等700.00实现高强度曲面3A盖板设计和生产

(四)公司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均未资本化,研发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979.821,967.851,799.581,082.37
营业收入20,899.9945,113.0737,733.4730,480.92
占比4.69%4.36%4.77%3.55%

(六)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及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产品开发和平台积累并重的原则,建立了符合自身情况和行业特点的技术开发部门。技术开发部门全面负责试验检测、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等工作,并以小组为单位对专项课题及技术进行研究攻克。

(2)研发及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1,367人,其中研发与技术人员88人,研发与技术人员占比6.44%。

学历结构人数占比
硕士、博士研究生22.27%
本科14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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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下7281.82%
合计88100.00%
年龄结构人数占比
25岁及以下22.27%
26-44岁7585.23%
45岁及以上1112.50%
合计88100.00%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5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及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4、核心技术人员”相关内容。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与技术人员88名,其中核心技术人员5名,分别占公司员工总数的6.44%和0.37%,公司研发与技术人员均拥有多年的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对行业技术理论体系以及市场应用发展方向有着深入全面的理解与掌握,这为公司保持技术优势领先提供了保障。

3、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制定了良好的激励制度,向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

4、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郭汉泉、严义军、周世杯、张磊、纪永妹、陈龙、刘睿华、徐大雷。

2018年4月,公司自股转系统摘牌后重新认定了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2018年5月起调整为应发祥、许发军、郭汉泉、严义军。

2019年9月,基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车载显示市场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引入在车载显示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罗潇作为车载事业部负责人。公司自2019年9月起新增罗潇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此后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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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司的技术创新机制

1、完善的研发创新制度

为了保证技术创新工作的可持续性及有效性,公司不断完善研发创新相关的制度建设。公司目前制定了知识产权、专利管理、研发项目管理、技术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及奖励等技术创新制度。上述制度源自于公司多年研发管理实践的总结,能够有效整合、调动公司人力、财力及物力,不断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技术进步,保持公司的技术竞争力。

2、合理的人才梯队建设体系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一直重视人才的梯队建设,形成了初、中、高级的人才结构,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好储备。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才引进,另一方面是人才培养。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持续引入行业内优秀人才,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加公司核心技术储备;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会针对不同岗位的研发人员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要求及其自身的发展意愿,为其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的持续创新提供了不竭动力,保障了公司长期的稳定发展。

3、健全的员工创新激励系统

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也是产品技术创新的有力推手,针对产品研发技术人员,公司为其提供了较好的福利待遇,并且制定了明确的薪酬激励政策,形成了健全的员工创新激励系统,保证了技术研发队伍的稳定性及工作积极性。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培育了一支研发能力强、凝聚力出色及勇于攻坚克难的技术研发团队,成为了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宝贵财富。

七、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海外市场的开拓,为便于开拓境外市场及进行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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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公司在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香港骏成,并通过香港骏成全资持有香港骏升。香港骏成作为公司的境外贸易平台,主要从公司处采购获得制成品,然后销售给境外客户。香港骏升作为句容骏升的控股公司,公司于2017年对其进行收购以完成对句容骏升的控股,香港骏升本身并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一)境外子公司情况

公司目前境外子公司两家,分别是一级子公司香港骏成和二级子公司香港骏升。境外子公司情况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子公司”相关内容。

(二)境外业务情况

境外业务情况请具体参见本节之“三、公司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之“(二)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相关内容。

(三)境外资产情况

公司在境外未拥有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也未拥有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公司子公司香港骏成于香港租赁房产作为经营办公用房,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五、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四)境外合法合规情形

根据香港黄新民律师行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香港骏成及香港骏升税务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行为或被处罚情形,亦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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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发行人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独立、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均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职尽责、有效制衡,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和有序运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规范,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召开24次股东大会(含创立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召开30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认真履行董事义务,依法行使董事权利。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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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监事认真履行监事义务,依法行使监事权利。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工作、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等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等。

现任独立董事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公司独立董事自上任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等。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上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工作,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工作,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2020年1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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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委员会人员
战略委员会应发祥(召集人)、许发军、殷晓星
提名委员会许苏明(召集人)、王兴华、应发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殷晓星(召集人)、许苏明、应发祥
审计委员会王兴华(召集人)、殷晓星、孙昌玲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评审及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作出了规定。自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建立至今,各委员能切实履行职责,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发行人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出具了相关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中天运[2020]核字第90410号《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收购的子公司自收购完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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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相关有权机构的处罚。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五、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骏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骏成有限的资产全部进入公司,整体变更后,公司依法办理相关资产和产权的变更登记,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目前,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系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选举、聘任产生。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的员工均由公司自行聘用、管理,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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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并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开展财务工作、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已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各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已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并已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设置有完整且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任免。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业务部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销售和服务系统,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有明确授权体系和职权划分的完整运营体系,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独立对外签订所有合同,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不存在在采购、生产及销售时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目标等均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个别股东控制的情形。发行人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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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应发祥先生、薄玉娟女士。应发祥、薄玉娟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控制其他存在实际经营业务的主体。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八)关于避免和处理同业竞争的承诺”。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遵循从严原则,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应发祥、薄玉娟,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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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控制的其他合法存续的企业为骏成合伙,骏成合伙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3、公司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香港骏成、香港骏升、句容骏升、进准光学,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公司无参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骏成合伙、汤小斌,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5、持股5%以上的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合法存续的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江苏聚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发祥担任董事的企业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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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合法存续的企业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南京熙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殷晓星控制的企业

7、关联自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8、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1宋秀萍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于2018年11月离任
2陈萍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于2018年11月离任
3许发琴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于2020年1月离任
4李光银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财务总监,于2020年4月离职
5南京汇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光银控制的企业,自2020年4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6柯栢匡报告期内曾为通过骏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注1),自2019年6月起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7柯瑞斌柯栢匡的父亲,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8柯纪而柯栢匡的姐姐,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9Onson Limited柯栢匡及柯纪而共同控制的企业,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0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柯栢匡及柯纪而共同控制的企业,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1Intellebot Company Limited柯栢匡担任董事的企业,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2Shiny Best Limited柯瑞斌控制的企业,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13句容先河(注2)报告期内薄玉娟母亲的妹妹的配偶苏海曾控制的企业,于2018年10月注销
14句容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应发祥曾担任董事的企业,于2013年3月吊销,并于2019年8月注销
15南京骏发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薄玉娟曾控制的企业,于2011年8月吊销,并2019年2月注销

注1:柯栢匡于2018年8月通过对骏成合伙增资间接持有公司8.49%股权,但未实缴全部出资,于2019年6月向应发祥等人以名义价格转让其尚未实缴的470万元骏成合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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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份额,转让完成后间接持有公司1.93%的股份,不再界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2:句容先河系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薄玉娟母亲的妹妹的配偶苏海曾控制的企业,公司与句容先河在报告期内存在交易,具体交易情况详见本节“(三)经常性关联交易”之“2、关联采购”部分,故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句容先河为公司的关联方。

9、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句容市骏杰电子有限公司(注1)薄玉娟母亲梁忠芝控制的企业,于2018年4月吊销
2南京首尔工贸实业有限公司(注2)梁忠芝控制的企业,于2010年6月吊销
3南京维信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薄玉娟担任董事的企业,于2012年12月吊销
4句容同兴包装有限公司许发军父亲许同江控制的企业,于2012年4月吊销
5广州鼎力达置业有限公司汤小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于2005年11月吊销
6深圳市港骏升实业有限公司汤小斌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于2008年1月吊销
7东莞骏升电子有限公司汤小斌担任董事的企业,于2011年10月吊销
8句容骏马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柯瑞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于2000年11月吊销
9深圳希复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柯瑞斌担任董事的企业,于2012年1月吊销

注1、注2:由于梁忠芝已去世,故句容市骏杰电子有限公司、南京首尔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吊销后未能办妥注销手续。

(二)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关联销售---480.88
关联采购--256.761,870.34
关联租赁(出租)--2.868.10
关联租赁(承租)11.8123.397.53-
支付薪酬70.88234.84200.00161.11
偶发性关联交易股权受让--150.00-
专利受让详见本节之“(四)偶发性关联交易”之“2、专利受让”部分
资金往来详见本节之“(四)偶发性关联交易”之“3、关联方资金往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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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应收关联方款项详见本节之“(五)关联方往来款余额”之“1、应收关联方款项”部分
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本节之“(五)关联方往来款余额”之“2、应付关联方款项”部分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金额占营业收入比
句容骏升原材料销售------480.881.58%

报告期内,公司向句容骏升销售偏光片、背光源等原材料。2017年1-10月销售金额为人民币480.88万元。前述关联销售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收购句容骏升母公司香港骏升,句容骏升自此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前述关联交易情形已消除。

2、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金额占营业成本比
句容骏升液晶显示屏----744.503.52%
句容骏升加工费------815.623.85%
句容先河加工费----256.760.98%310.221.47%
合计----256.760.98%1,870.348.84%

报告期内,公司向句容骏升采购液晶显示屏及加工服务。2017年1-10月液晶显示屏采购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44.50万元,加工费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15.62万元。前述关联采购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收购句容骏升母公司香港骏升,句容骏升自此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前述关联交易情形已消除。

2017年及2018年,句容先河为公司提供偏光片半透膜加工及贴附服务,公司就句容先河提供的服务向其支付加工费。前述关联采购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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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公司自2018年6月起终止了与句容先河的业务往来,且句容先河已于2018年10月注销,前述关联交易情形已消除。

3、关联租赁

(1)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房屋租赁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租赁用途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句容骏升厂房---2.38
句容先河厂房--2.865.71

自2017年10月起,句容骏升向公司租赁部分厂房,2017年10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2.38万元(不含税)。前述关联租赁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收购句容骏升母公司香港骏升,句容骏升自此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前述关联交易情形已消除。

2017年及2018年,句容先河为公司提供偏光片半透膜加工及贴附服务,由于偏光片半透膜加工的原材料及成品对运输密封性要求较高,句容先河向公司租赁了厂区内的部分厂房作为加工场地,以便于保证产品品质和快速响应。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向句容先河收取的厂房租金分别为人民币5.71万元和2.86万元(不含税),金额较小。前述关联租赁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公司自2018年6月起终止了与句容先河的业务往来,并终止厂房租赁协议,且句容先河已于2018年10月注销,前述关联交易情形已消除。

(2)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香港骏成存在向关联方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租赁办公场地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租赁用途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办公11.8123.39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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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租赁的交易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系柯栢匡及其姐姐柯纪而共同控制的企业,柯栢匡自2019年6月起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故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前述关联交易情形已消除。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分别为人民币

161.11万元、200.00万元、234.84万元和70.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受让

2017年12月8日,句容骏升原股东句容先河与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句容先河同意将其持有句容骏升7.70万美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5%)以人民币

1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付清前述股权转让款,并办理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专利受让

2020年2月25日,公司与郭汉泉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郭汉泉将其持有的“一种快门式3D眼镜液晶光阀及其制备方法”(申请号:201210030969.4)无偿转让给公司。2020年5月19日,公司完成前述专利权变更登记手续。

该项发明专利系公司多名研发人员共同协作于2011年取得的研发成果,系归属于公司的职务发明。2012年,公司拟凭借该项发明专利进军3D眼镜液晶光阀等新兴市场,出于保护商业秘密、避免竞争对手知悉公司发展战略的目的,公司授权研发部门负责人郭汉泉以其个人名义申请该项发明专利。为规范资产完整性,公司于2020年自郭汉泉处无偿受让该项发明专利,上述专利转让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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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资金往来

(1)归还柯瑞斌的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所属期间关联方期初应付关联方借款余额本期公司支付关联方本金期末应付关联方借款余额
2018年度柯瑞斌1,400.001,400.00-
2017年11-12月柯瑞斌2,050.00650.001,400.00

上述资金拆出系由于公司于2017年10月收购子公司香港骏升时,香港骏升子公司句容骏升尚存在对其原实际控制人柯瑞斌的借款人民币2,050.00万元。收购完成后,句容骏升于2017年、2018年分别计提了资金占用利息人民币12.33万元、50.88万元,并于2018年向柯瑞斌还清了上述借款本息。

(2)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代付货款

报告期内,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存在为客户Digital Tech Trading Limited代付货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付款方实际客户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Digital Tech Trading Limited--292.83840.22

Digital Tech Trading Limited系因柯瑞斌而获得的客户,柯瑞斌在句容骏升任职期间因业务往来结识了该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后公司与该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后,因该客户自身需要,其通过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向公司付款。关于第三方代付货款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之“(二)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五)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预支备用金,以及应收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房屋租赁押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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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其他应收款魏洪宝--2.00-
其他应收款张成军--0.100.10
其他应收款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2.011.971.93-
合计2.011.974.030.1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为应付柯瑞斌的借款本息、应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销款以及应付句容先河的加工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其他应付款应发祥---8.05
其他应付款吴军--3.775.68
其他应付款许发军--1.99-
其他应付款张伟丽--0.291.42
其他应付款柯瑞斌---1,412.33
应付账款句容先河---531.28
合计--6.051,958.76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2020年10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9月28日,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意见》,认为《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所签署的协议;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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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均系依据市场化原则订立,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对协议双方均是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及后续交易情况

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关联方变化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曾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柯栢匡于2018年8月通过对骏成合伙增资间接持有公司8.49%股权,但未实缴全部出资,于2019年6月向应发祥等人以名义价格转让其尚未实缴的470万元骏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完成后间接持有公司1.93%的股份,不再界定为公司关联方。故柯栢匡为报告期内曾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同时,与柯栢匡相关的关联方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1柯栢匡报告期内曾为通过骏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2019年6月起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柯瑞斌柯栢匡的父亲,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柯纪而柯栢匡的姐姐,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4Onson Limited柯栢匡及柯纪而共同控制的企业,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5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柯栢匡及柯纪而共同控制的企业,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6Intellebot Company Limited柯栢匡担任董事的企业,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7Shiny Best Limited柯瑞斌控制的企业,自2020年6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及其关联方

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及其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1宋秀萍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于2018年11月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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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萍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于2018年11月离任
3许发琴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于2020年1月离任
4李光银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财务总监,于2020年4月离职
5南京汇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光银控制的企业,自2020年4月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3、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1句容先河报告期内薄玉娟母亲的妹妹的配偶苏海曾控制的企业,于2018年10月注销
2句容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应发祥曾担任董事的企业,于2013年3月吊销,并于2019年8月注销
3南京骏发电子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薄玉娟曾控制的企业,于2011年8月吊销,并2019年2月注销

4、后续交易情况

公司已比照关联交易的要求,在本节“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中持续披露与上述关联方报告期内后续交易情况。

(八)其他相关方

公司的其他相关方为曾在香港骏升任职且在报告期内仍与公司发生业务的相关方,主要为柯瑞斌及其相关方,柯瑞斌控制及任职的企业详见本节“(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8、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变化情况”部分。其他相关方还包括苏珊珊及其控制的天盛(远东)有限公司、Shing Lee FabricatedMetal Limited,苏珊珊曾供职于柯瑞斌控制的相关企业。

在公司收购香港骏升前,柯瑞斌及相关人员通过天盛(远东)有限公司为句容骏升进行境外采购。公司在收购香港骏升后,延续了与天盛(远东)有限公司的采购业务,同时苏珊珊控制的Shing Lee Fabricated Metal Limited存在向公司采购少量产品的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关系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其他相关方的交易具备合理性。公司与上述其他相关方的交易占比较低,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的情形。同时,公司与上述其他相关方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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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该等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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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20]审字第90673号《审计报告》,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并按合并口径披露。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本公司报告期的财务会计信息,请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4,777,129.3282,515,270.3675,064,018.6560,528,699.09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31,452.05--
应收票据17,375,340.4421,207,450.6431,717,355.3020,705,155.50
应收账款140,050,158.33130,830,308.78102,763,277.11107,210,168.90
应收款项融资4,880,487.4616,657,548.21--
预付款项2,261,997.882,522,308.021,825,308.243,099,286.87
其他应收款665,901.71613,042.451,043,970.93291,866.85
存货68,489,028.9667,655,576.2349,433,733.6343,140,213.39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010,674.813,599,025.157,198,542.6914,981,364.83
流动资产合计341,510,718.91345,631,981.89269,046,206.55249,956,755.4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93,600,977.6198,757,369.9365,564,127.5059,793,047.37
在建工程4,538,292.15-8,628,100.00-
无形资产43,957,436.4044,712,113.716,355,366.036,277,975.49
商誉3,238,201.983,238,201.983,238,201.983,238,201.98
长期待摊费用488,964.64578,865.58758,667.46885,810.24
递延所得税资产1,671,052.081,499,683.681,221,862.161,267,719.48
其他非流动资产8,956,128.252,015,713.344,422,727.284,918,1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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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合计156,451,053.11150,801,948.2290,189,052.4176,380,860.15
资产合计497,961,772.02496,433,930.11359,235,258.96326,337,615.58

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718,016.8612,718,016.8618,900,000.0021,000,000.00
应付票据20,214,934.4717,889,662.544,749,050.0019,731,258.29
应付账款76,762,480.0486,809,075.9273,588,440.3788,663,106.64
预收款项-2,370,816.2210,154,673.391,662,620.51
合同负债868,938.91---
应付职工薪酬15,974,865.5217,008,135.3614,993,280.0710,526,792.70
应交税费9,811,963.9416,788,548.2616,282,887.3413,834,433.15
其他应付款1,432,390.601,345,323.991,685,251.5817,438,747.88
其他流动负债17,519,838.3520,298,737.7820,030,546.6910,459,689.69
流动负债合计155,303,428.69175,228,316.93160,384,129.44183,316,648.86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4,717.81--
非流动负债合计-4,717.81--
负债合计155,303,428.69175,233,034.74160,384,129.44183,316,648.86
所有者权益:
股本54,440,001.0054,440,001.0045,640,001.0022,300,000.00
资本公积95,979,556.0695,979,556.0652,279,556.0632,638,534.73
其他综合收益789,985.51491,384.46532,143.2194,845.22
盈余公积15,728,174.2015,728,174.2010,087,569.088,930,288.83
未分配利润175,720,626.56154,561,779.6590,311,860.1778,140,276.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42,658,343.33321,200,895.37198,851,129.52142,103,945.39
少数股东权益---917,021.33
所有者权益合计342,658,343.33321,200,895.37198,851,129.52143,020,966.7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497,961,772.02496,433,930.11359,235,258.96326,337,615.58

(二)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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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08,999,852.40451,130,693.09377,334,738.98304,809,176.55
其中:营业收入208,999,852.40451,130,693.09377,334,738.98304,809,176.55
二、营业总成本169,146,931.86357,157,480.42329,817,103.16245,617,235.82
其中:营业成本146,965,068.18310,106,400.20262,015,787.41211,610,466.17
税金及附加1,804,313.723,934,921.953,836,100.553,053,604.50
销售费用4,601,614.3615,588,589.2613,853,188.689,871,517.60
管理费用7,675,953.3710,969,372.2434,319,788.865,029,166.21
研发费用9,798,170.6719,678,516.0417,995,755.0010,823,699.48
财务费用-1,698,188.44-3,120,319.27-2,203,517.345,228,781.86
其中:利息费用299,764.94831,786.861,367,216.52685,136.34
利息收入364,825.47644,219.25164,932.79137,078.56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328.77-115,665.75119,277.4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452.0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38,740.75-1,486,038.2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91,048.43-553,150.12-402,298.95652,527.47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55,987.71-118,080.3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8,243,460.1392,021,464.0547,112,922.2959,963,745.67
加:营业外收入958,276.33365,087.591,221,740.44567,568.51
减:营业外支出8,082.2467,339.1763,305.2434,319.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9,193,654.2292,319,212.4748,271,357.4960,496,994.56
减:所得税费用6,034,807.3112,428,687.8710,062,492.559,583,815.5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158,846.9179,890,524.6038,208,864.9450,913,179.0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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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158,846.9179,890,524.6038,208,864.9450,913,179.0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158,846.9179,890,524.6038,208,864.9450,878,357.6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4,821.4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8,601.05-40,758.75437,297.9994,845.22
七、综合收益总额33,457,447.9679,849,765.8538,646,162.9351,008,024.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3,457,447.9679,849,765.8538,646,162.9350,973,202.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4,821.4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1.640.862.3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1.640.862.3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0,282,600.21327,055,401.45283,773,337.90230,952,493.04
收到的税费返还3,669,331.1613,221,754.389,290,494.584,770,276.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28,242.511,338,381.311,521,277.221,021,380.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5,380,173.88341,615,537.14294,585,109.70236,744,150.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0,741,348.26158,202,735.42113,883,921.12118,590,073.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46,149,347.4696,020,356.2479,897,356.1341,739,19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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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18,839,836.4018,109,120.2119,262,358.578,869,497.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779,785.7015,700,460.6816,622,751.068,014,584.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510,317.82288,032,672.55229,666,386.88177,213,350.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9,856.0653,582,864.5964,918,722.8259,530,799.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00.00-9,240,000.009,129,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1,780.82-115,665.75119,277.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334,000.003,2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51,780.822,334,000.009,358,865.759,248,277.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195,982.4874,192,649.0621,080,606.9813,284,445.45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1,500,000.0018,369,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618,003.1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195,982.4894,192,649.0622,580,606.9839,271,44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5,798.34-91,858,649.06-13,221,741.23-30,023,171.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2,500,000.003,072,000.0010,12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000,000.0018,900,000.001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500,000.0021,972,000.0026,12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200,000.0035,000,000.0026,1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299,764.9410,832,718.3411,504,947.268,581,684.9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495,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795,164.9430,032,718.3446,504,947.2634,681,6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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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95,164.9435,467,281.66-24,532,947.26-8,561,684.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802,583.762,936,343.082,295,976.12-2,293,674.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733,073.22127,840.2729,460,010.4518,652,268.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70,385,263.8270,257,423.5540,797,413.1022,145,144.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118,337.0470,385,263.8270,257,423.5540,797,413.10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1、审计意见

中天运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中天运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中天运[2020]审字第90673号《审计报告》,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2、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中天运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中天运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天运独立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中天运相信,其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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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经营性税前利润的比重是否超过5%的范围。

4、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中天运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中天运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中天运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项目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收入确认骏成科技主营业务专注于液晶专显领域,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TN型(含HTN型)、STN型、VA型液晶显示屏和模组以及TFT型液晶显示模组。2017年度至2020年1-6月,骏成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30,480.92万元、37,733.47万元、45,113.07万元、20,899.99万元,鉴于营业收入是骏成科技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因此中天运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骏成科技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为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2020年1月1日以后,骏成科技在履行了合同中的中天运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并对重要的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报告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报告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后,识别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的时点,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报告期内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销售出库单、物流单据、客户签收单、报关单、提单等原始单据,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骏成科技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通过对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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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
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后进行收入截止性测试,核查发行人有无跨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情况;结合应收账款和销售金额函证及客户走访程序,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骏成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401.12万元、10,926.97万元、13,878.85万元、14,915.95万元,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680.10万元、650.65万元、795.82万元、910.93万元,骏成科技的应收款项金额重大,坏账准备的计提需要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计和判断,故中天运将该事项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管理层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账龄或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2019年1月1日起,管理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中天运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了解管理层有关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检查应收款项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评估所使用的方法的恰当性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检查相关的交易合同和信用条款及实际信用政策的遵守情况;对账龄长、逾期未回款的应收款项,复核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是否出现减值的迹象;对于主要的应收款项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或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是否按照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或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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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主营业务注册资本/已发行股份数持股比例
香港骏成香港液晶显示产品的境外销售100万股100%
香港骏升香港无实际经营业务201万股100%
句容骏升句容液晶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554万美元100%
进准光学句容无实际经营业务9,022.615万元100%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公司合并期间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香港骏成全年全年全年全年
香港骏升全年全年全年2017年11-12月
句容骏升全年全年全年2017年11-12月
进准光学全年2019年11-12月--

三、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其对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及其变化趋势

1、产品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TN型(含HTN型)、STN型、VA型液晶显示屏和模组以及TFT型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和医疗健康等众多领域,上述领域均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终端市场的发展带动了公司产品需求的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随着客户群体及需求的不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也相应增加。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订单获取能力和公司产品的供给能力将对公司未来收入的稳定性和成长性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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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体现出“小批量、多品种”的定制化特征;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采与通用材料备料相结合的采购策略,对IC、背光源、FPC等材料,公司一般综合考虑排产订单与交货期进行按需采购;而对于液晶、偏光片、ITO玻璃、管脚等通用原材料,公司一般会结合安全库存量、生产需求等因素进行批量采购。公司的销售模式为买断式销售。

3、行业竞争

公司以高稳定性为代表的产品品质赢得了细分市场中较高的行业客户评价以及较好的市场声誉,公司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及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卡西欧、松下、博世、日立、罗氏、拜耳、三菱等知名企业的产品中。凭借在产品研制以及市场声誉等方面的优势,在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4、外部市场环境

随着液晶显示技术的成熟,应用要求的不断提高、电子产品快速的迭代、新应用场景的出现、新品类的诞生以及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导致液晶专显屏等智能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向小批量定制化的方向发展。液晶专显屏生产制造企业需要拥有快速洞察下游发展的客户需求导向能力、更加敏捷的开发能力和产品设计力、更加柔性的生产能力和高度协同的上游供应链。

另外,随着工艺技术的不断成熟以及生产成本的持续降低,液晶显示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液晶专显产品领域催生出了液晶屏需求的新增长点,如工业控制领域、汽车电子领域、医疗健康领域等正越来越多地使用液晶屏作为人机交互端口。

因此,随着终端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及深化,液晶专显产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上述影响因素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公司在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领域的产品布局使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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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规模稳步提升,产品品类日益丰富,产品“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使得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未来盈利能力向好。

公司业务模式稳定,产品品质优异,若行业竞争加剧、市场环境波动亦能够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保持稳定的发展势头。

四、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主要原材料采购、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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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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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三)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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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单独列示。

(四)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1-1-178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前:

(1)销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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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各类液晶显示产品。销售收入分为内销和外销。

(1)内销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各类产品发出至客户指定地点后,取得客户签收的发货清单后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时点:

①一般情形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办妥海关报关手续且货物实际放行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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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陆运出口至香港或境内保税仓情形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办妥海关报关手续且将各类产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或者客户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签收后确认收入。

(五)公司主要成本核算流程

1、原材料的核算和计价

公司原材料包括背光源、偏光片、IC、ITO玻璃和管脚等。外购原材料系以实际采购成本入账,根据入库单、验收单等记录原材料的入库。原材料发出成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2、生产成本中料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直接材料主要核算生产部门根据生产工单领用的材料,月末按各类产品直接领用的材料数量及该材料移动加权平均单价归集材料成本;

直接人工主要核算与生产直接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制造费用主要核算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如机物料耗费、外部加工费、水电费、折旧费、修理费等,制造费用及直接人工按各产品标准工时分配计入相关产品中。

3、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成本分配

期末在产品的材料成本为已实际领料但尚未关闭工单的材料成本,在产品人工及制造费用按所在工序标准工时与完工产品标准工时在在产品与产成品之间分配。

4、主营业务成本的结转

根据确认收入的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的数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并结转成本。

(六)金融工具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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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股本等。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1)金融工具的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根据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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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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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4)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依据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5)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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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指定

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的核销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核销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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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及相关条件,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公司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备规定特征的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

除上述之外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前: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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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则分类进行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应进行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即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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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检查,当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应当对该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减值详见“(七)金融资产减值”部分。

本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本公司各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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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七)金融资产减值

以下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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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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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一应收合并内关联公司款项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合并内关联方公司的应收款项
组合二应收第三方款项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非合并内关联方公司的应收款项

(2)应收票据

本公司依据应收票据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一银行承兑汇票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二商业承兑汇票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一保证金及押金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保证金、押金应收款项
组合二职工备用金及其他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备用金应收款项等
组合三应收合并内关联公司款项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合并内关联方公司的应收款项

以下金融资产减值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前: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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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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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为期末余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为期末余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测试,未发生减值损失,将其归入组合二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一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二相同账龄的所有第三方应收款项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一单独测试无特别风险的不计提
组合二根据其账龄按公司制定的坏账准备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二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1年以内555
1至2年202020
2至3年505050
3年以上100100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4)预付款项

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八)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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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等。

2、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本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九)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1)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①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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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②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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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对子公司投资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2)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

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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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205.004.75
机器设备5-105.0019.00-9.50
运输设备55.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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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电子及其他设备3-55.0031.67-19.00

本公司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1)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之日起在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确定摊销方法予以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类别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法定使用年限
软件及其他预计使用年限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2)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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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二)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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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不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

1-1-200

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十四)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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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5、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十五)所得税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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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十六)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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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评估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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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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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本通知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按照规定,相应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2019年1月1日
资产:
应收票据1,051.40-1,051.40-
应收款项融资-1,051.401,051.40

母公司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2019年1月1日
资产:
应收票据729.88-729.88-

1-1-206

项目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2019年1月1日
应收款项融资-729.88729.88

(3)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首次施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重分类2020年1月1日
负债:
预收款项237.08-237.08-
合同负债-237.08237.08

母公司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重分类2020年1月1日
负债:
预收款项200.76-200.76-
合同负债-200.76200.76

本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后,由于未发生收入确认方式的调整,故未调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指标不存在较大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的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主要税项情况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1、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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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计税依据税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骏成科技应税收入13%、6%、5%16%/13%、5%17%/16%、5%17%、5%
句容骏升应税收入13%16%/13%17%/16%17%
香港骏成应税收入----
香港骏升应税收入----
进准光学应税收入13%16%/13%//

2016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018年5月1日起,根据财税[2018]32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6%。

2019年4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2、企业所得税

公司名称计税依据税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骏成科技应纳税所得额15%15%15%15%
句容骏升应纳税所得额15%15%15%15%
香港骏成应纳税所得额16.5%16.5%16.5%16.5%
香港骏升应纳税所得额16.5%16.5%16.5%16.5%
进准光学应纳税所得额25%25%//

注:根据《香港税务条例》(香港法例第112章)及其他与香港税务有关的法律及规例,香港公司的利得税税率统一标准为16.5%。自2018年起采取“两级税率制”,不超过200万美元的税前利润适用税率为8.25%,而超过200万美元的部分则则适用16.5%。

(二)公司所享有的税收优惠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2003168,发证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有效期为三年),骏成科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9

1-1-208

年11月22日,骏成科技取得经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32002602,有效期为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2001328,发证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有效期为三年),句容骏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8年11月28日,句容骏升取得经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32002629,有效期为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三)税收优惠的影响及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对应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该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等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如发行人能够持续满足该等优惠政策的条件,未来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较高。

七、分部信息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5.60-14.94-1.89

1-1-209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8.0928.21109.634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033.1511.5711.9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931.579.3415.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561.2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97.0538.52-2,445.6065.25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14.565.7817.349.79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82.4932.74-2,462.9455.4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82.4932.74-2,462.9455.2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0.26

九、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2.201.971.681.36
速动比率(倍)1.761.591.371.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6.41%41.08%42.64%46.2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903.643.383.07
存货周转率(次)4.275.235.535.8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682.0310,346.725,794.006,672.63
归属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315.887,989.053,820.895,087.84
归属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3,233.397,956.316,283.825,032.63
利息保障倍数(倍)131.75111.9936.3189.3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694.364.773.55

1-1-210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420.981.422.6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00.000.650.84
归属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6.295.904.366.37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最后一期已作年化处理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最后一期已作年化处理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一期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一期期末股本总额

11、归属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额/最近一期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有关规定,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年度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0年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20%0.61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95%0.600.60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31%1.641.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18%1.641.64
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3.44%0.86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8.38%1.411.41
2017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74%2.372.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28%2.342.34

注: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具体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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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20,814.9999.5945,027.8399.8137,698.5799.9129,960.0498.29
其他业务收入84.990.4185.240.1934.900.09520.881.71
合计20,899.99100.0045,113.07100.0037,733.47100.0030,480.92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480.92万元、37,733.47万元、45,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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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20,899.99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等业务的收入,占收入的比重较小。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5.83%、19.44%,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其中,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2017年10月收购子公司句容骏升,对其并表所致。2020年上半年,虽然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仍整体保持平稳。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单色液晶显示屏9,377.5145.0521,862.2948.5521,788.1957.8015,526.9351.83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10,199.1949.0020,779.2946.1515,910.3942.2014,433.1148.17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1,238.295.952,386.255.30----
合计20,814.99100.0045,027.83100.0037,698.57100.0029,960.04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960.04万元、37,698.57万元、45,027.83万元和20,814.99万元,呈稳步增长趋势。公司主要产品为单色液晶显示屏、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和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各期收入中产品结构略有变化。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比2017年增加25.83%,主要是因为2017年10月收购的子公司句容骏升主要从事小尺寸电表及日系小家电用单色液晶显示屏的生产与销售,使得2018年单色液晶显示屏销售收入增幅较大。

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比2018年增长19.44%,一方面是因为工业控制领域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司2019年开始涉入彩色液晶显示模组领域,当年实现彩色液晶显示模组销售2,386.25万元。

(1)单色液晶显示屏

报告期内,单色液晶显示屏销售收入分别为15,526.93万元、21,788.19万元、21,862.29万元和9,377.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83%、57.80%、

48.55%和45.05%。2019年起,由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领域中单色液晶显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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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公司开始涉入彩色液晶显示模组领域,使得单色液晶显示屏收入占比呈现逐步下降趋势。

2018年度,公司单色液晶显示屏收入较2017年增加6,261.26万元,增长

40.33%,主要因为2017年10月收购的子公司句容骏升主要从事小尺寸电表及日系小家电用单色液晶显示屏的生产与销售,使得2018年度公司单色液晶显示屏销售收入增幅较大。2019年度,公司单色液晶显示屏收入较2018年增加74.10万元,增长0.34%,增长平稳,业务规模保持稳定。

(2)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报告期内,单色液晶显示模组销售收入分别为14,433.11万元、15,910.39万元、20,779.29万元和10,199.1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8.17%、

42.20%、46.15%和49.00%,2018年起,呈稳步增长趋势。

2018年度,公司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收入较2017年增加1,477.28万元,增长

10.24%,主要由于工业控制领域中测量及控制仪表业务的持续增长,以及电梯显示业务的不断开拓所致。

2019年度,公司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收入较2018年增加4,868.91万元,增长

30.60%,主要由于:(1)随着国内外智能电表的持续更新换代,电梯显示方案的不断升级,公司工业控制领域的业务规模也随之快速扩张,当年度DMB TechnicsAG、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等工业控制领域客户的采购量大幅增长。(2)公司不断加大在车载显示领域业务的拓展,当年度对威奇尔、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等汽车电子领域客户实现销售额的较大增长。

(3)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2019年度、2020年1-6月,彩色液晶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386.25万元、1,238.2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30%、5.95%。

2019年,为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以寻求进一步的企业发展,公司开拓了彩色液晶显示模组业务,该业务主要应用于车载显示产品。目前,公司以高精度彩膜贴附、息屏一体黑、TFT光学贴合等技术为亮点的车载大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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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型液晶显示屏以及流媒体智能后视镜已经在汽车电子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应用成果。

2、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内销11,706.7356.2423,645.9252.5119,350.8851.3314,565.3048.62
外销9,108.2743.7621,381.9147.4918,347.7048.6715,394.7451.38
合计20,814.99100.0045,027.83100.0037,698.57100.0029,960.0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62%、51.33%、

52.51%和56.2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近半来源于境内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规模逐步增长,主要由于:(1)2017年10月收购的子公司句容骏升境内业务规模相对更大,使得2018年公司内销占比相应提升;(2)2019年起,公司开始涉入彩色液晶显示模组领域和车载显示领域,而目前上述领域实现的相关销售主要由境内客户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国内销售的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华东7,182.5461.3514,993.6763.4113,647.9370.5311,644.6279.95
华南3,007.3925.694,257.4318.001,519.787.851,095.437.52
东北984.578.412,397.8810.142,750.5514.211,147.227.88
华中154.121.32902.513.82384.931.99450.823.10
华北239.052.04507.922.15287.871.49131.230.90
西南27.700.24201.490.85339.341.7564.710.44
西北111.360.95385.021.63420.482.1731.260.21
合计11,706.73100.0023,645.92100.0019,350.88100.0014,565.30100.00

报告期内,受公司所在地区辐射范围的影响,公司内销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华东地区的销售占内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95%、70.53%、63.41%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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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5%,占比呈现逐步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不断开拓境内其他地区如华南、东北等地的客户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亚洲7,808.1085.7319,136.9589.5017,528.5795.5415,059.5297.82
欧洲及其他地区1,300.1614.272,244.9610.50819.134.46335.232.18
合计9,108.27100.0021,381.91100.0018,347.70100.0015,394.74100.00

注:境外销售区域系根据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客户遍及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

(1)公司外销业务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外销金额外销占比外销金额外销占比外销金额外销占比外销金额外销占比
经纬辉开90,521.0270.40%152,904.3065.56%140,697.7268.21%32,671.3536.77%
超声电子122,793.2353.46%288,494.7959.59%286,225.2257.93%252,648.9258.31%
亚世光电16,678.4977.79%37,248.1183.30%41,473.6581.11%38,437.7075.86%
秋田微21,377.6157.53%47,092.8259.13%47,600.8560.44%36,340.6854.52%
发行人9,108.2743.76%21,381.9147.49%18,347.7048.67%15,394.7451.38%

注1: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注2:经纬辉开的外销占比=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外销金额/营业收入;超声电子的外销占比=营业收入中的外销金额/营业收入;亚世光电的外销占比=营业收入中的外销金额/营业收入;秋田微的外销占比=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外销金额/主营业务收入;发行人的外销占比=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外销金额/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分别为15,394.74万元、18,347.70万元、21,381.91万元和9,108.2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1.38%、48.67%、

47.49%和43.76%,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规模较小、占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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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销售业务的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外销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销售金额占当期外销收入比例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020年1-6月
1香港科研2,184.8923.99%10.50%
2日本三笠1,843.9820.25%8.86%
3DMB Technics AG1,139.4012.51%5.47%
4依摩泰980.8410.77%4.71%
5RRP845.779.29%4.06%
合计6,994.8876.80%33.61%
2019年度
1香港科研5,558.5926.00%12.34%
2日本三笠3,377.4315.80%7.50%
3依摩泰2,755.1012.89%6.12%
4RRP2,060.889.64%4.58%
5DMB Technics AG1,891.268.85%4.20%
合计15,643.2673.16%34.74%
2018年度
1香港科研5,216.4928.43%13.84%
2依摩泰3,021.2316.47%8.01%
3日本三笠2,208.7012.04%5.86%
4RRP2,067.6511.27%5.48%
5TECHNO CONNECT CO.,LTD.571.423.11%1.52%
合计13,085.4871.32%34.71%
2017年度
1香港科研4,835.6931.41%16.14%
2日本三笠3,698.3624.02%12.34%
3RRP1,809.9511.76%6.04%
4Digital Tech Trading Limited587.843.82%1.96%
5Finemost Limited552.623.59%1.84%
合计11,484.4874.60%38.33%

注:上表所述收入均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外销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和销售内容如下:

1-1-217

序号客户名称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注册地合作时间主要销售内容
1香港科研张忠良持股100.00%香港2009年起单色液晶显示屏及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2日本三笠企业员工控股22.50%日本2013年起单色液晶显示屏及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3RRP刘建中持股100.00%香港上世纪90年代起单色液晶显示屏及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4Digital Tech Trading LimitedLai Shuk Yin持股100.00%香港2017年起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5Finemost Limited张文贤持股99.99%香港2007年起单色液晶显示屏及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6依摩泰TOYOTA TSUSHO CORP持股58.60%日本2003年起单色液晶显示屏及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7TECHNO CONNECT CO.,LTD.藤原良幸控股日本2010年起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8DMB Technics AGDCF holdings AG持股50%;Pema Thomas Büchli持股50%瑞士2018年起单色液晶显示屏及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注:合作时间从客户与公司及子公司句容骏升的交易孰早开始计算。

(3)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情况的比较

①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小计
公司外销金额9,147.8021,386.3018,355.1615,405.9164,295.17
减:境外子公司销售金额1,528.022,705.43832.97-5,066.42
加:境内向境外子公司销售金额1,492.072,617.96888.26-4,998.29
小计(还原出口销售额)9,111.8521,298.8318,410.4415,405.9164,227.03
海关出口金额9,242.5221,089.4618,301.5215,374.0864,007.58
差异-130.67209.37108.9231.83219.45
差异率-1.43%0.98%0.59%0.21%0.34%

注1:上表中外销金额包括其他业务收入中的外销收入;注2:海关出口金额包括保税区境外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还原后的出口销售额与海关出口金额差异率分别为

0.21%、0.59%、0.98%和-1.43%,差异率较小,相关差异主要系公司境外销售确

1-1-218

认收入的时点与海关统计数据的结关时点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所致。

②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额与公司出口销售额之间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小计
还原出口销售额A9,111.8521,298.8318,410.4415,405.9164,227.03
单证齐全出口销售额B10,916.0322,612.5017,507.6815,008.1266,044.33
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C-----
申报退税额D=B*退税率1,238.063,364.102,882.762,550.2810,035.20
当期免抵税额E487.912,061.881,914.142,000.846,464.77
出口退税额F=D-E750.151,302.22968.62549.443,570.43
出口退税占出口销售额比例G=F/A8.23%6.11%5.26%3.57%5.56%
单证齐全比例H=B/A119.80%106.17%95.10%97.42%102.83%

公司出口退税额是以单证齐全出口销售额为基础计算,并受内销销项税与采购进项税形成的留抵税额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出口退税占当期出口销售额比例分别为3.57%、5.26%、6.11%和8.23%,总体相对稳定。由于公司出口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与获取齐全单证进行申报的时点存在时间差,因此出口销售额与单证齐全出口销售额存在差异。

保荐机构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调取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信息,核查其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通过函证报告期内的交易金额及余额、视频访谈主要境外客户,对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及回款进行细节测试,并对其终端销售情况进行函证,核查其与公司交易的真实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等数据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的境外销售已实现真实销售及最终销售。

(4)公司外销产品价格与内销比较

1-1-21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境内、境外销售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片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境内境外境内境外境内境外境内境外
单色液晶显示屏3.662.593.722.634.062.434.322.67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13.2911.5313.3511.1513.9611.4112.3912.22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237.4041.35249.9532.23----

报告期内,单色液晶显示屏的外销单价低于内销,主要由于:一方面,报告期内,根据境内客户天有为的需求,公司将经过前道工序后的单色液晶显示屏,以半成品的形式,直接对其销售,由于半成品液晶显示屏未经切割,面积较大,因此相比切割为片的其他液晶显示屏成品,单片价格显著较高。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国内外客户的偏好不同,对产品尺寸的设计往往也有差异,在工业控制等领域中,相比国内仪表客户,国外仪表客户更偏向于使用尺寸更小的产品,亦使得公司单色液晶显示屏产品的内销均价相比外销较高。报告期内,单色液晶显示模组的外销单价低于内销,主要因为公司内销的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领域,而外销的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智能家电等领域,较少应用于汽车电子领域,由于应用于汽车电子领域的产品尺寸往往较大,所以内销模组产品的均价也因此会较外销更高。

(5)主要外销地区与公司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销售的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亚洲7,808.1085.7319,136.9589.5017,528.5795.5415,059.5297.82
欧洲及其他地区1,300.1614.272,244.9610.50819.134.46335.232.18
合计9,108.27100.0021,381.91100.0018,347.70100.0015,394.74100.00

注:境外销售区域系根据客户所在地进行划分。

公司境外客户遍及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

1-1-220

主要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各区域市场销售额及其占比相对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在美洲市场实现的收入占境外合计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总体业务的不利影响较小,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汇兑损益-170.21-364.21-372.53429.55
营业收入20,899.9945,113.0737,733.4730,480.92
汇兑损益占营业收入比例-0.81%-0.81%-0.99%1.40%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波动较大,系各期汇率变化所致,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虽逐年降低,但仍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若美元等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可能产生大额汇兑损失,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3、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一季度7,977.4538.338,776.9319.498,438.8622.396,160.0020.56
二季度12,837.5461.6711,066.3924.588,923.3123.677,442.1624.84
三季度--11,853.4126.3210,096.6626.787,816.0126.09
四季度--13,331.1129.6110,239.7427.168,541.8728.51
合计20,814.99100.0045,027.83100.0037,698.57100.0029,960.04100.00

液晶显示行业属于电子产品加工中的一个环节,所生产的产品多数为中间品,应用到下游领域的终端产品中。因此,液晶显示行业的产品周期受到下游行业的影响,也会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总体而言,液晶显示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受春节假期影响,第一季度收入占比一般较低。

2019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2018年同期占比提高了2.44%,主要因为公司2019年末新开拓了彩色液晶显示模组业务,在第四季度实现了较高销售。2020年第二季度收入增长较快,占比较高,主要是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

1-1-221

公司第一季度部分订单未能开工,在第二季度生产销售所致。

4、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单色液晶显示屏、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和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均为非标准化产品,不同客户、品类、规格、型号之间差别较大,产品结构的不同导致产品不同年度的平均单价产生波动。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别的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单色液晶显示屏销售收入(万元)9,377.5121,862.2921,788.1915,526.93
销售数量(万片)2,856.016,645.226,535.424,240.63
平均单价(元/片)3.283.293.333.66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销售收入(万元)10,199.1920,779.2915,910.3914,433.11
销售数量(万片)842.951,768.291,320.421,178.19
平均单价(元/片)12.1011.7512.0512.25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销售收入(万元)1,238.292,386.25--
销售数量(万片)5.4713.88--
平均单价(元/片)226.50171.89--

(1)单色液晶显示屏

报告期内,单色液晶显示屏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
销售收入(万元)9,377.51-21,862.290.3421,788.1940.3315,526.93
销售数量(万片)2,856.01-6,645.221.686,535.4254.114,240.63
平均单价(元/片)3.28-0.303.29-1.203.33-9.023.66

报告期内,公司单色液晶显示屏平均单价分别为3.66元/片、3.33元/片、3.29元/片和3.28元/片,价格较为稳定。2018年,单色液晶显示屏销售数量较2017年大幅增长,而平均单价略有下降,主要原因为2017年10月收购的子公司句容骏升主要从事小尺寸电表及日系小家电用单色液晶显示屏的生产与销售,该领域

1-1-222

的产品尺寸较小,因此平均单价较低,从而增加销量的同时拉低了单色液晶显示屏的单价。

(2)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报告期内,单色液晶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
销售收入(万元)10,199.19-20,779.2930.6015,910.3910.2414,433.11
销售数量(万片)842.95-1,768.2933.921,320.4212.071,178.19
平均单价(元/片)12.102.9811.75-2.4912.05-1.6312.25

报告期内,公司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平均单价分别为12.25元/片、12.05元/片、11.75元/片和12.10元/片,价格较为稳定。2019年销售数量大幅增长33.92%,主要由于:(1)随着国内外智能电表的持续更新换代,电梯显示方案的不断升级,公司工业控制领域的业务规模也随之快速扩张,当年度DMB Technics AG、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采购量大幅增长。(2)公司不断加大在车载显示领域业务的拓展,当年度对威奇尔、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等汽车电子领域客户实现销售额的较大增长。

(3)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报告期内,彩色液晶显示模组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
销售收入(万元)1,238.29-2,386.25----
销售数量(万片)5.47-13.88----
平均单价(元/片)226.5031.77171.89----

2019年,公司开始涉入彩色液晶显示模组领域,当年实现销售2,386.25万元,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平均单价分别为171.89元/片、226.50元/片,2020年1-6月平均单价较2019年度上涨31.77%,主要因为相比去年,客户终端产品的需求发生改变,所需彩色液晶显示模组的尺寸随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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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从而导致公司彩色液晶显示模组的单片价格也随之增加。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主营业务成本14,656.7799.7330,944.1699.7926,187.8099.9520,692.6297.79
其他业务成本39.730.2766.480.2113.780.05468.432.21
合计14,696.51100.0031,010.64100.0026,201.58100.0021,161.0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分别为97.79%、

99.95%、99.79%和99.73%,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 (剔除运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单色液晶显示屏6,342.6343.8514,712.9547.5514,918.2856.9710,460.0550.55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7,030.3748.6014,121.8745.6411,269.5143.0310,232.5749.45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1,092.207.552,109.346.82----
合计14,465.20100.0030,944.16100.0026,187.80100.0020,692.6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单色液晶显示屏和单色液晶显示模组的产品成本,各期占比合计均超过90%,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一致。

2018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加26.56%,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幅为

25.83%;2019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加18.16%,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幅为19.44%。总体而言,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随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而增长,各类业务成本变化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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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直接材料8,276.7556.4717,402.7356.2413,878.4553.0012,790.9361.81
直接人工3,443.3223.497,540.5324.376,971.5326.623,493.1816.88
制造费用2,745.1318.736,000.8919.395,337.8220.384,408.5121.30
运费191.581.31------
合计14,656.77100.0030,944.16100.0026,187.80100.0020,692.62100.00

注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计入成本,报表列示为营业成本。注2:出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可比性考虑,如无特别说明,在以下各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分析及毛利率分析中,剔除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对运费在销售费用中进行各期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020年上半年增加运费),其中,直接材料是主营业务成本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背光源、偏光片、ITO玻璃、液晶、IC等,各年度耗用结构随产品具体品种的变化而变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1.81%、53.00%、56.24%和56.47%,占比均超过50%。

2018年,公司直接材料占比相比2017年下降8.82%,直接人工占比相比2017年上升9.74%,主要因为公司2017年10月收购了子公司句容骏升,句容骏升主要从事小尺寸单色液晶显示屏的生产与销售,材料成本占比较低,从而使得公司2018年相比2017年直接材料占比下降较多,直接人工占比上升较多。2019年,随着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产品销售占比的逐步上升,直接材料占比也有所上升。2020年上半年,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延迟开工,同时,由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成本构成中增加了“运费”,导致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比略有下降。

4、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数量及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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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材料采购数量及价格变动情况及(三)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及综合毛利率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金额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6,349.7930.51%14,083.6731.28%11,510.7830.53%9,267.4230.93%
其他业务毛利45.2653.25%18.7622.00%21.1260.51%52.4510.07%
合计6,395.0530.60%14,102.4331.26%11,531.9030.56%9,319.8730.58%

注1:出于报告期内毛利可比性考虑,在以下各类产品的毛利及及毛利率分析中,剔除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稳步增长,主营业务毛利率与综合毛利率均较为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比重较高,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增减变动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2017-2020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0.93%、30.53%、31.28%和30.51%;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0.58%、30.56%、31.26%和30.60%。

1、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随产品结构变化略有波动。2018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比去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由于2018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因此公司外销产品折合人民币的平均单价也较低,毛利率随之降低。

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比2018年有所上升,主要因为一方面当年度人民币对美元持续贬值,导致公司外销产品折合人民币的平均单价上升,毛利率上升;另一方面,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降低产品成本,长期深耕的智能家电领域业务规模稳定,且毛利率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在较高毛利率的车载显示领域的业务拓展,当年度对汽车电子领域客户实现销售额的较大增长。

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延迟开工及发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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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毛利额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毛利毛利率
单色液晶显示屏3,034.8932.36%7,149.3432.70%6,869.9031.53%5,066.8832.63%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3,168.8131.07%6,657.4332.04%4,640.8829.17%4,200.5429.10%
彩色液晶显示模组146.1011.80%276.9111.60%----
合计6,349.7930.51%14,083.6731.28%11,510.7830.53%9,267.4230.93%

(1)单色液晶显示屏

报告期内,单色液晶显示屏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片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平均单价3.28-0.30%3.29-1.20%3.33-9.02%3.66
平均单位成本2.220.45%2.21-3.07%2.28-7.69%2.47
毛利率32.36%-1.04%32.70%3.71%31.53%-3.37%32.63%

报告期内,公司单色液晶显示屏平均单位成本与平均单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8年度,单色液晶显示屏的平均单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上年均有所下降,主要因为2017年10月收购的子公司句容骏升主要从事小尺寸电表及日系小家电用单色液晶显示屏的生产与销售,而小尺寸单色液晶显示屏的单价及单位成本均较低所致。

(2)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片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平均单价12.102.98%11.75-2.49%12.05-1.63%12.25
平均单位成本8.344.38%7.99-6.33%8.53-1.73%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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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31.07%-3.03%32.04%9.84%29.17%0.24%29.10%

报告期内,公司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平均单位成本与平均单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年度,单色液晶显示模组的毛利率较上年度略有提升,一方面,当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大幅贬值,而公司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对外销售占比较高,使得以折算为人民币后的收入计算的毛利率相应提高;另一方面,随着工业控制领域中电梯显示方案的不断升级,下游需求持续增强,公司加大了对电梯显示业务模组产品的投入,使得模组类产品的收入规模和毛利率均略有上升。

(3)彩色液晶显示模组

2019年起,公司开始涉入彩色液晶显示模组领域,由于公司装配彩色液晶显示模组所需的TFT屏均来自于对外采购,因此单位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为了增强可比性,公司选择与公司产品类型、业务模式相同或相近的液晶显示产品制造商作为可比公司,并通过进一步筛选在应用领域、经营规模、主营业务结构等标准上具有较高相似性的4家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与相似产品比较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产品的应用领域2019年度液晶显示产品规模及占比
金额(万元)占比
1经纬辉开以“双主业”运营(电力+电子信息),主要包括液晶显示器件及触控模组等、电磁线、电抗器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车载、工控、医疗、智能家电、智慧交通、消费电子等86,916.0937.27%
2超声电子主要从事印制线路板、液晶显示器及触摸屏、超薄及特种覆铜板、超声电子仪器的研制、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器智能手机、车载显示、智能家电、平板电脑、工业控制、消费类电子产品等156,797.6832.38%
3亚世光电主营业务为定制化液晶显示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液晶显示模组及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及显示屏工控仪器仪表、通讯终端、办公室自动化、医疗器械、家用电器、汽车显示、金融器具、安43,910.48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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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产品的应用领域2019年度液晶显示产品规模及占比
金额(万元)占比
防等
4秋田微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及触控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色液晶显示器、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彩色液晶显示模组及电容式触摸屏等。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模组等工业控制及自动化、物联网与智慧生活、医疗健康、汽车电子等64,914.8281.51%
5发行人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业显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的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等。-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专业显示领域45,027.8399.81%

资料来源:各公司年报及其他公告

以上所选取的4家可比公司主营业务均涉及液晶显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最终产品的应用领域基本涉及车载、工业控制、医疗健康、智能家电、消费电子等。亚世光电、秋田微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呈现小批量、多品种的特点。其中,亚世光电同期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业务的收入及占比均与发行人较为相似;秋田微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大致相同,同期液晶显示业务收入占比也均超过80%,由于深天马的核心业务为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为代表的移动智能终端用显示产品,且未公开披露其与发行人相近的业务规模,因此未将其作为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产品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纬辉开液晶显示模组14.55%16.73%16.42%14.96%
超声电子液晶显示器18.87%19.74%18.05%16.42%
亚世光电液晶显示屏及模组25.97%27.28%28.66%24.94%
秋田微主营业务24.06%27.30%24.19%22.57%
平均值-20.86%22.76%21.83%19.73%
发行人主营业务30.51%31.28%30.53%30.93%

注1: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注2:经纬辉开、超声电子的主营业务由多个业务构成,分别选取其与公司类似业务的毛利率进行对比。

1-1-229

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同行业上市公司和发行人的产品定位、销售区域、客户需求等存在差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等非消费电子领域,而同行业上市公司除亚世光电、秋田微外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整体来看,以手机、平板电脑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产品多以标准化、批量化为特点,通常订单批量较大,市场价格竞争较为激烈,客户黏性相对偏低,毛利率较低;而以工业控制、汽车电子为代表的非消费电子领域产品多以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为特点,为了保证其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客户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客户黏性高,且由于单色液晶显示屏及模组产品的价格较低,在终端产品的成本中占比较小,下游客户对价格的敏感性较低,因此毛利率相对较高。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与发行人产品结构比较相似的公司主要为亚世光电、秋田微,主要也是从事单色液晶显示屏、模组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与亚世光电相同产品类型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亚世光电发行人亚世光电发行人亚世光电发行人亚世光电发行人
单色液晶显示屏25.97%32.36%27.28%32.70%17.62%31.53%12.73%32.63%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31.07%32.04%31.81%29.17%30.94%29.10%
综合毛利率-30.60%-31.26%29.03%30.56%25.72%30.5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公司与秋田微相同产品类型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秋田微发行人秋田微发行人秋田微发行人秋田微发行人
单色液晶显示屏22.11%32.36%26.11%32.70%26.76%31.53%25.29%32.63%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26.52%31.07%28.91%32.04%27.81%29.17%26.88%29.10%
综合毛利率24.09%30.60%27.29%31.26%24.18%30.56%22.52%30.5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单色液晶显示屏产品的毛利率较可比公司略高,而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毛利率略高于秋田微,与亚世光电较为接近。

公司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差异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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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色液晶显示屏

报告期内,亚世光电、秋田微及发行人单色液晶显示屏的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亚世光电----7,681.6415.026,896.6113.61
秋田微6,738.7618.1415,273.2519.1814,366.8218.2417,338.2226.01
发行人9,377.5145.0521,862.2948.5521,788.1957.8015,526.9351.83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从产品结构上来看,亚世光电、秋田微的单色液晶显示屏收入占比较低,仅为13%-26%,非其核心产品,而报告期内,公司的单色液晶显示屏收入占比在45%-58%之间,为公司的核心收入来源之一。相比于亚世光电、秋田微,公司更注重在单色液晶显示屏产品上的专注与投入,因此可以获得更高的毛利率回报。

由于亚世光电在2019年度及2020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单色液晶显示屏明细数据,且其单色液晶显示屏收入在2017年度及2018年度占比相对较小,因此就发行人与秋田微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秋田微单色液晶显示屏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片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发行人平均单价3.28-0.30%3.29-1.20%3.33-9.02%3.66
平均单位成本2.220.45%2.21-3.07%2.28-7.69%2.47
毛利率32.36%-1.04%32.70%3.71%31.53%-3.37%32.63%
秋田微平均单价3.000.90%2.97-6.74%3.18-4.10%3.32
平均单位成本2.336.37%2.19-5.92%2.33-5.99%2.48
毛利率22.11%-18.09%26.11%-2.49%26.76%5.49%25.29%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对比可见,发行人单色液晶显示屏产品毛利率高于秋田微,系产品平均单价较秋田微较高所致,该差异主要由于发行人的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而发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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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尺寸及应用领域与秋田微不同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单色液晶显示屏产品收入按终端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业控制5,392.5557.51%12,977.4859.36%10,930.6450.17%9,480.2261.06%
汽车电子1,116.9311.91%2,707.4212.38%2,915.0913.38%1,392.948.97%
消费电子881.719.40%1,031.504.72%2,626.8212.06%2,270.2914.62%
医疗健康355.543.79%829.373.79%660.283.03%228.721.47%
智能家电1,630.7817.39%4,316.5319.74%4,655.3521.37%2,154.7613.88%
合计9,377.51100.00%21,862.29100.00%21,788.19100.00%15,526.93100.00%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秋田微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终端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物联网与智慧生活13,470.3436.25%33,085.2141.54%34,091.8943.28%29,629.9144.45%
工业控制及自动化17,314.4746.60%30,833.6038.71%27,530.9834.95%24,871.6737.32%
医疗健康4,385.9411.80%10,064.6412.64%8,728.3811.08%6,535.969.81%
汽车电子1,987.345.35%5,661.097.11%8,411.5610.68%5,615.478.42%
合计37,158.09100.00%79,644.54100.00%78,762.81100.00%66,653.01100.00%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根据上表,可比公司秋田微的液晶显示产品主要应用于物联网与智慧生活领域和工业控制领域,与秋田微相比,发行人更加聚焦于三表领域、日系小家电领域,通过技术服务商与虎牌、象印等著名日本家电企业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由于日系家电等领域的客户对产品质量及供货稳定的要求较高,而发行人在相关领域持久专注,长期合作中产品响应速度、质量、良率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从而具有较强的溢价能力。

(2)单色液晶显示模组

发行人与亚世光电毛利率对比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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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毛利率毛利率毛利率
亚世光电--31.81%30.94%
发行人31.07%32.04%29.17%29.10%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2017、2018年度,亚世光电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毛利率与发行人较为接近,由于亚世光电在2019年度及2020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明细数据,且亚世光电未披露其产品具体应用领域的相关数据,因此主要通过与秋田微的产品结构及应用领域进行对比分析其与发行人毛利率的差异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秋田微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平均单价、平均单位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片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增幅金额
发行人平均单价12.102.98%11.75-2.49%12.05-1.63%12.25
平均单位成本8.344.38%7.99-6.33%8.53-1.73%8.68
毛利率31.07%-3.03%32.04%9.84%29.17%0.24%29.10%
秋田微平均单价14.72-1.56%14.96-8.32%16.31-2.94%16.81
平均单位成本10.821.74%10.63-9.72%11.78-4.17%12.29
毛利率26.52%-9.01%28.91%3.80%27.81%3.34%26.8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对比可见,发行人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产品毛利率高于秋田微,系产品平均单位成本较秋田微较低所致,该差异主要因为发行人的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而发行人的产品尺寸及应用领域与秋田微不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产品收入按终端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工业控制4,224.4241.42%10,282.5649.48%7,460.3546.89%5,263.6936.47%
汽车电子1,488.9114.60%2,495.5912.01%1,171.107.36%946.176.56%

1-1-233

消费电子1,732.7316.99%2,112.2110.16%1,576.079.91%2,024.9514.03%
医疗健康1,253.7912.29%2,101.6910.11%1,241.107.80%2,464.5317.08%
智能家电1,499.3414.70%3,787.2418.23%4,461.7728.04%3,733.7825.87%
合计10,199.19100.00%20,779.29100.00%15,910.39100.00%14,433.11100.00%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秋田微的主营业务收入按终端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物联网与智慧生活13,470.3436.25%33,085.2141.54%34,091.8943.28%29,629.9144.45%
工业控制及自动化17,314.4746.60%30,833.6038.71%27,530.9834.95%24,871.6737.32%
医疗健康4,385.9411.80%10,064.6412.64%8,728.3811.08%6,535.969.81%
汽车电子1,987.345.35%5,661.097.11%8,411.5610.68%5,615.478.42%
合计37,158.09100.00%79,644.54100.00%78,762.81100.00%66,653.01100.00%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发行人的单色液晶显示模组产品主要销往日本,应用于智能家电领域,而秋田微产品主要销往北美地区,发行人该类地区的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往往更高,对价格也较不敏感,因此发行人凭借较高的产品质量和长期的细分领域深耕,拥有较高的溢价,从而导致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综上所述,与同行业相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因为以下因素:

①公司的产品定位于工业控制、智能家电、汽车电子等非消费电子领域,专注于细分领域的单色液晶显示产品,且产品均为定制化,具有较高的溢价空间;②公司产品境外销售主要以日本为主,该地区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相对较高,发行人凭借较高的产品质量和长期的细分领域深耕,产品溢价空间较大。

(四)期间费用等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金额费用率

1-1-234

销售费用460.162.20%1,558.863.46%1,385.323.67%987.153.24%
管理费用767.603.67%1,096.942.43%3,431.989.10%502.921.65%
研发费用979.824.69%1,967.854.36%1,799.584.77%1,082.373.55%
财务费用-169.82-0.81%-312.03-0.69%-220.35-0.58%522.881.72%
合计2,037.759.75%4,311.629.56%6,396.5216.95%3,095.3210.15%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构成,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分别为3,095.32万元、6,396.52万元、4,311.62万元和2,037.7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15%、16.95%、9.56%和9.75%。扣除股份支付后的期间费用分别为3,095.32万元、3,835.32万元、4,311.62万元和2,037.7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15%、10.16%、9.56%和9.75%,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后,公司的期间费用维持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工资薪酬280.2660.90598.4638.39499.7636.08316.9232.10
运费及报关费39.148.50563.5836.15585.4642.26421.1242.66
业务招待费46.3210.07142.109.12102.737.4285.518.66
差旅费17.463.7993.856.0287.216.3057.505.82
房租及水电费26.885.8457.463.6937.252.6912.301.25
办公费4.020.8722.611.4535.882.5964.776.56
其他46.0810.0180.795.1837.032.6729.032.94
合计460.16100.001,558.86100.001,385.32100.00987.15100.00

注:因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计入成本,报表列示为营业成本。2020年1-6月发行人发生的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为

191.58万元。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薪酬、运费及报关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987.15万元、1,385.32万元、1,558.86万元和

1-1-235

460.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4%、3.67%、3.46%和2.20%。销售费用率整体较为稳定,2020年上半年因执行新收入准则使得销售费用率略有下降。

1)工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薪酬分别为316.92万元、499.76万元、598.46万元和280.26万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销售人员薪酬总额逐步上涨,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一致,系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收入增加所致。

2)运费及报关费2020年1-6月,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191.58万元计入营业成本。不考虑运费重分类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运费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 (不考虑新收入准则)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运费及报关费230.711.10%563.581.25%585.461.55%421.121.38%

报告期内公司运费及报关费分别为421.12万元、585.46万元、563.58万元和230.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8%、1.55%、1.25%和1.10%。

2018年起,公司运费及报关费占营业收入比重略有下降,主要因为:公司外销收入占比逐年降低,因此报关费随之下降,且报告期内采用CIF交货模式的外销收入占比也呈现下降趋势,由于CIF模式下由卖方承担运费、保费,因此相比FOB交货模式,会使得运费下降。

3)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85.51万元、102.73万元、142.10万元和46.3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整体随收入增长而增长。多年来公司主要以优良的产品品质和行业口碑获取客户认可,客户开拓和新产品开发均以技术支持为主,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系以品质驱动,并非以销售驱动,因此拓展、维护客户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整体不高,各年度存在合理小幅波动。

1-1-236

4)差旅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分别为57.50万元、87.21万元、93.85万元和17.46万元,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82%、6.30%、6.02%和3.79%,2020年1-6月,公司差旅费较少,主要因为自2020年起,全球陆续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公司销售人员减少差旅出行所致。

4)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纬辉开3.12%3.47%3.64%2.44%
超声电子3.31%3.42%3.09%3.10%
亚世光电2.19%2.39%2.07%2.08%
秋田微3.19%3.56%3.39%3.44%
平均值2.95%3.21%3.05%2.77%
发行人2.20%3.46%3.67%3.24%

注: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4%、3.67%、3.46%和

2.20%,同行业平均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77%、3.05%、3.21%和2.95%,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相比亚世光电,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因为亚世光电内销收入占比很低,国内差旅较少,使得其销售费用中差旅费的金额较低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工资薪酬193.1725.17306.3127.92251.577.33149.0329.63
折旧摊销费271.6435.39185.1716.8893.632.7364.5912.84
中介机构服务费46.386.04123.5711.26100.682.9371.0414.13
差旅费32.544.24104.859.56110.383.2232.926.55
业务招待费16.122.1073.246.6865.881.9235.757.11

1-1-237

房租及水电费55.267.2013.971.2715.280.4510.412.07
办公费34.884.54119.9910.94128.583.7586.1817.14
低值易耗品53.166.9362.385.6922.660.6625.385.05
交通及通讯费11.431.4924.682.2519.590.579.351.86
股份支付费用----2,561.2074.63--
其他53.016.9182.787.5562.531.8218.273.63
合计767.60100.001,096.94100.003,431.98100.00502.9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薪酬、股份支付费用、折旧摊销费、中介机构服务费、差旅费、办公费及其他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502.92万元、3,431.98万元、1,096.94万元和767.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5%、9.10%、2.43%和3.67%。

2018年度,公司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2,561.20万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的金额分别为502.92万元、870.78万元、1,096.94万元和

767.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5%、2.31%、2.43%和3.67%,占比较小且稳定增长。2018年,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及占比相比2017年增长较多,主要是因为2017年10月,公司收购子公司句容骏升,以及当年末公司的子公司香港骏成正式开始运营,使得公司2018年管理费用增长较快。2020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占比相比2019年同期增长较多,主要是因为2019年10月,公司完成了对进准光学的收购,进准光学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和建筑物,导致管理费用中折旧费大幅上升,从而导致管理费用的增加。

1)工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处在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职工人数逐渐增多,管理人员工资薪酬逐渐增加,分别为149.03万元、251.57万元、306.31万元和

193.17万元,占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9.63%、28.89%、

27.92%和25.17%,占比较为稳定。

2)中介机构服务费

报告期内,中介机构服务费分别为71.04万元、100.68万元、123.57万元和

46.38万元,主要系公司为申请上市聘请了审计、财务顾问等机构的中介服务费

1-1-238

用。

3)股份支付费用发行人于2018年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2,561.20万元。许发军等26名激励对象受让持股平台份额定价为4.80元/单位份额,定价依据为协商定价。以最近时间段投资者价格确定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8.60元/单位注册资本,根据各员工折算受让的骏成科技股份数和出资成本确定股份支付金额。

计算公式为:涉及股份支付金额=折算员工受让骏成科技股份数*(每股公允价值-员工出资成本)

发行人上述股份支付事项确认于2018年度,会计处理具体分录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
借:管理费用2,561.20
贷:资本公积2,561.2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例如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由于本次股权激励系对被激励员工服务的一次性获取,故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金额。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纬辉开5.24%6.18%5.78%3.62%
超声电子6.57%5.59%4.85%8.73%
亚世光电2.78%3.16%2.13%2.34%
秋田微5.97%6.53%5.73%6.82%
平均值5.14%5.36%4.6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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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3.67%2.43%9.10%1.65%

注: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2018年,公司管理费用率大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确认了股份支付金额2,561.20万元,导致管理费用较高。报告期其他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因为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规模较小,组织结构相对简单,且公司主要管理机构位于镇江句容市,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相比而言,公司的管理成本相对更低。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979.821,967.851,799.581,082.37
营业收入20,899.9945,113.0737,733.4730,480.92
研发费用率4.69%4.36%4.77%3.55%

公司坚持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升级创新,报告期内始终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支出分别为1,082.37万元、1,799.58万元、1,967.85万元和979.82万元,占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5%、4.77%、4.36%和4.6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工资薪酬449.8245.91935.9847.56797.7544.33468.5243.29
研发物料494.1250.43963.9348.98946.0652.57588.9654.41
折旧及摊销33.033.3756.782.8952.362.9123.452.17
差旅费2.840.2911.170.573.410.191.440.13
合计979.82100.001,967.85100.001,799.58100.001,082.3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研发物料构成,两者占研发费用总额的95%以上。

1-1-240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对应的研发项目及其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和实施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整体预算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实施进度
彩色VA液晶显示器研制550.00173.40154.21--进行中
车载大尺寸液晶显示器研制520.00169.19145.32--进行中
VA液晶屏与TFT组合的车载液晶显示器研制550.00173.31163.65--进行中
VA灰阶车载液晶显示器研制600.00172.09159.01--进行中
可控视角液晶显示器件620.00144.60265.47--进行中
超高对比度负性液晶显示器件640.00147.22286.80--进行中
160160电表模组产品300.00--22.26177.16已结项
COG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的研发325.00-136.22139.38-已结项
In-cell技术的触摸屏350.00--24.31179.06已结项
超宽温智能电表液晶显示器210.00--144.4760.56已结项
基于VA技术电动车抬头数字显示仪390.00-128.19222.90-已结项
激光设备用液晶光阀显示220.00--144.6860.91已结项
流媒体后视镜液晶显示屏研发500.00-175.90352.39-已结项
柔性液晶显示产品350.00--22.34174.39已结项
双补偿FFSTN液晶显示器件350.00-130.27212.15-已结项
水表用液晶显示器的研发245.00-84.57141.90-已结项
贴片LED显示模组研制400.00-138.24230.75-已结项
血糖仪用高对比度液晶显示器的研发150.00--142.05-已结项
高透过高反射后视镜玻璃研发450.00---430.29已结项
合计979.821,967.851,799.581,082.37-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营业务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研发优

1-1-241

势,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提供有力支撑。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纬辉开2.86%3.41%3.25%3.19%
超声电子4.52%4.42%3.90%3.52%
亚世光电3.46%3.70%3.12%3.48%
秋田微4.97%4.83%4.92%4.19%
平均值3.95%4.09%3.80%3.60%
发行人4.69%4.36%4.77%3.55%

注:研发费用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数据来源于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略高于行业平均值。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29.9883.18136.7268.51
减:利息收入36.4864.4216.4913.71
手续费5.4413.049.937.52
汇兑损益-170.21-364.21-372.53429.55
其他1.4520.3822.0231.00
合计-169.82-312.03-220.35522.8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22.88万元、-220.35万元、-312.03万元和-169.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构成,利息支出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报告期内汇兑损益波动较大,系各期汇率变化所致。

2、税金及附加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242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
城市维护建设税66.1236.65177.0845.00182.0247.45154.0950.46
教育费附加47.2326.18127.2632.34134.7835.14105.3034.48
印花税10.876.0224.386.2013.793.609.653.16
房产税26.7414.8230.297.7025.316.6019.656.43
土地使用税28.2215.6428.937.3523.436.1115.855.19
地方基金0.890.495.021.284.101.070.820.27
车船税0.360.200.530.130.170.05--
合计180.43100.00393.49100.00383.61100.00305.36100.00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分别为

305.36万元、383.61万元、393.49万元和180.43万元。2019年,公司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2019年增值税率的调整,使得当年应交增值税的发生额相比2018年下降。

3、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24.20-80.24
存货跌价损失49.1055.3264.4314.99
合计49.1055.3240.23-65.25
信用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113.87148.60--
合计113.87148.60--

2017-2018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5.25万元和40.23万元,由坏账损失和存货跌价损失构成。2019年度、2020年1-6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由存货跌价损失构成,金额为55.32万元、49.10万元,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将计提的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核算,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48.60万元、113.87万元。

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1-1-243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政府补助68.0928.21109.6340.00
其他27.738.3012.5416.76
合计95.8336.51122.1756.7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6.76万元、122.17万元、36.51万元和95.83万元。2018年度,营业外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较多,主要因为当年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2019年第三批商务发展资金13.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句容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奖励40.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句容市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部分专项资金-1.50--与收益相关
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5.00--与收益相关
句容市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8.0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资金15.0913.7113.63-与收益相关
新增水利建设管理项目资金--1.00-与收益相关
福地英才计划专项资金--40.00-与收益相关
外贸发展资金--15.0010.0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度省级财政促进金融业创新发展专项引导资金---30.00与收益相关
投资促进中心款--4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68.0928.21109.6340.00-

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24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3.131.89
捐赠支出--3.000.30
其他0.816.730.201.24
合计0.816.736.333.4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3.43万元、6.33万元、6.73万元和0.81万元,营业外支出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和捐赠支出,占利润总额比例较小,未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6、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6,158.2214,083.6711,510.789,267.42
其他业务毛利45.2618.7621.1252.45
营业利润3,824.359,202.154,711.295,996.37
营业外收支净额95.0229.77115.8453.32
利润总额3,919.379,231.924,827.146,049.70
净利润3,315.887,989.053,820.895,091.32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97.58%99.68%97.60%99.12%
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0.05%0.00%0.24%0.2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7、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621.091,270.181,001.66948.60
递延所得税费用-17.61-27.314.599.78
所得税费用合计①603.481,242.871,006.25958.38
利润总额②3,919.379,231.924,827.146,049.70

1-1-245

所得税费用率=①/②15.40%13.46%20.85%15.84%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958.38万元、1,006.25万元、1,242.87万元和603.4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15.84%、20.85%、13.46%和15.40%,总体保持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与公司利润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润总额3,919.379,231.924,827.146,049.7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87.901,384.79724.07907.4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0.924.902.17-0.1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2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1.6454.92441.88126.9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6.3016.6517.681.9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18.39-179.55-79.98
所得税费用合计603.481,242.871,006.25958.38
净利润3,315.887,989.053,820.895,091.32

(五)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明细参见本节之“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82.4932.74-2,462.9455.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5.887,989.053,820.895,087.84
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2.49%0.41%-64.46%1.09%

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比重较高,主要系当年度计提股份支付金额所致;其他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占当期净利润比重较低。

(六)公司纳税情况

1-1-246

1、主要税种及税率

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参见本节之“六、主要税项情况”之“(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2、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1)增值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纳税主体年度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发行人2020年1-6月312.74388.94385.46316.21
2019年度558.28198.02443.56312.74
2018年度506.19785.60733.51558.28
2017年度274.52263.4931.82506.19

(2)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纳税主体年度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发行人2020年1-6月1,265.28621.091,272.85613.52
2019年度1,010.431,270.181,015.331,265.28
2018年度797.061,001.66788.291,010.43
2017年度423.80948.60575.34797.06

3、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见本节之“六、主要税项情况”之“(二)公司所享有的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因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以及变动概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247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34,151.0768.5834,563.2069.6226,904.6274.8924,995.6876.59
非流动资产15,645.1131.4215,080.1930.389,018.9125.117,638.0923.41
合计49,796.18100.0049,643.39100.0035,923.53100.0032,633.7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2,633.76万元、35,923.53万元、49,643.39万元和49,796.18万元,2018年末、2019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0.08%和38.19%,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规模与其生产经营情况相适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介于68%-77%之间,资产流动性较好,公司非流动资产2018年末和2019年末同比分别增长18.08%和67.21%,2019年,资产规模增长较快,主要因为当年度公司收购进准光学,取得了其生产经营场地所致。

(二)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10,477.7130.688,251.5323.877,506.4027.906,052.8724.22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3.155.80----
应收票据1,737.535.092,120.756.143,171.7411.792,070.528.28
应收账款14,005.0241.0113,083.0337.8510,276.3338.2010,721.0242.89
应收款项融资488.051.431,665.754.82----
预付款项226.200.66252.230.73182.530.68309.931.24
其他应收款66.590.1961.300.18104.400.3929.190.12
存货6,848.9020.056,765.5619.574,943.3718.374,314.0217.26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01.070.88359.901.04719.852.681,498.145.99
合计34,151.07100.0034,563.20100.0026,904.62100.0024,995.68100.00

1-1-2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4,995.68万元、26,904.62万元、34,563.20万元和34,151.07万元。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流动资产合计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65%、96.26%、98.05%和98.26%。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库存现金0.020.153.3919.81
银行存款8,111.827,038.387,022.364,059.93
其他货币资金2,365.881,213.00480.661,973.13
合计10,477.718,251.537,506.406,052.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052.87万元、7,506.40万元、8,251.53万元和10,477.71万元,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

2019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但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较少,主要是因为2019年公司收购子公司进准光学及购买理财产品占用了较多的资金。

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开具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承兑保证金1,445.541,213.00480.661,973.13
借款质押849.54---
其他保证金70.80---
合计2,365.881,213.00480.661,973.13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元、0元、2,003.15万元和0元,2019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1-1-249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的均为应收承兑汇票。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公司管理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包括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

依据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票据1,737.532,120.753,171.742,070.52
应收款项融资488.051,665.75--
合计2,225.583,786.503,171.742,070.5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分别为2,070.52万元、3,171.74万元、3,786.50万元和2,225.5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28%、

11.79%、10.96%和6.52%,公司使用承兑汇票的规模呈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下游客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用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报告期各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3,756.191,462.993,182.301,757.304,371.101,720.703,031.151,023.94
商业承兑汇票-289.00-272.57-282.35-22.03
合计3,756.191,751.983,182.302,029.874,371.102,003.053,031.151,045.97

注1:公司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6+9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对商业承兑汇票和非“6+9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注2:“6+9银行”指6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

1-1-250

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9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分别进行处理,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由于“6+9银行”为国内知名银行,资金实力雄厚,信用风险低,由“6+9银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转移后、到期前,可视为背书人/贴现人已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因此发行人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若承兑人为“6+9银行”,则在背书或贴现时做终止确认处理,商业承兑汇票和非“6+9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商业承兑汇票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商业承兑汇票289.00382.57420.6622.03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14.4519.1321.031.1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收票据不能兑付的情形,不存在减值迹象,也不存在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应收票据转为应收账款核算的情形。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14,915.9513,878.8510,926.9711,401.12
坏账准备910.93795.82650.65680.10
应收账款净值14,005.0213,083.0310,276.3310,721.02

1-1-251

(1)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14,915.9513,878.8510,926.9711,401.12
营业收入20,899.9945,113.0737,733.4730,480.92
应收账款余额/当期营业收入-30.76%28.96%37.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401.12万元、10,926.97万元、13,878.85万元和14,915.95万元。2017-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着营业收入增长而逐年递增,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40%、28.96%和30.76%,总体保持稳定,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政策较稳健。2017年,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比2018年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2017年10月开始对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句容骏升合并报表,2017年的营业收入仅包括句容骏升两个月的销售收入,2018年的营业收入包括了句容骏升全年的销售收入所致。2020年6月底,应收账款余额规模总体保持稳定。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14,445.1896.8413,739.4299.0010,758.0298.4511,191.8798.16
1-2年(含2年)343.992.3136.470.2668.270.62109.610.96
2-3年(含3年)23.820.162.810.023.170.0379.950.70
3年以上102.960.69100.150.7297.500.8919.690.17
合计14,915.95100.0013,878.85100.0010,926.97100.0011,401.1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96%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整体账龄较短,质量较好。

1-1-252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计提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账龄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722.265.00%686.975.00%537.905.00%559.595.00%
1-2年(含2年)68.8020.00%7.2920.00%13.6520.00%21.9220.00%
2-3年(含3年)6.9150.00%1.4050.00%1.5950.00%1.0550.00%
3年以上25.11100.00%22.30100.00%19.65100.00%19.69100.00%
小计823.07-717.97-572.80-602.25-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深圳中天信电子有限公司77.85100.00%77.85100.00%77.85100.00%77.85100.00%
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1100.00%-100.00%-100.00%-100.00%
小计87.86-77.85-77.85-77.85-
合计910.93-795.82-650.65-680.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77.85万元、77.85万元、77.85万元和87.86万元,上述坏账准备主要是对深圳中天信电子有限公司、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计提所致,上述款项在报告期后均未回款,逾期后发行人已暂停与上述公司的交易。其中,深圳中天信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与多家企业存在因逾期支付货款导致的买卖合同纠纷,因此发行人判断其已无力支付货款,并已对其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与多家企业存在因逾期支付货款导致的买卖合同纠纷,发行人已经提起诉讼,并对其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账款损失准备,2017和2018年,公司使用账龄分析法,按账龄损失率

1-1-253

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发行人超声电子经纬辉开亚世光电秋田微
1年以内(含1年)5.00%5.00%0%-5.00%3.00%3.00%
1-2年(含2年)20.00%10.00%10.00%-20.00%10.00%20.00%
2-3年(含3年)50.00%15.00%30.00%-50.00%20.00%50.00%
3-4年(含4年)100.00%25.00%50.00%-100.00%30.00%100.00%
4-5年(含5年)50.00%80.00%-100.00%5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4)应收账款集中度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2020年6月末1林洋能源1,141.077.65
2天有为1,009.336.77
3正泰仪器733.614.92
4炬华科技693.794.65
5香港科研691.074.63
合计4,268.8628.62
2019年末1香港科研1,231.328.87
2天有为1,171.758.44
3炬华科技923.456.65
4林洋能源735.445.30
5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628.694.53
合计4,690.6533.80
2018年末1天有为1,762.9316.13
2依摩泰703.306.44
3RRP646.875.92
4林洋能源630.265.77

1-1-254

5正泰仪器507.744.65
合计4,251.0938.90
2017年末1林洋能源1,092.099.58
2天有为1,003.328.80
3炬华科技767.336.73
4香港科研610.595.36
5依摩泰528.214.63
合计4,001.5535.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5.10%、38.90%、33.80%和28.62%,上述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的知名企业,资质及信用较好,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中无新增客户。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期后回款情况

公司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余额14,915.9513,878.8510,926.9711,401.12
期后回款额7,992.8012,948.3010,835.0111,293.92
期后回款比例53.59%93.30%99.16%99.06%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9.06%、

99.16%、93.30%和53.59%,除报告期末外,各期的回款比例均在90%以上,期后回款情况较好。

(6)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信用政策对客户分别授予一定的信用期,超出信用期的仍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公司将其认定为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1-255

(%)(%)(%)(%)
应收账款余额14,915.95100.0013,878.85100.0010,926.97100.0011,401.12100.00
逾期金额2,663.2717.862,317.8416.701,442.5013.201,776.7815.58
其中:逾期1年以内2,413.2616.182,038.7914.691,242.5011.371,563.3713.71
逾期1年以上250.011.68279.052.01200.001.83213.411.87

根据上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逾期一年以上的金额分别为

213.41万元、200.00万元、279.05万元和250.01万元,分别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87%、1.83%、2.01%和1.68%。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情况,对长期未能收回的应收深圳中天信电子有限公司、北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款项约80万元,因该等公司经营不善已无力回款,发行人已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对于其他逾期款项,发行人已按照账龄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7)第三方回款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A、客户名称:Digital Tech Trading Limited
付款方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292.83840.22
付款方与客户的关系股东间系朋友关系
B、客户名称:Litekall Co., LTD
付款方POWER DISPLAY TECHNOLOGY LIMITED-167.6220.442.51
付款方与客户的关系均为廖盈榕控制的企业
C、客户名称:DAISY TECH JSC
付款方GLOBAL SUPPLY LLC-83.24152.999.53
付款方与客户的关系付款方系终端客户
第三方回款合计-250.86466.26852.26

1-1-25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金额20,899.9945,113.0737,733.4730,480.92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56%1.24%2.80%

通过核查上述付款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除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为柯栢匡及柯纪而共同控制的企业外,其余两家均不属于公司及实控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关系。报告期各期,公司客户数量较多,存在少量销售回款由客户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情形,主要是客户出于资金临时周转、统筹安排等需求,委托第三方向公司支付货款。报告期内,公司有三家客户存在由第三方代付货款的情况。其中,DigitalTech Trading Limited系因柯瑞斌而获得的客户,在柯瑞斌在句容骏升任职期间,柯瑞斌因业务往来结识了该客户的实际控制人,后公司与该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此后,因该客户自身需要,其通过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向公司付款。客户Litekall Co., LTD与POWER DISPLAY均为廖盈榕控制的企业,经客户指定,报告期内立宜全的货款均由POWER DISPLAY代为支付。GLOBAL SUPPLY LLC系客户DAISY TECH JSC的终端客户,经两者约定,报告期内货款均由GLOBALSUPPLY LLC向公司代为支付。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客户的自身需求或安排所致,除代Digital Tech Trading Limited付款的Ascot Enterprises Limited外,其他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均不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发行人严格限制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对客户自身需要委托三方回款的个别情形,有严格的核查程序。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销售及回款业务的相关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第三方回款的交易真实、准确、完整,资金流、实物流与合同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8)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简称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经纬辉开3.523.753.462.52
超声电子3.243.263.523.61

1-1-257

亚世光电4.264.666.358.57
秋田微4.915.155.515.36
平均值3.984.214.715.02
发行人2.903.643.383.07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2020年1-6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已折算为全年口径。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7次、3.38次、3.64次和2.90次(年化数),应收账款账期基本保持稳定,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相比亚世光电、秋田微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内销占比相对较高,而发行人的内销客户以电表仪表公司及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为主,由于该类客户常受到其下游电网公司、整车厂的压款,往往在其受到货款时才会向公司兑付货款,从而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受春节假期及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爆发的影响,公司第一季度部分订单未能及时开工以实现销售,收入同比有所减少,而随着疫情的逐渐好转,大量订单在第二季度尤其5、6月份陆续发货签收,导致报告期末新增应收账款较大,周转率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的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未发生变化。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211.1193.33248.5098.52180.0398.63309.93100.00
1-2年(含2年)11.705.173.551.412.501.37--
2-3年(含3年)3.391.500.190.07----
3年以上--------
合计226.20100.00252.23100.00182.53100.00309.93100.00

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所预先支付的货款,报告期内,公司90%以上的预付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

1-1-258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保证金及押金50.0061.3850.0068.7452.0047.2820.0037.03
职工备用金及其他31.4638.6222.7431.2657.9952.7234.0262.97
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81.46100.0072.74100.00109.99100.0054.02100.00
减:坏账准备14.87-11.43-5.59-24.83-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66.59-61.30-104.40-29.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9.19万元、104.40万元、

61.30万元和66.5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2%、0.39%、0.18%和0.19%,占比较小,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职工备用金等。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2,255.4432.531,897.0227.721,535.3730.601,659.0137.26
库存商品1,560.0422.501,833.5526.791,407.7828.061,095.0224.59
在产品2,904.4941.892,935.4942.901,945.9638.791,337.0530.03
发出商品213.663.08177.262.59128.112.55362.008.13
存货余额合计6,933.62100.006,843.32100.005,017.21100.004,453.07100.00
减:存货跌价准备84.721.2277.761.1473.841.47139.053.12
存货账面价值6,848.9098.786,765.5698.864,943.3798.534,314.0296.88

(1)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三者合计占

1-1-259

比分别为91.87%、97.45%、97.41%和96.9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分别为1,659.01万元、1,535.37万元、1,897.02万元和2,255.44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37.26%、30.60%、27.72%和

32.53%,主要系公司为满足订单如期交付所采购的背光源、偏光片、ITO玻璃、管脚、IC、液晶等,各年末余额随公司业务规模的上升而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1,095.02万元、1,407.78万元、1,833.55万元和1,560.04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24.59%、28.06%、26.79%和22.50%,主要为保证稳定供货或应对客户临时调整需求计划的产成品库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余额分别为1,337.05万元、1,945.96万元、2,935.49万元和2,904.49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30.03%、38.79%、42.90%和

41.89%。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余额及占比增加,主要因为单色液晶显示模组占比上升,而其生产周期相对较长所致。

(2)存货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4,453.07万元、5,017.21万元、6,843.32万元和6,933.62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存货账面余额6,933.626,843.325,017.214,453.07
存货增长率1.32%36.40%12.67%-
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18.16%26.56%-
存货账面余额/主营业务成本23.65%[注]22.12%19.16%21.52%

注:采取年化营业成本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1.52%、19.16%、

22.12%和23.65%(年化数),整体保持稳定。2017年年末,存货账面余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2018年高,主要因为当年10月对子公司句容骏升并表所致。报告期内,存货的变动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的存货储备需求相应增长。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1-1-260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公司已充分计提了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39.05万元、73.84万元、77.76万元和84.72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74.0387.3860.0077.1649.4466.9559.4342.74
库存商品10.6312.5414.0918.1210.5914.3561.9044.52
发出商品0.060.073.664.7113.8118.7017.7212.74
存货跌价准备合计84.72100.0077.76100.0073.84100.00139.05100.00

(4)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原值库龄一年以上原值库龄一年以上原值库龄一年以上原值库龄一年以上
原材料2,255.4477.931,897.0263.161,535.3752.041,659.0162.56
库存商品1,560.046.991,833.555.741,407.782.501,095.0264.08
合计3,815.4884.913,730.5768.902,943.1554.542,754.03126.64
库龄一年以上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合计
跌价准备合计-81.02-65.74-51.94-123.51

报告期各期末,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合计分别为126.64万元、

54.54万元、68.90万元和84.91万元,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小,主要系发行人对部分原材料进行少量备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对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金额的占比均在95%以上。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充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5)存货周转率

1-1-261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简称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存货周转率(次/年)经纬辉开4.865.605.944.23
超声电子4.725.405.995.52
亚世光电3.184.094.824.73
秋田微6.096.326.325.45
平均值4.715.355.774.98
发行人4.275.235.535.87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2020年1-6月的存货周转率已折算为全年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87次、5.53次、5.23次和4.27次,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接近,不存在明显差异。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498.14万元、719.85万元、

359.90万元和301.07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理财产品。

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房租费25.7933.4225.59-
待认证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75.28326.49694.27574.14
理财产品[注]---924.00
合计301.07359.90719.851,498.14

注:2019年开始,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9,360.1059.839,875.7465.496,556.4172.705,979.3078.28

1-1-262

在建工程453.832.90--862.819.57--
无形资产4,395.7428.104,471.2129.65635.547.05627.808.22
商誉323.822.07323.822.15323.823.59323.824.24
长期待摊费用48.900.3157.890.3875.870.8488.581.16
递延所得税资产167.111.07149.970.99122.191.35126.771.66
其他非流动资产895.615.72201.571.34442.274.90491.816.44
非流动资产合计15,645.11100.0015,080.19100.009,018.91100.007,638.0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7,638.09万元、9,018.91万元、15,080.19万元和15,645.11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构成,合计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0.74%、92.90%、

97.29%和92.89%。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6.30
类别账面 原值累计 折旧账面 净值减值准备账面 价值比例(%)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6,727.632,886.813,840.82-3,840.8241.0357.09
机器设备10,641.305,203.525,437.78-5,437.7858.1051.10
运输设备74.1968.935.25-5.250.067.08
电子及其他设备270.26194.0276.24-76.240.8128.21
合计17,713.388,353.289,360.10-9,360.10100.0052.84
2019.12.31
类别账面 原值累计 折旧账面 净值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比例(%)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6,727.632,678.404,049.22-4,049.2241.0060.19
机器设备10,540.764,787.305,753.46-5,753.4658.2654.58
运输设备74.1967.446.75-6.750.079.10
电子及其他设备248.15181.8466.31-66.310.6726.72
合计17,590.717,714.989,875.74-9,875.74100.0056.14

1-1-263

2018.12.31
类别账面 原值累计 折旧账面 净值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比例(%)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878.901,318.291,560.61-1,560.6123.8054.21
机器设备8,915.073,978.304,936.77-4,936.7775.3055.38
运输设备74.1961.0913.10-13.100.2017.65
电子及其他设备204.36158.4245.93-45.930.7022.48
合计12,072.515,516.106,556.41-6,556.41100.0054.31
2017.12.31
类别账面 原值累计 折旧账面 净值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比例(%)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624.221,206.001,418.22-1,418.2223.7254.04
机器设备8,020.013,512.984,507.03-4,507.0375.3856.20
运输设备74.1954.8619.33-19.330.3226.06
电子及其他设备179.31144.5934.72-34.720.5819.36
合计10,897.734,918.425,979.30-5,979.30100.0054.87

注:成新率=(期末固定资产净值÷期末固定资产原值)×100%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979.30万元、6,556.41万元、9,875.74万元和9,360.10万元,2019年末,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金额及占比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2019年完成了对进准光学的收购,进准光学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和建筑物所致。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年

类别经纬辉开超声电子亚世光电秋田微发行人
房屋及建筑物20-5014-35302020
机器设备5-2214106-105-10
运输设备5-1210545
电子及其他设备5-12853-53-5

资料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公司按既定的会计估计进行折旧,重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与同

1-1-264

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0元、862.81万元、0元和

453.8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9.57%、0%和2.89%。公司各类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
车载屏生产线改造工程----862.81100.00--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改造工程453.83100.00------
合计453.83100.00--862.81100.00--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的投入和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 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改造工程-453.83--453.83
合计-453.83--453.83
2019年度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 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车载屏生产线改造工程862.8116.60879.41--
合计862.8116.60879.41--
2018年度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 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厂房及外管网消防改造工程-273.54273.54--
车载屏生产线改造工程-862.81--862.81
合计-1,136.35273.54-862.81
2017年度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金额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 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1-1-265

厂房三楼改造工程159.507.01166.51--
太阳能电站工程283.587.63291.21--
合计443.0714.64457.71--

2020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改造工程,待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土地使用权4,344.7998.84%4,412.5898.69%601.8194.69%620.4698.83%
软件50.961.16%58.631.31%33.735.31%7.341.17%
合计4,395.74100.00%4,471.21100.00%635.54100.00%627.80100.00%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27.80万元、635.54万元、4,471.21万元和4,395.7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2%、7.05%、29.65%和28.10%。2019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2019年完成了对进准光学的收购,进准光学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较高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4、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分别为323.82万元、323.82万元、323.82万元和

323.82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4.24%、3.59%、2.15%和2.07%,主要是因为2017年收购子公司句容骏升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88.58万元、75.87万元、57.89万元和48.90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0.84%、0.38%和0.31%,

1-1-266

主要为厂房装修费用,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84.7212.7177.7611.66715.13108.52843.98126.76
信用减值准备925.80135.96783.88120.4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9.945.5420.944.9541.616.240.060.01
可弥补亏损129.0212.90129.0212.9074.227.42--
合计1,169.48167.111,011.60149.97830.95122.19844.04126.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26.77万元、122.19万元、149.97万元和167.1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1.35%、0.99%和1.07%。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可弥补亏损所产生。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91.81万元、442.27万元、

201.57万元和895.6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44%、4.90%、1.34%和5.72%,主要为预付的购买设备款。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100.00万元、1,890.00万元、1,271.80万元和1,271.80万元,系公司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偿还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1,271.80万元,其中1,270.00万元为借款本金,1.80万元为应付利息。

1-1-267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其他主要债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2.201.971.681.36
速动比率(倍)1.761.591.371.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6.41%41.08%42.64%46.23%
资产负债率(合并)31.19%35.30%44.65%56.17%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682.0310,346.725,794.006,672.63
利息保障倍数(倍)131.75111.9936.3189.30

1、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6、1.68、1.97和2.20,速动比率分别为1.13、1.37、1.59和1.76,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呈现上升趋势,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17%、44.65%、35.30%和31.19%,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6.23%、42.64%、41.08%和56.41%,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率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公司资本结构持续改善。2020年末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升,系母公司从子公司香港骏成处收购进准光学100%股权未支付的款项所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主要得益于公司多年的经营积累以及公司新增股东的资本投入。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6,672.63万元、5,794.00万元、10,346.72万元和4,682.03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89.30、36.31、111.99和

131.75。2018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主要系当年计提较大金额股份支付费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不断提升,除2018年受股份支付影响外,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持续增长。公司利息保障倍

1-1-268

数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可以足额偿还借款利息,不存在重大的偿债风险。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简称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经纬辉开1.831.781.621.69
超声电子2.252.102.052.08
亚世光电6.488.073.272.59
秋田微2.332.101.781.40
平均值3.223.512.181.94
发行人2.201.971.681.36
速动比率经纬辉开1.381.381.291.30
超声电子1.751.631.651.63
亚世光电5.637.232.661.91
秋田微1.871.621.340.95
平均值2.662.971.731.45
发行人1.761.591.371.13
资产负债率(合并)经纬辉开37.36%31.11%30.32%29.80%
超声电子29.58%30.63%31.55%31.27%
亚世光电16.04%13.54%28.63%35.66%
秋田微34.48%37.13%41.02%51.66%
平均值29.37%28.10%32.88%37.10%
发行人31.19%35.30%44.65%56.17%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由于亚世光电在上市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使得其他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相比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行业平均水平接近,流动性较好。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因为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好,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现下降趋势。

(二)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1-1-2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271.808.191,271.807.261,890.0011.782,100.0011.46
应付票据2,021.4913.021,788.9710.21474.912.961,973.1310.76
应付账款7,676.2549.438,680.9149.547,358.8445.888,866.3148.37
预收款项--237.081.351,015.476.33166.260.91
合同负债86.890.56------
应付职工薪酬1,597.4910.291,700.819.711,499.339.351,052.685.74
应交税费981.206.321,678.859.581,628.2910.151,383.447.55
其他应付款143.240.92134.530.77168.531.051,743.879.51
其他流动负债1,751.9811.282,029.8711.582,003.0512.491,045.975.71
流动负债合计15,530.34100.0017,522.83100.0016,038.41100.0018,331.66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0.47-----
非流动负债合计--0.47-----
负债合计15,530.34100.0017,523.30100.0016,038.41100.0018,331.6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总额分别为18,331.66万元、16,038.41万元、17,523.30万元和15,530.34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

1、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保证借款------1,100.0052.38
抵押借款700.0055.041,270.0099.861,890.00100.001,000.0047.62
质押借款570.0044.82------
短期借款1.800.141.800.14----

1-1-270

应付利息
合计1,271.80100.001,271.80100.001,890.00100.002,100.0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100.00万元、1,890.00万元、1,271.80万元和1,271.80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11.46%、11.78%、7.26%和8.19%。主要系为了公司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通过短期借款满足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或违约等情形。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2,021.491,788.97474.911,973.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1,973.13万元、474.91万元、1,788.97万元和2,021.49万元,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为10.76%、2.96%、

10.21%和13.02%,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为支付供应商采购款所开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票据,无应付关联方的票据。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8,866.31万元、7,358.84万元、8,680.91万元和7,676.25万元,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37%、

45.88%、49.54%和49.43%,是公司主要的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材料采购款7,522.258,528.047,149.418,672.61
应付长期资产采购款及其他154.00152.86209.43193.70
合计7,676.258,680.917,358.848,866.3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

1-1-271

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无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占各期末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在94%以上。公司应付账款账龄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含1年)7,275.6994.788,285.0395.447,015.8195.348,454.5695.36
1至2年117.641.53144.561.6778.891.07279.823.16
2至3年49.330.6414.330.17156.262.1266.280.75
3年以上233.593.04236.982.73107.891.4765.660.74
合计7,676.25100.008,680.91100.007,358.84100.008,866.31100.00

(4)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

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的货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66.26万元、1,015.47万元、237.08万元和0元,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1%、6.33%、1.35%和0%。2018年末,预收账款余额较2017年末高,主要因为当年度部分客户因自身经营原因要求公司延迟交货时间所致。

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年起,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合同负债列报。2020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86.8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56%。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23.341,179.581,118.77863.18
职工福利费100.5799.0887.8677.9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73.57422.16292.70111.52
合计1,597.491,700.811,499.331,052.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052.68万元、1,499.33万元、

1-1-272

1,700.81万元和1,597.49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5.74%、9.35%、9.71%和10.2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逐年增长。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为计提的当年奖金。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企业所得税613.5262.531,265.2875.371,010.4362.05797.0657.61
增值税316.2132.23312.7418.63558.2834.29506.1936.59
个人所得税2.070.216.200.3710.900.6710.720.77
印花税2.890.291.660.101.530.091.570.11
城建税11.751.2038.142.2719.801.2235.282.55
教育费附加8.410.8627.241.6214.140.8720.441.48
地方基金0.450.050.450.031.020.06--
土地使用税14.111.4414.110.845.860.365.860.42
房产税11.781.2013.040.786.330.396.330.46
合计981.20100.001,678.85100.001,628.29100.001,383.4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383.44万元、1,628.29万元、1,678.85万元和981.20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7.55%、10.15%、9.58%和6.32%。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报销款25.7918.0018.3213.6126.3015.6140.622.33
保证金及押金10.207.1210.207.5811.877.0412.010.69
往来款------1,412.3380.99

1-1-273

应付其他费用107.2574.87106.0278.80128.4676.22275.5815.80
应付利息----1.891.123.340.19
应付股利--------
合计143.24100.00134.53100.00168.53100.001,743.8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743.87万元、168.53万元、

134.53万元和143.24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负债总额的9.51%、1.05%、0.77%和0.92%。

2017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8年末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于2017年10月收购子公司香港骏升时,香港骏升子公司句容骏升尚存在对原股东柯瑞斌的股东借款,2017年末,该笔借款余额为1,412.33万元,收购完成后,句容骏升于2018年向柯瑞斌偿还了上述股东借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关联方借款事项。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045.97万元、2,003.05万元、2,029.87万元和1,751.98万元,为公司不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非“6+9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除2019年末存在4,717.81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非流动负债。

(三)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决议日期分红形式分红金额
2017年9月21日现金红利802.80
2017年12月31日现金红利1,000.00
股票股利1,488.00
2018年12月5日现金红利1,000.00
2019年12月25日现金红利1,200.00

1-1-274

2017年9月21日,股份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决议,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2,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6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802.80万元。

2017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权益分派决议,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2,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484305元(含税),送红股6.672647股,共分配现金红利1,000.00万元,股票股利1,488.00万元。

2018年12月5日,股份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决议,向全体股东共分配现金红利1,000.00万元。

2019年12月25日,股份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决议,向全体股东共分配现金红利1,200.00万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995,358.296,491.875,953.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58-9,185.86-1,322.17-3,002.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9.523,546.73-2,453.29-856.1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80.26293.63229.60-229.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73.3112.782,946.001,865.23

2019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少,主要是因为2019年公司收购子公司进准光学以及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活动占用了较多的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028.2632,705.5428,377.3323,095.25

1-1-275

营业收入20,899.9945,113.0737,733.4730,480.9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6.69%72.50%75.20%75.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995,358.296,491.875,953.08
净利润3,315.887,989.053,820.895,091.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68.97%67.07%169.90%116.93%
扣除股份支付的净利润3,315.887,989.056,382.095,091.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扣除股份支付)的比例68.97%67.07%101.72%116.93%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77%、

75.20%、72.50%和76.69%,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扣除股份支付)的比重分别为

116.93%、101.72%、67.07%和68.97%,2019年相应比例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公司2019年销售收入较2018年大幅增长,但是,公司从产品发货到货款收回一般有数个月不等的账期,销售增长带来的应收账款增加占用了公司经营性现金流。

报告期内,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3,315.887,989.053,820.895,091.32
加:资产减值准备162.98203.9240.23-65.2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638.31942.52775.65513.73
无形资产摊销85.3971.1232.2614.1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8.9917.9822.2326.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6014.941.8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1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70.09-276.96-279.55488.5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3--11.57-11.9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14-27.784.599.7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0.470.47--

1-1-27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0.31-1,826.10-564.14-315.1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26.52-4,037.77677.43-425.5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958.772,366.05-516.38615.57
其他-12.28-55.472,475.299.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995,358.296,491.875,953.08

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异主要来自于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占用。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924.00912.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18-11.5711.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33.400.3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5.18233.40935.89924.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1,319.607,419.262,108.061,328.44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150.001,836.9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61.8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19.609,419.262,258.063,927.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58-9,185.86-1,322.17-3,002.3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02.32万元、-1,322.17万元、-9,185.86万元和685.58万元。

2019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其他年度较低,主要是因为当年收购子公司进准光学支付了较多的资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1-277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250.00307.201,012.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00.001,890.001,6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50.002,197.202,61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20.003,500.002,6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29.981,083.271,150.49858.1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49.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79.523,003.274,650.493,468.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79.523,546.73-2,453.29-856.17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6.17万元、-2,453.29万元、3,546.73万元和-2,079.52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向银行借入的款项和收到的股东投资款,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及向股东分配股利所支付的款项。

(五)流动性变化情况及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36、1.68、1.97和2.20,速动比率分别为1.13、1.37、1.59和1.76。整体而言,公司流动性风险较低,报告期内,流动性未产生重大变化,风险趋势平稳。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提高,分别为6,672.63万元、5,794.00万元、10,346.72万元和4,682.03万元,2018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低,主要系当年计提较大金额股份支付费用所致,总体而言,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未偿还的情况。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稳定,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低,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应付账款账期稳定,公司发生短期流动性风险的概率较低。

针对流动性风险,公司会定期监测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从而做好相应储备。另外,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针对采购付款和销售收款均建立了相应内控制度,同时公司与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

1-1-278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液晶专显领域,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专显领域。自设立以来,公司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技术和产品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从2013年起一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一系列核心技术,为客户多样化需求量身定制了一系列液晶显示产品,着力发展智能能源仪表和智能家电等领域的优势产品,未来同时将加大车载领域相关产品的投入及生产。

公司以高稳定性为代表的产品品质赢得了细分市场中较高的行业客户评价以及较好的市场声誉,公司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及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于卡西欧、松下、博世、日立、罗氏、拜耳、三菱等知名企业的产品中。凭借在产品研制以及市场声誉等方面的优势,在细分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业务模式稳固,产品品质优异,若行业竞争加剧、市场环境波动亦能够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保持稳定的发展势头。

风险因素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相关内容。

综上,发行人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十三、重大资本性支出、资产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328.44万元、2,108.06万元、7,419.26万元和1,319.60万元。主要是公司为增加产能及保障生产经营稳定而购买车载屏生产线等机器设备及房屋改造支付的款项。2019年度,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为公司收购子公司进准光学支付的现金所致。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系围绕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1-1-279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

(三)重大资产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2017年10月,公司进行了非同一控制下的资产重组,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骏成收购香港骏升100%股权,收购价格为2,000万元,彼时香港骏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6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重要资产重组情况”之“(一)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9年10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骏成收购进准光学(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进准光学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560.00万美元,按评估基准日2019年7月3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6.8841元)换算,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739.20万元。被重组方进准光学被收购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未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公司相应项目的20%,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股权收购合并。上述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报告期内的重要资产重组情况”之“(二)报告期内其他资产重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1-1-280

(三)承诺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公司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1-1-28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有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1,814.6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文件环评批复
1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40,384.7635,000.00句行审投资备[2020]245号、 句行审投资备[2020]31号镇句环审[2020]49号
2TN、HTN产品生产项目8,417.446,000.00句行审投资备[2020]190号、 句行审投资备[2020]33号镇句环审[2020]51号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149.434,000.00句行审投资备[2020]48号、 句行审投资备[2020]32号-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不涉及不涉及
合计62,951.635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各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经投入的自筹资金。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金额高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资金在运营和管理上的安排。

1-1-28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发行人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有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定制化单色液晶显示屏细分产品领域,赢得了较高的市场声誉与客户口碑,并且,公司在巩固自身传统产品优势的同时,也不断基于公司特点及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进行产品体系延伸,积极布局新兴应用领域,以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近年来,随着车联网、自动驾驶等技术的不断成熟与推广,作为人机交互界面所首选的液晶显示产品,获得了越来越宽广的市场空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及投产,将大大提高公司车载显示屏的生产能力、产品品质以及品种类别,从而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最终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2、TN、HTN产品生产项目有助于公司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0%,但公司原有TN、HTN产品生产线已经逐渐无法满足日益提升的生产需要。液晶显示产品作为典型的高新技术产品,对车间湿度、洁净度等各种生产条件都有着极高的要求,虽然公司施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并采取了高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产品质量,但现有TN、HTN产品生产线建设时间较久远,未来仍存在着产品不能持续满足质量标准的风险。并且,若不断采用其他替代方法以弥补生产条件上的不足,就长期来讲也并非最经济的选择。TN、HTN产品生产项目将选用国内

1-1-283

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方案,并采用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成功实施后将有效提高公司TN、HTN产品生产线的生产条件,有助于解决产品标准提供需求与生产条件相对落后的矛盾,实现公司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

公司的核心技术是公司最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而优秀的液晶显示专业人才既是公司核心技术的重要载体,也是公司核心技术长期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储备。随着公司液晶显示产品类型及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公司亟待通过技术研发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不同液晶显示产品研究,持续保持技术能力的领先水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引进高端液晶显示研究人才,加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并将建立起一支具备深厚行业积淀与创新能力过硬的技术团队,从而强化公司在现有产品领域以及新兴产品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并继续保持公司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助于公司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增加日常经营活动资金,促进公司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即将履行的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是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而对现有产品进行的升级换代或技术延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产品技术含量、优化产品性能、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另一方面,可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拓展新的市场,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更行之有效的产品解决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达产,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发符合市场需求和未来业务发展的产品,保持并扩大公司在优势产品上的技术领先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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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对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定制化液晶专显细分产品领域,赢得了较高的市场声誉与客户口碑。公司在巩固自身传统产品优势的同时,不断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在原有技术的基础上推陈出新,不断推出创新型技术及产品。同时,公司所处的液晶专业显示行业技术叠代更新快,产品应用广泛,公司将液晶显示产品与新兴产业相融合,不断推出VA型车载液晶显示屏、导轨电表用液晶专显屏等新型产品,从而实现传统液晶显示屏在汽车电子、5G等重要或新兴技术领域的业态创新。公司在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正在不断实现技术革新、模式创新和产业创新,向着成为定制化液晶专业显示行业领先企业的战略目标而努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对于公司巩固自身传统产品优势和奠定新兴产品领域的竞争优势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作为定制化液晶专业显示产品领域的领先企业,拥有着深厚的行业经验以及技术储备,并依赖稳定的产品品质以及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赢得了较高的市场口碑与行业声誉。此外,公司在巩固自身传统产品优势的同时,也不断基于公司特点及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进行产品体系延伸,积极布局新兴应用领域,以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近年来,随着车联网、自动驾驶等技术的不断成熟与推广,作为人机交互界面所首选的液晶显示产品,获得了越来越宽广的市场空间。

本项目拟投资40,384.76万元,用于液晶显示屏及模组的产线建设,并将针对车载显示屏等下游领域的产品需求特性,对产线及工艺进行优化设计,主攻上述市场。通过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及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将显著提升公司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的年产能。本项目成功实施后,将有效扩充公司产品结构,增进公司成长与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的契合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巩

1-1-285

固公司在液晶专业显示行业的市场地位。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液晶显示产业战略地位突出,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

液晶显示产品广泛运用于国民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消费电子、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医疗健康等,其在信息化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因此属于国家政策所长期支持鼓励的行业。国家以及地方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为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2018年11月由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显示器件制造”纳入战略性性新兴产业;2018年12月由工信部发布的《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则提出在东部地区“依托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等优势地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新型显示”等产业。

因此,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大力扶持下,我国液晶显示产业仍将具备有利的成长环境。本项目针对目前我国液晶显示行业高速发展的契机,将满足汽车电子领域对于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迫切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

(2)下游应用领域蓬勃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随着车联网、自动驾驶的兴起与普及,互联网汽车、智能汽车得到了快速发展。与此相对应的是,汽车正经历着从简单代步工具到集安全性、舒适性、娱乐性于一体的体验平台的转变。为了满足这些需求,汽车制造商为驾驶仪表板以及中控台等添加了更全面丰富的功能,而这些功能的实现都离不开车载显示屏这一重要载体。

本项目将专注于车载显示等细分领域,因此上述应用市场的蓬勃发展将为本项目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本项目成功实施后,将增进公司成长与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的契合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3、项目投资概算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40,384.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建设期2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厂房改造及新建、设备购置等。

1-1-286

该项目的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占比(%)
建设投资38,919.4133,730.0396.37
1建筑工程13,018.9111,283.0132.24
2设备购置安装(含运输、安装费等)23,002.0019,935.0056.96
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764.931,529.604.37
4预备费1,133.58982.432.81
铺底流动资金1,465.341,269.963.63
合计40,384.7635,000.00100.00

4、项目投资周期表

基于时效性、合理性的原则,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确定为2年,建设期具体实施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工作阶段月份
24681012141618202224
1前期准备工作
2设备订购
3土建工程
4设备安装
5人员招聘、培训
6设备调试、试生产
7工程验收、投产

5、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句容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句行审投资备〔2020〕245号、句行审投资备〔2020〕31号)。

6、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污染源或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设备噪声。对于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将通过设置的喷淋塔吸收酸性和碱性废气,并利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吸收有机废气;对于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将经过处理后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对于生产过程中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将作为洁净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对于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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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含酸碱的清洗废水,将在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中和处理达标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对于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边角废料、包装废料和生活垃圾等,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可利用固废按规范要求处置。对于噪声,将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落实防振减噪措施,以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本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要求,已取得了批文号为“镇句环审〔2020〕49号”的批复文件。

7、项目土地及房产情况

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东侧35号,所涉及土地已取得产权证号为苏(2019)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6032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将在竣工后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取得房产证书相关程序。

(二)TN、HTN产品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现有TN、HTN产品生产线已投产多年,产能利用率相对饱和,设备相对陈旧且功能有所欠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生产条件相对落后与产品需求不断攀升的矛盾日益凸显,因而在现有生产线无法更好升级翻新的情况下,进行改扩建成为了公司提升生产条件、增强综合生产能力的必然之举。本项目拟投资8,417.44万元,用于TN、HTN产品生产线的改扩建,通过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以及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将为公司增加三表、计算器、智能家电领域等液晶专显产品的年产能。本项目成功实施后,将有效扩充公司在工业控制、消费电子领域的产品供应能力,有利于公司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和渠道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并增强市场影响力。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客户资源长期稳定,持续成长带来增量需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一直专注于液晶显示领域,秉承质量优先的诚信经营方针,通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在行业内树立了较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较高的市场口碑。公司产品远销海内外,覆盖日本、欧美、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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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获得了包括林洋能源、正泰仪器、炬华科技、卡西欧、松下、象印、虎牌、三菱、东芝等众多行业知名企业的认可,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另外,实力强大的下游客户往往拥有着较为宽广的产品范围以及成长性较高的产品需求,随着公司与行业客户合作的不断深入,公司形成了与这些客户的良性互动,不断受益于客户经营规模以及产品范围的持续成长,这为本次募投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客户资源基础。

(2)行业技术储备深厚,经营管理经营丰富

一方面,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创新和不断积累,形成了在业内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一直将技术研究和产品创新作为公司发展战略的核心,建立起了一支稳定、优秀的研发团队,已取得多项行业领先的技术成果,并拥有高效的客户需求转化能力。另一方面,公司集聚了行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人才,能前瞻性地把握液晶专显行业的发展方向,在液晶显示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积累,创建了符合企业自身情况和行业特征的管理体系和经营模式,能够保证公司有序高效的运行。综上,公司具备执行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储备与管理经验,能够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3、项目投资概算

TN、HTN产品生产项目投资总额为8,417.4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建设期1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句容骏升现有部分生产及辅助设备的搬迁、厂房改造及新建、设备购置等。该项目的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占比(%)
1建设投资7,730.865,510.6091.84
1.1建筑工程3,272.772,332.8538.88
1.2设备购置安装(含运输、安装费等)3,495.002,491.2641.52
1.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90.19420.697.01
1.4预备费372.90265.814.43
2铺底流动资金686.58489.408.16
合计8,417.446,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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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投资周期表

基于时效性、合理性的原则,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确定为1年,建设期具体实施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工作阶段月份
123456789101112
1前期准备工作
2设备订购
3土建工程
4设备安装
5人员招聘、培训
6设备调试、试生产
7工程验收、投产

5、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句容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句行审投资备〔2020〕190号、句行审投资备〔2020〕33号)。

6、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主要的污染源或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设备噪声。对于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将通过设置的喷淋塔吸收酸性和碱性废气,并利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吸收有机废气;对于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将经过处理后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对于生产过程中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将作为洁净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对于生产过程中含酸碱的清洗废水,将在厂区内污水处理站中和处理达标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对于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边角废料、包装废料和生活垃圾等,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可利用固废按规范要求处置。对于噪声,将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落实防振减噪措施,以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

本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要求,已取得了批文号为“镇句环审〔2020〕51号”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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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土地及房产情况

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东侧35号,所涉及土地已取得产权证号为苏(2019)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6032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将在竣工后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取得房产证书相关程序。

(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提高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拟整合现有资源,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企业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研发、实验中心的规模,改善办公环境、提高测试手段、完善实验条件和充实实验设备,构建国内一流的液晶专业显示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平台及测试实验平台。该项目主要通过产品研发中心、产品实验测试中心和科普展示及交流中心三个中心的建设来进行液晶专显产业的创新、衍生和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研发中心

产品研发中心主要从事新产品的研制工作、技术交流、人才培训以及开发部的各项日常管理。围绕研发目标开展产品的研发、小试;设有多个实验室,主要对研发产品的性能进行实验和测试,为新产品的试验与改进提供依据。

(2)产品实验测试中心

产品实验测试中心主要对研发及生产过程中产品、工艺、材料等对象进行参数的测试,以反馈到生产和研发活动中,并且对生产和研发产品进行各种性能测试。

(3)科普展示及交流中心

科普展示及交流中心用于展示公司先进的液晶专显屏及模组创新技术成果和产品成果,传播及推广企业文化和发展理念,展示企业研发实力,为企业研发成果的交流推广提供交流平台。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政策可行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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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显示产品广泛运用于国民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其在信息化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属于国家政策所长期支持鼓励的行业。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液晶显示产业的产业扶持政策,推动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将致力于液晶专业显示相关技术的基础性和应用性课题研究,在相关领域力求追赶世界先进技术水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新技术迅速转化为相应产品。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对于液晶显示产业的发展规划,因而具有良好的政策可行性保障。

(2)多年行业技术积淀,为本项目提供坚实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一直专注于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领域,且十分重视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投入,因此拥有深厚的行业技术积淀,这为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能够确保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提供始终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多年的行业积淀,使得公司具备了一支稳定出色的研发团队以及丰富的工艺技术经验,这为公司未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也为项目的成功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项目投资概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4,072.1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建设期1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研发中心的实验室建设、办公区建设、相关设备及软件购置等。该项目的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占比(%)
1建设投资3,950.203,880.2697.01
1.1建筑工程1,959.581,924.8048.12
1.2设备购置安装(含研发软件)1,686.001,656.0041.40
1.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89.57186.404.66
1.4预备费115.05113.202.83
2铺底流动资金121.90119.742.99
合计4,072.104,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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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投资周期表

基于时效性、合理性的原则,本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确定为1年,建设期具体实施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工作阶段月份
123456789101112
1前期准备工作
2土建工程
3设备采购与安装
4设备调试
5人员招聘、培训
6交付使用

5、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句容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句行审投资备〔2020〕48号、句行审投资备〔2020〕32号)。

6、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主要是研发中少量有机废气等产生,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和研发活动产生的少量实验废水经内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入当地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实验室废弃物,建设单位拟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针对固体废物含有成份,将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或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进行处理;而对于噪声,将选用低噪音、低振动设备,并落实防振减噪措施,以确保厂界声环境达标。

本项目已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要求,完成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7、项目土地及房产情况

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东侧35号,所涉及土地已取得产权证号为苏(2019)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6032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将在竣工后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取得房产证书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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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迅速,经营规模呈现较快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480.92万元、37,733.47万元、和45,113.07万元和20,899.99万元,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了21.66%。而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的扩大,公司需要保持较高水平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产品生产以及日常的运营需求,因此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便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完成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液晶专显行业领先企业。公司将持续提升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制能力,不断优化升级液晶显示产品体系,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并将着力于品牌提升、管理升级、业务渠道扩大,实现公司业务的全面提升。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技术水平的持续升级,公司后续资金需求亦日趋增长,同时为应对行业趋势的变化,及时优化升级产品线,更好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基础。

(2)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运资金需求同步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迅速,经营规模呈现较快增长趋势,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0%。在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家电、医疗健康等下游行业持续增长的背景下,预计未来公司经营规模仍将保持较快增长的趋势。因此,公司需要保持较高水平的流动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产品生产以及日常的运营需求。同时,公司为不断巩固及加强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未来将持续增加关于行业前沿技术研发、生产设备改进和优秀人才引进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

(3)优化财务结构,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快速开拓发展阶段,仅仅通过依靠自身经营内源积累和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等营运资金需求及其他资本支出。报告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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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对资金周转要求较高,同时公司所属行业在业务扩展时,新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而通过股权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提高偿债能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为公司顺利实施发展战略奠定良好基础。

三、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一)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以“诚信、品质、创新、公平”为宗旨,坚持“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为员工提供最佳的发展场所”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液晶专显行业领先企业。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严格高效的质量体系为依托,利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强大的技术力量,专注于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司将紧密围绕客户需求,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严格高效的质量体系为依托,不断强化梯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研发管理体系、市场营销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从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形象。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力争将公司打造成为定制化液晶专显行业内最具竞争力的公司。

(二)未来三年公司发展战略

随着全球液晶面板产能向我国的不断迁移,以及以车载显示、物联网、智能家电等众多液晶显示新兴应用领域的蓬勃发展,未来三年将是公司发展的关键时期,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目标,具体如下:

1)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通过持续性的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储备及核心竞争力,进而保证公司对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能力。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跟踪下游应用发展风向,基于公司现有竞争优势加大公司产品在汽车电子、物联网等新兴应用领域的开发推广力度,不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3)为应对下游行业客户愈发提升的品质、性能需求,公司将通过现有生产设备改造升级及新购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对公司现有产品体系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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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计划

为有效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发展目标,公司制定了以下具体发展计划:

1、生产制造升级计划

(1)智能化升级计划

公司计划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逐步对既有生产设备逐步进行升级改造,并在未来募投“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及“TN、HTN产品生产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着重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提高生产和检测的自动化程度,从而提升公司产品品质控制的能力。同时,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有助于公司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成本,实现规模化制造优势,减轻管理压力,以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2)产能扩充计划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液晶专显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生产经验与技术优势,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起了合作关系,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品质要求的持续提升,公司在中高端液晶显示产品领域的产能瓶颈日益显现,因此产能提升计划是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升公司中高端产品结构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满足不断提升的客户规模及客户需求。

2、技术研发提升计划

(1)研发中心建设计划

为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使得公司的液晶显示产品更具竞争力,公司计划通过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将根据客户需求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不断进行专项课题研究,提升公司新产品及新技术的产业化能力,为公司保持和增强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奠定基础。

(2)技术研发团队增强计划

公司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大量引进或培养技术研发、技术管理等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团队薪酬待遇,以培养技术骨干为重点建设内容,建立一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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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级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公司将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实行就地取才、内部挖掘和面向社会广揽人才相结合的方式,以人才奠定公司研发创新、经营管理的基础,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持续保持领先优势。

(3)产学研合作计划

公司计划加强与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整合产、学、研资源优势,通过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并举的方式,持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为公司强化产品的差异化,提升产品的科技附加值提供技术保障。

3、市场开拓计划

(1)存量客户合作深化计划

公司将以现有客户为基础,在努力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通过对终端应用产品的跟踪研究及与客户共同开发等方式,深化与存量客户的合作关系,从各个方面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以求充分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从而不断增加现有客户订单,不断巩固公司盈利能力。

(2)增量客户开发计划

公司将在稳定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通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并基于公司成熟的业务能力及优质的产品质量逐步向新的客户群体拓展,挖掘新的下游行业客户,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资本运作计划

(1)再融资计划

未来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合理有效地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协调处理企业长远发展与股东要求的现时回报之间的关系,以良好的盈利水平最大限度地保证股东利益,并确保公司的长期融资能力。如有前景良好的重大项目,公司将在利用留存收益、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持的基础上,适时考虑采用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多种形式融入资金。

(2)收购及兼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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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成功后,随着规模扩大及实力增强,公司本着对股东有利、对公司发展有利的基本原则,将充分依托资本市场,在条件和对象成熟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的收购兼并,以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

5、人才发展

公司始终坚信人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未来将不断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加大培训投入,构建学习型组织,增强员工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能力,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和水平,培养员工创新能力。

公司将继续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建立管理和技术相结合的职业发展双通道,优先从内部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关键岗位;同时,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计划,适时从外部聘请行业高端人才。

公司将不断完善各项考核及激励制度,凝聚公司的核心人才。建立高管考核和分层授权机制,健全中、基层职工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四)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发行人所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济和产业政策无重大改变;

2、国际及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保持稳定、持续发展;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4、发行人所处行业与市场环境不会发生重大恶化;

5、发行人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发行人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6、不会发生对发行人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五)实施上述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公司实施上述发展战略和各项具体发展计划主要面临三方面困难。首先,目前公司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仅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难以支持上述发展目标。所以公司渴望通过进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以解决可能面临的资金困难。其次,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和业务快速扩张,公司需要更多的管理人员与研发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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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若人才培训与招聘速度无法匹配,则可能会影响公司整体发展。最后,业务的大幅扩张也对公司资源配置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资源配置和内部控制水平不能与业务扩张的需求相匹配,则可能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效率降低。

(六)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对未来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制定了上述业务发展规划。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积累了一定的液晶专显产品研发与设计优势、产品品质优势、客户资源优势和生产管理优势,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奠定了基础。上述业务发展规划是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扩张和再发展,与现有业务具有一致性和延展性。发展规划若能顺利实施,将使公司主营业务在广度和深度上得到全方位的拓展,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实现战略目标。

(七)关于未来发展规划的声明

本业务发展规划是公司在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下,对可预见的未来做出的计划和安排。公司不排除根据经济形势和实际经营状况变化对本业务发展规划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公司在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公告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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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本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章程(草案)》,保障投资者行使权利。同时公司也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制度,充分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一、信息披露有关安排

(一)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的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专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办的负责人为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孙昌玲。

信息披露负责人:孙昌玲

电话:0511-87289898

传真:0511-87189080

电子信箱:scl@smartwinlcd.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和经营理念的认同,达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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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关系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负责机构及职责。未来,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实现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与互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对于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进行相应说明。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决议作出之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议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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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4、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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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未来12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5、股票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6、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如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或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上述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的情形。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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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成功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一)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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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以召集人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所载会议地点为准)。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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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将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作为重大合同。具体选取标准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框架协议或订单、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框架协议、银行授信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以及其他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报告期内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包括销售框架合同及销售订单,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框架合同

公司及子公司与部分主要客户签订了销售框架合同,就部分通用条款进行了原则性约定,单笔销售产品的类型、单价和数量等信息以具体订单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客户销售内容协议有效期履行情况
1骏成科技香港科研LCD&LCM,以具体订单为准2017年1月1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2骏成科技日本三笠显示屏和模组,以具体订单为准2016年1月1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3骏成科技天有为生产汽车仪表所需之材料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
4骏成科技RRPLCD&LCM,以具体订单为准2017年1月1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5骏成科技林洋能源液晶显示产品,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
6液晶显示产品,以2017年1月1日至2019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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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客户销售内容协议有效期履行情况
具体订单为准年12月31日
7骏成科技炬华科技液晶显示产品,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年12月29日起两年,如无异议继续有效正在履行
8液晶显示产品,以具体订单为准2016年12月9日起两年,如无异议继续有效履行完毕
9香港骏成DMB Technics LtdLCD&LCM,以具体订单为准2018年1月1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10骏成科技雷世通LCM,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年6月17日起一年,如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终止、解除合同或协议双方未另行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下一年继续有效正在履行

2、销售订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销售订单如下:

序号供应商客户销售内容订单金额下单日期履行情况
1骏成科技依摩泰LCD,LCM48,245.00美元2020年6月19日履行完毕
2骏成科技依摩泰LCD,LCM43,246.98美元2020年5月26日履行完毕
3骏成科技RRP产品型号以订单为准6,135,041.00港元2020年8月26日正在履行
4骏成科技RRP产品型号以订单为准4,566,300.00港元2020年3月17日履行完毕
5骏成科技RRP产品型号以订单为准445,558.56美元2019年6月19日履行完毕
6骏成科技RRP产品型号以订单为准461,577.00美元2018年8月15日履行完毕
7骏成科技RRP产品型号以订单为准1,204,024.80美元2018年1月23日履行完毕
8骏成科技RRP产品型号以订单为准584,100.00美元2017年3月7日履行完毕
9骏成科技日本三笠产品型号、规格、尺寸以订单为准503,884.80美元2019年10月24日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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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客户销售内容订单金额下单日期履行情况
10骏成科技日本三笠产品型号、规格、尺寸以订单为准447,897.60美元2019年8月27日履行完毕
11骏成科技日本三笠产品型号、规格、尺寸以订单为准679,622.40美元2018年11月23日履行完毕
12句容骏升依摩泰LCD,LCM43,707.15美元2019年6月17日履行完毕
13句容骏升依摩泰LCD,LCM47,739.00美元2018年6月26日履行完毕
14句容骏升依摩泰LCD,LCM44,571.00美元2018年3月27日履行完毕
15句容骏升依摩泰LCD,LCM57,342.00美元2018年2月27日履行完毕
16句容骏升依摩泰LCD,LCM51,230.00美元2017年6月1日履行完毕

(二)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报告期内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包括采购框架合同及采购订单,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框架合同

公司及子公司与部分主要供应商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就部分通用条款进行了原则性约定,单笔采购的产品类型、单价和数量等信息以具体订单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供应商采购内容协议有效期履行情况
1骏成科技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玻璃2020年8月18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2骏成科技2018年1月5日至长期履行完毕
3骏成有限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16日至长期履行完毕
4骏成科技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1背光源2018年4月8日至长期已终止
5骏成有限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源2015年8月18日至长期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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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骏成科技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偏光片2020年8月3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7骏成有限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偏光片2015年8月4日至长期履行完毕
8骏成科技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偏光片2016年6月23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9骏成科技句容市晶昊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偏光片2018年1月3日至长期履行完毕
10骏成科技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华益分公司玻璃2019年11月1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11骏成科技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注2玻璃2018年3月1日至长期履行完毕
12骏成有限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玻璃2015年6月22日至长期履行完毕
13骏成科技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光源2017年2月11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14骏成科技厦门协卓科技有限公司背光源2019年8月1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15骏成科技天盛(远东)有限公司集成电路2015年11月20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16骏成科技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液晶2017年11月14日至长期正在履行
17骏成科技深圳市汇龙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偏光片2016年4月8日至长期已终止

注1: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行人于2019年9月25日与厦门市贝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书面协商一致,终止双方于2018年4月8日共同签订的《采购/加工基本合同》,并将该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至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2: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5日注销,其母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其原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嘉和路377号)上设立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华益分公司,自2019年11月1日起,由该分公司与发行人继续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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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订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采购订单如下:

序号客户供应商采购内容订单金额(元)下单日期履行情况
1骏成科技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TFT、IC12,062,470.002019年7月30日履行完毕
2骏成科技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TFT、IC5,981,170.002019年11月11日履行完毕
3骏成科技深圳市景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TFT、IC5,951,920.002019年9月12日履行完毕
4骏成科技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玻璃7,312,634.002019年12月25日履行完毕
5骏成科技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玻璃4,206,609.402019年9月12日履行完毕
6骏成科技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玻璃3,704,710.002018年10月18日履行完毕
7骏成科技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玻璃4,047,900.002018年9月11日履行完毕
8骏成科技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偏光片3,283,650.002017年11月21日履行完毕

(三)重大融资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已经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借款合同及其对应的担保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借款方贷款方借款金额(万元)签署日期借款期限保证情况履行情况
1《小企业借款合同》(2020年(句容)字00460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400.002020.12.10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句抵字1108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正在履行
2《小企业借款合同》(2020年(句容)字00424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300.002020.11.17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句抵字1108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正在履行
3《小企业借款合同》(2019年(句容)字00416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400.002019.12.20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句抵字1108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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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借款方贷款方借款金额(万元)签署日期借款期限保证情况履行情况
4《小企业借款合同》(2019年(句容)字00393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300.002019.11.27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句抵字1108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5《小企业借款合同》(2018年(句容)字00283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500.002018.12.13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句抵字1108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6《小企业借款合同》(2018年句容字第6321120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500.002018.11.20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句抵字1108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7《小企业借款合同》(2017年句容字第6321116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500.002017.11.16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句抵字1108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8《小企业借款合同》(2017年句容字第6321211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500.002017.12.11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年句抵字1108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9《小企业借款合同》(2016年句容字第1111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500.002016.11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6年句抵字0308-1号、2016年句抵字0308-2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10《小企业借款合同》(2016年句容字第1207号)发行人工行句容支行500.002016.12.7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6年句抵字0308-1号、2016年句抵字0308-2号),由发行人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1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0年(句容)字00371号)句容骏升工行句容支行200.002020.10.1512个月《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句抵字0915号),由句容骏升提供抵押担保正在履行
1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0年(句容)字00361号)句容骏升工行句容支行250.002020.9.3012个月《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句抵字0915号),由句容骏升提供抵押担保正在履行
1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0年(句容)字00425号)句容骏升工行句容支行120.002020.11.1712个月《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句抵字0915号),由句容骏升提供抵押担保正在履行
1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9年(句容)字00356号)句容骏升工行句容支行200.002019.10.24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8年句(抵)字20180522号),由句容骏升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最高额质押合同》(2020年质字0429号),由句容骏升提供质押担保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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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借款方贷款方借款金额(万元)签署日期借款期限保证情况履行情况
1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9年(句容)字00391号)句容骏升工行句容支行120.002019.11.21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8年句(抵)字20180522号),由句容骏升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最高额质押合同》(2020年质字0429号),由句容骏升提供质押担保履行完毕
16《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9年(句容)字00337号)句容骏升工行句容支行280.002019.9.25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8年句(抵)字20180522号),由句容骏升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最高额质押合同》(2020年质字0429号),由句容骏升提供质押担保履行完毕
17《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18年句容第0928号)句容骏升工行句容支行890.002018.9.2812个月根据《最高额抵押合同》(2018年句(抵)字20180522号),由句容骏升提供抵押担保履行完毕
18《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LD2017103)句容骏升建行句容支行600.002017.11.92017.11.10 - 2018.11.9根据《保证合同》(LD2017103BZ),由镇江新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履行完毕

2、担保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金额 (元)签署日期债权确定期间抵押物/质押物
1《最高额抵押合同》(2017句抵字1108号)工行句容支行发行人29,562,800.002017.11.82017.11.8-2022.11.8苏(2017)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53967号
2《最高额抵押合同》(2016年句抵字0308-1号)工行句容支行发行人11,518,000.002016.3.102016.3.10-2021.3.9句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427065号、句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427066号、句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427067号、句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427068号、句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427069号、句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427070号、句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427071号
3《最高额抵押合同》(2016年句抵字0308-2号)工行句容支行发行人4,620,000.002016.3.102016.3.10-2021.3.9句土国用(2016)第1291号
4《最高额质押合同》工行句容句容骏8,490,000.002020.4.292019.9.26-2021.5.21美元存单(存单证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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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及编号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金额 (元)签署日期债权确定期间抵押物/质押物
(2020年质字0429号)支行编号为:10025387)
5《最高额抵押合同》(2020年句抵字0915号)工行句容支行句容骏升26,500,000.002020.9.142020.9.15-2025.9.15苏(2020)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48770号
6《最高额抵押合同》(2018年句(抵)字20180522号)工行句容支行句容骏升14,541,900.002018.5.222018.5.22-2023.5.21苏(2018)句容市不动产权第0019893号

(四)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报告期内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合同(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如下:

1、施工合同

序号发包方承包方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合同金额 (元)
1进准 光学江苏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准光学2#厂房改扩建工程2号厂房图纸范围内所有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及图纸外原厂房部分拆除、所有屋顶加双层彩钢瓦10,200,000.00

2、购买资产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转让方受让方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元)
1《不良金融资产包转让协议》(江南银行资转(20180518)第1号)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发行人受让常州东南联发彩屏电子有限公司一户全部债权资产(其中本金3,028万元整)11,000,000.00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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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诉讼和仲裁及其他情况

(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314

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应发祥许发军孙昌玲
魏洪宝吴军郭汉泉
殷晓星王兴华许苏明
全体监事签字:
张成军王晓慧张伟丽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应发祥许发军孙昌玲
薄玉娟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发祥薄玉娟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奚 勰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 立吴 俊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瞿秋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瞿秋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毛惠刚
经办律师:
任 真茅丽婧
朱明烨张 皛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19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祝 卫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卫华娄新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20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钱幽燕
签字资产评估师:
陈 建陆学南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1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祝 卫
签字注册会计师:
蔡卫华娄新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22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句容经济开发区西环路西侧01幢1-3层联系人:孙昌玲电话:0511-8728 9898;传真:0511-8718 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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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联系人:何立、吴俊电话:021-2321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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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发行人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自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拟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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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有。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1)公司股东骏成合伙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骏成合伙承诺如下:

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发行人上市至本合伙企业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③自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合伙企业拟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则本合伙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④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合伙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合伙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⑤本合伙企业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2)公司间接股东汤小斌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汤小斌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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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发行人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③自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拟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④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⑤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云晖六号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合伙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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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合伙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发行人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自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拟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

(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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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

(6)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1)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20%;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40%。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变化的,本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者减持期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前述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人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本人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拟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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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发行人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5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公告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上述第(2)条之承诺。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发行人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而终止。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1)公司股东骏成合伙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骏成合伙承诺如下:

①本合伙企业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合伙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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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持股数量的20%;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持股数量的40%。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变化的,本合伙企业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调整。

本合伙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②若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者减持期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前述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合伙企业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本合伙企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合伙企业将在减持前5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公告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③本合伙企业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上述第②条之承诺。本合伙企业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发行人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合伙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④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合伙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⑤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合伙企业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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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合伙企业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发行人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合伙企业不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而终止。

(2)公司间接股东汤小斌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汤小斌承诺如下:

①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20%;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40%。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变化的,本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②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者减持期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前述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本人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本人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5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公告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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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上述第②条之承诺。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发行人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④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⑤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而终止。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20%;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40%。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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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变化的,本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调整。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本人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者减持期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再次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前述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本人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5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公告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3)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发行人股份,不适用上述第(2)条之承诺。本人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发行人股份完毕后,继续减持本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发行人股份的,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应义务。如本人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所有,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薪酬中扣除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薪酬,并收归发行人所有。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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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1、稳定股价的预案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为避免歧义,于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保证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方案,公司将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股价稳定的措施: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②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③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④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自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根据本预案制订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并且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则及要求及时予以公告。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股价稳定方案履行相关义务。

(2)股价稳定方案的责任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的责任主体,负有稳定公司股价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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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相关责任主体离职的,不影响本预案及其承诺的执行;如公司拟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作出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关于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承诺一致的书面承诺。

(3)股价稳定方案的终止条件

自上述启动条件触发之时起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当次稳定股价方案已实施完毕且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②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以增持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5%,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以增持的金额不高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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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5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不得为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③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发行人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流通股份,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以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触发股价稳定方案的启动条件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为第一顺位的股价稳定措施,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为第二顺位的股价稳定措施,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份为第三顺位的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增持的股份数量达到承诺上限后,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则由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份数量达到承诺上限后,公司股价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则由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份。

(6)未能履行增持义务的约束措施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公司应将当年及以后年度应付未履行增持义务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收归公司所有,直至该金额累计达到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该次应当履行增持义务所对应的公司股票价值为止,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②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公司应将当年及以后年度应付未履行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薪酬收归公司所有,直至该金额累计达到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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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应当履行增持义务所对应的公司股票价值为止,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

③发行人未能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承诺,则发行人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且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本预案项下增持公司股票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①如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为避免歧义,于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保证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承诺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②公司承诺根据公司董事会届时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执行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公司承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诺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公司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愿意: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致歉;

1-1-338

②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承担赔偿责任;

③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监管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①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如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为避免歧义,于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保证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人承诺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③本人承诺根据公司董事会届时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执行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公司承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诺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公司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愿意: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致歉;

②同意发行人将当年及以后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收归发行人所有,直到该金额累计达到自本人该次应当履行增持义务所对应的发行人股票价值为止;

③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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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监管措施。

④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①本人已经知悉并理解《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如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为避免歧义,于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对于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保证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人承诺按照《稳定股价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③本人承诺根据公司董事会届时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执行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公司承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诺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公司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愿意: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致歉;

②同意发行人将当年及以后年度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和薪酬收归发行人所有,直到该金额累计达到自本人该次应当履行增持义务所对应的发行人股票价值为止;

③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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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四)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并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有权部门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无法在当年即产生预期收益。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年度公司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将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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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公司研发体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液晶专显领域,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专显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具有非标准化的特征,因此将客户的产品要求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相应产品是公司从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为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将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研发能力:一方面,依托较为成熟的人才引进机制和激励制度实施人才扩充计划,进一步丰富人才储备;另一方面,继续深入了解下游客户的需求,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争取尽快实现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以充分发挥自身的设计研发能力优势。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公司能够规范、安全、高效地运用募集资金,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3)巩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完善的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愈发重要,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具体而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进一步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并决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议案,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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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①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②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③若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的,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④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且当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人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致歉;

②依法承担对发行人、股东和公众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监管措施。

④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①承诺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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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②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若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的,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且当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本人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致歉;

②依法承担对发行人、股东和公众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监管措施。

④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部分。

2、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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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远期战略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将坚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监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若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可以参照最近一次制定或修订的分红回报规划执行,不另行制定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战争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①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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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②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③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④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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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在上市后将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实施利润分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本人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就利润分配有关议案进行表决,并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3)董事承诺

公司董事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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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本人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相关董事会中就利润分配有关议案进行表决,并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4)监事承诺

公司监事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本人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相关监事会中就利润分配有关议案进行表决,并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5)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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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有权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通过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所有新股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并进行公告。本公司将以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发行人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有权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作出上述认定时,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促成发行人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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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承诺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承诺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承诺如下:

如因本所律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下:

如因本所会计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针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5〕第0231号《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天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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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字〔2015〕第0231号《资产评估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关于避免和处理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1)承诺人在此声明,承诺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目前未拥有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亦未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等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亦未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信息、资料和文件。

(2)承诺人承诺,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即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信息、资料和文件。

(3)承诺人确认,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承诺人承诺,对于承诺人未来可能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函中与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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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诺人承诺,如未来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6)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相关表决。

(7)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承诺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8)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在上述承诺函中所述任何内容与事实不一致,或者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函中任何一项保证或承诺,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9)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承诺人保证立即通知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承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上述承诺函;如承诺人在以上承诺事项发生变化时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未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10)前述声明、确认及承诺均系真实、准确、有效,均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均系承诺人真实且自愿的意思表示。上述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即刻生效,生效后上述承诺函构成对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上述承诺函自生效后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不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承诺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低于5%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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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骏成合伙、汤小斌承诺如下:

(1)承诺人在此声明,承诺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目前未拥有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亦未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等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亦未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信息、资料和文件。

(2)承诺人承诺,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即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信息、资料和文件。

(3)承诺人确认,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承诺人承诺,对于承诺人未来可能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其他企业,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上述承诺函中与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承诺人承诺,如未来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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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相关表决。

(7)承诺人保证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承诺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8)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在上述承诺函中所述任何内容与事实不一致,或者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函中任何一项保证或承诺,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9)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承诺人保证立即通知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承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上述承诺函;如承诺人在以上承诺事项发生变化时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未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10)前述声明、确认及承诺均系真实、准确、有效,均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均系承诺人真实且自愿的意思表示。上述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即刻生效,生效后上述承诺函构成对承诺人及承诺人未来可能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上述承诺函自生效后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不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承诺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低于5%时为止。

(九)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1)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被告知、并知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

(2)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向发行人及其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1-1-354

上市而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提供了自2017年1月1日起截至上述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及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为“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如涉及),且承诺人所提供的与该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3)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行使董事职权并承担董事职责/行使监事职权并承担监事职责;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承诺人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时,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承诺人声明,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5)承诺人保证,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身份操纵、指示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发行人分公司的负责人,使得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或条款,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资源;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亦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身份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

(6)承诺人承诺,承诺人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和/或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亦不会通过关联交易为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

1-1-355

分公司输送利益。承诺人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直接或间接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者要求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违规为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7)承诺人承诺,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对于无法回避或者基于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维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8)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在上述承诺函中所述任何内容与事实不一致,或者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函中任何一项保证或承诺,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9)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承诺人保证立即通知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承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上述承诺函;如承诺人在以上承诺事项发生变化时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未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10)前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均系真实、准确、有效,均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均系承诺人真实且自愿的意思表示。上述承诺函自相应承诺人签署之日即刻生效,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期间内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之日起届满十二个

1-1-356

月之日止。

2、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1)持股5%以上股东汤小斌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汤小斌承诺如下:

①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被告知、并知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

②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向发行人及其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而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提供了自2017年1月1日起截至上述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及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为“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如涉及),且承诺人所提供的与该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③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行使董事职权并承担董事职责/行使监事职权并承担监事职责;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承诺人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时,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④承诺人声明,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⑤承诺人保证,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身份操纵、指示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发行人分公司的负责人,使得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

1-1-357

或条款,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资源;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亦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身份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

⑥承诺人承诺,承诺人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和/或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亦不会通过关联交易为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输送利益。承诺人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直接或间接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者要求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违规为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⑦承诺人承诺,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对于无法回避或者基于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维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⑧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在上述承诺函中所述任何内容与事实不一致,或者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函中任何一项保证或承诺,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⑨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承诺人保证立即通知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承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上述承诺函;如承诺人在以上承诺事项发生变化时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未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⑩前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均系真实、准确、有效,均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1-1-358

均系承诺人真实且自愿的意思表示。上述承诺函自相应承诺人签署之日即刻生效,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期间内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之日起届满十二个月之日止。

(2)持股5%以上股东骏成合伙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骏成合伙承诺如下:

①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被告知、并知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

②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向发行人及其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而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提供了自2017年1月1日起截至上述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及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为“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如涉及),且承诺人所提供的与该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③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行使董事职权并承担董事职责/行使监事职权并承担监事职责;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承诺人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时,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④承诺人声明,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⑤承诺人保证,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不会利用

1-1-359

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身份操纵、指示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发行人分公司的负责人,使得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或条款,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资源;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亦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身份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

⑥承诺人承诺,承诺人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和/或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亦不会通过关联交易为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输送利益。承诺人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直接或间接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者要求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违规为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⑦承诺人承诺,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对于无法回避或者基于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维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⑧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在上述承诺函中所述任何内容与事实不一致,或者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函中任何一项保证或承诺,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⑨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承诺人保证立即通知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承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上述承诺函;如承诺人在以上承诺事项发生变化时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未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

1-1-360

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⑩前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均系真实、准确、有效,均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均系承诺人真实且自愿的意思表示。上述承诺函自相应承诺人签署之日即刻生效,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期间内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之日起届满十二个月之日止。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被告知、并知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

(2)承诺人声明,承诺人已向发行人及其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而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提供了自2017年1月1日起截至上述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及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为“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如涉及),且承诺人所提供的与该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的资料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3)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行使董事职权并承担董事职责/行使监事职权并承担监事职责;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承诺人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时,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承诺人声明,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1-36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5)承诺人保证,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身份操纵、指示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发行人分公司的负责人,使得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不公平的条件或条款,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资源;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亦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身份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

(6)承诺人承诺,承诺人不会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和/或发行人子公司、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亦不会通过关联交易为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输送利益。承诺人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直接或间接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者要求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违规为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和/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7)承诺人承诺,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对于无法回避或者基于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和/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维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8)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在上述承诺函中所述任何内容与事实不一致,或者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函中任何一项保证或承诺,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

1-1-362

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9)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承诺人保证立即通知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承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上述承诺函;如承诺人在以上承诺事项发生变化时未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未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承诺人自愿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及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支出,承诺人因此而所取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10)前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均系真实、准确、有效,均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均系承诺人真实且自愿的意思表示。上述承诺函自相应承诺人签署之日即刻生效,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的期间内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与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之日起届满十二个月之日止。

(十)关于未履行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发行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

(1)如发行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发行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③对发行人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1-1-363

④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发行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如果发行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发祥、薄玉娟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⑤本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64

⑥发行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不转让发行人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③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涉及);

④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⑤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⑥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1-1-365

⑦本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⑧发行人未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3)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十一)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良好,不存在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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