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39),公司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北京分行”)与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案号:【2020】京0108执10821号),公司向上海浦发银行北京分行借款8,500万元,上海浦发银行北京分行要求公司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与相关方协调,就【2020】京0108执10821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涉情况作出相关处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将公司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前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移出情况
1、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公司、俞凌、董爱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20】京0102执3715号),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就上述案件所涉情况作出处理后,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
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控”)因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与公司、浙江安控、俞凌、董爱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
【2020】京0108执7825号案件),浙江安控、俞凌、董爱民为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借款3,6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公司、浙江安控、俞凌及董爱民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公司与相关方协调,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6)。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