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0-133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冯毅先生拟向公司继续提供3.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有效期限内不超过总额度,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循环使用,借款利息按每次每笔借款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次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冯毅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天龙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文第三条
“三、适用期限 2020年4月1日起”
修订为:
“三、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起”
二、原文第五条第一项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超额奖励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指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固定薪酬,以工资形式按月支付;
绩效薪酬是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绩效考核办法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每个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方案确定发放的薪酬。
超额奖励是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与被考核对象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结合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对超额业绩部分计提的奖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基本年薪 | 绩效年薪 | 超额奖励 | 考核说明 |
冯毅 | 董事长、总经理 | 100 | 无 | 无 | 无 |
王娜 | 副总经理 | 360 | 品众创新经审计利润超过8000万,超出部分计发10% | ||
王晶 | 董事会秘书 | 45 | 15 | 利润超额奖(注1) | KPI考核 |
梅琴 | 董事、副总经理 | 60 | 20 | 利润超额奖(注1) | KPI考核 |
姚松 | 副总经理 | 100 | 20 | 项目单项奖(注2) | KPI考核 |
丁云林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60 | 20 | 利润超额奖(注1) | KPI考核 |
冯鸣 | 副总经理 | 40 | 10 | 利润超额奖(注1) | KPI考核 |
注1: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利润目标,利润超额奖为20万元;
注2:2020年完成并购项目一个,按照项目标的2020年实际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5%计发项目单项奖。
2、高级管理人员如在集团内存在兼任的情况,按照本人所担任职务中最高薪酬职务标准执行。
3、以上薪酬与绩效薪酬为含税收入,绩效薪酬和超额奖金在完成年度审计以后次年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若公司遭遇外部经济形势或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在保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对本方案提出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审议。
修订为: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超额奖励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指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固定薪酬,以工资形式按月支付;
绩效薪酬是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绩效考核办法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每个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方案确定发放的薪酬。
超额奖励是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与被考核对象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结合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对超额业绩部分计提的奖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基本年薪 | 绩效年薪 | 考核说明 |
冯毅 | 董事长、总经理 | 100 | 0 | 无 |
王娜 | 副总经理 | 360 | 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发放 | |
王晶 | 董事会秘书 | 80 | 20 | KPI考核 |
梅琴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 | 20 | KPI考核 |
孙新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00 | 20 | KPI考核 |
冯鸣 | 副总经理 | 60 | 20 | KPI考核 |
集团设定年度业绩目标,整体达成目标,可计发高管年度超额奖金,未完成不发放 |
2、高级管理人员如在集团内存在兼任的情况,按照本人所担任职务中最高薪酬职务标准执行。
3、以上薪酬与绩效薪酬为含税收入,绩效薪酬和超额奖金在完成年度审计以后次年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若公司遭遇外部经济形势或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授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规定,在保证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对本方案提出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兼总经理冯毅先生和董事兼副总经理梅琴女士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