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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8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Minglid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4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少于4,001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2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发行人及其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发行人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的客户包括捷普、SolarEdge、伟创力、Venture、海康威视、华为、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公司的主要客户均设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公司进入其供应链体系需经过较严格的审查程序和较长的磨合期,因此公司在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后,能够与其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79%、72.59%、81.32%和85.91%,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比相对较高。

从终端客户看,报告期内,公司为SolarEdge配套精密结构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03%、40.29%、39.84%和54.86%,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与SolarEdge自2009年开始合作,深度参与SolarEdge的项目开发,

1-1-4

与其始终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从终端客户看,2020年1-6月公司向SolarEdge销售配套精密结构件产品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主要系公司其他客户受2020年疫情影响,向公司的采购金额增速下降,而SolarEdge等光伏领域客户在光伏行业增速提升的背景下向公司的采购金额有所增加所致。

虽然公司不断提升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并开始向更多领域进行业务拓展,但新客户的开拓和新领域的拓展均需要一定的周期,如上述主要客户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给予公司订单量较大幅度减少,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分别为64.00%、65.35%、67.66%和70.03%,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报告期内,铝锭、塑胶粒的市场价格均有一定程度的波动。未来如果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且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压力,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陶诚直接持有发行人3.02%的股份;同时陶诚持有达磊投资95.00%的股份,达磊投资持有发行人42.47%的股份,陶诚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控制发行人45.49%的股份。报告期内,陶诚始终控制了达磊投资,并且通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通过控制达磊投资最终可支配发行人最高比例的表决权,超过30%。发行人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或关联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均远低于陶诚控制的股份比例。陶诚依其所支配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假设本次足额发行4,001万股新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实际控制人陶诚仍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实施重大影响。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则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1-1-5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499.06万元、29,575.81万元、39,689.28万元和29,439.88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30.53%、

31.39%、29.16%和44.3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4次/年、3.40次/年、

3.65次/年和1.76次/年,应收账款余额与公司的销售收入保持同步增长。

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为捷普、海康威视、伟创力等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优质客户,应收账款质量较好。未来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预计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继续增加。如果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质量下降、回收期延长、甚至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031.40万元、15,422.46万元、18,467.51万元和19,089.5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0%、12.03%、

11.96%和12.60%。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以及需求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并为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保持必要的库存规模。未来,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可能相应增加,如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法继续执行订单或库存与预测出现较大偏差,客户无法有效消化,可能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进而带来存货减值的风险。

(六)未能及时履行协议约定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

2008年3月,铭利达有限与南京市溧水县柘塘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对投资强度、建设进度以及有关双方责任进行了约定。2014年10月,铭利达有限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铭利达珠三角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2017年7月以及2020年9月,广东铭利达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对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约定。2016年11月,铭利达有限与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海安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对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约定。2017年7月,铭利达有限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对投资强度、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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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况进行了约定。2020年5月,广东铭利达与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对投资强度、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约定。2020年6月,公司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对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约定。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六)项目投资协议”。由于相关投资协议中对于项目投资强度、建设周期、建成后项目年纳税金额有所要求,如公司或子公司在后续经营中未能达到上述协议约定事项且无法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对有关违约事项的豁免,则公司或子公司将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会承担对应的经济赔偿。

(七)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26,405.06万元、31,932.11万元、54,751.64万元和31,373.2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87%、

34.02%、40.45%和47.40%,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与境外客户一般以外币结算,如果货款信用期内汇率发生变化,公司的外币应收账款将产生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160.93万元、-195.43万元、-231.30万元和-248.79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98%、-2.89%、-2.14%和-3.03%,占比较低。但如果未来公司境外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或者短期内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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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概况 ...... 1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3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

三、特别风险提示 ...... 3

目录 ...... 7

第一节 释义 ...... 12

一、普通释义 ...... 12

二、专业术语 ...... 15

第二节 概览 ...... 19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1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22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3

六、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 24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5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6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和人员 ...... 27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 29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1

1-1-8一、创新风险 ...... 31

二、技术风险 ...... 31

三、经营风险 ...... 31

四、内控风险 ...... 33

五、财务风险 ...... 34

六、法律风险 ...... 36

七、发行失败风险 ...... 37

八、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 37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37

十、不可抗力风险 ...... 3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39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6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46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 46

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 48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4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63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66

十、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76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81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84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8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 93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31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39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149

1-1-9六、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 174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181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83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83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9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190

四、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91

五、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 195

六、同业竞争 ...... 197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199

八、关联交易情况 ...... 203

九、对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安排 ...... 212

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16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17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 217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 ...... 226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 ...... 229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 ...... 232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233

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234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执行的税收政策 ...... 275

八、财务报表分部信息 ...... 278

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78

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279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81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 282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 315

1-1-10十四、现金流量及重大资本支出分析 ...... 358

十五、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影响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 363

十六、发行人盈利预测信息 ...... 36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64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64

二、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36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6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71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376

六、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 37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82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82

二、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383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86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86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和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 387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8

一、重大合同 ...... 388

二、对外担保 ...... 398

三、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 39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 398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 398

第十二节 声明 ...... 399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01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0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03

1-1-11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05

五、审计机构声明 ...... 406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07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08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09

第十三节 附件 ...... 410

一、发行保荐书; ...... 410

二、上市保荐书; ...... 410

三、法律意见书; ...... 410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 410

五、公司章程(草案); ...... 410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 410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429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429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 429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 429

1-1-12

第一节 释义

一、普通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或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深圳铭利达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铭利达有限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江苏铭利达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铭利达四川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铭利达香港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铭利达南京铭利达模具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铭利达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铭利达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铭利达惠州市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孙公司
深圳铭利达东莞清溪分公司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分公司
东莞清溪浮岗 分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浮岗分公司
东莞清溪罗马 分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清溪罗马分公司
本次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公司章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1-13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会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报律师、律师、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达磊投资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股东
赛铭投资深圳市赛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深创投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红土投资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赛腾投资东莞市赛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杭州剑智杭州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海宁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
和泰生物深圳市和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卢萍芳控制的企业
捷普Jabil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本公司客户
伟创力Flex Ltd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统称,本公司客户
SolarEdgeSolarEdge Technologies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SMASMA Solar Technology AG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TeslaTesla Inc.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阳光电源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海康威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的统称,本公司客户
华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BoschRobert Bosch GmbH,本公司客户
AxisAxis Communicatios AB,本公司客户
GrammerGrammer AG及相关公司的统称,本公司客户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北汽新能源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1-1-14

VentureVenture Corporation Limited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客户
IntelIntel Corporation,本公司客户
飞毛腿集团飞毛腿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1月2日更名为“锐信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NEC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
Honeywell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本公司客户
天弘科技Celestica Inc.,总部位于加拿大多伦多,是一家多元化终端市场OEM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本公司客户
Airspan NetworksAirspan Networks Inc.,总部位于美国佛罗里达,是知名的4G及5G设备供应商,本公司客户
Hugo BenzingHugo Benzing Gmbh & Co.kg,总部位于德国斯图加特,是领先的卡环和挡圈制造商,本公司客户
ATLAmperex Technology Limited及其下属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芯和电池组生产商之一,本公司客户
海派科技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的统称,本公司客户
史陶比尔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景弘盛通信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常熟泓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宗茂塑胶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荣阳铝业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澳美铝业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晟通科技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的统称,本公司供应商
塑星塑料深圳市塑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顺博合金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本公司供应商
安徽凯林安徽凯林机械有限公司
江苏凯琳克江苏凯琳克机械有限公司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塑协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15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美元、USD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境内中国国境关境之内,境内销售收入对应会计政策中的国内销售
境外中国国境关境之外,境外销售收入对应会计政策中的出口销售
重大不利影响因公司的研发水平、技术能力未来不能持续提高并保持技术领先,或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及核心研发人员流失,核心客户订单大幅下降等,将对公司市场份额、竞争力、盈利能力等方面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专业术语

模具工业生产上通过注塑、吹塑、挤出、压铸、锻压、冲压等成型工艺中用来得到所需特定结构零件的各种模子和工具
精密结构件具有高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高性能要求等不同特性的,在工业产品中起固定、保护、支撑、装饰等作用的金属或非金属部件
铝合金以铝为基体元素,通过加入其他元素而形成的多元合金
镁合金以镁为基体元素,通过加入其他元素而形成的多元合金
铝锭铝合金锭,是以将铝合金液浇入到特定形状尺寸的锭模内,从而得到的块状合金材料
铝挤压材铝合金原材料加热后被挤压成型的型材原材料
刀具机械加工过程中用于切削加工的工具
工装工艺装备,即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包括模具、刀具、夹具、检具等
加工中心带有刀库和自动换刀装置的数控加工机床,适用于对结构复杂零部件的精密加工
CCD机器视觉系统利用CCD摄像机进行图像采集、处理、分析、判断,从而得到处理结果的技术集成系统
PLC系统即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PLC),一种具有微处理器的用于自动化控制的数字运算控制器,可以将控制指令随时载入内存进行储存与执行。可编程控制器由CPU、指令及数据内存、输入/输出接口、电源、数字模拟转换等功能单元组成。
压铸在高速高压的条件下,将金属熔液压入特定结构的金属模具内的一种精密铸造工艺
冲压利用设备与模具,使材料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结构件的成型工艺
注塑将熔融的原料通过加压、注入、冷却、脱离等步骤进行加工,获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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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结构件的成型工艺
型材加工将金属原材料通过热熔、挤压、切削加工、表面处理等生产工序进行加工,获得特定结构件加工工艺
去毛刺通过人工、机械方式、或化学处理等方式,去除零件表面的飞边、毛刺的工艺方法
机加工、机械加工通过设备、刀具、工装等工艺系统,对零件进行结构、尺寸、形状、表面质量等进行改变的工艺方法
CNC加工计算机数字化控制精密机械加工
表面处理是指通过机械、物理、化学、电化学等方法,在基体材料表面上获得特定表面外观、性能的工艺方法,包括喷油、喷粉、移印丝印、电镀、化学镀、电泳、钝化、阳极氧化等
型腔由模具动模、定模、滑块等部件组成的空腔,当材料被注入该空腔后在特定的工艺条件下实现凝固成型
热处理将零件放在一定的介质中加热、保温、冷却,通过改变金属材料表面或内部的组织结构从而改变其性能的一种工艺
抛光、打磨通过人工、机械、化学或电化学的方式,使工件表面粗糙度降低,以获得光亮、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
CAD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
CAM技术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
ERP企业资源计划,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集信息技术及先进管理思想于一身,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员工及决策层提供决策手段的管理平台
比强度即材料的抗拉强度与其表观密度的比值,比强度越高表明达到相应强度所用的材料质量越轻
比刚度即材料的弹性模量与其密度的比值,比刚度越高表明达到相应刚度所用的材料质量越轻
热导率物质导热能力的量度,又称导热系数
冷隔金属液充型后,在金属液的交接处融合不良,从而在铸件中产生穿透的或不穿透的缝隙的缺陷
欠铸在成型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部位填充不完整的缺陷
光伏组件
PERC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技术,是一种通过在电池背面添加钝化层,降低电池背表面载流子的复合速率,提升电池性能的技术
HIT本征薄层异质结技术,是一种通过采用非晶硅薄膜/单晶硅衬底异质结的结构,降低电池生产难度、提升电池性能的技术
GW、MW功率单位,1 GW等于1,000 MW、1 MW等于1,000,000W(瓦)
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电站发出电力在用户侧并网的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出的电力主要供用户自发自用,并可实现余量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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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转换效率平均光电转换效率,是衡量太阳能电池将光能转换为电能能力的指标
平安城市一个通过三防系统(技防系统、物防系统、人防系统)建设城市的特大型管理系统
智慧城市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提升资源运用的效率,优化城市的管理和服务,以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
云计算网格计算、效用计算、网络存储等传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
大数据无法在可承受的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
GPU图形处理器,是一种专门在一些移动设备上做图像和图形相关运算工作的微处理器
人工智能(AI)利用计算机模拟人类智力活动,是一门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新技术科学
三电系统新能源汽车区别于传统汽车的三大系统的总成,具体包括了电池系统、电机系统和电控系统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使用非燃油能源作为动力源的汽车的统称
汽车轻量化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汽车的整备质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排气污染
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
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消费电子产品围绕着消费者应用而设计的与生活、工作、娱乐息息相关的电子类产品
TWS耳机真无线立体声耳机,是一种基于MEMS技术发展起来的无线耳机
a&s《a&s:安全&自动化》的简称,是全球主流的安防媒体和安防信息平台之一
OICA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由世界各国汽车制造商组成,是全球汽车制造业的代表
IEA国际能源署,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结构中一个独立的机构,其总部设在巴黎
艾瑞咨询上海艾瑞市场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是涉及互联网研究的第三方机构之一
智研咨询北京智研科信咨询有限公司,是国内权威的市场调查、行业分析机构
Wind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服务企业
GGII高工产业研究所,是以电动车、新能源、锂电等新兴产业为研究方向的专业咨询机构
IHS埃信华迈公司,是一家全球商业资讯服务的多元化服务商
IDC国际数据公司,是信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的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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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Research and Markets总部位于爱尔兰都柏林,是一家提供全球市场分析报告的服务供应商
Strategy Analytics总部位于美国波士顿,是一家信息技术、通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研究机构
Trendforce集邦咨询,是一家高科技产业市场研究机构
Wood Mackenzie伍德麦肯兹公司,是全球能源和金属行业的资讯和专业顾问服务提供商

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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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7月27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36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陶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4层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
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实际控制人陶诚
行业分类C制造业—C33金属制品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少于4,001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资金需求量协商确定。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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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少于4,00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40,001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根据【】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根据【】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预计的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创业板合格投资者,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他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 1、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2、审计费用【】万元 3、评估费用【】万元 4、律师费用【】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6、发行上市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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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0)第8779号《审计报告》,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资产总额151,558.88154,363.87128,172.23101,482.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55,650.8048,398.5040,840.3418,472.1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6.72%51.99%50.48%73.26%
资产负债率(合并)63.28%68.65%68.14%81.80%
营业收入66,418.57136,093.3094,212.2073,686.97
净利润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69.678,516.155,534.163,926.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2%21.01%27.44%16.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2%18.93%24.67%25.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87.6511,302.876,096.548,221.15
现金分红-2,440.0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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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70%4.92%6.59%5.03%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产品研发、模具设计和工艺设计与创新为核心,以精密压铸、精密注塑、型材加工和五金冲压技术为基础,为国内外优质客户提供多类型、一站式的精密结构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精密压铸结构件21,638.2232.69%61,949.1245.77%47,099.7750.18%37,179.8050.50%
精密注塑结构件25,645.2338.75%44,799.1033.10%23,324.7324.85%16,017.2621.76%
型材冲压结构件18,218.4027.53%25,469.7818.82%19,406.4220.68%17,868.9324.27%
精密模具685.791.04%3,129.552.31%4,026.874.29%2,554.143.47%
合计66,187.64100.00%135,347.55100.00%93,857.80100.00%73,620.1210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上下游发展状况、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并经过多年的发展完善,形成了符合自身发展及行业特点的经营模式。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订单及需求预测结合的生产模式以及直接销售模式开展生产经营,并凭借高效的研发设计体系、快速的市场响应速度及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方式为客户提供各类精密结构件产品,满足各类客户对精密结构件产品的定制化需求。

(三)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深耕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十余年,已逐步发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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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专业从事各类精密结构件及模具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一站式配套服务商。公司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随着客户需求增长以及公司自身能力提升,公司配合客户设计与生产各类精密结构件品类数量不断增加,公司在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结构件研发及生产经验,为提升客户产品品质以及生产效率做出了贡献,也为公司自身在精密结构件生产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已成功进入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行业多家领先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并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客户粘性不断增强。在光伏领域,公司客户包括SolarEdge、SMA、Tesla、阳光电源等行业领先公司;在安防领域,公司客户包括海康威视、华为、Axis、Bosch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汽车领域,公司客户包括比亚迪、北汽新能源、宁德时代、Grammar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厂商;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的客户包括Intel、NEC、Honeywell、飞毛腿集团等。除现有客户外,公司已经通过Airspan、HugoBenzing、ATL等大型优质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且均已进入或通过小批量生产阶段,客户资源进一步丰富,行业地位不断提高。公司多年来坚持以客户服务为导向,先后获得了海康威视的“最佳服务奖”、“最佳交付奖”,SMA的“金石伙伴奖”以及Venture的“Partnership ExcellenceAward(合作卓越奖)”。公司及子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和先进的生产制造能力,获得了多项由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及奖项。公司2018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精密模具铸造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告期内连续入围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评选的“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名单;子公司广东铭利达2018年被中国铸造协会授予“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排头兵企业”荣誉称号,2019年被中国铸造协会评选为“第二届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2020年入围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

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及技术密集型行业,精密结构件具有精密度高、稳定性强及定制化程度高的特点。精密结构件制造厂商往往需具备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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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研发实力、多样的加工工艺、先进的生产设备及丰富的制造经验,才能研发、制造出满足客户多样化、定制化需求的产品。

公司作为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领先企业,时刻关注行业的创新趋势和新技术应用动态,并持续致力于研发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智能化水平的提升,在创新、创造、创意等方面投入了较为丰富的资源。依托多年来在精密结构件及模具制造领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经验,公司已形成了包括精密压铸及注塑模具开发应用技术、高热导率压铸成型技术、高真空压铸成型技术、半固态压铸成型技术、化学抛光及表面纳米喷涂技术、气密性检测技术等多项具有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的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累计获得15项发明专利及171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在精密结构件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创新成果,并已成熟地应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中,为公司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生产并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在产品差异化竞争的趋势下,公司下游核心客户为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产品也不断向创新型、定制化发展,更新换代不断加快。公司一般在下游客户预研新型产品阶段就已加入,同步对其新产品进行结构件的定制化设计以及配套开发,通过采用不同的结构设计方案、技术加工工艺、表面处理技术满足客户新产品在外观呈现、精密程度、支撑性能、耐腐蚀性能等不同方面的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具备在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领域快速配套设计及制造各类精密结构件的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综上,公司一直坚持以创新为驱动、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国内外市场发展的需求开展产品和技术的研发。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取得较为丰富的研发成果,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具备较为成熟的产品生产技术和设备研发能力,有力地支持了下游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行业技术、产品、工艺的进步和创新,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六、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其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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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发行人净利润情况满足以上标准,公司选择该条件作为申请上市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0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规模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1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48,123.3648,123.36江苏铭利达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88.069,988.06广东铭利达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发行人
合计78,111.4278,111.42-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对上述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支付款项。若本次发行上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作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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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少于4,001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根据【】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截至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按截至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创业板合格投资者,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其他对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新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 1、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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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和人员

(一)发行人

2、审计费用【】万元

3、评估费用【】万元

4、律师费用【】万元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6、发行上市费用【】万元

名称

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诚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4层
电话0769-89195695
传真0769-89195658
联系人杨德诚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755-23976377
传真0755-23970377
保荐代表人强强、郭威
项目协办人杜昱
其他项目组成员曾晨、夏祺、刘怡平、吴馨竹、刘旭雯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炯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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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魏天慧、易明辉、魏蓝

(四)审计机构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晓荣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晓荣、杨小磊

(五)验资机构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晓荣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小磊、杨桂丽

(六)验资复核机构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晓荣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晓荣、杨小磊

(七)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东全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2001、2002A房(仅限办公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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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81387973
传真020-38010829
经办资产评估师邓知行、齐湛

(八)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100155040005000921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十)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95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时间【】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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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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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还应特别认真考虑本节以下各项风险因素。以下排序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产品研发、模具设计和工艺设计与创新为核心,以精密压铸、精密注塑、型材加工和五金冲压技术为基础,为国内外优质客户提供多类型、一站式的精密结构件产品。

随着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中生产制造工艺、设计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下游应用领域不断发展。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工艺优化,提高设计、研发方面的创新能力,可能会存在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二、技术风险

精密结构件的设计、研发和生产涉及了计算机技术、新材料技术、精密制造与测量技术等多个技术领域,因此,良好的研发水平和较高的技术能力是保障公司产品竞争力及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关键。

随着客户群体的扩大以及行业技术和材料的不断升级,如果公司的研发能力、技术水平未来不能持续提高并保持领先,或公司无法及时适应行业内新材料或新技术的应用,未来经营将可能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的客户包括捷普、SolarEdge、伟创力、Venture、海康威视、华为、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公司的主要客户均设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公司进入其供应链体系需经过较严格的审查程序和较长的磨合期,因此公司在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后,能够与其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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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79%、72.59%、81.32%和85.91%,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占比相对较高。

从终端客户看,报告期内,公司为SolarEdge配套精密结构件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5.03%、40.29%、39.84%和54.86%,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与SolarEdge自2009年开始合作,深度参与SolarEdge的项目开发,与其始终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从终端客户看,2020年1-6月公司向SolarEdge销售配套精密结构件产品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主要系公司其他客户受2020年疫情影响,向公司的采购金额增速有所下降,而SolarEdge等光伏领域客户在光伏行业增速提升的背景下向公司的采购金额有所增加所致。虽然公司不断提升新客户的开发力度并开始向更多领域进行业务拓展,但新客户的开拓和新领域的拓展均需要一定的周期,如上述主要客户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给予公司订单量较大幅度减少,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分别为64.00%、65.35%、67.66%和70.03%,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报告期内,铝锭、塑胶粒的市场价格均有一定程度的波动。未来如果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剧烈波动,且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成本压力,将对公司盈利水平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26,405.06万元、31,932.11万元、54,751.64万元和31,373.2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87%、

34.02%、40.45%和47.40%,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与境外客户一般以外币结算,如果货款信用期内汇率发生变化,公司的外币应收账款将产生汇兑损益。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160.93万元、-195.43万元、-231.30万元和-248.79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98%、-2.89%、-2.14%和-3.03%,占比较低。但如果未来公司境外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或者短期内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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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所处的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面临用工成本增长、劳动力短缺等多方面的风险。随着人口红利逐步消失,我国的人力资源供给缺口加大,而区域生活成本增长和产业转移,也会导致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紧张。公司在未来如果不能保持或及时招聘到充足的员工,将会影响到公司的扩张速度或正常生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陶诚直接持有发行人3.02%的股份;同时陶诚持有达磊投资95.00%的股份,达磊投资持有发行人42.47%的股份,陶诚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控制发行人45.49%的股份。报告期内,陶诚始终控制了达磊投资,并且通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通过控制达磊投资最终可支配发行人最高比例的表决权,超过30%。发行人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或关联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均远低于陶诚控制的股份比例。陶诚依其所支配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假设本次足额发行4,001万股新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实际控制人陶诚仍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等实施重大影响。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则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二)快速发展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3,686.97万元、94,212.20万元和136,093.30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7.85%和44.4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1家孙公司,分布在广东、江苏、四川和香港等多个省份和地区。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销售规模、产品类型、子公司数量等都将随之增长,如果公司的管理体制、人才储备不能适应快速发展带来的变化和挑战,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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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给公司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499.06万元、29,575.81万元、39,689.28万元和29,439.88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30.53%、

31.39%、29.16%和44.32%;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4次/年、3.40次/年、

3.65次/年和1.76次/年,应收账款余额与公司的销售收入保持同步增长。

公司应收账款对应的主要为捷普、海康威视、伟创力等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优质客户,应收账款质量较好。未来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预计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继续增加。如果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质量下降、回收期延长、甚至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031.40万元、15,422.46万元、18,467.51万元和19,089.5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0%、12.03%、

11.96%和12.60%。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以及需求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并为及时响应客户需求,保持必要的库存规模。未来,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可能相应增加,如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法继续执行订单,可能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进而带来存货减值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16年起,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20年1-6月,深圳铭利达未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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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川铭利达根据上述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额分别为566.39万元、589.28万元、

766.34万元及650.4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05%、8.89%、

7.08%和7.92%。未来,如果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标准,或是关于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导致公司税负上升,给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未能及时履行协议约定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

2008年3月,铭利达有限与南京市溧水县柘塘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对投资强度、建设进度以及有关双方责任进行了约定。2014年10月,铭利达有限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2017年7月及2020年9月,广东铭利达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对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约定。2016年11月,铭利达有限与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海安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对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约定。2017年7月,铭利达有限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对投资强度、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约定。2020年5月,公司之子公司广东铭利达与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对投资强度、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约定。2020年6月,公司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相关投资协议,对投资强度、建设周期、缴纳税收及相关违约责任等情况进行了约定。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六)项目投资协议”。

由于相关投资协议中对于项目投资强度、建设周期、建成后项目年纳税金额有所要求,如公司或子公司在后续经营中未能达到上述协议约定事项且无法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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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政府对有关违约事项的豁免,则公司或子公司将会承担相应责任,并会承担对应的经济赔偿。

(五)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保持较快发展,但如出现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所述行业、市场及公司自身不利因素,以及公司未预料到的风险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相关不利因素或风险发生极端情况或者在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六、法律风险

(一)支付土地逾期建设违约金及土地闲置被收回的风险

2013年12月,南京铭利达取得的面积为18,787.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宁溧国用(2013)第06878号)尚未开工建设。根据相关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如南京铭利达未能按照约定日期(2014年6月11日之前)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南京市溧水县国土资源局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未建设的,南京市溧水县国土资源局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7年5月,江苏铭利达取得的面积为38,772平方米的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496号)仍未开工建设。根据相关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如江苏铭利达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海安县国土资源局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未建设的,海安县国土资源局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土地均已闲置超过2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上述情况做出承诺,如因上述土地被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而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全额补偿责任,且无需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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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之子公司南京铭利达及江苏铭利达存在支付土地逾期建设违约金,且被要求支付土地闲置费或相关土地闲置被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无偿收回的风险。

(二)社保公积金被追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因此,公司存在被追缴的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针对公司存在被追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已经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七、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会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价值判断、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若出现有效报价或认购不足等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失败。

八、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结构的升级及节能环保意识的提升,汽车、通讯、光伏、电子等各产业的市场增速明显,相关领域内企业对精密结构件的需求也持续增长,进一步加快了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发展。下游市场的增长使得国内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不断扩大产能,同时也吸引了新的竞争者加入。如未来市场竞争持续加剧,而公司未能充分发挥其竞争优势,将对公司的持续增长能力和市场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解决产能不足问题,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尽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可行性分析,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无法实施或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从而增加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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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金额较大,项目实施完成后,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预计约为4,246.13万元。尽管募投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原理、生产流程等与公司现有业务基本相同,但受工程验收、设备调试、工艺改进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仍需试运行一段时期才能完全达产。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至完全达产期间,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导致的短期内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十、不可抗力风险

若发生台风、火灾、洪水、地震、战争、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本次疫情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目前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程度尚不明朗,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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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Minglid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36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陶诚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7月27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2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4层
邮政编码518000
电话0769-89195695
传真号码0769-89195658
互联网网址http://www.minglidagroup.com
电子信箱IR@minglidagroup.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 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秘办
部门负责人杨德诚
联系电话0769-89195695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前身铭利达有限成立于2004年7月27日,注册资本为50万元,实收资本为50万元,由股东张贤明、陶诚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

2004年7月21日,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华鹏验字[2004]897号”《验资报告》。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2004年7月21日止,铭利达有限(筹)已收到股东张贤明、陶诚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张贤明出资45万元,出资比例为90%;陶诚出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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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比例为10%。

2004年7月27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铭利达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214894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铭利达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贤明45.0045.0090.00
2陶诚5.005.0010.00
合计50.0050.00100.00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2019年10月8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9)第6173号”《审计报告》,铭利达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为369,487,032.18元。

2019年10月15日,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其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19】第XHMPZ0609号)。根据该评估报告,铭利达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8,158.35万元。

2019年10月16日,铭利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铭利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意铭利达有限按照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9)第6173号”《审计报告》,以铭利达有限截至2019年5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369,487,032.18元,按1:0.9743的比例折成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超出股本部分的9,487,032.18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发起人各自在铭利达有限所占的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为各自所占股份公司的股本比例;同意铭利达有限整体改制后名称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上述事项,上会会计师已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5636号”《验资报告》。

2019年10月16日,铭利达有限全体股东达磊投资、张贤明、赛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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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腾投资、陶诚、陶晓海、陶红梅、陶美英、卢常君、郑素贞、邵雨田、谢宇翔、李巨、马烈、潘玉贵、应良中、杭州剑智、深创投、红土投资签署《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铭利达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9年11月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全体股东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关于审议发起人出资的议案》、《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议案。

2019年11月1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铭利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事项,并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64970779B的《营业执照》。发行人设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份额(股)持股比例(%)
1达磊投资152,893,80042.47
2张贤明40,209,48011.17
3赛铭投资26,079,4807.24
4杭州剑智16,416,0004.56
5郑素贞16,279,2004.52
6邵雨田16,279,2004.52
7红土投资14,688,0004.08
8陶晓海14,488,5604.02
9陶诚10,874,8803.02
10赛腾投资9,377,2802.60
11陶美英8,692,9202.41
12陶红梅8,692,9202.41
13卢常君8,692,9202.41
14深创投3,312,0000.92
15谢宇翔3,255,84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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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份额(股)持股比例(%)
16应良中3,255,8400.90
17李巨3,093,1200.86
18潘玉贵1,790,6400.50
19马烈1,627,9200.45
合计360,000,000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铭利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568.001,568.0049.84
2张贤明388.54388.5412.35
3赛铭投资252.00252.008.01
4郑素贞157.30157.305.00
5邵雨田157.30157.305.00
6陶晓海140.00140.004.45
7陶诚105.08105.083.34
8陶红梅84.0084.002.67
9陶美英84.0084.002.67
10卢常君84.0084.002.67
11谢宇翔31.4631.461.00
12应良中31.4631.461.00
13李巨29.8929.890.95
14潘玉贵17.3017.300.55
15马烈15.7315.730.50
合计3,146.073,146.07100.00

1、2017年9月,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年8月28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达磊投资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2.88%的股权以90.6067万元转让给赛腾投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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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7年8月29日,达磊投资与赛腾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达磊投资将其持有的铭利达有限2.88%的股权以90.6067万元转让给赛腾投资。

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477.391,477.3946.96
2张贤明388.54388.5412.35
3赛铭投资252.00252.008.01
4郑素贞157.30157.305.00
5邵雨田157.30157.305.00
6陶晓海140.00140.004.45
7陶诚105.08105.083.34
8赛腾投资90.6190.612.88
9陶美英84.0084.002.67
10陶红梅84.0084.002.67
11卢常君84.0084.002.67
12谢宇翔31.4631.461.00
13应良中31.4631.461.00
14李巨29.8929.890.95
15潘玉贵17.3017.300.55
16马烈15.7315.730.50
合计3,146.073,146.07100.00

2017年9月1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8年12月,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18年10月25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杭州剑智将其对铭利达有限享有5,28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铭利达有限的投资款,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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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252万元计入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其余5,121.37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12月27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了“上会深报字(2019)第02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0月25日,铭利达有限已将应付杭州剑智的5,280万元的债务转增为实收资本,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3,304.6926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477.391,477.3944.71
2张贤明388.54388.5411.76
3赛铭投资252.00252.007.63
4杭州剑智158.63158.634.80
5郑素贞157.30157.304.76
6邵雨田157.30157.304.76
7陶晓海140.00140.004.24
8陶诚105.08105.083.18
9赛腾投资90.6190.612.74
10陶美英84.0084.002.54
11陶红梅84.0084.002.54
12卢常君84.0084.002.54
13谢宇翔31.4631.460.95
14应良中31.4631.460.95
15李巨29.8929.890.90
16潘玉贵17.3017.300.52
17马烈15.7315.730.48
合计3,304.693,304.69100.00

2018年12月12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8年12月,报告期内第二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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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3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由3,304.6926万元增加至3,478.623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73.9312万元由深创投及红土投资认缴。其中深创投以2,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32.0033万元,红土投资以8,900万元认缴141.9279万元。

2019年12月27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了“上会深报字(2019)第020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8年12月13日,铭利达有限已收到深创投、红土投资以货币缴纳的出资10,900万元,其中人民币173.9312万元计入实收资本,溢价部分10,726.068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铭利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达磊投资1,477.391,477.3942.47
2张贤明388.54388.5411.17
3赛铭投资252.00252.007.24
4杭州剑智158.63158.634.56
5郑素贞157.30157.304.52
6邵雨田157.30157.304.52
7红土投资141.93141.934.08
8陶晓海140.00140.004.02
9陶诚105.08105.083.02
10赛腾投资90.6190.612.60
11陶美英84.0084.002.41
12陶红梅84.0084.002.41
13卢常君84.0084.002.41
14深创投32.0032.000.92
15谢宇翔31.4631.460.90
16应良中31.4631.460.90
17李巨29.8929.8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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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8潘玉贵17.3017.300.50
19马烈15.7315.730.45
合计3,478.623,478.62100.00

2018年12月13日,铭利达有限就上述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9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铭利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设立情况”之“(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自铭利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未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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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12月7日,公司与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南京铭利达100%股权以2,738.50万元价格转让给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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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铭利达共有6家全资子公司,1家孙公司,3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东铭利达

公司名称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917882422
注册资本25,500万元
实收资本2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0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1号楼101室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精密模具、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的表面处理;生产和销售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锌合金压铸件、铝型材及五金、塑胶精密件;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铭利达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0年6月末/2020年1-6月
净资产43,837.63
总资产116,737.46
净利润7,045.85
2019年末/2019年度
净资产36,791.78
总资产112,495.04
净利润10,275.2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东铭利达共有1家子公司,2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惠州铭利达

1-1-49

公司名称惠州市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54QP3X9X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3,15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博罗县杨侨镇双杨路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新材料、电线制品;加工、销售:铝、铜、镁合金制品;研发与销售:五金冲压材料、锌铝镁合金压铸材料、产品组装生产线设备、工装夹治具设备、测试设备;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相关产品的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广东铭利达100.00%
合计100.00%

注:惠州铭利达于2020年6月1日成立,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2、广东铭利达东莞清溪罗马分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清溪罗马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9T112L
负责人陶诚
成立日期2020年1月9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裙埔二路12号1号楼101室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精密模具、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的表面处理;生产和销售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锌合金压铸件、铝型材及五金、塑胶精密件;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广东铭利达东莞清溪浮岗分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浮岗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49T4N18
负责人陶诚
成立日期2020年1月9日

1-1-50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柏朗北街1号101室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精密模具、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的表面处理;生产和销售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锌合金压铸件、铝型材及五金、塑胶精密件;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江苏铭利达

公司名称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MA1N095M64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海安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
经营范围铝合金、镁合金、锌合金铸件(国家有专项规定及禁止类的除外)、铝型材、冲压件及其金属结构件、塑胶零部件、电线电缆的研发、设计、制造、组装、销售;模具及工装夹具、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铭利达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0年6月末/2020年1-6月
净资产7,630.70
总资产47,167.50
净利润-522.96
2019年末/2019年度
净资产8,153.66
总资产51,592.54
净利润1,625.75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1-1-51

(三)四川铭利达

公司名称四川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3MA64GP7D8J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6,32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593号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城市智能视觉监控、视频分析、视频辅助技术设备,精密模具和汽车零部件、航空航天零部件(锌合金、铝合金、镁合金)等精密铸件、铝型材、冲压件、塑胶件及其它金属结构件;金属表面处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及限制的项目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铭利达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0年6月末/2020年1-6月
净资产7,007.92
总资产9,855.89
净利润380.11
2019年末/2019年度
净资产6,627.82
总资产11,018.38
净利润338.2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四)南京铭利达

公司名称南京铭利达模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67903509XJ
注册资本300万元

1-1-52

实收资本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柘塘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五金制品、塑胶产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铭利达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0年6月末/2020年1-6月
净资产-388.21
总资产1,359.84
净利润-50.62
2019年末/2019年度
净资产-337.59
总资产1,400.46
净利润-102.73

注1: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审计;注2:2020年12月7日,公司与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南京铭利达100%股权以2,738.50万元价格转让给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五)重庆铭利达

公司名称重庆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4MA6131470F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8月6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产业大道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

1-1-53

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五金产品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胶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铭利达100.00%
合计100.00%

注:重庆铭利达于2020年8月成立,故无2019年度、2020年1-6月财务数据。

(六)香港铭利达

公司名称香港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股本800万元港币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4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53至55号恒泽商业大厦7楼702室
主营业务压铸,模具,塑胶,铝型材,材料,设备的进出口贸易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铭利达100.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0年6月末/2020年1-6月
净资产163.74
总资产163.74
净利润-17.61
2019年末/2019年度
净资产178.01
总资产178.01
净利润-69.9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审计。

(七)清溪分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45535166R

1-1-54

负责人陶诚
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东莞市清溪镇厦坭村清凤路177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塑胶模具、合金压铸模具、压铸产品、铝型材、五金制品、塑胶产品;货物进出口;加工:电线电缆、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达磊投资持有发行人152,893,800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42.47%,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084613276R
法定代表人卢萍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1,568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6日
经营期限永续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南山大道3018号荔林春晓D栋9B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陶诚95.00%
卢萍芳5.00%
合计100.00%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2020年6月末/2020年1-6月
净资产1,426.86

1-1-55

总资产1,741.45
净利润19.00
2019年末/2019年度
净资产1,407.86
总资产1,771.67
净利润-159.31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陶诚直接持有公司3.02%的股份;同时陶诚持有达磊投资95.00%的股份,达磊投资持有公司42.47%的股份。陶诚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控制公司45.49%的股份。报告期内,陶诚始终控制了达磊投资,并且通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通过控制达磊投资最终可支配公司最高比例的表决权,超过30%。发行人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或关联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均远低于陶诚控制的股份比例。陶诚依其所支配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报告期内,陶诚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改制前担任铭利达有限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因此,陶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的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籍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陶诚321102197504******中国

卢萍芳,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之配偶,通过达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12%股份;陶美英,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之姐,直接持有公司2.41%股份;陶红梅,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之姐,直接持有公司2.41%股份;卢常君,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配偶之弟,直接持有公司2.41%股份。卢萍芳虽为陶诚的配偶,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未超过5%,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陶

1-1-56

美英、卢常君及陶红梅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超过5%且不属于陶诚的直系亲属。

报告期内,卢萍芳、陶美英、陶红梅、卢常君在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均与陶诚及其控制的达磊投资保持一致意见,上述四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综上所述,达磊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陶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公司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或支配的公司股份均系其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为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实际控制人陶诚外,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张贤明和赛铭投资。深创投直接持有公司

0.92%股份,红土投资持有公司4.08%股份,红土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创投控制的企业,深创投及红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5.00%的股份。赛铭投资持有公司7.24%的股份,赛腾投资持有公司2.60%的股份,赛铭投资及赛腾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杨德诚,合计持有公司9.84%的股份。

1、张贤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张贤明直接持有公司40,209,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张贤明的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籍是否拥有境外居留权
张贤明330227196511******中国

2、赛铭投资及赛腾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赛铭投资持有公司7.24%的股份,赛腾投资持有公司2.6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9.84%的股份,赛铭投资和赛腾投资普通

1-1-57

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杨德诚。

(1)赛铭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赛铭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深圳市赛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19466611L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13日
认缴出资额252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德诚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深南大道南、南山大道东荔林春晓小区D塔楼9B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 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赛铭投资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杨德诚普通合伙人6.55782.60
2陶诚有限合伙人163.134564.74
3匡中华有限合伙人7.30542.90
4肖尊军有限合伙人7.65353.04
5何凤华有限合伙人8.50323.37
6陈娜有限合伙人7.34362.91
7米亚夫有限合伙人5.79762.30
8张小景有限合伙人2.70551.07
9张鑫有限合伙人2.70551.07
10王安有限合伙人2.09740.83
11蔡咏梅有限合伙人2.09740.83
12邓全勇有限合伙人2.70561.07
13方芬芬有限合伙人2.09740.83
14文海峰有限合伙人1.67790.67

1-1-58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5张志良有限合伙人1.67790.67
16石庆松有限合伙人1.67790.67
17韩梅有限合伙人2.12590.84
18朱四玉有限合伙人1.67790.67
19周钊有限合伙人1.67790.67
20林术芳有限合伙人1.67790.67
21张万琼有限合伙人1.67790.67
22韦伟强有限合伙人1.85530.74
23彭飞有限合伙人1.25840.50
24张满岳有限合伙人1.25840.50
25殷晓萍有限合伙人1.25840.50
26罗文婷有限合伙人1.25840.50
27何辉有限合伙人1.25840.50
28李彩荣有限合伙人1.17460.47
29吴波有限合伙人1.04870.42
30黎成有限合伙人1.04870.42
31向摇有限合伙人2.12490.84
32彭澎有限合伙人0.67120.27
33羊卫东有限合伙人0.77300.31
34陶孝江有限合伙人0.50340.20
35龚玲玉有限合伙人1.93260.77
合计252.0000100.00

(2)赛腾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赛腾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东莞市赛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4WXURM7T

1-1-59

成立时间2017年8月3日
认缴出资额90.6067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德诚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北环路288号保利中央公馆2号楼2001房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赛腾投资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杨德诚普通合伙人5.79596.40
2陶诚有限合伙人64.609871.31
3佘本龙有限合伙人5.02585.55
4曾小华有限合伙人1.25841.39
5梁海春有限合伙人0.83900.93
6吴志友有限合伙人0.92371.02
7黎家富有限合伙人0.38650.43
8唐桂凤有限合伙人0.38650.43
9张红有限合伙人0.38650.43
10曾银娣有限合伙人0.30920.34
11李广胜有限合伙人0.11590.13
12李新文有限合伙人0.07730.09
13田卫民有限合伙人0.09660.11
14肖喜标有限合伙人0.09660.11
15彭金诚有限合伙人0.11590.13
16董助平有限合伙人0.11590.13
17唐谋华有限合伙人0.11590.13
18凌志远有限合伙人0.11590.13
19周文俊有限合伙人0.05800.06
20余超有限合伙人0.11590.13
21张立军有限合伙人0.42510.47

1-1-60

序号合伙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份额(万元)出资比例(%)
22卞大威有限合伙人0.38650.43
23付宁武有限合伙人0.07730.09
24肖卫东有限合伙人0.13530.15
25邓昶有限合伙人0.09660.11
26赵海龙有限合伙人0.46370.51
27陈玲有限合伙人0.42510.47
28黄加荣有限合伙人0.38650.43
29周玉勇有限合伙人0.38650.43
30徐光周有限合伙人0.38650.43
31王厚发有限合伙人0.19320.21
32张后发有限合伙人0.38650.43
33吴景树有限合伙人0.11590.13
34谢文娟有限合伙人0.04830.05
35刘军有限合伙人0.04830.05
36丁飞有限合伙人0.05800.06
37谢树宽有限合伙人0.69560.77
38陈敬辉有限合伙人0.69560.77
39崔洋有限合伙人0.54100.60
40张志敏有限合伙人0.38650.43
41陈晓东有限合伙人0.50240.55
42李慧娟有限合伙人0.38650.43
43王忠有限合伙人0.46370.51
44王小清有限合伙人0.54100.60
45唐小平有限合伙人0.38650.43
46李军有限合伙人0.57970.64
47李晓晓有限合伙人0.46370.51
合计90.6067100.00

3、深创投及红土投资

1-1-6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深创投直接持有公司0.92%股份,红土投资持有公司4.08%股份,红土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创投控制的企业,深创投及红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5.00%的股份。

(1)深创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深创投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深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81,951.994328.20
2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1.089920.00
3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27,931.201612.79
4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7,996.228010.80
5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304.67105.03
6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48,921.96534.89

1-1-62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7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921.96534.89
8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36,730.13753.67
9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33,118.11003.31
10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4,448.16202.44
11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23,337.79012.33
12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14,002.79001.40
1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333.89500.23
合计1,000,000.0000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深创投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分别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的备案程序。

(2)红土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红土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7年9月4日
注册资本115,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浪北路海关大厦21楼2103室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红土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87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30.43

1-1-63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3深创投有限合伙人31,000.0026.96
4深圳市雅诺信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12.17
5深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70
6深圳市宝山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4.35
7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13.04
8容城县龙源天合水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7
9深圳市远浩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4
10赣州西格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87
合计-115,000.00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红土投资及其基金管理人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的备案程序。

(三)发行人股东人数穿透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人数共计19名,经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为23名,合计未超过200人。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00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不低于4,001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不低于1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份(万股)比例(%)股份(万股)比例(%)
1达磊投资15,289.380042.4715,289.380038.22
2张贤明4,020.948011.174,020.948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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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赛铭投资2,607.94807.242,607.94806.52
4杭州剑智1,641.60004.561,641.60004.10
5郑素贞1,627.92004.521,627.92004.07
6邵雨田1,627.92004.521,627.92004.07
7红土投资1,468.80004.081,468.80003.67
8陶晓海1,448.85604.021,448.85603.62
9陶诚1,087.48803.021,087.48802.72
10赛腾投资937.72802.60937.72802.34
11陶美英869.29202.41869.29202.17
12陶红梅869.29202.41869.29202.17
13卢常君869.29202.41869.29202.17
14深创投331.20000.92331.20000.83
15谢宇翔325.58400.90325.58400.81
16应良中325.58400.90325.58400.81
17李巨309.31200.86309.31200.77
18潘玉贵179.06400.50179.06400.45
19马烈162.79200.45162.79200.41
本次拟发行股份-4,001.000010.00
合计36,000.0000100.0040,001.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股)发行前持股比例(%)发行后持股比例(%)
1达磊投资152,893,80042.4738.22
2张贤明40,209,48011.1710.05
3赛铭投资26,079,4807.246.52
4杭州剑智16,416,0004.564.10
5郑素贞16,279,2004.524.07
6邵雨田16,279,2004.5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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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红土投资14,688,0004.083.67
8陶晓海14,488,5604.023.62
9陶诚10,874,8803.022.72
10赛腾投资9,377,2802.602.34
合计317,585,88088.2079.40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所担任的职务

序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持股数(股)发行前持股比例(%)发行后持股比例(%)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张贤明40,209,48011.1710.05董事,副总经理
2郑素贞16,279,2004.524.07-
3邵雨田16,279,2004.524.07-
4陶晓海14,488,5604.023.62-
5陶诚10,874,8803.022.72董事长,总经理
6陶美英8,692,9202.412.17采购经理
7陶红梅8,692,9202.412.17董事,总经办主任
8卢常君8,692,9202.412.17董事,副总经理,基建中心总监
9谢宇翔3,255,8400.900.81-
10应良中3,255,8400.900.81-

(四)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公司自然人股东中,陶美英、陶红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之姐,卢常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配偶之弟。

公司法人股东中,陶诚为赛铭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其64.74%的出资份额,为赛腾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其71.31%的出资份额,陶诚还持有达磊投资95.00%的股权;杨德诚为赛铭投资和赛腾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赛铭投资2.60%的出资份额,持有赛腾投资6.40%的出资份额;深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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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直接持有公司0.92%股份,红土投资持有公司4.08%股份,红土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创投控制的企业,深创投及红土投资合计持有公司5.00%的股份。

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参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股权冻结情况

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冻结明细》(查询日为2020年11月27日),截至2020年11月27日,郑素贞持有的公司16,279,200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为4.5220%)已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1日,冻结法院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及案件的案号为“(2016)鲁02刑初148号之三十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冻结情况。

(七)对赌协议及解除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杭州剑智、深创投、红土投资之间签订的投资协议或增资协议曾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等对赌条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对赌条款均已终止,不会因对赌条款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包括陶诚、陶红梅、张贤明、杨德诚、卢常君、韩扬扬、张凯、王鸿科、邱庆荣。其中张凯、王鸿科、邱庆荣为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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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职务任职期限
陶诚董事长2019.11.1-2022.10.31
陶红梅董事2019.11.1-2022.10.31
张贤明董事2019.11.1-2022.10.31
杨德诚董事2019.11.1-2022.10.31
卢常君董事2020.7.24-2022.10.31
韩扬扬董事2019.11.1-2022.10.31
张凯独立董事2019.11.1-2022.10.31
王鸿科独立董事2019.11.1-2022.10.31
邱庆荣独立董事2019.11.1-2022.10.31

陶诚、卢常君、张凯(独立董事)由达磊投资提名,陶红梅由陶诚提名,张贤明、邱庆荣(独立董事)由张贤明提名,杨德诚、王鸿科(独立董事)由赛铭投资提名,韩扬扬由红土投资提名。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陶诚先生,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协调部经理、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主管、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课课长,2004年7月参与设立铭利达有限,自2004年7月至2019年11月担任铭利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陶红梅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南京市溧水县柘塘幼儿园幼儿教师,2007年1月加入铭利达有限,现任达磊投资监事,本公司董事、总经办主任。

张贤明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深圳市金伟柏电子有限公司模具工程师、深圳市晶涌模具加工厂及深圳市南山区铭利达压铸模具加工厂负责人,2004年7月参与设立铭利达有限,自2004年7月至2019年11月担任铭利达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德诚先生,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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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副主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贸易金融部主管,2017年3月加入铭利达有限,现任赛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赛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卢常君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至卓飞高线路板有限公司工程师、铭利达有限采购总监、塑胶事业部总监,2008年3月加入铭利达有限,现任本公司基建中心总监、董事、副总经理。韩扬扬先生,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9年11月受深创投委派担任公司董事,现任深创投高级投资经理、东莞市盟大塑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坤驰粤莞股权投资管理(东莞)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

张凯先生,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省软件公司工程师,民生证券交易部柜员、电脑部经理,华宝证券电脑部经理、深圳营业部筹备负责人,安信证券国际业务部大区总监、营业部副总经理,太平洋证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投行四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汇富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华富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酷雪华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酷雪星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前海昊博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同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前海锦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鸿科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南京凌霄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广东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邱庆荣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系讲师、人文科学系副教授,现任深圳市开放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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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为米亚夫、蔡咏梅,职工代表监事为陈娜。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姓名在公司职务任职期限
米亚夫监事会主席2019.11.1-2022.10.31
陈娜职工代表监事2019.11.1-2022.10.31
蔡咏梅监事2019.11.1-2022.10.31

米亚夫由达磊投资提名,蔡咏梅由张贤明提名,陈娜由职工代表会议推选。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米亚夫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日塑集团日荣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经理、管理部经理,创新精密有限公司工场长,富泰和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2010年4月加入铭利达有限,现任本公司事业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陈娜女士,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铭利达有限海外销售员、海外销售主管、海外销售经理。2007年10月加入铭利达有限,现任本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蔡咏梅女士,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深圳市旺鑫电子城副主管、铭利达有限计划员、计划主管。2009年9月加入铭利达有限,现任本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副经理、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职务任职期限
陶诚总经理2019.11.1-2022.10.31
张贤明副总经理2019.11.1-2022.10.31
卢常君副总经理2020.8.10-2022.10.31
杨德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9.11.1-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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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上文“董事会成员”部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职务/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数量(股)直接持股比例
陶诚董事长、总经理10,874,8803.02%
陶红梅董事、总经办主任,董事长陶诚之姐8,692,9202.41%
张贤明董事、副总经理40,209,48011.17%
陶美英采购经理,董事长陶诚之姐8,692,9202.41%
卢常君董事、副总经理、基建中心总监,董事长陶诚配偶之弟8,692,9202.4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不存在其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职务/亲属关系间接持股方式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比例
陶诚董事长、总经理通过达磊投资145,249,11040.35%
通过赛铭投资16,882,6384.69%
通过赛腾投资6,686,4161.86%
杨德诚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通过赛铭投资678,6610.19%
通过赛腾投资599,8130.17%
米亚夫监事会主席、事业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通过赛铭投资599,9890.17%
陈娜职工监事、市场营销中心总监通过赛铭投资759,98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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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职务/亲属关系间接持股方式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比例
蔡咏梅监事、市场营销中心副经理通过赛铭投资217,0580.06%
卢萍芳董事长陶诚之配偶通过达磊投资7,644,6902.1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不存在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职务投资对象名称投资情况
陶诚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0%的股份
杨德诚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赛铭投资持有2.60%的出资份额,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赛腾投资持有6.40%的出资份额,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韩扬扬董事东莞昭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6.67%的出资份额
和力共创(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6.67%的出资份额
深圳市前海众合梧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79%的出资份额
邱庆荣独立董事深圳市紫晶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5.00%的股份
王鸿科独立董事深圳市锦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5.00%的股份
深圳鑫天瑜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3.32%的出资份额
深圳市朗森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持有30.00%的股份
张凯独立董事深圳市同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0.00%的股份
深圳市远方世纪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2.97%的出资份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公司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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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组成

在公司担任日常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础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费以及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组成,不再领取相应的岗位报酬;独立董事薪酬为独立董事津贴。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在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根据其所处的岗位职责、工作年限、重要性等因素,由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计196.29476.02335.14280.77
利润总额8,209.7010,830.896,629.033,137.76
占比2.39%4.40%5.06%8.95%

注:薪酬统计以其实际担任职务期间薪酬计算。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度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获得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在公司职务2019年度备注
陶诚董事长、总经理128.00
陶红梅董事、总经办主任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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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职务2019年度备注
张贤明董事、副总经理92.11
杨德诚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58.44
卢常君董事、副总经理、基建中心总监39.37
韩扬扬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张凯独立董事1.00
王鸿科独立董事1.00
邱庆荣独立董事1.00
米亚夫监事会主席、事业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43.15
陈娜职工监事、市场营销中心总监45.31
蔡咏梅监事、市场营销中心副经理16.48

注:公司独立董事于2019年11月起在公司领取津贴;韩扬扬系公司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因此未在公司领取薪酬。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薪资、福利、津贴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未领取其他薪酬,也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及发行人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 公司关系
陶红梅董事、总经办主任达磊投资监事控股股东
杨德诚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赛铭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
赛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
卢常君董事、副总经理、基建中心总监深圳市超顺和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韩扬扬董事东莞市盟大塑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坤驰粤莞股权投资管理(东莞)有限 公司监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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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 公司关系
深创投高级投资经理股东
邱庆荣独立董事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无其他关联关系
深圳市开放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无其他关联关系
张凯独立董事深圳市华富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深圳市同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深圳市酷雪星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深圳前海昊博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深圳市酷雪华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深圳前海锦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深圳汇富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无其他关联关系
王鸿科独立董事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无其他关联关系

注:深圳市超顺和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11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仍处于被吊销状态,经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除上述被吊销营业执照情形外,深圳市超顺和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董事长陶诚与董事陶红梅为姐弟关系,董事长陶诚配偶与董事卢常君为姐弟关系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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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合同、协议均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和协议的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内发生变动的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1)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执行董事1名,由陶诚担任。

(2)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陶诚、陶红梅、张贤明、杨德诚、佘本龙、韩扬扬、张凯、王鸿科、邱庆荣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陶诚为董事长。

(3)2020年6月18日,佘本龙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董事职务。2020年8月10日,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补卢常君为公司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1)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未设监事会,仅设监事1名,由张贤明担任。

(2)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米亚夫、蔡咏梅为公司

1-1-76

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娜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米亚夫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陶诚。

(2)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陶诚为总经理、张贤明为副总经理、佘本龙为副总经理、杨德诚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2020年6月18日,佘本龙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聘任卢常君为副总经理。

十、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基本情况

赛铭投资及赛腾投资系发行人为稳定核心团队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激励相应员工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赛铭投资及赛腾投资合计持有发行人9.84%的股份,全部激励对象均通过持有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1、赛铭投资

项目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深圳市赛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19466611L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13日
认缴出资额252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德诚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深南大道南、南山大道东荔林春晓小区D塔楼9B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 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1-1-77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赛铭投资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1杨德诚普通合伙人6.55782.60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陶诚有限合伙人163.134564.74董事长、总经理
3匡中华有限合伙人7.30542.90研发中心副总经理
4肖尊军有限合伙人7.65353.04设备管理中心总监
5何凤华有限合伙人8.50323.37总经办副总监
6陈娜有限合伙人7.34362.91市场营销中心总监
7米亚夫有限合伙人5.79762.30事业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8张小景有限合伙人2.70551.07事业部管理中心副总监
9张鑫有限合伙人2.70551.07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监
10王安有限合伙人2.09740.83事业部管理中心主管
11蔡咏梅有限合伙人2.09740.83市场营销中心副经理
12邓全勇有限合伙人2.70561.07事业部管理中心总监
13方芬芬有限合伙人2.09740.83事业部管理中心主管
14文海峰有限合伙人1.67790.67研发中心副经理
15张志良有限合伙人1.67790.67事业部管理中心组长
16石庆松有限合伙人1.67790.67事业部管理中心组长
17韩梅有限合伙人2.12590.84市场营销中心经理
18朱四玉有限合伙人1.67790.67事业部管理中心组长
19周钊有限合伙人1.67790.67事业部管理中心副经理
20林术芳有限合伙人1.67790.67事业部管理中心组长
21张万琼有限合伙人1.67790.67事业部管理中心组长
22韦伟强有限合伙人1.85530.74市场营销中心经理
23彭飞有限合伙人1.25840.50研发中心主管
24张满岳有限合伙人1.25840.50事业部管理中心组长
25殷晓萍有限合伙人1.25840.50市场营销中心经理
26罗文婷有限合伙人1.25840.50市场营销中心副经理
27何辉有限合伙人1.25840.50事业部管理中心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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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28李彩荣有限合伙人1.17460.47人力资源中心组长
29吴波有限合伙人1.04870.42研发中心主管
30黎成有限合伙人1.04870.42研发中心工程师
31向摇有限合伙人2.12490.84事业部管理中心副总监
32彭澎有限合伙人0.67120.27研发中心工程师
33羊卫东有限合伙人0.77300.31研发中心经理
34陶孝江有限合伙人0.50340.20事业部管理中心工程师
35龚玲玉有限合伙人1.93260.77事业部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合计252.0000100.00

2、赛腾投资

项目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东莞市赛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4WXURM7T
成立时间2017年8月3日
认缴出资额90.6067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德诚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北环路288号保利中央公馆2号楼2001房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赛腾投资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1杨德诚普通合伙人5.79596.40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陶诚有限合伙人64.609871.31董事长、总经理
3佘本龙有限合伙人5.02585.55市场营销中心总监
4曾小华有限合伙人1.25841.39研发中心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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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5梁海春有限合伙人0.83900.93研发中心主管
6吴志友有限合伙人0.92371.02人力资源中心主管
7黎家富有限合伙人0.38650.43研发中心总监
8唐桂凤有限合伙人0.38650.43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监
9张红有限合伙人0.38650.43总经办副总监
10曾银娣有限合伙人0.30920.34财务中心主管
11李广胜有限合伙人0.11590.13事业部管理中心副主管
12李新文有限合伙人0.07730.09事业部管理中心主管
13田卫民有限合伙人0.09660.11事业部管理中心主管
14肖喜标有限合伙人0.09660.11事业部管理中心主管
15彭金诚有限合伙人0.11590.13信息中心副主管
16董助平有限合伙人0.11590.13事业部管理中心副主管
17唐谋华有限合伙人0.11590.13事业部管理中心主管
18凌志远有限合伙人0.11590.13事业部管理中心副主管
19周文俊有限合伙人0.05800.06事业部管理中心主管
20余超有限合伙人0.11590.13采购中心副主管
21张立军有限合伙人0.42510.47总经办主管
22卞大威有限合伙人0.38650.43信息中心经理
23付宁武有限合伙人0.07730.09研发中心经理
24肖卫东有限合伙人0.13530.15事业部管理中心经理
25邓昶有限合伙人0.09660.11事业部管理中心经理
26赵海龙有限合伙人0.46370.51财务中心经理
27陈玲有限合伙人0.42510.47财务中心副经理
28黄加荣有限合伙人0.38650.43市场营销中心副经理
29周玉勇有限合伙人0.38650.43市场营销中心经理
30徐光周有限合伙人0.38650.43总经办经理
31王厚发有限合伙人0.19320.21法务审计部经理
32张后发有限合伙人0.38650.43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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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33吴景树有限合伙人0.11590.13事业部管理中心主管
34谢文娟有限合伙人0.04830.05财务中心出纳
35刘军有限合伙人0.04830.05采购中心主管
36丁飞有限合伙人0.05800.06品质管理中心高级工程师
37谢树宽有限合伙人0.69560.77研发中心总监
38陈敬辉有限合伙人0.69560.77市场营销中心副经理
39崔洋有限合伙人0.54100.60采购中心副经理
40张志敏有限合伙人0.38650.43事业部管理中心经理
41陈晓东有限合伙人0.50240.55市场营销中心经理
42李慧娟有限合伙人0.38650.43市场营销中心主管
43王忠有限合伙人0.46370.51设备管理中心主管
44王小清有限合伙人0.54100.60财务中心经理
45唐小平有限合伙人0.38650.43信息中心主管
46李军有限合伙人0.57970.64财务中心主管
47李晓晓有限合伙人0.46370.51市场营销中心主管
合计90.6067100.00

(二)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发行人的股权激励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整体而言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由于实施上述股权激励,发行人已于2017年度和2019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计入管理费用分别为1,725.33万元和

544.23万元。同时,实施上述股权激励的相关持股平台持股比例较低,相较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差距较大。因此,上述股权激励不会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

(三)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未授予或未行权的情况,不涉及上市后的行权安排。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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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员工人数(人)2,1022,2881,8051,536

(二)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总数为2,102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专业结构

员工结构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1,74382.92%
研发技术人员1888.94%
销售人员351.67%
管理人员1366.47%
合计2,102100.00%

2、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学历及以上994.71%
大学专科学历1848.75%
大专以下1,81986.54%
合计2,102100.00%

3、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30岁以下56126.69%
31-40岁760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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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区间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41-50岁69332.97%
51岁以上884.19%
合计2,102100.00%

(三)发行人执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所属地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的缴纳情况如下:

2020.6.30
项目实缴人数(人)未缴人数(人)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1,80829486.01%
失业保险1,80929386.06%
生育保险1,81029286.11%
工伤保险1,76234083.82%
医疗保险1,82128186.63%
住房公积金1,28681661.18%
2019.12.31
项目实缴人数(人)未缴人数(人)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1,73855075.96%
失业保险1,71257674.83%
生育保险1,74054876.05%
工伤保险1,73655275.87%
医疗保险1,74953976.44%
住房公积金8561,43237.41%
2018.12.31
项目实缴人数(人)未缴人数(人)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1,518287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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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47333281.61%
生育保险1,51429183.88%
工伤保险1,53027584.76%
医疗保险1,52827784.65%
住房公积金85595047.37%
2017.12.31
项目实缴人数(人)未缴人数(人)缴存比例
养老保险1,33520186.91%
失业保险1,35518188.22%
生育保险1,37216489.32%
工伤保险1,37116589.26%
医疗保险1,4389893.62%
住房公积金78575151.11%

公司及其子公司认真执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报告期内未受到有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有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要原因包括:部分员工已参加当地新农保和新农合、部分员工为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尚未开始购买、部分员工在其他公司缴纳或自行缴纳、部分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等。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已出具《承诺函》,“若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前的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将来被任何行政机关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代公司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其给予全部补偿,以确保不会给公司造成额外支出或使其受到任何损失,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8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产品研发、模具设计和工艺设计与创新为核心,以精密压铸、精密注塑、型材加工和五金冲压技术为基础,为国内外优质客户提供多类型、一站式的精密结构件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精密结构件和模具。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种类较多,从成型材料划分,主要包括精密金属结构件和精密塑胶结构件;从生产工艺划分,主要包括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模具则是精密结构件产品生产的基础工艺装备,是指在外力作用下,将金属或非金属材料制成特定形状及大小零部件的工具。根据加工对象不同,模具可分为金属模具和塑料模具。公司的主要产品用途及特点如下:

产品名称主要产品图示产品应用及功能
精密压铸 结构件精密压铸结构件主要应用于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精密压铸结构件产品具备较好的强度、密封性、耐腐蚀性和精密程度,多起到支撑整体结构、安装固定零部件、保护核心零部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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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主要产品图示产品应用及功能
精密注塑 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多应用于光伏、安防等领域。精密注塑结构件产品设计自由度大,轻便、易于加工,多起到增强散热、保护核心零部件、增强美观性的作用。
型材冲压结构件型材冲压结构件主要应用于光伏、消费电子等领域。型材冲压结构件散热性能好,能够为稳定性要求较高的逆变器、消费电子产品起到散热作用。
各类 模具模具是实现产品大批量生产、保证产品整体精度的工具,公司模具具备多穴、高效、长寿命的特征。

公司深耕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十余年,多年来坚持以客户服务为导向,先后获得了海康威视的“最佳服务奖”、“最佳交付奖”,SMA的“金石伙伴奖”以及Venture的“Partnership Excellence Award(合作卓越奖)”。公司及子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和先进的生产制造能力,获得了多项由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及奖项。公司2018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精密模具铸造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告期内连续入围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及广东省发展和改革研究院评选的“广东省制造业企业500强”名单;子公司广东铭利达2018年被中国铸造协会授予“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排头兵企业”荣誉称号,2019年被中国铸造协会评选为“第二届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2020年入围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1-1-86

公司拥有完善的精密结构件产品谱系,涵盖了精密压铸、精密注塑以及型材冲压等多种成型方式,精密结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多个领域。公司在各应用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在光伏领域,公司客户包括SolarEdge、SMA、Tesla、阳光电源等行业领先公司;在安防领域,公司客户包括海康威视、华为、Axis、Bosch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汽车领域,公司客户包括比亚迪、北汽新能源、宁德时代、Grammer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厂商;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的客户包括Intel、NEC、Honeywell、飞毛腿集团等。

注:以上列示均系发行人直接销售客户,通过零部件厂商及组装厂商间接供应的终端客户未在上图中列示。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精密压铸结构件21,638.2232.69%61,949.1245.77%47,099.7750.18%37,179.8050.50%
精密注塑结构件25,645.2338.75%44,799.1033.10%23,324.7324.85%16,017.26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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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材冲压结构件18,218.4027.53%25,469.7818.82%19,406.4220.68%17,868.9324.27%
精密模具685.791.04%3,129.552.31%4,026.874.29%2,554.143.47%
合计66,187.64100.00%135,347.55100.00%93,857.80100.00%73,620.12100.00%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为客户提供精密结构件及模具销售收入及对应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通过产品研发、模具设计以及工艺设计及创新以满足客户对结构件功能、精密度、稳定性以及外观等各方面需求,是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途径。公司主要通过采购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等原材料,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采用精密压铸、型材加工、五金冲压以及精密注塑等不同生产工艺,生产精密结构件产品,以直销方式销售给客户。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辅料、设备等物资采购工作,通过收集并分析原材料、辅料和设备的市场价格,控制采购成本,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筛选、考核。

公司根据《供应商管理程序》对主要供应商实行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根据供应商产品质量、价格、交期、配合度等综合考量,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名录中供应商匹配公司采购需求。为保证采购物料的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主要管理制度有《采购控制程序》、《产品报价控制程序》等,分别规定了公司物料采购的审批决策程序、采购方式、采购部门的职责、采购物料的验收程序、报价依据、报价标准以及报价审核等程序。

在制定采购计划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采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持续分批进行采购。在执行采购之前,需由公司各事业部下属计划部门根据采购周期和生产需求确定所需物料数量和种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在ERP系统中提交采购申请,采购部门依据采购需求进行采购。

3、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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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行组织生产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以销定产”为主,并配合以根据订单预测在“安全库存”的范围内提前生产备货的方式。公司产品生产周期因产品的复杂程度和客户对交货期的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而言,产品量产以后,生产周期一般不超过30天。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下达生产计划,公司各事业部下属计划部门根据订单交期确定产品的生产排期,安排产品生产,确保按时交付。同时,公司市场部也会根据远期订单和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以及重点客户的备货要求,下达生产备货计划。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根据产品形态的不同还会实行分业生产,构建了不同的产品事业部,以实现产能规模化以及管理专业化。分业生产模式使得各生产单位在各自负责的产品理解上更为深入,有利于产品工艺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交付稳定性不断提升以及客户服务的不断优化。

此外,模具作为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生产的必要工具,在新增产品生产线(含新产品投产和原有产品扩产)、更换模具等情况下,公司需按客户要求对模具进行设计、开发,然后由公司自产或定制外购。在模具及配套工装完成后,公司进行产品试制,在试制样品通过客户验证及认可后,客户下达量产订单。

(2)外协加工

公司基于产能限制、生产成本及客户指定等因素的考虑,报告期内对于部分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外协工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产出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简易加工工序,公司主要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补充产能,比如CNC、喷粉、喷油等工序;另一类是客户指定外协厂或客户需求无法形成规模效应的生产工序,比如氧化、电泳、电镀等工序。为加强对外协厂商的管理,公司建立了《外协加工控制程序》等外协供应商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由多部门联合对外协厂商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外协厂商成为合格供应商。公司每年对外协厂商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系根据质量状况、交货情况、价格及服务水平、现场检查情况等综合评定。对于连续两次考核结果未达到公司标准的外协厂商,公司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1-1-89

公司将原材料或半成品提供给外协厂商后,外协厂商主要进行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加工工序,物料的形态和功用方面未发生本质性变化,外协厂商不承担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按委托加工业务处理相关交易,对于提供给外协厂商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不确认销售收入,上述处理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4、销售模式

公司依托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利用丰富的结构件产品种类和专业化的支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

公司大部分客户通常会按照各自建立的供应商选择标准,对公司进行生产管理、现场制造工艺、社会责任等多方面的综合审核评价。审核时间少则数周,多则需要六至十个月,只有在审核全部通过后才能进入客户的供应商名录,核发合格供应商代码。公司产品大多数为客户定制产品,在新产品开发周期,客户一般需要公司配合进行样品试制,在试制样品通过客户验证及认可后,获得量产订单。

公司采用的定价方式主要为行业内普遍使用的成本加成模式,通常会考虑原材料价格、设备折旧、人工成本、汇率、订单数量等因素核算产品成本,并在上述基础上结合市场竞争环境确定合理的利润水平。客户在与公司确定最终价格时还会考虑公司的研发、生产、质量控制、产品交付以及服务响应等综合能力,并最终与公司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5、发行人目前经营模式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国内外大型优质客户提供各类精密结构件配套服务。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结合主要产品、竞争优势、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结构件产品及模具,涉及压铸、型材加工、冲压、注塑以及模具设计开发等多种工艺,具体情况如下:

1-1-90

1、压铸工艺流程图

2、型材加工工艺流程图

熔炼除气压铸切边

清洗钝化

搅拌摩擦

焊接

精密加工清理去毛刺

表面处理组装全检入库仓储出货

来料检查锯切精密加工清理去毛刺

入库仓储组装全检表面处理出货

3、冲压工艺流程图

来料检查锯切精密加工清理去毛刺

入库仓储组装全检表面处理出货

来料检查裁切冲压成型清理去毛刺

全检包装组装表面处理

精密加工

入库仓储出货

4、注塑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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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模具设计及开发工艺流程图

选料材料干燥上模注塑成型

移印喷涂

尺寸检测及试验

热熔

组装入库仓储全检包装出货

模具设计

模具制作

工艺评审

领料

精加工磨床精磨热处理

粗加工

电火花加工

线切割抛光检查模具装配

试模打样及

FAI检测

小批量验证模具验收

(五)公司环保情况

1、公司总体环保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对于生产经营环节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公司已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具备完备的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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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包括生产废水、零星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冷却废水,抛光、喷粉等工序喷淋废水以及自动清洗线的清洗废水等;零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不对外排放而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的浓水等。广东铭利达及四川铭利达相关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处理生产废水后不进行外排,大部分用于前处理清洗工序,剩余部分浓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江苏铭利达生产废水通过车间废水管送入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2)废气

废气主要为产品生产过程中个别工序产生的废气,其中熔化压铸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烟尘,喷粉和打磨抛光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注塑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废气经过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或除尘器等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了一般工业固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塑胶边角料、除尘沉渣、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废污泥、废液)以及生活垃圾。公司对一般废弃物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对危险废弃物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处理,并委托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期清理。

(4)噪声

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中的生产设备。公司通过合理布局生产线位置,优选低噪声设备,在设备衔接处、接地处加装防震垫等措施进行降噪。

2、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

污染物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废气废气(吨)4.725.645.762.61
废水零星废水(吨)124.90382.30380.30378.30
生产废水(吨)972.601,945.001,878.00-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吨)261.64405.69395.5996.90
危险废物(吨)10.3718.3116.83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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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广东省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及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广东铭利达及四川铭利达相关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处理生产废水后不进行外排,大部分回用于前处理清洗工序,剩余部分浓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上述生产废水系江苏铭利达生产过程中产生,江苏铭利达于2018年正式开始投产。

3、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环保投入金额200.44379.27377.97360.58

4、公司环保处罚情况

2017年8月10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向广东铭利达出具了“东环罚字[2017]23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广东铭利达在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前处理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部分溢排至雨水收集管道直接排入下水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七章的规定,对广东铭利达予以4万元的罚款。广东铭利达已对应缴纳上述4万元的罚款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整改完毕。

鉴于公司罚款金额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七章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广东铭利达亦积极整改并缴纳了罚款,该次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具体情况参加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经核查信用中国、相关环保部门网站,并根据相关环保部门出具证明,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突破传统制造业的经营模式,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定制化精密结构件配套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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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从经营模式来看,本公司归属于制造服务业,进一步细分属于精密结构件制造服务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从生产工艺上看,公司属于“C制造业”中的“C33金属制品业”和“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从产品用途看,公司属于“C制造业”中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一)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负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行业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拟订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以及核心竞争力,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从生产工艺上,公司主管机构还包括中国铸造协会、中国锻压协会以及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上述行业协会分别为铸造、锻压以及塑料加工领域的行业自律组织。公司还应遵守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例如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行业政策,公司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满足客户的质量标准要求。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之一,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属于国家鼓励发展行业。公司不仅受到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法律法规的影响,还受到公司下游客户所在的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行业政策影响。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文件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行业相关内容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0年6月能源局提出坚持清洁低碳战略方向不动摇,大力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同时,保持光伏发电合理规模和发展节奏,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分布式光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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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行业相关内容
《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4月商务部提出要大力促进汽车消费、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等新政策新措施,积极推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空间。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0年4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提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退坡约10%、20%、30%,优化技术指标,完善资金清算制度,调整燃料电池补贴方式等。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3月能源局竞价/平价项目申报日期向后延期;2020年光伏补贴总预算在15亿元,其中户用光伏为5亿元、竞价项目10亿元;I/II/III类资源区地面电站指导电价分别为0.35/0.4/0.49元/kWh,较早期提高0.02元/kWh;户用项目度电补贴为0.08元/kwh。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2019年10月工信部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平台企业积极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智能报价、智能匹配、智能排产、智能监测等功能,不断提升共享制造全流程的智能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19号》2019年6月工信部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废止《铸造行业准入条件》,提出“铸造行业相关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自治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2019年6月发改委、商务部将航空、航天、船舶、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以塑代钢、以塑代木、节能高效的化学建材品生产列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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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行业相关内容
《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2019年3月工信部提出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4K摄像机、监视器设备产业化能力,在安防监控等领域开展基于超高清视频的应用示范;到2022年,CMOS图像传感器、光学镜头、专业视频处理芯片、编解码芯片等核心元器件取得突破,8K前端核心设备形成产业化能力,在安防监控、工业制造等领域实现超高清视频的规模化应用。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8年7月工信部、发改委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
《塑料加工业技术进步“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2017年8月中塑协提出瞄准产业链前沿,价值链高端,加快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实现产业技术和产品的安全升级;中、高档产品比例及产品的质量与配套水平有显著提高,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力实施“进口替代”战略,争取到2025年,塑料加工业主要产品及配件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高端领域的需求,部分产品和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发展目标。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年4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突破车用传感器、车载芯片等先进汽车电子以及轻量化新材料、高端制造装备等产业链短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7年1月发改委铝合金压铸材料产品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年版)》2016年11月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将“金属型压力铸造技术”、“铝及镁合金压力下铸造成形工艺(低压、半固态、高真空压铸)”、“高强度铸铝合金材料”列入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的发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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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精密结构件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为进一步夯实工业基础,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国实现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国家在为行业发展提出宏观方向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支持政策。其中,2016年11月国家将金属压铸技术、高强度铸铝合金材料等列入《工业“四基”的发展目录》中,2017年1月将铝合金压铸材料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同年8月提出了《塑料加工技术的“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行业产品结构调整。

上述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为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有序竞争及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以及政策支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此外,近年来国家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不断加强对光伏产业、安防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及消费电子产业的支持力度,相继推出一系列发展和扶持政策,促进了相关行业的良好发展,这也给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概述

精密结构件是指具备高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高性能要求并且能够起到保护、支撑或散热作用的金属或塑胶部件,精密结构件与电子零部件、机械零部件等功能部件按一定的方式组装即可得到终端产品。作为一种中间产品,精密结构件和其他功能零部件在产品装配时要达到完全配合,对精度和质量存在较高要求。

精密结构件的应用领域十分广阔,大到航天飞机、军工机械,小至工业部件、电子配件。公司目前生产的精密结构件主要应用在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行业,不同应用领域对精密结构件的功能、特性、外形等要求的差别较大。通过选取不同的原材料并采用不同的生产工艺,精密结构件可以达到结构支撑、固定零部件、抗振绝热、电气绝缘、电磁屏蔽、散热等不同功能,以满足客户对结构件产品不同的定制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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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球范围来看,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及地区企业凭借其先进的机械技术和应用技术,早期占据了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垄断地位,而我国的制造企业在当时多数处于为外资企业代工以及向其学习阶段。在全球专业化分工发展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厂商为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倾向于将精力集中到产品功能开发的核心业务,而将结构件等通用技术即可实现的部分交给专业的供应商生产。随着我国工业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行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国内制造业企业不断吸收先进技术、学习创新,我国已逐步发展为结构件制造大国。按照成型材料的差异,精密结构件主要包括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精密塑胶结构件,材料性能以及应用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材料性能及主要特点成型工艺应用领域
精密金属结构件具有较好的刚性和硬度,抗压、抗拉,不易变形; 适合进行各种表面处理,满足对产品的特定性能要求,如导电、绝缘、电磁屏蔽等; 散热性能较好,适合室外环境使用; 贴附性好,适合做高精度加工。压铸、冲压、挤压、切削、锻造等汽车轻量化部件、通信产品外壳、安防产品外壳、光伏逆变器外壳及散热器等
精密塑胶结构件密度小,单位体积重量轻,符合环保要求; 着色性好,可做彩色产品,符合美观要求; 耐磨、耐腐蚀、弹性变形、抗冲击,产品适用性强; 设计自由度大,易加工,适合大批量生产。吸塑、注塑、吹塑光伏相关设备外壳、汽车内外饰件、通信产品外壳、安防产品外壳、消费电子产品外壳等

(1)精密金属结构件概况

精密金属结构件制造综合运用了计算机技术、新材料技术、精密制造与测量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可以选取压力铸造、熔模铸造、挤压铸造、模型锻造、冲压切削、粉末冶金等不同的成型工艺将金属材料加工成预定形状或尺寸的产品。

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过程中常用成型工艺包括压铸、锻造、型材、冲压及粉末冶金等,不同成型工艺下的结构件产品具备不同的特点。

工艺名称工艺简介及其主要特点应用领域
压铸成型压铸是将金属溶液施加高压使得金属在模具中成型为铸件;其产品具有耐磨性强、强度较高、成型结构相对复杂、成本较低等特点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光伏产品外壳、通信设备结构件等
锻造成型锻造是在一定温度下通过压力加工使得金属材料形变成为锻件;其产品具有致密度和力学性能较好等特点铁路钢轨、石油储罐外壳、轴承、柴油机汽缸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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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名称工艺简介及其主要特点应用领域
型材加工型材加工是将金属加热至半固态,通过模具拉伸挤压成型;其产品具有延伸性好、散热性能好、表面质量好等特点。光伏逆变器散热结构件、家具门窗边框、通信设备散热结构件等
冲压成型冲压是利用模具和冲压设备对板料施加压力,使金属板材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而获得的产品;其产品具有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好、成型结构相对复杂等特点消费电子外壳、新能源汽车电池外壳等
粉末冶金粉末冶金是以金属粉末作为原料通过烧结形成产品;其产品具有精度稳定性高、材料利用率高、成型结构相对复杂的特点多孔轴承、过滤器、硬软磁性元件、汽车轮轴等

资料来源:《中国冶金百科全书》

近年来,随着行业技术创新以及终端消费者偏好不断变化,行业下游客户对精密结构件的高可靠、高精度、高质感、快速散热等特性的要求日益提高。精密金属结构件不仅可以在功能上满足部分行业应用产品对结构件电磁屏蔽和坚固支撑的需求,在外观上,通过氧化等表面处理后可有效提高耐腐蚀性、增强耐磨性及硬度,并在色泽度、光滑度、质感等方面更为迎合消费者的审美需求。公司的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主要材质为铝合金。从成型工艺来看,公司的主要金属结构件产品包括精密压铸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两种。

(2)精密塑胶结构件

精密塑胶结构件制造综合运用了计算机技术、高分子材料技术、精密制造与测量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将塑胶材料加热为半固态后,可通过注塑、吸塑、吹塑等不同成型工艺加工成特定尺寸的产品。

精密塑胶结构件生产过程中成型工艺包括注塑、吸塑及吹塑,其中,使用注塑工艺的结构件产品具有结构复杂、强度较高、精度较高等优势。

工艺名称工艺简介及其主要特点应用领域
注塑
消费电子外壳、汽车内饰、医疗注塑配件等
吸塑吸塑是将平展的塑料硬片材加热后,采用真空吸附于模具表面,成型冷却;其产品具有透明性好、质量轻便、壁厚均匀的特点玩具包装、广告灯箱等
吹塑吹塑是将塑胶材料趁热置于对开模具中,通入压缩空气后成型冷却;其产品具有透明性好、密封性好、质量轻便、壁厚均匀等特点饮料瓶、化工桶、仓库托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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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塑料成型工艺及模具简明手册》随着材料科学的不断进步,工程塑料在强度、耐冲击性及耐热性等性能指标的不断提高,以及具备导电、耐磨、抗辐射等特质的改性塑料的发展,精密塑胶结构件的运用日益广泛,以塑代木、以塑代钢的趋势也日益明显。根据客户需求,公司主要使用PC、PPO、PA66等工程塑料、运用注塑工艺进行精密注塑结构件的生产。

2、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

(1)行业内进口替代加速进行

精密结构件制造是各类终端产品生产制造的基础。过去由于我国工业基础薄弱,加工能力与技术实力不强,核心部件通常被外资企业所垄断。近年来,随着产业链中系统总成或部件装配业务向我国转移,其子系统或部件的制造商也在我国积极寻找并支持具有精密结构件生产能力的企业,以期承接核心零部件的进口替代业务。这一趋势在汽车、消费电子、轨道交通、新能源设备、医疗器械等下游行业比较明显,并呈现替代加速态势。

(2)行业内企业自动化、智能化程度提升,智能制造驱动产业转型升级

在精密结构件终端应用产品精密化、轻量化的趋势下,下游应用产品对精密结构件品质及外观等需求日益提高,促使压铸、型材冲压、注塑等成型技术进一步向高精度、高速度、高稳定性、高性能材料应用方向发展。例如,光伏逆变器要求适应海上、沙漠等多样的环境条件,提供更好的防护功能;汽车变速箱壳体、三电系统等对其精密结构件的尺寸精度、轻量化程度、力学性能和表面处理质量等方面提出较高的要求。当前,行业企业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结构件成型中的各类新技术,提高成品率和材料利用率,并逐步实现生产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以适应下游行业产品技术迭代升级、进一步拓宽应用范围的需求。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人工成本以及环保压力的不断增加,智能制造已是实现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有利于提高设备操作水平和系统可靠性,促使生产方式向精益化转变。因此,不断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成为行业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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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指出,把智能制造作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智能化生产是加快行业企业迈向高端制造的重要举措,国内优势精密结构件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生产智能化的尝试,推进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提高精密结构件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并减少对人工的依赖,力争在全球化产业竞争格局中占据更为有利的地位。

(3)下游客户对产品集成化及研发同步性需求不断提升

传统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厂商一般仅负责单一类型产品的生产,其生产模式及生产工序也较为单一。随着现代生产过程变得日益复杂,下游客户对于供应链效率的要求逐步提高,对产品和服务的集成化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迎合客户的需求,在市场中建立竞争优势,部分行业优势企业逐步由单一的精密结构件生产企业转变为设计、研发、生产、加工、装配为一体的集成性企业,由提供单一类型的精密结构件产品逐步转变为多类型精密结构件产品,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各行业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亦逐步加快。终端产品制造商为了满足市场需求,需要不断推陈出新,这对精密结构件厂商的同步研发设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终端产品制造商往往对结构件制造服务商提出某款产品结构件的构想、概念草图或功能性要求,结构件制造服务商要根据该产品结构件的构想结合自身的生产工艺,提出建设性解决方案并试制出满足终端产品制造商要求的结构件,结构件制造服务商也会根据自己的行业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同时也会及时将理想化的客户产品需求与现实中试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与终端产品制造商进行反馈。精密结构件制造服务商需充分了解客户的产品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和生产,提高与客户同步研发的能力,缩短研发周期,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4)行业成熟度提升,产业集群效应凸显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属于较成熟的产业,精密结构件制造服务商对原材料采购及运输、机器设备采购等生产成本的控制能力具有较高要求,而产业集群能够有效减少搜索原料产品的成本和交易费用,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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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精密结构件的生产涉及产品设计、模具开发、产品打样等多个环节,具有快速交付等特性,且终端产品制造商有保持同步研发的需求,一般需要贴近式服务,因而行业企业主要集聚在制造业发达地区。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两大精密结构件制造产业集群,这两个地区经济活跃,形成了良好的供应链配套体系,集聚了国内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成型设备、模具开发以及下游终端产品制造商等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具有较为明显的地域优势。未来,随着精密结构件需求提升,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预计我国精密结构件产业集群将在产业规模以及产业链的延伸等方面持续扩展。

(三)行业市场需求状况和趋势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产业链跨度长、覆盖面广,产业链上游行业包括金属材料、塑胶材料、模具以及生产设备的生产及制造,下游行业包括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通讯、航空航天、工业自动化等多个应用领域,其中,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从整个产业链来看,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市场需求与下游应用领域景气程度密切相关。

1、光伏行业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

光伏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系统,是可再生能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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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种重要方式。光伏逆变器则是光伏发电系统的大脑,最主要的功能是把太阳能电池板所产生的直流电转化成家电使用的交流电,并跟踪光伏阵列的最大输出功率,将其能量以最小的变换损耗、最佳的电能质量馈入电网或是输入储能装置。

光伏行业中对精密结构件需求主要包括逆变器结构件、连接器以及光伏支架等。在光伏领域,公司主要生产光伏逆变器所需的外壳、箱体、散热器以及连接器等精密结构件,产品主要供应SolarEdge、SMA、Tesla、阳光电源等全球光伏领先制造商。

(1)全球光伏逆变器市场平稳增长

光伏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纷纷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抢占未来能源时代的战略制高点。在全球各国共同推动下,光伏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过去十年全球光伏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超过40%。截至2020年1月,约200个国家共同参与签署《巴黎气候协议》,各参与国需要按协议制定和执行温室气体减排计划,有望进一步促进全球光伏产业的发展。

在全球光伏产业大发展的推动下,光伏逆变器市场近年来也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根据国际知名的电力与可再生能源研究机构Wood Mackenzie数据,2015年以来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快速上涨,出货量从2015年的59.7GW上升到2019年的126.74GW,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71%。

数据来源:Wood Mackenz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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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光伏逆变器产业竞争力增强

20世纪90年代起,如阳光电源、SMA等一批跨国光伏逆变器生产企业迅速崛起,占据了全球市场的主要份额。据Wood Mackenzie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前十大供应商的出货量总和占全球市场的73%;其中,中国企业占据5家,占据市场份额的47%。

数据来源:Wood Mackenzie

光伏产业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朝阳产业。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光伏大国。2018年以来,国内“531新政”的实施激化了行业内的竞争态势,使得落后产能加速出清、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在推动光伏行业进一步“提质、降本、增效”以及尽快实现“平价上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光伏产业快速增长的带动下,我国光伏逆变器制造行业迅速发展,出现了一批全球知名的逆变器制造企业(如华为、阳光电源等),在全球市场占据重要份额。

(3)光伏行业发展趋势

1)光电转化效率提升有利于市场增速提升,光伏发电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ITRPV(国际光伏技术线路)数据,2019年PERC技术应用在市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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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已接近49%,成为电池片应用最为广泛的技术,PERC电池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在22.60%左右,逼近其24.60%的理论极限效率。根据德国哈梅林太阳能研究所数据,结合了单晶和非晶硅材料的HIT电池当前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在23%以上,距离其27.5%的理论极限效率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此外,将HIT与钙钛矿技术结合的叠层电池效率可达28%以上,接近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理论极限效率29.43%。当前全球各大厂商正在对HIT技术进行不断探索,降低HIT成本,推动HIT在全球范围内的量产进程,根据Wind预测,HIT市场规模将逐渐扩大,2024年的总产能有望达到300GW。

工信部最新发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征求意见稿)中,要求现有的多晶硅电池和单晶硅电池的平均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9.00%和

22.50%(2018年分别为18.00%和19.50%),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的多晶硅电池和单晶硅电池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20.00%和23.00%(2018年分别为

19.00%和21.00%)。上述行业规范对新建电池片产能的转换效率要求有所提高,有助于提升转换效率,淘汰落后产能。

近年来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光伏发电商业化水平不断成熟,光伏发电成本已在多个国家及地区低于常规能源,正加速“由点及面”地实现大规模“平价上网”。随着光伏组件成本下降和光电转换效率的提高,光伏发电价格预计进一步降低,根据彭博新能源数据,美国带追踪系统的光伏电站,度电成本已低于天然气发电。根据ITRPV预测,随着“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在市场因素的驱动下,到2030年全球每年新增装机容量将攀升至660GW,2050年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9,170GW,在全球能源体系加快向低碳化转型的背景下,光伏产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2)光伏市场全球化进程不断推进,逆变器厂商加速全球化布局加速

根据INREA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球已有超过67个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建设引入市场化竞价模式,包括欧洲、美国以及中东等地区多个国家光伏电站中标电价已低于当地火电电价,海外市场光伏装机需求快速增长。

2019年我国光伏组件海外出口维持较高水平,海外需求强劲,景气度高,光伏市场全球化进程不断推进。根据智新咨询,2019年国内逆变器企业合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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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金额达到23.41亿美元。

数据来源:智新咨询

除了中国大陆以外,我国光伏企业在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等亚太地区的产品制造配套体系也较为完善。为应对欧美贸易保护、提高生产效益、响应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我国光伏企业积极实施产业全球布局计划,通过海外投资设厂、海外企业并购等方式,采取本土化生产战略,推动国际光伏生产格局加快演进。2011年,华为进入光伏行业,专注组串式逆变器领域,2018年全球出货量超过18GW,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与地区。2018年,上能电气、阳光电源先后在印度布局“GW级别”逆变器产能,其中阳光电源3GW印度逆变器产能已于2018年下半年顺利投产。随着我国逆变器产品在技术与转换效率方面日趋成熟以及性价比方面优势明显,国内优秀的逆变器厂商加速全球化布局。

3)光伏产品智能化、与建筑契合化的发展趋势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指在用户现场或靠近用电现场的配置较小的光伏发电供电系统,相较于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来说,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灵活性较高;相较于风电等其他清洁能源,光伏发电与工商业用电峰值基本匹配,因此更适用于分布式应用。同时,产业政策也促进分布式光伏市场容量不断增长,我国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要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并规划到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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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要占太阳能发电装机的55%左右。根据中国光伏协会数据,在2019年新增的30.1GW装机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达到了12.2GW,占比40.53%。

在分布式光伏发电中,“光伏屋顶”有望成为逆变器产业中新的发展趋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目前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光伏+建筑”项目占到了80%左右,随着全球建筑环保意识逐步加强,欧美等发达国家相继提出了近零能耗的建筑发展目标,我国也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在各国政策的大力支持下,BIPV作为实现零耗能建筑目标的重要技术应用,会进入到高速发展期,未来市场空间巨大。以特斯拉光伏屋顶为代表的BIPV,将光伏电池嵌入到钢化玻璃中,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这种方式在不影响发电效率的基础上,对美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光伏与建筑契合化的趋势变化将不断提高光伏产品的集成化程度,对精密结构件在光伏产品中的应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安防行业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

安防是随着现代社会安全需求应运而生的产业,围绕着视频监控技术的改革创新,是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防产品主要包括视频监控、门禁和防盗报警三大类别。其中,视频监控领域的市场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整个产业中涉及视频监控领域的产品供应、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占据了行业总产值的二分之一,因此视频监控领域被称为安防行业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在安防领域,公司主要生产安防摄像机所需的球机壳体、枪机壳体、支架和配件等精密结构件,产品主要供应海康威视、Bosch、Axis、华为等全球安防行业领先制造商。

(1)全球安防视频监控市场

全球范围内,安防设备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发展态势。北美和欧洲是全球视频监控市场发展较早,也是较成熟的市场,其视频监控产品正进行高清化、网络化的产品更新与升级。中东市场的安防视频监控产品主要应用于政府公共工程和油田监测等,社会局势的动荡使安防问题逐步得到重视。而亚洲、南美等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流动性增加以及对犯罪行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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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有力拉动了安防产品的需求。据IHS Markit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专业视频监控市场规模达199亿美元,同比增长9.34%,2014年至2019年复合增长率达到6.58%。

数据来源:IHS Markit

(2)国内安防视频监控市场

近年来,全球安防市场逐步成熟,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安防产品制造商技术人才丰富、人力成本较低等优势逐渐凸显,在此背景下,欧美安防巨头纷纷将制造中心转向亚太地区。从国内安防产业发展情况来看,2005年8月公安部提出建设“3111试点工程”,促进了“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并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以及“2008北京奥运会”、“2010上海世博会”、“2010广州亚运会”、“2011深圳大运会”等重大工程和项目的推动下,我国安防行业掀起了第一个高速发展浪潮。“十二五”期间,安防产品在医院、学校、楼宇、场馆、能源、通讯、森林、环保、食品等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的应用逐渐发展起来,扩大了安防产品的应用空间。根据IHS Markit 数据,2018年中国专业视频监控设备市场已经占据全球45%的市场份额。根据2019年a&s发布的《a&s全球安防50强》,海康威视连续八年蝉联视频监控行业全球第一,中国企业已占据前十名的四个席位。

排名公司国家2018年营业收入(亿美元)
1海康威视中国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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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公司国家2018年营业收入(亿美元)
2大华股份中国35.75
3ASSA ABLOY瑞典28.97
4BOSCH德国23.35
5AXIS瑞典11.81
6FLIR美国10.58
7宇视科技中国6.15
8Allegion美国5.74
9天地伟业中国5.44
10IDIS韩国5.05

数据来源:2019《a&s全球安防50强》

(3)安防视频监控行业发展趋势

1)刚性需求推动全球市场发展,未来增长潜力巨大安防行业是随着现代社会安全需求应运而生的产业,围绕着视频监控技术的改革创新,行业从看得见、看得远、看得清到看得懂,一共经历了模拟监控、数字监控、网络高清监控和智能监控四个发展阶段,而每一阶段的突破都是由上游技术的革新引领。2016年以来,在深度学习框架下,人像识别、视频结构化等核心算法得到重大突破,与此同时,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逐步引入到安防行业,当前正处于智能监控安防的高速发展阶段。

根据IHS Markit预测,在公共安全和商业智能方面的强劲需求推动下,全球专业视频监控设备市场将迎来强劲增长。一方面,各国政府正在投资视频监控设备,以提高公共安全性,并为智慧城市项目配备装备;而另一方面,各企业也正在增加专业视频监视设备数量,以防范不法行为和收集新的商业大数据。此外,在具体应用领域方面,根据BIS数据,基础设施领域占据全球视频监控市场最大份额,其次为商用领域,所占份额分别为37.3%与6.1%。根据预测,在2018年-2023年,这两个应用领域预期将分别以每年15.6%与16.6%的增速发展,这些刚性需求的增长将推动视频监控行业高速发展。

2)国内安防市场需求旺盛,智能化发展带来新机遇,民用市场成为新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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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点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高速城市化的进程之中,平安城市、智能化交通建设等政策的实施推动安防行业的发展,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安防的宣传更加普及,公众安防意识进一步增强,使我国安防业一直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根据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的预测,未来国内外对安防技术产品的基本建设需求、系统的升级换代需求以及新业态的拓展都将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预计“十三五”期间中国安防行业总产值增长率将保持在10%-12%之间,到2020年安防行业总产值将达到8,000亿元左右。

随着GPU等硬件设备的研发和人工智能相关软件算法的成熟,人工智能将逐渐被大规模应用在各领域,而根据安防行业对实时性、准确性要求极高的特点,人工智能与安防行业的结合应运而生。人工智能与安防相结合能够实现对数据的实时跟踪、关联分析,达到对异常现象的检测处理和对危险事件的提前预警。近年来,随着智能化成为行业大趋势,智能安防在安防行业占比将越来越大。

当前我国的安防监控市场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和金融、公安、交通、电力等特殊部门及行业,但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加强,居民家庭对于安防问题将越加重视。此外,互联网与安防行业的结合,在技术层面上不断帮助传统安防企业打开民用安防市场,使得家庭安防系统可以将智能锁、智能摄像头、红外入侵探测器、声光报警器等设备组成一个安防监控网络。根据太平洋安防网的数据,目前中国民用安防占整体安防市场约11%,相比于美国50%的民用安防普及率,我国民用安防普及率仍然较低,未来安防产业市场在民用领域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3)国内安防产业进入整合期,龙头企业受益

近年来国内安防行业竞争加剧,整合速度加快。随着安防行业技术深化和集中度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具有越来越大的优势,未来安防行业的门槛会进一步提高。过去安防行业的竞争主要以硬件为主,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一大批中小企业相继成立。而随着智能化进程的推进,软件平台、视频算法在硬件产品中的影响力将逐步提升,软硬件一体化状况愈加明显。软件方面的竞争对海康威视、大华股份等规模较大、各方面综合布局能力较强的公司而言较为有利,上述情况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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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有益于龙头企业进行市场整合和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另一方面使得龙头企业能够充分发挥规模优势,获得更多行业话语权和定价权。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中国将加快推进超高清监控摄像机等的研发量产,推进安防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随着安防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安防产品更新换代速率提升,产业链条上下游也将高度融合,全产业链布局的公司将在竞争中占据巨大优势,本土龙头企业将从中受益。

3、汽车行业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

汽车行业是精密结构件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对于传统汽车来说,精密结构件主要应用于动力系统、转向系统,包括了发动机缸体缸盖、变速箱前壳体、后壳体、转向器壳体、油泵壳体等结构件;而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精密结构件在核心的电池、电机及电控(合称“三电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具体包括电控系统的多合一的箱体、盖板,电机系统内外电机壳体、电机端盖,电池系统中的电池包壳体、电池控制系统的箱体与箱盖等。此外,在汽车轻量化趋势下,铝合金轻量化汽车精密结构件在前后纵梁、左右车轮护罩及挡板、内基座、减震塔、动力总成托架等方面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精密结构件已经成为汽车零部件的主要供应来源。

在汽车领域,公司主要配套生产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结构件及车身轻量化结构件,产品主要供应比亚迪、北汽新能源、宁德时代、Grammar等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厂商及汽车零部件厂商。

(1)全球汽车市场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复苏及新能源汽车发展等的因素影响,汽车工业保持平稳发展。OICA统计数据显示,全球汽车总产量2008年至2017年期间复合增速为3.36%,尽管2018年以来,在全球经济下行和贸易摩擦的背景下,全球汽车行业面临着下行的压力,但仍然保持着较大的市场规模。

随着全球汽车市场平稳发展和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各国政府加强了汽车行业环保政策力度,要求燃油车的排放不断降低,同时鼓励新能源汽车降低单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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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能耗,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趋势明显。2013年以来,随着各国支持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从区域来看,中国、欧洲与美国是全球新能源汽车的主要驱动力。2013年至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万辆增长至221万辆,2013年至2019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9.24%。

资料来源:GGII、智研咨询、IEA

(2)我国汽车市场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国家大力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汽车产业集群效应凸显的驱动下,我国汽车产销量整体呈现增长态势,逐步成为世界汽车制造中心。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841.89万辆和1,850.51万辆,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增长至2,572.10万辆和2,576.90万辆,2011年至2019年我国汽车产量及销量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26%和4.23%。未来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人民收入水平提升、城镇化率提高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驱动下,我国汽车市场规模仍将继续扩大,尤其是汽车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的二三线地区将为汽车市场规模增长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我国2020年汽车产销规模预计将达到3,000万辆,2025年将达到3,500万辆。此外,作为汽车未来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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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发展方向之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迎来了爆发性增长。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124.2万辆,销售120.6万辆,与2018年基本持平,较2017年有较大幅度增长。虽然汽车行业市场在受到全球经济波动的冲击下,最近两年呈下降趋势,但在汽车轻量化、小型化、智能化和电动化趋势的推动下,汽车行业有望实现全面的传统替代,为国内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出口提供相对稳定的市场需求。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3)汽车行业发展趋势

1)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行业成长空间较大随着各国对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和能源安全重视程度的加深,大量消耗化石能源的内燃机在公路交通领域的应用正逐渐被采用其他能源的各类动力系统所取代,以电动化为技术背景的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发展良机,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各国家及地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但仍处于相对较低的位置,根据IEA数据2018年中国及美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分别约为4.5%及2.5%,未来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车是大势所趋。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目标为15%-20%,2050年传统燃油车有望退出市场。从全球看,各国及主要汽车厂均对新能源汽车发展进行了清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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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新能源汽车未来发展趋势向好。

2)中国逐渐成为新兴的世界级零部件制造中心全球整车制造厂商在生产经营方面经历了由传统的纵向一体化、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逐步转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大型跨国企业在扩大产能规模的同时,大幅降低了零部件自制率,取而代之以与外部零部件生产企业形成基于市场的配套供应关系。

随着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进一步开放,我国汽车消费快速增长,此外我国劳动力及原材料成本较低的优势吸引国际汽车零部件企业纷纷在我国合资或独资设厂。例如,日本电装在中国设有2家技术企业和27家生产基地,加拿大麦格纳在中国设有31家生产基地。国际汽车零部件不断企业在国内不断投资建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进一步发展,使得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逐渐成为新兴的世界级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中心。3)汽车轻量化是汽车制造行业发展重要方向减轻汽车自重是节约能源和提高燃料经济性的最基本途径之一,选用轻质材料的汽车零部件已成为实现汽车轻量化最有效的方法,其中汽车铝合金压铸结构件和注塑结构件凭借其优异的综合性能和价格优势在汽车行业中的应用尤其广泛。铝合金在替代钢材和铸铁过程中减轻重量可达40%,铝合金因此在轻量化材料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平均单车用铝量持续增长,据Ducker Worldwide的预测,铝制引擎盖的渗透率会从2015年的48%提升到2025年的85%,铝制车门渗透率会从2015年的6%提升到2025年的46%。改性塑料凭借其可以有效减少汽车的整车重量,降低油耗,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等特点开始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汽车制造行业。此外,改性塑料在汽车中不再局限于装饰,也被应用在结构、功能方面,这使得塑料占汽车自重的比例不断提高。

全球汽车工业的平稳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旺盛需求以及铝合金压铸结构件和注塑结构件渗透率的提升,为精密结构件行业注入持续发展的动力。

4、消费电子行业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

消费电子产品是指围绕着消费者应用而设计的与生活、工作、娱乐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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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电子类产品,最终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资讯、享受娱乐的目的。

20世纪90年代,消费电子产品起源于包括电视机、录像机、VCD、DVD等传统家电。21世纪以来,我国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与互联网相融合逐步成为趋势,手机、数码产品成为消费电子市场中增长最快的产品,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产品也迅速走向成熟。近年来,消费电子市场从满足一般性消费需求到娱乐性需求过渡,如智能穿戴设备、充电宝、电动滑板车、电子烟等创新型消费电子产品不断涌现,市场规模不断提升。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主要配套生产各类消费电子产品的精密结构件外壳以及内部结构件等,客户包括Intel、NEC、Honeywell、飞毛腿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

(1)手机、电脑等传统消费电子产品渗透率高,近年需求趋稳

随着我国制造业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消费电子产品普及率的提升,我国逐步成为全球消费电子产品的最大消费国之一。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26,467元增长至2019年的42,359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9,430元增长至2019年的16,021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24%。一方面,随着收入的增长居民对生活质量要求也有了一定程度提升,因此国内居民对智能手机、电脑等消费电子的需求不断上升;另一方面,通信、信息和娱乐的融合也推动了消费电子技术的发展,新兴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推广于市场,使得整个产业保持着相当高的活跃性。

2015年以来以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为代表的传统消费电子形成了庞大的市场规模,但随着用户渗透率趋于饱和,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速度逐步放缓,处于存量竞争阶段;平板电脑、PC产品由于应用程度与功能分化,近年来全球出货量呈小幅下降趋势,未来将会趋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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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DC,Trendforce

(2)创新型消费电子发展迅速

技术与消费升级推动消费电子产品向多样化发展,以智能手表、蓝牙耳机以及智能音箱为代表的创新型消费电子产品凭借其便利生活、丰富娱乐、提升品质等优点,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IDC数据,智能可穿戴设备出货量近年来快速增长,智能手表出货量从2016年的2,110万块增长到2019年的6,320万块,TWS耳机的出货量从2016年的918万副攀升至2019年1.2亿副。同时,根据智研咨询,共享充电宝在国内的主要投放量从2017年的500万台快速增长到2019年的1,350万台,并且随着行业向三四线城市进行下沉,预计仍有较大成长空间;此外,据Research and Markets预测,全球电子烟市场规模在2025年有望达到614亿美元,2016年至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18.99%,以国际电子烟品牌IQOS为例,根据Philip Morris年报,其出货量从2015年的

3.96亿支快速增长到2019年的594亿支,且用户数也从140万人增长到1,360万人。创新型消费电子的不断发展也给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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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DC,Strategy Analytics

(3)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趋势

1)消费电子产品类别逐渐多样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理念都在升级。消费者新的个性化需求不断涌现,使得消费电子产品类别向多样化转变。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的创新热点正逐步由个人消费电子产品向智能家居生活、智能医疗甚至智慧城市这些更广阔的空间延伸。目前,传统消费电子产品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创新放缓,进入存量竞争的阶段;而以智能家居产品、可穿戴设备、智能电动平衡车等创新型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不断扩大,成为消费电子行业新的增长点。以智能电动平衡车为例,根据智研咨询数据,2015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市场需求为193万台,2018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市场需求为333万台,2022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市场需求预计将达到607万台,持续快速增长。

2)品质化是消费电子产品重要发展趋势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性能已经趋于同质化,但消费者对品质生活的注重和追求却在不断提升,品质化逐渐成为了消费电子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具体而言,产品的品质可通过电子化和轻量化两个方面提升。首先,电子化带来的科技感在满足消费者新奇需求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实际的便利,逐渐成为了消费者购买决策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另一方面,产品轻量化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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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提升其便携程度的同时也改善了产品的外观,使产品更符合消费者当前的偏好和审美,提升了产品的品质。

(四)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行业发展奠定基础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符合现代制造业中产品精密化、轻量化、节能化的要求,行业景气程度对我国总体制造业水平影响较大,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精密结构件产业链的下游领域发展情况良好,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具体产业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之“(一)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下游应用领域多,市场前景广阔

近年来,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产业蓬勃发展,市场需求持续稳定增长。随着精密结构件在终端产品中承担更多、更为重要的功能性作用,受益于下游行业升级精密结构件在下游行业中的应用持续增加,市场前景广阔。具体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之“(三)行业市场需求状况和趋势”。

未来在全球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及行业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运用等因素的驱动下,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行业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并将有效提升精密结构件需求。

(3)生产技术不断改进

随着终端应用产品加速更新,下游客户对结构件精密度、表面处理要求也不断提高,结构件制造厂商需不断对生产制造技术进行迭代、革新以满足下游客户需求。以数控技术为例,数控技术是提升产品精度的关键技术之一,通过与国际先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以及国内业内企业的不断努力,我国结构件制造厂商对数控技术的掌握不断提高,促进行业整体加工水平的提升。生产技术的进步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行业内企业成本,促进了整个行业的技术升级与工艺革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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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行业技术壁垒的提高有效避免了行业的恶性低质量竞争,有利于行业长期良性的发展。

2、行业面临的挑战

由于精密结构件下游应用行业广泛,不同下游应用行业对精密结构件产品的精密度要求各不相同,行业内主要产品多为非标准件且不同应用领域产品的加工工艺差距较大,行业内企业在各类细分产品上均呈现相对独立的竞争格局。因此,总体的行业集中度不高,行业内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行业规模化、集中化趋势不明显。企业规模偏小,一方面将导致企业较难形成规模效应以达到经济效益的最优化,使国内企业与行业巨头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与下游规模企业的博弈中处于劣势,下游规模企业具有一定的谈判优势和较强的议价能力,其在产品价格、质量、交付、信用期等方面均占据主导地位。此外,我国目前虽然已成为全球主要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部分优势企业进入了全球行业龙头的核心供应商序列,但我国部分高端关键装备依然受制于进口。例如,国产品牌压铸设备在技术方面与国际知名厂商瑞士布勒、德国富莱、日本宇部等仍存在一定差距,生产精密度更高的结构件所需机器仍以进口为主,给行业进一步发展带来一定挑战。

(五)行业竞争格局和公司市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相较于欧美、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及地区发展时间较短,上述国家依靠雄厚的工业基础和长时间的资本投入,取得了先发优势,技术上较为先进,产业发展也更为成熟。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水平和技术实力不断提升,加之具备竞争力的用工成本、良好的基础设施、完善的上游配套供应链体系,吸引了众多国外制造企业来我国投资设厂。国外知名企业原本较为封闭的供应链体系逐步向国内企业开放,国内的企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中国制造”也走出国门,逐渐被世界所认可。在我国成为世界制造大国的过程中,国内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同样也取得了较快发展,通过多年的技术吸收与自主创新,国内出现了一批竞争力较强的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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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经过多年的行业竞争及发展,逐渐形成了以三类企业为主的竞争格局:第一类是全球性的电子制造服务商(EMS厂商),其发展程度更高,主要表现为技术水平先进、客户资源丰富,可提供精密结构件产品设计、生产及组装的一体化综合性服务,通常与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合作,其代表为富士康、伟创力、捷普等;第二类是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技术实力的专业精密结构件制造商,这类企业往往专注于某些特定下游领域,并且由于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主要服务于下游各领域中的头部企业,代表企业有瑞玛工业、文灿股份、宜安科技等,发行人也属于此类别;第三类是以本地和周边地区客户为主要收入来源,生产规模相对较小,受服务范围和企业规模限制,此类企业数量较多。从行业集中度来看,由于精密结构件下游应用行业广泛,不同下游应用行业对精密结构件产品的精密度要求各不相同,且行业内主要产品多为非标准件、不同应用领域产品的加工工艺差距较大,行业内企业在各类细分产品上均呈现相对独立的竞争格局,因此,总体的行业集中度不高。但是从细分领域来看,特定行业的下游应用企业,尤其是行业领先和知名企业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对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精密度和稳定性要求较高,少量企业凭借资金优势、研发创新、先进的生产工艺与核心技术、高精密度、高稳定性和高品质的产品,逐步在各自细分领域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与核心竞争力,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在特定细分应用领域的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

2、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深耕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十余年,已逐步发展成为专业从事各类精密结构件及模具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一站式配套服务商。公司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随着客户需求增长以及自身能力提升,配合客户设计与生产各类配套精密结构件及模具,在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结构件研发及生产经验,为提升客户产品品质以及生产效率做出了贡献,也为公司自身在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配套结构件生产领域发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已成功进入了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行业领先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并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客户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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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强。在光伏领域,公司客户包括SolarEdge、SMA、Tesla、阳光电源等行业领先公司;在安防领域,公司客户包括海康威视、华为、Axis、Bosch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汽车领域,公司客户包括比亚迪、北汽新能源、宁德时代、Grammar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厂商;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的客户包括Intel、NEC、Honeywell、飞毛腿集团等。除现有客户外,公司目前已经通过Airspan、Hugo Benzing、ATL等大型优质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且均已进入或通过小批量生产阶段,客户资源进一步丰富,行业地位不断提高。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是集产品研发、结构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加工、配套组装等为一体的高度专业化的产业,其制造技术主要体现在模具设计及制造、成型技术及深加工工艺、自动化制造等方面。

1、模具设计及制造技术

模具是精密结构件产品生产的基础工艺装备,模具设计及制造涉及到材料科学、结构设计、工业设计等多门学科知识,具有技术密集型特点。同时,精密结构件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每件产品需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特定用途开发模具,对设计人员的设计能力要求较高。目前,业内企业普遍进入到三维设计阶段,随着CAD/CAE/CAM技术的广泛运用,模具设计、制造的效率和质量都得以显著提升,设计周期明显缩短。当前,行业内模具产品高端化趋势逐步显现,公司已具备开发高精密度、长寿命、多色成型、深腔薄壁等多功能复合模具的能力。

2、成型技术及深加工工艺

精密结构件按照成型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型材冲压结构件等,不同的成型方式所对应的技术特点也有所差异。

压铸成型技术是精密金属结构件常用的成型技术之一,是依靠高速高压将金属熔液压入形状复杂的金属模具内的一种精密铸造法。压铸铸造设备通常造价较高,所以在批量生产模式下更为经济。

注塑成型是一种注射兼模塑的成型方法,主要包含塑化和成型两个环节。塑化是将聚合物物料放入料筒中,经过加热、压缩、混合等过程,使物料均化和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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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成型是借助柱塞或者螺杆向聚合物熔体施加压力,将其注入模腔中,通过冷却完成。精密结构件使用的注塑产品,对尺寸公差、形位公差和表面粗糙度要求较高,需具备较高的工艺控制能力。型材加工是通过热轧、冷锻、铸造等方式,使金属或具有一定强度或韧性的材料形成具有一定断面形状和尺寸的物体。型材加工工艺下的产品规格繁多,用途广泛,在生产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型材产品还能通过进一步加工或热处理,达到设计的精度要求。冲压成型是借助于冲压设备的动力,使模具中的材料受力产生分离或塑性变形,从而获得一定形状、尺寸和性能的产品。冲压成型工艺效率高,速度快,能够生产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好、形状复杂的零件。

深加工工艺是通过机加工、表面处理以及检测等技术,对结构件进行进一步的加工和处理。领先的深加工工艺可以通过更自动化的手段,减少人为失误带来的额外生产成本,并围绕产品进行流水线设计,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深加工下的产品往往具有高质量、高精密度、美观等优点。

3、自动化制造

传统的成型设备采用单机连线的生产方式,这种方式缺乏灵活性,无法满足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下游应用领域内产品多批次、切换快的要求。随着自动化制造程度的不断提升,大型成型设备可以集机械、电子、控制和检测技术为一体,可实现全自动、智能化,操作安全,生产率高,制件质量高,综合成本低,满足了产品大批量生产的需要。未来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是提高自动化程度,实现技术工艺参数远程实时控制及检测、原材料自动输送、成型后处理自动化集成,通过技术进步实现智能化精益生产。

(七)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A股上市公司中尚不存在与公司具有完全相同产品结构的从事多类型精密结构件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公司。为提高同行业公司可比财务数据的可靠性,本次进行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时仅考虑上交所、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中以精密结构件为主要产品的上市公司,具体选择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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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如下:

(1)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属于“金属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以精密结构件产品为主的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压铸、注塑、型材冲压等;

(3)上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非医疗器械、农用设备、房地产等特殊行业;

(4)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经营困难。

根据上述标准,本次选择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包括文灿股份、锐新科技、瑞玛工业、宜安科技、天龙股份。前述公司在行业分类、生产工艺、原材料类型、产品应用领域等方面与公司均具备一定可比性,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全面,不存在未将同行业知名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的情形。

2、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情况

(1)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地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里和公路东侧(白蒙桥)地段,于2018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文灿股份”,股票代码:603348。文灿股份主要从事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采埃孚天合、威伯科、博世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以及长城汽车、大众、特斯拉等整车厂商提供精密压铸件制造服务。

(2)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地址位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于2020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锐新科技”,股票代码:300828。锐新科技主要从事工业精密铝合金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西门子、飞利浦、ABB等知名客户提供工业精密铝合金部件制造服务。

(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地址位于江苏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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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于2020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证券简称:“瑞玛工业”,股票代码:002976。瑞玛工业主要从事精密金属零部件及相应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客户包含了诺基亚、哈曼、爱立信等多家知名的跨国移动通信主设备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电子制造服务商。

(4)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于2012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

“宜安科技”,股票代码:300328。宜安科技专注于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比亚迪、吉利、LG等客户提供铝合金、镁合金等精密压铸件产品。

(5)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地址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八塘路116号3号楼,于2017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

“天龙股份”,股票代码:603266。天龙股份主要从事精密模具及产品注塑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周边、摇窗、车门、仪表系统等精密中高端功能性部件,代表性客户包含博泽集团、博世集团、大陆集团等国际知名企业。

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1)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以及盈利水平对比情况

从资产规模及营业情况看,2019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文灿股份393,118.15226,790.64153,771.017,103.45
2锐新科技56,936.9138,896.7633,380.816,256.66
3瑞玛工业62,249.6146,770.3860,989.768,578.50
4宜安科技203,064.96146,238.98102,508.4210,309.38
5天龙股份117,410.1191,271.7091,900.476,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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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发行人154,363.8748,398.50136,093.309,449.23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家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2)主要工艺及产品情况对比

公司与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工艺及产品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产品工艺特点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1文灿股份精密压铸、局部挤压、热处理、精度检测、CNC加工等汽车的发动机系统零部件、变速箱系统零部件、底盘系统零部件、制动系统零部件、车身结构件等汽车
2锐新科技热挤压成型、冶金挤压成型、机械结合成型、焊接成型、CNC加工等电力电子产品包括了电频器散热器、逆变器散热器以及通讯基站散热器;医疗器械产品包括铝合金医疗设备侧轨、影像仪C型臂等;汽车产品包括汽车天窗结构件、汽车保险杠、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等电力电子、医疗器械、汽车
3瑞玛工业精密冲压、冷镦、机加工、模内铆接及检测、线切割CNC加工等移动通信领域产品包括了谐振器、低通等射频元器件;汽车产品包括了安全及转向系统的支架组件、保持架组件等移动通信、汽车
4宜安科技熔炼、压铸成型、CNC加工、挤压铸造、精加工等消费电子产品包括了电子书支架、对讲机外壳、手机外壳等;电动工具产品包括了电动工具外壳、连接头等;工业配件产品包括了液压阀配、机电配件等;汽车产品包括了高强汽车避震支架、汽车连接器等消费电子、电动工具、工业配件、汽车
5天龙股份精密模具、精密注塑汽车类塑料零件包括了发动机系统零部件、摇窗系统零部件、座椅系统零部件等;电工电器类塑料零件包括断路器结构件及面板、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外壳等汽车、电工电气、消费电子
6发行人精密压铸、精密注塑、型材冲压等光伏逆变器外壳及配套零部件、安防摄像头外壳及支架、汽车电机电控装置、电子烟加热器等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来源于各家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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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终端品牌客户情况对比

序号公司名称终端品牌客户
1文灿股份采埃孚天合、特斯拉、大众、长城汽车、威伯科、法雷奥、博世等
2锐新科技飞利浦、ABB、台达、大福、松下、通用电气、西门子、台达等
3瑞玛工业诺基亚、爱立信、采埃孚天合、哈曼、施耐德、艾默生等
4宜安科技特斯拉、宁德时代、比亚迪、吉利、LG、佛吉亚、江淮等
5天龙股份博泽集团、东洋电装、大陆汽车、博世、施耐德、爱普生等
6发行人SolarEdge、SMA、Venture、Intel、海康威视、华为、比亚迪、北汽新能源等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来源于各家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八)公司竞争优势及竞争劣势

1、公司竞争优势

(1)服务优势

在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中,与行业内的大部分企业相比,公司产品种类更加丰富,涵盖了金属及塑胶两大类别,包含了压铸、注塑、型材冲压等多种成型技术,运用不同原材料及成型技术所制造出的精密结构件产品可以满足终端客户不同方面的需求。对于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各个领域的大型终端产品制造商而言,其对于精密结构件的需求往往是全方位、多种类的,例如终端产品的外壳部分一般采用压铸结构件或注塑结构件较多,内部固定装置往往选取金属冲压结构件,而散热装置通常选取型材结构件。公司以产品研发、模具设计和工艺设计与创新为核心,以精密压铸、精密注塑、型材加工及五金冲压等技术为基础,能够为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各个领域终端产品配套多种材质、不同成型方式的精密结构件产品,从而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的定制化服务。公司提供多种材质、不同成型方式的定制化精密结构件产品,能够满足客户对结构件产品在材料、功能、强度、精密性、密封性等方面的需求,有效节约了客户寻找不同供应商的时间和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增加客户粘性、提升产品附加值。此外,公司拥有先进精良的生产设备,能够提供模具设计、结构研发、样品开发、结构性能测试、精密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等一系列服务,能够为客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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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专业精密结构件制造解决方案。

(2)客户资源优势

精密结构件制造厂商在行业中的地位主要从其服务的客户的层次上体现。与普通客户相比,知名的终端产品制造商对精密结构件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更加严格,对样品设计开发能力、供应链稳定性和时效性、产品质量可靠性、服务应变能力等方面要求更高,对配套供应商实行严格而系统的资格认证。因此,只有行业内拥有较强综合能力和良好市场声誉的企业能够取得全球领先终端产品制造商的供应商资格。1)公司客户覆盖领域较广,抗风险能力较强公司业务覆盖亚洲、欧洲、美洲等不同地区,主要客户涵盖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具备较强增长潜力的行业,公司精密结构件制造业务也受益于下游客户所在领域快速发展。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拓展通信等领域的高端客户。因此,相较于一些聚焦单一领域的精密结构件制造厂商,公司受到下游客户所在行业政策波动影响更小,抗风险能力更强。2)公司客户优质,稳定性较强公司客户在各自行业内均处于领先地位:在光伏领域,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SolarEdge、SMA、阳光电源、Tesla等,在安防领域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海康威视、Bosch、Axis、华为等,在汽车领域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比亚迪、北汽新能源、宁德时代、Grammer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厂商,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的客户包括Intel、NEC、Honeywell、飞毛腿集团等。

业务领域客户名称客户简介
光伏SolarEdgeSolarEdge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EDG),致力于提供端对端分布式太阳能及光伏监控解决方案,是全球智慧能源领导者。
SMASMA成立于1981年,德国法兰克福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92G),是全球领先的专业逆变器生产供应商。
阳光电源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创业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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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客户名称客户简介
(股票代码:300274),专注于太阳能、风能、储能、电动汽车等新能源电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位列全球新能源企业100强。
TeslaTesla是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作为一家美国电动汽车及能源公司,业务聚焦于电动汽车、太阳能板及储能设备。
安防海康威视海康威视是深圳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15),业务聚焦于综合安防、大数据服务和智慧业务,视频监控市场占有率在全球范围内位居前列。
Bosch博世集团总部位于德国,致力于汽车与智能交通技术、工业技术、消费品和能源及建筑技术等产业,是全球领先的技术和服务供应商。
AxisAxis创立于1984年,总部设于瑞典,曾在北欧上市(NASDAQ OMX Stockholm),专为网络视频、音频、分析和访问控制提供解决方案,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合作伙伴。
华为华为创立于1987年,是全球领先的ICT(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提供商,目前业务遍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30多亿人口。
汽车比亚迪比亚迪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944.SZ),主要从事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北汽集团北汽集团成立于1958年,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涵盖整车及零部件研发与制造、汽车服务贸易、综合出行服务、金融与投资等业务的国有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为中国五大汽车集团之一。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成立于2011年,是国内率先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动力电池制造商之一,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Grammer
消费电子IntelIntel是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为全球领先的个人计算机零件和CPU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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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客户名称客户简介
NECNEC(日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日本的一家跨国信息技术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分成三个部分:IT解决方案、网络解决方案和电子设备,为商业企业、通信服务以及政府提供信息技术(IT)和网络产品。
HoneywellHoneywell(霍尼韦尔)是一家全球500强的高科技企业,其业务涉及航空产品和服务、楼宇、家庭和工业控制技术、汽车产品、涡轮增压器以及特殊材料。
飞毛腿飞毛腿是香港主板上市公司,是3C领域二次电池及相关配件的领先生产商。

数据来源:各公司官网等公开资料

国际知名的终端产品制造厂商一般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行业内领先的销售规模,这些企业对供应商的认证门槛较高,为了保持自己的声誉、市场地位、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不会把所有零部件集中向一家供应商采购,也不会轻易更换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一般情况下,当公司提供的产品持续符合客户对质量和交货期的要求,公司也将能够持续获得上述知名企业的订单,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同时,公司在长时间与知名客户合作的过程中,也积累了各应用领域先进的结构件设计经验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丰富的合作经历也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国际知名客户,从而形成良性的循环,不断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3)高端客户经验的借鉴性公司与高端客户的合作模式已经从简单的供求合作逐渐深入向产品前期合作研发模式过渡。随着下游客户对各类精密结构件要求的不断提升,公司往往在客户新项目规划初期就参与客户新产品对应结构件的配套研制,在与客户同步开发的过程中,公司不断积累结构件研发制造经验,与高端客户合作完成精密结构件创新设计往往对所属应用领域都具有借鉴作用,这对于公司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产品附加值较为有利。同时,公司通过学习和借鉴客户在生产运营、成本控制、研发设计、经营规划、内部控制、质量保证等方面的管理经验,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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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设计优势

1)产品设计研发公司产品应用于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多个细分领域,每个领域对产品技术指标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比如光伏逆变器组件对散热性和耐腐蚀性的要求较高,安防监控设备对结构件的耐腐蚀和结构稳定性要求较高,汽车零部件对轻量化结构设计、力学性能、精密度以及致密性的要求较高,消费电子产品对结构件的精密化程度、表面处理后的表现状况要求较高。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组建专业技术团队聚焦各细分领域的技术难点攻关和技术创新,同步开展大量的市场调研工作,使产品性能均能达到各领域全球领先企业的严格要求。通过公司多年来与各领域客户的密切合作,公司积累了大量的产品设计和开发经验,能够较好的把握行业趋势和产品研发方向,具备了客户产品的同步研发和先期研发能力。2)模具设计研发模具是决定产品的几何形状、尺寸精度、表面质量、内部组织的关键工艺装备,模具设计是产品设计及后续生产中最为核心的环节之一。公司具有模具的独立设计与制造能力,制定了模具标准化管理制度,开发的模具具有使用寿命长、产品质量稳定等特点。公司研发人员具备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开发经验,总结出了一套先进的、高效的设计理念,并积极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以及计算机辅助仿真分析(CAE)进行模拟分析,据此优化改进模具设计方案,实现高品质模具的试制及生产。

(4)生产设备优势

公司选用的生产设备主要由国内外先进设备生产商提供,具有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稳定、材料和能量损失少、定制化程度高等特点,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目前公司拥有全自动压铸岛,立式/卧式数控加工中心,自动注塑检验包装一体化生产线等世界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公司近年来还引进了大量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促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向智能化发展。公司以工业机器人逐渐替代人工生产,目前已经实现了压铸、注塑、冲压、CNC加工、钻孔攻牙等多个生产工序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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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化、智能化生产,未来还将持续引入及自主研发高端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可以提高公司产品的精密性、稳定性、可靠性,有助于缩短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5)区位优势

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并已在广东、江苏和四川设立子公司生产基地,实现了珠三角、长三角、西部地区的合理布局。上述地区形成了精密结构件制造产业集群,陆路、水路运输发达,有利于公司发挥区位优势,降低生产成本,方便公司更加高效快捷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内与国际市场。

2、公司竞争劣势

(1)生产及资金规模劣势

公司下游主要是光伏、安防、汽车和消费电子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厂商,随着公司客户所处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量高速增长,公司产能利用已至较高水平。随着新产品、新客户的不断开发,公司现有生产和资金规模已不能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2)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的劣势

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产品的技术开发和生产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公司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以及市场开拓所需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积累、股东投入和银行贷款,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仍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来购置精密生产设备,内部持续改进和研发自动化、智能化设备,而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缺乏持续、充足的资金支持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产能及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情况

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具有非标准化、定制生产的特征,产品因客户的需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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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产品结构设计、加工工序、复杂程度、加工时间等各不相同,单件产品生产所需耗用的时间、占用的设备及人员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以产品数量或重量为单位定义公司各大类产品的产能并不能直观的反映发行人的产能情况,公司通过列示不同类型工序的瓶颈设备的理论工时和实际工时的方式说明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情况。

单位:小时

工艺类别瓶颈设备2020年1-6月2019年度
实际工时理论工时产能利用率实际工时理论工时产能利用率
压铸CNC425,268772,01155.09%1,143,5201,445,04779.13%
型材加工CNC83,574122,66368.13%188,850234,19780.64%
注塑注塑机225,060442,22550.89%560,987546,329102.68%
工艺类别瓶颈设备2018年度2017年度
实际工时理论工时产能利用率实际工时理论工时产能利用率
压铸CNC755,2401,013,12974.55%364,951513,91271.01%
型材加工CNC141,860199,01971.28%118,227180,90465.35%
注塑注塑机304,783289,578105.25%143,533140,696102.02%

注:各设备理论工时=设备数量×20小时×工作日,工作日按照每年300个工作日计算;产能利用率=设备实际工时/设备理论可用工时。

2020年1-6月,公司产能利用率较最近三年有所下滑,一方面是因受到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实际订单数量及机器开机时间均有所下滑;另一方面,2018年以来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出货量增速加快,公司于2019年底及2020年初购入多台注塑设备,使得公司2020年注塑产能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在压铸及型材加工方面,瓶颈设备CNC实际工时与理论工时相比较低,主要原因系:(1)公司生产产品种类繁多,客户对产品的精密程度、一致性要求较高,为达到上述要求,相关参数设置需准确、一致,因此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切换生产产品时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长进行CNC设备调试;(2)公司新产品开发数量较多,新产品在批量生产前,需要不断的利用CNC进行样品、小批量产品及相应夹、治具的试产和调试,进一步减少了CNC的实际运行时长。

2、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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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的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件、套

类别2020年1-6月2019年度
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销量产销率
精密压铸结构件1,392.271,421.04102.07%4,404.084,081.4292.67%
精密注塑结构件6,857.016,770.1498.73%15,923.2715,504.3397.37%
型材冲压结构件5,616.745,652.65100.64%13,074.1912,709.3597.21%
类别2018年度2017年度
产量销量产销率产量销量产销率
精密压铸结构件3,474.543,091.8988.99%2,667.662,810.07105.34%
精密注塑结构件8,920.668,543.4395.77%4,788.924,428.1992.47%
型材冲压结构件8,872.628,449.5995.23%6,922.206,832.0698.70%

(二)销售收入类型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型分类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金额占比变动金额占比变动
精密压铸结构件21,638.2232.69%-61,949.1245.77%31.53%
精密注塑结构件25,645.2338.75%-44,799.1033.10%92.07%
型材冲压结构件18,218.4027.53%-25,469.7818.82%31.24%
精密模具685.791.04%-3,129.552.31%-22.28%
合计66,187.64100.00%-135,347.55100.00%44.20%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变动金额占比
精密压铸结构件47,099.7750.18%26.68%37,179.8050.50%
精密注塑结构件23,324.7324.85%45.62%16,017.2621.76%
型材冲压结构件19,406.4220.68%8.60%17,868.9324.27%
精密模具4,026.874.29%57.66%2,554.143.47%
合计93,857.80100.00%27.49%73,620.1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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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收入地域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地域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销售34,814.3952.60%80,595.9159.55%61,925.6965.98%47,215.0764.13%
境外销售31,373.2547.40%54,751.6440.45%31,932.1134.02%26,405.0635.87%
合计66,187.64100.00%135,347.55100.00%93,857.80100.00%73,620.12100.00%

(四)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1、发行人向主要客户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0年1-6月1捷普25,390.1438.23%
2SolarEdge11,082.9016.69%
3伟创力10,028.7115.10%
4海康威视8,654.6013.03%
5Venture1,900.912.86%
合计57,057.2685.91%
2019年度1捷普39,352.1128.92%
2海康威视27,522.8920.22%
3伟创力21,316.1915.66%
4SolarEdge14,460.9310.63%
5Venture8,015.035.89%
合计110,667.1581.32%
2018年度1捷普26,722.1128.36%
2海康威视22,416.2123.79%
3SolarEdge8,726.559.26%
4Venture5,654.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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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5伟创力4,870.225.17%
合计68,389.7472.59%
2017年度1捷普19,837.1726.92%
2海康威视16,737.1822.71%
3SolarEdge11,587.6415.73%
4伟创力3,097.344.20%
5Axis2,379.353.23%
合计53,638.6772.79%

注: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已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其中:

(1)捷普包括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捷普精密工业(广州)有限公司、Jabil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和Jabil Poland Sp. z o.o.等;

(2)海康威视下属公司包括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软件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等;

(3)伟创力下属公司包括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 Europe B.V.、Flextronics Israel Ltd.、Flextronics Telecom Systems Ltd.、Flextronics Manufacturing (Zhuhai) Co., Ltd、Flextronics America、Flextronics MFG. (H.K.) Ltd. 、伟创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等;

(4)Venture下属公司包括Venture Corporation Limited、Venture International Pte Ltd.、Technocom Systems Sdn.Bhd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2、主要客户基本情况

(1)捷普

公司名称捷普及相关公司
基本情况捷普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JBL),是一家提供综合设计、制造、供应链和产品管理服务的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在全球范围内提供电子制造服务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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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截至2020年4月30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FMR LLC(14.47%)、The Vanguard Group(10.26%)、BlackRock, Inc.(9.15%)、William D. Morean(5.31%)。
经营规模捷普在全球范围拥有100家厂区、20多万名员工,2018至2019财年实现营业收入2,528,232万美元。
业务合作情况公司自2010年开始与捷普开展合作,向捷普及其相关公司销售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等产品,主要用于SolarEdge光伏逆变器的组装。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捷普官方网站、披露的定期报告、Wind资讯、访谈记录等。

(2)SolarEdge

公司名称SolarEdge Technologies Inc及相关公司
基本情况SolarEdge为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SEDG),致力于提供端对端分布式太阳能及光伏监控解决方案,其产品旨在最大化电力产出,主要面向民用,商用,以及大规模光伏系统安装领域。
股权结构截至2020年10月1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BlackRock, Inc(10.49%)、Swedbank Robur Fonder AB(6.07%)、FMR LLC(5.48%)。
经营规模SolarEdge是全球光伏行业领先制造商,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6亿美元。
业务合作情况公司自2009年开始与SolarEdge开展合作,向SolarEdge及其相关公司销售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等产品,用于光伏逆变器产品的组装。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SolarEdge官方网站、披露的定期报告及Wind资讯、富途证券、访谈记录等。

公司的客户中,捷普和天弘科技均为SolarEdge太阳能逆变器产品的组装厂商,公司向捷普和天弘科技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用于组装SolarEdge太阳能逆变器的精密结构件。因此,从产品的最终使用方来看,公司报告期内SolarEdge相关产品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3,178.98万元、37,959.31万元、54,222.81万元和36,437.7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03%、40.29%、39.84%和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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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伟创力

公司名称伟创力及相关公司
基本情况伟创力为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FLEX),是一家领先的从概念成型到规模量产解决方案供应商,为汽车、工业制造、医疗及科技企业等提供创新性设计与制造服务。
股权结构截至2020年6月30日,持股5%以上股东包括PRIMECAP Management Company(14.45%)、Wellington Management Group LLP(10.23%)、FMR LLC(9.93%)。
经营规模伟创力业务遍布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2019-2020财年实现营业收入242亿美元。
业务合作情况公司自2010年开始与伟创力及相关公司开展合作,向伟创力及其相关公司销售各类型精密结构件产品,用于光伏逆变器、安防摄像头等产品的组装。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伟创力官方网站、披露的定期报告及Wind资讯、访谈记录等。

(4)海康威视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
基本情况海康威视为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15),是以视频为核心的智能物联网解决方案和大数据服务提供商,业务聚焦于综合安防、大数据服务和智慧业务,构建开放合作生态,为公共服务领域用户、企事业用户和中小企业用户提供服务,致力于构筑云边融合、物信融合、数智融合的智慧城市和数字化企业。
股权结构截至2020年11月5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38.88%)、龚虹嘉(11.6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5.97%)。
经营规模海康威视国内拥有3大制造基地、1个海外生产基地、4大海外区域物流中心,具备业内领先的自动化生产能力。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6.58亿元。
业务合作情况公司自2014年开始与海康威视开展合作,主要向海康威视及其相关公司销售各类型精密结构件产品及模具,用于安防摄像头等产品的组装。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海康威视官方网站、披露的定期报告及Wind资讯、访谈记录等。

(5)Venture

公司名称Venture Corporation Limited及相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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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Venture为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V03),提供制造、产品设计及开发、工程及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电子服务、零售商店解决方案以及组件技术等。
股权结构截至2020年12月13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包括:Wong, Ngit Liong(7.01%)、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6.96%)。
经营规模Venture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包括Technocom在内的30家分、子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3,343万新元。
业务合作情况公司自2015年开始与Venture相关公司Technocom开展合作,向Venture及其相关公司销售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等产品,用于电子烟加热器、激光打印机等产品结构件的组装。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Venture官方网站、披露的定期报告及Wind资讯、Capital IQ、访谈记录等。

(6)Axis

公司名称Axis Communications AB
基本情况Axis Communications AB为原斯德哥尔摩交易所交上市公司(股票代码:Axis),是一家专业提供与实施网络视频解决方案的IT公司,提供视频监控解决方案、访问控制解决方案、音频解决方案和培训、服务与支持等。
股权结构佳能(Canon)控股子公司
经营规模Axis为佳能集团的一部分,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3,646名员工,2019年度总销售额13亿美元。
业务合作情况公司自2012年开始与Axis开展合作,向Axis及其相关公司销售精密压铸结构件等产品,用于安防摄像头等产品的组装。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Axis官方网站、Wind资讯、访谈记录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知名的大型企业,经营规模较大且经营情况、市场需求良好。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年限较长,合作关系较为稳定。

3、报告期各期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中不存在报告期内新增的客户。各期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相比上期新增的前五大客户为Venture。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向Venture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748.89万元、5,654.65万元、8,015.03万元和1,900.91万元。2017年度至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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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快速增长,2020年1-6月受年初新冠疫情影响,销售规模有所下降。Venture与公司自2015年通过其他客户介绍方式建立业务合作,公司向Venture销售的主要产品为精密压铸结构件,主要用于电子烟加热器的组装,因电子烟产品市场需求稳定增长,公司对Venture的销售规模具有可持续性。

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前五大客户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需原材料品种众多,主要包括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电缆及连接器等,具体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铝锭4,143.109.64%10,772.0012.64%12,228.6120.51%8,933.1119.73%
塑胶粒7,872.2318.31%18,647.5621.89%10,810.7618.13%6,153.3213.59%
铝挤压材5,447.0312.67%8,712.6510.23%6,526.7110.95%6,114.2813.51%
连接器4,827.2111.23%4,915.465.77%2,358.323.96%2,360.025.21%
电缆3,333.527.75%3,491.304.10%1,940.183.25%1,665.393.68%
模具及工装1,333.003.10%3,192.503.75%3,865.256.48%3,422.397.56%
包材辅料3,443.038.01%8,656.2710.16%7,016.9111.77%4,139.219.14%
合计30,399.1170.71%58,387.7668.54%44,746.7475.05%32,787.7372.43%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2020年1-6月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铝锭千克12.11342.144,143.109.64%
2塑胶粒千克27.90282.117,872.23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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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铝挤压材千克16.49330.405,447.0312.67%
4连接器2.172,229.504,827.2111.23%
5电缆2.111,580.283,333.527.75%
合计-25,623.0959.60%
2019年度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铝锭千克12.24880.3510,772.0012.64%
2塑胶粒千克28.73649.0918,647.5621.89%
3铝挤压材千克16.80518.598,712.6510.23%
4连接器2.302,135.604,915.465.77%
5电缆2.331,495.593,491.304.10%
合计-46,538.9754.63%
2018年度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铝锭千克12.97942.9112,228.6120.51%
2塑胶粒千克30.73351.8310,810.7618.13%
3铝挤压材千克16.77389.286,526.7110.95%
4连接器2.141,103.642,358.323.96%
5电缆2.38816.681,940.183.25%
合计-33,864.5856.80%
2017年度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铝锭千克12.65706.208,933.1119.73%
2塑胶粒千克32.59188.816,153.3213.59%
3铝挤压材千克17.21355.336,114.2813.51%
4连接器2.251,046.812,360.025.21%
5电缆2.33716.091,665.393.68%
合计-25,226.1255.72%

1-1-141

报告期内,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电缆及连接器等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前述原材料合计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72%、56.80%、54.63%和59.6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在合理范围内略有波动。

(三)主要能源耗用情况分析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供应稳定、充足,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耗用电力和天然气具体情况如下:

能源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电力耗用量(万度)1,594.703,910.222,940.031,894.67
用电费用支出(万元)935.352,423.141,778.571,155.07
平均价格(元/度)0.590.620.600.61
天然气耗用量(万立方米)213.15477.06432.60265.07
用气费用支出(万元)616.351,412.961,274.58792.37
平均价格(元/立方米)2.892.962.952.99
主要能源费用合计(万元)1,551.703,836.103,053.141,947.44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3.09%3.69%4.41%3.50%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整体保持稳定,平均电价与天然气价格保持稳定。

(四)报告期内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情况

1、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主要采购品种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0年1-6月史陶比尔4,623.57连接器10.75%
景弘盛通信2,780.30电缆6.47%
宗茂塑胶2,659.38塑胶粒6.19%
荣阳铝业2,522.39铝挤压材5.87%

1-1-142

时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主要采购品种占采购总额比例
澳美铝业1,826.05铝挤压材4.25%
合计14,411.69-33.52%
2019年度宗茂塑胶7,397.39塑胶粒8.68%
史陶比尔4,898.53连接器5.75%
塑星塑料4,754.78塑胶粒5.58%
荣阳铝业4,744.69铝挤压材5.57%
景弘盛通信3,444.39电缆4.04%
合计25,239.78-29.63%
2018年度顺博合金6,580.41铝锭11.04%
宗茂塑胶4,539.58塑胶粒7.61%
塑星塑料2,942.81塑胶粒4.94%
晟通科技2,735.10铝挤压材4.59%
史陶比尔2,353.85连接器3.95%
合计19,151.75-32.12%
2017年度顺博合金4,518.22铝锭9.98%
宗茂塑胶4,157.54塑胶粒9.18%
晟通科技2,673.71铝挤压材5.91%
澳美铝业2,378.33铝挤压材5.25%
史陶比尔2,354.05连接器5.20%
合计16,081.85-35.53%

注:上述供应商已将同一集团控制下公司的采购金额合并后列示。其中:

(1)史陶比尔系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2)景弘盛通信包括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常熟泓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3)宗茂塑胶系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

(4)荣阳铝业系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

(5)澳美铝业系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

(6)晟通科技包括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晟通营销有限公司;

(7)塑星塑料系深圳市塑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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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顺博合金包括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重庆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广东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2、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

(1)史陶比尔

公司名称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是史陶比尔集团在亚洲唯一的生产基地,总部位于中国杭州。杭州公司从事集团的三大业务领域:工业连接器、工业机器人和纺织机械,致力于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的生产、销售以及设计和研发,为中国及亚洲市场提供史陶比尔的产品、技术及服务。
股权结构法国史陶比尔有限公司持有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营规模史陶比尔集团是工业连接器、工业机器人和纺织机械这三大领域机电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全球专业供应商,在2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公司,全球拥有5,500多名员工,年营业额达13亿瑞士法郎。
业务合作情况发行人自2014年开始与史陶比尔开展合作,向史陶比尔采购连接器,用于光伏逆变器电线产品的生产。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访谈记录等。

(2)景弘盛通信

公司名称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消费电子、高清数字、微波通讯、通讯基站、IT设备、太阳能光伏、公路车辆、家电、工控和能源等领域应用电线电缆主要的供应商之一,致力于研发、设计、生产及供应各类电缆。
股权结构截至2020年9月30日,苏州利昌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11%、重庆市淋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11%、常熟德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86%、常熟德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91%。
经营规模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322.27万元,净利润3,889.74万元。
业务合作情况发行人自2016年开始与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向其采购电缆,用于光伏逆变器电线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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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内容来源为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定期报告、Wind资讯、访谈记录等。

(3)宗茂塑胶

公司名称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是行业内知名的进口工程塑料分销商,是沙伯基础、旭化成、兰蒂奇等国际知名化工企业的合格代理商。
股权结构裴峻持股95.00%、李钜和持股5.00%。
经营规模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是行业内知名的进口工程塑料分销商,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业务合作情况发行人自2013年开始与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向其采购塑胶粒,用于精密注塑结构件产品的生产。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访谈记录等。

(4)荣阳铝业

公司名称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为中国著名的铝制品研发制造商,在铝合金挤压方面拥有30年的专业经验,提供从研发、设计、制造、深加工、包装、配送等全套解决方案。
股权结构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境内经营主体
经营规模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078),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1,743万港元。
业务合作情况发行人自2018年开始与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向其采购铝挤压材,用于型材冲压结构件产品的生产。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荣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访谈记录等。

(5)澳美铝业

公司名称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拥有氧化、喷粉、氟碳喷漆等生产线,可进行各类表面处理,可生产海工船艇、交通轻量化、3C消费电子、家居装饰、光伏、建筑等多个行业领域所需型材产品。
股权结构齐力(香港)有限公司持股100.00%。
经营规模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注册资本6,139.2万美元,拥有700至7000美吨挤压机(1美吨等同于2,000磅),可生产各类异型大断面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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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情况发行人自2017年开始与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向其采购铝挤压材,用于型材冲压结构件产品的生产。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访谈记录等。

(6)塑星塑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塑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深圳市塑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工程塑料,代理销售日本宝理、旭化成、宇部、三菱、美国陶氏、杜邦、首诺、德国拜耳、巴斯夫等世界知名厂商产品。
股权结构丘志文持股80.00%、黄党生持股20.00%。
经营规模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业务合作情况发行人自2017年开始与深圳市塑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向其采购塑胶粒,用于精密注塑结构件产品的生产。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深圳市塑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企业工商信用信息、访谈记录等。

(7)顺博合金

公司名称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
基本情况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再生铝合金锭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利用各种废铝材料,通过分选、熔炼、浇铸等生产工序,生产各种牌号的铝合金锭,用于各类压铸铝合金产品和铸造铝合金产品的生产,从而实现铝资源的循环利用。
股权结构截至2020年9月30日,王增潮持股25.19%、王真见持股24.09%、王启持股6.30%、杜福昌持股6.30%、其他持股38.12%。
经营规模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96),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5,333.27万元,净利润17,584.36万元。
业务合作情况发行人自2017年开始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开展合作,向其采购铝锭,用于精密压铸结构件的生产。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访谈记录等。

(8)晟通科技

公司名称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高级铝箔坯料、空调箔、双零铝箔和大中型截面铝型材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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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湖南五强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00%。
经营规模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常德、长沙两大智能化铝模板生产基地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产品和服务覆盖全国18个省市,并出口东南亚、非洲等海外地区。
业务合作情况发行人自2015年开始与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开展合作,向其采购铝挤压材,用于型材结构件产品的生产。

注:上表内容来源为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访谈记录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均为业内知名的大型原材料生产厂商及国外大型化工企业境内贸易代理商,经营规模较大且经营情况稳定。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合作年限较长,主要原材料的品质和供应渠道均有较好的保障。

3、报告期各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1)2018年度

2018年度,发行人相比上期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为塑星塑料。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向塑星塑料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740.33万元、2,942.81万元、4,754.78万元和1,432.51万元。发行人与塑星塑料自2017年建立合作关系,主要向其采购塑胶粒。2018年度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增幅较大的原因系该年度发行人精密注塑结构件产品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塑星塑料供应充足且具有一定价格优势。

(2)2019年度

2019年度,发行人相比上期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为荣阳铝业和景弘盛通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向荣阳铝业的采购金额分别为0万元、2,084.42万元、4,744.69万元和2,522.39万元。发行人与荣阳铝业自2018年建立合作关系,主要向其采购铝挤压材。2019年度,发行人向荣阳铝业采购金额增幅较大,向晟通科技采购铝挤压材的金额同比减少,使得荣阳铝业成为该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主要原因为荣阳铝业该年度的报价具有一定优势。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向景弘盛通信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657.62万元、1,923.86万元、3,444.39万元和2,7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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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报告期内保持较快增长。发行人与景弘盛通信自2016年建立合作关系,主要向其采购电缆,用于太阳能逆变器配套结构件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该类产品订单规模保持快速增长,向景弘盛通信采购电缆金额相应增长,使得景弘盛通信于2019年度成为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

(3)2020年1-6月

2020年1-6月,发行人相比上期新增的前五大客户为澳美铝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发行人向澳美铝业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378.33万元、1,147.04万元、1,645.52万元和1,826.05万元。发行人与澳美铝业自2017年建立合作关系,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主要向其采购铝挤压材。2020年1-6月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增幅较大的原因为澳美铝业该年度报价具有一定优势。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期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主要为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受供应商报价、客户对原材料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各期五大供应商有所变化,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交易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五)主要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公司向同一客户及供应商同时采购或销售超过50万元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供应商名称销售金额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SolarEdge11,082.9014,460.938,726.5511,587.64
东莞市兴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117.61271.82258.69198.35
竣昌五金22.8321.96151.45599.78
荣阳铝业155.19312.21201.90-
宁波市北仑赛维达机械有限公司-164.4360.34-
苏州东诚欣电子有限公司--34.3221.76
客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148

SolarEdge211.21---
东莞市兴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8.9719.4420.4023.33
竣昌五金456.321,342.12836.991,097.92
荣阳铝业2,522.394,744.692,084.42-
宁波市北仑赛维达机械有限公司--86.73-
苏州东诚欣电子有限公司35.0443.8761.675.38

注:竣昌五金包括东莞市竣昌五金有限公司、江苏竣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

SolarEdge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公司主要向其销售模具及各类精密结构件产品。公司向SolarEdge采购的原因为:2020年1-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SolarEdge指定的国内电缆连接器供应商短期供应出现困难,为保障正常生产交付,经协商由SolarEdge从欧洲采购部分电缆连接器后销售给公司。

东莞市兴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客户,该企业系公司主要客户指定的型材冲压结构件组装厂商,公司主要向其销售型材冲压结构件。公司向东莞市兴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原因为:根据客户指定,公司向其采购特定辅料用于生产客户产品专用冲压结构件配件。

竣昌五金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外协供应商,为公司提供铝合金压铸产品加工服务。公司向竣昌五金销售的原因为:2017年度,公司因客户及产品调整,与部分客户停止合作并由竣昌五金承接了部分剩余订单。因此,公司将原客户生产所涉及的定制化模具、夹治具及少量原材料、半成品等销售给竣昌五金。

荣阳铝业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原材料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铝挤压材等。公司向荣阳铝业销售的原因为:荣阳铝业同时从事铝废料回收加工业务,公司向其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铝渣、铝屑等废料。

宁波市北仑赛维达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公司主要向其采购模具、工装夹具。公司向宁波市北仑赛维达机械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因为:报告期内,宁波市北仑赛维达机械有限公司利用公司压铸产品线对模具进行样品试制以及加工验证,公司向其销售精密压铸结构件样品。

苏州东诚欣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供应商,公司根据客户指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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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采购特殊保护膜的拉链袋防尘条及泡棉等辅材。公司向苏州东诚欣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因为:2017年度和2018年度,根据客户要求,公司将特定型号型材结构件销售至苏州东诚欣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组装。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交易金额较小,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折旧年限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20年35,742.153,918.9331,823.2289.04%
机器设备3-10年48,030.7712,581.5635,449.2173.81%
运输工具4-5年603.00387.95215.0535.66%
其他设备3-5年2,190.46907.331,283.1358.58%
合计-86,566.3817,795.7768,770.6179.44%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设备名称账面原值 (万元)累计折旧 (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1压铸机17,739.814,596.8413,142.9674.09%
2注塑机4,429.24463.673,965.5789.53%
3CNC设备8,987.932,528.096,459.8471.87%
4冲压机816.84113.32703.5286.13%
5模温机282.9852.58230.4081.42%
6机械手766.76180.43586.3376.47%
7检测设备1,061.07264.69796.38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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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账面原值 (万元)累计折旧 (万元)净值(万元)成新率
8钻孔攻牙机2,047.09460.491,586.6077.51%

3、房屋建筑物

(1)已取得产权证的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共持有4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 权人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房屋坐落规划用途建筑面积(㎡)他项 权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取得方式
1南京铭利达宁房权证溧初字第2085405号柘塘镇柘宁东路288号1幢工业仓储4,543.76抵押宁溧国用(2010)第04193号自建
2南京铭利达宁房权证溧初字第2085406号柘塘镇柘宁东路288号2幢工业仓储6,807.64抵押宁溧国用(2010)第04193号自建
3江苏铭利达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7号海安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工业11,283.04抵押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7号受让
4江苏铭利达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8号海安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工业102,040.26抵押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8号受让

广东铭利达已在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粤(2019)东莞不动产权第0277342号)的土地上建设了一幢办公楼、四幢厂房及三幢宿舍楼。就前述房产发行人已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6-22-00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6-22-1058号、建字第2016-22-1059号、建字第2016-22-1060号、建字第2016-22-1061号、建字第2016-22-1062号、建字第2019-22-0012号、建字第2019-22-00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1900201702210101、编号441900201702210201、编号441900201702210301、编号441900201702210401、编号441900201702210501、编号441900201908220201、编号441900201908220101)及取得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房产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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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江苏铭利达在海安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7号、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8号)上建设了职工中心、加工车间、食堂等建(构)筑合计约1.68万平方米,上述建筑物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根据海安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的证明文件,江苏铭利达在海安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7号、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8号)上建设的职工中心、加工车间、食堂等建(构)筑合计约1.68万平方米均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的法律法规,符合城镇总体规划。

(2)租赁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境内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地址用途面积(㎡)租赁期限产权权属证明文件
1东莞市运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铭利达东莞清溪镇浮岗村柏朗北街1号工业34,6792019/11/1- 2021/10/31-
2东莞市耀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铭利达东莞清溪镇罗群埔村工业16,5002015/6/1- 2021/5/31-
3四川省金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四川铭利达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133号办工及生产 用房22,773.852020/8/1- 2021/7/31广安市房权证厂房字第2015070200625号; 广安市房权证厂房字第2015070200637号; 广安市房权证厂房字第2015070200649号; 广安市房权证厂房字第2015070200650号; 广安市房权证厂房字第2015070200662号
4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4层405号高科技研发268.012019/6/17- 2022/6/16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18316号

1)房屋租赁备案情况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经核查,上述房屋租赁均未办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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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备案手续。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发行人上述房屋租赁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存在被有关主管部门予以限期改正或罚款的风险。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陶诚已分别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因租赁手续不完备等问题产生任何争议、风险,或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因此不能正常生产经营而导致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遭受实际损失,则由其承担发行人因此支出的相应费用、弥补发行人相应的损失。

发行人上述房产租赁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虽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但法定的处罚金额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曾因租赁房产未履行备案程序的事项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承担损失的承诺。此外,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均未约定以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因此前述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2)租赁使用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第1项及第2项租赁房屋建设于集体建设用地上,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根据前述房屋所在地的村委出具的证明文件、土地产权证书并经访谈出租方,上述租赁厂房均为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对外出租,土地和房屋均可用于工业用途。

根据东莞市清溪镇城市更新中心于2019年12月6日出具的证明,广东铭利达承租的上述东莞市清溪镇浮岗柏朗北街1号及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委会罗群埔村的厂房在未来三年内暂未纳入城市更新改造范围,也没有规划在未来三年内对其进行改造。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陶诚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如因发行人承租的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该等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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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其将就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确保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综上,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租赁的部分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净值
土地使用权11,211.40844.78-10,366.61
软件及专利权637.67359.63-278.04
合计11,849.071,204.41-10,644.66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5,019.80万元。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拥有6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序号使用权人不动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使用权类型用途使用期限/终止日期面积 (㎡)坐落他项权利
1南京铭利达宁溧国用(2010)第04193号出让工业用地2060/9/2513,331.7溧水县柘塘工业集中区抵押
2南京铭利达宁溧国用(2013)第06878号出让工业用地2060/9/2518,787.1柘塘19号路以北-
3江苏铭利达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8号出让工业用地2067/5/1495,182.00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抵押
4江苏铭利达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496号出让工业用地2067/5/1438,772.00海安县海安高新区西城街道东庙村15、16、17、27组-
5江苏铭利达苏(2019)海安市不动产权第0017337号出让工业用地2067/7/7133,610.00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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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东铭利达粤(2019)东莞不动产权第0277342号出让工业用地2065/12/2555,463.6东莞市清溪镇罗马村抵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第2项、第4项土地存在闲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铭利达闲置土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南京铭利达取得的面积为18,787.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宁溧国用(2013)第06878号)尚未开工建设。根据该土地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如南京铭利达未能按照约定日期(2014年6月11日之前)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南京市溧水国土资源局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未建设的,南京市溧水国土资源局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为450.8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土地账面价值为401.44万元,经测算的土地闲置违约金为996.92万元。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经测算,如上述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最高约为90.18万元。

经核查,南京铭利达尚未在上述面积为18,787.1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设建筑物,且尚未被要求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如该宗地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并被收回,将不会对南京铭利达或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南京市溧水县国土资源局网站,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主管部门未向南京铭利达出具关于土地闲置调查通知或决定。此外,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南京铭利达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该局处罚的记录。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上述情况做出承诺,如因上述土地因未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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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约定日期开工建设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而导致南京铭利达或发行人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全额补偿责任,且无需发行人或南京铭利达支付任何对价。2020年12月7日,公司与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南京铭利达100%股权以2,738.50万元价格转让给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2)江苏铭利达闲置土地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江苏铭利达取得的面积为38,772.00平方米的用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苏(2017)海安县不动产权第0006496号)仍未开工建设。根据该土地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如江苏铭利达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海安国土资源局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未建设的,海安国土资源局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为82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土地账面价值为678.50万元,经测算的土地闲置违约金为620.74万元。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经测算,如上述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最高约为164万元。

经核查,江苏铭利达未在上述面积为38,772平方米的土地上建有任何建筑物,且未主张违约责任。如该宗地被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并被收回,将不会对江苏铭利达或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江苏铭利达的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海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网站,截至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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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主管部门未向江苏铭利达出具关于土地闲置调查通知或决定。此外,根据海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江苏铭利达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针对上述情况做出承诺,如因上述土地被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而导致江苏铭利达或发行人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全额补偿责任,且无需发行人或江苏铭利达支付任何对价。

综上所述,发行人上述土地虽然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尚未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且上述违约责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利润较小,上述土地入账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上述土地虽存在被认定为闲置土地而被收回的风险,但基于发行人并未利用该闲置土地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且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就相应可能的损失承担作出了承诺,即使该等土地因被认定为闲置而被收回,亦不会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15项发明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171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1发明专利一种低铝高锰CuAIMn低温记忆合金公司ZL201210286196.62012/8/13二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2发明专利一种能提高热疲劳性能的多元锌铝合金公司ZL201210210761.02012/6/25二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半固态压铸的电磁搅拌设备公司ZL201810103414.52018/2/1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4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安装卡簧的装置公司ZL201610302567.32016/5/9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发明专利一种超高要求的汽车结构件压铸模具公司ZL201810096142.02018/1/31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去除LOGO投灯外壳广东铭利达ZL201710104744.12017/2/24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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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铸件的水口的装置

7发明专利压铸模具广东铭利达ZL201510980792.82015/12/22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发明专利装配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510980811.72015/12/22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发明专利一种多轴钻孔攻牙机的定位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610296701.32016/5/6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发明专利一种车床夹具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610305341.92016/5/9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发明专利一种切割机锯齿安装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11371863.42018/11/15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发明专利冲模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510980814.02015/12/22二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1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去除机械仪表盘套件铸件的披锋的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710419074.22017/6/6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发明专利一种便于取出壳体的热整形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11361231.X2018/11/15二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去除监控器前内壳铸件的披锋和水口装置四川铭利达ZL201710104745.62017/2/24二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16实用新型低压供电配电柜公司ZL201220612937.02012/11/19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实用新型温度控制箱公司ZL201220613067.92012/11/19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实用新型户外摄像头及其安装结构公司ZL201320216809.92013/4/2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9实用新型冲模装置公司ZL201520578641.52015/8/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20实用新型固定夹具公司ZL201520578680.52015/8/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21实用新型测漏夹具公司ZL201520581095.02015/8/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22实用新型一种散热窗公司ZL201620405396.2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2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加工轴承端盖的装置公司ZL201620410370.72016/5/9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24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去除摄像机镜头座的水口的装置公司ZL201620413945.02016/5/9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25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去除摄像头后盖框架的毛刺的装置公司ZL201620410839.72016/5/9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26实用新型一种装夹装置公司ZL201620410245.62016/5/9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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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27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去除显示器面板框架的水口和料柄的装置公司ZL201620413943.12016/5/9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28实用新型一种气缸及发动机公司ZL201620406768.3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29实用新型一种冲头组件及油压机公司ZL201620406769.8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30实用新型一种平面度检测装置公司ZL201620408978.6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31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超低速压铸的新型浇口结构公司ZL201721800670.72017/12/20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32实用新型压铸模具公司ZL201420685987.02014/11/14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33实用新型顶盖用压铸模具公司ZL201420685642.52014/11/14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34实用新型一种摄像头遮阳罩钻孔加工夹具公司ZL201420667089.22014/11/7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35实用新型铣面用夹具公司ZL201420667967.02014/11/7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36实用新型送料夹具公司ZL201420667867.82014/11/7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37实用新型座椅配件用夹具公司ZL201420667958.12014/11/7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38实用新型压铸模具公司ZL201420667874.82014/11/7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39实用新型一种壳体成型模具公司ZL201420665417.52014/11/7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40实用新型注塑模具公司ZL201420685599.22014/11/14十年继受取得授权
41实用新型一种外观高要求零部件自动喷涂设备公司ZL201821873915.3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42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塑胶贴麦拉片设备公司ZL201821873913.4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43实用新型一种高精密零部件自动同步伺服多轴攻牙装置公司ZL201821873931.2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44实用新型一种新能源汽车配件散热器用除披锋装置公司ZL201821874992.0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45实用新型一种精密零部件的快速高效自动化可旋转贴膜装置公司ZL201821874984.6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4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热熔螺栓生产检测的转运装置公司ZL201821879406.1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47实用新型一种新能源汽配高导热散热器型公司ZL201821874004.2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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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材钻攻一体加工机

48实用新型一种多色快速移印装置公司ZL201821875023.7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49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双色移印技术的移印机振动下料装置公司ZL201821875034.5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0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塑胶点胶装置公司ZL201821877088.5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1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自动化塑胶点胶工艺的直线驱动出胶装置公司ZL201821874012.7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2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普通车床的精密零件自动同步多轴钻孔装置公司ZL201821874021.6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精密工件的自动同步螺纹孔吹屑装置公司ZL201821874022.0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4实用新型一种热熔螺母冶具翻转装置公司ZL201821885879.2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5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双头热熔螺母配送装置公司ZL201821884594.7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6实用新型配模机广东铭利达ZL201420669465.12014/11/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7实用新型一种工件测漏测压检测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420667935.02014/11/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8实用新型一种CNC四轴加工夹具广东铭利达ZL201420667939.92014/11/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59实用新型一种汽车扶手底座广东铭利达ZL201420667850.22014/11/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0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座椅底座夹具广东铭利达Z201420665416.02014/11/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1实用新型一种去披锋设备广东铭利达ZL201420665418.X2014/11/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2实用新型螺纹套用打点固定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420667954.32014/11/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3实用新型一种一次成型机广东铭利达ZL201420667932.72014/11/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4实用新型一种工件半自动打磨机广东铭利达ZL201420678225.82014/11/13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5实用新型一种脱模顶出机构广东铭利达ZL201420684243.72014/11/13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6实用新型测漏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6230.8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7实用新型电火花加工用工具电极组件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9851.1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68实用新型四轴夹具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9598.X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160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69实用新型旋转夹具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7573.6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0实用新型多基准台电极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6048.2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1实用新型组装夹具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4631.X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2实用新型装配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4661.0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3实用新型铜公夹具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4460.0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4实用新型汽车配件夹具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4236.1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5实用新型组装夹具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6871.3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6实用新型吹滤渣治具广东铭利达ZL201520546904.42015/7/2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7实用新型一种螺丝排列机广东铭利达ZL201620406164.9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8实用新型一种批锋去除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620411588.4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79实用新型一种水口去除设备广东铭利达ZL201620405585.X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0实用新型一种防护胶纸的压紧设备广东铭利达ZL201620405379.9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1实用新型一种批锋去除设备广东铭利达ZL201620411586.5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2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去除通孔批锋的设备广东铭利达ZL201620406877.5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3实用新型一种定位设备广东铭利达ZL201620411587.X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4实用新型一种抓拍机机壳及抓拍机广东铭利达ZL201620406185.0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5实用新型一种喷粉防护片广东铭利达ZL201620411617.7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6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喷粉作业的螺纹孔防护具广东铭利达ZL201620411616.2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7实用新型一种车床夹具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620418321.82016/5/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8实用新型一种压铸模极细部位高压冷却机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7317.X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89实用新型一种压铸模细长柱位填充优化机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7059.5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0实用新型一种压铸模产品镶件结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7988.6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1实用新型一种压铸模产品取出机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7072.0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161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92实用新型一种斜齿轮取模机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9694.7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3实用新型一种两板模的强制锁模结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7338.1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4实用新型一种抓拍机广东铭利达ZL201820167435.92018/1/3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5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汽配铸造的双抽芯开模结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0166013.X2018/1/3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6实用新型电动汽车的电池安装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0107837.X2018/1/23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7实用新型新能源汽车的轮毂探伤在线检测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0107875.52018/1/23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8实用新型CNC一线流智能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721716912.42017/1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99实用新型一种压铸模产品无顶针痕脱模结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7310.8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0实用新型一种三板压铸模开启限制机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7922.7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1实用新型一种压铸模卡扣结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7176.1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2实用新型一种分体式超大型电池包壳体广东铭利达ZL201821882406.7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3实用新型一种超大型型材电池包壳体MIG焊接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1883226.0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4实用新型一种精密零部件智能生产流水线的输送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1873991.4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5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精密零部件制造的中转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1874991.6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6实用新型一种新能源汽配高导热散热器广东铭利达ZL201821874002.3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7实用新型一种精密零部件生产用自动移印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1873965.1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8实用新型一种电池包壳体致密性检测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1895605.1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09实用新型一种电池包壳龙门CNC智能生产线广东铭利达ZL201821882474.3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0实用新型一种自动打磨机广东铭利达ZL201821895651.1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1实用新型除批锋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2191816.32018/12/2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2实用新型纵向多面钻孔机广东铭利达ZL201822225478.02018/12/2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162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113实用新型分级传送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2225216.42018/12/2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4实用新型工装组件广东铭利达ZL201822227159.32018/12/2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5实用新型分级攻牙机广东铭利达ZL201822226591.02018/12/2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6实用新型数控钻攻设备广东铭利达ZL201822243453.32018/12/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7实用新型具备自动清洗功能的钻攻机广东铭利达ZL201822275389.72018/12/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8实用新型双向钻攻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2270480.X2018/12/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9实用新型一种压铸模抽芯孔局部挤压结构广东铭利达ZL201821137960.2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0实用新型工件移载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2225428.22018/12/2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1实用新型钻攻一体机广东铭利达ZL201822226682.42018/12/2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2实用新型工件装夹组件广东铭利达ZL201822226811.X2018/12/2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3实用新型竖直传送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2227308.62018/12/2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4实用新型自动送料钻攻装置广东铭利达ZL201822244669.12018/12/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5实用新型多功能喷涂挂具广东铭利达ZL201822275431.52018/12/29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6实用新型便捷式喷涂挂具广东铭利达ZL201822278048.52018/12/29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7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连接器的插套组件和连接器广东铭利达ZL202020226878.82020/2/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8实用新型一种连接器广东铭利达ZL202020226853.82020/2/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29实用新型一种帽盖和连接器广东铭利达ZL202020227577.72020/2/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30实用新型一种防止细长薄臂铸件变形的流道结构江苏铭利达ZL201821137297.6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31实用新型一种新能源汽车箱体盖板江苏铭利达ZL201820168385.62018/1/3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32实用新型一种新能源汽车快速防呆检测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20168391.12018/1/3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33实用新型一种新能源汽车箱体模具盖板江苏铭利达ZL201820169033.22018/1/3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34实用新型一种电动汽车ECU箱体压铸喷涂脱模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20168382.22018/1/3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35实用新型一种密封检测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721713385.12017/12/1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163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136实用新型一种攻牙机江苏铭利达ZL201721719825.42017/12/1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37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压铸冲头江苏铭利达ZL201721713302.92017/12/1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38实用新型一种压铸机江苏铭利达ZL201721719821.62017/12/1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39实用新型一种成型刀具江苏铭利达ZL201721719962.82017/12/11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0实用新型一种压铸机江苏铭利达ZL201721698747.42017/1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1实用新型电机外壳与水套的组合件江苏铭利达ZL201720652672.X2017/6/6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2实用新型一种冲披锋夹具江苏铭利达ZL201821137255.2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3实用新型一种防止极薄、细小铸件变形、断裂的环形翅片结构江苏铭利达ZL201821140028.5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4实用新型一种复杂压铸件进水口机构江苏铭利达ZL201821137299.5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5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加工刀具检测功能的CNC加工设备江苏铭利达ZL201821138003.1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6实用新型一种可简易拆分生产的铸件江苏铭利达ZL201821137190.1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7实用新型一种吸附式产品定位工作台江苏铭利达ZL201821137369.7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8实用新型一种旋转车床夹具江苏铭利达ZL201821140422.9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49实用新型可将两个不同角度的轴孔同时在滑块上完成的抽孔机构江苏铭利达ZL201821137925.0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0实用新型一种螺纹孔铝屑清理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21137930.1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1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打磨设备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3934.6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2实用新型一种精密零部件成型移印贴膜包装智能制造生产线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4916.X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3实用新型一种导电漆自动喷涂设备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4947.5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4实用新型一种高散热超高清晰安防零部件自动化三向钻孔攻牙机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3967.0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5实用新型一种便于移动的安防零部件自动化三向钻孔攻牙机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3966.6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164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156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安防零部件三向钻孔攻牙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3953.9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7实用新型一种超高清晰安防零部件自动化三向钻孔攻牙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3964.7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8实用新型一种超高清晰安防零部件自动化三向钻孔攻牙机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3961.3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59实用新型一种自动化打磨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4967.2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0实用新型一种汽车散热器配件加工用锯切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3980.6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1实用新型一种安防零部件钻攻一体机江苏铭利达ZL201821882473.9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2实用新型一种安防零部件生产用自动喷涂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21883240.0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筒机的支架组装装置江苏铭利达ZL201821877588.9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4实用新型一种产品气密性检测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141535.0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5实用新型一种产品焊接效果检验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142370.9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6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143941.0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7实用新型一种可防止漏油的CNC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158371.2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8实用新型一种手动抛光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142182.6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69实用新型一种小型自动抛光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143929.X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0实用新型一种油压显示和调节油压功能的CNC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154712.9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1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脉冲吹渣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150575.12018/7/20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2实用新型一种CNC加工油压五轴转台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139268.32018/7/1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3实用新型一种大型材新能源汽配高导热散热器自动化加工装置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390.X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4实用新型一种高导热光伏新能源零部件导热率检测设备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398.6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5实用新型一种超高清晰安防零部件自动化四川铭利达ZL201821874920.62018/11/14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1-165

序号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申请日有效 期限取得方式法律 状态

装配装置

176实用新型一种便于调节高度的电池包检测装置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7292.5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7实用新型一种高精度汽配零件加工用CNC车床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408.6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8实用新型一种高精度汽车零件变速箱的在线智能检测装置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3255.7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79实用新型一种不同角度孔位CNC加工装置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446.1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0实用新型一种便于避免电池外壳焊接形变的焊接夹具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430.0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1实用新型一种便于安装钢丝牙套的紧固装置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443.8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2实用新型一种电池包壳体压装装置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3283.9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线体CNC智能加工装置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422.6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4实用新型一种高强度电池包壳体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411.8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5实用新型一种新能源汽配高精密电控零部件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407.1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6实用新型一种防止形变的蓄电池外壳转运箱四川铭利达ZL201821882444.22018/11/15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7外观设计连接器(负极连接器)广东铭利达ZL202030063273.72020/2/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8外观设计连接器(正极连接器)广东铭利达ZL202030063262.92020/2/28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189外观设计头盔广东铭利达ZL202030253821.22020/5/27十年原始取得授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中国澳门拥有2项专利权,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专利号延伸申请日期延伸批给日内地专利号
1压铸模具广东铭利达J/0030992018/5/212018/8/16ZL201510980792.8
2装配装置J/0031002018/5/212018/8/16ZL20151098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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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57项境内注册商标,均为原始取得,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证号使用类别有效期限法律 状态取得 方式
1公司19215351第7类2017/4/14-2027/4/13授权原始取得
2公司19215350第7类2017/4/14-2027/4/13授权原始取得
3公司19215349第7类2017/4/14-2027/4/13授权原始取得
4公司19215348第7类2017/4/14-2027/4/13授权原始取得
5公司19215079第7类2017/4/14-2027/4/13授权原始取得
6广东铭利达23768941A第7类2018/6/7-2028/6/6授权原始取得
7广东铭利达23768940A第7类2018/6/7-2028/6/6授权原始取得
8广东铭利达23768939A第7类2018/6/7-2028/6/6授权原始取得
9广东铭利达23768938A第7类2018/6/7-2028/6/6授权原始取得
10广东铭利达23768937A第7类2018/6/7-2028/6/6授权原始取得
11广东铭利达19253946第40类2017/4/14-2027/4/13授权原始取得
12广东铭利达19253945第40类2017/4/14-2027/4/13授权原始取得
13广东铭利达15504404第40类2015/11/28-2025/11/27授权原始取得
14广东铭利达15504347第40类2015/11/28-2025/11/27授权原始取得
15广东铭利达32110334第42类2019/4/7-2029/4/6授权原始取得
16广东铭利达42344271第36类2020/07/28-2030/07/27授权原始取得
17广东铭利达42344120第26类2020/07/28-2030/07/27授权原始取得

1-1-167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证号使用类别有效期限法律 状态取得 方式
18广东铭利达42343935第15类2020/07/28-2030/07/27授权原始取得
19广东铭利达42342849第13类2020/07/28-2030/07/27授权原始取得
20广东铭利达42338813第27类2020/07/28-2030/07/27授权原始取得
21广东铭利达42338788第22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22广东铭利达42337318第33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23广东铭利达42335821第24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24广东铭利达42330997第23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25广东铭利达42330913第10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26广东铭利达42329449第32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27广东铭利达42329425第30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28广东铭利达42329275第18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29广东铭利达42329195第16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30广东铭利达42326084第31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31广东铭利达42322901第29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32广东铭利达42321647第8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33广东铭利达42321075第42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34广东铭利达42320358第38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35广东铭利达42309424第5类2020/08/07-2030/08/06授权原始取得
36广东铭利达42304841第2类2020/08/28-2030/08/27授权原始取得
37广东铭利达42297129第6类2020/07/28-2030/07/27授权原始取得
38广东铭利达42294760第3类2020/08/14-2030/08/13授权原始取得
39广东铭利达42348589第45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40广东铭利达42346443第34类2020/07/21-2030/07/20授权原始取得

1-1-168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证号使用类别有效期限法律 状态取得 方式
41广东铭利达42344472第40类2020/07/28-2030/07/27授权原始取得
42广东铭利达42298357第4类2020/10/28-2030/10/27授权原始取得
43广东铭利达42322733第12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44广东铭利达42343915第14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45广东铭利达42331279第17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46广东铭利达42348078第19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47广东铭利达42338728第20类2020/10/07-2020/10/6授权原始取得
48广东铭利达42338784第21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49广东铭利达42341544第25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50广东铭利达42348468第28类2020/10/07-2020/10/6授权原始取得
51广东铭利达42335642第35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52广东铭利达42326262第37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53广东铭利达42344437第39类2020/10/07-2020/10/6授权原始取得
54广东铭利达42335692第41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55广东铭利达42348178第43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56广东铭利达42344708第44类2020/09/21-2030/9/20授权原始取得
57广东铭利达42293212第1类2020/11/07-2030/11/06授权原始取得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4项境外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商标权利人注册证号使用类别到期日期法律状态取得方式
1公司018174241第6类、第40类2030/1/3授权原始取得
2公司UK00003455913第6类、第40类2030/3/26授权原始取得
3公司323745第6类2029/12/31授权原始取得

1-1-169

4公司323744第40类2029/12/31授权原始取得

5、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24项软件著作权,均为原始取得,具体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授权日期首次发表时间
1铭利达精密模具曲面造型插值计算软件V1.02011SR099094铭利达2011/12/222010/6/16
2铭利达精密模具智能化设计系统V1.02011SR099092铭利达2011/12/222011/2/10
3铭利达精密模具导向零部件设计软件V1.02011SR099089铭利达2011/12/222010/9/20
4铭利达精密模具导柱导向机构设计软件V1.02011SR099084铭利达2011/12/222009/7/30
5铭利达精密模具脱模机构设计软件V1.02011SR099080铭利达2011/12/222010/11/26
6铭利达精密模具结构设计软件V1.02011SR099076铭利达2011/12/222011/5/18
7铭利达精密模具三维设计开发软件V1.02011SR099073铭利达2011/12/222011/3/8
8铭利达精密模具集成开发系统V1.02011SR099067铭利达2011/12/222010/4/15
9铭利达金蝶K3ERP查询系统V1.02017SR672200广东铭利达2017/12/7未发表
10铭利达定制化业务应用系统V1.02018SR537813广东铭利达2018/7/10未发表
11铭利达平台化的服务模式软件V1.02018SR537911广东铭利达2018/7/10未发表
12铭利达数字决策支持软件V1.02018SR538923广东铭利达2018/7/11未发表
13铭利达移动办公应用软件V1.02018SR538950广东铭利达2018/7/11未发表
14铭利达智能化协同工作管理系统V1.02018SR535789广东铭利达2018/7/10未发表
15铭利达产品交付数据共享平台V1.02018SR537847江苏铭利达2018/7/10未发表
16铭利达产品测试管理系统V1.02018SR536966江苏铭利达2018/7/10未发表
17铭利达产品标签打印系统V1.02018SR537980江苏铭利达2018/7/10未发表
18铭利达知识产权管理系统V1.02018SR537941江苏铭利达2018/7/10未发表
19铭利达压铸设备生产状态实时监控管理系统V1.02018SR537960江苏铭利达2018/7/10未发表
20铭利达产品检测数据手机客户端软件V1.02018SR561536四川铭利达2018/7/18未发表
21铭利达服务器在线监控平台软件V1.02018SR561850四川铭利达2018/7/18未发表
22铭利达精密模具曲面设计软件V1.02018SR561530四川铭利达2018/7/18未发表
23铭利达项目进度跟踪管理系统V1.02018SR563849四川铭利达2018/7/18未发表

1-1-170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授权日期首次发表时间
24铭利达新产品研发进度查询系统V1.02018SR563847四川铭利达2018/7/18未发表

6、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4项域名,均为原始取得,具体如下:

域名名称注册所有人注册日期到期日期取得方式备案号
minglidagroup.com铭利达2008/6/52021/6/5原始取得粤ICP备09016675号-1
mld.group铭利达2017/5/92021/5/9原始取得未实际使用而未办理ICP备案
mld.ltd铭利达2017/5/92021/5/9原始取得未实际使用而未办理ICP备案
mldgroup.cn铭利达2016/6/182021/6/18原始取得粤ICP备09016675号-1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71

(三)公司拥有的业务经营许可与认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所取得的经营业务所需的资质证照和行政许可如下:

序号证书所有人证书名称发证日期有效期限证书编号内容发证单位
1公司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019/11/19-04921990-广东东莞对外贸易备案登记机关
2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2019/11/15长期有效-海关注册编码:4453960250;检验检疫备案号:4701001495中华人民共和国福中海关
3广东铭利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020/3/27-04829103-广东东莞对外贸易备案登记机关
4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2020/3/26长期有效-海关注册编码:44199678FJ;检验检疫备案号:4419623255中华人民共和国凤岗海关
5江苏铭利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016/12/15-02264493-江苏海安对外贸易备案登记机关
6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2016/12/22长期有效海关注册编码:3206965A99企业经营类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通海关
7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2017/9/29-17092910392400000203备案号:3211612724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取得的主要认证证书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产品名称发证日期有效期限认证机构
1广东铭利达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02420E31011390R1M锌铝合压铸件、冲压件、机加件、喷涂件及型材加工,精密塑胶产品(含电子连接线用端子件)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2020/12/92023/6/8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72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产品名称发证日期有效期限认证机构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02420S32011397R1M锌铝合压铸件、冲压件、机加件、喷涂件及型材加工,精密塑胶产品(含电子连接线用端子件)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2020/12/92023/6/8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3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ATF16949:2016)011111532368压铸结构件、铝型材结构件、塑胶杂志袋和座椅板的制造2018/5/232021/5/22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011001532368压铸件、铝型材加工件、精密注塑件的制造2020/06/162023/6/15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2016)20MDQ0034R0M-GD/001医疗器械产品用精密塑胶件的生产和销售2020/08/032023/08/02北京中润兴认证有限公司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02420Q31012131R0M锌铝合金压铸件、冲压件、机加件、喷涂件及型材加工、精密塑胶产品(含电子连接线用端子件)的生产2020/11/072023/11/06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7江苏铭利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02417Q31012724R0M铝合金、镁合金压铸件生产和服务2017/12/282021/3/27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8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02417E31011250R0M铝合金、镁合金压铸件生产和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2017/12/282021/3/27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2018-0162铝合金压铸件的制造2018/12/112021/12/10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02420S32010254R0M铝合金、镁合金压铸件生产和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2020/04/262023/04/25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1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QC080000:2017)UCC20HSPMS1010004R0M电子产品用铝合金、镁合金压铸件生产和服务2020/04/262023/04/25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73

序号企业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认证范围/产品名称发证日期有效期限认证机构
12四川铭利达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02417Q31012742R0M铝合金压铸件和一般塑胶件的生产和服务2017/12/292021/3/28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02417E31011259R0M铝合金压铸件和一般塑胶件的生产和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2017/12/292021/3/28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02420S32010304R0M铝合金压铸件和一般塑胶件的生产和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2020/05/092023/05/08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5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QC080000:2017)UCC20HSPMS1010005R0M电子产品用铝合金压铸件和一般塑胶件的生产和服务2020/05/092023/05/08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1-1-17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所取得的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所有人证书编号核发单位有效期限内容
1广东铭利达浮岗分公司91441900MA54 9T4N18001U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0/7/30- 2023/7/29行业类别:有色金属铸造,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表面处理
2广东铭利达罗马分公司91441900MA54 9T112L001Q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0/7/30- 2023/7/29行业类别:有色金属铸造,表面处理,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3广东铭利达914419000917 882422001U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0/7/16- 2023/7/15行业类别:有色金属铸造,表面处理,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4江苏铭利达91320621MA1 N095M64001R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19/12/31- 2020/12/30行业类别:有色金属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铝冶
5四川铭利达91511603MA64GP7D8J001U广安市生态环境局2020/7/2- 2023/7/1行业类别:金属结构制造

注:江苏铭利达已取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更新有效期限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止。

(四)上述资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公司运用上述资产或资质进行正常生产经营并获取收益。公司已经取得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主要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使用情况良好,专利申请和使用不存在障碍,专利授权和技术许可开展顺利,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也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奠定了基础。

六、发行人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核心技术

1、核心技术的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

技术 名称技术内容技术 来源
模具设计及制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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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名称技术内容技术 来源
精密压铸模具开发应用技术公司多年来积累了精密压铸模具开发技术,拥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及制造能力,设计结构及方式多样,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例如,复杂压铸件进水口设计解决了合金液填充不饱满的问题,提高了铸件的致密性;超低速压铸的新型浇口设计通过减缓合金液的流动速度,把模具型腔的气体完全排出,满足铸件高气密性的要求。自主 研发
精密塑胶模具的开发应用技术公司在设计精密塑胶模具时通过CAE仿真数据分析,优化排气系统,减少末端填充压力损失,增强模具的稳定性,延长模具的使用寿命。公司通过在模具进胶口位置设计的二次顶出模内切装置,该装置可以在注塑成型完成后自动切断水口,增强自动化生产能力。自主 研发
快速精准定位工件的模具加工技术在对模具零件进行定位时,人工操作往往会产生误差,从而带来模具工件报废问题。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设计了自动定位的装夹工装,运用自动获取工件高度的软件算法,在将模具工件放入装夹工装后,装夹工装将自动寻找模具工件的中心座标,并通过软件算法驱动加工机台获取模具工件的高度数值,使需要加工的模具工件实现微米数量级的定位精度,并同时降低了因人为误差产生的模具成本或返工成本,提升了模具加工的效率。自主 研发
模具温度自动控制技术合金液高速充填到模具型腔内时,由于铸件每个区域的结构及壁厚厚度的差异,会造成模具的不同位置与金属液摩擦产生的热量及热交换量不一致,从而导致模具不同位置出现冷热不均的情况,使得铸件有可能产生冷隔、欠铸或裂纹等不良影响。在模具设计阶段,根据合金液的充填顺序分析及温度场分析结果,合理设计及优化模具的温控管路设计,在模具温度低的区域设计加热管路,在模具温度高的位置设计冷却管路,在模具温度特高并且铸件的局部厚壁位置,设计高压点冷管路,用以精确的分区域、分时段控制模具温度。同时公司增设远红外感应装置监测,用于自动监控模腔表面的实际温度,模温监控仪将模具温度反馈给压铸主机控制系统,与压铸主机进行联锁控制,实现分区域、分时段、自动、闭环的模具温度控制体系,实现延长模具的使用寿命,提升压铸工序合格率的目的。自主 研发
成型工艺技术
高热导率压铸件的成型工艺技术客户对部分结构件的散热功能具有一定要求,在使用低硅合金材料作为基材时,其流动性往往较差,容易使压铸件产生欠铸、冷隔以及疏松等不良问题,不利于压铸件发挥最佳的导热性能。公司通过调整各种金属的配比,以此兼顾基材的高热导率和流动性,满足精密结构件的散热要求及压铸过程中的成型要求。此外,在压铸成型过程中,基于特殊流道设计基地上,采用超低速压铸充型技术,通过压铸机的冲头将合金液以超低速充填到模具内浇口位置,最大化的减少合金液在料筒内的卷气,再将合金液以高速高压充填模具型腔,从而获得高致密性、高热导率的结构件产品。自主 研发
高真空压铸成型技术公司通过主机集成式二级抽真空系统,并结合外接的真空泵和伺服控制阀、以及特殊设计的高密封性能的真空压铸模具,实现对压铸的料筒、模具型腔进行二级抽真空,以此实现型腔内的高真空度,最大化的减少模具型腔内的气体,大幅度提升铸件的致密性。自主 研发
半固态压铸成型技术公司在传统压铸设备上,通过外接的一种电磁搅拌设备,实现对合金液进行电磁搅拌, 在合金液内部形成一个强力磁场,使初生固相物在磁场作用中发生运动,均匀地分布在合金液中;在此基础上,公司结合特殊的模具设计方案及特殊压铸工艺,具备生产自主 研发

1-1-176

技术 名称技术内容技术 来源
高气密性、高导热率、更小拔模角度、更高机械性能的结构件产品的能力。
模内镶件注塑成型技术本技术通过增加前模仿形和后模顶针来固定镶件的位置,以保证其不移位,在此基础上的金属嵌件可被固定在塑胶内模,不产生脱落,以此实现模内镶件注塑,实现精密注塑件准确镶件。自主 研发
精密多模穴快速注塑技术公司通过对产品结构、成型参数、模具设计以及工艺过程等多方面分析和优化,结合高性能的注塑设备,缩减注塑成型时间,实现了一模多腔,缩短了注塑成型周期,大幅提高了注塑成型的生产效率。自主 研发
冲压自动化成型工艺技术为实现在冲压成型过程中的废料适时清理,公司设计了一套自动取件以及废料收集的工艺装置。该工艺装置在模具排屑处增加了配有读数功能的自动排屑装置,并通过传感器驱动气缸实现排屑。同时,为实现全程自动化生产,公司在上下模具处加入了误送检测装置、跳屑检测装置以及配有CCD机器视觉系统的六轴机器人,实现了模具内的自动检测,提高了生产效率。自主 研发
型材焊接成型技术在型材焊接过程中,公司设计了特制的工装夹具,达到了准确定位以及有效紧固的作用,避免成型过程中的损坏或变形。针对型材结构件在焊接过程易出现金属收缩以及热变形的状况,公司采取了焊接预热方式,设计了焊接工艺顺序,并结合实际的焊接位置设计点焊工序,防止其收缩。自主 研发
机械加工技术
复合型刀具的设计加工技术公司通过研发,自行设计了一套复合型刀具,通过设置刀座、钻头以及刀片的组合结构一次性进行多孔加工,同时在刀具上进行了高效率的内冷式结构设计,减少分次加工、多次换刀及装夹所导致的同轴度偏差问题,大幅度提升了切削过程中零件与刀具的冷却润滑,有效避免加工过程中震刀问题,达到了多级台阶孔之间的0.02mm以内的同轴度误差及Ra0.8以上的高表面质量。自主 研发
多方向、多工位快速加工技术公司通过设计应用多方向、多工位转台式加工技术,在一台设备上同时对零件的3个方向、10个以上的光孔或螺纹孔,实现了一次性装夹加工高效率切削加工,大幅度提升生产效率。自主 研发
自动化CNC加工技术公司设计了一套产品全自动加工控制设备,以PLC系统为中心,通过PLC系统对上下料机器人、机器人中转平台以及CNC加工中心进行控制并形成一条闭环线体,达到产品的全自动加工;同时,公司在数控加工设备上增加了断刀检测、刀具破损检测、在线测头等辅助装置,实现对被加工零件的在线准确测量及刀具加工自动补偿,从而实现精密加工及过程控制。自主 研发
表面处理技术
表面钝化处理技术该技术主要是针对该种产品在常温常湿条件下易氧化的问题,公司自主研发的表面钝化处理技术,主要包含酸蚀及钝化两个过程:在酸蚀过程中,公司运用自主调配出的酸蚀化学试剂并结合在线监测手段来控制酸蚀的时间、温度以及PH值等工艺条件,以此保证后段钝化层的结合力以及钝化处理的质量;在钝化过程中,公司使用钝化试剂并配合氯化钡比色法来监测钝化过程中钝化剂的含量,以此实现厚度均匀的钝化表面处理,增强了镁合金压铸结构件产品的耐腐蚀性。自主 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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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名称技术内容技术 来源
化学抛光及表面纳米喷涂技术公司设计出成套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先对金属结构件进行化学抛光,获得平整、光亮的毛坯表面,再进行特殊钝化,提高基体本身的防腐蚀能力,最后再采用先进工艺在金属结构件表面喷涂一层纳米陶瓷油漆,膜厚低、但耐腐蚀能力好并且可以满足客户定制需求。自主 研发
高耐腐蚀性结构件表面喷粉技术表面喷粉技术是一种提高金属结构件耐腐蚀性的表面处理技术,公司通过控制金属结构件表面喷涂底漆的厚度、喷涂粉末的厚度以及各阶段高温固化的时长以及温度,并结合金属结构件表面钝化处理技术,对铸件成型后的产品实现三层防护,使得公司金属结构件产品达到在1200个小时连续的盐雾腐蚀测试中不出现生锈、脱皮、起泡等不良现象,满足了客户对户外产品高耐腐蚀的要求。自主 研发
检测技术
结构件气密性检测技术公司自行研究开发出了一种可以上下闭合的设备,在设备中装载着内含仿形密封滑块的夹具,当滑块连接的高压空气进入产品的内腔时就会形成密封的高压空腔,此时连接在内腔外的电子测漏仪会对内腔高压气体的压强进行监测,在检测合格后会对合格零件进行自动打标,以方便与不合格产品进行区分。自主 研发

公司深耕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模具及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设计以及制造经验,已经为包括SolarEdge、SMA、Venture、Intel、海康威视、华为、比亚迪、北汽新能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配套提供结构件产品。除现有客户外,公司目前已经通过Airspan、Hugo Benzing、ATL等大型优质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且均已进入或通过小批量生产阶段,客户资源进一步丰富,行业地位不断提高。

2、核心技术的具体保护措施

公司十分重视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一方面,对于涉及关键的工艺进行流程分割管理,有效防止技术泄密;另一方面,公司与研发人员签署了技术保密协议,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此外,公司通过对核心技术申请专利权,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公司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及其与公司专利技术(已取得及正在申请)的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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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对应专利情况
模具设计及制造技术精密压铸模具开发应用技术发明专利201510980792.8 实用新型201821137310.8 实用新型201820169033.2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1910978663.3
精密塑胶模具的开发应用技术发明专利201420685599.2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2010467019.2 发明专利202010467032.8 发明专利202010466572.4 发明专利202010466553.1
快速精准定位工件的模具加工技术实用新型201520544460.0 实用新型201520546048.2 实用新型201620411587.X
模具温度自动控制技术实用新型201821137317.X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2011079463.3
成型工艺技术高热导率压铸件的成型工艺技术实用新型201721800670.7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1910830053.9
高真空压铸成型技术发明专利201810096142.0
半固态压铸成型技术发明专利201810103414.5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1911108500.6
模内镶件注塑成型技术实用新型201821879406.1
精密多模穴快速注塑技术实用新型201420685599.2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2010467033.2
冲压自动化成型工艺技术实用新型201520578641.5
型材焊接成型技术实用新型201821142370.9
机械 加工复合型刀具的设计加工技术实用新型201721719962.8
多方向、多工位快速加工技术发明专利201610296701.3 实用新型201822225478.0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1811355014.X
自动化CNC加工技术实用新型201821882422.6 实用新型201821138003.1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1711293423.7
表面 处理表面钝化处理技术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1910641416.4
化学抛光及表面纳米喷涂技术实用新型201822275431.5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1811353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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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对应专利情况
高耐腐蚀性结构件表面喷粉技术实用新型201620411617.7 实用新型201620411616.2
检测 技术结构件气密性检测技术实用新型201520546230.8 正在申请的专利: 发明专利201711310663.3

3、公司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主营业务,具体包括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的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等,不包括与核心技术产品无关的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收入中贡献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营业收入66,187.64135,347.5593,857.8073,620.1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6,418.57136,093.3094,212.2073,686.97
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比例99.65%99.45%99.62%99.91%

(二)公司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

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及目标所处阶段
新能源汽车铝合金精密结构件超高真空压铸成型关键技术的研究本项目将真空发生器和高精度响应伺服控制阀结合为一种新型设备。该设备可以在压铸过程中对工件分段实现真空环境,使得成型铸件具有内部致密、可热处理、可焊接的特性。打样验证
自动码模装置的研发本项目研发的自动码模装置将码模从人工操作转化为半自动操作,以达到提高换模效率,减轻员工劳动强度的目的。打样验证
高效自动印刷设备研发本项目研发的工装治具和自动化印刷设备,将部分印刷工序从人工操作转化为半自动操作,以达到降低人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的目的。技术工艺设计
全自动产品检测设备的研发本项目研发的全自动检测设备通过CCD相机拍摄产成品图片,再利用检测程序与标准产品照片进行比对分析后,筛出不良品。该项目研发设备解决了人工漏检的问题,降低了产品的不良率。技术工艺设计
电线自动放料/取件/检测的设备的研发本项目研发的电线自动放料/取件/检测设备,可将涉及电线的上述工序由人工操作转变为自动化操作,以达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技术工艺设计
自动校型调整加工定位并精确加工尺寸的技术研发本项目研发的精密工装夹具,一方面可以使机床在加工过程中精准定位产品的基准点,保证工件不偏位;另一方面,该夹具的柔性特点可以解决工件在加工过程中的变形问题,保证产品的一致性。打样验证
模具防错设计的研发本项目研发的模具防错结构可以避免操作人员在模具装配过程中技术工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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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及目标所处阶段
错配零配件,以防止产品出现结构性错误。
龙门机床通过夹具精准定位自动分中加工的技术研发本项目利用夹具实现龙门机床对大型CNC工件的分中定位,提高了加工精度,解决了加工过程中的孔位偏移问题。打样验证
一对多线束测试工装解决方案的研究——线束测试台本项目研发的一对多线束检测设备,可自动识别线束有无错装、漏装。该设备可避免人工漏检,降低产品不良率。技术工艺设计
多工位自动移印及检测工艺技术研发
技术工艺设计
五金冲压模具自动雾化加油装置的技术研发本项目研发的一种自动雾化加油装置,通过控制输油量和雾化时间,实现对材料表面进行除尘清洁的同时,达到节省用油量、涂油效果均匀的目的。打样验证
多工位群组钻孔攻牙及自动吹屑一体式加工工艺技术研发本项目的钻孔攻牙吹屑一体设备根据参数设定进行多角度多工件的精确加工并自动吹屑,以达到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的目的打样验证
可调可控钢丝牙套安装深度的技术研发本项目研发的钢丝牙套扳手,通过调节卡环来保证安装深度的一致性,解决了由于焊接变形造成安装孔位深浅不一的问题,降低了因返工返修产生的人力物力成本。打样验证
模内切去水口全自动化技术的研发本项目研发的全自动模内切水口技术通过在模具中安装一种新型装置自动完成模内切水口,以此减少人工切水口的工序,达到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技术工艺设计

(三)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投入3,124.316,695.346,207.113,707.64
营业收入66,418.57136,093.3094,212.2073,686.97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4.70%4.92%6.59%5.03%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主要为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物料耗用等。

(四)发行人技术创新机制

为使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保证工艺和技术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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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中长期技术创新战略

公司重视对生产工艺开发的投入和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高,已建立起良好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发展战略,建立了与之配套的研发经费投入及管理制度。技术创新战略着重于现有工艺和技术的改进、新技术的应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及先进设备的应用,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使公司研发工作向系统化、规模化的目标稳步迈进。

2、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力度

公司重视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工作,将研究开发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在有效控制生产运营成本的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从而确保了研发工作的快速有效进行。

3、加强核心技术骨干储备

公司历来重视核心技术骨干的储备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包括提高收入待遇、给予补贴、增加培训机会、创造良好的工作和文化氛围等。多年来,公司通过培养、招聘等渠道积极引进各类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了一支潜心专研、敢于创新的技术队伍,有力提升了公司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4、提升对市场需求的洞察力

在技术创新战略指导下,公司的研发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长期以来坚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的立项与市场需求的可行性论证相结合。公司将更为细致、准确、及时地了解客户的需求,与客户同步研发,发挥自身对市场竞争情况的分析洞察能力,从而优化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和优质的服务。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香港铭利达未进行实际经营,亦不涉及具体采购、销售以及生产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在境外设有香港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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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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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并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公司的股东大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未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并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及董事会会议的基本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针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董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2、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以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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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和规范公司管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并规定了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及监事会会议的基本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针对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以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了创立大会,大会聘任张凯、王鸿科、邱庆荣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中,邱庆荣为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职权及制度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独立董事的职权外,还有以下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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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7)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

独立董事行使上条所述第(1)至第(6)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上条所述第(7)项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设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并聘任独立董事后,独立董事均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战略发展选择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2019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杨德诚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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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秘书的职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2)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会名册,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3)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应由董事会秘书履行的职责。

3、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确保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9年11月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日,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并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邱庆荣、王鸿科、陶诚邱庆荣
提名委员会王鸿科、陶诚、张凯王鸿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鸿科、陶诚、邱庆荣王鸿科
战略委员会陶诚、张贤明、佘本龙陶诚

注:2020年6月18日,佘本龙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董事职务;2020年7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增补卢常君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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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查公司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对各部门内部审计制度的评估和执行情况;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程序;审核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及资产处理事项,审核公司重大投资和对外担保事项;负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组的工作,评估各部门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邱庆荣、王鸿科、陶诚邱庆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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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接收和整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提案,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1%以上的股东有关独立董事人选的提案;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需要董事会决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累积投票制度的安排,向董事会作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王鸿科、陶诚、张凯王鸿科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权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根据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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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鸿科、陶诚、邱庆荣王鸿科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董事长担任。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权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陶诚、张贤明、卢常君陶诚

(七)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章程进行了修订,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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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治理文件。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相关机构和人员均履行相应职责,通过上述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实施,公司已经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2020年6月30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为公司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8820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铭利达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2017年8月10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向广东铭利达出具了“东环罚字[2017]239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广东铭利达在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前处理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部分溢排至雨水收集管道直接排入下水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七章的规定,对广东铭利达予以4万元的罚款。

经核查,广东铭利达已对应缴纳上述4万元的罚款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包括:1)封闭前处理工序排污管道,有关废水排放至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合格后循环使用,不再出现溢排的情况;2)成立专项环保小组,全面排查各项环保设施;3)组织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员工的学习有关环保规则,加强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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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东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七章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本次罚款金额为4万元,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严重情节的情形。根据对东莞市生态环保局清溪分局的访谈确认,上述对广东铭利达的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经核查信用中国、相关环保部门网站以及根据相关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其他环保方面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除上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形。

四、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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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

1、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情况参见本节“八、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资金拆借”。

公司与其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况如下:

(1)拆入资金

单位:万元

期间拆借对方名称期初余额增加金额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2017年度邵雨田1,009.86--1,009.86
郑素贞1,013.43--1,013.43
杭州剑智-5,280.00-5,280.00
浙江海怡天-3,700.003,700.00-
2018年度邵雨田1,009.86-1,009.86-
郑素贞1,013.43-1,013.43-
杭州剑智5,280.00-5,280.00-
浙江海怡天-400.00400.00-

注:浙江海怡天系浙江海怡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怡天”)。

公司因新建生产基地,厂房建设及设备购置资金需求较大,存在向股东或股东介绍的其他第三方公司拆入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前,郑素贞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郑素贞同意向公司提供1,0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10.00%。2018年12月,公司对于前述借款本金进行了偿还,郑素贞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郑素贞同意免收取1,000.00万元借款之利息。

2)报告期前,邵雨田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协议约定邵雨田同意向公司提供1,0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10.00%。2018年12月,公司对于前述借款本金进行了偿还,邵雨田与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邵雨田同意免收取1,000.00万元借款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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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3月,杭州剑智与陶诚、达磊投资、赛铭投资、张贤明及铭利达有限签署了《关于海宁剑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协议约定,杭州剑智同意向铭利达有限提供5,280.00万元的借款。2018年10月,杭州剑智与铭利达有限签署了《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转股权协议》,将杭州剑智对铭利达有限享有的5,280.00万元债权转为对铭利达有限的投资。4)2017年7月15日,经股东介绍,公司与浙江海怡天签署了《资金短期拆借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借款利率按照日息0.35‰执行,公司拆借天数较短,主要用于短期资金周转。公司向浙江海怡天拆入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拆入日期拆入金额 (万元)偿还日期偿还金额 (万元)拆借天数(天)拆借利息 (万元)
2017.7.20600.002017.7.26600.0071.47
2017.7.241,000.002017.7.26250.0030.26
2017.7.27350.0040.49
2017.7.28400.0050.70
2017.8.24800.002017.8.28800.0051.40
2017.11.11,000.002017.11.3500.0030.53
2017.11.7500.0071.23
2017.11.24300.002017.12.1300.0080.84
2018.5.24400.002018.5.31400.0081.12

(2)拆出资金

单位:万元

期间拆借对方名称期初余额增加金额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2018年度江苏永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0.00-300.00
2019年度江苏永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0.00-300.00-

2018年11月,公司向江苏永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拆出资金300.00万元,该企业为公司外协供应商江苏和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关联公司,因其存在短期资金困难,公司向其短期拆出资金,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个月,若超约定借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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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逾期未还,则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年利率10.00%计算利息。经协商,前述借款本息与江苏和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公司收取的外协加工费进行冲抵。

2、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

2017年1-10月,公司存在通过铭利达国际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收取客户Flextronics Telecom Systems Ltd.部分货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铭利达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于2007年12月在香港设立的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4月注销。铭利达国际有限公司注销时,其在香港富邦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未及时注销,2017年1-10月,客户Flextronics TelecomSystems Ltd.因未能及时更新收款账户信息,仍将部分货款转入该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收款方名称收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2017年度Flextronics Telecom Systems Ltd铭利达国际有限公司1,163.691.58%

Flextronics Telecom Systems Ltd.支付的款项转入该账户后,相关款项均于当月或次月初全部转入公司和香港铭利达银行账户,不存在将所收到款项用于其他用途或长期占用的情形。自客户更新公司收款账户信息后,该银行账户除银行扣取账户管理费之外,未再发生其他交易。2019年1月,该账户因长期未使用,已自动注销。

3、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整改情况

公司对于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截至2018年末,公司已对于资金拆借进行了清理。自2019年开始,公司未再新增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形;

(2)铭利达国际有限公司及相关收款账户已注销;

(3)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强化了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

公司上述整改措施已得到良好执行,整改后的相关内部控制措施运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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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新增不合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方面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铭利达有限各项资产权利由股份公司依法承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公司业务和经营必需的经营性资产的权属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的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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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铭利达的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对任何与铭利达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的主营业务、控制权及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商标均拥有清晰产权,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及商标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公司经营环境良好,不存在已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而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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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达磊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2.47%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达磊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南山大道3018号荔林春晓D栋9B
股权结构陶诚持有95.00%股权、卢萍芳持有5.00%股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达磊投资自设立以来,除投资铭利达外未实际开展其他经营活动,其业务范围与公司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达磊投资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陶诚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5.49%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卢萍芳、陶红梅、陶美英、卢常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的一致行动人。除公司及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一家,为和泰生物。和泰生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市和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4月8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麻布社区宝安互联网产业基地A区6栋7栋6栋306
出资结构卢萍芳持有100.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醋蛋液的研发;酵素产品的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特许经营项目:醋蛋液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和零售。

和泰生物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醋蛋液、酵素产品等的生产销售业务,未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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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他公司股权,其业务范围与公司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与和泰生物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以下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或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产品与业务范围和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产品或业务方面存在竞争,则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

(1)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

(3)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体系;

(4)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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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企业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达磊投资直接持有公司42.47%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陶诚直接持有公司3.02%股份,通过达磊投资控制公司42.47%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5.4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卢萍芳,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配偶,通过达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12%股份;陶美英,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之姐,直接持有公司2.41%股份;陶红梅,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之姐,直接持有公司2.41%股份;卢常君,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配偶之弟,直接持有公司2.41%股份。报告期内,卢萍芳、陶美英、陶红梅、卢常君在发行人的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均与陶诚及其控制的达磊投资保持一致意见,上述四人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张贤明、赛铭投资、赛腾投资(赛腾投资与赛铭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杨徳诚,赛腾投资及赛铭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深创投、红土投资(红土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创投控制的企业,深创投与红土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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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1家孙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达磊投资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持股95.00%,陶诚之配偶卢萍芳持股5.00%,陶诚之姐陶红梅担任监事的企业。
2和泰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陶诚之配偶卢萍芳持股100.00%的企业。

(五)其他关联自然人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外,公司关联自然人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均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业务往来
1赛铭投资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德诚持有2.60%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2赛腾投资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德诚持有6.40%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3深圳市南山区铭利达压铸模具加工厂(注1)董事、副总经理张贤明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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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业务往来
4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董事、副总经理张贤明之姐夫郑建能控制的企业关联采购
5深圳市超顺和实业有限公司(注2)董事、副总经理卢常君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6东莞市盟大塑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韩扬扬担任董事的企业
7深圳市锦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3)独立董事王鸿科持股25.00%的企业
8深圳鑫天瑜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独立董事王鸿科持有33.32%出资份额并担任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9深圳市朗森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鸿科持股30.00%的企业
10深圳市同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凯持股40.00%并担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的企业
11深圳市华富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凯担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的企业,深圳市同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2深圳前海昊博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凯担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的企业,深圳市同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13深圳前海锦昱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凯担任董事的企业
14深圳市酷雪星光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凯担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的企业
15深圳市酷雪华腾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凯配偶梁举控制的企业,张凯担任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16深圳汇富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凯担任副总经理的企业

注1:2020年9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铭利达压铸模具加工厂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自报告期初至深圳市南山区铭利达压铸模具加工厂注销之日,除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外,深圳市南山区铭利达压铸模具加工厂未实际开展经营,注销前不存在违法违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注2:2013年2月11日,深圳市超顺和实业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深圳市超顺和实业有限公司仍处于被吊销状态。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除上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外,深圳市超顺和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注3: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王鸿科曾担任深圳市锦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2020年11月18日辞任。

除上述主要企业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均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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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成立时间经营状态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1江苏凯琳克1,000.002017.10.12在营机械零部件、传动轴、转向轴等汽车领域钢材锻造件的生产及销售。实际控制人陶诚曾控制的企业,于2019年10月转让给非关联自然人杨小卫。
2安徽凯林1,000.002015.9.14注销大中型客货车传动轴及配件、汽车配件、精密模具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实际控制人陶诚曾持股51.00%的企业,于2020年3月4日注销。
3深圳市本龙产品设计有限公司10.002002.8.5注销电子产品设计、包装装璜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不含限制项目)。原董事、副总经理佘本龙持股51.00%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企业,于2020年3月20日注销。
4深圳市英特利威科技有限公司50.002007.12.13注销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原董事、副总经理佘本龙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于2020年3月19日注销。
5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3,220.112004.4.26在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锂电池正极材料、隔膜材料、场致发光材料的生产;锂电池生产、制造;电子新材料的开发、研究、技术咨询和经营;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独立董事王鸿科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2019年7月王鸿科辞任该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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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成立时间经营状态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6何凤华----报告期初至2019年8月30日期间担任达磊投资的总经理,于2019年8月30日辞任。
7佘本龙----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6月18日期间担任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于2020年6月18日辞任。

八、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汇总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交易发生期间预计是否会持续发生
经常性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2017年度-2020年1-6月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2017年度-2019年度
关联方租赁公司房产2017年度-2019年度
关联方无偿使用公司房产2017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017年度-2020年1-6月
偶发性关联交易向关联方拆出资金2017年度-2019年度
代关联方采购设备2018年度
关联方代收货款2017年度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2017年度-2020年1-6月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1、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的关联方江苏凯琳克曾为江苏铭利达提供机械加工服务及销售少量金属配件产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贤明之姐夫控制的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向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少量金属配件产品和包材辅料。具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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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关联方名称定价原则交易内容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2017年度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市场化协商定价成品、辅料采购121.610.27%
2018年度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市场化协商定价成品、辅料采购118.700.20%
江苏凯琳克市场化协商定价加工费20.670.03%
材料采购0.740.00%
2019年度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市场化协商定价成品、辅料采购178.370.21%
江苏凯琳克市场化协商定价加工费21.080.02%
2020年1-6月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市场化协商定价成品、辅料采购34.500.08%

注:2019年度江苏凯琳克加工费包含其成为公司非关联方后,因继续交易产生的加工费1.39万元。

(1)关联采购的内容

2018年度和2019年度,江苏凯琳克向江苏铭利达提供少量压铸产品的外协机械加工服务。2018年6月,江苏铭利达向江苏凯琳克采购少量金属配件用于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主要向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少量金属配件和包材辅料。

(2)关联采购的原因及定价情况

江苏凯琳克主要从事汽车传动轴、转向轴等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2018年度和2019年度,江苏凯琳克与公司交易主要系公司在生产高峰期存在CNC外协加工的需求,出于生产加工质量要求和运输成本等因素的考虑,江苏凯琳克租赁江苏铭利达的厂房用于生产。因此,江苏铭利达委托江苏凯琳克进行CNC加工等工序。

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主要从事五金件、塑料制品、尼龙塑料袋的制造、加工,出于产能优化和成本控制因素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向其采购部分金属配件用于销售,并采购零星包材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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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市场相同或相似工序的公允加工价格确定与江苏凯琳克和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的结算价格,采购金额和加工费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江苏凯琳克曾向江苏铭利达租赁生产厂房,租赁期间向江苏铭利达缴纳水电费等。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关联方名称定价原则交易内容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
2018年度江苏凯琳克市场化协商定价水电费等26.800.03%
2019年度江苏凯琳克市场化协商定价水电费等27.550.02%

注:2018年度费用包含2017年11月及12月水电费等。

(1)关联销售的内容

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江苏凯琳克在租赁江苏铭利达生产厂房期间,向江苏铭利达按照其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费等。

(2)关联销售的原因及定价情况

江苏铭利达的生产场所为新修建厂房,生产加工条件良好,地理位置优越,出于生产加工质量要求和运输成本等因素的考虑,江苏凯琳克租赁江苏铭利达的厂房用于生产,江苏铭利达按照当地水电费标准或实际采购价格确定与江苏凯琳克的结算价格,水电费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3、关联租赁

(1)关联方租赁公司的房产

1)关联租赁的内容

2018年7月17日,江苏铭利达与江苏凯琳克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约定江苏凯琳克租赁江苏铭利达名下位于江苏省海安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厂区内的D栋厂房,租赁面积为1,500.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7年11月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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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0日止。

2019年9月10日,江苏铭利达与江苏凯琳克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将上述厂房租赁期限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

2)关联租赁的原因

江苏铭利达厂房为新建厂房,生产加工条件良好,配套设施全面,地理位置优越,运输条件良好,能够较好满足江苏凯琳克相关项目生产加工条件的要求。出于上述考虑,江苏凯琳克租赁江苏铭利达D栋厂房作为生产场所。

3)关联租赁定价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江苏凯琳克租赁江苏铭利达厂房的基本情况如下:

承租人出租人位置用途租赁面积(㎡)租金单价 (元/㎡/月)租金总价 (万元)租赁期限
江苏凯琳克江苏铭利达江苏省海安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工业 厂房1,500.009.0032.402017.11.1- 2019.10.31

江苏铭利达向江苏凯琳克出租厂房的单价与周边厂房的租赁单价不存在明显差异,租赁价格依据周边房产租赁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关联租赁的变动情况

2019年11月,江苏凯琳克搬迁至新租赁的厂房内,自2019年11月起,江苏凯琳克不再租赁江苏铭利达的厂房。

(2)赛腾投资无偿使用公司房产

2017年8月至2019年10月,赛腾投资将公司位于东莞市清溪镇浮岗村柏朗北街1号A栋的房屋登记为其营业执照所载住所。因赛腾投资实际并未使用该等房屋,仅仅是作为工商登记住所使用,故未向公司支付费用。2019年10月10日,赛腾投资营业执照所载住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北环路288号保利中央公馆2号楼2001房,未再将公司房屋登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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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96.29476.02335.14280.77

注: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担任职务期间薪酬。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为资金拆借、关联担保、代关联方采购设备及代收货款。具体情况如下:

1、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关联方名称期初余额增加金额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2017年度安徽凯林350.00104.0031.68422.32
达磊投资-0.10-0.10
江苏凯琳克-0.50-0.50
2018年度安徽凯林422.3288.69511.01-
达磊投资0.100.20-0.30
江苏凯琳克0.50172.20172.70-
2019年度达磊投资0.300.580.88-

报告期前,公司曾向安徽凯林拆出资金,2017年初,拆出资金余额为35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于2017年度向安徽凯林拆出资金95.00万元,代安徽凯林支付员工伙食费、水电费等9.00万元;于2018年代安徽凯林支付员工伙食费、水电费等14.92万元,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年息8%向安徽凯林收取借款利息利息73.77万元。2018年之后,公司未再发生与安徽凯林资金拆借的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分别向控股股东达磊投资拆出资金0.10万元、0.20万元和0.58万元,用于支付达磊投资银行账户手续费等;

1-1-208

2019年之后,公司未再发生与达磊投资资金拆借的情况。公司与达磊投资拆借资金金额较小,未向达磊投资收取资金利息。

2017年度,公司向江苏凯琳克拆出资金0.50万元;2018年度,公司向江苏凯琳克拆出资金172.20万元,江苏凯琳偿还资金172.70万元;2018年之后,公司未再发生与江苏凯琳克资金拆借的情况。公司与江苏凯琳克拆借资金期限较短,未向江苏凯琳克收取资金利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已经全部结清。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是否履行完毕
广东铭利达、南京铭利达、陶诚、张贤明、张忠美铭利达有限9,000.00万元2016.5.25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陶诚、卢萍芳广东铭利达1,000.00万元2016.8.8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南京铭利达、陶诚铭利达有限1,000.00万美元2016.8.18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南京铭利达、陶诚广东铭利达1,000.00万美元2016.8.18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陶诚广东铭利达480.55万元2016.11.21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陶诚、卢萍芳、张贤明、张忠美、何凤华、周长久、卢常君、郑燕铭利达有限2,500.00万元2016.11.22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陶诚、卢萍芳、张贤明、张忠美、何凤华、周长久、卢常君、郑燕铭利达有限1,000.00万元2016.12.22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陶诚、卢萍芳广东铭利达1,323.00万元2016.12.7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陶诚广东铭利达144.00万元2017.4.27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陶诚广东铭利达166.60万元2017.4.27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江苏铭利达、四川铭利达、陶诚、卢萍芳广东铭利达20,000.00万元2017.6.1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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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是否履行完毕
铭利达有限、广东铭利达、陶诚、卢萍芳、张贤明、张忠美江苏铭利达2,045.00万元2017.6.12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南京铭利达、陶诚、张贤明、张忠美铭利达有限6,500.00万元2017.7.10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陶诚铭利达有限1,000.00万美元2017.9.18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江苏铭利达、陶诚广东铭利达1,000.00万美元2017.9.18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3,000.00万元2017.10.24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广东铭利达、陶诚、卢萍芳、张贤明、张忠美江苏铭利达807.20万元2017.12.14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陶诚、卢萍芳江苏铭利达2,000.00万元2018.3.3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陶诚、卢萍芳、张贤明、张忠美铭利达有限500.00万元2018.4.10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陶诚、卢萍芳广东铭利达3,000.00万元2018.7.18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南京铭利达、陶诚、张贤明、张忠美铭利达有限6,500.00万元2018.8.6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陶诚铭利达有限1,000.00万美元2018.12.20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铭利达有限、江苏铭利达、陶诚广东铭利达1,000.00万美元2018.12.20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陶诚、卢萍芳、张贤明、张忠美铭利达有限1,000.00万元2019.1.2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陶诚、卢萍芳江苏铭利达2,000.00万元2019.3.13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陶诚、卢萍芳、张贤明、张忠美铭利达有限200.00万元2019.5.23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陶诚、卢萍芳、张贤明、张忠美铭利达有限600.00万元2019.5.23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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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是否履行完毕
铭利达有限、陶诚、卢萍芳广东铭利达33,800.00万元2019.6.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南京铭利达、陶诚、张贤明、张忠美公司6,000.00万元2019.11.14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
公司、江苏铭利达、陶诚广东铭利达3,000.00万元及 150.00万美元2019.11.28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60个月
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陶诚公司1,000.00万美元2020.3.18直至以下日期中较早者发生时终止:(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2)主债务全部结清之日
公司、江苏铭利达、陶诚广东铭利达1,000.00万美元2020.3.18直至以下日期中较早者发生时终止:(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2)主债务全部结清之日
公司、广东铭利达、陶诚、卢萍芳江苏铭利达2,000.00万元2020.5.7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陶诚铭利达有限87.36万元2014.6.19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陶诚铭利达有限68.46万元2017.9.6担保主债务结清之日

注1:担保金额为担保协议项下全部项目最高保证额,担保起始日为担保合同签订日或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起始日;注2:担保方中,张忠美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贤明之配偶,郑燕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卢常君之配偶,周长久为公司控股股东达磊投资曾经的总经理何凤华之配偶。

3、代关联方采购设备

2016年7月20日,广东铭利达与安徽凯林签署了《代理采购合同》,约定由广东铭利达代理安徽凯林与供应商签署相应的设备采购合同,并代为支付设备购置款。前述合同期限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铭利达代安徽凯林支付设备款额度为人民币450万元以内,以向供应商支付的设备采购金额为准,代付设备款自广东铭利达实际代安徽凯林支付每笔设备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为年息8%。根据上述合同约定,报告期内广东铭利达代安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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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采购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台)设备金额利息金额金额合计
2018年度力劲加工中心264.0010.3774.37
泷泽数控车床397.2011.56108.76

截至2018年末,安徽凯林已支付广东铭利达全部代理采购款项及利息。

4、关联方代收货款

2017年1-10月,公司存在通过铭利达国际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收取客户部分货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四、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之“(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况”之“2、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收货款”。

(三)关联方往来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名称2020.6.30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米亚夫5.000.25--
佘本龙5.000.25--
方宇--4.500.23
项目关联方名称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安徽凯林--422.3237.37
达磊投资0.300.020.100.01
江苏凯琳克--0.500.03
陶诚--49.702.48
米亚夫0.830.060.300.02
佘本龙3.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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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义林1.100.06--

注:刘义林系陶美英之配偶,担任四川铭利达事业部管理中心总监;方宇系陶红梅之女,担任江苏铭利达总经办主管。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为因资金拆借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在公司任职的关联自然人借支的备用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借支备用金均用于公司业务支出,借支金额与期限均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拖欠应收款项的情况。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名称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账款江苏凯琳克--2.02-
应付账款宁波市鄞州瞻岐嵩升五金厂38.4791.7757.5857.36
其他应付款陶美英---2.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主要是应付关联方的加工费、材料采购款和报销款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拖欠关联方款项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租赁公司厂房并使用水电等,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资金拆借等,交易金额较小且相关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对于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安排

(一)《公司章程》对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1)《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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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2)《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1)召集人应当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董事会和监事会为召集人的,应当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决议;2)股东大会审议的某项事项与某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主动申请回避;3)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4)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5)属于本章程第七十六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应当以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方式通过。关联股东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其他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有权请求关联股东回避;如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出回避请求时,被请求回避的股东认为自己不属于应回避范围的,应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根据情况与现场董事、监事及相关股东等会商讨论并作出回避与否的决定。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该事项参与表决。

(3)《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1)《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应按照连续12个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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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计算。

(2)《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事项前,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主动向股东大会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表决。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情况并申请回避。召集人应依据有关规定审查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及确定该股东是否应当回避。召集人不能确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或有关股东对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有异议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决定该被申请回避的股东是否回避。

应予回避的关联股东对于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可以参加讨论,并可就该关联交易产生的原因、交易基本情况、交易是否公允合法等事宜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股东大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股东对是否应适用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4)《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即授权公司董事会具有以下经营决策权限:(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第(十四)项规定的股东大会有权审议的关联交易权限以外的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或提供担保除外),并授权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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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审批以下关联交易: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少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

(5)《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经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的关联交易如下:1)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本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对外担保除外)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3)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4)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2、《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经董事会审议及披露的关联交易为:1)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3)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首先由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进行购买原材料、原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1)对于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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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适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对于每年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因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而难以按照本条第

(一)款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在向股东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适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分别适用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十、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决策过程均严格履行了《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就上述所涉及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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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进行了审计。上会会计师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87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

公司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事项的重要性。在判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事项的性质重要性时,本公司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事项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以税前利润的5%作为基础确定财务报表层面重要性水平。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9,167,589.7315,718,272.3539,833,166.3134,294,949.92
交易性金融资产-10,400,000.00--
应收票据19,879,434.2438,307,061.3534,236,526.268,962,890.32
应收账款294,398,808.11396,892,793.70295,758,091.50224,990,5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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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款项融资37,806,854.494,577,362.15--
预付款项14,731,985.2610,340,195.593,619,574.581,813,084.22
其他应收款9,102,130.4013,088,513.2218,797,545.9528,211,345.74
存货190,895,829.28184,675,130.28154,224,624.4290,313,994.04
其他流动资产12,763,191.4229,160,751.2225,758,727.7922,857,978.74
流动资产合计668,745,822.93703,160,079.86572,228,256.81411,444,829.1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687,706,097.55662,555,044.96550,112,086.14363,083,708.17
在建工程12,974,691.8530,743,449.666,734,726.6899,745,558.58
无形资产106,446,599.16107,352,651.08108,540,261.49107,622,344.30
长期待摊费用15,068,865.0816,677,205.8719,366,931.7417,311,415.11
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3,895.9813,892,066.4914,308,532.628,114,268.91
其他非流动资产10,572,812.499,258,166.5510,431,523.097,504,796.45
非流动资产合计846,842,962.11840,478,584.61709,494,061.76603,382,091.52
资产总计1,515,588,785.041,543,638,664.471,281,722,318.571,014,826,920.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2,630,775.02122,952,070.24135,216,659.23120,802,667.87
应付票据12,500,000.0010,291,830.9010,000,000.0012,138,982.55
应付账款270,913,739.82394,328,653.74264,286,222.46239,730,177.46
预收款项-11,099,210.8217,503,528.743,057,041.45
合同负债21,759,643.44---
应付职工薪酬16,171,159.3921,135,943.0816,823,498.9011,428,942.85
应交税费14,420,387.3010,869,261.3215,462,527.8210,059,354.22
其他应付款1,562,038.0615,770,418.932,333,475.8779,081,497.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3,144,101.5676,056,132.6134,978,342.0954,316,084.17
其他流动负债15,477,707.1729,388,320.5211,361,361.90803,817.16
流动负债合计548,579,551.76691,891,842.16507,965,617.01531,418,564.78
非流动负债:

1-1-219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长期借款215,000,000.00150,000,000.00128,911,285.2264,757,325.51
长期应付款176,608,479.78204,831,231.23223,353,666.22227,313,416.07
递延收益18,892,778.6312,930,627.5013,088,335.866,615,797.48
非流动负债合计410,501,258.41367,761,858.73365,353,287.30298,686,539.06
负债合计959,080,810.171,059,653,700.89873,318,904.31830,105,103.84
所有者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本)360,000,000.00360,000,000.0034,786,238.0031,460,674.00
资本公积14,929,376.9614,929,376.96211,179,457.0852,472,144.37
其他综合收益149,988.6935,242.38-11,689.62-124,404.53
盈余公积8,390,904.018,390,904.017,396,212.755,330,276.67
未分配利润173,037,705.21100,629,440.23155,053,196.0595,583,126.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56,507,974.87483,984,963.58408,403,414.26184,721,816.8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556,507,974.87483,984,963.58408,403,414.26184,721,816.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515,588,785.041,543,638,664.471,281,722,318.571,014,826,920.68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664,185,675.721,360,932,975.43942,122,044.90736,869,684.07
减:营业成本502,857,882.671,042,332,344.80692,515,471.35555,881,307.82
税金及附加3,867,266.539,365,114.786,119,423.575,575,602.92
销售费用11,577,204.6030,265,400.6621,647,956.1420,367,550.13
管理费用28,886,338.8265,182,159.8157,752,354.5861,433,895.10
研发费用31,243,140.1666,953,371.7762,071,124.0137,076,421.52
财务费用7,702,699.7326,606,389.0525,434,283.6915,949,839.56
加:其他收益4,436,798.5216,764,107.517,287,824.165,118,529.35
投资收益187,634.52-84.972,482.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22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26,317.10-17,441,920.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716,590.39-10,752,069.97-16,332,579.47-13,371,862.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645.58-658,682.6088,942.59-17,860.93
二、营业利润82,192,948.54108,139,629.0367,625,703.8132,316,354.67
加:营业外收入102,747.341,616,019.85492,264.45168,725.85
减:营业外支出198,743.591,446,782.501,827,687.321,107,441.00
三、利润总额82,096,952.29108,308,866.3866,290,280.9431,377,639.52
减:所得税费用9,688,687.3113,816,593.844,754,275.145,774,571.74
四、净利润72,408,264.9894,492,272.5461,536,005.8025,603,067.7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72,408,264.9894,492,272.5461,536,005.8025,603,067.78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2,408,264.9894,492,272.5461,536,005.8025,603,067.7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72,408,264.9894,492,272.5461,536,005.8025,603,067.78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2,408,264.9894,492,272.5461,536,005.8025,603,067.7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4,746.3146,932.00112,714.91-87,665.89
六、综合收益总额72,523,011.2994,539,204.5461,648,720.7125,515,401.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2,523,011.2994,539,204.5461,648,720.7125,515,401.8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2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26--

1-1-22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47,146,349.031,170,570,782.18835,873,582.60655,950,157.11
收到的税费返还37,831,864.0634,406,940.9128,890,771.5327,490,647.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21,268.1022,258,273.7020,624,005.4215,564,042.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9,099,481.191,227,235,996.79885,388,359.55699,004,847.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4,128,860.60830,233,364.92612,517,486.06435,614,610.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2,492,695.84194,943,855.48152,084,093.83109,990,367.66
支付的各项税费10,857,352.1236,193,175.9419,004,120.2832,864,020.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744,097.6152,836,877.2440,817,279.7238,324,304.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2,223,006.171,114,207,273.58824,422,979.89616,793,303.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876,475.02113,028,723.2160,965,379.6682,211,543.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7,634.52-84.972,482.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19,715.001,901,268.44218,6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84,600.00-8,268,259.7224,315,375.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72,234.52519,715.0010,169,613.1324,536,457.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2,573,315.93137,940,110.77179,327,519.42170,753,700.7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00,000.002,250,000.0032,608,391.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573,315.93148,340,110.77181,577,519.42203,362,091.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01,081.41-147,820,395.77-171,407,906.29-178,825,633.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9,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1-22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7,695,545.88517,064,023.63474,540,520.41424,711,604.6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59,691.005,520,200.0036,865,812.10110,696,323.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1,955,236.88522,584,223.63620,406,332.51535,407,927.7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1,113,472.65464,504,906.97418,149,954.25360,799,328.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950,578.9526,656,634.7417,913,316.2613,907,306.3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21,148.8819,001,298.7663,553,192.8063,713,091.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1,885,200.48510,162,840.47499,616,463.31438,419,726.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70,036.4012,421,383.16120,789,869.2096,988,201.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85,411.121,431,487.2094,222.19-1,585,893.1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0,730,841.13-20,938,802.2010,441,564.76-1,211,781.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248,278.3032,187,080.5021,745,515.7422,957,297.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979,119.4311,248,278.3032,187,080.5021,745,515.74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325,079.673,471,962.099,075,100.2313,212,242.28
应收票据8,434,456.199,818,740.8316,493,876.888,912,890.32
应收账款61,843,090.27100,087,297.76142,156,501.51149,593,985.01
应收款项融资4,375,875.772,487,515.85--
预付款项737,604.7628,187.00363,986.49765,988.59
其他应收款217,981,845.72240,681,623.0658,910,677.80129,076,534.46
存货7,753,816.0013,116,137.8454,887,494.8049,562,925.27
其他流动资产411,698.328,819,557.254,476,596.467,447,902.98
流动资产合计310,863,466.70378,511,021.68286,364,234.17358,572,468.91
非流动资产:

1-1-223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长期股权投资425,260,852.12425,260,852.12356,140,852.12163,640,852.12
固定资产9,819,664.1210,806,181.9116,184,609.0019,777,793.75
在建工程644,180.99520,353.9664,102.5664,102.56
无形资产538,593.89208,210.43-27,198.56
长期待摊费用945,479.971,188,639.642,982,528.123,384,898.96
递延所得税资产2,501,897.443,896,535.282,478,216.641,472,076.13
非流动资产合计439,710,668.53441,880,773.34377,850,308.44188,366,922.08
资产总计750,574,135.23820,391,795.02664,214,542.61546,939,390.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0,074,436.3338,167,346.7364,751,439.7177,624,692.83
应付票据12,500,000.00-10,000,000.0012,138,982.55
应付账款165,507,341.33274,337,857.98179,377,368.25168,759,840.89
预收款项-35,129,206.23404,181.162,992,698.74
合同负债51,868,765.44---
应付职工薪酬631,737.863,115,952.001,419,415.505,383,197.92
应交税费374,241.08803,066.161,068,081.012,448,550.17
其他应付款58,909,850.7973,862,017.1374,415,039.41110,952,793.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7,049.89172,928.53220,811.6819,223,079.47
其他流动负债10,710,777.93900,000.003,439,945.00753,817.16
流动负债合计350,634,200.65426,488,374.76335,096,281.72400,277,652.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171,423.79407,138.45
非流动负债合计--171,423.79407,138.45
负债合计350,634,200.65426,488,374.76335,267,705.51400,684,791.43
所有者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本)360,000,000.00360,000,000.0034,786,238.0031,460,674.00
资本公积14,929,376.9614,929,376.96211,179,457.0852,472,144.37
其他综合收益86,525.935,198.31--

1-1-224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盈余公积8,390,904.018,390,904.017,396,212.755,330,276.67
未分配利润16,533,127.6810,577,940.9875,584,929.2756,991,504.52
所有者权益合计399,939,934.58393,903,420.26328,946,837.10146,254,599.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50,574,135.23820,391,795.02664,214,542.61546,939,390.99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182,822,880.01536,934,736.29416,161,112.19410,669,403.11
减:营业成本165,248,616.10502,244,494.07348,927,444.21333,599,720.24
税金及附加390,861.001,477,778.362,303,812.922,829,699.78
销售费用4,761,666.1214,430,276.3310,139,131.9613,165,944.17
管理费用5,715,397.4017,502,682.738,051,215.4825,664,555.21
研发费用1,617,900.298,386,491.5321,362,547.6215,744,000.71
财务费用92,008.081,601,400.902,117,599.727,325,430.65
加:其他收益103,413.52287,600.002,182,994.372,076,040.21
投资收益-90,000,000.0084.972,482.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48,115.401,419,948.9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2,864.69-178,967.07-4,950,728.27-3,455,331.1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03,019.7112,167.2715,707.66
二、营业利润7,225,095.2582,117,174.5520,503,878.6210,978,951.28
加:营业外收入16,063.73562,850.1276,334.4076,541.48
减:营业外支出71,972.94191,036.011,731.66543,895.44
三、利润总额7,169,186.0482,488,988.6620,578,481.3610,511,597.32
减:所得税费用1,213,999.34-1,420,051.41-80,879.474,534,959.35
四、净利润5,955,186.7083,909,040.0720,659,360.835,976,637.97

1-1-22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1,327.625,198.31--
六、综合收益总额6,036,514.3283,914,238.3820,659,360.835,976,637.97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0,389,989.83423,399,015.21208,921,459.39356,150,994.10
收到的税费返还21,769,286.1731,843,795.0323,087,200.3427,490,647.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853,336.53107,341,163.66357,139,596.77300,890,744.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9,012,612.53562,583,973.90589,148,256.50684,532,385.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7,943,990.31290,916,733.43206,765,177.28332,742,108.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525,682.8815,418,820.9430,318,551.6544,050,802.67
支付的各项税费1,184,169.783,445,389.518,774,832.0414,276,267.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139,578.46139,446,551.49213,930,737.18197,442,818.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2,793,421.43449,227,495.37459,789,298.15588,511,997.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19,191.10113,356,478.53129,358,958.3596,020,388.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4.972,482.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48,011.8270,000.00132,4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5,0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48,011.82120,084.975,184,882.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94,892.041,156,000.00254,330.002,676,729.0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69,120,000.00192,500,000.00136,763,94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50,000.005,0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94,892.0470,276,000.00194,804,330.00144,490,669.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4,892.04-67,727,988.18-194,684,245.03-139,305,7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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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9,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0,000,000.0096,911,716.86183,264,835.47217,266,317.2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15,691.002,700,500.0013,973,174.10103,276,573.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415,691.0099,612,216.86306,238,009.57320,542,890.4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7,978,450.82133,684,705.75208,298,515.43236,856,672.5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353,248.3212,855,594.417,511,618.479,402,205.9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9,435.882,014,562.7628,453,371.7641,745,909.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451,135.02148,554,862.92244,263,505.66288,004,788.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5,444.02-48,942,646.0661,974,503.9132,538,102.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76,728.311,111,409.37458,741.96-1,073,182.6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765,583.35-2,202,746.34-2,892,040.81-11,820,478.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45,982.794,248,729.137,140,769.9418,961,248.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811,566.142,045,982.794,248,729.137,140,769.94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上会会计师接受委托,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87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摘录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铭利达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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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上会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铭利达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73,686.97万元、94,212.20万元、136,093.30万元、66,418.57万元。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参见本节“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二十三)收入”。营业收入是铭利达的关键业绩指标,且营业收入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订单,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主要合同、订单条款或条件,评估收入确认政策是否恰当;

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执行收入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送货单、对账单、出口报关单、银行回单等;

5)抽样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检查销售回款及期后收款情况,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测试,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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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货减值

(1)关键审计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9,729.72万元、16,871.87万元、19,761.31万元和20,669.36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698.33万元、1,449.40万元、1,293.80万元和1,579.78万元。管理层对存货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原材料和在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假设,特别是对于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

由于上述存货的减值测试涉及复杂及重大的判断,会计师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生产周期、生产成本核算方法、存货备货政策,分析各期末存货余额波动的合理性;

3)结合存货监盘,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4)获取管理层的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了评价,如评估销售价格和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的合理性,评估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已足额计提;

5)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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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1)下游市场发展趋势

公司专业从事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应用于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市场需求与下游应用领域景气程度密切相关,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对于公司收入规模产生较大影响。

光伏行业方面,光伏作为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在全球各国共同推动下,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规模持续扩大。近年来,随着光电转化效率不断提升,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光伏产业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

安防行业方面,全球安防设备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北美和欧洲视频监控市场较为成熟,其视频监控产品正进行高清化、网络化的产品更新与升级;中东市场的安防视频监控产品主要应用于政府公共工程和油田监测等,社会局势的动荡使安防问题逐步得到重视;国内安防市场规模在我国高速城市化以及平安城市、智能化交通建设等政策的背景下展现出良好的增长势头。

汽车行业方面,全球汽车工业领域总体保持平稳发展,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速明显。汽车动力能源清洁化、汽车车身轻量化已经成为汽车制造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重要方向。近年来,依托我国汽车消费的快速增长以及制造行业的成本优势,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迅速扩大,逐渐成为新兴的世界级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中心。

消费电子行业现阶段发展有所分化,传统消费电子产品出货量总体保持较大规模,但增速有所放缓,如手机、平板电脑等3C类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率有所提升;技术与消费升级推动创新性消费电子产品高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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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新型消费电子的不断发展为消费电子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综上所述,公司下游行业良好的发展趋势和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为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收入规模的增长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2)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竞争程度

由于精密结构件下游应用行业广泛,不同下游应用行业对精密结构件产品的要求各不相同,行业内主要产品多为非标准件且不同应用领域产品的加工工艺差距较大,行业内企业在各类细分产品上均呈现相对独立的竞争格局。近年来,随着下游市场的不断增长,国内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精密结构件制造企业不断扩大产能,同时也吸引了新的竞争者加入,行业竞争预计将日趋激烈。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波动和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面对市场竞争,公司需充分了解客户的产品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和生产,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产品的价值。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1)原材料价格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最高,是影响公司成本的最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4.00%、65.35%、67.66%和70.03%。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等,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铝锭及塑胶粒的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2)自动化、智能化程度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6.00%、

34.65%、32.34%和29.97%。近年来,我国制造业人工成本以及环保压力不断增加,不断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成为行业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随着公司不断推进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逐步加大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投入,减少对人工的依赖,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将相应产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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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影响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期间费用总额随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有所增加。

(1)研发投入

公司始终注重技术研发,同时通过多年来与各领域客户的密切合作,积累了大量的产品设计和开发经验,能够较好的把握行业趋势和产品研发方向。公司在下游客户预研新型产品阶段就已加入,同步对其新产品进行结构件的定制化设计以及配套开发。通过采用不同的结构设计方案、技术加工工艺、表面处理技术满足客户新产品在外观呈现、精密程度、支撑性能、耐腐蚀性能等不同方面的需求。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行业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亦逐步加快,对精密结构件厂商的同步研发设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发和生产,进一步提高与客户同步研发的能力,缩短研发周期,公司需在研发方面加大投入,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2)汇率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87%、

34.02%、40.45%和47.40%,占比较高,因此汇率波动对于公司汇兑损益将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对财务费用产生影响。

4、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以上所述因素在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的同时,均会对利润产生影响。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毛利率、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等指标对分析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其变动对公司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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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3,620.12万元、93,857.80万元、135,347.55万元和66,187.64万元,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7.49%和44.20%,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5.59%。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呈快速增长趋势,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2、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52%、26.27%、23.18%和24.08%,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保持稳定,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较强。

3、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221.15万元、6,096.54万元、11,302.87万元和14,687.65万元,与当期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为3.21、0.99、1.20和2.03,公司的盈利质量较好。

除上述财务指标外,公司具有核心意义的非财务指标包括研发设计能力、智能设备及自动化生产能力和核心客户质量,前述因素对于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市场定位以及最终销售收入的实现均能够产生重要影响。领先的研发设计能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高质量的客户均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提升。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生产经营政策、经营模式、主要产品与服务、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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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持续经营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报表编制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

截至2020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主营业务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广东铭利达广东东莞广东东莞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研发、生产及销售100.00%-设立
江苏铭利达江苏海安江苏海安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研发、生产及销售100.00%-设立
四川铭利达四川广安四川广安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研发、生产及销售100.00%-设立
南京铭利达江苏南京江苏南京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研发、销售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香港铭利达中国香港中国香港压铸,模具,塑胶,铝型材,材料,设备的进出口贸易100.00%-设立
惠州铭利达广东惠州广东惠州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研发、生产及销售-100.00%设立

2、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新设全资子公司四川铭利达,自成立日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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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合并范围;

(2)公司之子公司广东铭利达于2020年6月1日成立全资子公司惠州铭利达,自成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无减少的合并范围主体。

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系按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经营周期

公司以12个月为1个营业周期。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作为购买方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控制权,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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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司对外合并如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下列情况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3)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4)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在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对外合并如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2)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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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报表时,本公司与被合并子公司采用的统一的会计政策和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在抵销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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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金融工具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1-1-238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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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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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应收票据组合以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划分组合
组合2应收账款组合本组合以合并范围外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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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4其他应收款组合本组合以合并范围外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段分析均基于其信用期及逾期情况来进行。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计提方法
组合1应收票据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应收账款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显著增加外,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4其他应收款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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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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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2019年1月1日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两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其他金融负债。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指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近期内回购而承担的金融负债。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主要是指公司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1-1-244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此类金融资产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5)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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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7)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通常情况下,公司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应当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其他金融负债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公司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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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公司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金融资产(此处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2)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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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九)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应收票据组合以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划分组合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参考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账龄状态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单项测算,如无减值迹象,不予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5.00%5.00%
1-2年10.00%10.00%
2-3年30.00%30.00%
3-4年50.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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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4-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应当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公司2019年1月1日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具(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十)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并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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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境外经营实体的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3)按照上述(1)、(2)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有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各类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各类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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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或存货类别)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该收款权利应作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正常履行合同形成的合同资产,如果合同付款逾期未超过30日的,判断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日的,按照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具体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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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即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例如:

销售佣金等)。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例如:

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为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

(1)项减去第(2)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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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企业上述第(1)项减去第(2)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除对外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下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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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指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在权益法核算时,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对被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在确认投资损益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消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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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十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各类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并按下列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计提折旧:

类别折旧方法使用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00%9.50%-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5.00%19.0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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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折旧方法使用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4、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十六)借款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全部费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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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公司基建、更新改造等发生的支出,该项支出包含工程物资,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十八)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或者直线法)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项目摊销年限(年)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按权证规定年限直线法
软件及专利权3-5直线法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模具费、装修费等。装修费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模具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工作量法进行分摊。

(二十)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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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二)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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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短期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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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于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三)收入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然后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并且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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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应考虑下列迹象:

①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到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为精密结构件的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国内销售

直接销售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对产品进行签收或验收,并完成货物及款项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寄售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每月根据客户实际领用清单确认销售收入。

(2)出口销售

直接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开具出口销售发票、货物已办理离境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客户确认单(如需)时按照报关金额确认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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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寄售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开具出口销售发票、货物已办理离境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并且以客户到中间仓提货为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3)模具销售

模具销售模式包括一次性销售模式和分摊模式:在一次性销售模式下,模具经过客户认可,并取得客户确认文件时确认收入;在分摊模式下,模具分摊计入相应产品成本,不再单独确认模具收入。(2020年1月1日前适用)营业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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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为精密结构件的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国内销售

直接销售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对产品进行签收或验收,并完成货物及款项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寄售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每月根据客户实际领用清单确认销售收入。

(2)出口销售

直接销售: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开具出口销售发票、货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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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境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客户确认单(如需)时按照报关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寄售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开具出口销售发票、货物已办理离境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并且以客户到中间仓提货为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3)模具销售

模具销售模式包括一次性销售模式和分摊模式:在一次性销售模式下,模具经过客户认可,并取得客户确认文件时确认收入;在分摊模式下,模具分摊计入相应产品成本,不再单独确认模具收入。

(二十四)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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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关成本。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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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十六)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这里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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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

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2)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

(1)租金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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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租赁下需将支付或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对于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或有租金的处理

在经营租赁下,承租人对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出租人提供激励措施的处理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承租人将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处理

(1)租金的处理

出租人应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折旧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4)或有租金的处理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5)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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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确认租金收入。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6)经营租赁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在经营租赁下,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然留在出租人一方,因此出租人将出租资产作为自身拥有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如果出租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则列在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下,如果出租资产属于流动资产,则列在资产负债表有关流动资产项下。

3、融资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八)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十九)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公司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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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公司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主要估计金额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定期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本公司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市场价格及本公司过往的营运成本。存货的实际售价及销售费用和税金可能随市场销售状况或存货的实际用途等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因此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可能会随上述原因而发生变化。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调整将影响估计变更当期的损益。

3、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存货及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当本公司不能可靠获得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且不能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公司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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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定资产折旧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公司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数额。资产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已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进行调整。

5、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在预计受益期内进行摊销。预计受益期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制定,或考虑同类资产的收益期限,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摊销额。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摊销进行调整。

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内进行摊销。预计受益期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制定,或考虑同类资产的受益期限,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摊销额。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摊销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需要运用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并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对未来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判断,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如果未来期间实际产生的利润的时间和金额或者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与管理层的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产生影响。

(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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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由于政府补助会计政策的变更,2017年度,公司调增其他收益511.85万元,调减营业外收入511.85万元。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将发生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处置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由于此项变更,2017年度,公司调减资产处置收益1.79万元,调减营业外支出1.79万元。

2019年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实施。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实施。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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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文件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1)对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影响情况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9.1.1调整数
应收票据3,423.651,594.16-1,829.49
应收款项融资-1,851.011,851.01
流动资产合计57,222.8357,244.3421.51
递延所得税资产1,430.851,427.63-3.23
非流动资产合计70,949.4170,946.18-3.23
资产总计128,172.23128,190.5218.29
其他综合收益-1.1717.1218.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0,840.3440,858.6318.29
所有者权益合计40,840.3440,858.6318.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8,172.23128,190.5218.29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9.1.1调整数
应收票据1,649.39343.99-1,305.39
应收款项融资-1,326.911,326.91
流动资产合计28,636.4228,657.9421.51
递延所得税资产247.82244.5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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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合计37,785.0337,781.80-3.23
资产总计66,421.4566,439.7418.29
其他综合收益-18.2918.29
所有者权益合计32,894.6832,912.9718.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6,421.4566,439.7418.29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

2019年1月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如下:

单位: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计量3,423.65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计量1,594.16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851.01

2019年1月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表如下:

单位: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计量1,649.39应收票据摊余成本计量343.99
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326.91

2019年1月1日,公司合并报表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分类和计量的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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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合并报表2018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票据3,423.65-1,829.49-1,594.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1,829.4921.511,851.01

2019年1月1日,公司合并报表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万元

计量类别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减值准备21.51--21.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21.5121.51

2020年1-6月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文件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变更前)2020.1.1(变更后)
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1,109.923,5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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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1,108.113,035.33
其他流动负债--1.81477.59

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至6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未发生变化,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也未受到影响。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等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主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执行的税收政策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项目计税基础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产生的增值额9%、10%、11%、13%、1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5%、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16.5%、25%

注:根据财税[2018]32号文“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公司出口产品适用免抵退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深圳铭利达25%15%15%15%
广东铭利达15%15%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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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四川铭利达15%15%15%25%
江苏铭利达15%15%25%25%
南京铭利达25%25%25%25%
香港铭利达16.5%16.5%16.5%16.5%

注:惠州铭利达于2020年6月成立,报告期内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纳税义务;重庆铭利达于2020年8月成立,报告期内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纳税义务。

(二)报告期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2016年11月15日,深圳铭利达取得了编号为“GR20164420068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9年12月9日,深圳铭利达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194420190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深圳铭利达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20年1-6月,深圳铭利达未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不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2016年11月30日,广东铭利达取得了编号为“GR20164400229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19年12月2日,广东铭利达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194400310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广东铭利达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2019年11月7日,江苏铭利达取得了编号为“GR2019320009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江苏铭利达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7月27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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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四川铭利达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三)税收政策变化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1、税收政策变化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等文件规定,公司自产货物出口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执行的退税率为17%。根据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公司出口产品退税率调至16%。根据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司出口产品退税率调至13%。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退税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出口退税 收到的税费返还3,783.193,440.692,889.082,749.06

上述税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规定,公司税收优惠属于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公司将依法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优惠计入经常性损益,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企业所得税率优惠650.45766.34589.28566.39
利润总额8,209.7010,830.896,629.033,137.76
税收优惠额占利润总额比例7.92%7.08%8.89%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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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申请取得,税收优惠对于公司经营成果具有一定提升作用,但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不存在税收优惠续期申请期间按照优惠税率预提预缴的情形。

八、财务报表分部信息

公司的主营业务分部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上会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8821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有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76-204.54-16.50-66.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包括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666.931,798.81789.95550.7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8.76-0.010.25
对非金融机构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6.0895.6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60155.60-108.15-29.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股份支付影响金额)--544.23--1,725.33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676.861,231.71761.01-1,269.97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105.70298.64141.57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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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571.15933.07619.44-1,366.1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669.678,516.155,534.163,926.43

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1.221.021.130.77
速动比率(倍)0.820.690.770.56
资产负债率(合并)63.28%68.65%68.14%81.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6.72%51.99%50.48%73.2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763.653.403.64
存货周转率(次/年)2.495.695.215.9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551.3411.745.87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3,218.5521,110.4315,177.297,752.9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669.678,516.155,534.163,926.43
利息保障倍数(倍)8.024.923.303.2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0-0.060.30-0.0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410.311.752.6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70%4.92%6.59%5.03%

注1:除资产负债率外,上述指标的计算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注2: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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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报表负债总额/报表资产总额)×100%;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

年度财务指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20年 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92%0.20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82%0.190.19
2019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01%0.26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93%0.240.24
2018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7.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67%--
2017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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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主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如下:

1、“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密切关注肺炎疫情发展情况,评估并积极应对疫情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公司预计此次疫情将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明显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2020年8月6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铭利达,重庆铭利达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子公司及分公司情况”之“(五)重庆铭利达”。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按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3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440万元。

4、2020年12月7日,公司与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南京铭利达100%股权以2,738.50万元价格转让给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有关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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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66,418.57136,093.3094,212.2073,686.97
减:营业成本50,285.79104,233.2369,251.5555,588.13
税金及附加386.73936.51611.94557.56
销售费用1,157.723,026.542,164.802,036.76
管理费用2,888.636,518.225,775.246,143.39
研发费用3,124.316,695.346,207.113,707.64
财务费用770.272,660.642,543.431,594.98
加:其他收益443.681,676.41728.78511.85
投资收益18.76-0.010.2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2.63-1,744.1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71.66-1,075.21-1,633.26-1,337.1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76-65.878.89-1.79
二、营业利润8,219.2910,813.966,762.573,231.64
加:营业外收入10.27161.6049.2316.87
减:营业外支出19.87144.68182.77110.74
三、利润总额8,209.7010,830.896,629.033,137.76
减:所得税费用968.871,381.66475.43577.46
四、净利润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少数股东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呈快速增长趋势。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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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35.90%和92.11%。

(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66,187.6499.65%135,347.5599.45%93,857.8099.62%73,620.1299.91%
其他业务230.930.35%745.750.55%354.410.38%66.850.09%
合计66,418.57100.00%136,093.30100.00%94,212.20100.00%73,686.9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突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1%、99.62%、99.45%和99.65%,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2、按产品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精密压铸结构件21,638.2232.69%61,949.1245.77%47,099.7750.18%37,179.8050.50%
精密注塑结构件25,645.2338.75%44,799.1033.10%23,324.7324.85%16,017.2621.76%
型材冲压结构件18,218.4027.53%25,469.7818.82%19,406.4220.68%17,868.9324.27%
精密模具685.791.04%3,129.552.31%4,026.874.29%2,554.143.47%
合计66,187.64100.00%135,347.55100.00%93,857.80100.00%73,620.1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类型包括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型材冲压结构件,前述三类产品销售收入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284

96.53%、95.71%、97.69%和98.96%。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增长趋势,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分别同比增长27.49%和44.20%,主要原因如下:

(1)下游行业快速发展

公司各类结构件产品应用于光伏逆变器、安防监控设备、汽车电机电控装置、电子烟、打印机等各类产品,下游行业涵盖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报告期内,全球光伏产业、创新型消费电子产业快速发展,安防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亦保持稳步增长,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有效带动公司各类结构件产品销售规模增加。

(2)产品品类不断丰富

随着生产经验和技术成果的积累,公司在精密结构件制造领域纵向和横向的产品类型愈发丰富,多品类、定制化的供应能力逐步增强。2017年度公司开始全面进入汽车结构件行业,2018年度公司电子烟加热器结构件等消费电子结构件出货量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谱系从以精密压铸结构件为主逐步发展为以压铸、注塑以及型材冲压技术为基础的多材质、多成型方式的精密结构件供应体系,“一站式”供应能力的增强带动收入规模增长。

(3)研发能力及智能化水平提升

公司下游客户所在领域具有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更新换代快速等特点,要求供应商能够具备较强的生产及研发能力。公司在下游客户预研新型产品阶段就已加入,同步对其新产品进行结构件的定制化设计以及配套开发,通过采用不同的结构设计方案、技术加工工艺、表面处理技术满足客户新产品在外观呈现、精密程度、支撑性能、耐腐蚀性能等不同方面的需求。

公司持续致力于研发能力和智能化水平的提升,不断积累创新产品配套结构件的设计及制造经验,提升生产技术和同步研发能力,使得销售规模保持快速增长。

3、按区域列示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1-1-285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销售34,814.3952.60%80,595.9159.55%61,925.6965.98%47,215.0764.13%
境外销售31,373.2547.40%54,751.6440.45%31,932.1134.02%26,405.0635.87%
合计66,187.64100.00%135,347.55100.00%93,857.80100.00%73,620.1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区域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整体保持稳定:

(1)境内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13%、

65.98%、59.55%和52.60%。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两大精密结构件制造产业集群,前述地区经济活跃、供应链配套体系完善、产业链各环节企业较为集中。因此,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销往华南地区和华东地区。

(2)境外销售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在全球设立有分支机构或与大型组装厂合作。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向其全球分支机构或组装厂供货。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87%、34.02%、40.45%和

47.40%,主要销往以色列、墨西哥、马来西亚、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三)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1、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50,251.5599.93%103,968.5999.75%69,204.6199.93%55,565.9499.96%
其他业务34.240.07%264.650.25%46.930.07%22.190.04%
合计50,285.79100.00%104,233.23100.00%69,251.55100.00%55,588.13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96%、99.93%、99.75%

1-1-286

和99.93%,与主营业务收入总体相匹配。

2、按产品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精密压铸结构件15,710.2831.26%45,383.5043.65%32,517.6046.99%25,912.6946.63%
精密注塑结构件20,832.7241.46%36,406.5935.02%18,696.7427.02%13,824.6524.88%
型材冲压结构件13,204.4126.28%19,794.4819.04%15,063.7121.77%13,897.1425.01%
精密模具504.141.00%2,384.012.29%2,926.574.23%1,931.463.48%
合计50,251.55100.00%103,968.59100.00%69,204.61100.00%55,565.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产品成本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6.52%、95.77%、97.71%和99.00%,是主营业务成本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的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总体相匹配。

3、按成本类型列示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35,189.2870.03%70,346.1567.66%45,227.7365.35%35,562.0464.00%
直接人工4,302.898.56%10,261.519.87%7,440.1710.75%6,682.1012.03%
制造费用10,759.3821.41%23,360.9322.47%16,536.7123.90%13,321.8023.97%
合计50,251.55100.00%103,968.59100.00%69,204.61100.00%55,565.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35,562.04万元、45,227.73万元、70,346.15万元和35,189.28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

1-1-287

别为64.00%、65.35%、67.66%和70.03%,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整体保持稳定,直接材料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变动所致,随着不同类型结构件产品销售占比的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相应有所变动。

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精密压铸、精密注塑及型材冲压等,不同工艺产品的成本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压铸产品的生产工艺较为复杂,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包括压铸机、CNC等价值较高的大型自动化设备,相较于采用注塑、冲压、型材加工等工艺的精密注塑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精密压铸结构件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的销售规模快速增长,销售占比整体上升,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

4、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分析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2020年1-6月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铝锭千克12.11342.144,143.109.64%
2塑胶粒千克27.90282.117,872.2318.31%
3铝挤压材千克16.49330.405,447.0312.67%
4连接器2.172,229.504,827.2111.23%
5电缆2.111,580.283,333.527.75%
合计-25,623.0959.60%
2019年度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铝锭千克12.24880.3510,772.0012.64%
2塑胶粒千克28.73649.0918,647.5621.89%

1-1-288

3铝挤压材千克16.80518.598,712.6510.23%
4连接器2.302,135.604,915.465.77%
5电缆2.331,495.593,491.304.10%
合计-46,538.9754.63%
2018年度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铝锭千克12.97942.9112,228.6120.51%
2塑胶粒千克30.73351.8310,810.7618.13%
3铝挤压材千克16.77389.286,526.7110.95%
4连接器2.141,103.642,358.323.96%
5电缆2.38816.681,940.183.25%
合计-33,864.5856.80%
2017年度
序号原材料名称单位平均单价 (元/单位)采购数量 (万单位)采购金额 (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1铝锭千克12.65706.208,933.1119.73%
2塑胶粒千克32.59188.816,153.3213.59%
3铝挤压材千克17.21355.336,114.2813.51%
4连接器2.251,046.812,360.025.21%
5电缆2.33716.091,665.393.68%
合计-25,226.1255.72%

报告期内,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连接器和电缆等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前述原材料合计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5.72%、56.80%、54.63%和59.6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在合理范围内略有波动。

(2)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市场公开价格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等。为合理分析对比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趋势,公司选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铝锭市场价格、广东塑料交易所公布的中国塑料价格指数,通过对比分析公司报告期内原材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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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价格的波动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报告期内,中国铝锭市场价格(含税)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国家统计局公司采购的塑胶粒品种主要包括PPO、PC、PA66等工程塑料,塑胶粒系石油化工行业的下游产品,其价格受上游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报告期内中国塑料价格指数变化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广东塑料交易所

1-1-290

通过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公司铝锭、塑胶粒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与市场公开价格波动走势基本相符。

(3)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主要为铝锭、塑胶粒、铝挤压材、连接器和电缆等原材料的供应厂商,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种类相对稳定,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整体保持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5、主要能源耗用情况分析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和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供应稳定、充足,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耗用电力和天然气具体情况如下:

能源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电力耗用量(万度)1,594.703,910.222,940.031,894.67
用电费用支出(万元)935.352,423.141,778.571,155.07
平均价格(元/度)0.590.620.600.61
天然气耗用量(万立方米)213.15477.06432.60265.07
用气费用支出(万元)616.351,412.961,274.58792.37
平均价格(元/立方米)2.892.962.952.99
主要能源费用合计(万元)1,551.703,836.103,053.141,947.44
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3.09%3.69%4.41%3.5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和主要能源的平均价格均整体保持稳定。2018年度,因江苏铭利达与四川铭利达尚处于生产初期,导致该年度能源费用支出占比相对较高。

(四)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分析

1、综合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9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毛利16,132.7831,860.0624,960.6618,098.84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15,936.0931,378.9724,653.1818,054.18
其他业务毛利196.69481.10307.4744.65
综合毛利率24.29%23.41%26.49%24.56%
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24.08%23.18%26.27%24.52%
其他业务毛利率85.17%64.51%86.76%66.80%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56%、26.49%、23.41%和24.29%,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52%、26.27%、23.18%和24.08%,整体保持稳定,各年度毛利率的波动主要系各类型产品占比变动和各类型产品自身毛利率波动所致。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的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精密压铸结构件5,927.9437.20%16,565.6252.79%14,582.1759.15%11,267.1162.41%
精密注塑结构件4,812.5130.20%8,392.5126.75%4,627.9918.77%2,192.6112.14%
型材冲压结构件5,014.0031.46%5,675.3018.09%4,342.7117.62%3,971.7922.00%
精密模具181.651.14%745.532.38%1,100.314.46%622.683.45%
合计15,936.09100.00%31,378.97100.00%24,653.18100.00%18,054.18100.00%

报告期内,精密压铸结构件为毛利贡献率最高的产品类型,精密注塑结构件和型材冲压结构件的毛利贡献率不断上升。各类型产品的毛利贡献率主要受到销售占比和产品自身毛利率水平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产品销售占比变动和毛利率变动对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量化分析如下:

1-1-292

单位:百分点

产品系列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占比 影响毛利率变动影响销售占比影响毛利率变动影响销售占比影响毛利率变动影响
精密压铸结构件-3.500.21-1.37-1.93-0.100.33
精密注塑结构件1.060.011.64-0.370.421.53
型材冲压结构件1.941.44-0.42-0.02-0.800.03
精密模具-0.300.03-0.54-0.080.200.13
合计-0.801.70-0.69-2.40-0.272.02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0.89-3.081.74

注:销售占比影响=上期毛利率×(本期销售收入占比-上期销售收入占比);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本期销售收入占比。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7年度上升1.74个百分点,其中各类产品销售占比变动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0.27个百分点,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2.02个百分点。公司2018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为精密注塑结构件的销售占比与毛利率均有提升。

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8年度下降3.08个百分点,其中各类产品销售占比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0.69个百分点,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2.40个百分点。公司2019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精密压铸结构件销售占比和毛利率均有所下降所致。

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度上升0.89个百分点,其中各类产品销售占比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0.80个百分点,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对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为1.70个百分点。公司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增长主要系型材冲压结构件销售占比和毛利率上升所致。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类别毛利率情况如下:

1-1-29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精密压铸结构件27.40%26.74%30.96%30.30%
精密注塑结构件18.77%18.73%19.84%13.69%
型材冲压结构件27.52%22.28%22.38%22.23%
精密模具26.49%23.82%27.32%24.38%
主营业务毛利率24.08%23.18%26.27%24.5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52%、26.27%、23.18%和24.08%,整体保持稳定,各类型产品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到客户订单价格、原材料价格、销售规模、产品规格等因素变化的影响。

(2)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情况

1)精密压铸结构件毛利率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精密压铸结构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30.30%、30.96%、26.74%和27.40%。2019年度,精密压铸结构件毛利率同比下降4.22个百分点,降幅较大,主要系该年度安防摄像头外壳及支架产品毛利率降幅较大所致。公司安防摄像头外壳及支架主要定位于海康威视等国内安防视频监控设备商,相较于海外客户,国内安防监控领域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供应商数量众多且较为分散。随着国内大型设备商逐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相关产品的利润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安防摄像头外壳产品中单价和毛利率水平较低的产品类型占比上升,亦使得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2)精密注塑结构件毛利率分析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3.69%、19.84%、18.73%和18.77%。2017年度,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以光伏逆变器外壳和电线组件为主,因多数产品处于生产初期,技术工艺尚不成熟,产销规模相对较小,使得产品单位成本较高,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2018年度,公司光伏逆变器外壳产销量快速增长,使得该类产品毛利率明显提升;同时,随着产销规模增长,其他塑胶类产品的毛利率亦有较大的提升,使得精密注塑结构件产品的毛利率增幅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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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型材冲压结构件毛利率分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型材冲压结构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2.23%、22.38%、22.28%和27.52%。型材冲压结构件产品主要通过购买铝挤压材等原材料加工而成,毛利率水平整体保持稳定。2020年1-6月,型材冲压结构件毛利率上升5.24个百分点,增幅较大,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自2019年度开始生产并销售毛利率水平较高的光伏逆变器散热片等产品,2020年1-6月,该类产品销量增幅较大,使得该系列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②2020年初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新增型材冲压相关生产设备扩充产能,外购成品规模有所减少,使得产品销售成本有所下降。

4)精密模具毛利率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模具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原因为模具属于高度定制化产品,其设计开发难度、所耗用材料的类型和数量、配套工艺装备情况、与客户的结算方式等均会影响模具的毛利率水平,公司在报价时会综合考虑产品与对应模具的整体利润水平,使得不同模具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26.43%23.89%27.53%26.63%
锐新科技33.32%35.78%32.62%33.67%
瑞玛工业29.38%32.87%32.96%34.79%
宜安科技25.91%21.08%23.32%24.73%
天龙股份26.33%25.62%25.53%27.49%
平均值28.27%27.85%28.39%29.46%
发行人24.29%23.41%26.49%24.56%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保持一致,但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结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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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规模、终端客户所属行业等差异所致。

(2)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同或相似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

1)精密压铸结构件

公司名称产品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铝压铸行业-23.96%27.68%26.75%
宜安科技轻合金精密压铸件-17.99%21.71%23.27%
发行人精密压铸结构件27.40%26.74%30.96%30.30%

注:文灿股份、宜安科技未在其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其铝压铸行业、轻合金精密压铸件毛利率数据。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压铸结构件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压铸类产品整体一致,毛利率水平与文灿股份铝压铸行业产品毛利率接近,高于宜安科技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产品毛利率。根据宜安科技公告的《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其毛利率逐年下滑主要原因包括:①销售占比较高的汽车产品销售单价下降;②主要材料平均采购价格上涨;③产品结构变动致使工艺流程变动而成本增加。2)精密注塑结构件

公司名称产品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天龙股份塑料零件-25.24%25.22%27.11%
发行人精密注塑结构件18.77%18.73%19.84%13.69%

注:天龙股份未在其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塑料零件毛利率数据。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毛利率低于天龙股份塑料零件毛利率,主要原因为:①2017年度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产销规模相对较小,尚未取得明显的规模效应,生产成本较高;②公司精密注塑结构件中包含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的电线组件产品,使得整体毛利率水平较低。

3)型材冲压结构件

公司名称产品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锐新科技型材类产品-25.28%22.25%25.40%

1-1-296

瑞玛工业精密金属零部件27.67%30.69%31.81%34.14%
发行人型材冲压结构件27.52%22.28%22.38%22.23%

注:锐新科技未在其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其型材类产品毛利率数据。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型材冲压结构件毛利率与锐新科技型材类产品毛利率接近,整体低于瑞玛工业以冲压技术为主生产的精密金属零部件毛利率,主要原因为瑞玛工业精密金属零部件以移动通信零部件为主,相较于公司的型材冲压结构件,生产工艺相对复杂,因此整体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4)精密模具

公司名称产品类型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模具-63.98%60.26%51.60%
锐新科技模具费及来料加工-53.22%64.93%54.71%
瑞玛工业精密模具40.47%51.87%53.80%51.42%
天龙股份模具-22.27%22.22%20.42%
发行人精密模具26.49%23.82%27.32%24.38%

注:文灿股份、锐新科技、天龙股份未在其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其模具类产品毛利率数据。

因模具属于高度定制化产品,其设计开发难度、所耗用材料的类型和数量、配套工艺装备数量、产品运用所属行业、客户行业地位、与客户的结算方式等均会影响模具的毛利率水平,因此同行业公司模具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可比性较低。

(五)期间费用分析

1、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财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157.721.74%3,026.542.22%2,164.802.30%2,036.76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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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2,888.634.35%6,518.224.79%5,775.246.13%6,143.398.34%
研发费用3,124.314.70%6,695.344.92%6,207.116.59%3,707.645.03%
财务费用770.271.16%2,660.641.96%2,543.432.70%1,594.982.16%
合计7,940.9411.96%18,900.7313.89%16,690.5817.72%13,482.7718.30%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30%、17.72%、

13.89%和11.96%,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19.05%16.72%15.81%13.51%
锐新科技13.35%13.45%12.34%14.50%
瑞玛工业15.62%13.22%12.86%20.22%
宜安科技22.97%19.56%17.18%20.98%
天龙股份16.46%18.30%16.68%17.02%
平均值17.49%16.25%14.98%17.25%
发行人11.96%13.89%17.72%18.30%

注:上表中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家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见,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接近。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降幅较大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1)受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所在地和产品销售特点,公司管理费用率和销售费用率整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2019年度公司收入规模增幅较大,而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均整体保持稳定;2)受到2020年初“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国内外商务差旅活动减少,相关费用支出下降较多;3)为降低疫情对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部门通过精简人员、实施轮休制度、加强费用预算管理等方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政策、费用管理政策,各项费用支出控制合理,期间费用的变化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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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化分析

(1)销售费用构成与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物流运输费583.5850.41%1,323.1343.72%1,139.3552.63%818.3540.18%
职工薪酬276.4423.88%510.5716.87%510.4923.58%516.8325.38%
业务招待费133.3911.52%414.5013.70%142.536.58%168.428.27%
差旅费32.752.83%213.807.06%189.308.74%255.5312.55%
其他131.5611.36%564.5318.65%183.118.46%277.6213.63%
合计1,157.72100.00%3,026.54100.00%2,164.80100.00%2,036.76100.00%

由上表可见,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物流运输费、职工薪酬和业务招待费等,报告期内,前述费用合计占当年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3.82%、82.80%、74.28%和85.81%。

1)物流运输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物流运输费分别为818.35万元、1,139.35万元、1,323.13万元和583.58万元,公司产品销售的境内物流费用主要由公司承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物流运输费用逐年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物流运输费与各期主要产品销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物流运输费(万元)583.581,323.131,139.35818.35
产品销量(万件、套)13,843.8332,295.1020,084.9114,070.32
单位运费(元/件、套)0.04220.04100.05670.0582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单位产品运费整体保持稳定。2019年度,单位运费同比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①该年度体积较小、重量较轻的消费电子结构件、电线组件等类型产品销量增幅较大;②公司江苏、四川生产基地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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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增长,有效缩短了产品运输半径。

2)职工薪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516.83万元、510.49万元、

510.57万元和276.44万元,报告期内整体保持稳定,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主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的国内外大型企业,因此公司销售人员以营销中心跟单员、文员等基层员工为主;②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于长期合作客户订单规模的增加,客户数量整体保持稳定,因此公司销售人员数量无明显变化;

③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政策,费用支出控制合理,使得销售费用规模整体保持稳定,销售费用使用效率较高。3)业务招待费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分别为168.42万元、142.53万元、

414.50万元和133.39万元,2019年度业务招待费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该年度公司增加了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下游行业客户的开拓力度,商务拜访、业务洽谈、客户检厂验厂等活动均增加较多,使得业务招待费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与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3.91%4.41%3.82%4.44%
锐新科技1.83%1.80%1.79%1.89%
瑞玛工业3.17%2.72%2.91%4.24%
宜安科技6.18%5.76%4.69%5.29%
天龙股份3.90%4.31%4.18%4.35%
平均值3.80%3.80%3.48%4.04%
发行人1.74%2.22%2.30%2.76%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家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快速增长,而公司的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多

1-1-300

为长期合作业务伙伴,公司所需销售推广人员数量、日常销售推广费用等支出均保持相对稳定。

3、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化分析

(1)管理费用构成与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945.3032.72%1,906.5629.25%1,806.5531.28%1,825.9429.72%
折旧摊销费1,017.0535.21%2,146.0132.92%2,330.7240.36%1,068.3117.39%
咨询服务费625.3421.65%798.4412.25%466.288.07%442.597.20%
股份支付--544.238.35%--1,725.3328.08%
办公费86.763.00%300.364.61%360.186.24%328.885.35%
其他214.187.41%822.6112.62%811.5114.05%752.3412.25%
合计2,888.63100.00%6,518.22100.00%5,775.24100.00%6,143.39100.00%

如上表所示,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咨询服务费和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内,前述费用合计占当年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2.39%、

79.71%、82.77%和89.58%。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1,825.94万元、1,806.55万元、1,906.56万元和945.30万元,整体保持稳定,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随着管理能力的提升,公司不断进行组织架构和人员结构的优化,精简管理人员数量的同时提升薪酬水平,使得公司管理人员整体薪酬整体保持稳定。

2)折旧摊销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分别为1,068.31万元、2,330.72万元、2,146.01万元和1,017.05万元。2018年度折旧摊销费同比增长118.17%,增幅较大,主要系该年度公司之子公司江苏铭利达厂区办公楼、宿舍楼等建设工

1-1-301

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3)咨询服务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咨询服务费分别为442.59万元、466.28万元、

798.44万元和625.34万元,主要为支付咨询公司、中介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咨询服务费用。4)股份支付

①股份支付形成的原因

为建立长期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为回报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公司分别于2017年度和2019年度实施股权激励。实施方式为公司骨干员工通过持有赛铭投资、赛腾投资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所实施股权激励系管理层以低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向员工转让公司股权,符合股份支付的确认条件,股权激励不存在明确的服务期限约定,公司将上述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发生年度的当期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股份支付的对象及股权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权激励对象及对应公司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时间持股平台股权激励对象转让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公司股权比例
2017年7月赛铭投资匡中华、肖尊军等39人14.8519%1.1896%
2017年8月赛腾投资杨德诚、佘本龙等8人16.6668%0.4800%
2019年6月赛铭投资龚玲玉、向摇等12人3.3403%0.2420%
2019年6月赛腾投资佘本龙、吴志友1.9366%0.0504%

股权激励的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员工历史服务年限、职级、对公司的贡献大小以及是否为关键岗位等因素确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均为公司员工。

③股份支付确认计算过程

2017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分别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725.33万元和

1-1-302

544.23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7年度
公司估值A196,200.00110,000.00
股权激励股份比例B0.2924%1.6696%
股权激励股份公允价值C=A×B573.741,836.60
被激励对象成本D29.50111.27
股份支付金额C-D544.231,725.33

注:2017年度公司估值系2017年3月公司与杭州剑智签署的《投资协议》中约定的投资估值;2019年度公司估值系2019年9月公司与深创投、红土投资签署的《增资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投资估值。

(2)与同行业公司管理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8.20%5.82%5.15%3.59%
锐新科技6.05%6.81%7.05%7.08%
瑞玛工业9.08%6.67%6.77%10.74%
宜安科技8.91%8.06%7.26%8.06%
天龙股份8.47%9.23%8.04%8.28%
平均值8.14%7.32%6.85%7.55%
发行人4.35%4.79%6.13%8.34%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家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1)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快速增长,而公司管理人员整体保持稳定;2)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人员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与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地同位于东莞市清溪镇的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1-30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宜安科技8.91%8.06%7.26%8.06%
快意电梯6.27%6.02%5.68%6.12%
天元股份-2.77%2.70%3.21%
立讯精密2.10%2.44%2.51%2.52%
平均值5.76%4.82%4.54%4.98%
发行人4.35%4.79%6.13%8.34%

由上表可见,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地区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处于合理范围。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制定了严格的流程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效率,控制不必要的相关费用支出,使得管理费用率整体呈下降趋势。

4、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1)研发费用构成与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140.7036.51%2,476.4736.99%1,880.6330.30%1,389.2637.47%
材料费1,693.1954.19%3,607.5253.88%3,891.0062.69%1,817.6349.02%
水电费92.692.97%180.062.69%141.582.28%184.804.98%
折旧费163.375.23%335.475.01%185.612.99%185.265.00%
其他费用34.361.10%95.821.43%108.291.74%130.693.52%
合计3,124.31100.00%6,695.34100.00%6,207.11100.00%3,707.64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用料和研发人员薪酬,合计占当期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6.49%、92.98%、90.87%和90.70%。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完整的技术开发体系,随着下游市场对于产品工艺技术要求的提高,研发投入逐年增加。2018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加2,499.47万元,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因全面进入汽车结构件行业,新增较多汽车行业相关产品的研发项目与研发投入所致。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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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支出研发进度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合计
1新能源汽车铝合金精密结构件超高真空压铸成型关键技术的研究395.80736.26477.21-1,609.27研发中
2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壳体致密性快速柔性检测技术研发--512.34-512.34研发结束
3高强度铝合金热处理工艺技术及工装的研发10.38140.99283.68-435.05研发结束
4新能源汽车散热器压铸成型后处理技术的研究17.40105.84309.63-432.87研发结束
5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压铸成型精密结构件无痕脱模结构技术的研究--417.36-417.36研发结束
6高致密性压铸件自动化浸渗工艺的研究-383.50--383.50研发结束
7高导热光伏新能源散热器结构技研究--371.60-371.60研发结束
8大型高导热铝压铸件压铸成型技术的研究-370.27--370.27研发结束
9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模具技术研发-359.62--359.62研发结束
10铝合金压铸件产品取出机构的研究--340.55-340.55研发结束
11新能源汽车车身结构件形变控制关键技术的研发14.5090.34235.23-340.07研发结束
12深腔电机类压铸件高致密性成型技术及模具的研发-337.52--337.52研发结束
13汽车关键零部件超高清洁度智能化清洗工艺及品质检测成套技术研发-331.76--331.76研发结束
14摄像头机身壳体钻孔攻牙一体集成加工机器的研究--329.53-329.53研发结束
15刀具寿命在线监测系统及断刀预警技术的应用研发-327.39--327.39研发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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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支出研发进度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合计
16新能源汽车压铸件高效除批锋工艺及工装研发--327.27-327.27研发结束
17大型电池包壳体智能化机加成套生产线的技术研发--319.31-319.31研发结束
18光伏新能源壳体三板模结构压铸成型技术研究--317.86-317.86研发结束
19三维柔性焊接工艺及工装的研发-314.45--314.45研发结束
20汽车三电系统致密性检测和智能标识成套设备的开发-301.18--301.18研发结束
21连续模冲压工段自动取件及自动收集边角料自动化技术及设备的研发-284.61--284.61研发结束
22精密模具智能组装控制成套技术的研究-272.79--272.79研发结束
23新能源汽车零件多向同步伺服攻牙技术的研发--268.54-268.54研发结束
24高导热率压铸件压铸工艺技术研发-265.60--265.60研发结束
25汽车压铸件多腔体气密性联合检测工艺技术的研发-261.40--261.40研发结束
26压铸件多角度自动化加工技术工艺的研发-258.59--258.59研发结束
27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高致密厚壁件压铸成型技术的研究---258.04258.04研发结束
28超高物理性能铝合金材料研发---255.99255.99研发结束
29深腔密集孔型材零件的钻攻一体加工技术及设备的研发--253.16-253.16研发结束
30焊接组装后复杂腔体类压铸件自动浸渗及除胶工艺的研发--245.67-245.67研发结束
31自动码模装置的研发240.35---240.35研发中
32新能源汽车电控箱体自动化脱模剂喷涂装置研发---235.27235.27研发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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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研发支出研发进度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合计
33压铸件精密加工过程尺寸在线监测系统的研究-233.29--233.29研发结束
34超低速压铸模具技术的研发---230.06230.06研发结束
35新能源汽车电控总成箱体CNC一线流智能装置研发---229.32229.32研发结束
36新能源超高导热性能铝合金材料研发---228.19228.19研发结束
3750KW以上的大型光伏逆变器轻质铝合金箱体的热处理装置研发---215.97215.97研发结束
38安防用抓拍机外壳压铸模具的研发---215.26215.26研发结束
39电动汽车深腔搅拌摩擦焊的工艺技术研究--213.06-213.06研发结束
40高强度高导热率铝合金材料及压铸工艺研发---210.16210.16研发结束
41汽车结构件由型材焊接工艺成型到压铸一体成型的结构工艺研发---207.75207.75研发结束
42压铸铝合金高机械性能车身结构件的模具技术研发---206.97206.97研发结束
43安防抓拍机机身壳体超级耐腐蚀表面涂层处理研发---205.00205.00研发结束
44细长柱位变速箱压铸壳体达到高致密性性能的压铸技术研究---204.89204.89研发结束
45高效自动印刷设备研发200.72---200.72研发中
46镁合金电子烟支架智能在线组装技术及检测成套技术的研发-200.12--200.12研发结束
合计879.155,575.525,222.002,902.8714,579.54

注:上表中主要研发项目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研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研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发费用),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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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同行业公司研发费用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3.76%4.06%4.42%4.17%
锐新科技4.71%4.45%3.69%4.59%
瑞玛工业5.09%4.00%4.05%3.97%
宜安科技7.33%5.58%5.03%4.99%
天龙股份4.50%4.99%4.75%4.04%
平均值5.08%4.62%4.39%4.35%
发行人4.70%4.92%6.59%5.03%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家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整体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随着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公司需不断提高与客户同步研发的能力。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种类不断增加,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相应增长,均使得公司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需求。2018年度,因新增较多汽车结构件相关研发项目,使得该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5、财务费用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1,169.592,765.852,885.361,404.23
减:利息收入33.6148.54109.7627.92
汇兑损益-248.79-231.30-195.43160.93
手续费及其他-116.92174.64-36.7457.74
合计770.272,660.642,543.431,594.9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利息支出。2018年度,

1-1-308

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948.44万元,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该年度公司资本性投入增加使得借款规模和融资租赁规模均有所增加,因融资租赁利率整体高于银行借款利率,使得该年度利息支出增幅较大。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74.95233.98206.65236.59
教育费附加40.97123.54105.77120.46
地方教育附加27.3182.3670.5284.79
印花税45.2194.5966.7733.61
土地使用税65.53132.39144.7868.96
房产税132.69269.5516.568.28
其他0.070.110.894.86
合计386.73936.51611.94557.56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较上年度增长9.75%和

53.04%,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增长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坏账损失622.63-1,744.19--
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459.58-638.86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671.66-1,075.21-1,173.68-698.33
合计-49.03-2,819.40-1,633.26-1,337.19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

1-1-309

提坏账准备确认的坏账损失,以及对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自2019年度开始,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均为对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3、资产处置收益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79万元、8.89万元、-65.87万元和0.76万元,均为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4、其他收益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511.85万元、728.78万元、1,676.41万元和443.68万元,为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其他收益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主要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如下:

期间项目名称金额(万元)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0年1-6月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14.35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12.50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变压器工程补助20.00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天然气安装工程补助37.50与资产相关
稳岗补贴14.18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东莞市技师工作站建设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建站资助50.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项目资助40.00与收益相关
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40.00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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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项目名称金额(万元)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
南山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次)10.00与收益相关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2018年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激励措施奖励资金43.40与收益相关
广安前锋元区管委会租金豁免70.85与收益相关
小计362.78-
2019年度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28.7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第三批东莞市“机器换人”应用项目资金19.42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25.0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资助14.69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技术改造用途)10.8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第二批和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10.42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变压器工程补助40.00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天然气安装工程补助75.0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第五批东莞市院士工作站第一年度专项资金50.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东莞市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第五批)奖励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倍增类企业全方位全流程诊断服务项目(第一批)资助资金22.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资助10.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科技清溪”工程获奖奖励92.11与收益相关
广安前锋园区管委会租金豁免141.70与收益相关
广安市经济和经信息化委员会、广安市财政局2018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集中开工奖励)20.00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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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项目名称金额(万元)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2019年度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4.89与收益相关
海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安市财政局2018年度工业经济考核奖励10.90与收益相关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协议项目达标奖励1,000.00与收益相关
小计1,605.63-
2018年度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28.7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第三批东莞市“机器换人”应用项目资金19.42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14.58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变压器工程补助36.67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天然气安装工程补助11.25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资金72.12与收益相关
广安前锋园区管委会租金豁免141.7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补助、2018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补助25.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专题两化融合应用项目资助58.79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东莞市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资助10.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东莞市科技创新券兑现资金22.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第二批)20.95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南山区企服中心2018年南山区自主创新参与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50.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7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四批资助资金157.20与收益相关
小计668.38-
2017年度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14.35与资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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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项目名称金额(万元)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升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86.02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科技清溪工程专项资金资助35.8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60.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倍增计划试点企业)30.00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资金21.29与收益相关
广安前锋园区管委会租金豁免47.23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6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资助(第三批)191.80与收益相关
2017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第三批资助企业)10.00与收益相关
小计496.49-

5、投资收益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0.25万元、0.01万元、0.00万元和18.76万元,均为公司购买的少量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6.87万元、49.23万元、161.60万元和

10.2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54%、0.74%、1.49%和0.13%,占比较低,主要为经与供应商协商后免于支付的零星采购尾款和收到的税收达标奖励等。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10.74万元、182.77万元、144.68万元和19.8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3%、2.76%、1.34%和0.24%,占比较低,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1-313

(七)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请见本节“九、非经常性损益情况”。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366.12万元、619.44万元、933.07万元和571.15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分别为-53.36%、10.07%、9.87%和7.89%。

(八)报告期纳税情况

1、报告期内缴纳的税额

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公司财务部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负责各税种的计算与核算、纳税申报。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税种计算准确,核算规范,纳税申报及时、合规,未发生重大的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

(1)企业所得税计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未交数729.94891.50546.64-86.22
本期应交税额989.761,340.191,094.861,164.87
本期已交税额693.631,501.74750.00532.00
期末未交数1,026.07729.94891.50546.64

(2)增值税计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未交数5.64477.92320.90236.87
本期应交税额76.71689.25721.392,312.80
本期已交税额67.151,161.52564.372,228.77
期末未交数15.205.64477.92320.90

1-1-314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润总额8,209.7010,830.896,629.033,137.76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额2,052.421,624.63994.35470.6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754.60-11.32-10.91-183.2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1.1946.65276.8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92.01192.30126.47355.3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72.91--5.57-132.8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5.56282.68-47.9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363.62-727.82-675.56-257.20
所得税费用968.871,381.66475.43577.46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11.80%12.76%7.17%18.4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8.40%、

7.17%、12.76%和11.80%。2017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该年度公司确认1,725.33万元股份支付费用,该部分未在税前扣除使得公司整体税负占利润总额比例较高。

(九)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等,公司已经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及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发行人所处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发行人实际经营状况判断,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及持续盈利能力。

1-1-315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66,874.5844.12%70,316.0145.55%57,222.8344.65%41,144.4840.54%
非流动资产84,684.3055.88%84,047.8654.45%70,949.4155.35%60,338.2159.46%
资产总额151,558.88100.00%154,363.87100.00%128,172.23100.00%101,482.6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1,482.69万元、128,172.23万元、154,363.87万元和151,558.88万元,公司资产规模随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和业务规模的增加而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54%、44.65%、

45.55%和44.12%,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46%、55.35%、54.45%和55.88%,公司资产构成保持相对稳定。其中,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构成,资产构成情况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特点和报告期内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相匹配。

2、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8,916.7613.33%1,571.832.24%3,983.326.96%3,429.498.34%
交易性金融资产--1,040.001.48%----
应收票据1,987.942.97%3,830.715.45%3,423.655.98%896.292.18%
应收账款29,439.8844.02%39,689.2856.44%29,575.8151.69%22,499.0654.68%

1-1-316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款项融资3,780.695.65%457.740.65%----
预付款项1,473.202.20%1,034.021.47%361.960.63%181.310.44%
其他应收款910.211.36%1,308.851.86%1,879.753.28%2,821.136.86%
存货19,089.5828.55%18,467.5126.26%15,422.4626.95%9,031.4021.95%
其他流动资产1,276.321.91%2,916.084.15%2,575.874.50%2,285.805.56%
流动资产合计66,874.58100.00%70,316.01100.00%57,222.83100.00%41,144.48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项目,前述项目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0.52%、90.10%、89.09%和

87.8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现金55.1559.8424.1335.60
银行存款8,142.761,064.993,194.582,138.96
其他货币资金718.85447.00764.611,254.94
合计8,916.761,571.833,983.323,429.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类业务保证金。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7年末变动较小。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同比减少2,411.49万元,降幅较大,主要因2019年底公司采购较多机器设备所致。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2019年末增加7,344.93万元,主要原因为:1)2020年1-6月,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2)2020年1-6月公司资本性投入较2019年度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收取的现金主要包括出纳人员提现、员工返还备用金等;支出的现金主要为支付员工费用报销、支付员工备用金、结算离职员工工资以及零

1-1-317

星材料采购支出,现金收支金额占收入及采购金额比例极低。公司采购零星材料、零配件等交易对象部分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该类交易通过现金交易符合业务情况和行业惯例,现金交易的客户或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9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040.00万元,均为江苏铭利达于2019年底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1,544.402,938.833,014.90896.29
商业承兑汇票466.88938.81430.26-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3.3446.9421.51-
合计1,987.943,830.713,423.65896.29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896.29万元、3,423.65万元、3,830.71万元和1,987.94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0.00万元、430.26万元、938.81万元和466.88万元,均为公司主要客户比亚迪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不存在到期未兑付的情形。

2)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3,549.95443.87--
商业承兑汇票230.7413.86--
合计3,780.69457.74--

1-1-318

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457.74万元和3,780.69万元。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收票、贴现、背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余额4,335.383,445.17896.29590.67
本期增加8,354.8024,116.9622,198.6010,710.36
本期减少:6,898.2123,226.7419,649.7210,404.75
其中:背书6,603.7916,078.7911,486.218,844.90
贴现290.007,127.958,158.51896.65
到期兑付4.4220.005.00663.20
期末余额5,791.974,335.383,445.17896.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终止确认金额1,697.696,397.707,361.253,493.91
未终止确认金额1,544.402,938.831,594.16764.34
商业承兑汇票终止确认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466.88938.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均按照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判断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9,439.8839,689.2829,575.8122,499.06

1-1-319

较上期末增幅-25.82%34.20%31.45%-
占流动资产比例44.02%56.44%51.69%54.68%
占总资产比例19.42%25.71%23.08%22.17%
占营业收入比例44.32%29.16%31.39%30.53%
营业收入增幅-44.45%27.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499.06万元、29,575.81万元、39,689.28万元和29,439.8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4.68%、

51.69%、56.44%和44.02%,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2.17%、23.08%、25.71%和19.42%,占比整体保持稳定。2017年末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逐年增加,主要系各年度销售规模增长所致。2020年1-6月,公司重点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

2)应收账款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风险特征分类的应收账款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11.504.06%1,276.5897.34%34.9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977.2895.94%1,572.325.08%29,404.96
合计32,288.78100.00%2,848.908.82%29,439.88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311.503.04%1,276.5897.34%34.9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1,762.9196.96%2,108.555.05%39,654.36
合计43,074.41100.00%3,385.137.86%39,689.28
类别2018.12.31

1-1-32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129.5399.03%1,614.395.19%29,515.1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303.350.97%242.6880.00%60.67
合计31,432.89100.00%1,857.085.91%29,575.81
类别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638.7198.73%1,200.335.08%22,438.3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303.351.27%242.6880.00%60.67
合计23,942.07100.00%1,443.016.03%22,499.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应收账款组合交易对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原因
2020.6.30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3.35268.44客户已破产清算,预计回收率为11.51%
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1.8921.89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986.26986.26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2019.12.3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3.35268.44客户已破产清算,预计回收率为11.51%
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21.8921.89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986.26986.26客户经营困难,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2018.12.3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3.35242.68客户已破产清算,预计回收率为20%

1-1-321

期间应收账款组合交易对方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原因
2017.12.3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3.35242.68客户已破产清算,预计回收率为20%

2019年11月6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债权人会议。根据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及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司债权分配金额为34.92万元,并已于2020年9月收到上述清算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获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020.6.301年以内30,835.7899.54%1,541.7929,293.99
1-2年123.310.40%12.33110.97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18.200.06%18.20-
合计30,977.28100.00%1,572.3229,404.96
2019.12.311年以内41,609.6399.63%2,080.4839,529.15
1-2年135.080.32%13.51121.57
2-3年----
3-4年----
4-5年18.200.04%14.563.64
5年以上----
合计41,762.91100.00%2,108.5539,654.36
2018.12.311年以内30,543.3498.12%1,527.1729,016.17
1-2年516.551.66%51.66464.90
2-3年11.030.04%3.317.72
3-4年48.750.16%24.3724.37

1-1-322

日期账龄账面原值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4-5年9.860.03%7.891.97
5年以上----
合计31,129.53100.00%1,614.3929,515.14
2017.12.311年以内23,544.9899.60%1,177.2522,367.73
1-2年35.080.15%3.5131.57
2-3年48.800.21%14.6434.16
3-4年9.860.04%4.934.93
4-5年----
5年以上----
合计23,638.71100.00%1,200.3322,438.39

3)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客户名称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期末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2020.6.30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11,156.2634.55%
Flextronics MFG.(H.K.) LTD2,562.987.94%
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2,459.637.62%
SolarEdge Technologies Ltd.2,156.996.68%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1,916.135.93%
合计20,251.9962.72%
2019.12.31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11,085.1225.73%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4,672.5510.85%
Flextronics MFG.(H.K.) LTD4,003.759.29%
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3,950.759.17%
Flextronics Telecom Systems Ltd3,710.208.61%
合计27,422.3763.66%
2018.12.31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8,928.7728.41%

1-1-323

日期客户名称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期末应收账款原值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Technocom Systems Sdn.Bhd3,738.4211.89%
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3,722.1811.84%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603.098.28%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1,789.785.69%
合计20,782.2466.12%
2017.12.31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6,809.2128.44%
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4,406.4818.40%
重庆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2,178.539.10%
Celestica (ROMANIA) S.R.L.773.983.23%
Technocom Systems Sdn.Bhd702.922.94%
合计14,871.1262.11%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占比分别为62.11%、66.12%、63.66%和62.72%,主要为规模较大、信用状况较好,且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账龄均在1年以内。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公司对主要客户的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情况

公司对报告期各期的前五大客户的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结算模式信用期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变动情况
1捷普银行转账60天无重大变动
2海康威视银行转账及票据结算60天无重大变动
3伟创力银行转账60-90天无重大变动
4SolarEdge银行转账30天无重大变动
5Venture银行转账75天无重大变动
6Axis银行转账60天无重大变动

1-1-324

5)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是否单项计提
2020.6.30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3.35268.44
其他客户141.5130.53
合计444.86298.97
2019.12.31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3.35268.44
其他客户153.2828.07
合计456.64296.51
2018.12.31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3.35242.68
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451.7445.17
其他客户134.4542.05
合计889.54329.91
2017.12.31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3.35242.68
其他客户93.7323.08
合计397.09265.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款项,该客户因处于破产清算流程,公司于各期末按照预计回收率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2020年9月,根据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公司收回债权分配金额34.92万元。

2018年末,公司应收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逾期1年以上的款项金额较大,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压铸产品加工,是公司的外协供应商之一。2017年度,公司因客户及产品调整,与部分客户停止合作并由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承接了部分剩余订单。因此,公司将原客户生产所涉及的定制化模具、夹治具及少量原材料、半成品等销售给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因涉及品类与沟通事项较多,部分款项回收时间较长。公司根据相应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计提了坏账准备。2018年末公司应收广东竣昌科技有限公司逾期1年以上的款项已于2019年度收回。

1-1-325

除上述款项外,公司其他逾期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因公司与客户存在尚未协商一致的质量扣款、产品参数差异等事项,导致尚未收回的零星款项。公司于各期末均根据相应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计提了坏账准备,对于期后确定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处理。6)应收账款规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文灿股份45.06%23.41%21.61%23.18%
锐新科技55.89%24.81%22.88%21.39%
瑞玛工业76.04%32.19%30.10%33.49%
宜安科技67.41%27.41%35.63%30.25%
天龙股份78.78%38.81%32.35%31.35%
平均值64.63%29.33%28.52%27.93%
发行人44.32%29.16%31.39%30.53%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5)预付款项

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供应商设备款、模具款和加工费等。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81.31万元、361.96万元、1,034.02万元和1,473.2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4%、0.63%、

1.47%和2.20%,占比较小。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较大,主要为预付宁波市北仑赛维达机械有限公司681.71万元和1,104.00万元模具款。

(6)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出口退税款和第三方往来款。报告期

1-1-326

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6%、3.28%、1.86%和

1.36%,占比较低,对公司资产状况影响较小。

1)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押金保证金710.151,062.231,359.211,826.92
出口退税392.47466.39225.91382.40
关联方往来款--0.30422.92
非关联方借款--300.00-
其他往来款122.19168.76301.09471.64
小计1,224.811,697.382,186.513,103.89
减:坏账准备314.60388.53306.75282.75
合计910.211,308.851,879.752,821.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和第三方往来款项等,其中:①押金保证金主要包括进口设备保证金、融资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押金等;②出口退税为公司出口销售办理的出口退税,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行人报告期内执行的税收政策”之“(三)税收政策变化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③关联方往来款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交易情况”;④非关联方借款系2018年度因公司供应商存在短期资金困难,公司向其短期拆出资金300.00万元,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四、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⑤其他往来款包括员工备用金、应收租金及水电费、设备退款等。2)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单位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款项性质其他应收款原值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2020.6.30海安市海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保证金300.0024.49%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清溪税务出口退税248.9520.33%

1-1-327

分局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163.5013.35%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出口退税143.5311.72%
东莞市运沣实业有限公司租赁押金86.087.02%
合计942.0576.91%
2019.12.31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出口退税305.7618.01%
海安市海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保证金300.0017.67%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202.1011.91%
台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170.0010.02%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清溪税务分局出口退税160.639.46%
合计1,138.4967.07%
2018.12.31深圳市朗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349.1115.97%
江苏永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300.0013.72%
海安市海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保证金300.0013.7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出口退税225.9110.33%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保证金202.109.24%
合计1,377.1262.98%
2017.1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浦江海关进口设备保证金629.8220.29%
安徽凯林机械有限公司关联方往来款422.3213.6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出口退税382.4012.32%
海安市海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保证金300.009.67%
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天生湖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补偿款282.309.09%
合计2,016.8464.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主要为各类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往来借款等。

(7)存货

1)存货规模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规模情况如下:

1-1-328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存货账面价值19,089.5818,467.5115,422.469,031.40
占流动资产比例28.55%26.26%26.95%21.95%
占资产总额比例12.60%11.96%12.03%8.90%

2)存货的具体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3,037.5714.70%3,183.0716.11%4,469.9326.49%2,133.2921.93%
委托加工物资924.864.47%609.633.08%769.654.56%402.004.13%
在产品3,590.9117.37%2,880.6814.58%1,953.3511.58%836.998.60%
库存商品9,483.8345.88%10,544.2653.36%7,438.3744.09%5,591.3057.47%
发出商品3,632.2017.57%2,543.6712.87%2,240.5713.28%766.157.87%
合计20,669.36100.00%19,761.31100.00%16,871.87100.00%9,729.72100.00%

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呈现以下特点:

①原材料余额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2,133.29万元、4,469.93万元、3,183.07万元和3,037.57万元,金额较大。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盈利水平具有较大影响,因此在原材料采购时,公司通常根据市场价格走势提前采购原材料,以避免因集中紧急采购、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引致的生产成本增加。

②库存商品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7.47%、44.09%、53.36%和45.88%,占比较高。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SolarEdge、海康威视、伟创力、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对于产品交付要求较高,能否及

1-1-329

时供货是其衡量供应商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公司根据历史订单、销售预测及自身库存、生产能力等综合因素,往往会保持一定的合理库存,以保证产品足额、及时交付。

③发出商品余额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766.15万元、2,240.57万元、2,543.67万元和3,632.20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87%、13.28%、

12.87%和17.57%,余额及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对应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自身实力较强,信用情况良好,发出商品确认销售有保障,货款回收风险较小。

3)存货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存货账面余额20,669.364.60%19,761.3117.13%16,871.8773.41%9,729.72
原材料3,037.57-4.57%3,183.07-28.79%4,469.93109.53%2,133.29
委托加工物资924.8651.71%609.63-20.79%769.6591.45%402.00
在产品3,590.9124.65%2,880.6847.47%1,953.35133.38%836.99
库存商品9,483.83-10.06%10,544.2641.76%7,438.3733.03%5,591.30
发出商品3,632.2042.79%2,543.6713.53%2,240.57192.45%766.15
营业收入66,418.57-136,093.3044.45%94,212.2027.85%73,686.97
营业成本50,285.79-104,233.2350.51%69,251.5524.58%55,588.13
存货余额/营业成本41.10%18.96%24.36%17.5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与公司当期经营规模的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存货账面余额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增长而增加,但各期末存货的构成情况有所波动,主要原因如下:

①原材料

1-1-3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2,133.29万元、4,469.93万元3,183.07万元和3,037.57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21.93%、26.49%、16.11%和14.70%。2018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2,336.64万元,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江苏铭利达生产规模增加及四川铭利达开始投产,使得原材料备货量相应增加。

②委托加工物资

公司的委托加工物资系公司将部分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截至各期末尚未加工完成的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余额分别为402.00万元、769.65万元、609.63万元和924.86万元,占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4.13%、

4.56%、3.08%和4.47%,占比较低。

③在产品与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余额分别为836.99万元、1,953.35万元、2,880.68万元和3,590.91万元,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5,591.30万元、7,438.37万元、10,544.26万元和9,483.83万元。在产品与库存商品合计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6.07%、55.66%、67.94%和63.26%,整体保持稳定,与公司的销售结构及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

2019年末,公司在产品与库存商品占比上升较多,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受下游市场影响,公司光伏行业相关结构件产品销售规模大幅增长,期末在手订单规模较大;同时,2020年春节假期自1月24日开始,导致生产工人请假返乡较早,因此公司于年末提前增加了库存备货。

④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766.15万元、2,240.57万元、2,543.67万元和3,632.20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87%、13.28%、

12.87%和17.57%,余额及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各期末订单规模整体上升;同时,发出商品账面余额也受到各期末订单发货时间、客户验收对账和海关查验完成时长的影响,公司期末发出商品余额与产品的销售周期相匹配。

1-1-3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的期后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发出商品余额3,632.202,543.672,240.57766.15
期后确认金额2,675.572,454.112,236.64766.15
期后确认比例73.66%96.48%99.82%100.00%

注:期后确认金额为截至2020年10月31日确认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期后结转成本金额占期末发出商品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9.82%、96.48%和73.66%,各期末的发出商品与期后结转情况相匹配,不存在未及时确认成本或调节收入的情形。2020年6月末发出商品余额期后确认比例相对较低,未结转发出商品主要为新增汽车行业客户相关产品,该类产品从试模到验收合格时间周期较长,导致期后尚未确认。4)公司存货备货数量的合理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月均出货量及存货备货情况如下: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2017.12.31/ 2017年度
库存商品余额(万元)9,483.8310,544.267,438.375,591.30
营业成本(万元)50,285.79104,233.2369,251.5555,588.13
月均出货量(万元)8,380.978,686.105,770.964,632.34
存货备货月数(月)-1.260.860.97

注:月均出货量=本期营业成本/本期月份数;存货备货月数=本期库存商品余额/下期月均出货量。

公司的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的要求普遍较高,因此公司往往需要进行提前备货,以确保交付的及时性。公司主要产品采购生产销售周期约为半个月至一个月。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备货月数分别为

0.97个月、0.86个月和1.26个月。2019年末,因2020年春节假期时间较早且主要客户交付需求增长较多,使得备货数量相对较高。公司各期末库存商品备货量与生产销售周期相匹配,符合公司的业务需求,具有合理性。

5)库龄超过1年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情况

1-1-33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库龄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原材料1年以内2,864.813,079.334,442.121,308.26
1年以上172.75103.7427.81825.02
合计3,037.573,183.074,469.932,133.29
库存商品1年以内8,266.089,376.806,861.575,196.07
1年以上1,217.751,167.46576.79395.23
合计9,483.8310,544.267,438.375,591.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在1年以上的原材料占原材料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8.67%、0.62%、3.26%和5.69%。2017年末,库龄在1年以上原材料为825.02万元,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为五金配件、包装材料等辅助材料。公司库龄在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占库存商品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07%、7.75%、11.07%和

12.84%,主要为针对客户的产品备货。

6)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 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 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 余额跌价 准备账面 余额跌价 准备
原材料3,037.57-3,183.07-4,469.93-2,133.29-
委托加工物资924.865.66609.638.30769.6559.41402.0030.63
在产品3,590.91383.622,880.68323.531,953.35219.04836.9911.06
库存商品9,483.83697.8110,544.26575.917,438.371,049.815,591.30534.26
发出商品3,632.20492.692,543.67386.062,240.57121.15766.15122.38
合计20,669.361,579.7819,761.311,293.8016,871.871,449.409,729.72698.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均采用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方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会计政策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存货跌价准备

1-1-333

计提情况与公司存货库龄、业务模式、存货周转率等情况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综合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4.66%4.66%5.16%4.35%
锐新科技----
瑞玛工业9.80%10.64%8.10%7.98%
宜安科技4.44%4.89%2.40%0.67%
天龙股份1.02%1.67%3.22%2.43%
平均值3.99%4.37%3.78%3.09%
发行人7.64%6.55%8.59%7.18%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综合计提比例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近年来公司下游客户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且汽车相关结构件产品销售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因此公司部分存货市场价格下降。公司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原则,对于前述存货均计提了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285.80万元、2,575.87万元、2,916.08万元和1,276.32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待抵扣进项税1,102.291,454.481,951.431,302.46
待认证进项税64.861,380.11624.44983.33
预缴所得税109.1781.48--
合计1,276.322,916.082,575.872,285.80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均为待认证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预缴税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整体保持稳定。

1-1-334

3、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68,770.6181.21%66,255.5078.83%55,011.2177.54%36,308.3760.17%
在建工程1,297.471.53%3,074.343.66%673.470.95%9,974.5616.53%
无形资产10,644.6612.57%10,735.2712.77%10,854.0315.30%10,762.2317.84%
长期待摊费用1,506.891.78%1,667.721.98%1,936.692.73%1,731.142.87%
递延所得税资产1,407.391.66%1,389.211.65%1,430.852.02%811.431.34%
其他非流动资产1,057.281.25%925.821.10%1,043.151.47%750.481.24%
非流动资产84,684.30100.00%84,047.86100.00%70,949.41100.00%60,338.21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前述项目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4.54%、93.78%、95.26%和95.31%。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86,566.38万元,净值为68,770.61万元,成新率为79.44%,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等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

1)固定资产具体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账面价值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31,823.2246.27%32,147.8248.52%22,278.7240.50%17,263.1547.55%
机器设备35,449.2151.55%32,811.1149.52%32,040.4958.24%18,426.4150.75%
运输设备215.050.31%256.840.39%223.310.41%286.770.79%
办公及其他设备1,283.131.87%1,039.741.57%468.690.85%332.040.91%

1-1-335

合计68,770.61100.00%66,255.50100.00%55,011.21100.00%36,308.3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6,308.37万元、55,011.21万元、66,255.50万元和68,770.6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78%、

42.92%、42.92%和45.38%,2018年末和2019年末,因江苏铭利达新厂房和广东铭利达东莞罗马厂区建设工程转固、大型设备等资本性投入增加,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幅较大。

2)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原值变动原值变动原值变动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35,742.15603.8135,138.3511,280.1123,858.246,117.0717,741.17
机器设备48,030.774,600.5343,430.244,725.3838,704.8616,743.8721,960.99
运输设备603.004.03598.976.26592.714.52588.19
办公及其他设备2,190.46426.651,763.80829.78934.02288.34645.68
合计86,566.385,635.0180,931.3716,841.5564,089.8223,153.7940,936.03

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同比增加23,153.79万元,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江苏铭利达新购置机器设备及厂房车间建设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19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2018年末增加16,841.55万元,主要系广东铭利达东莞罗马厂区建设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3)固定资产折旧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各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未发现由于遭受毁损而不具备生产能力和转让价值、长期闲置或技术落后受淘汰等原因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资产对比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及折旧年限情况如下:

单位:年

可比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

1-1-336

折旧 年限折旧 政策折旧 年限折旧 政策折旧 年限折旧 政策折旧 年限折旧 政策
文灿股份20直线法8-10直线法4-5直线法3-5直线法
锐新科技20年限平均法5-10年限平均法5年限平均法3-5年限平均法
瑞玛工业20-30年限平均法10年限平均法4年限平均法3-5年限平均法
宜安科技30年限平均法14年限平均法5年限平均法5-10年限平均法
天龙股份5-20年限平均法5-10年限平均法3-5年限平均法3-10年限平均法
发行人20年限平均法3-10年限平均法4-5年限平均法3-5年限平均法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均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较谨慎,折旧计提率充分、合理。

(2)在建工程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为1,297.4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86%,主要为公司新购置的待安装设备。

1)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待安装机器设备1,219.582,814.58207.877,832.54
东莞罗马厂区建设工程33.64-363.022,062.33
海安厂区建设工程-212.59-45.35
装修工程44.2547.17102.6034.33
合计1,297.473,074.34673.479,974.56

公司于期末对各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因长期停建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1-1-33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2016.12.31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2017.12.31
东莞罗马厂区建设工程260.372,184.76382.802,062.33
海安厂区建设工程-4,296.184,250.8345.35
合计260.376,480.944,633.632,107.68
工程项目2017.12.31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2018.12.31
东莞罗马厂区建设工程2,062.332,333.734,033.04363.02
海安厂区建设工程45.352,038.672,084.02-
合计2,107.684,372.406,117.06363.02
工程项目2018.12.31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2019.12.31
东莞罗马厂区建设工程363.0210,521.0610,884.08-
海安厂区建设工程-608.62396.03212.59
合计363.0211,129.6811,280.11212.59
工程项目2019.12.31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2020.6.30
东莞罗马厂区建设工程-313.31279.6733.64
海安厂区建设工程212.59111.55324.14-
合计212.59424.85603.8133.64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主要核算机器设备安装和厂区建设工程。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严格区分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计入相应的核算项目,不存在生产成本与在建工程混同的情况,不存在由其他方承担成本的情况。

(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净值为10,644.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7.02%,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及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1-1-338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1,211.40844.7810,366.61
软件及专利权637.67359.63278.04
合计11,849.071,204.4110,644.66

2)无形资产摊销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公司于各期末对各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未发现因现有无形资产超出法定使用期限和在报告期内市价持续下跌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为1,506.8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99%,主要为厂房装修支出和模具费等。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装修费895.84994.581,347.641,731.14
模具费611.05673.14589.05-
合计1,506.891,667.721,936.691,731.1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1,731.14万元、1,936.69万元、1,667.72万元和1,506.89万元,其中,装修费为公司租赁厂房的装修费用,模具费主要为比亚迪等客户模具待摊销金额。公司与比亚迪等部分汽车行业客户的模具销售采取分摊模式,即公司自制或外购模具后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根据该套模具对应生产产品的数量,按照工作量法进行分摊,具体工作量根据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确定。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原因及金额如下:

1-1-33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 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 准备4,766.63750.565,114.40827.783,634.74635.572,424.09394.99
递延收益1,889.28283.391,293.06193.961,308.83196.33561.5884.24
可抵扣亏损1,694.26318.231,172.97271.193,528.40529.261,305.72326.43
内部交易 未实现利润368.0355.20641.8796.28278.8069.7038.455.77
合计8,718.191,407.398,222.301,389.218,750.781,430.854,329.84811.43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益、可抵扣亏损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811.43万元、1,430.85万元、1,389.21万元和1,407.39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0.80%、1.12%、0.90%和0.93%,占比较低。

(6)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50.48万元、1,043.15万元、925.82万元和1,057.28万元,主要为预先支付设备供应商的设备采购款。

(二)负债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1、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54,857.9657.20%69,189.1865.29%50,796.5658.16%53,141.8664.02%
非流动负债41,050.1342.80%36,776.1934.71%36,535.3341.84%29,868.6535.98%
负债总额95,908.08100.00%105,965.37100.00%87,331.89100.00%83,010.5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83,010.51万元、87,331.89万元、

1-1-340

105,965.37万元和95,908.08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负债总额亦整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4.02%、58.16%、

65.29%和57.20%,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98%、41.84%、

34.71%和42.80%,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

2、流动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1,263.0820.53%12,295.2117.77%13,521.6726.62%12,080.2722.73%
应付票据1,250.002.28%1,029.181.49%1,000.001.97%1,213.902.28%
应付账款27,091.3749.38%39,432.8756.99%26,428.6252.03%23,973.0245.11%
预收款项--1,109.921.60%1,750.353.45%305.700.58%
合同负债2,175.963.97%------
应付职工薪酬1,617.122.95%2,113.593.05%1,682.353.31%1,142.892.15%
应交税费1,442.042.63%1,086.931.57%1,546.253.04%1,005.941.89%
其他应付款156.200.28%1,577.042.28%233.350.46%7,908.1514.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314.4115.16%7,605.6110.99%3,497.836.89%5,431.6110.22%
其他流动负债1,547.772.82%2,938.834.25%1,136.142.24%80.380.15%
流动负债54,857.96100.00%69,189.18100.00%50,796.56100.00%53,141.86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项目,前述项目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金额的比例分别为78.06%、85.53%、85.76%和85.07%。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1-1-34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11,237.4712,248.3413,063.6411,396.31
未到期票据贴现--458.02683.96
未到期利息25.6146.87--
合计11,263.0812,295.2113,521.6712,080.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213.90万元、1,000.00万元、1,029.18万元和1,250.00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基于与供应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采购规模、资金成本情况适当通过票据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中无应付持公司5%(含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款项。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账款账面价值27,091.3739,432.8726,428.6223,973.02
较上期末增长-31.30%49.21%10.24%-
占流动负债比例49.38%56.99%52.03%45.11%
占营业成本比例53.87%37.83%38.16%43.13%
营业成本同比增幅-50.51%24.58%-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44.45%27.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与当期经营规模的变动趋势整体保持一致。2019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同比增加49.21%,增幅较大,主要为

1-1-342

新增应付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莞罗马厂区建设项目工程款所致。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欠付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处于信用期以内,没有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款项,公司不存在故意拖欠情形。

2)应付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26,645.6198.35%39,013.6498.94%25,065.7094.84%23,596.4198.43%
1-2年331.991.23%302.960.77%1,219.224.61%327.151.36%
2-3年109.170.40%97.060.25%108.050.41%15.810.07%
3年以上4.610.02%19.210.05%35.660.13%33.640.14%
合计27,091.37100.00%39,432.87100.00%26,428.62100.00%23,973.0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中在1年以内的比例分别为98.43%、

94.84%、98.94%和98.35%。公司1年以内应付账款占当年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稳定,公司流动资金较为充裕,能够及时支付应付供应商款项。

3)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供应商名称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2020.6.30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2,557.439.44%
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93.416.62%
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738.122.72%
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735.232.71%
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92.662.20%
合计-6,416.8523.69%
2019.12.31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31.357.94%
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2,157.775.47%

1-1-343

期间供应商名称是否为公司关联方期末应付账款余额占应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史陶比尔(杭州)精密机械电子有限公司1,630.994.14%
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1,531.863.88%
宁波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445.243.67%
合计-9,897.2125.10%
2018.12.31清远市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1,318.424.99%
江苏润宇建设有限公司1,217.204.61%
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1,134.024.29%
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872.623.30%
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52.442.47%
合计-5,194.7019.66%
2017.12.31清远市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1,069.124.46%
深圳领威科技有限公司1,016.454.24%
宁波郎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979.224.08%
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933.263.89%
力劲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932.243.89%
合计-4,930.2920.56%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305.70万元、1,750.35万元、1,109.92万元和0.00万元,主要为预收客户模具款。对于采取一次性销售模式的模具,公司将自制或外购模具计入存货,在取得客户确认后,结转模具收入及相应成本,在取得客户确认前收到的模具款计入预收款项进行核算。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预收客户的模具款自预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核算,2020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2,175.96万元。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预收款项中无预收一年以上的大额预收款项,无预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款项。

1-1-344

(5)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均为期末尚未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142.89万元、1,682.35万元、2,113.59万元和1,617.12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38%、1.93%、

1.99%和1.69%,报告期内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及经营业绩增长,公司总用工人数和平均薪酬整体有所增长。公司已制定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薪酬相关制度,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附加工资组成,个别调整则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工龄、岗位等情况的变动而决定。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及流程执行薪酬的计算、发放及财务核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拖欠员工薪酬福利的情形。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增值税15.205.64477.92320.90
企业所得税1,026.07729.94891.50546.64
城市维护建设税13.2816.3240.5331.98
教育费附加7.068.6319.5818.38
地方教育费附加4.715.7513.0512.26
个人所得税35.3422.3658.0330.76
土地使用税36.3629.1730.8835.72
房产税296.21257.134.144.14
印花税7.8111.9910.645.16
合计1,442.041,086.931,546.251,005.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19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较小,主要原因为广东铭利达于2019年底固定资产采购增加,使得公司进项税额相应增加,期末应交增值税额下降。

(7)其他应付款

1-1-3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利息--74.1560.97
应付股利127.311,515.2230.00300.96
其他应付款项28.8961.82129.207,546.22
合计156.201,577.04233.357,908.15

1)应付利息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60.97万元和74.15万元,均为公司应付借款的利息,各期末应付利息余额随各期借款规模的变动而有所波动。自2019年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付利息合并至短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2)应付股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股利余额分别为300.96万元、30.00万元、1,515.22万元和127.31万元,均为公司应付股东分红款。3)其他应付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项余额分别为7,546.22万元、129.20万元、

61.82万元和28.89万元,包括应付费用、第三方借款、其他往来款项等。2017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项余额较大,主要为杭州剑智、郑素贞、邵雨田三名股东对公司的借款。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431.61万元、3,497.83万元、7,605.61万元和8,314.41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1-1-346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待转销项税额3.37---
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1,544.402,938.831,136.1480.38
合计1,547.772,938.831,136.1480.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于承兑银行为信用等级一般银行的应收票据,对各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同时确认其他流动负债。

3、非流动负债的结构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21,500.0052.37%15,000.0040.79%12,891.1335.28%6,475.7321.68%
长期应付款17,660.8543.02%20,483.1255.70%22,335.3761.13%22,731.3476.10%
递延收益1,889.284.60%1,293.063.52%1,308.833.58%661.582.21%
非流动负债41,050.13100.00%36,776.19100.00%36,535.33100.00%29,868.65100.00%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项目,前述项目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79%、96.42%、96.48%和95.40%。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抵押及保证借款21,500.0015,000.0012,760.216,475.73
信用借款--130.92-
合计21,500.0015,000.0012,891.136,475.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1-1-347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融资租赁款-190.53915.631,295.93
应付按揭购车款--17.1440.71
分期付款购买资产17,660.8520,292.5921,402.6021,394.69
合计17,660.8520,483.1222,335.3722,731.34

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分期付款购买资产款项,该款项系根据江苏铭利达与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约定以分期付款购买资产的方式向海安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购买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相关资产总额合计24,750.12万元,其中土地5,771.00万元,房产及其建筑物13,979.48万元,配套设施4,999.65万元。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公司分五年向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支付购买上述资产的款项。

(3)递延收益

公司递延收益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661.58万元、1,308.83万元、1,293.06万元和1,889.2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0%、1.50%、1.22%和1.9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资产相关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主要政府补助及内容如下:

年度项目名称金额(万元)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0.6.30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70.4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200.9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第三批东莞市“机器换人”应用项目资金145.64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197.92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资助156.70与资产相关

1-1-348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技术改造用途)90.0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第二批和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90.46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76.05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75.93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自动化改造资助59.24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135.33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金193.15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258.16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资金34.03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自动化改造资助95.80与资产相关
小计1,879.69-
2019.12.31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75.27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215.25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第三批东莞市“机器换人”应用项目资金155.35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210.42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资助165.93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技术改造用途)95.4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第二批和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95.8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80.91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广东省工69.19与资产相关

1-1-349

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资金)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自动化改造资助62.47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变压器工程补助23.33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天然气安装工程补助43.75与资产相关
小计1,293.06-
2018.12.31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85.0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243.95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第三批东莞市“机器换人”应用项目资金174.77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235.42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资助116.0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技术改造用途)106.20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第二批和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74.79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资金90.62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变压器工程补助63.33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天然气安装工程补助118.75与资产相关
小计1,308.83-
2017.12.31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94.74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技术改造事后奖补272.65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6年度第三批东莞市“机器换人”应用项目资金194.19与资产相关
前锋区管委会变压器工程补助100.00与资产相关
小计661.58-

(三)股东权益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8,472.18万元、40,840.34万元、48,398.50万元和55,650.8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1-350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股本36,000.0064.69%36,000.0074.38%3,478.628.52%3,146.0717.03%
资本公积1,492.942.68%1,492.943.08%21,117.9551.71%5,247.2128.41%
盈余公积839.091.51%839.091.73%739.621.81%533.032.89%
未分配利润17,303.7731.09%10,062.9420.79%15,505.3237.97%9,558.3151.74%
其他综合收益15.000.03%3.520.01%-1.17--12.44-0.0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5,650.80100.00%48,398.50100.00%40,840.34100.00%18,472.181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55,650.80100.00%48,398.50100.00%40,840.34100.00%18,472.18100.00%

1、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股份占比股份占比股份占比股份占比
达磊投资15,289.3842.47%15,289.3842.47%1,477.3942.47%1,477.3946.96%
张贤明4,020.9511.17%4,020.9511.17%388.5411.17%388.5412.35%
赛铭投资2,607.957.24%2,607.957.24%252.007.24%252.008.01%
杭州剑智1,641.604.56%1,641.604.56%158.634.56%--
郑素贞1,627.924.52%1,627.924.52%157.304.52%157.305.00%
邵雨田1,627.924.52%1,627.924.52%157.304.52%157.305.00%
红土投资1,468.804.08%1,468.804.08%141.934.08%--
陶晓海1,448.864.02%1,448.864.02%140.004.02%140.004.45%
陶诚1,087.493.02%1,087.493.02%105.083.02%105.083.34%
赛腾投资937.732.60%937.732.60%90.612.60%90.612.88%
陶美英869.292.41%869.292.41%84.002.41%84.002.67%
陶红梅869.292.41%869.292.41%84.002.41%84.002.67%
卢常君869.292.41%869.292.41%84.002.41%84.002.67%
深创投331.200.92%331.200.92%32.000.92%--

1-1-351

谢宇翔325.580.90%325.580.90%31.460.90%31.461.00%
应良中325.580.90%325.580.90%31.460.90%31.461.00%
李巨309.310.86%309.310.86%29.890.86%29.890.95%
潘玉贵179.060.50%179.060.50%17.300.50%17.300.55%
马烈162.790.45%162.790.45%15.730.45%15.730.50%
合计36,000.00100.00%36,000.00100.00%3,478.62100.00%3,146.0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因增资、净资产折股等事项而有所变动,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2、资本公积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期初余额资本/股本溢价1,492.9421,094.665,247.213,521.88
其他资本公积-23.29--
合计1,492.9421,117.955,247.213,521.88
本期增加资本/股本溢价-1,492.9415,847.441,725.33
其他资本公积--23.29-
合计-1,492.9415,870.731,725.33
本期减少资本/股本溢价-21,094.66--
其他资本公积-23.29--
合计-21,117.95--
期末余额资本/股本溢价1,492.941,492.9421,094.665,247.21
其他资本公积--23.29-
合计1,492.941,492.9421,117.955,247.21

(1)2017年度

2017年7月,公司向部分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未限定认股权激励对象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年限,属于以权益结算的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公司参考最近一次外部机构投资者入股价格确定股份支付所授予员工的股权价值,

1-1-352

授予价格与股权公允价格的差额确定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资本公积1,725.33万元。

(2)2018年度

公司向股东邵雨田和郑素贞分别借款1,000.00万元,2018年度,根据借款协议分别计提借款利息9.86万元和13.43万元;2018年12月,公司与邵雨田和郑素贞分别签署了《借款协议补充协议》,获得利息豁免,利息豁免金额合计

23.29万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2018年10月,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杭州剑智将其对铭利达有限享有的5,280.00万元的债权转为对铭利达有限的投资款,其中158.63万元计入铭利达有限注册资本,其余5,121.3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12月,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78.62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73.93万元由深创投和红土投资认缴,其中深创投认缴32.00万元,红土投资认缴141.93万元,股东实际出资10,900.00万元,其余10,726.0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2019年度

2019年6月,公司向部分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未限定认股权激励对象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年限,属于以权益结算的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公司参考最近一次外部机构投资者入股价格确定股份支付所授予员工的股权价值,授予价格与股权公允价格的差额确定股份支付费用,并计入资本公积544.23万元。

2019年10月,铭利达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铭利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不高于2019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6,948.70万元按照1:0.9743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36,000.00万股,其余948.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单位:万元

项目2017.1.1增(减)变动2020.6.30

1-1-353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法定盈余公积473.2659.77206.5999.47-839.09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期初未分配利润10,062.9415,505.329,558.317,657.77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10,062.9415,505.329,558.317,657.77
二、本期增加数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其中:本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三、本期减少数-14,891.60206.59659.77
(一)提取盈余公积-839.09206.5959.77
(二)分配现金股利-2,440.00-600.00
(三)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1,612.51--
四、期末未分配利润17,303.7710,062.9415,505.329,558.31

5、其他综合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余额分别为-12.44万元、-1.17万元、3.52万元和15.00万元,主要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1.221.021.130.77
速动比率(倍)0.820.690.770.56

1-1-35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6.72%51.99%50.48%73.26%
资产负债率(合并)63.28%68.65%68.14%81.80%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3,218.5521,110.4315,177.297,752.97
利息保障倍数(倍)8.024.923.303.23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报表负债总额/母公司报表资产总额)×100%;

(4)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报表负债总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

(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7倍、1.13倍、1.02倍和1.22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56倍、0.77倍、0.69倍和0.82倍,2018年末上升较多,2019年末略有下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80%、68.14%、

68.65%和63.28%,呈下降趋势。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公司偿债能力整体增强。

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同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2019年应付新厂区建设工程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使得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增长。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利润总额整体上升,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持续提高,利息保障倍数逐年上升。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流动比率
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文灿股份2.282.371.931.02
锐新科技6.262.3010.665.13

1-1-355

瑞玛工业5.692.712.322.09
宜安科技2.002.152.231.75
天龙股份3.733.373.613.63
平均值3.992.584.152.73
发行人1.221.021.130.77
公司名称速动比率
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文灿股份1.921.961.350.69
锐新科技1.640.985.282.53
瑞玛工业4.912.131.631.54
宜安科技1.431.591.521.31
天龙股份2.812.532.022.03
平均值2.541.842.361.62
发行人0.820.690.770.56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率(合并)
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文灿股份38.91%42.31%29.19%51.83%
锐新科技9.54%31.68%18.09%11.49%
瑞玛工业14.47%24.87%29.40%35.06%
宜安科技29.25%27.98%31.93%43.91%
天龙股份20.40%22.26%21.11%20.27%
平均值22.51%29.82%25.94%32.51%
发行人63.28%68.65%68.14%81.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较多,主要原因为:相较于上市公司,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银行借款为主,资本主要依靠内部积累;同时,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分别投资建设江苏生产基地和四川生产基地,根据江苏铭利达与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相关土地及厂房,使得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较大。

1-1-356

上述原因共同导致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偿债能力指标弱于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随着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整体提升,具备较好的短期和长期的偿债能力,无法偿债的风险较低。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公司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公司的资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763.653.403.64
存货周转率(次/年)2.495.695.215.90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0.972.131.922.04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整体提升,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规模保持较快增长,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不断加强对于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管理。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严格执行客户信用额度管理制度和应收账款催收回款制度,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信誉良好、资金实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应收账款质量较好,通过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规模处于合理范围。

对于存货,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生产经验与库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提高设备及人员的调配效率、对交货期的生产时间进行管理等措施,使得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和发货的同时有效控制库存规模;同时,生产效率与生产工艺的提升也有效缩短了主要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了产品和原材料的备货规模,提高了公司的存货周转效率。

1-1-357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1.824.014.264.34
锐新科技1.763.764.634.49
瑞玛工业1.223.093.073.01
宜安科技1.363.003.103.49
天龙股份1.132.663.103.10
平均值1.463.303.633.68
发行人1.763.653.403.64
公司名称存货周转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2.265.816.547.09
锐新科技1.022.413.563.39
瑞玛工业1.724.063.984.62
宜安科技1.393.724.374.56
天龙股份1.483.503.874.05
平均值1.573.904.474.74
发行人2.495.695.215.90
公司名称流动资产周转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0.331.071.842.19
锐新科技0.481.411.711.65
瑞玛工业0.411.581.691.73
宜安科技0.420.961.101.22
天龙股份0.471.121.201.37
平均值0.421.231.511.63
发行人0.972.131.922.04

1-1-358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指标均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接近。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下游客户类型和结算周期不同所致。

十四、现金流量及重大资本支出分析

(一)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87.6511,302.876,096.548,221.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0.11-14,782.04-17,140.79-17,882.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7.001,242.1412,078.999,698.8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8.54143.159.42-158.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073.08-2,093.881,044.16-121.1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因资本性支出持续为负,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增长及扩张期间的资金运作特点。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4,714.63117,057.0883,587.3665,595.02
收到的税费返还3,783.193,440.692,889.082,749.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2.132,225.832,062.401,556.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909.95122,723.6088,538.8469,900.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2,412.8983,023.3461,251.7543,561.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249.2719,494.3915,208.4110,999.04
支付的各项税费1,085.743,619.321,900.413,286.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74.415,283.694,081.733,832.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222.30111,420.7382,442.3061,679.33

1-1-35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87.6511,302.876,096.548,221.1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与流出金额均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而增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66,418.57136,093.3094,212.2073,686.9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4,714.63117,057.0883,587.3665,595.02
净利润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87.6511,302.876,096.548,221.15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02%、88.72%、86.01%和112.4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分别为3.21、0.99、1.20和2.03,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现金流较为稳定。

2017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金额较大,以及期末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规模变动所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7,240.839,449.236,153.602,560.31
加:信用减值损失-622.631,744.19--
资产减值损失671.661,075.211,633.261,337.1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272.636,249.004,521.302,250.05
无形资产摊销174.61300.51286.80216.2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92.02964.19854.80744.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0.7665.87-8.891.79

1-1-36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长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38.6725.3964.74
财务费用1,169.592,765.852,885.361,404.23
投资损失-18.76--0.01-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8.1841.65-619.43-587.41
存货的减少-908.05-2,889.44-7,142.14-625.2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8,425.73-17,924.30-8,555.23-9,778.9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5,091.038,778.036,061.738,908.40
其他(股份支付)-544.23-1,725.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687.6511,302.876,096.548,221.1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较快增长,长期资产投入、借款规模均保持较高水平,存货与应收账款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匹配情况符合其业务发展阶段和所处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文灿股份8.173.301.461.47
锐新科技0.810.190.550.93
瑞玛工业0.851.111.151.34
宜安科技13.291.27-0.285.79
天龙股份2.421.280.881.24
平均值5.111.430.752.15
发行人2.031.200.993.21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整体大于当期净利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1-1-361

(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8.76-0.010.2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1.97190.1321.8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8.46-826.832,431.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7.2251.971,016.962,453.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257.3313,794.0117,932.7517,075.37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0.00225.003,260.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57.3314,834.0118,157.7520,336.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0.11-14,782.04-17,140.79-17,882.5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所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7,075.37万元、17,932.75万元、13,794.01万元和9,257.3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随着业务规模扩大,持续进行资本性投入。公司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理财资金和融资租赁设备保证金。

(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9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769.5551,706.4047,454.0542,471.1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5.97552.023,686.5811,069.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195.5252,258.4262,040.6353,540.7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111.3546,450.4941,815.0036,079.9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95.062,665.661,791.331,390.73

1-1-36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82.111,900.136,355.326,371.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188.5251,016.2849,961.6543,841.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7.001,242.1412,078.999,698.82

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新增借款,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到期债务和偿付利息。2017年度,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为杭州剑智等对公司的借款;2018年度,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为公司偿还浙江海怡天、郑素贞、邵雨田等借款所致。

(五)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资本性投入以满足生产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累计资本性支出58,059.46万元,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各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资本性支出9,257.3313,794.0117,932.7517,075.37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如下:

(1)2014年10月14日,铭利达有限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铭利达珠三角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2017年7月11日以及2020年9月30日,广东铭利达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广东铭利达在东莞市清溪镇投资“铭利达珠三角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9亿元(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016年11月2日,铭利达有限与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海安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在海安高新区新建“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项目总投资10亿元(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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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5月20日,广东铭利达与博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协议约定广东铭利达在博罗县注册设立独立企业法人,并由该企业法人投资建设的“现代装备制造总部和精密模具研发生产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7亿元;

(4)2020年6月13日,公司与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工业项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重庆铜梁投资“精密结构及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项目一、二期计划投资约8亿元。

十五、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影响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不少于4,001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过管理层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加,但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产生效益还需一定时间,公司的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比上一年度将会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摊薄。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及其控股东、实际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承诺采取的措施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之“(四)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中相关内容。

十六、发行人盈利预测信息

本公司未编制和披露盈利预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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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低于4,001万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经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规模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1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48,123.3648,123.36江苏铭利达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88.069,988.06广东铭利达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公司
合计78,111.4278,111.42-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已经建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无法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剩余资金将全部作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公司自主实施,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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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审批、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和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发改委核准文件环评批复文件
1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2020-320621-33-03-639992)《关于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海行审投资〔2020〕314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2020-441900-33-03-041923)《关于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0〕8109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2020年10月30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公司上市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三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约定。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本次募投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以及对公司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三个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支持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延伸及拓展。其中,“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精密结构件制造业务的有效延伸,公司将配置先进的生产线、扩大产能、提升公司精密结构件生产制造的竞争力,满足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现有模具及产品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加强和补充: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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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引进先进的模流分析软件,加强对模具前期设计和产品后期处理能力,以及加强实验室操作规范化、各功能单元既相互协作又相对独立,增强公司在模具设计、研发以及生产的能力;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及智能化设备,不断提升公司在精密结构件生产过程中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研发不同新型金属合金原材料加工工艺,发挥产品的功能性,提升产品品质,拓宽公司下游应用领域。

综上所述,上述募投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与加强,共同构建了公司未来发展与成长的基础。

二、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扩大营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从经营规模方面来看,公司目前生产基地产能利用较为充分,着眼未来公司发展规划,需要建设“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提高各类型行业定制化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反映了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求,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相匹配。

从财务状况方面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良好,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3,686.97万元、94,212.20万元和136,093.3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35.90%。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及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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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司自身发展趋势相适应。

从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方面来看,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产品、应用开发体系,质量管理和供应链管理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围绕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的产能建设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以公司当前的研发体系、技术路线和生产管理系统为依托,与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着眼于提升公司模具及精密结构件产品的研发能力,提高精密结构件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程度,扩大公司现有产能,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技术研究、创新能力、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巩固市场份额的需要

近年来,受益于公司下游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领域的快速发展,精密结构件的需求随之不断增长。公司不断开拓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发展了包括SolarEdge、SMA、Venture、Intel、海康威视、华为、比亚迪、北汽新能源等国内外知客户。此外,公司目前已经通过Airspan、Hugo Benzing、ATL等大型优质客户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且均已进入或通过小批量生产阶段,客户资源进一步丰富,行业地位不断提高。

随着下游行业对精密结构件的需求继续扩大,公司现有规模、产能将制约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扩大产能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迫切任务。为了能在短时间内提高产品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抓住更多机会以寻求更大的发展,公司拟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以及客户优势,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而加大对精密压铸结构件、精密注塑结构件以及型材冲压结构件的开发力度,形成规模生产的能力,有效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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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市场空间,巩固和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自动化生产技术的改造升级,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繁多、加工精度高,要求生产线同时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柔性制造能力。随着公司下游产品多样化、定制化、精密化的不断演进,目前生产线存在人力成本较高、生产效率偏低等缺点,公司以增效为目标,将全面加快技术改造与升级步伐,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及工艺水平,实现自动化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以智能制造为核心发展方向,并持续加大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投入。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模具、夹具、检具等方面的设计、制造加工能力,为自动化生产的快速导入提供强有力配套支持。

本项目的建设,将通过引进先进的、智能化的生产设备,实现更少的人创造更大价值的目的,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人力成本及劳动强度。

3、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精密结构件制造服务商的需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业从事精密结构件及模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产品研发、模具设计和工艺设计与创新为核心,以精密压铸、精密注塑、型材加工及五金冲压等技术为基础,为国内外优质客户提供精密压铸件、注塑件以及型材冲压件等多类型、一站式的精密结构件配套服务。多年来,公司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提供更具品质优势和服务优势的定制化产品解决方案,力争将公司塑造成为卓越的精密结构件配套服务商。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在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领域配套精密结构件的竞争力,并且有利于加强公司在通信、医疗、储能等行业的产业布局,完善公司在压铸、注塑、型材以及冲压等多工序多品种结构件生产方式的布局,加强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密结构件采购服务的能力。

4、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供有效保障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特征,公司目前维持着较高的业务规模增速,日常运营对营运资金要求较高。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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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2020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73,686.97万元、94,212.20万元、136,093.30万元、66,418.57万元,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5.90%。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在营运资金方面有较大的资金需求。此外,公司融资方式以债务融资为主,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发行人将面临更大的资金压力,如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能够顺利实施,有利于增强资金实力、降低财务杠杆并优化资本结构。

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大公司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财务状况会进一步优化,进而提高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基础

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目的是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及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模具和精密结构件产品的品质、扩大模具和精密结构件的生产能力。目前,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以及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应用的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行业均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竞争状况”之“(一)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广阔的市场前景、新产品的加速涌现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基础

公司产品在光伏、安防、汽车、消费电子等众多细分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呈现稳步增长趋势。

在光伏领域,光伏发电作为新型清洁能源发电得到了各国政府大力推广,光伏产品不断普及,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据Wood Mackenzie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快速上涨,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从2015年的

59.7GW上升到2019年的126.74GW,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0.71%。

在安防领域,全球安防消费市场在不断扩大,且视频监控产品应用愈加广泛,据IHS Markit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专业视频监控市场规模达199亿美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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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增长9.34%,2014年至2019年复合增长率达到6.58%,未来全球视频监控市场需求将随着高清、智能产品的持续性渗透而不断增长。

在汽车领域,人口数量及出行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汽车市场充足需求空间,而且新能源汽车市场加速崛起,将为汽车工业市场注入新动力。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841.89万辆和1,850.51万辆,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增长至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产量及销量的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26%和4.23%。在消费电子领域,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各类新型消费电子产品不断加快更新换代频率,各类产品设备层出不穷并呈爆发式增长态势,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传统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智能手表手环、无线耳机、智能眼镜、电子烟等新型消费电子产品不断掀起行业新热潮。因此,随着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加强公司销售渠道建设,提升公司市场份额,下游应用领域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公司本次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保障。

3、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保证

公司自设立以来,通过多年在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领域的深耕细作,凭借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发展了包括SolarEdge、SMA、Venture、Intel、海康威视、华为、比亚迪、北汽新能源等一系列国内外知名客户,并与之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证。

4、研发实力和管理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精密结构件生产制造对于生产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涉及产品方案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开发与制备、生产工艺控制等多个环节,每一环节对精密结构件成品的性能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领先的技术实力是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有力保障,公司拥有精密压铸及注塑模具开发应用技术、高热导率压铸成型技术、高真空压铸成型技术、半固态压铸成型技术、化学抛光及表面纳米喷涂技术、气密性检测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2018年被授予“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排头兵企业”的荣誉称号,2019年被评选为“第二届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2020年入围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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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企业名单。公司设有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的专门部门,集结了大批技术人才和各方面的技术力量,在行业内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广泛参与到高端客户的产品前期设计,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协助其进行产品结构、性能、成本等方面的改良。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经验积累,在模具制造方面,发展了精密压铸及注塑模具开发应用技术、快速精准定位工件的模具加工技术以及模具温度自动控制技术,未来将继续对模流分析软件进行投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计划投资48,123.36万元进行“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通过引进新装备,建设新生产线,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增强公司精密结构件产能供应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48,123.36万元,含土建工程投资1,842.20万元,软硬件投入42,503.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777.68万元。

序号分项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
1土建工程1,842.203.83%
2软硬件投入42,503.4888.32%
2.1其中:硬件设备投入38,034.7879.04%
2.2软件投入3,090.006.42%
2.3办公投入246.000.51%
2.4环保投资1,132.702.35%
3铺底流动资金3,777.687.85%
合计48,123.3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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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预计24个月建设实施完成,分为项目筹备、项目工程实施、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项目投产等阶段。

项目实施内容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项目筹备
一期工程实施
一期设备订货及招标
一期生产设备及软件安装调试
一期人员招聘及培训
一期投产
二期工程实施
二期设备订货及招标
二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
二期人员招聘及培训
二期投产

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如下:1)T1年第1个季度项目开始筹备;2)T1年2季度-T1年3季度完成项目一期工程实施;3)T1年3季度-T1年4季度完成一期项目设备订货与安装调试,招聘、组织人员培训;4)T2年第1季度一期项目投产;5)T2年2季度-T2年3季度完成项目二期工程实施;6)T2年3季度-T2年4季度完成二期项目设备订货与安装调试,招聘、组织人员培训;7)T3年第1季度二期项目投产。

4、项目涉及的土地、房产情况

公司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海安市高新区东海大道西99号,已取得对应的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19海安县不动产权0017337号、苏2019海安县不动产权0017338号)。

5、项目环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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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项目环保投资为1,132.70万元,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保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金属合金零部件表面清理废水、型材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根据项目水量和水质特点,通过各车间的生产废水管送入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工业废气主要包括熔化废气、打磨废气、固化废气、涂装废气、焊接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对于熔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公司采取水喷淋装置及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使得各污染物的排放能够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相应标准;打磨抛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公司采取三级水喷淋处理装置处理后,使得颗粒物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废渣、废边角料、,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尘,以及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劳保用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由分别运送至危废暂存场和一般固废仓库分类、分区暂存,杜绝混合存放。

(4)噪声治理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风机以及各类泵等。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公司主要从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布局、控制噪声传播途径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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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计划投资9,988.06万元进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整合公司现有科技研发力量,更新科研设备,添置先进的检测、试验仪器等,通过引进高端研发技术人才,对公司研发部门进行全面升级,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水平。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9,988.06万元,含装修投资366.00万元,研发软硬件6,018.06万元,研发费用3,604.00万元。

序号分项投资金额(万元)占投资总额比例
1装修改造366.003.66%
2研发软硬件6,018.0660.25%
3研发费用3,604.0036.08%
合计9,988.06100.00%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内容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项目筹备
装修工程实施
设备订货及招标
设备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及培训
开始研发

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如下:1)T1年第1个季度项目开始筹备;2)T1年2季度-3季度完成项目工程实施;3)T1年3季度-T2年2季度分批完成设备订货与安装调试完毕,招聘、组织人员培训;4)T2年第1季度项目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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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涉及的土地、房产情况

公司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马先威西路5号,已取得对应的不动产权证(编号:粤(2019)东莞不动产权第0277342号)。

5、项目环保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环保投资为18.00万元,该项目不直接从事大规模生产,产生的污染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规模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制度和实际发展需求使用募集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对于该项目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将严格遵循公司的相关内部管理及审批制度使用资金。

3、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流动性风险。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承接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订单的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经营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综上,利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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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战略规划对现有业务进行的产能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方面,可以以较高的产能及较低的成本优势助力公司迅速抢占市场份额,充分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固公司行业地位;另一方面,通过购置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并实现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生产加工作业,从而优化生产工艺,增强公司精密结构件产品多样化、多品种、多规格产品订单的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产品生产效率,缩短产品交货周期,提升市场响应速度和快速供货能力,保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预计募集资金的投入将带来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加和盈利能力的迅速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较大幅度降低,偿债能力和资产流动性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财务结构会一步优化,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募投项目会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较大幅度增加,进而导致相应的折旧、摊销费用增加,由募投项目的性质所决定,在建设及运营的前期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无法立即展现,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降低。但随着项目正常运营,项目产生的效益逐步体现,公司将会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盈利能力会显著改善。

六、公司业务发展规划

(一)公司未来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秉承“诚信、激情、协作、创新”的经营理念,推进“智慧化、信息化、自动化、客制化、合理化”的精益生产,以“智造美好生活”为使命,致力成为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行业卓越的精密结构件配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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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商。公司主要服务各领域内的大型优质客户,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高可靠性的精密结构件产品。公司将紧跟全球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发展方向,把握精密结构件制造的发展趋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不断优化制造流程、提升自动化水平和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将在继续夯实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优势领域的基础上,着力发展通信、医疗、储能等领域的精密结构件配套业务,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强研发中心建设、提升研发能力,着力提升服务速度和客户满意度,力求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优质、便捷的服务。

公司将以精密结构件制造为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管理水平方面,一方面通过优化管理,提升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另一方面通过提升上下游整合能力,降低交易成本并获得规模经济效应。技术能力方面,通过技术研发、积累竞争优势,使公司从目前OEM模式向ODM模式与EMS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转变,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目标与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围绕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强化公司在精密结构件制造领域的竞争优势。以成本最低、品质最好、交期最准、服务最好为努力方向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未来三年具体业务发展目标与规划如下:

1、市场开拓计划

公司未来三年将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开拓市场:

(1)传统市场方面,深耕光伏、安防、汽车以及消费电子等优势领域客户,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紧跟优质客户步伐协同发展。光伏、安防、新能源汽车以及消费电子领域均是我国21世纪战略新兴产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及发展的行业,发展潜力较大、未来趋势较好。公司在前述领域内的客户均为国内外的龙头企业,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客户优势,借鉴相关客户在行业内的优势,学习各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提升市场口碑,不断扩大公司的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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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兴市场方面,通过募集资金投资江苏精密结构件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公司进一步提高了产能和生产效率,也加强了不同类型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能力。通过上述投入,公司将加速在通信、医疗、储能等领域的配套精密结构件制造的布局。

(3)通过资本运作,做大做强主营业务。随着规模的扩大、实力的增强,公司将按照总体规划和业务发展目标,本着对股东有利、对公司发展有利的基本原则,围绕公司核心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

2、财务管理计划

随着公司项目的增多、业务的扩大,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公司将继续通过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来有效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完成经营目标。主要计划是:

(1)继续加强精益化及柔性生产管理,提升客户响应速度、保障产品质量、减少产品不良率,不断提高光伏、安防以及汽车等各领域内配套精密结构件销售收入,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

(2)努力节约和控制成本费用,采购方面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和货比三家原则,同时增强物料和零配件采购的计划性,降低库存带来的资金占用和损耗,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日常费用开支,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3)建立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总体的业绩目标将预算和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子公司和部门,超出预算的开支必须走预算外审批程序,各子公司的预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与绩效相挂钩。通过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高各子公司和部门增收节支的意识和主动性,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3、技术研发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形成系统化的技术创新体制,确保公司在材料以及工艺技术方面占据领先地位。在立足于自主创新基础上,公司还将加强与境内外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为公司的自主创新提供有益的技术资源补充。在技术研发过程中,走自主创新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道路,形成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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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创新机制,重点着力于轻合金的新材料研发、精密模具技术研发、成型技术研发、表面处理技术研发、智能化制造技术研发。

4、体系化建设计划

公司将按照最新政策要求持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同时,公司将继续以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作为生产管理的重点,在现有规章制度基础上,修订有关工作标准,拟定企业成本、财务、经济指标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岗位目标与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和安全。

5、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员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未来三年,公司将在积极引入高技术人才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原有核心人员的素质,通过不断的培训和训练,打造富有创新精神与执行力的学习型团队。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员工奖惩、任用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增强公司的整体凝聚力,稳定公司核心团队。公司将建立和完善员工培训制度以及培训效果评价体系,通过持续的技术、市场和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人才储备。

6、融资计划

公司将在本次股票融资成功后,重点做好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给予股东丰厚回报。同时,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发展和资金需求状况,在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运用股本、债务、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三)业务发展计划的假设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1、业务发展计划实施的假设条件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主要是依据以下假设条件,以公司现有的业务发展条件、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为基础所制定的:

(1)本次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2)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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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区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

(6)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业务发展计划实施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的实现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作为保障,若维持公司快速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得不到充分保障,将影响到上述计划的实施及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此外,随着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其他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水平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3、确保计划实现拟采用的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为公司实现上述目标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确保公司募集项目能顺利投产,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精密结构件制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2)加快人才引进、培养

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人才两种途径实现人才的积累。公司将与相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进行合作,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公司就业,同时利用合作高校的资源对公司技术人员和有潜质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深造,培养适应公司发展的高级人才。

(3)完善制度、提升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流程,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董事会、管理层的经营决策能力和日常管理能力,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四)对未来发展规划的声明

公司对未来发展规划的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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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展与规划是公司在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技术能力下,对可预见的将来做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公司存在根据经济形势和经营实际状况对发展目标进行调整的可能。在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披露规划实施和目标的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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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的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等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及披露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由董事长担任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公司已设立董秘办,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秘办设置了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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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并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二、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一)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及方式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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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方式适用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除非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的基础上,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提出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股票分红的条件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0%以上的部分,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分红方式进行分配。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详细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社会融资环境、社会融资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资金支出计划等各项对公司资金的收支有重大影响的相关因素,在此基础上合理、科学地拟订具体分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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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通过分红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涉及利润分配的股东大会时,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及投票提供便利;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保障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问题有充分的表达机会,对于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质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1、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3月25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进行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600.00万元(含税)。

2019年5月24日,铭利达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进行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1,000.00万元(含税)。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40.00万元。

2、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与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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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发行人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了维护发行人新老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上市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发行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投票机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等事项进行规定,建立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具体约定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股东身份。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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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和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况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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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银行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及银行授信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合同主体授信/借款银行合同编号授信额度/贷款金额授信期限/贷款期限
1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19圳中银华额协字第202号)6,000万元(贷款额度5,000万元,银行承兑1,000万元)2019/11/14-2020/11/14
2公司、广东铭利达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及补充协议(编号:FA752549150715-d)贷款不超过300万元美元;应收账款融资不超过700万元美元直至银行通知借款人终止
3广东铭利达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信函》及补充协议(编号:LOSZ201911185001、SLSZ202001107001)融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衍生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50万美元直至银行通知借款人终止
4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20圳中银华借字第0083号)1,800万元2020/4/13-2021/4/12
5江苏铭利达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JK051720000714)1,000万元2020/5/22-2021/5/21
6江苏铭利达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JK051720000791)1,000万元2020/6/11-2021/6/10
7广东铭利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HTZ440770000GDZC201900002)24,000万元2019/6/5-2025/6/4
8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协议》(编号:755XY2020023808)1,000万元2020/08/15-2021/08/14
9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授信协议》(编号:755XY2020023827)2,000万元2020/08/21-2021/08/20
10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0052000000013)1,800万元2020/09/11-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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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主体授信/借款银行合同编号授信额度/贷款金额授信期限/贷款期限
11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9192020280220)800万元2020/09/28-2021/09/27

注: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19圳中银华额协字第202号)后,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协议有效期内根据需求签署单项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因此存在上述授信额度协议已到期,但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单笔借款尚未到期的情况。

(二)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债权人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担保的主合同被担保方担保物/担保类型担保期限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广东铭利达《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9圳中银华保字第202C号)《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19圳中银华额协字第202号)公司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届满之日起二年
2江苏铭利达《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9圳中银华保字第202D号)
3南京铭利达《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9圳中银华保字第202E号)
4南京铭利达《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9圳中银华抵字第202C号)不动产抵押担保-
5公司《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2019圳中银华质字第202号)应收账款质押-
6公司《保证金质押总协议》(编号:2019年华质总字第202号)保证金质押担保-
7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铭利达有限《保证函》《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及补充协议(编号:FA752549150715-d)广东铭利达保证担保直至以下日期中较早者发生时终止:(1)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2)主债务全部结清之日
8江苏铭利达《保证函》公司、广东铭利达连带责任保证
9广东铭利达《保证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10铭利达有限《应收账款质押及监管协议》(编号:AP752549170913)公司、广东铭利达应收账款质押-
11铭利达有限《保证金质押协议》(编号:PA752549170913)公司、广东铭利达保证金质押担保-
12大华银行铭利达有限《公司持续性保函》《融资信函》广东铭连带责任保保证义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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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债权人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担保的主合同被担保方担保物/担保类型担保期限
(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补充协议(编号:LOSZ201911185001、SLSZ202001107001)利达期届满之日起60个月
13江苏铭利达《最高额设备抵押合同》(编号:LMSZ202001107001)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14广东铭利达《账户质押协议》存款质押-
15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广东铭利达《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205172000018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JK051720000714)、《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JK051720000791)江苏铭利达连带责任保证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满三年
16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2051720000179)
1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铭利达有限《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440770000ZGDB201900110)《固定资产贷款合同》(HTZ440770000GDZC201900002)广东铭利达连带责任保证单笔授信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18广东铭利达《抵押合同》(编号:【2019】8800-8200-007)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1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铭利达《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19202000000022)《融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20052000000013)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每笔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
2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东铭利达《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02002382704)《授信协议》(编号:755XY2020023827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每笔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21江苏铭利达《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02002382703)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三)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签订日期合同标的交易金额(万元)有效期履行情况
1广东顺博铝合金有限公司2019/1/1铝锭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13- 2023/1/12正在履行
2广州宗茂塑胶有限公司2020/12/1塑胶粒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2/1- 2023/11/30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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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签订日期合同标的交易金额(万元)有效期履行情况
3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2019/7/10铝挤压材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6/1- 2020/12/31正在履行
4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9/4/5铝挤压材以具体订单为准2019/4/5- 2022/4/4正在履行
5深圳市塑星工程塑料有限公司2020/12/1塑胶粒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2/1- 2023/11/30正在履行
6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2019/7/1铝挤压材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7/1- 2023/6/30正在履行

(四)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签订日期合同 标的交易金额有效期履行情况备注
1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0/3/2结构件以具体订单为准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停止合作或签署新的同等效力的协议取代本协议正在履行框架协议
2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11/25结构件以具体订单为准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合作终止后三年截止。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或继续合作的,协议持续生效正在履行框架协议
3合肥阳光电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020/1/20结构件以具体订单为准正在履行框架协议
4阳光三星(合肥)储能电源有限公司2020/1/15结构件以具体订单为准正在履行框架协议
5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2019/1/15结构件以具体订单为准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若一方未在合同终止前60日发出书面终止通知,则自动延期一年正在履行框架协议
6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域汽车车身零件(上海)有限公司2020/3/27结构件以具体订单为准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发生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况正在履行框架协议
7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2019/8/19模具3,909.80万元以开发内容完正在履行模具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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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签订日期合同 标的交易金额有效期履行情况备注
限公司成之日起终止合同

(五)融资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正在履行融资租赁合同如下:

2018年5月18日,江苏铭利达与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编号:L2018030194),协议约定,公司将1台冷室压铸机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金额为1,09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

(六)项目投资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正在履行的重大项目投资合同如下:

1、南京项目

2008年3月23日,南京市溧水县柘塘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铭利达有限(“乙方”)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书》,协议主要约定下述事项:

“1)乙方在南京柘塘投资生产不锈钢产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0亩,准确面积以国土部门测量为准。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开发建设期限为自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10个月完成厂房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

2)乙方保证按设计要求按时足额投资到位,自土地交付起六个月没有开工的,甲方向乙方收取土地出让金15%的闲置费,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的,甲方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除上述约定外,协议还约定了有关双方责任、有关政府扶持等内容。

根据南京铭利达的书面确认并经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南京铭利达已通过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上述投资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并建设了有关厂房,但前述部分土地使用权存在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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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公司存在被要求按照该土地的土地出让金15%支付闲置费及无偿被收回该部分土地使用权的风险。经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南京市溧水县柘塘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根据公司书面确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要求支付上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通知。2020年12月7日,公司与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南京铭利达100%股权以2,738.50万元价格转让给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东莞清溪项目

2014年10月14日,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甲方”)与铭利达有限(“乙方”)签署了《铭利达珠三角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2017年7月11日以及2020年9月30日,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甲方”)与广东铭利达(“乙方”)签署的有关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就广东铭利达在东莞清溪镇分别投资铝合金结构件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及扩建项目的事项进行了约定。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及扩建项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一期项目要求

项目投资总额为6.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3.8亿元,流动资金2.4亿元。用地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折合90亩(以实际出让为准)。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600万元人民币;项目每年生产总产值不低于每亩1,200万元人民币;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每亩60万元人民币。

(2)二期项目要求

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0,654.55平方米,约折合

15.98亩,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出让期限50年(以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600万元人民币;项目每年生产总产值不低于每亩1,200万元人民币;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缴纳税收总额不低于每亩40万元人民币;项目自投产之年起,每年度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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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R&D)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发明专利申请量不低于1件。

(3)扩建项目要求

项目增加投资额19,094.7万元,项目在2020年6月前动工建设,2021年12月之前竣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项目在2022年5月前投产,2024年5月前达产。项目投产后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起,每年在原项目基础上增加财政贡献不低于3,345万元。项目自投产之年起,每年度研发投入(R&D)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项目每年工业总产值新增不低于91,300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约定外,上述投资协议还约定了有关违约责任。

经核查,2018年1月10日,广东铭利达已按照上述投资协议的约定依法取得55,463.33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东铭利达一期及二期项目的投资强度已达到协议的约定,扩建项目尚在建设中,一期及二期项目有关产值及税收考核将于2022年开始计算。

3、海安项目

2016年11月2日,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甲方”)与铭利达有限(“乙方”)、海安县人民政府(“见证方”)签署了《投资协议书》,协议主要约定如下事项:

“(1)乙方在海安高新区新建“铝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总投资10亿元,注册资本1亿元,设备投入6.5亿元。以2017年7月1日为起始日,第一个核算周期设备投入1.5亿元,销售额1亿元(指未税额,下同),税收1,406万元;第二个核算周期设备投入2亿元,销售额5亿元,税收2,948.5万元;第三个核算周期设备投入2亿元,销售额9亿元,税收6,010.3万元;第四个核算周期设备投入1亿元,销售额12亿元,税收9,242.8万元;第五个核算周期销售额15亿元,税收11,816.5万元。五年后在正常市场年景下,年销售额及税收指标不低于第五年指标数。上述税收包括设备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税额。

(2)为支持乙方发展,甲方同意将已经办证的131亩土地及115,885.32平方米厂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1”)出售给乙方,作价15,420.475288万元。其中,土地作价按已办证用地131亩,每亩11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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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1,441万元;已建建筑物总计13,979.475288万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设备投入3,000万元安装到位后20个工作日内,按合法程序将标的资产1依法过户至乙方项目公司名下。乙方或其项目公司应按照下述方式分五期向甲方支付购买标的资产1的15,420.475288万元款项。”

除上述约定外,协议还约定了项目建设要求、甲方将根据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在每个核算周期完成的不同税收比例给予乙方或乙方项目公司不同金额的奖励、甲方给予乙方的有关配合、支持及有关违约责任等内容。经核查并访谈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违反上述《投资协议书》的情况。

4、广安项目

2017年7月19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甲方”)与铭利达有限(“乙方”)签署了《项目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协议主要约定下述事项:

“(1)乙方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前锋园区投资“精密压铸件及模具研发生产项目”,注册资本1亿元,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7亿元,流动资金1.3亿元。项目建设竣工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实现年产值10亿元以上,年税收5,000万元以上。项目总用地200亩,乙方依法通过招标、挂牌、拍卖方式取得。项目正式投产后,乙方确保2018年至2022年,总税收不低于9,000万元,未达到9,000万元的税收差额的区级留存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2023年至2027年,总税收不低于1.5亿元,解决就业岗位800人。乙方缴纳税收的计税范围为乙方项目在前锋区上缴纳的所有税收及附加(不含项目建安环节产生的税收)

(2)甲方为乙方三年免费提供约20,000平方米过渡厂房及配套的办公室、宿舍使用。三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或购买权。”

除上述约定外,协议还约定了有关项目建设要求、优惠政策、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经核查,四川铭利达尚未取得上述投资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投资协议中约定的项目尚未开始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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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惠州博罗项目

2020年5月20日,博罗县人民政府(“甲方”)与广东铭利达(“乙方”)签署了《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协议主要约定下述事项:

“(1)乙方在博罗县注册设立独立企业法人,并由该企业法人投资建设的铭利达现代装备制造总部和精密模具研发生产项目。项目使用土地由甲方分二期供地:第一期拟受让地块,面积约140亩,第二期视项目进展情况以及综合社会效益供地,拟受让地块约60亩,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依法挂牌进行首期第一次供地,协助乙方依法取得经营范围内的环评备案涉水排放(165吨/天),确保项目2020年内投产。

(2)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7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总容积率不小于1.6,投资强度不低于380万/亩,项目全部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总额约14亿元,可实现年纳税总额约6,000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首期一次性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得少于4亿元即投资强度的60%,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

(3)乙方确保:一期项目竣工量产后2年内亩均产值不低于667万元/年,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年(产值、税收按项目全面竣工达产后2年内最多的年度计算)。若年税收贡献未达到的,则按税收贡献不足的比例,一次性补偿基础设施费,补偿金额=30万元/亩*项目土地面积(亩)*(1-税收贡献达成率),且不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如已享受的,则按比例退还。”

除上述约定外,协议还约定了项目建设要求、甲乙双方权责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经核查,发行人已按照上述协议约定设立了项目公司惠州铭利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惠州铭利达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竞拍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上述投资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协议约定的有关投资额度、税收考核尚未开始。

6、重庆项目

2020年6月13日,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甲方”)与公司(“乙方”)签署了《工业项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协议主要约定下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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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重庆铜梁投资“精密结构及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项目拟净用地约258亩(以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准),达产后固投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税收强度不低于20万元/亩,项目一、二期计划投资8亿元。

(2)乙方项目公司年纳税达到20万元/亩税收强度,具体纳税目标为2022年纳税达到645万元,2023年纳税达到1,806万元,2024年纳税达到3,870万元,2025年至2031年每年年度纳税达到5,160万元(以上税收以实际获得土地亩数乘以约定税收强度为准。”

除上述约定外,协议还约定了项目建设要求、乙方给予的产业扶持情况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经核查,发行人已按照上述协议约定设立了项目公司重庆铭利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重庆铭利达尚未取得上述投资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上述投资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协议约定的有关投资额度、税收考核尚未开始。

(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0年9月9日,惠州铭利达与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分别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41322-2020-000198、441322-2020-000199),出让宗地位于博罗县杨桥镇大坑办事处地段,面积合计为65,696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合计为2,940万元,出让年期为50年。

(八)股权转让协议

2020年12月7日,发行人(出让方)、江苏铭利达(担保方)与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方)、南京鑫龙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方)及南京铭利达(目标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发行人将其持有的南京铭利达100%的股权以2,73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上述协议签署之日,南京铭利达对发行人负有1,761.5万元债务。南京嘉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按照前述转让价格及承担前述负债的方式受让南京铭利达100%的股权。除前述约定外,协议还约定了具体的支付方式、担保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前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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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

三、诉讼与仲裁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刑事诉讼,也不存在可能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与发行人有关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重大仲裁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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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陶 诚陶红梅张贤明
杨德诚卢常君韩扬扬
张 凯王鸿科邱庆荣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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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米亚夫陈 娜蔡咏梅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陶 诚张贤明卢常君
杨德诚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深圳市达磊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
卢萍芳
实际控制人:
陶 诚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杜 昱
保荐代表人:
强 强郭 威
法定代表人: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4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总裁):
王 松
保荐机构董事长: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 炯
经办律师:
魏天慧
易明辉
魏 蓝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06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晓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晓荣杨小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07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东全
签字资产评估师:
邓知行齐 湛

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08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机构负责人:
张晓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小磊杨桂丽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09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资复核机构负责人:
张晓荣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晓荣杨小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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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达磊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第1项所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以下同)。

3、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1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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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实际控制人陶诚及其一致行动人陶红梅、卢常君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第1项所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以下同)。

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1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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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一致行动人陶美英及卢萍芳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第1项所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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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以下同)。

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1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贤明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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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第1项所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以下同)。

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1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

1-1-415

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赛铭投资、赛腾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6、深创投、红土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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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7、杭州剑智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第1项所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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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8、发行人持股5%以下的自然人股东郑素贞、邵雨田、陶晓海、谢宇翔、应良中、李巨、潘玉贵以及马烈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第1项所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9、发行人持股5%以下的自然人股东兼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第1项所述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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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以下同)。

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第1项所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10、发行人持股5%以下的自然人股东兼监事承诺:

“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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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届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股票,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3)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及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并按照《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条件时,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规定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增持具体计划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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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规定的期间实际履行;

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发行人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的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具体安排回购公司股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3、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陶诚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企业/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并按照《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份,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本企业/本人符合增持公司股份的条件时,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规定由本企业/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本企业/本人将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增持具体计划并按照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规定的期间实际履行;

若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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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陶诚承诺:

“本企业/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陶诚承诺:

“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减少,本人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签署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并保证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减少,本人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签署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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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约束职务消费行为;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同意公司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同意将行权条件将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有权机关最终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依法启动回购事宜。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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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陶诚承诺: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果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及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企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本企业/本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享有的利润分配及本企业/本人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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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本人以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或津贴作为履约担保。”

(六)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实际控制人陶诚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以及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实际控制人陶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亦未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或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且拓展后的产品与业务范围和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产品或业务方面存在竞争,则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

(1)停止生产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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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止经营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

(3)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公司的经营体系;

(4)将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经营。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因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及其它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企业同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实际控制人陶诚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确保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铭利达的资产和资源。如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铭利达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并监督铭利达加强规范及限制关联方占用铭利达资源的相关制度的实施。”

3、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实际控制人陶诚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商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与公司签订正式关联交易协议,确保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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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公允,使交易在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下进行。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提供比独立第三方更优惠的交易条件,切实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实际利益。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自身在公司的职务便利,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公司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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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控股股东达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陶诚承诺:

“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承诺内容系自愿作出,且有能力履行该等承诺。

如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将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6)同意公司调减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企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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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出的或公司公开披露的承诺事项真实、有效。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在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本人同意公司调减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事项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八)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1-1-429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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