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会议)的通知。2020年12月28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附件
1、《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单》
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