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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惠制药:康惠制药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3号)核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7元,募集资金总额36,381.2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33.2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1,748.00万元,用于“药品生产基地项目”、“药品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14日全部到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7]第239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订了《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名称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药品生产基地项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99533616本次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咸阳分行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10900030110401本次注销
药品研发中心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咸阳分行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10900030110705本次注销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6475001040016077已注销(注)

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17年6月末实施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004号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及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药品生产基地项目”、“药品研发中心项目”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0,800.87元(均为利息收入)。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期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余额已在账户注销前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以上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签署的《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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