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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8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其中: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宏永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90,313,6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821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401,9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72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89,911,6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648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或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692,4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76%。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1选举贾浩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89,563,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92,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闫玉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89,563,4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6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692,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诚、张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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