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0-06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下属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 根据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测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少437.89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79.93万元(实际金额以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一、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下属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结合实际情况,对正常使用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原因
公司下属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根据产能变化、设备和厂房的实际情况、未来使用及管理计划,增加了设备和厂房维修和保养,损耗率得以降低,可使用年限增加,增加了部分机器设备
和厂房的折旧年限。
(二) 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 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序号 | 固定资产类别 | 原折旧年限 | 新折旧年限 |
一 | 房屋,建筑物 | ||
1 | 房屋 | ||
1.1 | 生产用房 | ||
其中:钢结构 | 30 | 50 |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30 | 50 | |
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 | 30 | 50 | |
1.2 | 非生产用房 | ||
其中:钢结构 | 35 | 50 |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35 | 50 | |
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 | 35 | 50 | |
2 | 构筑物 | ||
其中:船台,码头,平台,吊车道 | 20 | 30 | |
防汛堤,墙 | 20 | 30 | |
道路,围墙,储油罐,水井,池,塔,堆场 | 20 | 30 | |
二 | 机器设备 | ||
1 | 机械设备 | ||
其中:金属切割机床,锻压(锤),铸造设备 | 15 | 20 | |
起重设备 | 15 | 20 |
(五)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沪东重机变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测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导致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减少437.89万元,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79.93万元(实际金额以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下属子企业沪东重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子企业沪东重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本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根据所实施的上述审核程序及所获取的相关审核证据,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三号 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
四、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