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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1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12月24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先华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签订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物管”)拟与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联合”)签署《越南海防深越安阳工业区物业服务合同》。深越联合委托国贸物管对位于越南海防市安阳县洪峰乡的安阳工业区进行物业管理,服

务面积196.1万平方米,物业类型为工业园区(含行政办公楼、宿舍楼)。

深越联合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物管在越南的首个物业管理项目,符合公司积极参与国际化产业布局、拓展国际市场的发展规划。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关联董事王戈、谢畅已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监事李清华、张满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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