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2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局主席余刚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解决控股子公司同业竞争问题的实施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华加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同意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限公司拟对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所涉及的深圳华加日幕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3-0141号),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集团”)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对华科公司增资人民币1.9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科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422,922元,华加日公司持有华科公司45.28%的股权,广晟有色集团持有华科公司54.72%的股权。同意华加日公司、华科公司与广晟有色集团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余刚、洪叶荣、黎锦坤、唐毅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投发公司”)股权,为中金投发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12年期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该最高额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公司按持股52%对应的7.8亿元承担担保责任,中金投发公司另一股东中国建基公司按持股48%对应的7.2亿元承担担保责任。该担保是公司为中金岭南总部大厦建设所需资金提供的担保,项目建成后的资产偿债能力良好,风险可控,中金投发公司另一个股东中国建基控股有
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中金投发公司股权提供等比例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