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 201900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 认定构成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5.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退市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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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