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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英、赵进延和刘斌,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查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施水才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马信龙先生、李琳女士、曹辉先生、李建先生、林松涛先生、肖诗斌先生、王丁先生、余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何东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英、赵进延、刘斌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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