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8,739,823.54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28,739,823.54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24,199,998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759776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759776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5,8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9,999,998股。
特殊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无。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告编号:2020-059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元。
(3) 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1月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月6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1月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1月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22,325,019 | 62.36 | 15,091,213 | 37,416,232 | 62.36 |
无限售流通股 | 13,474,981 | 37.64 | 9,108,785 | 22,583,766 | 37.64 |
总股本 | 35,800,000 | 100.00 | 24,199,998 | 59,999,998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59,999,998股摊薄计算,2020年半年度,
公告编号:2020-059每股净收益为0.16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科教城创研港1号楼5楼 联系人:谈登来电话:0519-81085186 传真::0519-81085187
九、备查文件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