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作为对价购买北京佰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佰能电气”、“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下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及各方均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较长,受到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影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交易,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交
易相关申请文件。本次交易的终止系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决定,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终止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协议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终止情况,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佰能共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赵庆锋等41名自然人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