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的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投资建设5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应对光伏组件大尺寸化的市场需求以及双玻组件的市场渗透提供产能保障;同时,也有利公司借助大窑炉的成本优势和差异化产品定位,抢抓光伏玻璃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光伏玻璃市场份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