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ST勤上 公告编号:2020-131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文”)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10例商标许可合同纠纷案,分别起诉廊坊市龙文一对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北路龙之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宜宾龙文投资有限公司、温州龙文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西安龙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太原龙文培训学校、深圳龙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泉州龙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厦门龙舞九霄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批量案件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6月0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8例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
近日,广州龙文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8例《民事判决书》([2020]粤0104民初24226、24228、24266、24267、24270、24271、24274、24275号),判决上述8例案件的被告向广州龙文支付许可使用费及违约金,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序号 |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判决情况 |
1 | [2020]粤0104民初24226号 |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廊坊市龙文一对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2018年许可使用费801,600元及2019年许可使用费801,600元,合计1,603,200元;2、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迟延支付许可使用费的违约金(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801,6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 |
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801,6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603,2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
2 | [2020]粤0104民初24228号 |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北路龙之文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1、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2017年许可使用费551,600元、2018年许可使用费801,600元及2019年许可使用费801,600元,合计2,154,800元;2、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迟延支付许可使用费的违约金(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以551,6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1,353,2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1,353,2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154,8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3 | [2020]粤0104民初24266号 |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温州龙文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1、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2018年许可使用费3,924,500元及2019年许可使用费3,924,500元,合计7,849,000元;2、被告向广州龙文支付迟延支付许可使用费的违约金(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3,924,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3,924,5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 |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7,849,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
4 | [2020]粤0104民初24267号 |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龙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2018年许可使用费985,300元及2019年许可使用费985,300元,合计1,970,600元;2、被告向广州龙文支付迟延支付许可使用费的违约金(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985,3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985,3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970,6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5 | [2020]粤0104民初24270号 |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龙文培训学校 | 1、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2018年许可使用费1,837,000元及2019年许可使用费2,037,400元,合计3,874,400元;2、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迟延支付许可使用费的违约金(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1,837,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1,837,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3,874,4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6 | [2020]粤0104民初24271号 |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龙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1、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2018年许可使用费2,805,600元及2019年许可使用费2,805,600元,合计5,611,200元;2、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迟延 |
支付许可使用费的违约金(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2,805,6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2,805,6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5,611,2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
7 | [2020]粤0104民初24274号 |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龙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1、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2018年许可使用费1,419,500元及2019年许可使用费1,436,200元,合计2,855,700元;2、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迟延支付许可使用费的违约金(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1,419,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1,419,5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855,7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
8 | [2020]粤0104民初24275号 | 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龙舞九霄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2018年许可使用费801,600元及2019年许可使用费801,600元,合计1,603,200元;2、被告应向广州龙文支付迟延支付许可使用费的违约金(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801,6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以801,6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实 |
(二)2例案件的进展情况
关于广州龙文起诉宜宾龙文投资有限公司的案件([2020]粤0104民初24230号),由于被告向法院提供了新证据,广州龙文根据案件需要向法院申请撤回本案起诉,并另行起诉要求撤销被告提供的《商标授权许可使用协议》。如果撤销诉讼案件广州龙文胜诉,广州龙文将再次对宜宾龙文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追索品牌使用费。关于广州龙文起诉东莞市龙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案件([2020]粤0104民初24276号),由于被告向法院提供证据证实作为被告的当事人发生变化,广州龙文根据案件需要向法院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以东莞市寮步龙文培训中心和东莞市寮步龙文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为被告重新起诉。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前述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最终需以终审判决结果为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